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分析:向公司高层管理部门反应情况,说明自己因结婚需要请假的事实,等待公司上层的决定;如果公司上层不予批假,当事人可通过寻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工商管理局的帮助,在其政府部门的帮助下与原公司领导进行协商解决;如若前两者都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公司单位不予婚假的事实,由法院出面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婚假本来就是事业单位或者公务人员结婚的假期。
如果不能提供结婚证,是不可以进行婚假手续的。
一般来说,请婚假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自婚姻登记日期起,婚假有效期为1年。 一般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有的也要看单位的婚假规定
和公司请婚假,公司老板不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请婚假应该是都同意的,因为这个是劳动法允许的。一般婚假是7-14天。跟单位好好沟通交流,应该是会给请假的。
如果公司不给你请婚假,那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自己的权利。带着你的劳动合同,还有其他的有关出勤记录工资凭证,去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明确规定:对于员工的婚假还有丧假都有规定的,单位应该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不能盲目的自己随便规定的。这个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维护你自己的权利。
平时也要跟单位搞好关系,特别是跟领导,不要无意当中得罪领导,有什么事情随时沟通交流,解决问题。不管如何婚假一般应该是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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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按照规章制度来批准员工的休假申请。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日期,但是没有理由不批准。因为他的背后还有更多的员工在观望,公司人性化的管理会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反之,会使员工失望而使企业失去凝聚力。
协商处理不了直接申请仲裁维权,\x0d\\x0d\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x0d\一、法律依据\x0d\《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x0d\\x0d\二、受理范围\x0d\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x0d\\x0d\三、受理事项\x0d\(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x0d\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x0d\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x0d\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x0d\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x0d\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x0d\\x0d\四、应提交的材料\x0d\(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x0d\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x0d\(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x0d\\x0d\五、受理和仲裁程序\x0d\(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x0d\(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0d\(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x0d\(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x0d\(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x0d\(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x0d\(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0d\(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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