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赠与协议

婚前财产赠与协议,第1张

法律主观:

一、婚前财产的相关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三)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四)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五)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六)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七)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八)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九)男女双方签字。

(十)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二、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主要是看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前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在这之后的财产就属于婚后财产。

三、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期间,起算日期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

(一)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三)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四)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主观:

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新婚姻法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离婚是夫妻对于感情的处理方式,离婚时不仅要处理好财产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尽量减少对家人的伤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更多精选合同范本推荐:2022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

法律客观: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房子分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民法典》(202111生效)的基本原理,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婚前房产婚后赠与离婚了如何分割,具体如下:

1、赠与的房产离婚的分配需要确定其赠与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而定,如果是婚前赠与的房产或者婚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于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其个人;

2、如果是婚后并未明确只增与依法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婚后通过特殊约定或者赠与等方式,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 结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 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1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

 登记证书号为: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xx、xx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2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3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

 甲方与乙方系亲兄弟关系,双方在县镇村路池塘边受让宅基地一宗,为明确双方该宅基地面积及使用中的权利义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在该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现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受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基本情况:现有位于县镇村路池塘边宅基地一宗,总面积共计104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目前该宅基地已由甲方取得了由县国土局颁发的地续字第号《县建设用地许可证》,而乙方在该宅基地东侧部分已建成二层半的楼房(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西侧部分目前在建(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

 2、受让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赠送乙方宅基地平方米,受让人宅基地的具体方位按如下方式划分:从东至巷西至墙南至:北至: 。

 3、费用抵扣部分:甲方办理土地房屋证件的费用与乙方建好的共墙费用相互抵扣。

 4、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办理各自土地房屋证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受让拆户办证乙方负责办理,5000元以上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5000元以下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受让 ㎡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双方应诚实诺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人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兄弟两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三位长辈(包含母亲)的见证下进行分家,约定母亲名下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现房屋即将拆迁,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位于 的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主张对该房屋的权利。

 2、如上述房屋因征收、征用等获得补偿的,所有补偿应归甲方所有:若为现金补偿,补偿现金全额由甲方分配;若为房屋补偿,补偿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将补偿房屋登记或变更登记在甲方名下。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本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这类协议书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明确婚后财产规划、用途,以便更好的使用婚后夫妻财产,经营家庭生活而自行制定的。因此,只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出于暴力胁迫,人身威胁,自由受制等非自愿情形、不侵害任意一方人身权利的情况下即可自行约定。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一起生活,为了家庭和睦团结,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收入每月拿出________元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开支,拿出________元用于子女的教育,拿出________元用于父母的赡养,余额归自己所有。

 二、乙方的收入每月拿出________元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开支,拿出________元用于子女的教育,拿出________元用于父母的赡养,余额归自己所有。

 三、双方的父母共同抚养,每月支付________元的赡养费。

 四、家庭需要添置大件时,共同协商出资,购买后归双方共同共有。

 五、今后遇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增长,双方根据当时各自的收入情况另行协商变更本协议相应条款。

 六、双方支付子女的教育费至子女完成学业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 男 ,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女 ,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__区民政局办理,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现有房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房屋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乙方,是乙方个人婚前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2)位于__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米,房屋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拥有该房屋49%所有权,乙方拥有该房屋51%所有权。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乙方可随时要求加名。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加名手续,相关费用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内其他共同财产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资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三 债务的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偿还。

 四、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8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中国境内和境外登记在甲方名下的财产及由甲方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股票、基金、汽车等所有财产。

 2、中国境内和境外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财产及由甲方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股票、基金、汽车等所有财产。

 3、中国境内和境外双方共同名义持有的财产,和一方或者双方约定由第三方代持的财产。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一条1至3款列明的及未列明的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等依照5:5的比例共同共有,包括对该财产和知识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如何使用、处置(包括投资、出租、转让、赠与他人等)该财产和知识产权需由双方协商一致行驶,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处置。

 5、甲乙双方对上述列明的及未列明的其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包括投资、出租、转让、赠与他人等)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孳息、增值、分红等收益。

 6、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无论将来发生何种形态变化,均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除非一方另有书面声明放弃。

 二、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婚后实行共同共有财产制,即婚后各自的任何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等,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的,除非另有书面约定,都归双方共同所有。

 2、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或第三方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权债务、婚后因各方名下的财产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任何一方的债权债务,包括中国境内的和境外的,均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见证律师各执壹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律师:

 签署日期:

家庭财产房屋分配协议书 篇9

 男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名下有多处房产和车产。现双方有复婚的打算,为了预防今后就财务归属出现纠纷,双方理智协商,在复婚前就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双方确认,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处房产,女方名下的房产、车产、股票等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各占50%的份额。若涉及财产纠纷时,双方应当就该财产平均分割(房产、车产登记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二、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男女双方应本着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法律分析:甲方(男方):,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之夫。

乙方(女方):,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之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承诺自愿继续为女方以上房屋无偿偿还贷款。

第二条、汽车归属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万元归方所有,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其名下的万元存款转移到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无共同存款,此条划线作废)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作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因为此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女方无关。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归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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