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男女结婚的意义是什么,第1张

男女结婚的意义,就是历史传承,男女的结合,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因为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结婚生子传承下去,养儿防老,家庭有了主妇,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发展,这和人类创造历史和未来是同样的道理。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1月27号

01婚是什么

“婚”是什么?这大概要从不同的婚姻制度说起。时代不同婚姻的含义不同。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姬妾制度之前,出现过“血婚”、“伙婚”“抢婚”等。

所谓“血婚”就是指同姓宗族为婚,参见伏羲女娲可知血婚的含义即:姻亲不避血亲。

所谓“伙婚”则是指同一个部落的所有男子以另外一个部落的女子为妻。也就是说:“我的父亲的兄弟皆为我父亲,我的母亲的姊妹皆为我母亲。” 历史 上有名的娥皇女英共侍一夫的典故其实是“伙婚”的典例。事实是娥皇女英嫁与了舜、象为妻。

“血婚”出现在蒙昧之初,此时的婚姻只以繁衍生息为目的。“伙婚”则出现在母系氏族 社会 时期,是母权高于父权的象征,此时的婚姻更是 社会 权利分布的折射。随着生产力的提升,男人的天然优势扩大, 社会 开始朝着父系氏族 社会 发展。

“抢婚”则出现在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两种 社会 体系角逐时期。 “抢婚”成为削弱母权的硬性手段。

说到“抢婚”就要从“娶”字说起。《说文解字》中写道:“娶,取妇也。”也就是说古人认为“娶”同“取”。

“取”又做何解释呢?《说文解字》中解释:

也就是说在古代战争中要割取对方的耳朵来标示自己的胜利,“取”的引申意就为:“用武力获取。”这就表明了“抢”与“婚”,“武力”与“婚”的关系。

“抢婚”裹挟着争斗之意,女人开始被当做猎物一样争抢,丧失自主性。此时的婚姻标志着女权的覆灭与主导地位的丧失。

发展到奴隶制 社会 时期,此时的女子出嫁则必须要陪赠多个媵妾,这表示女性地位的进一步降低。

及至后世伦理纲常观念完备,男女成婚被规定了诸多条框,例如同姓不婚、聘礼、嫁妆、采吉、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等等,此时的婚常常与礼联系起来,形成了一套独有的、完备的 社会 礼仪。

因此追究“婚”的本质,恐怕要与 社会 发展演变挂钩。“婚”既是一种男女之间的存续关系,又是一种 社会 关系、伦理关系,还是一种 社会 礼仪,甚至是一种权利、 社会 更替的外化表现。

02为何男女结合称为“婚”?

为何男女结合称为“婚”?或者换言之“婚”为何与男人女人有关?为何在古代特定男女结合才可称之为“婚”?

首先解释一下为何一定与男女有关,首先在古代先民时期生产力低下,生存环境恶劣,只有更多的人口才可以支撑氏族壮大发展。所以男女之间繁衍生息成为重中之重,这就决定了这种 社会 关系只能存续于男女之间,或“血婚”或“伙婚”或“抢婚”或“一夫一妻多姬妾”。

汉代郑玄说:

唐代孔颖达疏谓:

这就是说在过去婚礼以昏为期,男方必须於黄昏时前往女方家迎娶,女方嫁入男方家。

此处出现了一个时间点即黄昏之前。在古代婚礼常常在傍晚举行。为什么呢?

《说文解字》中解释“婚”字:

《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昏”:

也就是说“婚”原来是写作“昏”的,原因是在昏时迎娶,昏时日落则又隐含“阳去阴来”之意,女性属阴,所以加上“女”旁为“婚”。既然“昏”有两层意义,而婚礼又与女人有关、与迎“阴”有关,所以索性发展为专门描述男女 社会 关系的“婚”字。这样表意就十分精准,而不会引人疑惑了。

“婚”这个字,简单理解就是男人娶了女氏(女人)过日子!但在中国几万年的重男轻女的文字形成过程中,把代表女人的“氏”放在上面,把代表男人、代表太阳的“日”放到“氏”的下面,岂不是阴阳颠倒,女人爬到男人的头上去了吗?这有三种合理解释:

一、中国在甲骨文产生初期,确实存在长期的母系 社会 ,女氏的地位高于男人,所以不难理解“婚”字的写法了。

二、“男”字一般的意思是力用在田里,那么为什么不把“力”放到“田”的上面去呢?我的理解是:把女人生育比作“田”中收获,以此繁衍人类,当然比男人用“力”在“田”中耕耘重要多了!所以从“男”字的写法中,可以佐证“婚”字写法的必然性!

三、即使人类进入奴隶 社会 ,男尊女卑的世界里,为什么没改正“婚”字的写法呢?我的理解是:男人娶妻成婚,是让女氏管好男人,并为男人生儿育女。正所谓,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男人拜倒在女人石榴裙下并不可耻,因为“男”人是女“田”下努“力”耕作的雄性动物!

《诗经·国风·关雎》中写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短短几句话,男女之间两情相悦的场景便跃然纸上。与伴侣从心生爱慕到结为夫妻,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经历之一。那么,古人为什么把这件事叫作“婚”呢?

一、婚即婚姻,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

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两种说法:

1、婚,结婚的时间是黄昏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2、婚,男女结合,形成的亲戚关系

郑玄还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这就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二,古人结婚为什么选择在晚上?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婚”字的来历说起。在古代汉语中,“婚”原本写作“昏”。

所以“昏”的本义是黄昏,即傍晚太阳刚落,天还没黑透的时候。《诗经·陈风·东门之杨》有言:“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意为在黄昏来临时约会。“新婚”与“黄昏”有什么关系呢?

“娶妇以昏时”,即在黄昏时迎娶女方。古人结婚为什么要选在黄昏之时?

主要有两方面的因:

1、这与原始 社会 “掠夺婚”习俗有关。

在母系氏族 社会 时期,女子地位较高,子女通常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后来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男性成为主要劳动力,女性地位下降,归附于男性,以前的“夫从妇居”变成了“妇从夫居”,女性被视为氏族的财产。

出于补充劳动力和生息繁行的需要,不同氏族之间常发生以掠夺对方女性为目的的战斗,抢来的女子就成为抢夺者的妻子。最便于“抢”的时间莫过于晦暗不明的黄昏,被抢者不易防备,抢夺者得手后也好逃跑,所以“抢婚”通常都选在这个时候。作为这种原始婚俗的遗留,我国古代的婚礼也都选在黄昏时进行。

2、黄昏时候行嫁娶之礼,与古代“阴来阳往”的天人合一思想有关。

晚上举行婚礼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据大量的史料记载,在古代,中国迎娶花轿娶婚都是在黄昏以后。

意思就是说在黄昏时昼夜交替,阴阳相合之刻,是结婚的最佳时间。

另外,傍晚结婚比较接近洞房花烛夜,尤其是在清朝,在洞房之前,新郎一般都要先去向宾客敬酒,而且去接新娘也要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在傍晚举行婚礼,是最好不过了!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上午接亲,晚上拜堂”,而“婚与昏”同音,这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最好的例证,这表明在黄昏举行婚礼以后,女人要改变自己的姓氏!

直到清代以后,因为政治等原因,后来开始实行的“宵禁”,就迫使后人将婚礼改在白天进行。之后一直延续,所以现在成了白天举行婚礼!

婚字的来历:女和昏字在一起,就是现在的婚字,意思就是说,谁能把女人忽悠迷糊了,昏了,就可以结婚了,这些都是现在文明 社会 的做法, 远古的时候,男人外出打猎时候看见女的,直接追过去,男的追,女的跑,最后追上了一个闷棍,把女人打昏了,抗进山洞里,然后繁衍生息,这就是洞房这个词的由来,时代进步了,没有这种现象了····

婚,原本就是“昏”,黄昏,傍晚,天将黑,一天的劳作结束,一家人回到自己家,庆点收获,共进晚餐,是最开心的时刻,如果家中又新增添了一个女子,那当然是最大的喜事,是兴旺和更有希望的象征,所以叫“结昏”。为了区别这个黄昏与一般黄昏更不同,是多了个女人,所以就另加上一个最本质的“女”字做偏旁,于是正式写作“婚”。结字更表示:长期永久,牢不可破。从“结婚”二字看,你不得不承认中国文化,就叫底蕴深厚。为什么在法典上取用“结婚”二字,而不选“入洞房”等等其它字眼?因为婚礼是最向 社会 展示的,是最隆重的。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吾国只有异性才能结婚,但世界上有些国家,同性之间也可以结婚,这是不同的民族文化。

但是,让人不解的是,同性婚姻的配偶双方,谁是夫,谁是妻?是他俩自己决定人设,去婚姻登记机构备个案即可呢?

吾国的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文字之一,是记录事件的书写符号。汉字在形体上主要是方块形符号,所以叫做“方块字”。

它由象形文字演变成兼表音义的意音文字,但总体上属表意文字。所以,汉字具有集形象、声音和辞义三者于一体的特性。

这一特性在世界各民族文字中独一无二,因此它具有独特的魅力。如“婚”字形声,从女,从昏,昏、婚二字发音也一致。

吾国古代女子出嫁,通常是在黄昏时进行,直到现在,也是放在夜晚举行婚庆喜宴。

昏的意思是暮色黄昏,指太阳将要落山,天空明月初升,黑夜即将来临,女子出嫁男方,“女”和“昏”二字结合,表示“新娘像太阳下山一样,回归自己的夫家”,寓意幸福快乐和吉祥。

因为婚礼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就要入洞房,进行人生四喜的“洞房花烛夜”,享受鱼水之欢。

女子黄昏时分跨近夫家之前,她还是黄花姑娘。一旦跨入夫家,身份就变为人之妇了。

这就是为什么把男女结合称为“婚”的含义所在。

从法律上来说,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当然很多时候法律并不能解释情为何为。有人说婚姻的钥匙是爱情,但是人类为何会产生爱情,生理学家说这是多巴胺在作祟, 社会 学家则说这是人类厌倦了孤独,于是不得不给自己找一个心灵的伴侣。不管怎么样,爱情总是要结婚的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婚姻一词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一者:男方通常在傍晚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便是“昏因”一词的来源。二者,《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这便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结婚的婚,古代婚字用“昏”,这与古代的习俗有关,一说古代人按照易经的阴阳分天地天为阳地为阴,白天为阳黑夜为阴,男为阳女为阴,男女媾合之时代表阴阳交汇,而黄昏之时就是阴阳交汇之时,故男女婚配的时间选择在天黑未黑天亮未亮之际。比如有的地方早上迎亲有的地方晚上迎亲。二说因古人很早就知道近亲结婚对繁衍后代不利,习俗上就禁止族内通婚,要从外族里找配偶。吴越地区也存在抢婚的风俗,为不被人抢婚,也都在天黑下来或天还没亮迎亲。如今结婚的婚加了女字旁,是后人汉字寓意演变而来。

起初的 社会 没有固定婚姻,颛顼时代才建立了婚姻制度,最早的婚姻是走婚,不是固定婚姻,习俗就是不一定什么日子,男女两人如果互相喜欢了,就约好相聚,一般是在黄昏时刻,天快黑了,男人就到女人家里,晚上两人在一起,这就是最早所谓的“婚”,因为创立文字那个时代,还是母系氏族 社会 ,女人不离家,所以从文字结构上看,就是在黄昏时刻和女人在一起,看字面也可以看出来是这个意思。

婚字,形声,从女,昏声。《说文解字》中说,古代举行婚礼都是在黄昏举行,因为女人属阴。

有人说是女人发昏了,然后就结婚了,这就是婚字的由来,想想好像有点道理啊。

还有一种说法是,在远古时期,男人看上一个女人,就一棒子打昏她,拖进山洞╯□╰。这就是婚字的由来,也是洞房的由来。

三书是是在婚礼过程中使用的文书,分别是:聘书、礼书、迎亲书。接下来一一讲解。

1 聘书

聘书指的是订亲之书,男女双方在订婚时男家交予女家的书柬,用作确定婚约,是纳吉(过文定)时用。纳吉,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男女二人“八字”相合,男家就正式备礼请媒人持《聘书》登门求婚。聘书内容为:

百世烟缘,自古牵于一纸,

二姓好合,从今致于此言。

恭维玉讳

乃因月老之言,允结朱陈之好。

右启

大德望x府 亲家大人双福

女方若接聘书并收下礼品,就算是允婚。当回复书,以为凭证。允书内容为:

聘书

伏以

红叶值此结朱陈,

一诺千金永不移、

上事宗庙慰先祖,

下继后世福子孙。

右致

大德望x府 亲家大人双福

愚姻家xxx

偕室xxx

拜复

到明清后期,聘书进行了改良,还是有纳聘书和回聘书,按规定,婚书订好后要由当事双方及保亲人和媒人签字画押,并上报官府。聘书格式各代有所不同,基本格式如下:

纳聘书格式:

州县处·姓,今凭做媒,人保亲,以长男名,见年岁,与处人第令爱名**,见年岁,缔亲,备到纳聘财礼若干。自聘定后,择日成亲,所愿夫妇偕老,琴瑟和谐,今充婚书为用者。

年 月 日

婚主姓押启

女婿姓押

合同婚书 保亲姓押

媒人姓押

回聘书格式:

乡贯姓,今聘人为媒,人保亲,以第女名**,见年岁,与处人长(或次、三)男名,见年岁,结亲,须讫财礼若干。自受聘后一任择日成亲。所愿夫妻保守,刚续繁昌。今立婚书为用者。

年 月 日

婚主姓押启

女姓押

合同婚书 保亲姓押

媒人姓押

男家拿到婚书后,要把婚书供于祖先神位之前,报告祖先已和某家缔亲。婚约一旦订立,男家便可择日成亲了。

2 礼书

礼书指的是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男家在过大礼时给女家的书信,当中详细列明过大礼时的物品和数量,用于纳征(过大礼)时。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作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

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或(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从法律意义讲,纳征重在形式,而不在于数量,纳征的完成标志着订婚阶段的结束,是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之一。

以下聘礼及回礼为两广岭南一带习俗,北方习俗与此有异其中主要有:(均双数,意即“好事成双”):

礼饼一担:

海味(款式与数量按经济情况):发菜(必须)、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鸡(两对)、猪肉(3~5斤):一片相连开二,意即“起(喜)双飞”,

鱼(大鱼或鲮鱼):意即腥(声)气;

椰子两对:意即有椰有子;

酒(四支);

四凉果:龙眼干,品枝干、合桃干、连壳花生;

生果:意即生生猛猛;

茶叶、芝麻:祝愿种植不移之子,暗喻守信不渝的婚约;

帖盒(礼金盒):内有莲子、百合、青终、扁柏、槟椰两对、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干、龙眼干,还有红豆绳、利是、聘金、饰金(首饰;项链,结婚戒指、耳环、手镯)、龙风烛和一幅对联

在纳征时,女家需回礼,其中主要有:

茶叶;生果;莲藕、芋头和石榴(各一对);长裤:意即长命富责;鞋(一对):意即同借到老;扁柏、姜、茶煎堆、松糕;聘金;槟椰(受一个,余数则全回给男家):意即一郎到尾。

3迎亲书

迎亲书即迎娶新娘之书,是在结婚当日,男家送给女家的书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亲迎,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亲迎礼始于周代,“文定既样,亲迎于渭”,是为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定婚后,亲迎太嫩于渭水之滨。“外侯迎击,于蹶之里,百辆彭彭,八鸾锵锵”,是为诸侯亲迎的隆重场面。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

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带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依相赞引开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念要抱至轿内。骄起,女家亲属数人作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下面是迎亲书格式:

迎亲书

亲家台启:

贵府千金xxx,温婉贤淑、文静绝俗、清秀高雅、天生丽质、实乃人中之风。能与爱子xx相亲相爱、意洽情投,赤绳牢系,实乃天作之合、吾子之福

恰建吉日故派遣吾子xxx于xxx年xx月xx日(农历xx年x月x日)率迎亲队伍前准责府迎娶贵府千金,择良及x时xx分由迎亲嘉宾一十七位,携迎亲礼品和迎条车辆x部、摄像车一部从xx地发车,途径xx路-xx路前往,于x时x分到达贵府,发嫁后经x路-x路····于x时x分到达xx新居,择良辰x时xx分举行结婚典礼,x时x分举行婚宴庆共。

妥否,请示下。

xxxxxx夫妇呈上农历

xx年x月x日

亲迎意义有二:一则表现由从妻居制向从夫居制转变以后,母系风俗的传承,男子亲自去女家迎接新娘,表现出对女子的尊重。二则,它也含有从夫居这一婚制的到来是不可扭转的事实,表现出男子要求从夫居的强烈愿望。先秦时代,人们对亲迎十分重视,自天子以至庶人多行此礼。反之,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婚,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识,故班固说孔子作《春秋》是寓褒贬,“讥不亲迎”,在当时,亲迎被看成是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确立的基本依据、凡未亲迎

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旦举行了亲迎之礼后而夫死,按礼俗规定,新妇就只能认命,“从一而终”了。

结婚是生活中最重要的经历之一,是建立恒久的伴侣关系的有效方法,也是一种社会和宗教价值观念的象征。

结婚的意义有很多。首先,结婚是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决定,它将改变两个人的生活。结婚之后,夫妻双方需要克服许多挑战,学习如何融合彼此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并且要共同努力实现未来的梦想。其次,结婚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尊重彼此的想法,建立信任,激发双方的爱情。结婚可以使夫妻双方更加幸福,并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此外,结婚可以让夫妻双方有机会去分享彼此的感情,互相尊重,更加熟悉彼此,并建立真正的恋人关系。

结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社会意义。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必须承认彼此的双重意义,包括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共同建立一个家庭的愿望。结婚可以确保夫妻双方责任的承担:夫妻双方分担照顾家庭的责任,让双方能够更好的一起去养育家庭成员。此外,夫妻之间的美好生活也可以影响孩子的成长。婚姻不仅能够发展两个人彼此间的信任与忠诚,还能给家庭和孩子带来安全感和稳定。

最后,结婚也有一个文化意义。首先,结婚是许多文化中重要的事件,它可以弥补失去的社会关系,并且能够促进仪式的完成。此外,结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文化的传统价值观,使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家庭的利益,从而保持社会的发展。

总之,结婚不仅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也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结婚代表着家庭关系的确立,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也是一段伟大而且永远不会变得会经历,未来双方可以一起实现梦想,凝聚更多的感情,共同打造美好的未来。

原文链接:抒怀驿站

您好,结婚在法律层面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办理后才算完成法定结婚程序。在办理后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具备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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