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份子钱谁收的归谁!
先从两位新人的父母说起,在这两对新人还小的时候,也就是这两对新人结婚以前算起,这两对新人的两对父母,就已经付出了很多的份子钱,所以他们的儿女结婚收的份子钱,当然就归这两对新人的两对父母所有了!
那这两对新人收的份子钱,也就毫无疑问的归这两对新人所有了!
话是这么说的,账也是这么算的,但是如果这两个家庭对收到的结婚份子钱,有过什么另外的安排和分配的话,那就会按照他们事先商量好的办法去办!
所以原则上结婚的份子钱是谁收到归谁的!
结婚份子钱是指新人收到的来宾赠送的红包现金,也可以称为“结婚礼金”。那么这一笔钱在结婚仪式举行完后该怎么处理呢?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两个家庭的矛盾,这里
给大家介绍三种分配方式,看看哪种更适合你。
1、根据礼金来源分配
比较公正的分配方式是根据礼金来源分配,也就是分开收礼,男方家长收男方的,女方家长收女方的,新人收自己的。来宾在参加婚礼时,由男方家长邀请来的宾客给的礼金就归男方家长,同理,女方家长邀请来的宾客礼金由女方家长收,新人的朋友同学以及婚礼现场的改口费就由小俩口收,互不影响。
2、根据婚礼筹办出资分配
有的婚礼是由其中一方出资办理的,男方全部包揽或者女方全部包揽。这样一来,婚礼上来的宾客给的份子钱就由出资方全部收纳。不过大部分是由其中一方全部收纳后作为新人婚后的生活基因,两人共同打理。由于其中一方没有出资,花的也就少一点。
3、根据用途进行分配
经济适用性比较高的分配方式是将来宾们给的份子钱用作婚礼当天酒席、婚庆以及婚后蜜月的部分开支。如果礼金不足以支撑这些全部费用,就可以填补结婚期间资金的空缺,如果礼金还有剩余那就作为婚后的生活基金。
总而言之,结婚份子钱来源于婚礼宾客的赠与,在分配方式上新人要根据地方风俗、家庭成员与来宾的关系以及双方家庭的共同商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对礼金做出合理的分割
不算的,陪嫁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一方婚前的财产
关于一方婚前财产的问题。现行《婚姻法》将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1993年《财产分割意见》中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包括两类财产:
一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婚前个人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婚姻存续期间,复员、专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19条也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1950年、1980年婚姻立法所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之的精神,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一直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婚姻法》中,没有“婚前财产的孳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显然,自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
在当今这个社会上,人情人情没钱不行,凡事也都讲究个礼尚往来。
按照我们这里的传统习惯,人家有事情了,你去随礼。等你有事情的时候,人家才会来随礼金。也就是说,谁现在收的礼金,是因为谁和人家有人情。以后人家有了事情,还需要继续去随礼的。
在正常情况下,举办婚礼,操办酒席的钱都是父母拿的。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随份子钱,大多数都是随父母的。因为以前他们家里有事情,父母都去随礼钱了,所以现在他们也来随礼金,这属于礼尚往来的事情。
对于这一部分份子钱,我认为应该归父母,况且办婚礼和酒席也需要花钱的。如果是直接随儿子和儿媳的礼金,不管他们要不要,做父母的一般都会把这部分钱给儿子儿媳的。当然也有一些父母会把所有的随礼钱,给儿子儿媳做小家庭的开销的。
如果是儿子儿媳自己掏钱办的酒席,我觉得随父母的份子钱应该归他们,随小夫妻的礼钱,自己可以直接留下。
因为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同,每个家庭的状况不一样。婚礼的份子钱到底应该归谁,我认为,这是一个自觉和协商的事情。只要父母和儿子儿媳愿意,或者是大家经过了协商,只要有利于家庭的和谐,怎么做都是可以的。
我觉得办婚宴收到的礼金理应由新人拿着,但是如果这一个婚宴大多数都是父母出的钱财,那么这个时候父母也可以收着礼金。
结婚的时候送礼和收礼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你送给别人结婚礼物,在你结婚的时候别人也会送给你相应的礼金,那么在这个时候一般婚宴的礼金都是新人拿着的,因为这是婚礼的当事人,并且这些人之所以会送礼金过来,就是因为这一对新人结婚为了表示祝福所以才送来的,那么这一部分礼金其实是由新人拿着,当做他们日后的婚姻基金,比如日后要买房或者什么的。这也算是父母对新人的支持吧,毕竟一对新人结婚之后,相当于这两个人组成了一个单独的家庭,那么家庭组成之后肯定需要花费很多的钱财礼金,也算是其中的一项,再加上办婚礼也是需要钱的,这些礼金大多最后会用来补贴办婚宴的支出。
其次,我觉得这个事情没有绝对,如果办婚宴大多数是由双方父母出的钱,那么最后礼金可以由父母收着,或者说是用来补贴办婚宴的支出,因为我们知道现在子女结婚出经历,出钱才最多的反而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父母希望我们能够嫁得风风光光,能够将对方明媒正娶,毕竟父母其实还是要看面子的,在婚礼的时候会来那么多的亲戚朋友,在婚礼上肯定不能马虎那么很多小年轻在结婚的时候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甚至连工作都不稳定,但是结婚需要很多的钱,比如说彩礼嫁妆拍婚纱照,请人吃饭,这些都是需要钱财的,那么还不是身为父母为他们张罗着为他们置办着和为他们出钱财。既然这一对新人大部分的支出都是由父母在背后作为支撑的,那么李晶我觉得也理应由父母收着,毕竟父母已经出了这么多的钱,这些礼金也可以当作一些补贴。
并且我觉得在李晶最后到底归谁这个问题上,双方家庭以及一对新人事前就应该讨论好,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人因为钱而反目,比如为了钱,友情也不要了,亲情也不要了,爱情也不要了,那么像涉及到利益上的事情是一定要讲清楚的,比如这个礼金到底是由谁拿着,到底是由父母拿着还是新人拿着,或者是哪家的客人送了礼就由哪家来收着,这些一定要讲清楚,这样在日后的时才不会因为钱财撕逼。
法律主观:
会给的,如果不给可以起诉,属于非法侵占。 彩礼 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朋友给的怎么你公公也拿去呢?这种钱都是礼尚往来的,你们收了五万,也要付出去这个数。长辈应该也知道这个道理。我想一方面,可能是公公不赞成你们做生意,另一方面,老人怕你们乱花钱,就强行帮保管了。(你尽量不要往坏的方面去想,毕竟结婚了就是一家人)。
解决的办法,你们先试探下公公的口气,看他是不是不赞成你们做生意,不要提钱。如果确实因为这个原因,你们可以想办法把钱“哄”过来。比方说找老人借一下,单位集资急用什么的。如果确实因为老人贪财,也可以用“借”的方法,告诉他会还,适当付利息。
但无论如何,你心里只能想着5万是你的份子钱,其它的是他们长辈往来礼数的,那11万你们不要想着贪,即使真借,也一定要归还。以免伤老人心。
最后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事,一定要二口子商量好,不要引发家庭矛盾,让老公难做。
还有就是,你们的生意有没有把握,现在经济不是很好,做生意赚钱不容易,如果你们刚结婚,老人最希望就是稳定点赶紧生小孩,你们也要考虑老人的想法。和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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