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当事人不能在不是常住户口的地区办理结婚手续,结婚手续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算的,夫妻投靠迁移后即登记为常住户口。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第七十二条 在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依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
第七十三条 在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职业证明: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的;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
(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同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四)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
新婚夫妻是否可以独立户口,一般因情况而定:
1、可以分户条件如下: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结婚户迁移流程: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你老婆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你老婆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吗?
只要领取了结婚证是可以单独户口的。成立自己的户口为户主。以后妻子和孩子都是自己这个户口的。
结婚后可以办一个独立户口本本吗
可以,只要符合当地的分户政策,就可以分户,这和当事人是否结婚,没有必然联络: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
第八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总结一下,上述规定的条件:
1、己成年(满18周岁)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
二、需稽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结婚后想户口分户(办理独立户口本)怎么办?
你结婚了 可以办个独立的户口的 直接拿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就行了 和有没有房产没关系
但是户口所在地还是你父母的住址。 如果以后有自己的房产了 也可以再迁移走
结婚后 户口独立
不能,法律上讲,农用宅基地是不能落城镇户口的,这也是你和弟弟独立户口本的原因,你们的户口原则上是在县里的集体户口上的,除非你买房子或者找到一个合法的落户地点,否则不能分开。你总不能把县里的集体户口拆开吧,那里面也不只你和你弟弟,人多了去了。只是你的户口本上只有你和弟弟而已。
你必须要找到合法的落户地点,才能去独立户口,例如买房子。
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在女方自己家再另立一个单户口吗?
可以的,不会被登出的。
一个人的户籍在全国是唯一的,公安户籍管理在没有迁出或者销户的情况下是不会将你的户口在原籍上登出的。
小孩在出生后可以任意选择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地申请入户。
你的户籍在不会根据你在外地居住而被登出掉,同时你在遇到要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的时候也是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分户手续是很简单的,你只要拿者你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派出所进行分户就可以了。派出所应该不会要求你到居委会写分户证明。
男子结婚后可以独立办理一个户口本吗
当事人已经结婚是分户的条件之一,必须同时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农村户口结婚后能自己单独立户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 5分
可以单独立户。
《居民户口簿》的大家庭要求分户的应是已婚成年人、单独起火做饭、独居一处等条件。
需本人申请、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村、乡(镇)证明、居民身份证,办理分户手续。
分户属于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内容,依据行政许可法不得附条件。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建议书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不予分户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结婚后如何立开户口
申请分户,一般要两个条件,一是要有独立的房产,二是要已经成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结婚后户口可以独立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立户分户规定如下:
根据《福建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
共同居家生活,成员间以亲属关系维系的,登记家庭户。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成员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登记集体户。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
结婚后想户口分户(办理独立户口本)怎么办?
根据规定一个人是不允许分户的,所以需要将妻子(丈夫)的户口迁入或等孩子出生入户后方能迁出。
具备分户条件后如有宅基地证(房产证)需携带宅基地证件(房产证)、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件到当地户籍室进行办理,如没有宅基地证件需要到本村村委会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2021武汉七夕如何办理结婚证
一、提前两个工作日网上预约。
预约方式:新人双方可通过“鄂汇办”APP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证件照片,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即可。
二、婚姻登记处除受理网上预约登记之外,也可现场办理登记业务。
需双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三张两寸红底合影登记照片,只要结婚一方户籍地在武汉,全市通办,可就近到武汉任意一家婚姻登记处办理。
备注:现场办理时须出示健康码。
武汉结婚能不能申请落户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
具体有以下不同情形:
1、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申请条件: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结婚登记满5年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申请条件:夫妻一方为新城区(开发区)常住户口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2021年武汉七夕结婚登记预约
预约流程
预约入口:武汉民政官方公众平台
第一步:点击开始预约
第二步:点击『结婚登记』
第三步:填写男方和女方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1、湖北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受理省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
2、预约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直接联系婚姻登记处,****在登记信息页查找。
3、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预约向内地居民和军人开放。
4、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最长可以预约一个月(自然月)内的工作日(详情见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计划)。
武汉结婚需要婚检吗?
婚检即婚前医学检查,为自愿,不是强制进行的,市民可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选择是否进行婚检。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2003年8月8日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对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
武汉结婚登记流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夫妻投靠落户年限要求夫妻投靠年限不同,一般可分为10年、7年、5年。
(一)、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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