结婚一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彩礼的,因为相关司法解释当中规定的,不办理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男方如果要回彩礼的话法院是会支持的。如果女方拒绝退回彩礼,男方可以选择起诉,但不领结婚证的不需要通过起诉离婚。因为没领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一般法律,可以将彩礼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到,可以撤销赠与。
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要求退回彩礼的这种民事纠纷,还是要根据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的,如果当初是男女双方或者其中有一方没有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虽然说这种事实婚姻关系从来都是无效的,但类似于这种情况也不一定就会支持退回彩礼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结婚证办了婚礼离婚要退礼金。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婚姻登记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因此,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不涉及法律问题,也就不存在退还礼金的问题。但是,如果在婚礼上收取了婚礼礼金,作为一种礼仪习俗,建议在解除婚约后退还婚礼礼金,以示感激。如果双方协商同意不退还礼金,也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礼金退还是否必要,应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进行决定,建议在此过程中尊重对方的意愿,保持沟通和理解。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办了婚礼,双方决定解除婚约,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协商解除婚约。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婚约,并确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
2、签署离婚协议。根据协商结果,双方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将其备案到当地的民政部门;
3、进行财产分割。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双方应当进行财产分割,并进行相关手续;
4、确定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双方应当商定子女的抚养问题,确定抚养方式和费用等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主观:
结婚没领结婚证彩礼钱能被要回吗 新的《 民法典 》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婚姻法 》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 民法典 》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法院 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 法院 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即 同居关系 )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 登记结婚 并 同居 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而 同居 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 生育 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 生育 子女,而更加牢固,因 生育 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 意外事故 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有朋友或亲人遇到追回彩礼的情况,想要知道具体的帮助他们方法,找个律师的帮助是最好的,网上有许多律师能提供帮助。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请仔细看: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都可以按照流程正常落户以及办理出生证明,但如今燃悉冲非婚生子这种特殊情况已经并不少见,其实得当的家庭教育也能给子女足够的爱和温暖,对于非婚生子来说最麻烦的就是合法性和彩礼问题,那么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1一、没领结婚证有小孩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陆搏双方离婚为条件。《解释(二)》第十条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
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正常情况下女方不愿意跟自己办理结婚登记的都是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的,但是,考虑到双方已经有小孩,所以这种案件当中,男方可不可以要求退回彩礼,需要有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具体原因才好分析。但是这种非法同居关系肯定不受保护。皮歼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2一、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怎么退
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证明双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额退还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二、没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没结婚证不影响孩子归谁抚养。因为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法院一般是根据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比如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但女方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随父方。
三、没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出生证明,孩子可以随母亲办理上户,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出生的孩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入户书面申请书,医学证明、母亲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即可。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可以退吗3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离婚该退还彩礼吗?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但是双方有共同生活过,可以不用全额退还彩礼的。
二、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结婚证丢了,婚也可以照样离
三、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四、结婚证丢失之特殊情况的处理
1、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2、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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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办了婚礼而没有领结婚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婚礼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彩礼是在办婚礼之前给予的,而之后没有领结婚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进行履行或者相互协商解决。如果有相关协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彩礼的问题。如果没有协议,则彩礼按照一般的合同法规定来处理。
总体来说,彩礼问题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协议和事实来处理,建议在协商解决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法律主观:
没 领取结婚证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退彩礼: 1、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返还,理由如下:由于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未进行结婚登记条件不成立,彩礼的赠与未实现,因此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要; 2、如果对方拒绝返还的,可 向法院起诉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分析: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可直接要求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实质上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双方未成功结婚登记,则赠与实现条件不成就,受赠人有义务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则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那么,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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