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世故的这东西,除了钱外,你还要有人情。只要你有人情,一般什么风俗(长汀各地都不一样啊,每家也有一点差别),长辈集体商量好再会告诉你的。这没什么要担心的。当然钱是基础,女的愿意也是很重要的
在春节前,龙岩风俗要祈拜灶神。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是送灶君上天,元月初五是迎灶君下凡。传说“灶君”乃玉皇大帝派驻人间,搜集各农户善恶之举,至腊月二十五要登天察报,来年玉皇帝据此情进行赏善惩恶。当晚,各农家在灶君神位前,摆设祭品,点烛烧香、焚纸、燃炮,祈求上天保佑。祭品是家禽、肉、水果等。在此之前,有游僧用黄纸印好“奏文”挨户售卖,把奏文与香纸同焚后,供灶君携上天,以求灶君向玉皇帝多奏善举,盼望天官赐福,勿降灾祸于身,庇佑全家安康幸福。此俗农村仍有少数人相传。
过春节,龙岩有“入年界”和“出年界”之风俗。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入年界”,元月初五日开“出年界”。入年界后,各家各户要“扫屯”,即打扫卫生,擦洗家具、门窗、房前屋后、庭院上下,都要扫得干干净净,床上被褥都要换洗。接着各办年货,添置新服饰,蒸年糕,做糍粿,以迎接新的一年来临。
大年三十,是农历年最后一天,习称“过年”,现称“过春节”,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大门口悬挂红灯笼,贴新对联、门神纸,在屋内摆置新盆花,挂上小彩灯,洋溢着节日气氛。同时杀鸡、宰鸭,去祠堂祭拜祖先,析求上祖显灵保佑。当晚,全家团聚一起吃“除夕宴”,远出在外亲人一般要在入年界前赶回到家,有因不能回来,家里人要留下空位,摆上碗筷、酒杯。晚宴毕,上下老幼互送“压岁钱”,厅堂点上通宵灯,甚至鸡窝牛栏也要点上腊烛。大年夜,还有守岁习惯,传说守岁越长,身体常健、家业长兴。零点是辞旧迎新的时刻,各家大放烟花、鞭炮,到处是烟花四溅、鞭炮声震天,男女老幼欢声雀跃。
初一,是新的一年伊始,在凌晨各家要择吉样的时辰“开大门”,在厅堂上设香案,敬拜天神、祖宗,后把大门开出,燃放鞭炮,纳千样、迎百福、求吉利。年初一早餐,龙岩习俗是吃素,开大门后,先吃一碗糖稀饭,用糯米、花生米、红枣、糖煮成,表示新的一年过着甜美的生活。早餐,米饭是蒸笼饭,菜色用茶油或花生油炒豆干、薤(带根),炒芥菜等表示长寿安康。早饭后,全家老少皆着新服饰,晚辈向长辈拜年,到亲邻家道喜祝贺。主人要端茶奉糖果等招待。还要嘱咐小孩讲话须小心谨慎,多讲吉利言词。午饭开斋,饮食如常。在初一这天,不得干农活,不洗衣服,连饮用的水在年三十晚都要备好,初一不得到井里打水,同时不得扫地,扫把要置放于偏僻处,其意是不得把财源扫掉。
初一过后,开始走亲戚,相互宴请。旧风俗各家各户要选吉利日子,在年前告知亲戚客人,此日客人带上礼品来后,主人先要煮一碗点心招待。点心用米粉煮成,盛放两个荷包蛋、鸡块、肉等,给小孩吃的还要配上一个鸡腿。客人吃点心不能全吃掉,二个荷包蛋只吃一个,中午主人设宴招待。客人辞别时,双方要互送红包给小孩,以表示吉利,并备礼品回敬客人。此风俗现已有改变,一般初二、初三都是女婿去岳母家拜年,丈母娘设宴招待,相关亲戚也一块邀来参加。
初一到元宵节,主要是开展丰富多彩舞狮、舞龙、采茶灯表演等文娱活动,进行庆祝。
农历正月十五是正月半,俗称“元宵节”、“上元节”,这是春节后第一个节日。家家户户备酒宴,全家团聚畅饮,门前悬挂红灯,当晚男、女儿童手提各式花灯到户外玩乐。同时舞龙队、采茶灯在街上四处表演,烟花怒放,万紫千红,震耳炮声,此起彼落,城乡上下灯火辉煌,成了灯的世界,人们尽情饱尝节日的欢乐。在元宵节夜晚,龙岩有的地方有吊灯的风俗,男孩到祠堂或士地宫庙点一盏灯提回家,路上不能被风吹灭,龙岩话“灯”与“丁”同音,其意今年挂了灯,明年添新丁,盼望早日生男丁的意思。折求在新的一年中,财丁两旺,五谷丰收。
在元宵节,龙岩还有一个风俗“偷拔菜”。当晚几个年青人和小孩聚集一起,到高寿和人财两旺的农户莱园去“偷拔莱”把偷来的菜在露天煮好,大家分吃,以求长寿富贵。此举被主人发现也不会被追究。
过了元宵节,城乡开始正常生活。
端午节,龙岩称“五月节”历来传说是为纪念古代诗人屈原英雄事迹。龙岩过端午节,一是要包“粽子”,粽子分盐粽和碱粽二种。盐粽是用糯米,掺进瘦肉块、虾来、香菇、赤豆、花生米,拌匀后,用竹叶包成四个菱角,煮熟即成。碱粽,是用草木灰烧后冲洗出的碱,与糯米混合包成粽子,它可贮藏极久。放一、二个星期不会变质,吃碱粽要沾蜜糖,非常可口。
龙岩过端午节另一个风习,是要大扫卫生,用雄黄洒撒到各偏僻角落,毒杀昆虫、蚂蚁,在端午节中午,到野外寻拔“午时草”,用“午时草”煮一锅水,给全家人洗身消毒,以防生疮。各家各户门上插菖蒲和艾草,以避邪消灾,保全家平安。
有水域的乡村,举行划龙舟比赛,现在是以县为单位组织,在端午节前,各参赛队,要作充分训练。过去参赛是男性,现有女性。吃过端午宴后,各家男女老幼,成群结队去观看比赛,为各参赛队加油助威,在比赛场地车水马龙、人海如潮,非常热闹。
每年七月初七称“七夕”。传说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龙岩风俗是这天晚上,全家人吃“麻佬”。麻佬是由爆米花、花生米、油葱、麦牙糖等原料制成,食之十分香酥可口。男女结婚三年内,丈母娘要送麻佬给女婿,俗语“父母吃生日,女儿吃七夕”。七夕晚,男孩看天上牛郎星,会勤劳勇敢,女孩看见织女星,会心灵手巧,聪明伶俐。
农历七月十五日是中元节,龙岩称为七月半,也称“鬼节”。吃宴饭应在中午进行,如在晚上是与鬼争吃。当晚,各家各户要备些祭品去祭孤魂野鬼,把点燃的香整排插在路边,焚烧阴纸。此事应由老人、大人去负责,儿童小孩不能看,目的避邪驱妖,保全家平安。
过中元节,龙岩还有一个风俗,是“拂柚捶”,在当天晚上,由年青人找一根木棍或竹竿,竿顶插进抽子,再把几十支点椒的香,插在抽子上,几个人组成一个队,向邻村和别姓“拂柚捶”,一边呐喊,一边转动手上的柚子,晚上看去如一个火球。“拂柚捶”的方式,不是两个队斗殴,而是保持一定距离,相互呐喊谩骂,最后是互抛泥块、小石头,其用意是双方要把病魔灾难驱赶降临到对方。
农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也称“团圆节”,大家要买月饼,赠送长辈和亲友,过去月饼采用木模印成,雕有图案和花卉。吃过晚宴后,全家团聚在一起,在庭院内,摆上月饼,边赏月边吃饼,月圆饼圆,盼望全家和睦团圆,建起美满家庭,永远过着幸福生活。
中秋节也是联谊侨居海外和远别桑梓亲人的节日,此时要相互致信,祝贺问好,表达思念情意。
冬至,是廿四节气之一,表示严寒冬天己到,此时气候明显有变化。冬至,龙岩称“冬年”,保留周朝以来,在这天过冬年的古老习俗。家家户户,要包“粿饺”,其皮是糯米、大米磨成粉,掺入苎蔴叶制成,馅心是冬笋、肉或糟菜等,包成三角形。冬至日,早餐吃“冬年丸”,是用糯米磨成粉,丸内包红糖、芝麻、花生馅。煮时再放入姜片、红糖。人们趁这一年农事结束之时,盼望神灵、祖宗保佑。平安冬至日,还有祭拜祖祠风俗。
:过去客家男女青年,十六岁以后就可托媒人说媒,介绍婚事。一般是由男家父母托媒去女家说,也有女家请媒人先访男家的。
看妹子:男女两家通过央媒说合,如双方都有意,就约定时间“看妹子”。
写庚帖:双方同意后,就要互告男女生辰八字。回去后,各请算命先生来“合八字”。如八字合得来,不会相冲相克,就写出庚贴(俗名婚单),各置于香案之上,如三天内无不祥之兆,这门亲事就定下来(如八字不合,男方要把女的庚贴送还女家)。
编红单:也称“开红婚帖”,或叫讲财礼。由男方父母,宗亲和媒人一起到女家,将男方要送给女家的财礼开具出来。红单中有的还要写上回婿礼品,如帽、银花、衣服、鞋、袜等。开红单过程中,双方会讨价还价,最后协商敲定。红单开完后,男女双方还要交换信物如戒指、手帕等。最后男方来人在女家吃完中饭回去。
定亲:也叫“大扎”,即再次正式把婚事确定下来。男青年及其父母等要去女家,送去猪头、鱼、肉等,女方父母、哥嫂、叔伯、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场。吃完中饭后,女孩子要出来见面,称男家父母为爸妈,两家父母相互称亲家、亲家母。
看家方:即女方到男方去看家庭,时间有的在“大扎”前,有的在“大扎”后,女方去的人除女孩子及其父母亲外,姑嫂、姐妹等都要去,大大小小十几人,不带礼品,就是带一点,男家也不敢接。
选日子:婚事定下以后,男方要请算命先生择定过门日子,包括新娘出门的日子、时辰,到男家后归门的时辰,此外女方裁红衣、男方铺床的日子也要同时择定。一般要在结婚一个月以前,同时男方将聘金送给女方。客家人对聘金的尾数喜欢用“九”,图其谐音“久”的吉利。
送菜和抬嫁妆:新娘过门前一、二天,男家要请宗亲将红单规定的聘礼和鱼、肉、禽、面条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来时就把妆奁、家俱等带回男家。在广东及海外客家人中,至今还保留着一种别开生面的“蔬菜嫁妆”之俗。客家女儿出嫁时父母必郑重其事地把一些谐音吉利的蔬菜,如芹菜、大蒜、香葱、韭菜等等,逐样用红绳或红布条捆扎,作为陪嫁,以表示对女儿女婿的美好祝愿。更有趣的是客家还有用“长命草”为陪嫁的习俗。长命草为一株野草,用红绳扎好,陪嫁到夫家,挂在洞房床头竹篮里,第二天栽于菜园中,以示扎根。
结婚的风俗包括送聘礼、安床、嫁妆、上头、梳头、吃汤圆等。其中,亲迎是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亲队伍到女方家接亲,新娘的姐妹团也会留下来。传统婚礼礼仪从周朝开始形成完整的“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男方需要带着迎亲队伍到女方家接亲,同时新娘的姐妹团也会留下来。在婚礼进行之前,还有迎亲、找红鞋、敬茶、撑红伞和撒米等准备工作。
订婚礼俗记要
订婚又称“文定”,昔称“纳吉”及“纳徵”,订婚虽然不像结婚般繁复,但传统习俗仍非常重视,男女双方均需准备若干礼品,其过程如下: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后与媒人同乘一车前往女方家迎娶。下了车,进了门,红包可跑不掉哦!
(一)贡礼官:俗称“押箱先生”,专门负责送礼行聘事宜。贡礼官必须控制人数(凑成双数)、车辆(六辆或十二辆)、聘金(双数且用红纸包装妥当)、六件礼。
(二)家祭:出发前往女方家纳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仪式,这时将纳采所用之“盒仔饼”或大饼,上香祭告列祖列宋,将前往某处女方家下聘,请示列祖列宗保佑这段姻椽美满幸福。
(三)出发:行完家祭后,贡礼官负责将所有聘礼搬上车,新郎与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家。
(四)红包:出发前贡礼宫除了打理人数、车数、聘礼外,也得提醒新郎多准备红包。如:前来开新郎车门的舅爹、“压桌”、六名随去的亲人都需备有新娘见面礼、捧洗脸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礼。
· 订下终身后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礼中要有米香饼。
·为什么要准备四色糖呢
是象征新人甜甜蜜蜜,白头到老的意思。
聘礼不仅代表男方报答女方家长的心意,感谢女方家含辛茹苦抚养即将过门的新嫁娘,同时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数都愿意添置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而且每件聘礼也都包含了讨吉利、增圆满的象征意义。
聘礼通常分简单的六件礼或讲究的十二件礼,聘礼的多寡依照个人的预算安排,同时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长请教,询问女方意见,做个两全其美的排场。
·男婚女嫁正式登场
霹哩叭啦!鞭炮声响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当天要进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牵手到白头的戒指后才算礼成。
·大礼过后,女方如何回礼?
中国人一向讲究“礼尚往来”,在男方过大礼后,女方自然也要备回礼,可不能让男方空手而归啊。
汉族--婚俗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哭 嫁

常用区域:恩施、咸丰、宜昌、孝感、黄石等
在湖北农村地区,向有嫁女哭嫁习俗。即姑娘出嫁时,母亲和家人都要哭嫁,以母亲哭嫁为主。母亲边哭边诉说生养女儿之苦,教导女儿到婆家如何做个好媳妇,出嫁女哭一般是诉述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流传下来的哭嫁小调有《娘劝女儿》、《十月怀胎》等。有些地方哭嫁要提前3天开始。
灰爹醋婆

常用区域:武汉、荆门、仙桃、宜昌、天门等
结婚当天,公公婆婆也做特别装扮,公公须从接亲的轿车里将新娘脚不落地的背到新房,不论楼层多高,都不能坐电梯。婆婆胸前要挂2个醋瓶子,身穿传统戏服,迎接宾客。灰爹醋婆虽不是千古风俗,但也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横扫江汉平原,成为“千古绝唱”。
恶整新郎

常用区域:孝感、荆州、恩施、黄石、大冶等
结婚当天,亲朋好友要对新郎进行各种“为难”,有的会让新郎仅穿短裤在路边被众人围殴,也有让新郎身穿奇特道具游街或者往新郎身上扔泥巴、牛粪等赃物,其中蕴含的意思就是“让他明白娶个媳妇不容易,以后要加倍珍惜”。准新郎们可要有心理准备了,别因游戏伤了心。
童子压床

常用区域:襄樊、武汉、荆门、荆州、宜昌等
在湖北大部分地区都有童子压床的做法,通常是未婚童子在新娘和新郎结婚前一晚睡婚床,为早生贵子的意思。现在也有用男女娃娃玩偶来代替。
十全十美

常用区域:监利、应城、恩施、宜昌、当阳等
婚礼的入座也是有讲究的。传统婚宴通常在10点左右入席,主桌安排十个未婚男生(十兄弟)和十个未婚女生入座(十姐妹),取“十全十美”之意。
散红包

常用区域:荆门、应城、咸宁等
各个地方的红包封法都不同,在结婚当天,有新娘出门梳妆打扮费,舅舅背出门要给辛苦费,抬脚费,过桥费,女方家帮忙的人烟酒费,女方家长的报恩费,改口费,有媒人的还有媒人费等等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远离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中原地区。福建的东南是茫茫大海,西北横亘着武夷山脉,西南有博平岭山脉,东北是太姥山脉,大海和高山峻岭严重地阻碍了福建与外地的联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福建处于与外邻相对隔绝的状态,这种半封闭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福建历史发展在隋唐以前严重滞后于中原,并使境内不同地区的民俗各具地方特色。现将福建民俗发展、演变的主要阶段分述如下:
(一)秦汉以前:土著民俗自成体系
考古发掘表明,早在距今约四至八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古人类生活在闽南漳州一带。距今四至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福建各地都有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福建先民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如生活在闽江下游的“昙石山人”,合群而居,有简单的语言,用石斧、石锄、石镰等工具进行粗放的农作,用石锛、石刀和蚌刀、陶网坠等工具进行渔猎和采集;有了简单的手工劳动技术,能制作出相当精巧的陶器,并具备原始的纺织技术;在葬俗上,实行掘地而葬,有公共墓地,一般为单人葬,极个别为男女合葬,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膝,有石器、陶器等随葬品,说明已经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还有拔牙习俗,反映了有原始巫术。距今三四千年前的武夷山土著居民已经进入铜石并用时代,他们习于水性,擅长行舟,工于纺织。在宗教信仰上,他们奉龟为神话中的水母而加以崇拜。在葬俗上,实行悬棺葬,即死后将尸体安放于船形棺木内,再放置在人迹罕至的悬崖峭壁上,祈求死者灵魂早日升天。上古三代时,福建境内至少居住着7支互不相属的土著部族,古文献称之为“七闽”。春秋末,楚灭越国,部分越人遁入福建,史称这个时期的福建土著为“闽越”,他们喜欢傍水而居,习于水斗,善于用舟,最重要的习俗是以蛇为图腾、断发纹身,盛行原始巫术。《说文解字》在解释“闽”字时说:“闽,东南越,蛇种。”所谓“蛇种”,意谓闽越人以蛇为先祖,反映他们对蛇的图腾崇拜。在相当长时期内,这种崇拜一直存在于闽越族的后裔中。如闽侯疍民,直至清末仍“自称蛇种”,并不讳言。他们在宫庙中画塑蛇的形象,定时祭祀。在船舶上放一条蛇,名叫“木龙”,祈求蛇保佑行船平安,若见蛇离船而去,则以为不祥之兆。清代,福州一带疍民妇女,发髻上多插着昂首状蛇形银簪,其寓意亦为不忘始祖。
与原始宗教信仰相辅相成的巫术在闽越人中也相当盛行。闽越人流行断发纹身的习俗,《汉书·严助传》说:“(闽)越,方外之地,劗发纹身之民也。”这实际是原始巫术的“模仿术”,剪去头发、在身上纹上蛇的图案,用以吓走水怪。如《说苑·奉使》所称:越人“劗发纹身,灿烂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闽越族的后裔一直保留着断发纹身的习俗。越巫在秦汉时名扬天下,汉武帝也深信不疑。他下令在皇宫中建越祝祠,设越巫,用越人的“鸡卜”,祈求长寿。
(二)三国至五代:汉族民俗传入福建并逐渐占主导地位
秦代汉初,中央政府虽然在福建设立闽中郡和闽越国,但由于均实行“以闽治闽”的方略,所以汉文化在福建尚未有大的影响。西汉元封十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派兵灭亡闽越国,为绝后患,模仿秦迁六国贵族于咸阳的策略,把闽越族的贵族、官吏、军队以及部分百姓强制迁往江淮一带。《史记·东越列传》载:“东越狭多阻,闽越悍,数反覆,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间,东越地遂虚。”汉武帝的迁民政策,给福建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尽管尚有一部分闽越人隐遁于山林湖泊之间,终因人口锐减,使原来就不发达的福建经济文化愈加落后。汉代以后,中原汉文化逐渐向东南沿海扩展。三国时,孙吴据有江东,以福建为后方基地,故重视对福建的治理和开发。孙吴政权多次出兵福建,对山越采取军事镇压政策,“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继而在福建设置建安郡和建安、南平、汉兴、建平、闽侯五县,后在侯官设立典船校尉;在霞浦设立温麻船屯。孙吴政权除了在福建驻扎军队,派遣官吏治理外,还将许多罪犯流放于福建,同时也有一些士民避祸闽中,从此,揭开汉文化大规模传入福建的序幕。西晋至五代,大量中原汉人不断向东南沿海迁徙。随着汉人大批入闽,汉文化在福建自北向南迅速传播,汉族的生产习俗、生活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庆、宗教信仰等民俗逐渐取代土著民俗而占主导地位。同时,一些汉族与土著通婚,闽越族的一些习俗也沉淀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宋元时期:保留中原古风,形成地方特色
宋代,福建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社会相对安定,生齿繁毓。据统计,宋嘉定年间(1208~1225年)福建人口有1599215户,比唐开元年间(713~742年)增长近15倍。在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条件下,福建经济在短时间内跻身于全国发达地区行列,正如诗人张守诗句所云:“忆昔瓯越险远之地,今为东南全盛之邦。”反映福建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经济的长足进步,文化也呈现一派繁荣景象,教育事业十分发达。据统计,宋代福建有县学、州学56所,书院75所,还有数以百计的书堂遍布城乡,莆田有“三家两书堂”(李幼杰《莆阳比事》卷6)的记载,福州有“学校未尝虚里巷”(梁克家《三山志》卷40《土俗类二》)的说法。因读书风气十分浓厚,福州是“城里人家半读书(祝穆《方舆胜览》卷10《福州》),连山区泰宁也出现“比屋连墙,弦诵相闻”(何乔远《闽书》卷36《建置志》)的景象。由于教育发达,读书风气兴盛,故福建科举鼎盛,人才辈出。据统计,宋代福建进士多达7038人,占全国进士总数35093人的五分之一;宋代宰相共134人,福建籍宰相有18人,居全国第三位;被《宋史》收入的福建名人多达179人,居全国之冠。宋代福建涌现出一大批名扬中外的杰出人才,有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天文学家苏颂、法医学家宋慈、史学家郑樵和袁枢、书法家蔡襄、著名诗人杨亿、慢词大师柳永、诗论家严羽、文学家刘克庄,等等。时人周必复颇为自负地宣称:“今世之言衣冠文物之盛,必称七闽”(《南宋群贤小集》第13册《端隐吟稿序》)
宋代福建文化在繁荣昌盛之时,逐渐形成地方特色。在民俗方面,一方面由于古代福建交通闭塞,各个区域之间交往不多,处于相对隔绝状态,因而为古文化的保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许多中原古文化已在其发源地逐渐式微甚至湮没,而在福建却被较完整地保存下来。在福建旧志书中,有关福建民俗“隆古”、“近古”、“犹有古意”之类的记载随处可见。以传统岁时节庆为例,志载:“风化所被,古意犹存。至如岁时节序之相沿,大抵今昔不殊。”(清·康熙《罗源县志》卷3《俗尚》)另一方面,由于福建海岸线曲折,有许多天然良港,因此海上贸易发达。宋元时期,泉州港一度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港之一,从而带动福建沿海地区经济迅猛发展。百姓商品意识较强,富有冒险性格和开拓精神,对外来文化和民俗采取较宽容的态度。这种情况与内地人民的淳朴、守成和不轻易冒险的民风形成强烈反差。
(四)明清时期:民风渐趋奢侈、颓废
明代中期以后,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市民阶层的形成,民风趋于奢侈。在福州,据记载:“夫婚嫁侈靡,珠玉莹煌,商财贿也。博戏驰逐,樗蒲百万,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游闲公子,饰剑履妖服,怒马扬扬过里门者,为富贵容也。”(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风俗》)泉州的奢侈之风更甚,耻贫夸富成为时尚,“习俗之趋尚为豪奢。”不但商贾、胥役之辈“美服食,仆妾舆马,置良田好宅,履丝曳缟,掷雉呼卢,以相夸耀,比比而然。”就是“家无担石”的贫寒之家,也“非色丝盛服不出。”“虽家非素封,亦耻居人后,”(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形成耻贫心理。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闽西、闽北地区,俭朴传统也不同程度受到冲击,嘉靖时(1522~1565年)建阳“市井者尚侈好浮。”(清·嘉靖《建阳县志》卷3《风俗》)乾隆时光泽“嫁女犹从厚,设宴必欲丰。少年衣装必尚华丽,城乡演剧,耗费无穷。”(清·乾隆《光泽县志》卷4《舆地志·风俗》)一些乡村百姓也染上奢侈之习,如尤溪“平民鄙俭崇奢,以服食相矜。”(清·乾隆《尤溪县志》卷3《风俗》)同时,随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加上倭寇侵扰,赋役繁苛,大量自耕农破产,其中一部分人无所事事,民间赌风、争讼盛行。《南安县志》载:“嘉靖被寇以后,一切失业细民,率趋赌博、椎剽、嚣讼之计,以幸旦夕。”《同安县志》亦称:“赌风盛行,匪自今日;赌弊最甚,莫如头家。”(转引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类似记载,在旧方志中随处可见,带有普遍性。
(五)近代至民国时期:新旧民俗并存
从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起,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厦门、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外国资本涌入福建,逐渐动摇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的农民沦为无产者,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有的弃农为商,做小本生意,经济基础的变化导致传统民俗的嬗变。中西文化发生碰撞,西方基督教由沿海深入内地,出现许多信奉基督、不祀鬼神的信仰群体,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的半洋半土的信徒,还有教会办的学校、医院、育婴堂等先后在各地出现。与此同时,厦门、泉州、福州等城市烟馆林立,吸食鸦片的陋习,严重地腐蚀着社会肌体。20世纪初,在新文化运动以及一些西方思潮的冲击下,城镇中的传统民俗发生了许多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俗。民国时,欧化民俗还波及乡村,《长汀县志》载:“盖邑人渐染欧化,踵事增华,奇技*巧之事,声色货利之食习,骎骎乎遍及各乡,尤以城市为最。”(民国《长汀县志》卷17《礼俗》)
这一时期,民间服饰、器用、交际、婚俗变化较大。在服饰器用方面,清末男女皆蓄发垂辫。辛亥革命前后,男子有剪辫之举,城里人学西方剪短发。女子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剪发者渐渐增多。官员在清代着官服,有钱人家长袍马褂,出门以坐骑、轿子代步。辛亥革命后,官员着中山装、长袍,出门或以轿车代步。富豪人家穿西装革履,使用怀表、座钟、留声机等洋货,煤油、火柴、肥皂、牙膏等舶来品也进入寻常百姓之家。在礼仪方面,清代平民百姓见到达官贵人要下跪作揖,毕恭毕敬,官场更有各种繁文缛节。辛亥革命后,提倡平等,废除封建官场仪节,见面行握手、抱拳或举手礼;在婚姻礼俗方面,少部分人冲破封建旧俗,自由恋爱,婚礼也不似往昔之铺张;在教育方面,新型学校增多,还建立了女子学校。许多华侨热心家乡的办学、建厂、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一些民间陋习如停柩不殡、溺婴、弃婴、缠足、童养媳、迎神赛会等被明令禁止,虽然其中有的习尚因令行不止而远未消除,但已大有减少。在广大农村,传统岁时节庆、生产习俗、民间崇拜及其他民俗活动仍无多大改变。但总的趋势是封建性减弱,现代性增强,新旧民俗并存,传统民俗仍居主导地位。
(六)1949年以来: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的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人民当家作主人,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时期,随着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福建民俗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福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在人际关系上,根本改变旧社会穷人与富人、下级与上级的等级尊卑关系,确立平等、同志式的新型关系,大家以“同志”互称,友好相处,互助合作。***员、各级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消除了旧时的官僚腐败作风。人民群众衷心拥护中国***和人民政府的领导,踊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拥政爱民、拥军爱民,蔚然成风。在生产习俗上,大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技术,旧时的求神治病、祷告祈雨等愚昧落后习俗基本上被破除。在生活习俗上,城镇居民多着列宁装、中山装,农民穿本地装,尚青、蓝色;出门旅行乘坐汽车、火车、轮船,旧时的坐轿、骑马现象明显减少,以至消失;生病求医成为城乡大多数人的共识,旧时“信巫不信医”的陋习基本破除,人民政府花大气力彻底杜绝吸食鸦片、卖*嫖娼、缠足等丑恶现象。在婚姻礼俗上,各级政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倡自由恋爱,婚事新办,逐渐蔚然成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婚事大操大办,受到抵制和舆论批评;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流行数千年的童婚、溺婴、纳妾等行为被明令禁止。在丧俗上,禁止停柩不葬,鼓励丧事从简。农村虽沿袭土葬,但风水堪舆、建醮普度亡魂之俗逐渐淡化。福州、厦门、漳州等城市推行殡葬改革,倡导火葬,取得成效。在岁时节庆上,仍保留传统节日,其内容已赋予新时代特色,更加丰富多彩。除表演舞龙、舞狮、演戏等传统节目外,还有看**,举行球类比赛、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铺张浪费、祭祀鬼神等旧俗逐渐淡化。遇公历元旦、妇女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欢庆节日,城乡一般要组织报告会、文艺演出、球类比赛、游园或参观等活动,气氛热烈而富有意义;在宗教信仰上,人民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同时加强无神论教育,用科学知识破除鬼神迷信,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民间迷信活动大为减少。
这个时期,福建省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还十分重视对畲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工作,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本省少数民族的状况进行调查和民族采风,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少数民族优良风俗习惯得到继承发展,一些陋习也逐渐革除。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影响,全盘否定传统文化,将民俗现象不加分析地斥之为“四旧”,用行政或暴力手段予以破除,许多正常的民俗活动遭到批判和禁止,福建民俗被严重扭曲。传统节日除春节外,多被禁革,过春节也要“革命化”,除夕吃“忆苦思甜饭”,大年初一不准舞龙、舞狮,不准演唱传统戏剧;人们服饰单一,传统的旗袍等服装均被禁止。各地庙宇大多被摧毁或封闭,或改为仓库、学校,菩萨、神像均被捣毁,甚至许多文物、艺术品也被作为“四旧”加以破坏、烧毁,等等。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拨乱反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福建一些传统民俗得到恢复,同时形成一些新风尚。在生产方面,自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农民自觉学习新技术,普遍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和优良品种,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生产结构,实行多种经营,积极发展商品经济,出现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兴起,改变了几千年来农村的经济结构,深刻地影响着广大农民的生活;在生活习俗方面,逐渐改变服饰单一的状况,款式、花样千姿百态,青年人更加讲究穿着打扮,美容店在城镇随处可见。饮食追求多样化,风味小吃得到恢复,软饮料和西式食品进入寻常百姓家。逐渐富裕起来的城乡居民讲究住房舒适、宽敞,城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乡村也建起水泥楼房。家用电器在城镇已经普及,在广大农村也渐渐多起来,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婚姻和生育的观念发生根本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只生一个好”、“男女都一样”等新观念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计划生育成为新风尚。城市基本上废除土葬,普遍推行火葬,葬俗也日趋简朴。传统节日得到恢复,节庆活动的内容愈加丰富多彩,有些节日还举办商品展览会、物资交流会、经贸洽谈会,卡拉OK、舞会、电话拜年、喜庆电报、馈赠鲜花等新时尚渗透到传统节日中;在宗教信仰方面,信仰自由的政策重新得到确认,被破坏或禁废的寺庙迅速恢复开放,修葺一新,宗教活动逐渐纳入正常轨道。与此同时,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在个别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另外,曾被破除的陈规陋习诸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变相买卖婚姻等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总之,陈规陋习的彻底破除,社会主义新风尚的真正形成,尚待时日。
二、福建民俗特征
民俗的形成一方面是与人们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生活的内容与方式的变化以及自然条件相适应,总之是随着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民俗的变化往往滞后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俗一旦形成便世代相袭,并以传统习惯势力、传袭力量和心理信仰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具有长久的传承性和相对的稳定性;此外,民俗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福建民俗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和氛围中形成的,所以具有中国传统民俗的一般特征。同时,它又是在福建这个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文化等条件下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许多方面必然带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在丰富多彩的福建民俗事象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特征有:
(一)多源性
福建民俗的构成是多源的,主要有四个来源:
1秦汉以前的原始土著民俗。福建原始土著居民在秦汉之前有着自成体系的民俗,秦汉以后,闽越族与汉族逐渐融合。唐朝人丁儒在《归闲诗二十韵》(其二)对唐前期闽南地区民族融合的情况作过这样的描述:“漳北遥开郡,泉南久罢屯。归寻初旅寓,喜作旧乡邻。……土音今听惯,民俗始知淳。……辞国来诸属,于兹缔六亲。追随情语好,问馈岁时频。相访朝和夕,浑忘越与秦。……呼童多种植,长是此方人。”(清·康熙《漳州府志》卷29《艺文》)闽越族的部分习俗成为历史遗迹,还有部分民俗却沉淀传承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福建其它民俗。
2汉族民俗。汉代以后,中原汉族不断南迁,带来了汉族的民俗,并逐渐成为福建民俗的主体。志称:五代时,闽北多为江北避乱之民,所以“备五方之俗”(《八闽通志》卷3《地理》),闽西也“由唐历宋,风声气习,颇类中州。”(陈一新《赡学田碑》转引民国《长汀县志》卷17《礼俗志》)福建民俗中无论是生产习俗、生活习俗,还是人生礼仪、岁时节庆,以及民间信仰和崇拜等等,都与中国传统民俗一脉相承。
3少数民族习俗。福建是畲族的主要聚居地,畲族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习俗是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元代蒙古族和清代满族的一些习俗也沉淀在福建民俗中。
4外国民俗。宋元时期,泉州为世界著名港口,对外贸易繁荣。大批阿拉伯人、波斯人到泉州经商,其中一部分人定居泉州,府志载:“胡贾航海踵至,其富者赀累巨万,列居郡城。”(清·光绪《泉州府志》卷75《拾遗》上)他们有自己的学校--“番学”,信仰伊斯兰教,保留本民族的传统习俗。这些外来民族虽然后来基本上与汉族融合,但一些特殊习俗却保留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一部分。元代、明代和近代,随着基督教的传入,欧洲的一些民俗也传入福建。特别是近代以来,福建民俗受外国民俗的影响日益明显。
(二)融合性
福建民俗的融合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不同民族民俗的融合。汉族民俗固然为福建民俗的主体,但福建汉族民俗实际上是融合了其它少数民族的习俗而自成体系的,如闽越族的一些习俗就被汉族所继承。自古以来,福建的宗教信仰特别发达,这与闽越族“信鬼尚巫”的传统有密切的关系。又如闽越族妇女普遍参加生产劳动,这一习俗被入闽的汉族继承下来,在福建沿海地区,妇女参加生产、从事重体力劳动相当普遍。《闽书》载:“福州……田则夫妇并力而合作,女作多于男。女人能轿,取女轿三十户以应内宫之役。”(《闽书》卷38《风俗》)晋江的“妇女芒屩负担,与男子杂作;百工技艺,敏而善仿。”(清·乾隆《晋江县志》卷1《舆地志·风俗》)闽越族的部分后裔疍民及畲族,在保留其独特习俗的同时,也吸收了大量汉族民俗,并把它们与本民族的习俗融合起来。
2不同地区汉民俗的融合。中原汉人迁徙福建,前后持续千余年,他们以中州移民为主,还有不少是来自其它地区的汉人。这些来自不同地区的汉人,在具体习俗上还是有些差异,有的甚至差别很大,相继进入福建后,汉族民俗也逐渐融为一体。
3中外民俗的融合。商品经济的发达和海外贸易的繁荣,使宋元时期福建东南沿海地区以开放的姿态对待外来文化,特别是泉州港,“民夷杂处”,“市廛杂四方之俗。”(《西塘集》卷7《代太守谢泉州到任》)泉州汉民对外来文化博采广取,加以融合。以宗教信仰为例,宋元时期流传于泉州地区的,除道教、佛教、民间宗教及其他民间信仰外,还有从外国传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聂斯脱里派、天主教方济各派、婆罗门教、印度教、摩尼教等等。这些外来的宗教不但为侨民所信仰,在汉族中也拥有不少信徒。各种传统宗教与外来宗教和平相处,互相交融渗透。
(三)区域性
福建汉人的祖籍大多是中原地区,由于他们入闽的时间前后相差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以致所带来的中原汉语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入闽后,又因与当地土著居民的融合程度不同,加上地区间交通不便、往来不多等原因,逐渐形成许多不能相互通话的方言区。连城、清流、大田等山区县,竟然没有本县通用的方言,甚至相邻的乡村不能进行语言交流。福建方言以纷繁复杂著称于世,在中国八大方言中,除了湘方言外,其它七大方言均有在福建的不同地区流行。
语言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地区的文化特色,往往在语言上得到体现。民俗也因不同的方言区而存在着差异。以民间信仰为例。临水夫人和五帝的信仰主要在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方言区内流行,妈祖的信仰中心在兴化方言区,王爷、保生大帝的信仰主要流行于闽南方言区,扣冰古佛信仰主要流行于闽北方言区,定光古佛信仰主要流行于闽客方言区,等等。
在同一方言区内,不同府、县的民间信仰又有所差异。以闽南方言区为例:保生大帝、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部将辅顺将军马仁、辅胜将军李伯瑶、辅义将军倪圣芳、辅仁将军沈毅的宫庙在漳州府属各县较多,广泽尊王信仰以泉州、南安最盛,清水祖师在安溪、永春、德化影响较大,青山公在惠安县拥有最多的信徒。其它方言区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各府、州、县都有自己的保护神。
在同一县内,每个铺、境、村落都奉祀一个或若干个特定的神灵作为保护神,旧称境主、福主、土主、社神等。以泉州为例,旧时泉州城分为36铺94境,铺有铺主,境有境神,共有大小神庙130多座,奉祀着100多尊神灵。境主神的神庙由居住在该境的百姓捐资合建,各种宗教活动也由该境的百姓参加,抬神出游一般不能越出本境地界。
(四)可塑性
民俗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其一般的内容与形式,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具有无形的约束力,即所谓“约定俗成”。但在具体的民俗活动中,在操作上并非整齐划一的,有着一定的可塑性,一般可繁可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可能进行取舍选择。福建民俗繁简程度的差别相当大,一般说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各种仪礼比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繁缛,达官贵人、富豪之家比贫穷之家讲究排场。以婚丧喜庆为例:自唐至清,“六礼”作为基本的婚姻礼俗普遍为百姓所接受,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差别很大,达官贵人、富豪之家严格遵循“六礼”,仪礼繁琐。而平民百姓则不那么严格,往往将纳采和问名合而为一,将纳征和请期合而为一,同时简化迎亲礼节。贫穷之家的婚礼则更加简化,甚至在除夕之夜草草合房者也大有人在。又如福建绝大多数地方盛行厚葬之俗,闽南地区更甚,俚语有“生在苏杭,死在闽南”之说。但闽南地区的不同市县,或同一市县的不同乡村、同一乡村的不同人家,丧葬礼俗的繁简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又如寿诞,富贵之家除了大摆宴席,祝寿请客外,还要演戏助兴。而寻常百姓之家无力大操大办,贫穷之家更不敢奢望举行寿诞之礼,能煮碗寿面招待客人就算不错了,不少人甚至终生没做过一次寿诞。类似的情况在福建的民俗中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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