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答案太麻烦了
我就是怒族,我告诉你吧
怒族是最早进入怒江的民族之一,有700年的历史了。曾经创造过文字。云南省怒江州分为福贡\兰坪\贡山县\泸水县,四个县怒族主要居住在福贡、贡山、兰坪三个县,但是因为目前州府在泸水县,所以从各县迁移到泸水的怒族也有不少。
虽然说是怒族,但是各个县分部的怒族有各自的语言,服饰,生活习惯和节日,而且差异也大。
目前由于怒族人口在人口普查的时候发现没有增加,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发展,国家特别允许纯怒族夫妇农村可生三个、城市可生两个的政策。
从60、70年代有传教士传教,福贡怒族大多信仰基督教(我就属于这的怒族),我老家是福贡县匹河乡老母登村,也就是碧江下面一点,但是现在不叫碧江县拉,早就已经迁移了。从老一辈人那里知道,最早进入福贡县的时候,有一部分当时的怒族人进了缅甸。而我的老祖宗大概有6个家族就在老母登这个地方定居了。早先文革期间大开荒,挖出了老祖宗们的不少骨头,据说体格都比较高大,但是到了现在看来(可能是适应山地环境的一种进化吧)普遍个头都偏矮了。因为没有文字的记载,所以没有明确的证实是从哪里来的。
贡山怒族每年有个鲜花节,据说是因为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位仙女拯救人民的故事。贡山本身地形与西藏接壤,所以贡山的怒族、独龙族、僳僳族在一些生活习惯会与藏族有所相似,比如喝酥油茶。而贡山怒族与独龙族是大杂居的形式生活,服装布料也与独龙族相似,细条纹特征很明显,语言发音也有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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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为28759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怒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福贡、贡山3县,兰坪、维西两县也有怒族聚居。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怒族人口数为28759。使用怒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各地语言差别很大,碧江、福贡、兰坪等地怒语互相不能通话。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大都使用汉文。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誓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干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僳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
社会经济
怒族很早就从事农业生产,至清代已经开始种植麦类和蔬菜,但仍猎禽兽以佐食,手工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当时怒族已同外界发生密切的交换关系,以黄连到内地出售,内地的各族商人贩运食盐到怒江,彼此交换。1929年以后,碧江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铜币、纸币等货币开始流通,怒族中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目前怒族民间保存着少数的石刀、石斧,说明曾经历过石器时代。他们曾经以木、竹制锄作为农业生产的工具,直到16~17世纪开始使用铁制工具后,有些人还继续使用这种木、竹锄。
怒族最初使用的铁制工具是刀、斧。在刀耕火种落后耕作方式下,他们使用铁锄。后来才传入铁犁,实行犁耕。但山地耕作仍停留在刀耕火种或者锄耕阶段。贡山一区的怒族所用铁制工具曾受到纳西族和藏族的很大影响。
碧江怒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比福贡和贡山怒族都要粗放,早期的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占着绝对优势,这种情况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是一致的。福贡地势、土壤都比碧江为好,又由于交通方便而便于购置农具。因而锄犁耕作技术比碧江先进。碧江、福贡和贡山三地的怒族生产力发展程度不同,土地制度有差异性,福贡地区的怒族个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公有的土地保留较少,但仍保存着个体成员共同占有的集体耕地。贡山一区的怒族因受到藏族、纳西族的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这里形成了以地缘联系为纽带的村社,在村社内部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村社内未经垦耕的山地和森林属于村社所有;经过垦耕的土地归个体家庭长期占有。此外,还存在个体家庭间的共耕耕地。由于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使用,已能生产出一些剩余产品,从而使交换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当时已产生雇工,其工资分实物工资和货币工资两种。在怒族社会内外还出现了借贷关系,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借贷,实物借贷多半是租借牲畜、粮食。同时已开始发生土地抵押和蓄奴现象。
建国前,怒族地区有的古老村寨还保存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的某些特点。在以血缘为纽带的个体家庭成员间,保存不同形式的土地公有制和正在发展的个体土地私有制。碧江甲加、罗宜益的家庭公社保存的特点比较显著,他们曾以图腾作为共同的祖先。福贡怒族氏族血缘组织为“提其”,每个提其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始祖。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若干近亲家庭成员集团“的康”。由于成员不断增加,在每个“的康”之下,又形成近亲兄弟关系“的拉”。“阿沙”是家族公社的领袖,负责处理公社内外的公共性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对外代表公社处理公社间的事务。
建国前,分布在兰坪菟峨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人民,生产与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
新中国成立后,怒族人民获得了解放,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1954年8月成立怒江僳僳族自治区(包括怒族分布的碧江、福贡、贡山等县),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1956年10月1日,成立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中国***和人民政府从怒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帮助怒族人民进行社会改革,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四十多年来,怒族地区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过去连一根铁钉也不会制造的贡山县,现已建起了农具厂,怒江州有了十几个行业的几十个厂矿企业。过去没有水利可言的山坡旱地,如今修凿了沟渠,开出了梯田,粮食产量成倍增长,以往崖陡路险,山封江锁,交通极为闭塞,现已修通了数条公路,修整了大量驿道,在江河上架起了钢索吊桥。怒族地区的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较大发展,过去怒族地区文化非常落后,在国民党设治局统治怒江几十年,只培养出一、二十个怒族小学生,现在县有中学,大部分村都有小学,80%以上适龄儿童入了学。昔日怒族地区痢疾、伤寒、霍乱、天花十分流行,如今从州至县、乡、村已初步建立了医疗卫生网,基本上控制瘟疫疾病的流行,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文化艺术
怒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1957年初,发现了怒族古代绘画——洞穴壁画和崖画。洞穴壁画画在碧江县一岩洞的洞穴壁上,上有七幅图画,画中图形清晰可辨,如太阳、鱼鸟、牛马等,以红色颜料作画,笔画简炼,线条粗犷、形象生动。在一些石壁上也有这类崖壁画。据学者们推测,此画属史前的原始绘画艺术,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怒族诗歌大部分为即兴编唱,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民族特点,其曲调有一定格律,内容广泛,形式完整,以琵琶、笛子、口弦、葫芦笙等伴奏。流传较广的有《祭猎神调》和《瘟神歌》。此外,还有反映农业生产的收包谷调,反映男女爱情的求婚调《婚礼歌》和表示悼念死者的哀叹调等。在民间传说中,流传较广的有《大力士阿洪》、《茂英充》等,描述了怒族的先民与大自然顽强斗争的故事。《瞎子求医》、《神仙草》等歌颂真、善、美,鞭挞残忍和邪恶,充分反映了怒族人民善良、互助、知恩必报的美德和对邪恶势力的憎恨。
怒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其舞蹈内容十分丰富,大部分为模拟动物的活动形象,如猴舞、鸡舞、喜鹊舞、鸟王舞等,也有表现生活场景和反映生产活动的,如锅庄舞、洗衣舞、秋收舞、割麦舞等,此外还有琵琶舞、脚跟舞等。舞蹈动作粗犷豪放,敏捷有力,节奏鲜明。无论喜庆和哀怒,怒族人民都能用歌舞来表达真挚的思想感情。如在婚礼宴会上,老年人唱的《婚礼歌》,先从人类起源唱起,分为《创世》、《谈情》、《牧羊》、《剪毛》、《迎亲》等章节。
风俗习惯
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怒族主食为玉米、养子等。贡山北部怒族还从藏族那里学到种植青稞、燕麦,食青稞面。少数怒族受藏族生活方式影响,有时也吃酥油糌粑。副食除鸡、鱼、猪、羊、牛肉外,还有猎获的野味。怒族普遍喜欢吃饭菜合煮的较稠的饭粥,将野味一起煮在里面,鲜美可口。怒族男女均喜饮酒,并喜欢豪饮。怒族住房分木板房及竹篾房两种,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竹篾席建成。一般都为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火塘上安置铁三角架或石三角架,供烧饭之用。内间为主人卧室及储藏粮食,不许外人进入。
建国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各地较普遍流行转房制。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与父母分居,并分到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然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及相互协助的义务。幼子与父母同住,父母死后,所遗土地、牲畜、房屋主要归幼子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碧江怒族实行的父子连名制,是计算世系和财产的重要标志。贡山的怒族有重丧的习俗;福贡、碧江怒族的先民行火葬,有氏族墓地。现行土葬。
宗教信仰
怒族人民仍保留较多的原始宗教残余,相信万物有灵,奉行自然崇拜,巫术是较普遍的宗教迷信仪式。部分怒族信仰喇嘛教或天主教、基督教。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怒族是中国人口较少、使用语种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简称怒江州)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简称贡山县)、福贡县、泸水县及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简称兰坪县)。此外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及西藏的察隅县也有少量怒族分布。怒族是该族的自称,另外还有“怒苏”、“阿怒”、“阿龙”等自称,后统称为怒族。
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以上资料来自。
怒族主要分布在中国云南省,人口约为28万人(2000年)。使用多种语言,差异明显,互相不能通话。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怒族的传统信仰是火教,同时很多人也信仰藏传佛教,近代以来更多的人信奉基督教。
有四个支系:
怒苏支系,120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泸水县和福贡县,自称怒苏,说怒苏语,属于彝语支,分3个方言。
柔若支系,22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县,少量分布在泸水县,说柔若语,属于彝语支。
阿侬支系,70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福贡县,自称阿侬,多数已改用傈僳语或汉语,仅有380人说阿侬语,属于侬语支。
独龙支系,65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的丙中洛区,自称也是阿侬,说独龙语贡山方言,属于侬语支。
以上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民族概况
我国的怒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福贡、贡山3县,兰坪、维西两县也有怒族聚居。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怒族人口数为28759。使用怒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各地语言差别很大,碧江、福贡、兰坪等地怒语互相不能通话。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大都使用汉文。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誓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干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僳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
社会经济
怒族很早就从事农业生产,至清代已经开始种植麦类和蔬菜,但仍猎禽兽以佐食,手工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当时怒族已同外界发生密切的交换关系,以黄连到内地出售,内地的各族商人贩运食盐到怒江,彼此交换。1929年以后,碧江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铜币、纸币等货币开始流通,怒族中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目前怒族民间保存着少数的石刀、石斧,说明曾经历过石器时代。他们曾经以木、竹制锄作为农业生产的工具,直到16~17世纪开始使用铁制工具后,有些人还继续使用这种木、竹锄。
怒族最初使用的铁制工具是刀、斧。在刀耕火种落后耕作方式下,他们使用铁锄。后来才传入铁犁,实行犁耕。但山地耕作仍停留在刀耕火种或者锄耕阶段。贡山一区的怒族所用铁制工具曾受到纳西族和藏族的很大影响。
碧江怒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比福贡和贡山怒族都要粗放,早期的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占着绝对优势,这种情况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是一致的。福贡地势、土壤都比碧江为好,又由于交通方便而便于购置农具。因而锄犁耕作技术比碧江先进。碧江、福贡和贡山三地的怒族生产力发展程度不同,土地制度有差异性,福贡地区的怒族个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公有的土地保留较少,但仍保存着个体成员共同占有的集体耕地。贡山一区的怒族因受到藏族、纳西族的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这里形成了以地缘联系为纽带的村社,在村社内部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村社内未经垦耕的山地和森林属于村社所有;经过垦耕的土地归个体家庭长期占有。此外,还存在个体家庭间的共耕耕地。由于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使用,已能生产出一些剩余产品,从而使交换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当时已产生雇工,其工资分实物工资和货币工资两种。在怒族社会内外还出现了借贷关系,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借贷,实物借贷多半是租借牲畜、粮食。同时已开始发生土地抵押和蓄奴现象。
建国前,怒族地区有的古老村寨还保存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的某些特点。在以血缘为纽带的个体家庭成员间,保存不同形式的土地公有制和正在发展的个体土地私有制。碧江甲加、罗宜益的家庭公社保存的特点比较显著,他们曾以图腾作为共同的祖先。福贡怒族氏族血缘组织为“提其”,每个提其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始祖。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若干近亲家庭成员集团“的康”。由于成员不断增加,在每个“的康”之下,又形成近亲兄弟关系“的拉”。“阿沙”是家族公社的领袖,负责处理公社内外的公共性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对外代表公社处理公社间的事务。
建国前,分布在兰坪菟峨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人民,生产与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
新中国成立后,怒族人民获得了解放,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1954年8月成立怒江僳僳族自治区(包括怒族分布的碧江、福贡、贡山等县),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1956年10月1日,成立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中国***和人民政府从怒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帮助怒族人民进行社会改革,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四十多年来,怒族地区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过去连一根铁钉也不会制造的贡山县,现已建起了农具厂,怒江州有了十几个行业的几十个厂矿企业。过去没有水利可言的山坡旱地,如今修凿了沟渠,开出了梯田,粮食产量成倍增长,以往崖陡路险,山封江锁,交通极为闭塞,现已修通了数条公路,修整了大量驿道,在江河上架起了钢索吊桥。怒族地区的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较大发展,过去怒族地区文化非常落后,在国民党设治局统治怒江几十年,只培养出一、二十个怒族小学生,现在县有中学,大部分村都有小学,80%以上适龄儿童入了学。昔日怒族地区痢疾、伤寒、霍乱、天花十分流行,如今从州至县、乡、村已初步建立了医疗卫生网,基本上控制瘟疫疾病的流行,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文化艺术
怒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1957年初,发现了怒族古代绘画——洞穴壁画和崖画。洞穴壁画画在碧江县一岩洞的洞穴壁上,上有七幅图画,画中图形清晰可辨,如太阳、鱼鸟、牛马等,以红色颜料作画,笔画简炼,线条粗犷、形象生动。在一些石壁上也有这类崖壁画。据学者们推测,此画属史前的原始绘画艺术,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怒族诗歌大部分为即兴编唱,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民族特点,其曲调有一定格律,内容广泛,形式完整,以琵琶、笛子、口弦、葫芦笙等伴奏。流传较广的有《祭猎神调》和《瘟神歌》。此外,还有反映农业生产的收包谷调,反映男女爱情的求婚调《婚礼歌》和表示悼念死者的哀叹调等。在民间传说中,流传较广的有《大力士阿洪》、《茂英充》等,描述了怒族的先民与大自然顽强斗争的故事。《瞎子求医》、《神仙草》等歌颂真、善、美,鞭挞残忍和邪恶,充分反映了怒族人民善良、互助、知恩必报的美德和对邪恶势力的憎恨。
怒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其舞蹈内容十分丰富,大部分为模拟动物的活动形象,如猴舞、鸡舞、喜鹊舞、鸟王舞等,也有表现生活场景和反映生产活动的,如锅庄舞、洗衣舞、秋收舞、割麦舞等,此外还有琵琶舞、脚跟舞等。舞蹈动作粗犷豪放,敏捷有力,节奏鲜明。无论喜庆和哀怒,怒族人民都能用歌舞来表达真挚的思想感情。如在婚礼宴会上,老年人唱的《婚礼歌》,先从人类起源唱起,分为《创世》、《谈情》、《牧羊》、《剪毛》、《迎亲》等章节。
风俗习惯
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怒族主食为玉米、养子等。贡山北部怒族还从藏族那里学到种植青稞、燕麦,食青稞面。少数怒族受藏族生活方式影响,有时也吃酥油糌粑。副食除鸡、鱼、猪、羊、牛肉外,还有猎获的野味。怒族普遍喜欢吃饭菜合煮的较稠的饭粥,将野味一起煮在里面,鲜美可口。怒族男女均喜饮酒,并喜欢豪饮。怒族住房分木板房及竹篾房两种,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竹篾席建成。一般都为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火塘上安置铁三角架或石三角架,供烧饭之用。内间为主人卧室及储藏粮食,不许外人进入。
建国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各地较普遍流行转房制。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与父母分居,并分到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然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及相互协助的义务。幼子与父母同住,父母死后,所遗土地、牲畜、房屋主要归幼子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碧江怒族实行的父子连名制,是计算世系和财产的重要标志。贡山的怒族有重丧的习俗;福贡、碧江怒族的先民行火葬,有氏族墓地。现行土葬。
宗教信仰
怒族人民仍保留较多的原始宗教残余,相信万物有灵,奉行自然崇拜,巫术是较普遍的宗教迷信仪式。部分怒族信仰喇嘛教或天主教、基督教。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人口为33936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阿昌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梁河等县,此外,也有少数分布在盈江、潞西、瑞丽及保山地区的龙陵和腾冲两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阿昌族人口数为33936。使用阿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分为梁河、陇川、潞西3个方言。无文字,习用汉文和傣文。历史上与景颇族、汉族、傣族、白族等关系密切。
据清王凤文《云龙记往》载,云龙“俄昌”人,自其首领早慨始传至元末,已有35代。早慨制定“铁印券”,规定酋长以长子继承,开始了世袭制。早慨以后十余世,“俄昌”人日益强盛,与金齿、僰国皆通商。约10世纪,受大理王段氏封诰。当时外来商人教会阿昌人民种田,农业逐步发展。元、明设云龙州,大量白族、汉族人民相继迁入,这里的“俄昌”人,部分西迁至腾冲一带,部分融合于白族、汉族中。
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腾冲一带,元以前即有“莪昌”人居住(《元史地理志·金齿宣抚司》),明正德《云南志》认为即唐代的“寻传”人。那时“寻传”人属南诏的镇西节度管辖,还过着“俗无丝纩”、“散漫山中无君长”的原始生活。“寻传”人在发展过程中至元明时期已逐渐分化为阿昌族和景颇族中的一部分。
明洪武十六年(1383)左纳率部归顺明朝。洪武年间,明太祖敕赐汉人段保为云龙州掌印土知州,阿昌族降为被统治民族,并向西南迁至德宏境内,渐失本土。
阿昌族聚居的户腊撒,明初属麓川宣慰使司。15世纪中叶,明将王骥三征麓川后,属陇川宣抚司。王骥分封其属官赖罗义和况本为把总,分别掌管户撒、腊撤,成为世袭领主。阿昌族人民从驻守边疆的汉族屯兵那里学会了耕种水田、打制铁器的技术,促进了阿昌族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商品经济有了初步发展。
清初承袭了明代的土司制度。吴三桂把户腊撤地区改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一六九二年),废“勋庄”,仍归原先赖、况两家承袭。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年),户腊撒地区归腾越州管辖。乾隆年间,南甸土司辖区的阿昌族,除了向傣族封建领主交纳贡税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沦为附近汉、傣地主的佃户。同时受封建领主、地主的双重剥削。民国时期,云南军阀在陇川、梁河等地建设治局,推行保甲制,但封建土司制度延至建国前夕,统治阿昌族达500余年之久。阿昌族每年除固定向土司交纳“三大款”(官租、大烟款、地基银子)外,各寨还负担专门的劳役。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阿昌族地区主要是封建领主经济,同时封建地主经济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普遍发生典当、抵押和买卖土地现象。不少阿昌族人民沦为附近汉、傣族地主的佃户。在阿昌族地区,农业、手工业较为发达,户腊撒烟草闻名于滇西,远销缅甸;“阿昌刀”为滇缅边境各民族所喜爱,是必备的生产工具。甘蔗、茶叶等经济作物,刺绣、编织品等手工业品也都很有名。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在阿昌族聚居的陇川县户腊撤地区成立了阿昌族自治区(区级)。1953年、1954年,又先后在潞西县江东区高粳田乡,梁河县遮岛区的丙介乡和关璋乡建立了三个阿昌族民族乡。从1955年秋开始,在阿昌族地区开展和平协商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领主、地主的特权、杂派、高利贷等也一样废除。土地改革的胜利,使阿昌族人民彻底摆脱了封建枷锁,从而推动生产的发展。在阿昌族地区地方工业逐步发展起来。如梁洞县开办了铁工、农具、榨油、肥皂、松香、染布等小型工厂;户猎撒地区也建立了铁工厂。人民政府还帮助建立了卫生防疫站,培养了一批阿昌族的医务人员,消灭了建国前猖獗的鼠疫、霍乱、伤寒等传染病,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的健康。文化教育事业也有了相应的发展,阿昌族有了受过高等教育的教师,学龄儿童都有了上学的机会。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和手工业又有了新的发展,如梁河地区培育出了优良的水稻品种,户腊撤地区除大面积改造农田外,还开展了多种经营,刀具生产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到50种左右、120多个花色,受到了国内外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文化艺术
阿昌族的歌摇、故事、传说等口头文学十分丰富。民间流传着不少优美的传说,如长篇叙事史诗《遮帕麻和遮咪麻》;长篇叙事诗《曹扎》、《铁匠战龙王》;风俗故事《谷稷》、《亲堂姊妹》、《胯骨》;动物故事《麂子和豹子换工》、《老熊撕脸皮》等。这些诗歌、传说都十分朴实,生动感人。“对歌”是青年男女在业余时间十分喜爱的活动,大致可分为三种,一种叫“相勒吉”,是男女青年在野外对唱的山歌,一般是融景生情,即兴作词,山、水、云、树等都可入歌;一种叫“相作”,是在夜深人静时,男女青年在林间幽会时,低声对唱的情歌,感情真切,常常一唱就是一个通宵;还有一种“相勒摩”,也是一种对唱的情歌,曲调幽雅亲切,歌词含义深刻,比喻生动。乐器有竹琴、洞箫、葫芦笙、三弦、象脚鼓、铜罗等。舞蹈以象脚鼓舞和猴舞最流行。民间体育也丰富多彩,如荡秋千、赛马、射击、舞阿昌刀和武术等。工艺美术有刺绣、髹漆、染织、雕刻、银器制作等,制作精细。尤其是雕刻具有较高的水平,在家具、建筑物、佛龛等上面,都可看见雕刻着的各种动、植物。此外,建筑、绘画等也都有一定的民族特色。
风俗习惯
阿昌族份苏阿昌族男子穿蓝、白色或黑色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也有穿左大襟上衣的。妇女服饰因地而稍有不同,每逢节日盛会都喜欢佩戴各种银饰。已婚妇女一般穿裙子,上穿窄长袖对襟衣,用青布包头;未婚妇女穿长裤,上身为浅色对襟衣、盘辫。食物以大米为主,还有薯类、蔬菜、肉类等,嗜酸性食品。过去青年男女有嚼槟榔的习惯,牙齿往往被染成黑色。住房多为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正屋住人,两边厢房楼上堆粮食等生活资料,楼下是猪圈、牛栏。村寨内房屋较整齐。寨间交通要道一般都是石板或碎石路,往来方便。男子出门随身携带褙袋和长刀。男女都习惯肩挑货物,长途运输多用骡马。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缔结由父母包办。过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却较普遍。盛行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寡妇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夫家财产,其子女亦归夫家扶养。人死后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火葬。
阿昌族人民性格开朗,又十分讲礼好客。他们待客礼仪中盛行使用茶坛,这是一种煮茶的土陶用具。到阿昌族家中去做客,主人会先拿出酒壶倒上一小盅酒为来客洗尘,随后又拿出茶坛,放上茶叶,倒上开水,放到炭火上煮一会,煮好之后倒进茶杯里,主客一道喝茶交谈。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户腊撒地区的阿昌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每年有定期的“进洼”、“出洼”;“烧白柴”等宗教节日和活动。梁河地区的阿昌族过去多信鬼神,每年春耕和秋收前要祭三次“土主”(地鬼),全寨人都要去田间洒鸡血、插鸡毛,以祈求鬼灵保护庄稼。此外,因受汉族影响,也崇拜祖先。
户腊撒的阿昌族,一年较大的几个节日,如赶摆、蹬窝罗,会街节、尝新节、泼水节、进洼、出洼等,都与邻近的傣族相同。此外还有火把节、换黄单、烧白柴、浇花水等节日活动。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怒 族
nu zu
Nu ethnic minority group
人口为28759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怒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福贡、贡山3县,兰坪、维西两县也有怒族聚居。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怒族人口数为28759。使用怒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各地语言差别很大,碧江、福贡、兰坪等地怒语互相不能通话。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大都使用汉文。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誓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干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僳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
社会经济
怒族很早就从事农业生产,至清代已经开始种植麦类和蔬菜,但仍猎禽兽以佐食,手工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当时怒族已同外界发生密切的交换关系,以黄连到内地出售,内地的各族商人贩运食盐到怒江,彼此交换。1929年以后,碧江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铜币、纸币等货币开始流通,怒族中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目前怒族民间保存着少数的石刀、石斧,说明曾经历过石器时代。他们曾经以木、竹制锄作为农业生产的工具,直到16~17世纪开始使用铁制工具后,有些人还继续使用这种木、竹锄。
怒族最初使用的铁制工具是刀、斧。在刀耕火种落后耕作方式下,他们使用铁锄。后来才传入铁犁,实行犁耕。但山地耕作仍停留在刀耕火种或者锄耕阶段。贡山一区的怒族所用铁制工具曾受到纳西族和藏族的很大影响。
碧江怒族的农业耕作技术比福贡和贡山怒族都要粗放,早期的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占着绝对优势,这种情况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是一致的。福贡地势、土壤都比碧江为好,又由于交通方便而便于购置农具。因而锄犁耕作技术比碧江先进。碧江、福贡和贡山三地的怒族生产力发展程度不同,土地制度有差异性,福贡地区的怒族个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公有的土地保留较少,但仍保存着个体成员共同占有的集体耕地。贡山一区的怒族因受到藏族、纳西族的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这里形成了以地缘联系为纽带的村社,在村社内部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村社内未经垦耕的山地和森林属于村社所有;经过垦耕的土地归个体家庭长期占有。此外,还存在个体家庭间的共耕耕地。由于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使用,已能生产出一些剩余产品,从而使交换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当时已产生雇工,其工资分实物工资和货币工资两种。在怒族社会内外还出现了借贷关系,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借贷,实物借贷多半是租借牲畜、粮食。同时已开始发生土地抵押和蓄奴现象。
建国前,怒族地区有的古老村寨还保存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的某些特点。在以血缘为纽带的个体家庭成员间,保存不同形式的土地公有制和正在发展的个体土地私有制。碧江甲加、罗宜益的家庭公社保存的特点比较显著,他们曾以图腾作为共同的祖先。福贡怒族氏族血缘组织为“提其”,每个提其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始祖。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若干近亲家庭成员集团“的康”。由于成员不断增加,在每个“的康”之下,又形成近亲兄弟关系“的拉”。“阿沙”是家族公社的领袖,负责处理公社内外的公共性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对外代表公社处理公社间的事务。
建国前,分布在兰坪菟峨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人民,生产与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
新中国成立后,怒族人民获得了解放,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1954年8月成立怒江僳僳族自治区(包括怒族分布的碧江、福贡、贡山等县),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1956年10月1日,成立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中国***和人民政府从怒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帮助怒族人民进行社会改革,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四十多年来,怒族地区生产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过去连一根铁钉也不会制造的贡山县,现已建起了农具厂,怒江州有了十几个行业的几十个厂矿企业。过去没有水利可言的山坡旱地,如今修凿了沟渠,开出了梯田,粮食产量成倍增长,以往崖陡路险,山封江锁,交通极为闭塞,现已修通了数条公路,修整了大量驿道,在江河上架起了钢索吊桥。怒族地区的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较大发展,过去怒族地区文化非常落后,在国民党设治局统治怒江几十年,只培养出一、二十个怒族小学生,现在县有中学,大部分村都有小学,80%以上适龄儿童入了学。昔日怒族地区痢疾、伤寒、霍乱、天花十分流行,如今从州至县、乡、村已初步建立了医疗卫生网,基本上控制瘟疫疾病的流行,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文化艺术
怒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1957年初,发现了怒族古代绘画——洞穴壁画和崖画。洞穴壁画画在碧江县一岩洞的洞穴壁上,上有七幅图画,画中图形清晰可辨,如太阳、鱼鸟、牛马等,以红色颜料作画,笔画简炼,线条粗犷、形象生动。在一些石壁上也有这类崖壁画。据学者们推测,此画属史前的原始绘画艺术,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怒族诗歌大部分为即兴编唱,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民族特点,其曲调有一定格律,内容广泛,形式完整,以琵琶、笛子、口弦、葫芦笙等伴奏。流传较广的有《祭猎神调》和《瘟神歌》。此外,还有反映农业生产的收包谷调,反映男女爱情的求婚调《婚礼歌》和表示悼念死者的哀叹调等。在民间传说中,流传较广的有《大力士阿洪》、《茂英充》等,描述了怒族的先民与大自然顽强斗争的故事。《瞎子求医》、《神仙草》等歌颂真、善、美,鞭挞残忍和邪恶,充分反映了怒族人民善良、互助、知恩必报的美德和对邪恶势力的憎恨。
怒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其舞蹈内容十分丰富,大部分为模拟动物的活动形象,如猴舞、鸡舞、喜鹊舞、鸟王舞等,也有表现生活场景和反映生产活动的,如锅庄舞、洗衣舞、秋收舞、割麦舞等,此外还有琵琶舞、脚跟舞等。舞蹈动作粗犷豪放,敏捷有力,节奏鲜明。无论喜庆和哀怒,怒族人民都能用歌舞来表达真挚的思想感情。如在婚礼宴会上,老年人唱的《婚礼歌》,先从人类起源唱起,分为《创世》、《谈情》、《牧羊》、《剪毛》、《迎亲》等章节。
风俗习惯
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怒族主食为玉米、养子等。贡山北部怒族还从藏族那里学到种植青稞、燕麦,食青稞面。少数怒族受藏族生活方式影响,有时也吃酥油糌粑。副食除鸡、鱼、猪、羊、牛肉外,还有猎获的野味。怒族普遍喜欢吃饭菜合煮的较稠的饭粥,将野味一起煮在里面,鲜美可口。怒族男女均喜饮酒,并喜欢豪饮。怒族住房分木板房及竹篾房两种,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竹篾席建成。一般都为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火塘上安置铁三角架或石三角架,供烧饭之用。内间为主人卧室及储藏粮食,不许外人进入。
建国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各地较普遍流行转房制。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与父母分居,并分到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然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及相互协助的义务。幼子与父母同住,父母死后,所遗土地、牲畜、房屋主要归幼子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碧江怒族实行的父子连名制,是计算世系和财产的重要标志。贡山的怒族有重丧的习俗;福贡、碧江怒族的先民行火葬,有氏族墓地。现行土葬。
宗教信仰
怒族人民仍保留较多的原始宗教残余,相信万物有灵,奉行自然崇拜,巫术是较普遍的宗教迷信仪式。部分怒族信仰喇嘛教或天主教、基督教。
人口为241198人。
民族经济
主要聚居于青海省东部湟水以北、黄河两岸及其毗连地区,其中大多住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县、大通县、同仁县等地;还有一部分居住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过去各地土族有多种自称,互助、大通、天祝一带的自称“蒙古尔”(蒙古人)、“察罕蒙古”(白蒙古),民和县的多自称“土昆”(意即土人,吐浑音转),其他地区的自称“土户家”。附近藏族称土族为“霍尔”(对藏北游牧民的泛称,藏文史籍曾用以指回鹘或蒙古族;另说即吐谷浑),汉、回等民族称之“土人”、“土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据本民族意愿,统一称为土族。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土族人口数为241198。使用土族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过去通用汉文,近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形式的土族文字,正在试行。
土族与蒙古族有着密切关系。在互助土族中,广泛流传着祖先来自蒙古人,以及成吉思汗属将格日利特(格热台)率部留驻今互助县一带,以后与当地霍尔人通婚,逐渐繁衍而成土族的传说。过去土族人把格日利特当作本民族的祖先来崇拜。
汉文史籍也有成吉思汗所部蒙古军曾来西宁一带的记载。当时互助县属西宁州治,可与传说印证。明代安定卫的蒙古人受到攻击,迁至今互助土族自治县。至于霍尔人,原是藏族对居住在西藏北部以及西藏以北地区的游牧民的泛称。藏文史籍曾用以指回鹘或蒙古,近代则已专指土族而言。互助县土族地区的合尔郡、合尔屯、合尔吉、贺尔川等地,传说是因为居住着霍尔人而得名。据研究,土族传说中的霍尔人很可能就是吐谷浑人。这与民和县境内的土族人自称“土昆”(音吐浑)相合。当然也有人认为霍尔是胡儿一词的同音异写法。源于吐浑、契丹、蒙古和匈奴部落中的邀濮,即辽金时期的阻卜和蒙古是主要部分。这就把土族的族源推溯到更早的时期了。但是趋于统一的认识是:以历史上的吐谷浑人为主体,在以后吸收了部分羌、藏、蒙古、汉等民族成分形成发展而来。
社会经济
土族早期从事畜牧业生产,这和土族来自游牧的霍尔人和蒙古人有关。后来转到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至少在明初,土族人民已知农耕。进入农耕时代,明朝把土族地区分封为十六家土司统治,他们大都是元朝的州官,被明分封后,成为当地最大的封建地主。明初,土司李英已在“置庄垦田,豪夺人产”。(《明史·李英传》)。明、清时期,处于封建领主统治阶段。各村庄分属三个系统行使管辖权力:①大部村庄,分别由各家土司管辖。土司所辖田地,称为军马田。土民种一份地,交一份粮,有事为兵,无事耕牧。②由县官治理,交通大道上各村,由明堡“乡约”、村寨“红牌”管辖,隶于西宁卫(后西宁县)经历司。③万历时佑宁寺建成后,少数村庄归寺院昂锁管辖。土司制度废除后,粮归大仓民归县,土族人民完全摆脱了封建领主制羁绊,封建地主制经济占了主导地位。在马家军阀统治时期,封建性更浓厚。对农牧民的压迫和剥削更残酷。土族人民的生产工具和农耕技术与附近汉族大体一致,少量手工业以家庭副业形式存在,商品性手工业很少。土地主要集中在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手中,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30%以上的土地,90%以上的农民仅占有60%多。世俗地主多用雇工(长、短工)方式经营,僧侣地主多采用实物地租形式。资本主义工商业尚未出现。农作物品种主要有小麦、青稞、土豆等。土族有酿酒习惯,农家所酿名“酩醪”,互助所产青稞酒远近驰名。土族先民以善养能日行千里的“青海骢”而驰名中原。
1949年9月土族地区解放后,经过社会改革,于1954年成立互助土族自治县和一些土族民族乡。1956年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国家资助下,土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很快。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与深化以来,土族地区的经济迅速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科学种田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地方工业从无到有,目前已有水泥、化肥、农机、农药、粮食加工、酒厂、纸厂等数十个企业,工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所有乡和大部分村通了汽车,用上了电。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文教卫生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已办起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全县建立了医院和卫生所数十所。
文化艺术
土族人民能歌善舞,有丰富多采的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全为口头传诵,其中大都可以演唱的叙事诗《拉仁布与且门索》已搬上舞台。土族高级喇嘛、僧侣也著书立说。由土族活佛所著的《宗教流派镜史》一书,曾被译成英、德文流传国内外。代表着土、藏两族文化交流频繁。歌曲种类繁多,有“安昭”、“花儿”等,分家曲和山歌。曲调都有衬句,而且尾音拖长而下滑,深沉,回味无穷。家曲有赞歌、问答歌、婚礼曲、圆舞曲等。土族居民举行婚礼时,常伴以歌舞等娱乐活动。婚礼舞一般以两个穿着白褐子长衫的领亲人为主,其他人伴唱。舞蹈动作,各地不尽相同。
另外,土族人的民间刺绣工艺很有名。图案讲究,花鸟兽石,美观大方,朴素耐久。通常有“五瓣梅”、“石榴花”、“云纹花”、“寒雀探梅”、“孔雀戏牡丹”、“狮子滚绣球”等等。精美的刺绣是土族妇女的创造,也是土族传统文化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标志。
风俗习惯
土族服饰具有独特风格。男女上衣都有绣花高领。男子常穿小领斜襟、袖镶黑边的长袍,腰系绣花长带,穿大裆裤,系两头绣花腰带,小腿扎上黑下白的绑腿带,戴毡帽,穿云纹布鞋,老年人在长袍外套黑坎肩。妇女穿绣花小领镶花边斜襟衣衫,两袖由五色布做成,外套黑、蓝、紫镶花边坎肩,腰系锈花宽腰带或彩绸带,悬挂花手帕、花钱袋、荷包、小铜铃等。裤腿外夹1尺高裤筒,下沿蓝、黑色搭配镶边。穿绣花腰鞋,形如靴子。戴各种“扭达”头饰。
土族的饮食习惯与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的生产特点紧密相关。日常的主食以青稞为主,小麦次之。蔬菜较少,主要有萝卜、白菜、葱、蒜、莴笋等10余种,平日多吃酸菜,辅以肉食。爱饮奶茶,吃酥油沙面。喜庆节日,必做各种花样的油炸食品和手抓大肉(猪肉)、手抓羊肉。男子喜欢饮酒,多数人自家酿青稞酒。饮食卫生也很讲究。用饭时每人都有固定的饭碗、筷子,请客吃饭也是每人一份。
房屋建筑依山傍水,各家都有庭院,院内有牲畜圈棚,院外有厕所、菜园和打谷场。房子为平顶,上面可储放粮草。房子多为三间一组,中为堂屋,一侧为卧室,另一侧为佛堂。卧室为炕的暖炕,连着锅灶。住室的栋梁和门窗上大多雕刻着或描绘着象征牛羊健壮、五谷丰登的彩色花纹图案,鲜艳美观。
土族人民有重礼仪的传统。尤其注重尊敬长者,如路遇相识的老人,要下马问候。土族人热情好客,忠实守信。客人来时;主人常说:“客来了,福来了!”客人在铺有大红羊毛毡的炕上,先敬一杯加青盐的浓茯茶,再端上西瓜般大小的“孔锅馍”。若是贵宾,桌上加摆一个插着酥油花的炒面盆,端上大盘手抓肉块,上插一把五寸刀子,酒壶上系一撮白羊毛。喝酒时,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三杯,叫做“上马三杯酒”,不能喝酒的人,用中指蘸三滴,对空弹三下即可免喝。
丧葬,一般行水葬,部分地区行土葬。
土族人禁忌众多,主要有,忌吃圆蹄牲畜(马、骡、驴)肉;忌在畜圈内大小便,认为这会影响牲畜的生长;忌讳用有裂缝的碗给客人倒茶;不能问客人“吃饭没有”或“吃不吃饭”等话;在客人面前吵、打孩子是最大失礼,会被认为是下逐客令;进土族人家,必须先在院外打招呼,待有人应后,才能入院内;年轻妇女的卧室不得随意进入,不能同未婚姑娘开玩笑;忌客人数他们的羊只;在佛堂、大殿内忌吸烟、吐痰、乱翻乱摸和大声喧哗;忌从僧侣的跪垫和其他物品上跨过;忌对酥油灯打喷嚏和咳嗽;在佛堂里转经轮时,必须从左向右,不可逆转;寺院附近禁止打猎和随地大小便。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土族居民原信奉多神教,也有一些人信奉道教。元、明以后普遍崇信喇嘛教,但民间信仰仍然存在。土族地区有喇嘛教寺院40余座,著名的有佑宁寺、广惠寺等。佑宁寺出了不少名僧,如章嘉、土观、桦布,颇有影响。寺院占有大量土地,互助县15所寺院占有土地69200亩。寺院是土族的文化中心。对佛教文化的发展和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
土族人民的重要节日有,农历正月十四日佑宁寺官经会,二月二威远镇擂台会,三月三、四月八庙会,六月十一丹麻戏会,六月十三、二十九“少年”会,七月二十三至九月民和三川地区的“纳顿”(庆丰收会)等等。其中擂台会、丹麻戏会和“纳顿”最具民族特色。届时,除举行赛马、摔跤、武术和唱“花儿”等传统娱乐活动外,还举行物资交流会。此外,与汉民族一样,也过春节、端午节等。
高山族
gaoshan zu
Gaoshan ethnic minority group
人口为40万左右。
民族概况
高山族是居住在台湾省的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台湾省台湾本岛的山地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以及兰屿上。台湾当局称之“山地同胞”,简称“山胞”。因地区、语言的差异,内部有阿美人、泰雅人、排湾人、布农人、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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