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会被退回
名人朋友圈是一款以文字cosplav为基础的社交软件,是目前全球首款以角色扮演为主线的聊天交友软件以假乱真的朋友圈,段子手的乐园。全民扮演名人:真真假假傻傻分不清楚。最好玩的匿名社区,神段子神评论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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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毛舜筠加盟香港有线电视台,主持《娱乐热卖十点半》节目,请张国荣来做她的嘉宾。在节目中,张国荣对毛舜筠说了一句令所有人都为之动容的话,他说:“如果你当年肯嫁给我,可能会改变我的一生。”
张国荣此前表示自己是双性恋,喜欢一个人从不看性别,46年里也传出过不少绯闻,但是唯一承认的只有毛舜筠。
说起毛舜筠有着“香港最美林黛玉”之称,和张国荣相识于电视台,张国荣一见钟情便送玫瑰花,谁料毛舜筠拒绝了,最后2人成为了闺蜜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当年毛毛答应嫁给张国荣,他们的人生肯定是另外一个故事,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新故事是精彩还是乏味?是大团圆结局还是悲惨结局?娶了毛毛后的张国荣,会不会在婚后发现自己原来更喜欢男人?没有唐唐的他,生命中会不会出现鹤鹤、德德?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无从得知,但天底下的人和事,很多时候都是殊途同归的。
有一点是需要澄清的,一个人是否成为同性恋,绝非取
决于一次求婚的失败。否则,天底下的男人有一大半都要变成同性恋。哥哥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可以说是他的传奇人生决定了他的性取向,也可以说是他的性取向成就了他的传奇人生。或许,张国荣现在的这个结局,虽然残缺,但亦因为残缺而显得美丽,因为残缺而让人瞩目。
我就有过一段求婚失败的经历,为了跟她求婚我准备了很长时间,我提前买好了花和戒指,还订了餐厅和酒店。把我女朋友约到了一个音乐餐厅想跟他一个惊喜,就在我们两个吃到一半的额时候,我借口去卫生间,其实我是跑到主唱那里,接过话筒唱了一首情歌,然后可能是台下的人太多了,我一时紧张把她的名字叫成了前女友的名字。她知道我前女友叫什么,当时她直接摔门而去,我的求婚就这样尴尬的收场了,只有我和女朋友知道是因为什么,我付了钱就去追她,可是已经找不到她了。我给她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其实我并不是放不下前女友,而是因为我实在是太紧张了。哎,自己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简直要被自己气死了。
最近,看了《红楼研究》2007年第1期浙江平湖潜问根先生的文章,题目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读《红楼梦》札记”。读后很有一些不同看法,想提出来与先生商榷,以利于共同提高。不妥之处,还请潜先生和读者批评指教。作者曹雪芹笔下的女仆鸳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怎样看待鸳鸯的拒婚?从“奴隶”到“人”的转变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必须首先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坚持从《红楼梦》文本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2、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3、必须坚持思维的逻辑,遵守思维规律。下面是我对这几个问题的基本看法。一、 鸳鸯是一个优秀的女奴《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写“鸳鸯女誓绝鸳鸯侣”。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集中展示了鸳鸯作为一个优秀女奴的与众不同的特点和优点。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的最高领导者贾母选中她作了自己的贴身秘书或叫领导助理兼大总管。鸳鸯对外代表贾母行使最高权力,连凤姐和王夫人也要让他三分。贾母对鸳鸯的评价极高,说她是“一个可靠的人”,“还细心些”,“我凡百的脾气性格儿他还知道些”,“他还投主子们的缘,……这几年一应事情,他都料理,从你(邢夫人)小婶(王夫人)和你媳妇(凤姐)起,以至家中大大小小,没有不信的。所以不单我可靠,连你小婶和你媳妇也都省心。我有这么个人,便是媳妇、孙子媳妇有想不到的,我也不得缺了,也没气可生了。这会子他去了,你们弄个什么人来我使?你们就弄他那么大一个珍珠人来,不会说话也是无用。”凤姐也说“鸳鸯是个极有心胸见识的丫头”,“鸳鸯素习是个可恶的”。(引自《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下同)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才被大主子贾赦“看中了”,“要他作房里的人”。叫邢夫人“冷眼选了半年”,认为鸳鸯在这些家生子儿的女孩子里头,“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一概是齐全”,“是个要强的人”,“心高志大的”人,是一块“金子”,“金子终得金子换”。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中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大丫头都成了她的朋友。“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金钏、可儿、麝月、翠墨、翠缕、茜雪等(庚批:亦是十二钗),连上你(平儿)我,这十来个人”是无话不说,无事不做的好朋友。鸳鸯是优秀的,是作者曹雪芹“为闺阁昭传”而浓笔重彩描绘的“几个异样女子”之一。作者讴歌的鸳鸯,其“出于我之上”的“行止见识”集中体现在她对贾赦的拒婚上。鸳鸯拒婚的胜利,是她冲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鄙视哥嫂的趋炎附势,顶住了大主子贾赦的*威和巨大压力,凭借自己的优秀,取得了贾母的支持,赢得了拒婚的胜利。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高度赞扬了鸳鸯的大智大勇、超凡脱俗、心志高远的人品和气节。对于鸳鸯拒婚的胜利,潜文作了与作者完全相反的评价:鸳鸯拒婚“只是想一辈子忠于贾母,做贾母的可靠丫头而已”,“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愈是忠于自己的主子,便愈能够坐稳奴隶,保住奴隶的地位”,“这也正是鸳鸯这一类奴隶的共同特性”,“正是愚昧的‘忠君’这一思想让她表现得如此‘矢志不嫁’”,“充分表明鸳鸯是百分之百的遵守着‘奴隶规则’”,“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由此看来,潜先生还没有完全读懂《红楼梦》,还没有真正懂得作者曹雪芹写书的目的!二、 鸳鸯的优秀是鸳鸯拒婚胜利的根本原因贾赦想娶鸳鸯为妾,鸳鸯拒婚,贾母反对,因而贾赦失败了,鸳鸯胜利了。说起来,这可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是“值得称道”的。贾府的女仆,一是买来的,二是家生的。鸳鸯是家生女仆,即世代为奴。在贾府,女仆就是家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人生、前途、命运都掌握在主子手里。其婚姻,或配小子,或家人包办,或卖掉,也都是由主子决定。在世俗的眼里,女仆嫁给主子为妾,由奴才变为半个主子,对女仆来说,无论如何是一件幸事。所以,邢夫人对鸳鸯说,“你这还不愿意不成?若果然真不愿意,可真是个傻丫头了。放着主子奶奶不做,倒愿做丫头!三年、二年,不过配上个人,还是奴才。你跟了我们去,你知道我的性子又好,又不是那不容人的。老爷待你们又好,过一年半载,生个或男或女,你就和我平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作去,错过了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在贾府,主子欲娶女仆为妾,简直易如反掌,女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拒婚”权利的。然而,贾赦与鸳鸯是个极个别的特例。鸳鸯不想嫁给主子,不想做半个主子,却想做整个的奴仆。而贾赦呢?一个大主子,竟然连娶一个女仆为妾的愿望都不能实现,您说这个主子当的窝囊不窝囊。鸳鸯拒婚,也是因为贾赦欲娶鸳鸯为妾这件事本身在贾府上下并不被人看好。这也是贾赦纳妾鸳鸯失败的必然性。贾赦欲纳鸳鸯为妾,托邢夫人和老太太讨去。邢夫人虽然认为“这倒是平常的事”,但又底气不足,“只是怕老太太不给”,于是找儿媳妇王熙凤商议。王熙凤认为这事也不好办:“依我说,竟别碰这个钉子去”。“太太别脑,我是不敢去的。明放着不中用,而且反招出没意思来。如今老爷上了年纪,行事不妥,太太该劝才是。比不得年轻,作这些事无碍。如今兄弟、儿子、侄儿、孙子一大群,还这么闹起来,怎么见人呢?”贾母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对贾赦纳妾曾多有微词,早就有言在先:老爷“如今上了年纪,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没的耽误了人家。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做去,成日家和小老婆喝酒。”鸳鸯的态度更是十分明确:“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大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什么主意!我只不去就完了。” “老太太在一日,我一日不离这里;若是老太太归西去了,他横竖还有三年的孝呢,没个娘死了,他先放小老婆的!等过了三年,知道又是个怎么个光景,那时再说。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当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样?乐得干净呢!”“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喝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叫了我的老子娘来就愿意了不成?”袭人也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就是连贾赦自己也看出了鸳鸯的心思,说:“‘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是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宝玉,只怕也有贾琏。……想着老太太疼她,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总之,从贾府上上下下、主子奴才、包括两位当事人都认为这是一件“不中用”的事,从而注定了贾赦纳妾的失败和鸳鸯拒婚胜利的必然结局。鸳鸯拒婚的胜利,既是鸳鸯优秀人品的胜利,也是贾母支持的胜利,更是主子们权力较量的必然结果,其中还包括了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在这里,鸳鸯的优秀是问题的根本。如果没有鸳鸯的优秀,也就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也就没有鸳鸯拒婚的胜利和贾赦求婚的失败。怎样认识贾府里女奴的优秀?怎样认识金钏的跳井和晴雯的死?怎样认识鸳鸯的拒婚?这在整个红学界里,争议是比较大的。比如王蒙的“不奴隶,毋宁死”一书就受到众多读者的批评。我也著文指出了“王蒙红学的七个错误”,(请参阅“红楼艺苑”网“刘振兴的文集”或“和讯博客——刘振兴2117”)认为他的红学观、自由观、阶级观、道德观、历史观、认识论、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错误。他的“不奴隶,毋宁死”、“袭人是特务”等观点,与《芙蓉女儿诔》,与《红楼梦》主题,与作者的写作目的都是相悖的。其指导理论和研究方法都是错误的,没有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是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出发的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潜先生同意王蒙的观点,属于同一个思想体系,望先生斟酌。三、“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提法不太恰当在这个提法中,有两点不妥:一是“奴隶”和“人”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二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究竟指哪个历史阶段?是从“奴隶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社会”?是指社会和阶级的转变,还是指奴隶个人的转变?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的概念。奴隶的概念:它的本意是,在奴隶社会,奴隶是一个阶级,它和奴隶主阶级是奴隶社会的两大主要阶级。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奴隶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奴隶主的眼里,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只不过是一个会说话的工具,可以随意处置,甚至可以自由买卖和处死。与奴隶相近的两个概念是农奴和家奴。农奴和家奴是封建社会中奴隶制度的残余,其本质属性仍然是奴隶。奴隶的引申意义:有时我们把拜金主义者叫做“金钱的奴隶”,把卖*者叫做“性奴隶”等,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比喻。人的概念:人的概念有两个基本的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是拥有双手会劳动的高级动物。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这里的“人”应该是指社会的人和阶级的人。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属性就是人的阶级性。在奴隶社会,人分为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在封建社会,人分为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分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人的社会属性也就完全区别于阶级社会,全国人民,包括每一个中国人,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同时又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还存在着旧社会的阶级的遗迹,因而,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多数人民的幸福,还不得不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剥夺他们的某些权利,限制他们的某些自由。所以,当我们论述“奴隶”向“人”的转变时,必须首先搞清楚它们概念的基本内涵。其次,“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题目,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应该是指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最后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的演变。“从奴隶到人的转变”应该是指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而不是指“奴隶”的个体到“人”的个体的转变。具体到十八世纪满清王朝统治下的国公之家贾府中的女仆鸳鸯和1925年民国时期鲁迅笔下的女佣祥林嫂等个体的“奴仆”地位向“主人”地位的转变,不能离开她们所生活其中的那个社会的转变和她们所属阶级的转变。所以,我们在讨论鸳鸯和祥林嫂之类历史人物的个人命运和前途的转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所在的阶级和所处的社会一起来讨论,必须把问题放回到她们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去讨论,而不能孤立的、抽象的、超越时空的去讨论。从这个角度谈问题,潜先生的标题就有了问题。因为无论是个体的“奴隶”还是阶级的“奴隶”,都不会直接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所以,潜先生的“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命题不能成立。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经过了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转变,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终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具的改进。五种社会形态对应的是五种经济形态: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气时代。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转变,必须经过四个社会形态。这是一个漫长的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脱离开这种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期盼“奴隶”个体向“人”的个体的转变,是绝对的天方夜谭!不仅鸳鸯这个“奴隶”不能转变为“人”,祥林嫂这个帮工(不是“奴隶”)也不能转变为“人”。从潜文的结论可以看出,他所说的这个演变,这个“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似乎还不仅仅是指鸳鸯和祥林嫂的角色的转变,还指新中国成立后的“文革”错误和改革开放以后“历史的沉渣泛起”。说“文革”时期“广大的知识分子就没有被当作‘人’来看,更别说一般劳动者了”。还说“文革”时期是“最不把人当作人看”,“是‘人’整‘奴隶’的时代”,把“文革”的结束说成是“给你做‘人’的时代终于真正开始了”。把改革开放以后的“历史的沉渣泛起”、“表现的淋漓尽致”的“人性中的丑恶”现象也说成是“形形色色的‘奴隶’纷纷登场”。从而提出了“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疑问。这种表述充满了概念和逻辑错误。整人的人不是“人”,被整的人也不是“奴隶”,社会丑恶现象中的人也不是“奴隶”。这段话中的几个“人”的概念都是有区别的,潜先生完全混淆了。潜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人”,是指“***人为着人民大众的利益奋斗牺牲,解除了奴隶脖子上的枷锁”的人,即摆脱了剥削和压迫的、做了国家主人的“人”。这样的“人”只能从国民党蒋介石统治下的中华民国的“国民”转变而来。这样的国民,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奴隶”,祥林嫂勉强算一个,而鸳鸯这个女奴则挨不上边。至于说到“我们的执政党今天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纲领,其中就有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则完全是文不对题。社会主义的中国不存在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农奴”和“奴仆”,因而也就不存在“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更不存在“我们今天读《红》,是否也可以多想想如何让自己让他人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个问题”。“以人为本”中的这个“人”,应该是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全体公民,如果说这样的公民还不算是潜先生所说的那个“真正的人”的话,我们可以认为毛泽东“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说的那种人是“真正的人”,即“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民”到这样的“真正的人”确实需要一个演变过程,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教育、改造、提高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也绝对不是从“奴隶”到“人”的演变过程!潜文还说,“资产阶级标榜‘自由、平等、博爱’,但是请问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奴隶能享受到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吗”?首先肯定,“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与无产阶级无缘。其次,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基本劳动者是无产阶级,而不是奴隶阶级。这里的“奴隶”概念也不要混淆。四、正确理解鲁迅和王蒙的话的确切含义看得出来,潜先生的文章是以鲁迅和王蒙的话作为指导的。然而如何理解鲁迅和王蒙二位大师的话也很值得商榷。下面是潜先生的引文:——鸳鸯的“矢志不嫁”是否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呢?非也。……这便正如鲁迅在1925年《灯下漫笔》中所说: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因此,我同意王蒙对此的评点: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鸳鸯的胜利带来的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因而《红》的后边第110回写“鸳鸯女殉主登太虚”,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和匕首。它用辛辣的讽刺来鞭笞丑恶,讴歌美好,揭露黑暗,崇尚光明,以唤起民众。鲁迅的这句话,写在1925年的民国时期,帝制已被推翻,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已经不存在了。鲁迅笔下的“奴隶”二字,是比喻,而不是本意,是文学语言,而不是政治语言,不能把它与鸳鸯这个实实在在的本来意义上的封建社会的贵族家奴相提并论。鲁迅讲的是国民的一种心态,一种奴隶思想的遗存。一些人仍然过着“下于奴隶”的生活,讲的是一种社会现实状况。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号召他们要象中国***人那样,去努力“争”取做“人”的资格。鲁迅这里所说的“人”的概念,应该是指拥有了民主权利的中华民国的人。当然,民国时期的“人”,也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不是超阶级的人,而是阶级的人;不是地主资产阶级的人,就是农民工人阶级的人。鲁迅这里讲的人,主要是讲人的尊严、资格和权利。鲁迅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这里的“中国人”,应该理解为封建帝制统治下的中国老百姓。“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是因为封建帝制的统治者不给老百姓这个做“人”的资格。“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是说一直到了1925年的“中华民国”,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仍然处于“下于奴隶”的地位,而没有丝毫的改变。这应该是在讽刺、鞭笞中华民国的当权者,是他们应该给而没有给老百姓们“国民”的权利和做“人”的资格。用鲁迅的话作指导,然后说鸳鸯的“矢志不嫁”没有“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于是得出结论:“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样的结论难道是正确的吗?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单靠鸳鸯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改变的。在那样的情况下,鸳鸯取得了拒婚的胜利已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了,我们后人还能企盼她做出什么样的惊天壮举呢?企盼她通过一个所谓“矢志不嫁”就能“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简直不可思议!这种研究,既不符合历史的逻辑,也不符合思维的逻辑。王蒙的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实,但对于鸳鸯“拒婚”胜利的评价,却有待商榷。在满清统治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封建地主贵族阶级专政。满清贵族家中的奴仆们,“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这是一种真切的残酷的社会现实,是女奴们仅仅凭借自己的力量所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的。他们所有力所能及的改变,仅仅是通过自己对奴隶地位和生活环境的正确认识,去争得类似“拒婚”这样的微小“胜利”,并进而集小胜利为大胜利,会些许改变一下自己的被剥削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命运和前景,而不至于十分悲惨,如此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鸳鸯拒婚的胜利,难道还不“值得称道”吗?难道还能苛求她们怎样呢?“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相对于“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鸳鸯们的那个“前途”是她们自己所能“改变”的了的吗?如果没有象辛亥革命那样的巨大革命变革,彻底推翻封建制度,鸳鸯们的“前途”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在鸳鸯们所属的那个阶级的“前途”尚未“改变”之前,“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了贾赦,取得了抗婚的“胜利”,难道不值得大大“称道”一番吗?我们千万不能小看了这个“胜利”,因为这个“胜利”是奴才对主子(族权)的胜利,是女奴对男主子(夫权)的胜利,是被压迫者对压迫者(政权)胜利!同时,这种胜利也不是每一个奴仆都能够获得的,只有象鸳鸯这样的优秀奴仆才能获得!至于“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更是不能简单的归罪于那些可怜的奴、仆们自己!这个“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不是奴隶们心甘情愿的自己给自己“套”在脖子上的,而是那个罪恶的阶级社会和罪恶的剥削制度强制的“套”在他们脖子上的。“主仆恩义”是奴隶们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是奴隶们为了相对减轻、相对延缓“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命运,而被迫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明智之举!“主仆恩义”属于意识形态,它是受社会制度和社会存在决定的。我们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个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贬斥那些“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奴隶们的“主仆恩义”,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些大小主子们的*威,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责备那些弱小的女奴们的无奈和悲哀!鸳鸯不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她胜利了。秋桐、嫣红难道是心甘情愿的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吗?贾赦不是说过“自古嫦娥爱少年”吗?难道秋桐、嫣红不爱少年?同样是女奴,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如果仅仅依靠鸳鸯自己的力量,而没有贾母的干预,鸳鸯也是绝难“胜利”的。鸳鸯利用了自己的忠心(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主仆恩义和自己的优秀(这是真的)赢得了贾母的支持,所以鸳鸯“胜利”了。相对于贾迎春、贾探春、尤二姐、尤三姐等这些女性主子们的婚姻“前途”来说,鸳鸯的拒婚胜利,不仅仅是可以“称道”的,简直可以说是非常伟大的!
桌上笼罩在灯影里的《简•爱》,如湖水微漾下波光潋滟的玲珑岛屿。解开数年前时光之手加盖的印条,泛黄的书页间鬓染秋霜的我与芳华年代的自己如约相遇。数年前我盘桓其中,思想的微风却没能在白色纸笺上留下轻抚的迹痕。这回我要以笔为梯,趁这个芬芳的春夜,采摘下心树枝头上垂挂的金果,留待落花拂身时节的某日黄昏,来饮上一碗微醺的酒酿。
一、圣约翰:一位传教士的婚恋观
年少时阅读《简•爱》,我的目光主要聚焦在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位男女主角身上,但这次男二号——一位致力成为传教士的年轻牧师圣约翰,则紧紧攫住了我关注的视线。圣约翰身行力践他孜孜以求的人生奋斗目标,孤身远渡重洋到印度,以舍身忘我的牺牲精神去各地播撒宗教的光芒普泽众生,几年后他如落日般永远沉睡在异乡的彼岸。
相比简•爱与罗切斯特最后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圣约翰这位在陌生国度开疆辟土的将军,以如日中天的年纪捐躯沙场的悲壮结局,更像战鼓之余音令我们心灵的琴弦震颤不停。这其中既有对他不畏远方道阻且长,始终高擎着理想信念明灯的仰视,又有为他壮志未酬身先死的不胜唏嘘。即使圣约翰在远行印度前,简•爱终于接受他的求婚,履行她协助传播基督教福音的角色职责,简•爱也难以延缓圣约翰这轮太阳在炽烈燃烧后的加速沉落。甚至她这株小草,也会被他身上喷射的炙热火焰灼伤烧焦。
抵达心中那座金光闪闪的圣教殿堂,是圣约翰无人撼动的至高理想。他必须铲除朝圣途中的一切阻碍,包括可能羁绊他前行脚步的儿女情长。他无法容忍因沉湎于世俗家庭生活的安乐乡,而亲手熄灭蓄势已久的斗志与赤忱。圣约翰理想中的配偶,并非花前月下耳鬓厮磨的亲密爱人,他招募的是能与他并肩偕行的忠实战友,共同投身于宗教和文明的传播事业中。
现实情况却是,鲜少有人能完全契合他崇高而严苛的灵魂节拍。他果断摒弃所爱之人罗莎蒙德传递的电波,没有丝毫犹豫,只因她不符合传教士妻子的标准;而他选中的表妹简•爱,无论如何都不肯屈从于她无法认同的爱情价值观。圣约翰为自己铺设的理想道路,注定是崎岖不平的,布满了荆棘和泥泞。而即便如此,他仍坚定得像野地里的向日葵,毫不偏离太阳照耀的方向。
二、圣约翰对初恋爱人罗莎蒙德的“十五分钟幻想法”
身为富家独生女的罗莎蒙德,不仅拥有大自然特别偏爱而赐予的出众容貌,还有着一颗水晶般的心灵,平时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由罗莎蒙德出资负担了圣约翰创办的女子学校的部分费用。两人因此产生交集,情愫像春天的幼草抽芽滋长。
如果说罗莎蒙德对圣约翰的爱恋像一湖奔流的春水温柔而直率,那么圣约翰对罗莎蒙德的情感,则是开春冰块覆盖下暗流涌动的河床。当她玫瑰色的面颊和亮晶晶的眼眸出现在他眼前,即使他严峻的目光被突如其来的火花所烧熔,闪烁着难以抑制的激动,胸膛里巨大的心房厌倦了专横的管束,而剧烈地跳动着渴望获得自由,但他还是像一位果断的骑手勒住了腾起的怒马。
特别是他自创的“十五分钟幻想法”,使读者无不惊叹他非同常人的克己毅力。当聪慧狡黠的简•爱用她给罗莎蒙德画的肖像,逼圣约翰吐露出心事时,他说“很高兴,再谈一刻钟吧!”然后取出手表来掌控时间。在这一刻钟里,他开闸倾泄出心中甜蜜的爱情洪水,幻想匍匐在新娘罗莎蒙德的裙裾前,把鬓角靠在诱惑的胸前,把脖子套进她用鲜花做的颈轭下,品尝了她杯中的美酒……一刻钟计时一到,他迅疾收起表返回现实世界,用冰冷的链条把自己驰骋的心捆绑起来。尽管他坦言她“不愧为世界上最好的玫瑰”,可是,“我平静而清醒地意识到,她不是我合适的伴侣……罗莎蒙德会是吃苦耐劳的人,会是女使徒吗?她会做个传教士的妻子吗?不!”
简•爱不解地劝说他不必做传教士,就可以与心爱之人厮守终生。圣约翰惊诧道,“放弃!我伟大的工作?它比我血管里流的血还可贵。这正是我所向往的,是我活着的目的。”圣约翰要与那群人一道,为建立天堂里的大厦在世间打下基础,他立誓“把自己的雄心壮志同那桩伟大的事业合而为一,那就是提高他们的种族,把知识传播到无知的领域,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宗教代替迷信。”
对自己,冷静如大理石的圣约翰也下了鞭辟入里的判语,“我是一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人。”他亲手扼杀和摧毁自己真爱的树苗,屏蔽掉罗莎蒙德释放出的情意和饱含失望伤心泪水的眼波,义无反顾地将她彻底推出自己情感的禁区。几个月后当罗莎蒙德订婚的消息传来,在姊妹们投来的目光中他看起来从容不迫,“你看,简,仗打过了,而且打胜了。我的道路已经扫清了。”
罗莎蒙德是代表世俗生活诱惑的符号,在一个为伟大崇高事业盟誓的奋斗者眼里,他无疑要与人类的弱点进行殊死的敌我搏斗,并坚信一定会取得最后胜利,让桎梏自己的所有镣铐在征途中纷纷熔化和脱落。
三、圣约翰对表妹简•爱的三次求婚
简•爱满足了圣约翰选拔传教士妻子的全部条件。从简•爱逃离罗切斯特的庄园,一路颠沛流落到圣约翰的沼地居开始,十个月里圣约翰对简•爱进行了细致观察与种种考验。他认为这个刚相认不久的表妹,温顺、文雅、勤奋、无私、坚贞和勇敢,完全具备他所寻求的各种品质。
但是,他却没从简•爱之前的生活经历去进一步了解研判,孤儿出身成长的简•爱,骨子里具有强烈的反抗意识和追求平等自在的精神,并满怀对幸福圆满家庭生活的渴望和向往,这些都是圣约翰未曾考虑周全的关键,他的疏忽导致久经酝酿的求婚计划最终落空。
01
在圣约翰漂洋过海奔赴印度之前,他决定向简•爱求婚。一开始,圣约翰对他的求婚信心十足,直接对毫无心理准备的简•爱抛出霸气强悍的决定,“你得做传教士的妻子,一定得做。你将属于我的,是为了对主的奉献。”并毫不讳言她的作用就是,“你可以掌管印度学校,帮助印度女人,你的协助对我是无价之宝。”
懵圈后清醒过来的简•爱明白,“他珍视我就像士兵珍视一个好的武器,仅此而已。”以这样的身份永远依附着圣约翰,完全没有作为亲密爱人的心灵共鸣,被禁锢的天性之火只能在内心燃烧, 直至躯体完全销蚀殆尽。这样可怕的殉道,是向来追求独立自主和幸福生活的简•爱绝对不能接受的。而之前他对罗莎蒙德情感的处理,已经让简•爱得到昭示,他一心追求自己伟大目标的同时,毫不留情地忘记了小人物的感情和要求,他在前进的途中会把他们踩在脚下。因此简•爱斩钉截铁地回答圣约翰,她只能以妹妹的身份去印度辅佐他的事业。
两种迥然不同的人生价值取向发生了强烈的碰撞。圣约翰原以为会俯首帖耳的简•爱竟毫不让步,她甚至大声呐喊出她的宣言,“我瞧不起你奉献的这种虚假感情,是的,你奉献它时我也瞧不起你。”两人自然不欢而散。求婚意外受阻并未使有着钢铁般意志的圣约翰知难而退。
02、
第二次求婚,是简•爱主动向表哥示好和解时,圣约翰再次提出的要求。但双方在原则问题上都仍然毫不妥协和退让,甚至展开更为激烈的思想交锋,顽固执著地坚守着各自的堡垒。
与第一次情形不同的是,圣约翰没有了上回的从容不迫,和以上帝的说辞来劝导简•爱的居高临下,他已经明白此路不通。而简•爱的言辞更为直接坦率,“要是我不得不嫁给你,你会要了我的命的。我在那里的水土下是活不成的。现在你就已经在要我的命了……上帝给了我生命并不是叫我去浪掷的……”句句像利刃刺向圣约翰的要害,几乎使他差点失去平时的冷静克制和温文尔雅。简•爱似乎感觉到了冰山雪崩前的摇摇欲坠。结束这次艰难的求婚前,圣约翰只得再次借助上帝的力量继续劝导,“你要去寻找罗切斯特先生吗?你抱的这种关心是非法和不神圣的……我只好衷心求上帝别让你真成了一个迷途的人。”
03、
第三次求婚出现了两次戏剧性的逆转。圣约翰的求婚距离成功仅一步之遥。这次他改变了以往的战略,不再与简•爱发生正面强硬的对抗和冲突,而是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用他最擅长的诵读圣经和祈祷的方式,使简•爱像被施以魔咒一样,不知不觉间思想意识与四周弥漫的氛围水乳交融。
当圣约翰把手按在简•爱头上,语气诚挚而柔和地问她现在的决定,简•爱已经想不再对他进行抗拒,她也已把爱置于不加考虑之列,而只是想着责任。就在圣约翰欣喜地喊道,“我的祈祷感应了!”此刻,第二次逆转紧跟着发生了,她的耳边似乎传来了罗切斯特来自远方那狂野急切的召唤。后来事实证明,那正是她与罗切斯特阻隔不断的心灵感应。也是它,拉响了圣约翰求婚故事终结谢幕的铃声。
这三次求婚,实际上是两种不同人生价值观屡次发生撞击的过程,也是全书令人回味无穷的精彩华章。圣约翰对毕生夙愿的虔诚和狂热,以及为了理想信仰的实现,对他人施以影响的专制、强横和严酷,到最后的失望纠结和力不从心,在书中铺陈得层次分明,立体生动,一个伟大事业的先驱者劈波斩浪、无惧无畏的形象跃然纸上。
四、结语
画上这篇圣约翰人物小传的句号,我的心底浮出一则短语。凡心之所向,惟素履以往。虽生如逆旅,当一苇以航。正如圣约翰,在选定的道路上一直坚定地走下去,直至如逐日的夸父耗尽全力,即使颠簸的大海邮轮上他孤身一人,也要乘风破浪,即使东方日头的炙烤也蒸发不了他劳作的热情。因为他心灵的房间里点亮着一盏不可扑灭的信念之灯。
相比简•爱与罗切斯特的传奇,圣约翰更贴近现实中努力奔跑的我们。正是对这种精神的感喟,促使我以笔为犁,在心田上留下思想的辙印。很多时候,如蜗牛般驮负着重壳的我们,需要有这样一缕星光,让我们推开夜窗抬头仰望。
学生时代阅读的《简•爱》,是上译的版本,微黄的纸张因岁月的陈酿发出熏香,我不愿再次阅读时用笔尖在上面勾勾画画,生怕会戳破一个曾装进梦想的五彩气球。就让它静静地呆在手边,与夜灯一起放射出光芒。我又新购一册译林的版本,每次翻开时,我都能嗅到冰淇淋与香草混合的清新气味,让我一瞬间心里涨满了难以言说的喜悦。这次阅读必须有所输出,是我要完成的目标。随着阅读的不断推进,这本《简•爱》因塞满了书签而变得逐渐厚重,但我知道,距离达成这次心愿又靠近了一步。
秦岚是一个对感情比较较真的人,她也不会随随便便进入一段婚姻。她跟陆川两个人谈了几年的恋爱,或许她还是没有准备好步入婚姻的殿堂,或许她还想考验一下对方,最终结局是,对方耗不起了,双方就谈崩了。
两个人是在拍摄**的时候认识的,因为这个**是陆川执导的,秦岚不仅没有问他要片酬,而且还支付了另外一个节目组的违约金,因为那时候的她还接了另外的一部**。后来,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工作,就产生了感情。在2013年的时候 两个人就爆出分手的消息。有消息说是因为秦岚太看重事业,陆川跟她几次求婚,都被她拒绝了,陆川因为年纪大了也耗不起了,所以就跟她分手。不过陆川在跟秦岚分手之后,还是有去找过她,希望她再考虑一下,但是对方还是不回头。陆川其实跟秦岚的母亲关系很不错,就算跟秦岚做不成恋人,也会时常去看望一下她父母 从这一点看来,她到不像一个心机很重的人。或许他那时候对秦岚还是真爱,只不过急着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对方却暂时不想这个事情。
也有人说是因为陆川这个人有点心机重,而秦岚却是一个把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面的人。这样的话,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最终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反正一句话,最终两个人还是没走到最后。不过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分手,可能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吧。
秦岚是一个不肯将就的人,她说她永远不会将就。可能很多朋友认为她对对象的要求太高,人无完人,每一个人都是有缺点的。不过她也在节目上说过,或许会考虑一下朋友的意见,降低一下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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