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俗
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
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
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
扩展资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的汶川县威州姜维城、理县箭山寨、茂县营盘山等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发现了较多的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县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县佳山石棺葬墓群。
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铜器等。这些考古发现,不仅说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区,很早就有人类栖息繁衍,而且为探讨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
《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
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_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
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_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_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_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
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_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_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
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
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21年,中国***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
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参考资料:
1、饮食
羌族饮食丰富。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人们普遍吸兰花烟,还喜欢饮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
2、服饰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
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
3、建筑
羌族多数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
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
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
4、婚姻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
5、民间工艺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
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
中国政府网-羌族
羌族民族风俗
建筑居所
羌族有自己古老的历史和优秀文化。2000年以前,《后汉书·西南夷传》描述“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的“邛笼”,即今羌语碉楼之意。碉楼有四角、六角、八角的几种形式,最高的有十三四层,高有几十米。碉楼以不规则的石片、石块用黄泥土粘合砌成。修建时不吊线、不绘图,亦不用柱架支撑,全凭目测和经验,信手砌成。这样建筑的碉楼坚固耐久,可经数百年,有的经地震也未倾斜倒塌,充分显示出羌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技艺。
栈道,又名“阁道”或“复道”。这是我国古代西南地区的重要交通设施之一,有所谓“栈道千里,无所不通”之说。直到解放前,羌族地区还保留了这种通道。《四川通志》记载:茂州“石鼓偏桥,即古秦汉制也。缘崖凿孔,插木作桥,铺以木板,覆以土,傍置栏护之。”这种栈道大多建在绝险之处的峭崖绝壁之上,凿孔架梁连阁而成,在古代为沟通各族人民的友好往来、在军事上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
宗教信仰
羌族有一种古老的信仰,就是对白石的崇拜。
羌族崇拜自然,所供奉的神有30多种,这些神中没有泥塑木雕的神像,除火神以三锅庄石之一为象征外(不用锅庄石而用铁三脚的地区,则以其中一个套有小环的脚象征火神),其余诸神均以乳白色石英石为象征。白石被供奉在屋顶、门窗、屋角、山上、林中、田间。有的羌族村寨还在山上或寨子附近修一座高约六七尺的方形小石塔,羌语称“勒夏”(或“勒色”、“勒克西”),最上层用小石砌成圈,顶上放置白石五块,最高的一块象征天神,其余四块象征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或关帝圣君)。村民常在自家屋顶上修砌一座底面长宽各一尺五寸,高二尺许的塔状小“勒夏”,内有一装有五谷的陶罐,塔顶有白石和牛羊角。羌族住房习惯是大门朝南,小“勒夏”就砌在屋顶北端与大门对称。羌人每日早晨在“勒夏”前烧柏枝,磕头礼拜,祈求威镇一方的白石神福佑全家。每逢年节、端午节或办喜事时,人们还要在“勒夏”顶上的圆洞里插一柏木竿或杉木竿。竿长四尺许,有五至九个小枝丫,用毛线在上面扎上彩色纸条,迎风飘舞表示喜庆。每户修砌小“勒夏”的时间,常选农历正月初九或九月初九。羌人以“九”为吉,喜欢“九”字;以白为吉,以白为善,崇尚白色。
羌族习惯正月初一把白石拿进屋,象征进宝。正月间走亲戚,也要送一块白石,还说“财来了”!并将此白石供在这家的神龛上,象征送来了财宝。羌人打猎时,要祭祀白石,以祈求狩猎吉利。
丧俗
“一夜羌歌舞婆娑,不知红日已瞳瞳。”的确,羌族人民非常喜爱歌舞,唱歌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办丧事的时候,人们同样要唱许多歌。羌族人的父母去世后,要立即派人专程到大母舅(父亲的舅舅)和小母舅(自己的舅舅)家报丧;要向近亲晚辈送孝帕。
远道赶来的吊丧亲友数十人,拿着祭帐等礼物,敲锣打鼓、浩浩荡荡走拢村寨时,丧家听到锣鼓声要立即去寨门外迎接。吊丧者进门后,先跪在棺材前放声大哭,丧家主人跪在一旁陪哭,并烧纸钱。中老年人则按传统哭述,悲切感人。
就这样,从清晨到傍晚,吊丧的亲友络绎不绝。哭声、叫声、鞭炮声、锣鼓唢呐声夹杂在一起,营造成一种十分悲楚的氛围。
傍晚,众母舅家的人们浩浩荡荡地来了,支客司(此次丧事的主持人)立即组织众人到大门外跪迎,沿门分跪两旁,丧家子女跪在最前面,由专人端一大木盘,内装酒、肉,为众母舅洗尘,另有一人高举火把照明。
支客司用羌语领唱,众人帮腔;众母舅答唱。待众母舅进入丧者家中在尊位上坐定后,孝子要向众母舅禀报:他们如何深受死者的恩泽,应如何永记死者的大恩;死者为何患病,病中家人如何照顾,如何请医诊治,病危时如何抢救;死者去世后,子女和家人如何悲伤,如何安排丧事,乃至死者装殓情况等,均需枣禀报清楚。之后,众母舅夸奖儿女晚辈尽了孝道,赞扬死者创世立业之功,并嘱托死者要保佑儿孙万事顺心,享荣华富贵。接着,要熄灭所有的灯光,点燃火把,由众母舅开棺验尸。母舅们仔细察看死者及其穿戴,并低声说些与死者告别的话。经众母舅认定儿孙确实尽了孝心,确实无法医治死者并同意丧事安排事宜之后,才能盖棺。
第二天晚上,晚辈青年守灵,其他的人在堂屋里跳哀事锅庄舞,羌语称“萨朗”。舞步矫健,动作优美多变,表现了羌族人民淳朴豪放的性格。其歌词更是朴实无华,明白如话,以数百行的诗句告慰亡灵。
羌族过去惯用火葬,《吕氏春秋·义尝》中说:“羌氏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约于距今二三百年前改为土葬,惟凶死者用火葬。出殡那天,鞭炮喧天,锣鼓齐鸣,唢呐声声,如死者属猴,与蛇、龙为友,这两种属相的人回避;猴与虎为仇,故请一属虎者踢棺材三脚,并高呼:“您死都死了,就不要再呆在屋内,放心去,儿女后代会给您上香进供的。”这之后,人们才起杠抬棺。这时,孝了了放声哭丧,众人低泣。由二人执长刀开路,后为端公敲羊皮鼓驱鬼,众人扶着悲痛的孝子。孝子披麻戴孝,手捧灵牌,众人抬棺材随后,有人一路丢纸线买路。出殡队伍经过谁家门口,这家人都在门口点上堆柴草熏烟,然后关门回避。据说是当死者到了阴间后,这些人家先逝的长辈问话时,死者可顺告其家人人丁兴旺,让早逝的先辈放心;关门则是回避死者的阴气。
坟山上早已挖好了墓穴,并点上熊熊大火。端公敲着皮鼓,众人肃立,孝子大哭,然后下葬。孝子、端公、母舅三人绕坟走三圈,以示最后告别,接着众人即砌坟。
从坟山下来回到丧家大门口时,端公对门神说:“好的你放进来,坏的不让进。”然后高声问:“进财没有?”丧家答:“进财了!”这时丧家才打开紧闭的大门。
支客司代丧家谢众宾客,孝子磕头。众人说:“死人得了!”端公面向丧家神龛,对诸神进行安抚。
当晚,人们还要在新坟前点燃一堆篝火,多烧些柏枝,供上香、酒、肉。有的人家还在死者去世后的第一个春节和正月里都在坟前点盏清油长明灯,在黑夜里显得格外明亮。
到此,羌族人的丧葬礼仪仪才告结束。
1、服饰
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
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
2、饮食
羌族饮食丰富。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
3、出行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羌族人凭智慧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
4、舞蹈
羌族舞蹈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
5、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
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羌族男子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届时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
在羌族,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羌族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丧葬习俗,葬式分火葬、土葬、岩葬、崖葬几种,其中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后受汉族影响,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
羌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明。羌族人民几千年前就发明了“悬筒渡索”的溜索和竹索桥及挑桥、偏桥、木桥、石桥等,使生活在险恶环境中的羌民保持与外界的交通往来。竹索桥一般长达二三十丈,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可通行人畜,是古代桥梁工程技术史上的奇迹。溜索是古老羌族的一大发明,并保留至今,只是竹索已换为钢绳了。
解放后羌区交通巨变。公路从无到有,如今乡乡通公路,一半的村有机耕道,还有两条国道,四条省道通过羌区。解放前到成都要行走数十天的路程,如今半天即可到达。交通的发展促进了羌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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