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中墨玉和墨青有什么区别

和田玉中墨玉和墨青有什么区别,第1张

1、种类不同

墨玉:和田玉中的一个大类,下面还有小分类(注意事项:墨玉小分类中有些不属于和田玉)。

墨青(黑青玉):是和田玉中的一个小类,墨青是和田玉大类:青玉中的一种。

2、颜色不同

墨玉:有黑色与白色相混的(墨玉白玉底)也有色泽油润如墨(纯黑)。

墨青(黑青玉):在强光手电下,黑青透出来的是青色光。在自然光下,极好的是纯黑色的,次之有青色。

扩展资料

1、墨玉

产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的墨玉,其色重质腻,纹理细致,漆黑如墨,光洁,负盛名,其硬度为Mohs4o左右,素为治砚、刀工之上佳珍料,古人将其与钻石、宝石、和田墨玉并称为“贵美石”。

墨玉,和田玉中的一个名贵品种,它具备和田玉的优秀品质,坚致温润,其中纯漆黑如墨者,色重质腻,纹理细致,光洁。

2、黑青玉

黑青玉外观和碧墨相似,也是黑如清漆的,区别在于,黑青玉打透光观察呈现出一种很深的青色调,而碧墨打透射光呈现出的是艳丽的绿色。原因在于,黑青玉的绿色调是以铁元素致色的,颜色一般是灰色调的青色,而碧墨是铬元素致色,颜色是鲜艳的绿色。

——墨玉

——黑青玉

第54集。

在这一集中墨青求婚成功,招摇终于穿上了她的红嫁衣。但是婚礼还没开始姜武就将墨青打伤并关入地牢中。

姜武是琴千弦的心魔,因招摇而生,注定一辈子为招摇而生。虽然他对别人充满恶意,但却对招摇真情满满。只可惜,他爱错了人,一昧地纠缠只能让人更加厌烦。在之后的剧情中,姜武为了招摇而死,这个看起来罪大恶极的人,在最后也为心中所爱牺牲了自己。

墨青书曾经问金坎子,为何追随。

墨青书并不用说许多的话,他知道面前这个男人什么都明白。虽然与金坎子相识不久,但拥有风水师锐利眼睛的墨青书却看明白了,玉玑子对许多局势并不亲自操控,几乎整个中原,以玉玑子为名的势力脉络,几乎牢牢抓在金坎子手里。对于许多小头目而言,“玉玑子师父”只是一个回忆,是传说里西陵城中升起的七头黑龙;真正掌握一切,号令生杀的,是这个有着英俊得让人觉得他更适合做娈童而不是统帅的美青年,而提到这个眉目如画的青年各种凌厉手段,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不寒而栗。

墨青书以为,以金坎子的野心和气度,实在是不该甘心居于人下的,可他却在对方眼睛里,看到了对师父五体投地的诚服和全心全意地敬重。

金坎子答他,您是否仰慕过神明。金坎子回答这句话时,眼里的凌厉忽而无声无息地消退了,整个人透出一股与他模样相似的温和与空明来。然后金坎子抿紧了嘴唇,长发猎猎朝着夕阳,恍然让墨青书看到了那种朝圣者的倔强与虔诚。墨青书没有继续追问,原来,金坎子心中是有神明的,而那神明是谁,不言而喻。

后来,墨青书守护在奄奄一息的卫凌珊床前,喃喃地说,其实,金坎子师兄是个很幸福的人,因为,心中拥有自己的神明,笃信着自己信仰毫不犹豫地去努力,哪怕功败身死被万人唾骂,自己内心,定会宁静而幸福。

金元术承认,在众多师兄弟中,金坎子一直待他是不错的,但金元术一直对这位师兄有种发自内心的反感。

尽管,彼时,金坎子还是二国师府左右逢源的名门正派弟子,游走于各大门派中谨慎而优雅,但缺乏安全感的金元术,能很明显从金坎子身上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一种虽然隐藏极深,但爆发起来,可以把整个天下都吞噬的危险气息。

毕竟,金元术不是人,他本体是个贫苦的普通青年宋陆风,孪生哥哥宋程风为了自身仙术的造诣,吞噬了宋陆风的三魂,玉玑子刚好途径丹坪寨,就让承影魔返还了宋陆风的三魄,把宋陆风变成尸兵金元术,用各种珍惜草药保持他的身体不腐败。

金元术十分清楚自己的地位,在玉玑子门人看来,他也就是个法术力量不够强大的怪物,留他活着,只是为威胁云麓高徒宋程风,毕竟,

作为焰离弟子的宋程风,决不能让世人知道自己手刃孪生弟弟的罪孽。

所以,任何过分的善意,都会让金元术警觉而担忧。

在整个太虚观,金元术最亲善的人,反倒是宋御风门下那个最年轻的兵宗宗主喻昭永,月夜里金元术偶尔会在上清峰道观内散步,便常见喻昭永在月下练剑。月华如流水映在武者的剑锋,法剑在虚空中划过嗖嗖的声音,反倒让他有种,人心单纯,万物安好的静逸。

于是,后来倾崖古观覆灭,喻昭永被俘后,金元术在金坎子面前求情,说的便是:“他虽是宗主,却并不危险在他心中,已然,单纯

得,只剩下剑。"可金坎子却仍冷笑着,把剑刺入喻昭永胸膛。然后使用反魄之术,将他变作亡灵。“何苦……让他死不安生。”虽然心中畏惧,金元术忍不住将内心所想吐出,“若是在容不得,一剑杀死便好。”“师父一直很欣赏这个人。”金坎子目光冷冽,唇上噙着狠毒的笑容,“但惟有将他变成亡灵我才放心,毕竟是头老虎,要好好看管了,才不会随时反噬我的神明。”“弄脏神明之手的事情,神明是不屑于去做的。”银发男子低头,满脸阴翳却毫不犹豫,“但这些事情,终需要有人里完成,不斩断脚下缠绕的藤蔓,神明无从到达天下的巅峰。”

那一霎那,金元术觉得,金坎子对神明的执着中丝毫没有任何软弱,哪怕永夜无光,他亦会执起残灯傲对千夫所指,在荒凉的废墟中,长啸当歌。

后来,安居于朔望书斋,一心编写玉玑子传记的少女忆菡悄悄想过,若是没有金坎子那夜的变脸,她会成长为怎样的人呢。身为孤儿的她自幼入门,开始只是十分寻常的弟子,混在女弟子堆里打杂嬉戏,也没怎么被人注意。长到十一、二岁,便莫名其妙十分受师父照应,师父给她赐名为忆菡,青眼有加,自然门中其他师兄弟也会对她多骄纵些。

十四岁那年的元宵之夜,二国师府得了君王的赏赐,高高的绸缎和珠钗堆进殿来,玉玑子便唤了忆菡来选。小丫头喜滋滋地把头上脚上都载满了珠光宝气的金银圈子,娇嗔地向师父道了谢,然后一蹦一跳地跑出府邸,想找师姐妹们显摆。

跑出门时,见金坎子正在侧殿出来,纯白的头发在明晃晃的花灯下有些散乱,但仍保持这谦谦君子的笑容,举手投足间,尽显儒雅潇洒。

这位俊朗的师兄平时一直亦对忆菡极和善,小姑娘便想上前去向他展示自己好看的珠宝,于是毫无防备地跑到金坎子面前,唤着对方的原名:“汐风师兄,快来看呀,这些珠钗和手环忆菡带着好看不?”

对方英俊的面容近了,小丫头也禁不住脸上有些热,羞涩地低下头去:“是师父让我选的,很好看吧?”

忽而闻到一股浓浓酒气,男子浑浊的呼吸忽而扫到小姑娘鼻翼上,忆菡抬头,却见一贯温文尔雅的师兄,眼中只有凌厉无情的嘲讽,仿佛,在注视一个卖弄耍宝的小丑。

“一个赝品而已,何必这么得意。”他捧住她的脸,很用力地掰过她的下颌,让她直视他眼中锋利,小姑娘哪里见过这等架势,不由得呜呜地哭了出来。

“师兄……你醉了……”忆菡呜呜哭着,扭着肩膀想挣脱开,而男人的另一只手却狠狠掐住了她的肩膀,让她完全动弹不得。

“你觉得我醉了?”他口里吐着酒气,手指几乎要把她的肩膀拧碎,但眼中的锋利,却是十万分地——清醒。

“难道你不是赝品吗?就只是长得有点像白露菡而已,便仗着师傅的优容不知好歹……何况——还只是皮相的相似。”他嗤嗤冷笑着,嘴唇贴近她的耳畔,是情人密语般极为暧昧的姿势,“你知道吗——我讨厌白露菡,更讨厌你——”

忆菡不知所措,挣扎不得,只能呜呜哭得更大声,然后耳垂上似乎有点点亲吻落下,小女孩除了浑身颤抖却什么都不能做。

忽而听到耳畔嗖嗖风声,转头,她已身在陆之尚的怀中,这位玉玑子门中最年长持重的师兄冷峻地直面金坎子:“汐风,我提醒你,别随便对同门出手。何况,她只是个孩子。”

“哼。”金坎子骤然完全清明抚着袖子,恭敬地对陆之尚揖礼,“陆师兄,在下酒醉失态……师兄不会讲此事告知师父吧?”

“小

事一桩,我也会教导忆菡师妹日后该如何自处,不让大家为难。只是——汐风,哪怕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别再碰忆菡。”低头瞅着怀中仍在抽泣的少女,陆之尚眼

中浮上一丝怀念和宠溺,“我知道你讨厌那个人,可我希望你知道,那个人对许多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哪怕在师父心里,也有她一席之地。”

“师兄教训的是,汐风只是醉后失态,以后自当谨慎行事。”金坎子再深深揖礼,便是无声退了下去。

“以后离顾汐风远一点。”待金坎子退去了,陆之尚将忆菡放下,低头,轻轻抚平她被弄乱的额发,仿佛慈爱的父兄,“少出来招摇,那个人——可是从来不戴珠宝装饰,更不会招摇过市给自己惹麻烦。”

忆菡便明白,陆之尚的“那个人”便是金坎子醉酒后吐出来的“白露菡”,她更知道,自己这个名字“忆菡”只怕就只取“追忆白露菡”之意,而金坎子那句“赝品”更是一语成谶失望之下,却仍是好奇:“陆师兄,那个白露菡……是个怎样的人?她……对你和师父都很重要吗……”

“白

露菡是太虚观掌门宋御风的门下,汐风很讨厌她……以为,她直面汐风说,玉玑子师父并不是神明,而是个普通的凡人。”陆之尚轻轻拍着忆菡的小脑袋,“那些事

情,你也不要多问多说,比起那个人,你不过是个不懂世事的小孩子,我想,师父也希望你……永远是个不懂世事的小孩子,不要介入那些是非纷争。”

忆菡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陆之尚眼中风起云落,于是她知道,这些师兄们一定经历过许多风雨,心中都有太多太多的故事,她只是资质稀松平凡的弟子,那些疾风骤雨,任何一场都能把她卷入吞噬,到皮毛都剩不下一根。

于是,忆菡十五岁生辰那天,走到玉玑子面前问他:“师父对忆菡的希望是什么?是不是只需要忆菡好好活着,简单快乐地活着?”

玉玑子颔首,于是忆菡款款而拜:“那请师父成全忆菡前往朔望书斋,让忆菡在宁静的书斋中抄书念道,从此与世无争。忆菡亦愿写下师父的生平,一心为师父立传,以报师父养育之恩。”

玉玑子微微有些惊讶,过了半响便轻轻摆手:“也罢,按你的所愿生活吧。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安居于悠悠白云之间,不受事实烦扰,倒可一生平安。”

从此,那位被传说为“玉玑子最宠爱的女弟子”的小姑娘,就置身于书斋之中,偶尔会有同门弟子来探望她,亦有各种江湖人士,向她讲述各种奇闻异事,从许多轶闻中忆菡也慢慢知道了许多关于玉玑子、金坎子、陆之尚、白露菡等人的事迹,比她当年在玉玑子门下时详尽许多。

她执笔写下各种各样的故事,偶尔也与师父以及师兄们重逢,站在朔望书斋前,与大荒枭雄玉玑子同看云卷云舒,忆菡转脸微笑,此时,少女的眼神中也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她道:“师父,我觉得,我才是这个乱世中最幸福的人。”

不问是非,不管兴衰,而那些远在云端高高在上的人,却又伸手可及,便如捧了满天星辰在手中,灿烂耀眼,令人羡嫉。

更可贵的是,忆菡懂得珍惜自己这些所有,也许,她真是大荒中最聪明也是最幸福的平凡小姑娘。

在很多年以

后,此时我的名号是弈剑听雨阁最桀骜不驯的孤鹜剑客天草,有无数正义少年想斩我首级成就自己侠名,有万千怀春少女听着我凄美的爱情往事黯然落泪。而我独自

坐在青羽湖边抬头仰望,燕丘天空寥落无云,这时候许多往事都会模模糊糊地在脑海中浮现,如云麓仙居的落红,如桃溪水上的桃花瓣,如秦筝身上飘出的淡淡檀

香,如顾汐风那身始终干净不染尘埃的白袍。有时候我也会感慨,其实我和他们本不该有什么深交的,可阴差阳错的,他们成了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似乎生来就是弈剑听雨阁的弟子。我本名萧逸云,极动听的名字,正符合弈剑听雨阁闲情逸致的调子,虽然也静心习剑,但不求功名不逐富贵,世俗风雨都被抛到脑

后。我年少时代认识了顾汐风和秦筝。那时顾汐风和秦筝也是正派中人,顾汐风是二国师玉玑子门徒,道号金坎子,只是我极讨厌这些麻烦的道号敬称,于是便汐风

汐风地唤他。秦筝是云麓仙居的小师妹,摸样甜美,跟在云麓师兄烟纶身后时乖乖的,但是顾汐风面前,却总没大没小地颐指气使,一时嚷着他要买檀香和钗送她,

一下又让他召唤出仙鹤陪她玩耍。

我一直觉得顾汐风是行事慎重的人,待人周到冷淡亲切,所以他年纪轻轻就很受太虚观长辈们器重,后来他跟随玉玑子背叛王朝,太虚观的门人也都纷纷为其惋惜。

顾汐风很宠秦筝,小丫头那些千奇百怪的要求,他都努力一一满足。我当时很好奇,觉得带着刁蛮千金味儿的秦筝看起来不像是顾汐风喜欢的那杯茶,即算顾汐风对她有好感,但那种眉眼中含着太多锋利的少年,心中应该也是有天下的,在一个小女孩儿身上花太多心思,与他的性格不合。

当然,后来玉玑子的阴谋揭开,大半个中原沦陷后,我才知道,秦筝和宋程风一样,是玉玑子为了三卷天书埋在云麓仙居的卧底,而秦筝的开朗和任性也都只是皮面的伪装,这个太小就背负了太多的女孩儿心中的委屈,唯有跟她师从同门的顾汐风心里明白。

当然,对于少年时代的我,他们只是太虚观弟子顾汐风和云麓仙居小师妹秦筝,我就如一片云,简简单单在他们身边擦肩而过,并未想过,我们以后会有那么多那么深的交集。

我十九岁那年再遇秦筝的时候,却不自觉被她吸引。虽说女子光艳的容貌只是皮囊,但人往往容易被付钱的外表迷惑。而且,当时的秦筝不但有如花容颜和最青春的

韶华,而且从云麓仙居里习来了闺秀的出尘和大方,早就洗去了她当年的任性合青涩,跟在烟纶身边款款而谈,也让人觉得是个不食烟火的绝代仙子了。

我便爱上了如惊鸿般明艳的秦筝,至少,那时候我以为我爱上了。对弈剑听雨阁弟子而言,爱情是如呼吸饮食一般不可缺少的东西,呵,我们不会去思考年年岁岁天长日久,只留恋这一时这一刻的相聚与微笑。

我非常热烈地追求秦筝。她常常去西陵城把云麓掌门手谕传给焰离国师,我就陪她送信,寸步不离地充当护花使者,而送完信后,她却很喜欢去二国师玉玑子府上久坐。

那时候我自然不明白秦筝与玉玑子的关系,只知道常驻二国师府的顾汐风常常送她王室的额黄和胭脂,便以为她是爱顾汐风的。于是我亦悄悄接近顾汐风,长大后的他一身六祸白袍风姿飒爽,那张精致英俊的面庞,让他成为西陵城无数少女甚至王室女眷们津津乐道的才俊。

可我知道顾汐风不是普通的英俊男子。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微妙感觉,每次当我接近顾汐风和玉玑子时,我都觉得这两个男人表面上和颜悦色,有俊朗的容貌和温文的气质,但哪怕他们微笑得如沐春风时,那眼里,却散发着野兽般嗜血的光。

“不要爱上顾汐风。”回到云麓仙居后,我劝秦筝道。“太虚观的男人都很可怕,他们心里都有可怕的心魔。”

秦筝怔住,突然吃吃地笑了。她嗤笑的时候,依旧习惯性地用衣袖掩住嘴唇,保持着大家闺秀的姿态,可那种妖艳的妩媚却不自觉地从她眼中漏出来,这时我突然觉得,无论怎么成长,换了多么美丽的容貌,学了多少礼仪和风度,其实这个任性刁蛮的小女孩,根骨里是一点都没变的。

“萧

逸云”大概是心中怀满了讥讽,她那一刻居然不顾礼数,直呼了我的名字,“你居然还记得当年黄帝蚩尤之战中,邪影反噬的那档子事情。不过要说心魔,谁能没有

心魔呢?我们修习仙术的云麓仙居就真的是心无旁骛的天仙吗?而你们弈剑听雨阁,号称修仙习剑除魔天地间,你也不因为贪恋美色而苦苦追求我吗?”

“不……不完全是这样的,普通人小小的妄念和心魔也就罢了……”我握住秦筝的手,深深叹了口气,“顾汐风眼里的锋芒太盛,让我觉得,他的心魔,是天下。”

这次秦筝竟完完全全怔住,好半天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待她脸色青了又白,才狠狠甩开我的手:“我的事情,不劳你挂心。”

而就在那个夜里,我遭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场变故。

那一夜没有星光,冷冷阴风吹进我下榻的客栈。当我睁开眼时,只见无数个邪影拢在我周围,顾汐风冰冷的手指已掐到我的喉头。

“我

一直以为,我的伪装是完美无缺的。”他的手指很冷,哪怕死死掐在我的喉结上,也始终没染上任何热气,说着,他垂下脸来,那英俊的脸上第一次毫无顾忌地展现

出森冷的桀骜阴戾,“萧逸云,你如果跟别人一样愚钝该多好,你就是我弈剑听雨阁好兄弟,你可以笨笨地像闲云野鹤般生存,带着降妖除魔的傻梦想在大荒瞎转

悠,运气好,还真能有个善终。”

我努力用双手支撑身体,我想念动九玄剑诀与之拼杀,可身体却软软的无法催动灵力,他嗤嗤冷笑,另一只手用上真力,轻轻一推我肩膀,便把我推倒在墙上肩骨寸断,肩膀揪心地痛,痛得我闭上眼睛,把嘴唇要出血来。

“为什么不哭。你们弈剑听雨阁不是讲究率性而为,随心而动么。这时候要大声哭叫,才能给我乐趣啊。”他冷冷地笑着,一脚重重踩住我的脚踝,“呵,如果折断了脚,可能永远都站不起来了。”

我努力忽视身体的痛楚,却暗地用上上善若水恢复着自己的灵力,然后一招观其妙击得他措手不及,我反身跳到窗边,踩上剑,吟唱着三阳真火诀。

“顾汐风,你纵然厉害,但我萧逸云也不是束手待毙之辈。”强忍肩膀的疼痛,我拔剑出鞘,就与他交上手来。

我记得不清那夜我撑了多久。一百个回合?还是两百个回合?我感觉顾汐风的功力是比我高的,而且他习练了邪影禁忌之术,灵力中带着一股凛冽的阴风,也为我这正派术法所无法企及。

他不想那么快杀我。他故意攻击着非致命要害的地方,让我浑身鲜血淋漓,喉中鲜血已涌到嘴边我再狠狠咽下,呵,哪怕在顾汐风眼里,我这垂死挣扎只是一出有趣的猴戏,我也决不能轻贱我自己。

弈剑听雨阁的弟子,生如闲云,死若落叶,哪怕最终落入泥泞,也当是优雅淡然的,决不能呈现出肮脏丑陋的形态。

我记得我期中也有一招击中了顾汐风的左臂,有血水从那干净的白袍里流出来,那时他微微皱了皱眉头。

我最终眼前一黑,向下栽倒时,我听到顾汐风叹得云淡风轻:“看起来像个小白脸,不过战斗的时候,也还有点男人的样子。”

那个时刻,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终结。可我却在落枫阁的密室里醒来。顾汐风竟找了人给我清理伤口,并敷上了药膏,肩膀破碎的骨头也已经接好,我满腔愤怒地望着他,他只是眯着眼睛对我冷笑:“我已经给你下了盅。如果你敢泄露我的秘密,你也活不了。”

“何必这么麻烦。”我横眉冷对,“你昨晚不就是想杀我灭口吗,怎么突然又改变主意?”

“因为秦筝为你求情,而且…我突然觉得

,你对我还有点用处。”他负手而立,“伤愈后你就自己离开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就当从来没认识过我和秦筝。”

说罢他大踏步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冷冷一瞥:“萧逸云,千万不要再干涉玉玑子师父的事情,这次放过你,算是我良心发现,你不要不识好歹自寻死路。”

我有些不忿,但伤愈后我还是独自离开了云麓仙居。那时我大概猜出来,秦筝与玉玑子顾汐风大概是一伙的,当然,我从未想过玉玑子的野心会那么可怕,而后来玉玑子和顾汐风也成为大荒历史上惊天动地的枭雄。是的,后来,顾汐风真成就了他自己的天下。

当然,怎样的天下与我没什么关系,我依然云游大荒,去各地见各种各样的人,偶尔也行义举,为各地百姓斩妖除魔排忧解难。村野之地也有美丽的少女红着脸赠我同心结,我会微笑的手下,然后悲伤地看着她们:“你是个好姑娘,很可惜,我心里早有他人。”

这时候我心里也会心跳得很厉害,难道我还眷恋着秦筝吗。明明她不是温良女子,明明她和顾汐风合谋取我性命,明明顾汐风警告我,如果想活久一点,就永远地远离秦筝。

可我也是明明白白的,无论我走多少路,认识多少人,我也无法在记忆中抹去秦筝的影子,就如我始终忘不了顾汐风那飘渺的白袍和桀骜的冷笑。

他们都是太与众不同的人,闪耀夺目,与我周遭的人有太多不同,哪怕明知他们是恶的,但那些耀眼的光华,也会让我的心开始迷茫。

三年之后,在云麓仙居满地落红里我听到了秦筝的消息,两个云麓仙居后辈弟子窃窃私语着,说是火宗次宗烟纶正打算向风宗杰出弟子莫云求婚,而之前大家一直以为,烟纶欢喜的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师妹秦筝。

“果然光有张漂亮面孔还是不行的呢。”云麓仙居的女弟子偷偷冷笑,“莫云师姐虽然没有绝色容颜,却明慧理事,年纪轻轻就掌管了云麓仙居的三卷天书,配烟纶次宗,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我听得心里有些堵,却看到那几个后辈女弟子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快步闪躲,定睛一看,确实秦筝淡落地在路上走来。

秦筝还是很美丽的,三年的时光让她变得更加端庄清丽,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也仿佛丝毫没有在意,只走到我面前时,我却惊诧地发现她眼中带着憔悴的血丝。

“阿筝,你这是何苦。“我忍不住对她开了口,”你到底爱谁呢,顾汐风,或者烟纶。“

“我爱谁很重要吗”她随手掠过额前的发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已。”

其实,哪怕后来秦筝与我相伴最后时刻,我也未曾从她口里,听她亲口承认对顾汐风和烟纶的真实情感,不过,这个从一开始就被玉玑子牢牢控制住的少女,在游戏的最初,就失去了去爱人的权利、

所以她只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可当我叹着气转身的时候,秦筝却悄悄拉住了我的袖子:“逸云,陪我上山看落花,好吗?我不会耽误你太久时间。“

我无法拒绝秦筝的请求,便陪她上了山顶,我们并肩坐在树下,天空渐渐也飘了雨,纷纷的落花散到我们肩上。

“逸云。做一个弈剑听雨阁弟子真的很轻松啊,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见自己想见的人。“在细雨和落花中,秦筝眼神有些迷离,”自由应当是很美好的感觉吧?“

“自由并不代表随心所欲。“我向她苦笑,”比如我爱的人,永远都不爱我。“

“你就那么希望被我爱上吗?“她讪讪地笑,忽而很认真地对我说,”被我们爱上的人,才是真的不幸。“

我知道,秦筝口里的“我们“是谁,她与云麓仙居火宗次宗烟纶暧昧不清,此时西陵城的顾汐风正追求着焰离国师身边的云麓大世界慕珊。我知道掩在这些爱情背后的都是算计和阴谋,可此时我突然想,如果能与这些耀眼的人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焚身殆尽,也是无怨无悔的。

当然,我是弈剑听雨阁弟子,弈剑听雨阁的人从来对政局和权势毫无兴趣,我亦是名望不高的后辈弟子,没有任何价值为他们利用。

于是,我和秦筝,永远只能在无人的时候,在细雨微风中,并肩坐在云麓仙居的桃花树下,让风雨中的落红溅了我们满身。

再见秦筝,是在云麓仙居陷落后。这时顾汐风已经是整个中原大名鼎鼎的玉玑子爱徒金坎子,他派人传信给我,让我带走秦筝。

那时秦筝容颜憔悴,气息奄奄,她仇恨地注视着身边走来的每一个玉玑子门人,口中喃喃念着,明明说好么,事后放烟纶一条生路,但顾汐风师兄依旧毫不犹豫杀死他,把他的魂魄变成镜魔。

顾汐风有些羞愧地告诉我,秦筝为帮玉玑子探得三卷天书的秘密,一边鼓动烟纶和莫云的婚事,此后却一直引诱着烟纶,甚至不惜委身于师兄,只为得到更多云麓三卷天书的消息。

“现在她没用了,你们就要抛弃她么?“我冷笑着。

“不…我愿意娶阿筝为妻,我愿意将我所有权利都与她分享…可是她现在…“顾汐风居然也会无奈苦笑,”她不要天下,只要烟纶。”

“烟纶…是个好人吧?”我坐在秦筝的床边,握起她的手,“阿筝,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你也实在太勉强自己。”

对于《招摇》这部剧我是非常喜欢的,看完结局也有很久了,但这篇文章却搁置了两天才动笔,也算种遗憾吧。最后几集,我还是哭了,为招摇,为姜武,为时间。 有时候不管早晚,我们总会成长,而时间真的会无声的改变很多事情。

“ 人生苦短,就要活的招摇些”她的性子也确实应了她这路招摇的名字,我很喜欢招摇,喜欢她的张扬,喜欢她不惧世俗眼光,一切随心,活的招摇且洒脱! 可谁又会知道?她也曾是琴芷嫣那般不谙世事的少女模样。故事的起因,源于封魔山,那时魔王因走火入魔而想去寻解决之法,将其子厉尘澜封印于封魔山,命路氏一族世世代代守在这里。若不是洛明轩的闯入,招摇不会那么迫切的想要出去,封魔山本是寸草不生,洛明轩用法力给招摇看了外面的芳菲世界,所以在他走后,招摇才拼命修炼,想要打破结界去往外面,命运的齿轮就在这时慢慢的,不容拒绝的开始转动……

“ 我姓路名琼字招摇,别怕现在记不下,日后自有整个江湖让你们记住我。” 瞧瞧,这便是她路招摇,哪怕是初涉江湖,她身上也有股劲儿!那日,她一袭红衣,单挑宗门各派,于众人手下救下魔王之子厉尘澜。二人一路颠沛流离,她还深受重伤,受尽坎坷,可招摇心里却始终是欢喜的,因为她做到了洛明轩告诉她的一心向善。她总习惯性的把厉尘澜护在身后,还因为他脸上的疤痕给他取名为“墨青”,还在喝醉酒后说“ 你的眼睛那么好看,想是装满透亮的星星的一样。” 只是,她那时还不懂墨青闪躲眼神下掩盖的爱意,一心扑在洛明轩身上。可谁知那洛明轩倒是个伪君子,满口仁义道德却对权力渴望至极,他不仅伤了招摇还杀了招摇唯一的亲人,逼的招摇毫无退路。后来,招摇自创万路门,收留天下所有逍遥客,与宗门水火不容,甚至她还用血咒术封印了洛明轩的金仙之身。 我喜欢路招摇的行事做派,她不惧别人说她行事乖张,更不惧世人说她是女魔头,所爱之人她会护,所恨之人她也会杀! 之后她因取万钧剑而丧命于剑冢,只是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她又如何能发现那个一直在她身后等待,待她如心尖血一样珍贵的墨青呢?

因着琴芷嫣的血,她顶着同琴芷嫣一样的脸又回到了尘稷山,只是她是回来复仇的,那日在剑冢里,是他厉尘澜夺了万钧剑而害得她丧命,可这仇恨却渐渐的……淡了。他待她是极为不同的,她要拜师,他便允她,也默许她借着徒弟的身份狐假虎威的胡闹;她要六合天一剑,他不顾生死的替她拿回来;她借口和他切磋实则想取他性命,他明明知道却依旧陪她;她去救柳沧岭却被困在御魔阵中,他不顾心魔反噬护着她与她一起破了御魔阵;甚至明明看见她与姜武勾结要害他,他吃醋,入魔,却不忍指责她半分;她有求于他便与他说“胜过雄鹰爱长空,比过野马爱野原,总之,不爱那姜武。”谁都能看的出来,她在明晃晃的利用他,可他却是低头一笑;他总是宠溺的不去责怪,任由她胡闹,还帮她收拾烂摊子。她也曾好奇,便去问他,为何待她这般好,他压制着心魔缓缓的告诉她“心之所向,情不自禁”。琴芷嫣也曾认真的告诉她,厉尘澜爱的是这副容貌下真正的她,可招摇却下意识的否认了, 她总觉得她已铁石心肠,以为自己就是个大魔头,仿佛不值得有人去爱她一般,可她啊,心里柔软的很啊。

事情还来不及让她细想,洛明轩就复活了,她还未曾去栖止地,就看见厉尘澜去屋里找她“招摇,你回来……回来啊,我和你一起想办法……”原来她的小丑八怪早就认出她了,她的小丑八怪原来这么爱她,护她所护之人,恨她所恨之人,可她从不想让这仇假手于人,这个仇她一定要自己去报! “我从深渊里爬出来,可不是回来玩的” 她只身去找洛明轩却不敌众人联合围剿,生死一线间,是他用手握住那柄刺向她喉咙的剑,低沉的与洛明轩说“路招摇,我来护!”“ 招摇,你战,我便是剑;你退,我便是盾”。 后来,她回到了栖止地,看到了那“一夜荒唐”,也看到那些她不曾注意的画面,栖止地的人曾问她“ 为何要经历这净池之苦,洗血之痛?”她笑着说“因为有一场深情,不能辜负。”那个人心尖上放着她,哪怕她死了,他也守着她的万路门,守着她的旧部将,守着她的这个家,她不爱那装模作样的伪善之人,偏爱那疼她护她的真情之人,她的小丑八怪还在等她,她怎能不回去? 后来,她褪尽一身功力,忍受洗血之痛,拖着虚弱的身体一步一台阶地走到主殿上。那日万路门内乱,外面又是雷雨交加的,外界传闻那晚的路招摇突然复活,如地狱罗刹般走到厉尘澜的身边,可我却觉得路招摇的眼睛里盛满了情意。“小丑八怪,我回来了。”她虚弱的朝他笑着,他看起来有好多话想和她说,却只给她一个吻,一个拥抱,她的小丑八怪还是这么笨啊。她把万路门门主之位禅让给厉尘澜,对反对她的北山主说“你们说他软弱无能,我却知他一人灭了南月教,取天剑,破御魔阵。大创宗门,行的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事。”“我爱的人,我愿与他共享我的一切。”此后的日子里,甜蜜不少,她的小丑八怪总爱吃醋,连十七的醋都吃,还总想把她藏起来,厉尘澜在外人面前端的都是门主的模样,可一到她面前就总是容易紧张还嘴笨,求婚时手心出汗差点让糖葫芦都化了。那段日子真美好啊,所有重要的人都在身边,说说笑笑的,热热闹闹的。

可世事从不让人圆满,后来的日子里厉尘澜的心魔愈加难以控制,再加上洛明轩复活,他们每一天的谈情说爱都像是偷来的,可招摇从未想过要放弃,哪怕后来去杀洛明轩,九死一生,她也目光坚定的说了“够了!”。杀死洛明轩后,为了拔出心魔,厉尘澜进了法阵。 “我曾在一个人的眼中,看到过一片星海,我为之沉迷。在他离开之后,我为了寻找他的影子,不敢错过任何一个夜里的星空,我却再也没有看过那样的璀璨。” 在寻找墨青的那几年,招摇变了很多, 以前的她偏爱着一身红装,娇艳如火,明媚刚烈。可后来的几年,她一身洁白素衣,眉目间满是岁月的沉淀, 她偷偷去看了琴芷嫣新选出来的北山主,去探望了顾晗光的坟冢,去看望了柳沧岭的家庭,也去看望了司马容。她珍视的、爱护的人都过的很好,那她也要回去等她的小丑八怪,等他回来,执手白头……

“ 我自封魔山所出,一路颠沛流离,我曾想颠覆这人世也无妨,可一个人的出现,却令我爱上这曾厌恶至极的人世,我想保护招摇,也想保护这养她的山川与人间。”这便是厉尘澜,因爱上一个人而压制了自己的戾气,变的温柔至极。 相遇那天,他被锁于刑台上,是即将要被宗门人处决的“魔王之子”,狼狈不堪。可偏偏一身红衣的她于清冷的漫天飞雪中向他伸出手,明媚的冲他笑着说“来,我带你走。”他看着她为他大战宗门,看着她把他护在身后,听她喊他墨青,听她教自己“保命绝招”,听她夸自己的眼睛灿若星辰……他忽然就觉得,他那凄苦的人生因为招摇的出现而忽的温暖起来了。司马容曾对他说“ 尘澜,你素来隐忍,可只要事关招摇,你便方寸大乱。” 司马容不懂,“ 所有的事情我都能等,唯独她的事我等不得” 以前是他做的不够好,也是他武功不够高强,才在招摇受到伤害时无法护她安好。他看着她自创万路门,看着她收服四大山主,看着她一步步成为世人眼中行事乖张的“女魔头”,可他知道她招摇的心比谁都柔软,也比任何人都善良。如今他有了万钧剑加持,武功也没有几人能敌,他一定要护她平安。琴芷嫣曾问他“ 您一直都知道她是路招摇吗?”“她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 似乎只要提起招摇,他的嘴角就沾满笑意。他曾对顾晗光,这还是头一次感谢余生这么长。以前的际遇于他来说是一眼惊鸿,可对招摇来说确是指间清风,他只能压抑着爱意,不敢表白。可剑冢一战,他竟永远的失去了她,还好余生够长,他能等到她回来。她胡闹,他就陪着她胡闹,把之前错过的爱意通通补给招摇,他在别人面前是沉稳的厉门主,可只要看到她,他就永远是她的墨青,他愿意敛起所有锋芒,温柔似水的陪在她的身边。林子豫不明白,为何他从不曾多看自己一眼,那是因为在厉尘澜的心里只有路招摇一人。“ 我此一生,许多岁月都踽踽独行于黑暗之中,我的生命与灵魂是死水一般的寂静。直到有一人说,她在我眼中看到了星空,或许她不知道,我眼中只有夜幕,而她是闪亮的所有。” 或许老天让他经受那么多磨难,就是为了让他遇上招摇吧……

“ 路招摇,我因你而生,也因你而死,这样也算是圆满吧。” 这是姜武临死前说的话,也是剧里为数不多的泪点所在。招摇曾将“天下第一美人”琴千弦掳到尘稷山,盯了他一晚上。那时年少轻狂,行事荒诞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琴千弦却乱了心神。他素来清修,何曾被女生那般直勾勾的盯着,一时不稳,便生心魔,姜武就是这心魔。所以说,姜武爱上路招摇是必然的,因为他本就是为她而生,爱也爱的轰轰烈烈。 “路招摇,我把心都给你了,你看到我的爱了吗?” 他讨厌厉尘澜,可为了救招摇,他还是愿意与厉尘澜联手;他明明可以称霸天下,却愿意为了招摇而舍弃琴千弦的功法;故事最后,他本想囚住厉尘澜,却在路上遇到洛明轩,他当然知道六合天一剑能斩心魔,可为了护住招摇,他还是选择抽取一丝精气化成傀儡护送招摇离开,而自己拖住洛明轩,最终死于剑下。招摇去杀洛明轩时曾说她的武器在外面,我那时还不懂,直到看到武器旁仿佛有你站在那里一样,我才明白。招摇的心里一直都有你,做不到深爱,你也是她重要的朋友,你对她的好,她都记得。她本不是那样用剑的,可她学你把剑扛在肩上,仿佛那个一贯痞笑,行事乖张的你就陪在她身边一样啊……

琴芷嫣,相处到最后,她便与招摇如同亲姐妹一般。初见时,她逃进素山迷阵中却一不小心用血唤醒了路招摇。江湖传言,琴家血脉有起死回生之效,若不是如此,她的父亲又怎会丧命,而她和她的沧岭哥哥又怎会……想爱却不得不生疏。最开始的那段时光,成了剧的笑点,琴芷嫣怂萌怂萌的,而招摇又是霸气侧漏,双生花般的陪伴,竟让二人都成长不少。琴芷嫣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宗门少女,她发现正邪是要用心去分辨的,她发现一个人有足够的实力才可以保护自己所爱之人,发现招摇并不是江湖传言那样的十恶不赦,发现万路门也不是大家所说的如人间炼狱般的存在,发现原来身侧之人……也不一定会永远陪着自己。招摇于她来说,亦师亦姐,她虽总是恶狠狠的吓自己,可她从来不会丢下自己,她会帮自己提升功法,会帮自己救沧岭哥哥,会教自己瞬移术……可自己还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选择总是这么艰难,而后果总是这么难以承担。” 她那时明明知道凤山肯定有埋伏,此一去肯定会任人宰割,可只要事关沧岭哥哥,她就半点也听不进劝。她不顾招摇阻拦去了凤山,最终用血复活了洛明轩,逼得招摇入了栖止地而后又变成烟花炸了,不知所踪。她很愧疚,都是因为她招摇才回不来的,都是因为她厉尘澜才不顾生命危险动用禁术去找招摇的。“你今天不原谅我,那我就改天再来。”其实招摇只是唬她而已,她又哪里真的责怪过她?故事的最后,琴芷嫣成了万路门门主,行事一派稳妥,偷偷回去的招摇眼角沾满了笑意,她的这个妹妹啊,真的长大了……

“阎王老子都不敢动我的人,你们敢动?” 一提起顾晗光,我嘴角便忍不住上扬。他这个人啊,清冷,毒舌还傲娇,可心却是柔软温暖。看见厉尘澜重伤,他明明就是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嘴里却说“不听我医嘱的人,一个路招摇,另一个就是你。前者已经死了,你觉得你呢?”;看见路招摇回来,他眼睛里写满了欣喜,嘴上却说“一个两个地都不让人省心,哪天死了的话,别来找我。”可我从没想过,被人称为“阎王愁”的顾晗光竟会死在那个阴暗潮湿的地牢里。他有一万种治病的方法,可他的手脚被绑着,医者不自医,这种死法让他绝望,何况……他还没与他的千锦成亲啊。多年前,他与观雨楼楼主沈千锦两情相悦,可观雨楼功法不得动情,否则寒毒发作,威及性命。他只能去求了路招摇,用自己精湛的医术配以强大的功法替她疗伤,让她忘了自己。 这么多年,他忍着相思之苦,匿名替她调养身体,他爱的那个姑娘啊,他只想让她好好活在这人世间。 后来,沈千锦依旧如约穿上嫁衣,哪怕他早已变成一块冷冰冰的墓碑,可她也要守着他,她曾爱上一个人,从此世间万物都失去了颜色……

路十七与琴千弦这对cp让人看的心生欢喜。十七还不甚懂男女之情,可是好可爱哒,她会随身带着鸡腿,会叫琴千弦“大美人”,会讨厌小丑八怪独占她的门主,还扬言要把厉尘澜嫁出去……琴千弦对十七应该是没有男女之情,多是兄长般的宠溺。他这样的人啊,单是坐着,眉目间都是普度众生的慈悲模样,甚至是对姜武他也是如兄长般。姜武为救招摇而死,他悠悠转醒,却说这个世界他来时就这般模样,来的轰轰烈烈走时却悄无声息,这个世界还是这样,语气里没有丝毫责怪反而是怜惜。故事最后,他选择了为救众生而死,也好,他随了自己的心,可他终究放心不下十七,化成蝶陪在她身边……

这应该是我写过最多字的一篇感想了,《招摇》这部剧真的每个人物都很好。其实之前看过两本九鹭非香的作品,她的文笔特别幽默,经常会让人读的笑出声来,可虐也虐的特别狠,希望以后可以多读读她的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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