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魁地奇小组

爱魁地奇小组,第1张

①一场比赛每队出场七名队员 守门员(1人):类似足球比赛当中的守门员,主要任务就是守护本方的门柱筐子,阻止对方球员得分。 击球手(2人):主要任务是借助球棒保护本方队员不受游走球的攻击,所以他们一般将游走球击到离他们自己的球队尽可能远的地方,当然也包括将球击向对方队员。 追球手(3人):追球手负责进攻得分,他们会竭尽所能将鬼飞球投进对方的铁环从而得分。 找球手(1人):比赛中极其重要的球员,负责抓取金色飞贼,往往能使自己的球队反败为胜。所以担当找球手的通常是一些飞行最轻巧最迅速的飞手,拥有敏锐的视力、具备单手或不用手抓扫帚而飞行的能力,当然他们也是球场上最易受到对方侵害的球员。 ②不让麻瓜们知道魁地奇游戏的秘密是必要的,这意味着魔法体育运动司得限制每年举行的比赛。尽管只要遵守适当的原则,业余比赛是可以进行的,但是职业魁地奇球队的数量自1674年建立魁地奇联盟以来一直有所限制。那个时候,英国和爱尔兰最优秀的十三支球队被挑选出来,组成魁地奇联盟,其他所有的球队都被要求解散。这十三支球队每年都举行比赛争夺联盟杯。 阿波比飞箭队 这支北英格兰球队建立于1612年。它的队袍是淡蓝色的,袍子上面装饰着一只银箭。飞箭队的球迷一致认为,他们球队最辉煌的时刻就是1932年大败当时的欧洲冠军队弗拉察雄鹰队。那场比赛持续了十六天,比赛期间阴雨绵绵,浓雾弥漫。以往阿波比飞箭队比赛,他们的追球手一进球得分,他们的支持者就用魔杖朝空中放箭。可是1894年,一支箭刺穿了裁判纽金特波茨的鼻子,于是魔法体育运动司下令禁止了这种老做法。从传统上看,飞箭队和温布恩黄蜂队之间的竞争一直非常激烈(见下文)。 巴利卡斯蝙蝠队 北爱尔兰最著名的魁地奇球队,迄今已赢得魁地奇联盟杯冠军二十七次,成为魁地奇联盟杯史上第二支最成功的球队。蝙蝠队的队员身穿黑袍,袍子的前胸有一只猩红的蝙蝠。他们最有名的吉祥物水果蝙蝠巴尼作为黄油啤酒广告中的主角,也是家喻户晓的形象。(巴尼说:我只是疯上了黄油啤酒!) 卡菲利飞弩队 威尔士的飞弩队组建于1402年,队员穿淡绿和猩红垂直条纹相见的队袍。他们球队杰出的历史战绩包括十八次问鼎魁地奇联盟杯以及1956年欧洲杯决赛上取得的著名胜利——在那次比赛中,他们击败了挪威的卡拉绍克风筝队。他们最著名的运动员“危险的”戴伊卢埃林悲剧性的死亡——他在希腊的米柯诺斯度假时被一只客迈拉兽吃掉了,导致了威尔士巫师举国哀悼一天。现在每个赛季结束的时候,在比赛中甘冒危险、创造出最激动人心场面的魁地奇联盟杯运动员都会被授予“‘危险的’戴伊纪念章”。 查德里火炮队 也许很多人都认为查德里火炮队的光荣时代已经结束了,但是他们那些忠实的球迷却在期盼它重现昨日的辉煌。火炮队先后二十一次捧得联盟杯,最后一次是在1892年,但自此以后,他们一个世纪来的辉煌表现失去了光泽。查德里火炮队的队员穿着鲜橙色队袍,上面装饰着一枚疾驰的炮弹和两个黑色字母“C”。球队的口号在1972年以前是“我们将征服一切”,后来改成了“让我们大家交叉手指①,期盼那最辉煌的时刻”。 法尔茅斯猎鹰队 猎鹰队队员身穿暗灰色和白色相间的队袍,袍子的前襟横贯着一个鹰头标志。猎鹰队以敢打敢拼著称,他们拥有闻名世界的击球手凯文和卡尔布罗德。他们俩从1958年到1969 年一直为该队效力,进一步巩固了球队的声誉,但他们俩怪异的技术使得他们被魔法体育运动司取消比赛资格不下十四次。球队的口号是:“让我们争取胜利,但如果我们不能获胜,就让我们打碎几颗脑袋。” 霍利黑德哈比①队 霍利黑德哈比队是一支非常古老的威尔士球队(成立于1203年),是世界上所有魁地奇球队中独一无二的,因为一直以来它的队员只是男性巫师。哈比队的队袍是暗绿色的,前胸上有一支金色的老鹰图像。1953年,哈比队大败海德堡猎犬队,人们一致认为这是他们观看的魁地奇比赛中最精彩的一场。这场比赛一连打了七天,最后哈比队的找球手格林尼格里思以一招惊人的动作抓住了飞贼,结束了比赛。哈比队的队长鲁道夫在比赛结束时,动作潇洒地跳下扫帚,向他的对手格温多摩根求婚,摩根用她的扫帚“横扫五星”猛击了他一下,把他打成了脑震荡。 肯梅尔红隼队 这支爱尔兰球队组建于1291年。他们生动活泼地展现他们的吉祥物小矮妖,并且他们的支持者都弹得一手漂亮的竖琴,所以他们名噪世界,广受欢迎。红隼队队员穿鲜绿色队袍,袍子的前胸上印着两个背靠着背的**字母“K”。达伦奥黑尔——1947年至1960年的红隼队守门员,三次担任爱尔兰国家队队长,追球手的鹰头进攻阵形便是他发明的(见第十章)。 蒙特罗斯喜鹊队 蒙特罗斯喜鹊队是英国和爱尔兰联盟中最成功的一支球队,共三十二次获得联盟杯冠军。喜鹊队曾两次荣获欧洲杯冠军,因此全世界都有他们的球迷。他们拥有许多杰出的运动员,其中包括找球手尤尼斯默里(卒于1942年)——他曾经呼吁“增加飞贼的飞行速度,因为现在的飞贼太容易抓到了”;还有哈米什麦克法兰(1957年至1968年担任球队队长),他在魁地奇事业上的成功还包括他担任魔法体育运动司司长那一段同样辉煌的日子。喜鹊队的队员穿黑白相间的队袍,袍子的前胸和后背上各有一只喜鹊。 波特里狂人队 这支球队来自斯凯岛,1292年组队。正如他们的球迷们所了解的那样,该队队员身穿深紫色队袍,前胸上有一颗金色五星。他们最著名的追球手卡特丽娜麦克玛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领导该队,两次获得联盟杯冠军,为苏格兰出战三十六次。她的女儿米格安现为该队的守门员。(她的儿子柯利是有名的怪妹巫师乐队的首席吉他手。) 普德米尔联队 普德米尔联队组建于1163年,是魁地奇联盟中一支古老的球队。普德米尔联队共获得二十二次联盟杯冠军,两次大胜欧洲杯赛场,这些都是这支球队的光荣历史。该队的队歌是《孩子们,打回游走球,抛出鬼飞球》,最近由巫师女歌手塞斯蒂娜沃贝克录制成唱片出售,为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募集资金。普德米尔联队的运动员穿海军蓝队袍,袍子上配有该队队徽:两根交叉的金色水烛。 塔特希尔龙卷风队 龙卷风队的队员身穿蓝色队袍,前胸和后背上各有两个深蓝色的字母“T”。龙卷风队组建于1520年,享有二十世纪初叶这一段最成功的历史。该队当时由找球手罗德里普伦顿出任队长,他们接连五次捧回了联盟杯,刷新了不列颠和爱尔兰的记录。罗德里普伦顿共计二十二次担当了英格兰的找球手,保持着在单局中以最快的速度抓到飞贼的不列颠记录(三秒半,1921年对卡菲利飞弩队的比赛)。 威格敦流浪汉队 这支来自博德斯的球队是由一位叫沃尔特帕金的巫师屠夫的七个子女在1442年组建的。这支由四兄弟三姊妹组成的球队,据说是一支所向披靡的球队。他们难得有赛场失利的时候,据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对手一看到沃尔特一手拿着魔杖一手提着一把剁肉刀站在替补队员的场外坐席上就害怕的缘故。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经常看到帕金的后人出现在威格敦的球队中,而且为了颂扬他们的祖先,他们都穿着血红色的队袍,袍子的前胸上有一把银光闪闪的剁肉大刀。 温布恩黄蜂队 温布恩黄蜂队队员身穿黄黑相间的横条花纹队袍,前胸有一只黄蜂。黄蜂队创建于1312年,共获得过十八次联盟杯冠军,两次杀入欧洲杯半决赛。据说他们是从一次叫人恶心的事件中给自己的球队命名的,这件事发生在他们对阿波比飞箭队的一场比赛期间。当时一名击球手正好从球场边缘的一棵树前飞过,这时他看到树枝间有一个黄蜂窝,就一棒挥去,把它击向了飞箭队的找球手。那位找球手被蜇得遍体鳞伤,只得退出比赛。黄蜂队获胜了,此后他们便把黄蜂作为他们幸运的象征。黄蜂队的球迷(也被称作蜂刺)有一个传统,就是当对方的找球手主罚球的时候,便大声地嗡嗡乱叫,以分散对方追球手的注意力。 ③直到十九世纪初,人们才骑在各种性能的带座扫帚上玩魁地奇。这些带座的扫帚是对它们中世纪的老祖宗的一个重大突破;1820年,埃里奥·斯梅斯发明的坐垫咒把制作更加舒适的扫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见图F)。不过,十九世纪的飞天扫帚一般难以达到很快的速度,而且通常到了高空之后就变得很难控制。那些扫帚一般是由个体扫帚匠手工制作的,虽然那些扫帚从式样到工艺令人叹为观止,可它们的飞行功能却难与它们那美妙的外表相匹配。 一个恰当的例子就是橡木箭79(这样命名的原因是因为第一把扫帚样品是1879年制造的)。橡木箭是朴次茅斯的扫帚匠伊莱亚格里姆精心制作的一种极好看的扫帚,有一个非常粗的橡木柄,是为适合持久飞行和抵抗大风而设计的。橡木箭现在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老式扫帚,但是骑着它打魁地奇却从来没有成功的例子。橡木箭很笨重,高速飞行时难以调转方向。那些把扫帚的灵敏度看得比安全性更重要的人向来不大欢迎它,可它在1935年被若库达塞克斯最早用为飞渡大西洋的工具,会永远被人们记在心头。(在此之前,巫师们从不相信骑着扫帚可以飞越大西洋,而是喜欢乘船远渡。)在太远的距离中,幻影显形变得越来越不可靠,只有那些掌握了很高飞行技巧的精明巫师才能设法用它横穿大陆。 月之梦最早是在1901年由拉迪斯布思比制作出来的,体现了扫帚制作的一大飞跃。有一段时间,这些较细长的梣木柄扫帚作为魁地奇扫帚曾经需求量很大。相对其它扫帚来说,月之梦的主要优点在于它能够达到以前的扫帚达不到的高度(而且在这样的高度仍然可以驾驭自如)。魁地奇运动员吵得沸沸扬扬,要求得到更多的月之梦扫帚,可拉迪斯布思比却无力制作,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于是,一种新型扫帚银箭的问世大受欢迎;这是比赛扫帚的真正祖先,它的速度比月之梦或橡木箭快得多(顺风可达每小时70英里),和它们一样,银箭也是一位个体巫师(伦纳德朱克斯)的产品,它也是供不应求。 新的突破发生在1926年,鲍勃、比尔和巴纳比奥勒敦三兄弟在这一年创立了横扫扫帚公司。他们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生产了大批量的第一种型号的扫帚横扫一星,作为为体育运动而特别设计的比赛扫帚投放到了市场。横扫一星转眼之间获得了蒸蒸日上的成功,把它以前的各种扫帚都逼到了死胡同,不到一年的时间,英国所有的魁地奇球队都骑上了横扫一星。 奥勒敦兄弟独占比赛扫帚市场的时间并不长。1929年,法尔茅斯猎鹰队的两名运动员伦道夫凯奇和巴兹尔霍顿成立了另一家比赛扫帚公司。这家名叫彗星贸易公司的第一种型号的扫帚是彗星140,在它投放市场之前,凯奇和霍顿已经试验了139种型号的彗星扫帚。霍顿-凯奇那获得了专利的制动咒意味着魁地奇运动员场外的分或越位飞行的可能性小多了,因而现在彗星成了英国和爱尔兰众多球队优先选择的扫帚。 1934年和1937年,改进的横扫二星和三星分别投放市场,而彗星180也在1938年上市,这标志着横扫-彗星之间的竞争变得愈加激烈,与此同时,其他扫帚制造厂也如雨后春笋般在整个欧洲冒了出来。 脱弦箭于1940年进入市场,是由黑森林公司的埃勒比和巴德摩生产的。这是一种弹性很好的扫帚,虽然它的速度从来没有赶上彗星和横扫。1952年,黑森林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扫帚叫迅捷达。迅捷达的速度比脱弦箭快,然而它的上升能力却稍有不足,职业魁地奇球队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型号的扫帚。 1955年,宇宙扫帚有限公司开发了流星号扫帚,这是迄今为止最便宜的一种比赛扫帚。不幸的是,它刚刚掀起了一阵普及热潮,人们便发现,它使用时间一长,它的速度和上升能力就会降低。宇宙扫帚有限公司在1978年破产。 1967年,光轮比赛扫帚公司的成立震惊了扫帚世界。以前人们从没见过像光轮1000这样的扫帚。光轮公司把老式橡木箭的安全性和最好的横扫系列的易驾驭性结合在一起,时速达一百英里,能够在空中任何地方做三百六十度急转弯。光轮扫帚立刻得到了整个欧洲职业魁地奇球队的钟情,随后各种型号(光轮1001、光轮1500以及光轮1700)的光轮比赛扫帚在扫帚行业一直独占鳌头。 特威格90最早的生产时间是在1990年,制造商弗莱特和巴克打算用它代替光轮,成为扫帚市场的霸主。然而,尽管特威格制作极其精美,包括了许多噱头,比如嵌入了报警哨和自直尾枝,但人们发现它速度快了就会弯曲变形,所以得到了一个倒霉的名声:与其说是巫师们的智慧倒不如说是加隆让它飞起来的。 ④:似乎没有 ⑤:谁会闲着没事骑着笤帚在天上飞来飞去呢。况且扫帚不会飞。。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1

念一段咒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4422673htmlsi=2

2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3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4

Ok,这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预发精选小册子,印着哈利波特的杯子和圆珠笔,从网上下载的、**海报。

  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不过,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xxx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充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

  我已好久没动笔写过读后感了,现在写起来又有一点点吃力,不过为这样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花一些时间和精力,真的非常值得。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高席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反正我就是……呵呵!不过我们麻瓜自然也有我们自已的魔镜。我渴望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喜欢玩求婚365,我比较爱钱所以喜欢大富翁,我要做英雄就我是神雕大侠,我要主宰宇宙就联机打星际争霸,甚至我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

这是我们麻瓜发明的东东,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我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伏地魔的日记本

  小金妮非常不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这个帅哥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又帅又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呵呵,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帅哥原来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人!!!!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那么我们的小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地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地事,原来聊天也是能聊出祸事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我就知道天下有许许多多像金妮这样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爱情,热情,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无所寄托,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每当我又从报纸上,网上听到这样的不幸的故事,我就非常非常伤心。

2 快来看,别人写的哈利波特读后感

  网恋,是每个人的权力。不过我总想改造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说爱你的人,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

  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什么人不配学习魔法呢?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来,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理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聪明的赫敏比马尔福都更配得上学习魔法。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尽管他总在赫敏和哈利的光辉之下,不过他真是直率而且可爱“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但我不知道是他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大家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男巫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在我们这些人中,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我们是不是太缺少同情心了?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关爱,是多么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关怀,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看了卢平教授,想起了**《费城》,想起了濮存曦拍的公益广告。我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尖头叉子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蜘蛛侠3

该片打戏激烈

特效过瘾

“动作场景升级了”,这是几乎所有观众的共同看法。导演花巨资为蜘蛛侠造出三个反派,打斗花样自然更多。能掀起“沙尘暴”的沙人被观众评价为“最具新意”的设置。逃犯弗林特·马尔科被分解后与细沙结合成为“沙人”,就见沙丘中渐渐呈现出人形,一开始流动不定,无法成形,连一枚小小项链都不能拿起,而后一个高大的人站起,头颅四肢凝聚成样,直至变成弗林特本来的形象。这一段场景细节丰富,特技绝对一流。

另一段劲爆情节是新绿魔与蜘蛛侠夜半交手。彼得正骑着辆小摩托车,突然被空降的绿魔掠走。绿魔出其不意地以胳臂上突伸的钢刃割破他的上衣,还把他扔出老远撞碎大块玻璃。还不及捞回掉出去的求婚戒指,彼得又被绿魔撞得嵌在墙里。接下来的巷战,彼得和绿魔一边空中飞渡,一边互相“发镖”,绿魔的小炸弹仿如《哈利·波特》中的金色飞贼,不但有翅膀,还像长了眼睛一般,会自动跟踪,相当难搞。最终,彼得在暗巷中扯起“蛛丝绊马索”,让绿魔摔得失了忆,才暂时摆脱麻烦。

观众余坦坦感叹,《蜘蛛侠3》的科技水平明显已达到世界一流,中国**在这方面根本不是个儿,“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蜘蛛侠》和《超人》?”

文戏沉闷说教味浓

2个多小时的片长让大部分观众感觉“有点长”,文戏的硬伤恐怕要负起不少责任。

苏祎对文戏部分评价很低,觉得三个反派的三条线索叙述得乏味,既无铺垫,也无情绪的汇合;而像求婚、求爱等情节“简直堕落到了

言情剧的档次,俗套”。

影迷DADA也指出,男主角托比·马奎尔的气质不够到位。“彼得穿上黑色蜘蛛装后,性格大变,在街上走路时也炫耀舞步,还换上帅气的西服。但演员本身不是这种类型的气质,还是欠缺那种味道。”此外,绿魔最后帮蜘蛛侠作战,甚至为他挡下致命的两剑,这种转变太突兀,让人不易接受。“类似的漏洞挺多,情节经不起细想。”

“如果说《蜘蛛侠1》的主题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蜘蛛侠2》的主题是对自我身份的认同,那么《蜘蛛侠3》的主题就是‘放纵’及放纵的后果,其中既包括对仇恨的放纵,也包括对自己能力的放纵。”这是苏祎对《蜘蛛侠》系列的总结。

几乎所有观众都认为,本片在努力说教。只不过,有人对这种说教表示欣赏,有人觉得太枯燥。

唯一让所有观众都觉得放松的角色,是那个脾气暴躁又自私的《号角报》主编。他桌上的震动装置(一旦违反老婆规定就会狂震)及最后场景处买相机被一个小女孩勒索的镜头,让所有人都发出解气的笑声。

全球主要媒体评论

负面

“相对于第二部比第一部的巨大提升,《蜘蛛侠3》在**质量和娱乐性方面反而大大倒退了,几乎破坏了刚刚建立起来的口碑基础。”——《综艺》

“导演萨姆·雷米似乎想在我们眼前呈现比‘一切’更多的东西,不过却在这个过程中忘记了是什么让前两部**如此成功。”——《芝加哥太阳报》

“《蜘蛛侠3》感觉上是《蜘蛛侠2》之后的巨大落差,后者是少见能超越原作的续集**。”——美联社

正面

“非常高兴看到一个暴躁不安的蜘蛛侠与彼得·帕克的模范邻家男孩形象之间的巨大反差。”——《娱乐光谱》

“导演萨姆·雷米几乎拼尽全力试图超越前作以及做一个漂亮的收尾,他的确完成了一部壮观特效包装下的出色作品。”——《纽约时报》

“对动作戏和感情戏进行了出色的结合和平衡,《蜘蛛侠3》处处体现了错综复杂的细节设计,连支线情节也很好地融入了主线故事。”——Compuserve(美国最大的在线信息服务机构之一)

正负结合

“仍然出色,仍然激动人心,仍然充满动作场面。不过非常可惜的是,虽然之前希望这会是一部‘伟大’的**,最后仅仅称得上是‘满意’而已。”——《帝国》杂志

“这部**充满娱乐性,继续着让人眼花缭乱的特技效果,不过距离一部接近完美的《蜘蛛侠》续集还有距离。”——《今日美国》

“一部很有分量的暑期大片,其中一些场景堪称叹为观止,但是过多的次要情节让这部**非常艰难才能拼合成一个整体。”——黑色地平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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