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方的住房补贴不是一定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若该住房补贴产生于双方登记结婚前的,应当认定为 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住房补贴产生于双方登记结婚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 本次“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人才购房补贴,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不享受此次人才购房补贴,需要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才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2 那如何界定在临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答:具体认定标准是房屋网签当月有当月社保扣款记录。
3 如果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那么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买房是否可以享受,对于“首次在临购房普通商品住宅”,怎么理解?
答: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人才购房补贴,要求2022年9月15日前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且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 那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都能享受吗?
答:本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5 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申请吗?
答:本次人才购房补贴不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但教育、卫生人才除外。
6 首次在临购买的叠墅、排屋、合院等,能进行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吗?
答:不能,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不包括叠墅、排屋、合院及别墅等。
7 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该房屋能马上上市交易吗?
答: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该房屋自登记之日起满10年的,才能按照一定流程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交易等,若未达到10年年限的,应按购房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购房补贴,应退还的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120月×实际购房月数)。退还相应人才购房补贴后才能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8 本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全民购房补贴能够叠加享受吗?
答:同时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
9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答:该补贴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一次性发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
(3)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号;
(5)婚姻状况(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具结书、离异提供离婚证)
(6)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 区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受理一次购房人的补贴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预审。 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资局临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4公示。 经预审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审核 。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
6发放。 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上传附记栏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的不动产证书并签订《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全民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71-63967721。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71-23616571。
相关内容请看>> 2022临安”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标准)
似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建议你自己仔细看看如下北京市的住房补贴政策相关文件: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略)
北京市行政机关和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4〕京房改办字第258号 (注意这条:职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号文印发后因与有房职工结婚而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以下简称078号文),保证住房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行政机关和与财政有人员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在职、在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二、下列工资计入基本工资:
1、公安干警警衔津贴;
2、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
三、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的无房职工,以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其中学徒期、熟练期计发住房补贴的工资为临时工资与奖金或津贴参考额之和。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按明确的待遇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
五、事业单位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或同时具有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职工,按其现执行基本工资的职务(或岗位)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
六、无房职工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期间计算连续工龄的,其读研究生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其上学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发。职工上学前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比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确定。
七、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如职工1990年参加工作,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1995-1990=5年);1993年以前已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第一次购房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
八、事业单位1998年12月31日前已离退休的无房老职工,且属于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其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按440元计算。
九、 职工离婚的,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职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号文印发后因与有房职工结婚而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十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十二、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或停发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后,可按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十三、职工私有住房拆迁后实行公有住房安置的,不论安置的公有住房是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还是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四、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的使用人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建筑面积核定职工住房面积。
十五、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安居房(康居房)的,按078号文第(五)条第2款规定核定面积。
十六、职工按《北京市新建住宅补贴出售试行办法》(京政发[1984]139号)以三分之一价款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七、地下室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半地下室按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八、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京外当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京外当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当地住房核定面积。
十九、军队转业干部退出原军产房并已在军队领取住房补贴的(包括转业安置费发给个人的),按078号文第(十七)条规定计算的职工住房补贴总额与职工已在军队领取住房补贴总额(包括基本补贴、地区补贴和发给个人的转业安置费)的差额计发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属于无房职工并已在军队领取按月住房补贴的,从到地方单位工作起薪之月开始,按本市月住房补贴标准继续发放按月补贴。
二十、职工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职工本人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内说明情况,不需要到街道办事处盖章。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由职工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一、企业离休干部住房面积的核定和住房补贴计算等按本通知行政机关离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仍按078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落实我市企业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休干部住房补贴问题的通知》(京组通[2003]64号)执行。
二十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由此引起本通知下发前已计发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补贴额有差异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计发。
2004年12月1日
不能。婚后加名字不能领购房补贴,因为要申请购房补贴,只有在婚后共同购买首套房,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才可以同时申请购房补贴,如果是在婚后加上的名字,是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补贴需要的东西有:购房人身份证,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合同备案确认书,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公共维修基金缴存凭证,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以及配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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