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耗要纳鸳鸯为妾,鸳鸯是如何拒婚的?故事情节

贾耗要纳鸳鸯为妾,鸳鸯是如何拒婚的?故事情节,第1张

最近,看了《红楼研究》2007年第1期浙江平湖潜问根先生的文章,题目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读《红楼梦》札记”。读后很有一些不同看法,想提出来与先生商榷,以利于共同提高。不妥之处,还请潜先生和读者批评指教。作者曹雪芹笔下的女仆鸳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怎样看待鸳鸯的拒婚?从“奴隶”到“人”的转变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必须首先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坚持从《红楼梦》文本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2、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3、必须坚持思维的逻辑,遵守思维规律。下面是我对这几个问题的基本看法。一、 鸳鸯是一个优秀的女奴《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写“鸳鸯女誓绝鸳鸯侣”。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集中展示了鸳鸯作为一个优秀女奴的与众不同的特点和优点。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的最高领导者贾母选中她作了自己的贴身秘书或叫领导助理兼大总管。鸳鸯对外代表贾母行使最高权力,连凤姐和王夫人也要让他三分。贾母对鸳鸯的评价极高,说她是“一个可靠的人”,“还细心些”,“我凡百的脾气性格儿他还知道些”,“他还投主子们的缘,……这几年一应事情,他都料理,从你(邢夫人)小婶(王夫人)和你媳妇(凤姐)起,以至家中大大小小,没有不信的。所以不单我可靠,连你小婶和你媳妇也都省心。我有这么个人,便是媳妇、孙子媳妇有想不到的,我也不得缺了,也没气可生了。这会子他去了,你们弄个什么人来我使?你们就弄他那么大一个珍珠人来,不会说话也是无用。”凤姐也说“鸳鸯是个极有心胸见识的丫头”,“鸳鸯素习是个可恶的”。(引自《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下同)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才被大主子贾赦“看中了”,“要他作房里的人”。叫邢夫人“冷眼选了半年”,认为鸳鸯在这些家生子儿的女孩子里头,“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一概是齐全”,“是个要强的人”,“心高志大的”人,是一块“金子”,“金子终得金子换”。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中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大丫头都成了她的朋友。“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金钏、可儿、麝月、翠墨、翠缕、茜雪等(庚批:亦是十二钗),连上你(平儿)我,这十来个人”是无话不说,无事不做的好朋友。鸳鸯是优秀的,是作者曹雪芹“为闺阁昭传”而浓笔重彩描绘的“几个异样女子”之一。作者讴歌的鸳鸯,其“出于我之上”的“行止见识”集中体现在她对贾赦的拒婚上。鸳鸯拒婚的胜利,是她冲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鄙视哥嫂的趋炎附势,顶住了大主子贾赦的*威和巨大压力,凭借自己的优秀,取得了贾母的支持,赢得了拒婚的胜利。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高度赞扬了鸳鸯的大智大勇、超凡脱俗、心志高远的人品和气节。对于鸳鸯拒婚的胜利,潜文作了与作者完全相反的评价:鸳鸯拒婚“只是想一辈子忠于贾母,做贾母的可靠丫头而已”,“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愈是忠于自己的主子,便愈能够坐稳奴隶,保住奴隶的地位”,“这也正是鸳鸯这一类奴隶的共同特性”,“正是愚昧的‘忠君’这一思想让她表现得如此‘矢志不嫁’”,“充分表明鸳鸯是百分之百的遵守着‘奴隶规则’”,“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由此看来,潜先生还没有完全读懂《红楼梦》,还没有真正懂得作者曹雪芹写书的目的!二、 鸳鸯的优秀是鸳鸯拒婚胜利的根本原因贾赦想娶鸳鸯为妾,鸳鸯拒婚,贾母反对,因而贾赦失败了,鸳鸯胜利了。说起来,这可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是“值得称道”的。贾府的女仆,一是买来的,二是家生的。鸳鸯是家生女仆,即世代为奴。在贾府,女仆就是家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人生、前途、命运都掌握在主子手里。其婚姻,或配小子,或家人包办,或卖掉,也都是由主子决定。在世俗的眼里,女仆嫁给主子为妾,由奴才变为半个主子,对女仆来说,无论如何是一件幸事。所以,邢夫人对鸳鸯说,“你这还不愿意不成?若果然真不愿意,可真是个傻丫头了。放着主子奶奶不做,倒愿做丫头!三年、二年,不过配上个人,还是奴才。你跟了我们去,你知道我的性子又好,又不是那不容人的。老爷待你们又好,过一年半载,生个或男或女,你就和我平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作去,错过了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在贾府,主子欲娶女仆为妾,简直易如反掌,女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拒婚”权利的。然而,贾赦与鸳鸯是个极个别的特例。鸳鸯不想嫁给主子,不想做半个主子,却想做整个的奴仆。而贾赦呢?一个大主子,竟然连娶一个女仆为妾的愿望都不能实现,您说这个主子当的窝囊不窝囊。鸳鸯拒婚,也是因为贾赦欲娶鸳鸯为妾这件事本身在贾府上下并不被人看好。这也是贾赦纳妾鸳鸯失败的必然性。贾赦欲纳鸳鸯为妾,托邢夫人和老太太讨去。邢夫人虽然认为“这倒是平常的事”,但又底气不足,“只是怕老太太不给”,于是找儿媳妇王熙凤商议。王熙凤认为这事也不好办:“依我说,竟别碰这个钉子去”。“太太别脑,我是不敢去的。明放着不中用,而且反招出没意思来。如今老爷上了年纪,行事不妥,太太该劝才是。比不得年轻,作这些事无碍。如今兄弟、儿子、侄儿、孙子一大群,还这么闹起来,怎么见人呢?”贾母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对贾赦纳妾曾多有微词,早就有言在先:老爷“如今上了年纪,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没的耽误了人家。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做去,成日家和小老婆喝酒。”鸳鸯的态度更是十分明确:“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大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什么主意!我只不去就完了。” “老太太在一日,我一日不离这里;若是老太太归西去了,他横竖还有三年的孝呢,没个娘死了,他先放小老婆的!等过了三年,知道又是个怎么个光景,那时再说。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当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样?乐得干净呢!”“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喝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叫了我的老子娘来就愿意了不成?”袭人也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就是连贾赦自己也看出了鸳鸯的心思,说:“‘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是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宝玉,只怕也有贾琏。……想着老太太疼她,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总之,从贾府上上下下、主子奴才、包括两位当事人都认为这是一件“不中用”的事,从而注定了贾赦纳妾的失败和鸳鸯拒婚胜利的必然结局。鸳鸯拒婚的胜利,既是鸳鸯优秀人品的胜利,也是贾母支持的胜利,更是主子们权力较量的必然结果,其中还包括了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在这里,鸳鸯的优秀是问题的根本。如果没有鸳鸯的优秀,也就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也就没有鸳鸯拒婚的胜利和贾赦求婚的失败。怎样认识贾府里女奴的优秀?怎样认识金钏的跳井和晴雯的死?怎样认识鸳鸯的拒婚?这在整个红学界里,争议是比较大的。比如王蒙的“不奴隶,毋宁死”一书就受到众多读者的批评。我也著文指出了“王蒙红学的七个错误”,(请参阅“红楼艺苑”网“刘振兴的文集”或“和讯博客——刘振兴2117”)认为他的红学观、自由观、阶级观、道德观、历史观、认识论、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错误。他的“不奴隶,毋宁死”、“袭人是特务”等观点,与《芙蓉女儿诔》,与《红楼梦》主题,与作者的写作目的都是相悖的。其指导理论和研究方法都是错误的,没有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是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出发的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潜先生同意王蒙的观点,属于同一个思想体系,望先生斟酌。三、“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提法不太恰当在这个提法中,有两点不妥:一是“奴隶”和“人”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二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究竟指哪个历史阶段?是从“奴隶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社会”?是指社会和阶级的转变,还是指奴隶个人的转变?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的概念。奴隶的概念:它的本意是,在奴隶社会,奴隶是一个阶级,它和奴隶主阶级是奴隶社会的两大主要阶级。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奴隶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奴隶主的眼里,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只不过是一个会说话的工具,可以随意处置,甚至可以自由买卖和处死。与奴隶相近的两个概念是农奴和家奴。农奴和家奴是封建社会中奴隶制度的残余,其本质属性仍然是奴隶。奴隶的引申意义:有时我们把拜金主义者叫做“金钱的奴隶”,把卖*者叫做“性奴隶”等,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比喻。人的概念:人的概念有两个基本的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是拥有双手会劳动的高级动物。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这里的“人”应该是指社会的人和阶级的人。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属性就是人的阶级性。在奴隶社会,人分为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在封建社会,人分为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分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人的社会属性也就完全区别于阶级社会,全国人民,包括每一个中国人,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同时又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还存在着旧社会的阶级的遗迹,因而,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多数人民的幸福,还不得不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剥夺他们的某些权利,限制他们的某些自由。所以,当我们论述“奴隶”向“人”的转变时,必须首先搞清楚它们概念的基本内涵。其次,“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题目,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应该是指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最后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的演变。“从奴隶到人的转变”应该是指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而不是指“奴隶”的个体到“人”的个体的转变。具体到十八世纪满清王朝统治下的国公之家贾府中的女仆鸳鸯和1925年民国时期鲁迅笔下的女佣祥林嫂等个体的“奴仆”地位向“主人”地位的转变,不能离开她们所生活其中的那个社会的转变和她们所属阶级的转变。所以,我们在讨论鸳鸯和祥林嫂之类历史人物的个人命运和前途的转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所在的阶级和所处的社会一起来讨论,必须把问题放回到她们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去讨论,而不能孤立的、抽象的、超越时空的去讨论。从这个角度谈问题,潜先生的标题就有了问题。因为无论是个体的“奴隶”还是阶级的“奴隶”,都不会直接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所以,潜先生的“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命题不能成立。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经过了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转变,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终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具的改进。五种社会形态对应的是五种经济形态: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气时代。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转变,必须经过四个社会形态。这是一个漫长的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脱离开这种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期盼“奴隶”个体向“人”的个体的转变,是绝对的天方夜谭!不仅鸳鸯这个“奴隶”不能转变为“人”,祥林嫂这个帮工(不是“奴隶”)也不能转变为“人”。从潜文的结论可以看出,他所说的这个演变,这个“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似乎还不仅仅是指鸳鸯和祥林嫂的角色的转变,还指新中国成立后的“文革”错误和改革开放以后“历史的沉渣泛起”。说“文革”时期“广大的知识分子就没有被当作‘人’来看,更别说一般劳动者了”。还说“文革”时期是“最不把人当作人看”,“是‘人’整‘奴隶’的时代”,把“文革”的结束说成是“给你做‘人’的时代终于真正开始了”。把改革开放以后的“历史的沉渣泛起”、“表现的淋漓尽致”的“人性中的丑恶”现象也说成是“形形色色的‘奴隶’纷纷登场”。从而提出了“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疑问。这种表述充满了概念和逻辑错误。整人的人不是“人”,被整的人也不是“奴隶”,社会丑恶现象中的人也不是“奴隶”。这段话中的几个“人”的概念都是有区别的,潜先生完全混淆了。潜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人”,是指“***人为着人民大众的利益奋斗牺牲,解除了奴隶脖子上的枷锁”的人,即摆脱了剥削和压迫的、做了国家主人的“人”。这样的“人”只能从国民党蒋介石统治下的中华民国的“国民”转变而来。这样的国民,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奴隶”,祥林嫂勉强算一个,而鸳鸯这个女奴则挨不上边。至于说到“我们的执政党今天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纲领,其中就有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则完全是文不对题。社会主义的中国不存在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农奴”和“奴仆”,因而也就不存在“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更不存在“我们今天读《红》,是否也可以多想想如何让自己让他人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个问题”。“以人为本”中的这个“人”,应该是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全体公民,如果说这样的公民还不算是潜先生所说的那个“真正的人”的话,我们可以认为毛泽东“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说的那种人是“真正的人”,即“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民”到这样的“真正的人”确实需要一个演变过程,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教育、改造、提高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也绝对不是从“奴隶”到“人”的演变过程!潜文还说,“资产阶级标榜‘自由、平等、博爱’,但是请问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奴隶能享受到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吗”?首先肯定,“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与无产阶级无缘。其次,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基本劳动者是无产阶级,而不是奴隶阶级。这里的“奴隶”概念也不要混淆。四、正确理解鲁迅和王蒙的话的确切含义看得出来,潜先生的文章是以鲁迅和王蒙的话作为指导的。然而如何理解鲁迅和王蒙二位大师的话也很值得商榷。下面是潜先生的引文:——鸳鸯的“矢志不嫁”是否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呢?非也。……这便正如鲁迅在1925年《灯下漫笔》中所说: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因此,我同意王蒙对此的评点: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鸳鸯的胜利带来的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因而《红》的后边第110回写“鸳鸯女殉主登太虚”,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和匕首。它用辛辣的讽刺来鞭笞丑恶,讴歌美好,揭露黑暗,崇尚光明,以唤起民众。鲁迅的这句话,写在1925年的民国时期,帝制已被推翻,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已经不存在了。鲁迅笔下的“奴隶”二字,是比喻,而不是本意,是文学语言,而不是政治语言,不能把它与鸳鸯这个实实在在的本来意义上的封建社会的贵族家奴相提并论。鲁迅讲的是国民的一种心态,一种奴隶思想的遗存。一些人仍然过着“下于奴隶”的生活,讲的是一种社会现实状况。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号召他们要象中国***人那样,去努力“争”取做“人”的资格。鲁迅这里所说的“人”的概念,应该是指拥有了民主权利的中华民国的人。当然,民国时期的“人”,也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不是超阶级的人,而是阶级的人;不是地主资产阶级的人,就是农民工人阶级的人。鲁迅这里讲的人,主要是讲人的尊严、资格和权利。鲁迅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这里的“中国人”,应该理解为封建帝制统治下的中国老百姓。“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是因为封建帝制的统治者不给老百姓这个做“人”的资格。“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是说一直到了1925年的“中华民国”,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仍然处于“下于奴隶”的地位,而没有丝毫的改变。这应该是在讽刺、鞭笞中华民国的当权者,是他们应该给而没有给老百姓们“国民”的权利和做“人”的资格。用鲁迅的话作指导,然后说鸳鸯的“矢志不嫁”没有“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于是得出结论:“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样的结论难道是正确的吗?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单靠鸳鸯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改变的。在那样的情况下,鸳鸯取得了拒婚的胜利已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了,我们后人还能企盼她做出什么样的惊天壮举呢?企盼她通过一个所谓“矢志不嫁”就能“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简直不可思议!这种研究,既不符合历史的逻辑,也不符合思维的逻辑。王蒙的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实,但对于鸳鸯“拒婚”胜利的评价,却有待商榷。在满清统治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封建地主贵族阶级专政。满清贵族家中的奴仆们,“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这是一种真切的残酷的社会现实,是女奴们仅仅凭借自己的力量所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的。他们所有力所能及的改变,仅仅是通过自己对奴隶地位和生活环境的正确认识,去争得类似“拒婚”这样的微小“胜利”,并进而集小胜利为大胜利,会些许改变一下自己的被剥削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命运和前景,而不至于十分悲惨,如此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鸳鸯拒婚的胜利,难道还不“值得称道”吗?难道还能苛求她们怎样呢?“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相对于“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鸳鸯们的那个“前途”是她们自己所能“改变”的了的吗?如果没有象辛亥革命那样的巨大革命变革,彻底推翻封建制度,鸳鸯们的“前途”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在鸳鸯们所属的那个阶级的“前途”尚未“改变”之前,“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了贾赦,取得了抗婚的“胜利”,难道不值得大大“称道”一番吗?我们千万不能小看了这个“胜利”,因为这个“胜利”是奴才对主子(族权)的胜利,是女奴对男主子(夫权)的胜利,是被压迫者对压迫者(政权)胜利!同时,这种胜利也不是每一个奴仆都能够获得的,只有象鸳鸯这样的优秀奴仆才能获得!至于“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更是不能简单的归罪于那些可怜的奴、仆们自己!这个“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不是奴隶们心甘情愿的自己给自己“套”在脖子上的,而是那个罪恶的阶级社会和罪恶的剥削制度强制的“套”在他们脖子上的。“主仆恩义”是奴隶们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是奴隶们为了相对减轻、相对延缓“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命运,而被迫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明智之举!“主仆恩义”属于意识形态,它是受社会制度和社会存在决定的。我们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个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贬斥那些“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奴隶们的“主仆恩义”,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些大小主子们的*威,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责备那些弱小的女奴们的无奈和悲哀!鸳鸯不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她胜利了。秋桐、嫣红难道是心甘情愿的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吗?贾赦不是说过“自古嫦娥爱少年”吗?难道秋桐、嫣红不爱少年?同样是女奴,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如果仅仅依靠鸳鸯自己的力量,而没有贾母的干预,鸳鸯也是绝难“胜利”的。鸳鸯利用了自己的忠心(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主仆恩义和自己的优秀(这是真的)赢得了贾母的支持,所以鸳鸯“胜利”了。相对于贾迎春、贾探春、尤二姐、尤三姐等这些女性主子们的婚姻“前途”来说,鸳鸯的拒婚胜利,不仅仅是可以“称道”的,简直可以说是非常伟大的!

求爱30绝招 1、 攻守兼备害怕失面子的男生最好在4月1日这一天向对方求爱,如果得到芳心自然上上大吉,如果惨遭拒绝则可强颜欢笑:“嘿,今天是愚人节,我同你开玩笑呢!”这样,便不必担心一旦被拒令今后相对难堪了。 2、 先礼后兵同她说你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得不到人家的青睐,然后做伤心绝望状令她同情。如果她说:“你其实挺优秀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便问她:“是吗?我有什么优点?”善良的她自然会温柔婉转地数说你的一百零一个优点,这时你便可以明白地问她:“我既然有这样多优点,为何你对我不理不睬?我说的那个无情的女孩就是你呀。” 3、鸟语花香养只鹦鹉,只教熟它一句话:“我爱你!”然后伴同红玫瑰一起送给对方。试问天下靓女,谁可消受得了如此浪漫大补丸? 4、 循循善诱约她散步,同她轻松地说笑聊天,然后给她讲一讲苗族的求爱规矩——见到了合眼缘的人,就上前踩他一脚,如果对方还踩,就说明接受爱意。说到此时轻轻站住,温柔地看着她,然后恰到好处地轻轻踩她一脚。注意,一定要选择浪漫的氛围,并将开头的煽情工作做足。 5、 心心相印选择情人节做一杯鸡尾酒送她,“心心相印”的做法很简单——随便什么色酒兑雪碧,两只吸管对穿过一片柠檬即可。如果肯花点心思将酒与饰品装点得更花哨点,则更增加浪漫感觉。 6、 请君入翁想几句诗,然后每句缺一字,请对方猜谜,谜底即是你要说的话。比如“天生 材必有用”“漫卷诗书 欲狂”“浮生长恨 娱少”“ 方唱罢我登场”。当对方告诉你答案“我喜欢你”时,你可以瞪大眼睛说:“真的吗?你喜欢我?那太好了,我也喜欢你!” 7、 十面埋伏问问对方择偶条件,可以设下选择条件:“有三个女孩,一个貌若天仙,倾国倾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会在第一眼爱上她;一个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恶梦,看两眼要呕吐,看三眼再也不愿做人;还有一个中人之姿,出了门不至于吓坏人,也不会被导演追着跑。你会选哪一个?”再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富可敌国,豪门千金,位高权重;一个出身贫寒,身世可怜,就差没有饿死;还有一个小康之家,买不起劳斯莱斯,也不至于安步当车而已,你选哪一个?”第三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大智大勇,女诸葛再世,能力出众,典型现代女强人;一个只比弱智好一点,什么也不会做,二十多岁了还要父母陪着应聘工作;还有一个没什么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选哪一个?”……只要对方不是特殊人士,多半会一直选第三个,这样子选到最后,你便小声惊呼:“都是第三个,中人之姿,普通家庭,自力更生……那不是我吗?” 8、 双管齐下在她生日那天送她果冻,告诉她“水晶之恋”代表爱情,“喜之郎”代表婚姻,然后两种一齐送给她,说:“我不强迫你,你可以自己做出选择,不论你怎样决定我都不会怨你的,我挺得住!” 9、 弄假成真凡是她有的衣裳,都设法自己买一套相配衬的,刻意与她穿情侣装。两个人站在一起,常常会被人称赞“一对璧人”、“天生一对”之类,赞得久了,她便糊涂了。 10、日积月累送一罐幸运星给她。每一颗星里面都藏着一句话,请她逐个拆阅。这个过程中她会不知不觉地一点点被感动,然后选一个月黑风高夜打电话给她,问:“你看到星星了吗?” 11、借物言情请她喝自磨咖啡,告诉她好的咖啡必须有好的伴侣。然后替她调好,并说她是一杯最香醇的极品咖啡,而你,是好伴侣。注意,一定要有过硬的冲调咖啡技巧,否则免谈。 12、未卜先知为她看手相,告诉她会在一个雨夜遇到一位替她打伞的男人,那会是她终身伴侣,并提醒她那个雨夜不要带伞,不要让人陪伴。哈,你的机会来了,下一步怎样做不必我说了吧? 13、永结同心女红向来是女孩子的拿手本领,现代人不大送鞋垫送罗帕了,没关系,不是又流行起千禧中国结了吗?可以编一条藏有他名字大写字母的同心结给他。 14、作茧自缚向她倾诉心事,说你爱上一个女孩子,请教她应该如何追求。然后照她教你的话去做。她若不接受,还可理直气壮地责问她:“你啥你教的方法不管用?再换一个!” 15、别无选择问她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对我以下两个问题,你可以只用“是”或“不”来回答吗?好,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是否喜欢我,那么你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她答“是”,上上大吉;如果她答“不”,那么二、三问题的答案不一致,则第二个是“不”,第三个便是“是”。嘿,她死定了! 16、面面俱到用排除法说明你与她的关系:你不可能做我的姐妹,因为这已经是事实;你不可能做我普通朋友,我只跟男人做哥们儿;你也不可能与我做敌人,因为你是好人我也是好人;你也不可能做我的老师或学生,因为我既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也不思上进;你不可能做我的同事,我们根本学的是不同专业;你更不可能与我做陌路人,因为我们已经认识……所以,你只能做我老婆了。 17、峰回路转跟她说:我们打个赌吧——明天一定会是晴天。如果你输了,你就嫁给我;如果我输了,我就娶你。 18、煞有介事如果你是说故事的好手,一定要做到绘声绘色: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同你结婚了,而且我们有了一个孩子……想知道结果吗?嫁给我,那么两年后你就知道了。 19、送她520如果她吸烟,不妨送她520香烟,就是过滤嘴有一颗红心那种的。然后问她:“知道520代表什么吗?”“我爱你。”“好极了,我也爱你。” 20、借物喻人故意不断地向对方借同一本书,如果她提醒你这本书你已经看过了,你便告诉她:有些书百看不厌,有些人愿一世相守。天下最大乐事,同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借阅自己最喜欢的书。 21、大智若愚邀请她和你一起去一对夫妻家做客,然后不论男主人对女主人做什么,你都依样画葫芦对她照做。如果她问你为什么,回答她:“因为男主人用这种办法追女朋友,现在他成功了,所以我想这是一个好方法。” 22、镜花水月告诉她你的心上人是位国色天香的仙女,她若不信,你便说:“我有照片的,不信你看。”然后递钱夹给她,里面是一面小镜子。 23、数字信息送她一盒范晓萱的《数字恋爱》,然后不断地给她打传呼,留言是“2597758”(爱我就亲亲我吧)、1314920(一生一世就爱你)、2925184(爱就爱我一辈子)。 24、自问自答拟一张问卷给她,并做好标准答案:谁是世界上最疼爱你的人?我;谁会为你的烦恼而烦恼,为你的高兴而高兴?我;谁会照顾你一生一世?……我;谁会与你永偕连理?我! 25、百里挑一买一堆氢气球,并给她看一大叠名人照片,对她说:“玩个游戏:这里有周润发、比尔盖茨、克林顿……每个气球里藏着一张照片。然后我一齐放飞,你要想办法至少抓到其中一只,看看你未来王子是哪种类型的?”但是实际上,那些气球里装的,全是你自己的照片。 26、书以言志送她一本书,并留言:请翻至某某页某某行。那里写着一句:“为着你的长发你的长裙,于是我知道:你是我今生要找的人。”当然也可以不是这一句,但务必浪漫伤感,不可太过直白,令人反感。 27、缘订三生杜撰一个《秦俑》或是《胭脂扣》那样关于前世今生的凄美故事,男主人公要像你,女主人公要像她,等她含泪听完,告诉她:“我一直凭着与她的盟誓在寻找她,她的额头有一颗痣。”当然,也可能是别的特征,你自己看着安排好了。 28、四面楚歌约她在聊天室见面,然后上网,化多个名字多种身份与她聊天,只要失败立刻改变形象重新相约,看她到底喜欢何种类型,自此坚定目标,循序渐进,直到有利时机再告诉她那个人是自己。 29、日行一善送她一只录音闹钟,每天早晨提醒她:“我爱你!我爱你!”直到她醒来为止。 30、不厌其烦让她看琼瑶女士的经典散文《敲三下,我爱你》,然后天天围着她敲三下拍三下,什么都是三下,直到她烦。然后问她:“那你说什么样的表现手法更含蓄?教我呀”

  刑事侦缉档案3(又译 无敌先锋)的一个单元

  陶大宇他们跑到陈法蓉外公所住的岛上耍,就遇到案件发生!那个疯子预言陈法蓉他们一家,一个一个死,好像是根据五行来的!

  第二十八集

  大勇、高婕决定离婚,大勇黯然神伤,并到忠义家暂住,而高婕回加拿大探母。思龙无意中得知莎莎的雇主乃亲父方崇业,并希望与崇业相认,但崇业怀疑思龙身世,令思龙气极而走。秀筠感冒,伯娘介绍她喝天玄水,但引致肚痛入院,永田知秀筠入院,立即前往探望并买了她喜欢的食物,而百鸿则趁机求婚,令秀筠开心不已。

  恩桐遇东,与大勇、忠义等入牛背州度假,顺道探望外公云告天。村民责琼、匡以天玄水骗财。

  第二十九集

  恩桐劝云天破除迷信,可是令云天大怒。东却带各人到其任教的学校参观,但日预言方家有人死於水中,并喊著「风吹火烧、水淹土埋」,众人回家后,得知建日原是天玄教信徒,个因挑战云告天的神力,便逐出教而疯。台风袭港,众人留在屋中,忠义喝了由虹所捧出的咖啡,中毒倒地。

  思桐的表哥曹向东见状,立即致电医生谭志朗求助。志朗替忠义洗胃后,思龙陪伴在侧,照顾忠义,并向忠义示爱,忠义诈作末醒。

  疯子熊建日突然在大屋出现,大勇追出但不知所踪,其后告天的女儿宝琼突然大叫一声,众人上楼查看,原来是宝琼的胸口中刀并插著法器,头部浸在金鱼缸中而死,大勇查问下,知琼与梁智匡及其妹珊不和。大勇认为凶手是熊建日,故与忠义及志朗一起找她,可是建日又预言有人会死於火中,而四枝石柱中,水的一枝被截断,此时熊建日羊痫症发作,志朗留在熊建日家中,大勇著各人互相照应。

  怎料预言真的出现,神坛起火,宝琼之妹宝珊被烧死,而法器又少了火的一枝,建日随即道出有人死於土中,大家都不明所以。可是工人彩虹亦告失踪,令大家怀疑虹是帮凶。

  第三十集

  建日逃去,大勇就彩虹的身世查问来姐,来姐表示彩虹是告天的私生女,彩虹是因为发了一场高烧才变成弱智,并道出彩虹之父是在车房工作。大勇得悉后即返回市区,回到警署后见了百鸿,指上级已批准大勇跨区调查有关牛背洲的命案,但因涉及宗教问题,要求大勇小心处理。

  大勇按址到车房找陈九,可是陈九见勇即逃去。之后大勇遇见刚回港的高婕,但两人相对无言。而告天改了遗嘱,把家产留给思桐,初时恩桐不愿意,但无奈接受。高婕回港替秀筠筹备婚礼,秀筠向高婕透露即将下嫁百鸿,但对永田仍念念不忙。之后,大勇得知陈九在「祥发公寓」居住,而他是一个毒品带家。大勇上门查问,从虹父口中得知,原来陈九与其妻是云家佣人,由於云告天调戏陈九之妻,令她怀了彩虹,但其妻在诞下彩虹后即难产死去,故由云家抚养。

  在牛背洲上,彩虹被杀,其尸体发现时,半身埋在泥土中,第三次应验日的预言。后来告天承认彩虹是他的私生女,并指「水、火、土、风」是天玄社的四个戒条,如有人捉「天神」,「上天」必会以上述方法惩治犯戒者。

  大勇查探下,知道了当年天玄教害死了不少村民,怀疑多宗命案是告天的仇家所为,但谭志朗称父母之死与天无关。之后,警方接报指熊建日被人推下山崖而死。晚上,众人在家中劝告天不要上山祈福,但告天坚持,众人决定伴随上山。

  告天上山祈福,众人伴随上山,可是在上山中途告天欲自行上到山顶,大勇上山查看,见思桐突然发难拟为其母报仇,欲推告天落山,大勇开枪阻止思桐,思桐却跌下山崖。

  第三十一集

  大勇追捕恩桐,恩桐中枪身亡。向东替恩桐办理身后事,再送别大勇和忠义。后来,大勇及忠义悄悄地折返废屋找恩桐,原来恩桐只是假死引凶手出现。末几,谭志朗出现却杀恩桐,可是思桐向志朗反抗,志朗急忙离去。此事被大勇、忠义识穿,志朗随后捉告天上山,再把告天推下山崖,大勇赶至把志朗拘捕,但告天已死。

  后来,志朗讲述了事情的始末,原来,志朗的母亲信了天玄教,可是陷入迷信。有一次,朗父病了,可是其母只让他服天玄水。最后拖延医治,令朗父患上急性肺炎而死,朗母感十分内疚,最后患上 症而死。

  之后,谭志朗以半工读形式继续学业,最后得到医生的资格,为兑现对母许下的诺言,故逢周末都到牛背洲诊症。但事隔多年,村民仍然相信云告天,而云告天仍以天玄水害人,於是志朗决定策划「四式杀人法」,利用「水、火、土、风」来杀人,誓要把「天玄社」连根拔起。

  在第一步,志朗要在云家有内应,首先,他假意利用宝珊,知道宝珊对其姊宝琼十分不满。於是志朗便答应「教训」宝琼,而宝珊对志朗亦深信不疑。随后志朗亦知道了彩虹的身世,有一次,陈九入牛尾洲向彩虹强索金钱,令彩虹无钱买菜,志朗遂借钱予彩虹买菜,并取得了彩虹的信任。最后,他看见岛上有一疯子熊建日,他宣称云告天不可信,被村民责骂,於是志朗便利用了建日,成为「死亡预言」的代言人。

  怎料大勇、忠义、恩龙等人入岛,最初志朗也害怕会误事,但恩桐的到来令志朗可连恩桐也杀掉,加上「四式杀人」计划已计划了一段长时间,不会露出破绽。其「四式杀人」的第二步计划,是志朗要混入云家。首先他要彩虹把毒药倒进其中一杯咖啡中,只要任何人喝了毒咖啡,便可混入云家治病,可是中毒�竟然是忠义,是志朗所意想不到,但志朗也想像到要在云家过夜,故此也开始了其「四式杀人」计划。

  志朗第一个要杀的是宝琼,志朗知道宝琼会於每个周末为她的鱼缸换水,并关上其房间的总电掣。於是志朗便利用了彩虹的无知,在宝琼换水时开了总电掣,令宝瑶触电而死,并著彩虹把血浆倒在鱼缸内,之后趁机离去。而志朗在宝琼死后,才插上有「水」字的法器,来应验熊建日所指:「云家将有人死於水中」的预言。在众人到了宝琼的房间后,彩虹才糊里糊涂地到达。而宝珊闻到宝琼死讯后,宝珊大感错愕。后来,志朗约宝珊在凌晨三时到后山的神坛解释。

  到了午夜,宝珊在志朗的教唆下,假装不适并要求思龙等人代取水,忠义跟随思龙,以引开他们的注意,之后经其睡房内的浴室,爬窗出外,而志朗则大开水龙头,令忠义、思龙误以为宝珊在洗澡。之后,志朗找到建日,此时向建日打针,并要求建日在云家出现,大呼「云家将有人死於火中」的预言。众人见日从云家逃走而四出查找,之后,建日羊痫症发作,於是大勇、向东要志朗留在建日家也是意料之内。当大勇、忠义离开后,志朗向建日打麻醉药。

  到了凌晨三时,志朗、宝珊两人在后山的神坛见面,宝珊则问志朗有关宝琼为何会死去,志朗辩称是意外,原本只是想电晕宝琼。可是志朗感到宝珊知道宝琼是由他所杀,故用手绕著宝珊的颈,令宝珊 息而死。之后,志朗用柴枝及天拿水烧宝琼的尸体,应验了熊建日所指:「云家将有人死於火中」的预言,但在志朗放火时,彩虹暗中看见志朗杀人,於是欲大呼「杀人凶手」,追著志朗不放,但彩虹在山上走投无路,跌下山崖而受伤晕倒,他把彩虹抬进废屋。之后,志朗返回建日之家,并假装睡著,等待大勇、忠义两人传来宝珊之死讯。

  到了翌日,彩虹醒来见到志朗,大呼「杀人凶手」,志朗则把彩虹杀死,为应验「四式杀人法」的第三式,在彩虹的尸体上插上有「土」字的法器,并於在入夜后把她埋葬,但故意露出头部,以引起警方注意。可是志朗在埋葬彩虹之后被建日看见,於是建日追著志朗,可是追至山崖,建日因失足而跌死。

  可是,志朗开始意识到警方怀疑他杀人,例如思桐杀志朗是警方所设的局,於是将计等侯机会杀了恩桐,最后在众目睽睽下杀了云告天。

  大勇听罢了志朗把事件经过说出后,指责志朗有感云告天害人,只须杀云告天,可是志朗所杀的是五条人命,志朗的所作所为与云告天的一样。

  告天的死去,令向东继承告天亿万遗产,可是众人有感向东协助志朗杀人,例如在警方调查志朗杀熊建日时,把志朗的鞋印毁灭;把由志朗杀宝琼时所得到的手巾保存,以转移警方视线,以及向志朗告知恩桐藏身之处,破坏警方行动。

  最后,大勇等人离开牛背洲,众人对向东继承告天亿万遗产感到无奈,可是没有证据控告向东。其中,思龙见状想痛打向东一顿,而恩桐经过此事后,决定以后不再前往牛背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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