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时,男方也要求女方有房子怎么办?

女儿结婚时,男方也要求女方有房子怎么办?,第1张

现在社会当中好像越来越多这样的现象,但是大部分都都是女方要求男方有房子,因为这样对于女方来说可能是一份保障,对于女方的家庭来说,可能也更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到男方的家里。

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吧,毕竟一个女人嫁到另一个家庭当中去,她不知道另外一个家庭是怎样的家庭,所以对于她来说,这是他她决定她一生命运的时刻,对于她来说,这也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选择,没有之一。

但是我觉得房子这个东西它不可以作为一个硬性标准,比如说两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如果说他们两个人真的,决定牵起彼此的手,走过后半生的路程,他们两个真的决定就这样白头到老,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如果说真的因为没有房子,他们两个人就这样错过了这段姻缘,就这样分开的话,对着情侣来说,还是对于两个家庭来说,其实都是一种损失,也是一种伤害。

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把它作为一个,衡量两个人是否幸福的标准,只不过这是一个,两个人的物质保障,因为在现代生活来说,现实确实是很残酷的,只有爱情没有面包真的是不行的,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但是在你这个事情当中,男方一定要求女方有房子,我觉得这件事情就比较过分了。

首先来说并不是说这个风俗还没兴起的问题,而是因为,女儿嫁到那边去的话,肯定是女儿比较吃亏。

假如说男方嫁到这边来的话,我觉得女方可以添置房屋,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硬性要求的话,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再把女儿放心的交给这个男人了,因为这个男人这样的要求真的很不靠谱。

不算。具体如下细说:

1 离婚怎么分?

假设,这房子是婚前100万买的。结婚几年后,小两口吵架离婚。这个时候,这套房子涨价了,价值150万。那这150万,其中100万属于女儿独有的。另外增长的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以后小两口离婚,女婿要分走25万块钱。

2 人不在了怎么分?

假设这房子,婚前100万买的。结婚几年后,女儿突然出意外去世。这套房子现在市值150万,那这所有权又该如何分呢?

首先,这150万里的100万,是女儿的婚前财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均分。其次,剩下的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可以拿走25万,剩下的25万就属于遗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平分。如果女儿的父母都在,还有一个孩子。那遗产125万,父母,老公,孩子,每人3125万。

如果孩子未成年,爸爸是监护人,代为保管3125万。就是说,虽然这套房子是婚前女方父母花100万买的,现在价值150万。但是女儿出意外不在,父母只能拿会625万。剩下的875万,都是在女婿那里。

房子是领结婚证以后买的

如果这套房子,是领结婚证以后买的,那在法律上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小两口以后不和,要离婚。那这套房子,怎么分?很简单,就是两个人平分。如果女儿去世,这个房子怎么分?

假如这个房子价值200万,那其中有100万独属于女婿。剩下的100万,属于女儿的遗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均分。所以,通过上面的所有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想让这套房子,完全属于女儿,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婚前的财产,只要以后增值了,女婿仍然可以分一部分。

真实1000万变250万的事情

给大家说个真实的事情。我上班的银行,有个大客户叔叔。他女儿结婚的时候,这个叔叔非常高兴,就在婚礼上当场宣布,给女儿1000万的嫁妆。

然后他女儿女婿,小两口去马尔代夫度蜜月,结果在潜水的时候女儿出了意外,不幸去世。那这1000万怎么办?可能按照我们普通人的理解,别人女儿不幸去世,这钱肯定要还给别人。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这1000万是领了结婚证以后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500万属于女婿的,然后剩下的500万才是女儿的遗产。500万遗产,第一继承人就只有父亲和老公,每人250万。这个叔叔拿出1000万,没过半个月的时间,就变成了250万。

夫妻之间如果把所有的财产都算的太清楚,就变成了生意

像很多的富豪,根本就不敢结婚,即使和女朋友有了孩子,在一起生活,也不会领结婚证。为啥?就是怕被分家产。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都是希望自己子女好,这个能理解。但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计算的死死地,这个和做生意有啥区别呢?如果连爱人都时刻提防着,这婚结的该多么的没意思啊!

认真谈一谈,如果他心里看不起你,那你也没必要卑微。在当今社会,婚姻是自由的,结婚和离婚就像看手电筒一样。尤其是二婚男女必须认真对待婚姻。它们不可能是儿童游戏。他们幸福的话就结婚,不幸福的话就离开。这样,他们会伤害他人和自己的孩子。我提醒二婚男女,如果你想重新安排家庭,你必须首先向对方解释我有孩子。如果你能接受孩子,如果你同意,那就结婚吧。

每个人都必须找到另一条路。不要离婚。不要在婚礼前沟通。你必须告诉对方具体情况,以便对方能理解。婚后有很多矛盾。现在你必须进行更多的沟通和交流,以获得对方的认可。我认为你应该离开,卡索,否则,你会后悔的。俗话说,爱和黑的房子,连你的女儿都不能接受,你怎么会是真爱呢?婚姻是儿戏?你离婚一次,没有学会谨慎。再婚时,你先考虑孩子,再考虑对方的家庭情况,最后再考虑是否适合对方。你会嫁给这样的男人吗?!据估计,你是一个靠男人生活的女人。

除了承诺让你的女儿和你的前夫住在一起,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你不相信你的第二任丈夫能活下来,试着离开他,看看只要你离开,他是否会接受你的女儿。如果他不在乎你,你应该和他离婚,找到真正爱你的男人,而不是和一个自私的男人生活一辈子。你在结婚前说你的女儿和前夫,结婚后带走你的女儿?如果是这样,没有人能接受你,这显然是欺骗别人的。

如果你婚前诚实,但婚后不能接受你,你的第二任丈夫在你结婚前不知道你吗?你是否故意隐瞒你有一个女儿的事实?你现在的丈夫很伤心,因为他第一次结婚时就认不出自己的女儿了。也许男人的父母在你结婚后知道你有一个女儿,所以他们不同意,对吧?

家里已经有了儿子了,况且女儿已经结婚,家里的房子不够住,女儿是没有理由提出分户,另外建房子的老家里的房子,女儿也没有权利去占有她或者说提出相应的补偿给她的。因为女儿已经结婚了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了,娘家的具体财产情况与她已经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关系了。根据法律规定娘家有权利处理任何的房产。正常情况下,女儿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他的户口户籍问题应该迁到男方那里去的。如果还没有签的话,那么他已经出家了。家里的其他情况,尤其是财产情况也已经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了,但是话又说回来,在现实的人情社会当中,这些还是要取决于父母。父母如果觉得可以的话,那当然是可以参与到财产的分割了,如果父母不愿意,那女儿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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