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伯与祝英台 改编剧本,是音乐剧,可以现代的,搞笑一点的

梁山伯与祝英台 改编剧本,是音乐剧,可以现代的,搞笑一点的,第1张

《梁祝新剧》

(情景音乐剧)主题:我们生活在21世纪,悲剧也能变喜剧

场次:共六场

第一场校园

出场人物:私塾先生、梁山伯、祝英台、伴读书童数人

场景:梁山伯、祝英台念书的私塾。

背景音乐:《梁祝》响起。

旁白: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款款飞。千古恩情深深颂,山伯永恋祝英台。

场景一:

背景音乐《梁祝》骤停,转为《快乐崇拜》-张韶涵。(或《hao!han》-精灵小子)

祝英台上舞。众伴读书童上舞。(1分钟左右)

场景二:另一间教室。

先生(未见其人,只闻其声):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梁山伯(以下简称梁)(与众书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逆时针摇头,与众同学相反)。

先生:山伯,跟你说过多少遍,要顺时针摇头。

梁:了解,先生。

先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梁(与众书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先生:山伯,注意要顺时针摇头。

隔壁的《快乐崇拜》再度响起,压住了先生的念书声。

先生:山伯,去看看,到底是何人喧哗?

梁:YES,SIR。

场景又回到祝英台的教室。(音乐在响舞继续。)

梁上:STOP!!

众伴舞下。

祝英台(以下简称祝)停下(指着梁):四眼老兄,不知道有什么指教?

梁:不敢,娘娘腔老弟,怎么没有见过你?

祝:这是我的名片。(递名片)

梁:(接名片念)祝英台,英文名:ROSE,(还女名呢!)18岁,居住地不详,处女座,性格活泼开朗,崇拜偶像:张曼玉、、、

祝:Andwhatisyourname

梁:Mynameis梁山伯。祝兄的舞曲固然美妙,可是却不想惊扰了先生的讲课,还请祝兄跟我走一趟去向先生赔罪。(拉着英台向台下走)

祝:梁兄,好象方向错了、、、、、

梁:祝兄难道没有听说过地球是圆的吗?经这边走只不过绕个圆而已,正好请祝兄教我一些舞蹈知识。(继续拉着祝向台下走去)祝兄有所不知,其实我也是张曼玉的影迷,不知道她最近又出了什么新的片子啊?、、、(下场)

(灯光暗下,第一场结束)

第二场真情

出场人物:梁、祝

场景:英台宿舍。

旁白:梁山伯与祝英台同窗共载,一直相安无事,但是,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打雷声响,还有闪电)

梁:今晚雨真大啊!不知祝兄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啊?

祝:梁兄,正所谓“下雨天留人天留我不留”啊、、、

梁:如此雨天,祝兄竟有如此雅兴,真是难得,难得啊。咱俩不仿效法古人,秉烛夜谈,岂不是人生一大妙事?

祝:也好,也好。

时钟滴答滴答地响,夜已经很深,俩人靠桌而眠,桌上烛光闪亮。

音乐响起《探戈舞曲》,二人相对起舞。(2分钟)

舞曲完,仍是烛光闪亮。

祝:山伯,你会永远爱我吗?

梁:会的。

祝:那,你要娶我!

梁:这?

祝:怎么,你不愿意?

梁:不。不是啊

祝:如果你真的爱我的,就赶快到我家提亲啊,我老爸思想很封建,没有他的同意是不行的。

(第二场完)

第三场求婚

出场人物:祝父、祝母、马管家、梁山伯、祝英台、马文才。

场景:祝家大厅

(祝父气冲冲地上,祝母紧跟在后)

祝母:老公,老公啊!(拉住祝父)

祝父:看谁更有“礼”再说吧!

场外音:梁山伯梁公子求见。

祝父:马公子,你先坐会。请他进来!

梁上。

梁:拜见伯父伯母。

祝父:请问梁公子光临鄙庄有何贵干啊?

梁:小侄今日只为求婚而来,略备薄礼、、、(递上礼单)

祝母(接过礼单):对不起。年轻人,马公子比你有礼、多了。我们已经决定把女儿许配给他。

祝上,丫鬟银心跟上。

祝:爸,我不嫁!

祝父:什么?

祝:现在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了,21世纪,你不能操办我的婚事。

祝母:人家马公子有“才”又有“礼”。家财万贯,你跟他不会受罪的。

祝:要嫁你们嫁,反正我不嫁!

祝父:婚姻大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约已定了。不得多言!(拂袖而去)

祝:要我嫁除非我死!

祝母:我还真的希望你去死呢!(拂袖而去)

(第三场完)

第四场丫鬟献计

[备选片段:《楼台会》。梁山伯与祝英台各在一边内起舞。]

出场人物:祝英台、丫鬟银心、梁山伯、书童、祝父、祝母

场景一:祝家里。

祝坐靠着桌子发呆。

银心:**,在想什么呢?

祝:比翼鸟都是成双对的,如果一只先去了,另一只还会苟活与世吗?

银心:**,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祝:怎么办,银心,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银心:跟梁公子把事说清楚,请他想办法啊?

祝:现在我连门口都不能出、、、

[银心:那就给梁公子打电话啊。

祝:可我的手机又被老爸没收了啊。

银心:**你看。移动MOZE,我的地盘随我动。

祝:啊,你也用移动电话啊?

银心:是啊,信号好,话费便宜,我就用这个月的工资去办了一个。挺实惠,还能发彩信。给你。]

祝:银心,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银心:**,我倒有一计,就是不知道**敢不敢做?

祝:都到这时候了,你就快说吧!

银心凑上祝耳朵耳语。

场景二:梁家里。

音乐《梁祝》。凄凉、消极。灯光昏暗。

梁山伯躺在床上,书童上,倒了一碗药。

书童:公子,药熬好了。(山伯没动)公子,吃药了。公子?!

公子,公、、、、子!!

梁:我还没有死呢?叫什么,(伸了个懒腰)药呢?(接药碗喝)这么难吃,拿去喂旺才吧,它这两天不是闹肚子吗?为了我的英台妹我一定要好好活着!耶

电话想。

梁:喂,找哪位?、、、、、、(转对书童)是英台,是英台!!、、、好,好,好!恩,就在医学院的樱花大道上,我等你。

灯光暗下,复明,同场景一。

祝父、祝母快上,英台躺在床上。

祝母:英台,你怎么了啊?

银心:自那天马公子与梁公子来求婚后,**就一直这样,怕是要闹出病来啊。

祝父:你们是怎么侍侯**的?

银心:都是奴婢不好。请老爷降罪!

祝:(梦呓般)山伯,山伯。

祝父:英台,你怎么病成这样啊,还发高烧呢!快,快去请王大夫来。

银心:请过了,大夫说,**这叫相思成疾,闷出的病呢。

祝母:这可怎么办啊?英台,女儿啊。

银心:如果让**见上梁公子一面,兴许能快些好起来、、、、、、

祝父:不行,绝对不行,英台马上就要嫁给马家了、、、

银心:老爷夫人,不是小的多嘴,如果**一直这样好不起来,就无法跟马公子成亲了。眼看婚期将至、、、、、、马家可是名门旺族,到时候他会同意吗?

祝父:只有这一条路?

银心:只有这一条路!

祝父:没有别的选择?

银心:没有别的选择!

祝父:、、、、、、好吧!但要保密,不能让马家知道,明白吗?

银心:是。老爷。

(第四场完)

第五场情定三生

出场人物:山伯、英台、银心

场景一:亭子内

银心:**,梁公子,你们先聊会,我给你们看着。(下)

梁:英台。(拉住祝手)

祝:山伯。带我走吧。我愿意陪你到天涯海角,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决。

背景音乐《当》

祝:当山峰没有、、、(梁接唱: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两人唱:不能和你分手、、、。

梁:英台。“Onlyyou、、、”,(银心上)

银心:你们快别“Only、、、”了,快想办法吧。

旁白1:这时候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能有什么办法呢?

旁白2:私奔哦!(一声雷响)

银心:快走吧!**。

祝:银心,再见!

银心:**。保重!

(第五场完)

第六场神话

出场人物:祝父、马公子、梁山伯、祝英台、银心

场景:祝家大厅里。银心快步跑上。祝父与马公子齐坐

祝父:银心,什么事这么慌里慌张的?

银心:老爷,大事不好了!**她,她、、、、、、

祝父:快说,**她怎么了?

银心:**她。(看见马)、、、化成蝴蝶飞走了。

祝父:胡说!天下哪里有这种神话。(马:啊!!)

银心:老爷。小的亲眼所见,句句属实!

祝父:哦?

银心: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在场的观众嘛?梁山伯与祝英台最后是不是化成蝴蝶了?

祝父:我的女儿啊!

马:我的英台妹妹!我的三百万啊!

灯光暗去。

银心旁白:老爷最后相信了我所说的,不管有还是没有,但老爷还是爱着他自己女儿的,他希望有一天能再看到自己的女儿。但始终没有见到,再后来,我写了一本《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前世今生》,书里面的**与梁公子前世只是一对无忧无虑的蝴蝶,因为有着尘世的向往才来到着世间经历劫数。

红楼梦中的一个提纲挈领式的人物,以“假语村言”提醒读者,统率全文。

  贾雨村,名化,字时飞,别号雨村。他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剑眉星眼,直鼻方腮。原系湖州人氏,生于仕宦人家。但到他时,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只剩下他一人。他想进京求取功名,无奈囊内空空,只得暂寄姑苏城里葫芦庙中安身,每日卖文作字为生。后因甄士隐相助,他才有钱上路,考中进士,做了知府。不久因贪酷徇私被革职,到林如海家做家塾教师。在贾政的极力帮助下,他又官复原职,上任伊始,便昧著良心,全然不顾自己曾许下的“务必”将英莲“寻找回来”的诺言,任凭恩师甄士隐的女儿落下火坑。贾赦想买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贾雨村便讹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问罪,把扇子抄了来,送给贾赦。贾雨村是封建官僚的典型代表。后因婪索属员等罪,审明定罪。遇皇上大赦时被释放,递籍为民。

  贾雨村,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印象都会特别深刻。因为贾雨村有几点特别突出,很值得我们去细细地琢磨。像贾珍、贾赦这些人,一出场就不是好东西,薛蟠,是吧?贾雨村可不是。我们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注意到,曹雪芹在介绍贾雨村的时候,是罕见地介绍了他的姓、名,“姓贾名化,字时飞,别号雨村”,贾雨村是他的号,后来就是以号行了,籍贯,然后他的家庭出身,他是官宦世家,但是到他的时候,早就没落了,现在的处境,现在处境怎么样呢?穷困潦倒,寄居于葫芦庙内,卖文写字为生,就是给人写个对联,代写个书信,谁家有红白喜事,需要写点什么东西,就靠这个糊口,介绍得非常详细。然后我们再看,这是作者介绍,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什么呢?曹雪芹通过甄士隐的丫鬟娇杏的目光来写出贾雨村这个人他的容貌和服饰,哎呀!贾雨村这个人长得非常漂亮,我们看--“敝巾旧服”,戴着头巾是破的,也可能有窟窿,也可能是补过的,衣服是旧的,“虽是贫窘”,就是一看那生活很贫困窘迫,“然”,但是,“生得腰圆背厚,面阔耳方”,“更兼”,再加上,“剑眉星眼”,眼睛发亮,非常有神,“直鼻权腮”,鼻梁很挺,腮帮着鼓鼓的,你看看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大丈夫的形象。曹雪芹是很少写人容貌的,不信咱们就查查,写那么仔细。贾雨村一上场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亮相,京剧里面有亮相,这个亮相还没完。因为只介绍了他的基本情况,这是档案上的情况和娇杏眼中的贾雨村的形象。然后通过他的一首五言律诗“未卜三生愿”,一副对联,还有一首七言绝句,连着三首诗,写出了他的不凡抱负与过人才华,诗是张嘴就来呀!而且这两首诗,一副对联,都表现出他有不凡的抱负,虽然是个穷书生,但是志向高远,具有中国传统文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这种气概。

  接着,他不是跟甄士隐谈起,甄士隐讲像您这么有才的应该是去考试,完了将来做官,为社会做点事嘛。这个时候贾雨村就说起,因为路途很远了,囊中羞涩,路费、行李这些都没钱,结果甄士隐就当场赠送他五十两银子和两套冬衣,我们知道,五十两银子是个很大的数啊,我刚才已经讲了是不是?五六百两银子可以买一个院了。甄士隐给他这么厚重的礼物,我们注意一下,曹雪芹怎么写的?贾雨村接受了这个礼物,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哎哟,乍一看这贾雨村太没良心了,等于现在别人当场给你十万,“略谢一语”,谢谢啊,接着还是吃酒谈笑,要是咱们想的话,怎么也应该感激涕零啊,下跪啊。不,为什么?这反映了贾雨村身上有那种中国文人的骨气,中国文人是重义轻利,不是很看重钱财,所以贾雨村他原来是这样一个人。

  而且还有--娇杏,她不是乍一看这个贾雨村,印象挺好,然后她又回头了两次,一共看了三次,贾雨村误会了,贾雨村因为自己很落魄,在那种情况下,他有种寂寞感、孤独感,他特别需要同情,你别看他很傲气,实际上他有脆弱的一面。一个年轻书生,他也需要爱情啊!他在这儿已经落魄得,已经一两年走不了了,卖文为生,居然现在有那么一个长得挺不错的姑娘连着看了我三次,所以他认为是“巨眼英雄,风尘中的知己”,是不是?另外呢,他不是接受这个礼物吗,甄士隐当时跟他提出来说,说再过几天,大概四天吧,十九那天是黄道吉日,那天你走比较合适,结果第二天早晨一早他就走了,而且交代小和尚跟甄士隐打个招呼,他说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你看他不迷信,不容易。在那个社会的时候的读书人不迷信可不容易,是不是,他说读书人不在黄道和黑道,总以事理为要,这个事理为要,用咱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以事业为重,事业为重。结果呢,当然考试中了进士了。结果没经过几年,贾雨村已经升为知府了,知府是从四品,司局级,现在咱们省里头是地区、地级市的市长,这说明他升得相当快,仕途比较顺利。他当了知府以后,他正好在道上见到娇杏,在轿子里面闪过一眼,他马上派人去找,正式求婚,先接来当妾,后来他夫人死了以后扶正。你看一直到这儿为止,贾雨村是读书人当中响当当的正面形象,是不是?长得很帅,有抱负,有才学,而且果然一考就中,重事业、重感情。你说这样的男人,女的肯定喜欢,男的值得学习,是不是?所以贾雨村,曹雪芹一开始给了他一个非常出色的上场和一个相当不错的中场。

  我们看曹雪芹怎么写。他说贾雨村“虽然才干优长”,非常有才干。“未免有些贪酷之弊”。“未免”,怎么就“未免贪酷”?“贪”就是贪污,“酷”就是对老百姓残暴、不仁。“且”,而且。注意这个“而且”有意思,因为前面是主要的。而且,“又侍才侮上”,他仗着自己有才,张嘴就来,就是诗,就是对联,一考就是个进士,仗着自己有才,对上级不尊敬,有时候言语冒犯。“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对他都不满意。“不上一年”,不到一年。“便被上司寻了个空隙”,找了个茬,用咱们的话来说就找了个茬,找了个什么茬呢?是不是告他贪污?不是。为什么?因为那时候做官都贪,他不做了官了嘛,他做了官就不免贪酷,你也贪我也贪,我告你什么呀?总算被他上级找了个茬,寻了个空隙,“作成一本”,参他什么呢?“生情狡猾,擅篡礼仪”。头一条罪状,“生情狡猾”这个东西是空的。他乱改礼仪,这个就严重了,因为封建社会那个礼仪就表现了严格的等级,因为封建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严格的等级制度。等等。于是,“龙颜大怒,即批革职”,八个字,把这个皇帝给骂了。曹雪芹真了不起,在这儿总共只用了一百个字,就把当时的官场从贾雨村到他上司,到他的同级,一直到皇上,都给骂了。也就是说当时那个社会,当时那个社会就是我们一直到现在还是津津乐道的,康乾盛世,康乾盛世,曹雪芹早说了,那是什么盛世?那是末世。是不是?腐败透了,只要做官就贪污,所以他做了官他就不免贪污,“未免贪酷”,就欺压老百姓,你看看《红楼梦》里头有几个好官?所以,就是像贾雨村这么优秀的读书人,在当时那样腐败的土壤中,他也免不了受到腐蚀而变质。他之所以被革职,被他的上司参了一本,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违反了封建社会为官之道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说,他把那个最重要的秘诀他没学到手。在封建社会做官,最重要的就是听话,听上司的话,上司喜欢你,你这个官就保得住,你就能升;不喜欢你,你就下台,你就走人,甚至坐牢。所以“未免”这两个字真是春秋笔法,力重千钧,我读第一遍第二遍的时候我都没注意。像这样的,就是用词用得非常准确、非常有分量、非常用讲究的地方,《红楼梦》里边比比皆是。

  我们现在再说贾雨村。贾雨村这时候他还没有彻底变坏,也就是说,贾雨村被腐蚀的过程并没有结束,还没有结束。他被革职了,之后他就把家眷送回老家,自己云游天下,然后到了扬州,就到了林黛玉家,当老师,成了林黛玉的启蒙老师,一个偶然机会,后来谈起,听说这个消息,林如海写了封推荐信,贾雨村就护送林黛玉进京,同时带了林如海的介绍信,找了贾政。林如海当时是巡盐御史,巡盐御史是四品官,司局级,贾政是工部员外郎,工部是管建筑管水利的,员外郎是副司长,也都是四品官,结果他们俩保举。你看这个地方写的,曹雪芹写得真好,“轻轻谋了一个副职的候缺”,很容易。按说他过去由知府革职为平民,也不重新审查审查,这人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官复原职。所以曹雪芹在这个地方用“轻轻”二字,把当时那个社会朝廷任命官员那个制度的腐败,刻画得入木三分。

  贾雨村到应天府上任以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冯渊的命案。曹雪芹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写得非常地细致,笔墨极其简略,他就通过几个细节把贾雨村人性的蜕变过程,他的心理活动,很生动地表现出来了。当贾雨村听说冯家的仆人说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的时候,他不禁大怒,拿起那个签就要发签拿人,要抓凶手,结果旁边一个门子,使个眼色,嗯一下,贾雨村马上就宣布退堂,我们看,曹雪芹写的是:

  “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

  我们知道门子是个最普通的衙役、一个差役,地位他是最低的,怎么这个门子使个眼色,哼了一下以后,他马上就会,就只能停了手啊?这说明贾雨村确实是接受了经验教训了。他上回当知府的时候,吃的亏就是因为没有伺候好上司,在官场里边听上司的话是最重要的。这个门子本人虽然地位很低,但是他既然敢在堂堂知府大堂之上,给我使眼色,此人必有来历,他不是有过硬的后台,就是他肯定掌握很重要的信息,他怕我这个新上任的知府吃亏。所以贾雨村他是接受上回的教训,不仅不能得罪上司,官场里面有些各色人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着。果然,这个门子拿出了护官符,下面当然了就是这个葫芦案了。到这个时候,贾雨村这个人性的蜕变,由一个非常优秀的好男人向一个无恶不作的坏男人的蜕变,就彻底完成了。

  贾雨村这个人他的一生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某些读书人的一个完整的经历,这个经历呢,就是苦读、赶考、高中、为官、革职、复出、高升,最后枷锁扛、获罪,就是一个读书人,做了官,最后获罪,属于这种类型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贾雨村身上体现出来了。这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转折点就是贾雨村为官,就是他中了进士以后做官那个时期,在这个时候一个本来非常优秀的,才华出众,胸怀大志,颇有骨气,本来完全可以为社会、为百姓做一些好事的这么一个大丈夫,在肮脏的官场当中逐渐地被腐蚀,终于成了一个社会的祸害,成为一个徇私枉法、人性泯灭、恩将仇报的大坏蛋。

  从贾雨村的描写,我们或许可以看出作者的一点透彻心,和一点悲叹心。

大丫鬟三少爷第19集知道爱错人了。在给清羽收拾房间时,采青发现了他收藏的珍贵琴谱,爱不释手。采青之举让清羽产生了用凤桐古琴进一步探究她的想法。采青弹起了默记的曲子,让清羽惊讶不已,询问中知道了采青才是自己在桃花庵遇到的真正知音。三少爷才明白自己爱错了人,原来那个人是采青。电视剧《大丫鬟》是由何澎培执导的民国爱情片,马雅舒、陈思诚、吴卓羲、米雪等参加演出。讲述的是一个颇具现代色彩的励志传奇故事,再续一部“丫鬟传奇”。一个年代版全新“灰姑娘”故事,一个小丫环的成长史和奋斗史。《大丫鬟》的剧情与片中或强烈或缠绵的情感纠葛备受江南一带观众喜爱,牢牢占据江南收视份额。《大丫鬟》全剧采用实景拍摄,体现出来的超强的精致性和唯美性,堪与**媲美。

绝世唐门

好大一座宫殿似的建筑,金**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宫殿金顶、红门,这古色古香的格调,使人油然而生庄重之感。

从远处望去,雾气沼沼,瓦窑四潲,就跟一块砖抠的一样。占地面积之广,竟有一眼望不到尽头之感。高达五丈的正门牌楼上,有着公爵府三个大字。

这座占地面积超过三千亩的巨大府邸并不属于任何一座城市,而是单独建立在星罗帝国首都星罗城外西北方五十里外。由此可见,这府邸的主人在星罗帝国是有着何等尊崇的地位。

此时日正当中,明媚的阳光洒落在晶莹的琉璃瓦上,令整座公爵府都蒙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哪怕从星罗城城头眺望也是依稀可见。

公爵府北侧的后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道瘦小的身影悄悄的溜了出去。

那是一名看上去十一、二岁的少年。身材匀称适中,一身简单的灰色布衣干干净净,背上背着一个不大的小包袱。黑色短发显得干净利落。英俊的小脸上流露着超越同龄人的坚毅之色。

轻轻的将公爵府的后门掩上,少年迅速走出几步后又猛然停住,回身看向公爵府。他那一双深蓝色的眼眸中流露着浓浓的恨意。

“妈妈,您的在天之灵看着吧。无论付出多少努力,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将这里的一切践踏在脚下。从现在开始,我就随您的姓,改姓霍、霍雨浩。”

说完这句话,他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公爵府,转身,义无反顾而去。

他没有朝着公爵府东南方的星罗城方向走,而是向北方跑去,小小的身影在正午强烈的阳光照耀下渐渐远去,虽然他身材瘦小,可在离去的过程中却并未给人半分无助的感觉。

公爵府往任何方向都有宽阔的官道,霍雨浩一边向前奔跑着,眼圈却渐渐红了。

“妈妈……”脑海中不自觉的再次出现了母亲离世时神色间的那份不舍与不甘,霍雨浩就不禁咬紧牙关。

坚强,我一定要坚强。妈妈教过我,人只能靠自己,只有自己坚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有记忆以来发生的一幕幕不断从霍雨浩脑海中闪过。

霍雨浩的母亲是公爵的贴身大丫鬟,从小跟随公爵一起长大,贴身大丫鬟本来就是为了侍候主子而存在的,十二年前的一个夜晚,霍雨浩悄悄的出现在了母亲腹中。

十月怀胎、一朝落地。

无论霍雨浩的母亲是什么身份,但他终究是公爵之子,在府内的待遇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差。母亲也不再当丫鬟,母凭子贵,有了自己的一个小院子。

一切本来都应该安稳的过下去,可谁知道,灾难很快就来临了。

公爵代表星罗帝国外出争战,府内事务全部由公爵夫人掌管,公爵夫人已有一子一女,对于所有可能未来对自己子女造成影响的因素,全部在她打压的范畴内。公爵在府内的时候还好些,公爵一走,府内就成为了公爵夫人的天下。她更是当今星罗帝国皇帝最宠爱的幼女。

霍雨浩的母亲因自幼随同公爵一起长大,本身很受公爵宠爱,一直就受公爵夫人之妒,顿时就成为了首要目标。公爵夫人以霍雨浩母亲身患传染恶疾为由,将他们母子赶到仆人区后面的柴房居住。并且断去了他们一切经济来源。那时,霍雨浩才两岁。

艰苦的生活令霍雨浩母亲本就不算好的身体渐渐崩溃,更何况还有公爵夫人手下仆人不时的打压,终于在他十岁那年一病不起,溘然而逝。

斗罗大陆因为四千多年前被西方大海漂浮而来的日月大陆碰撞,面积大增的同时,也令大陆战事频繁。

万年前,斗罗大陆原本只有两个国家,天斗与星罗。而万年后的今天,原斗罗大陆却已经变成了三个国家。其中,星罗帝国依然存在,但皇室却易主。所幸他们平定了当时国内的所有王国,令星罗一统。成为了最强的一股力量。

而天斗帝国则因为当时的几大王国尾大不掉,最终分裂成为天魂帝国和斗灵帝国。

来自西方的日月大陆面积辽阔、资源丰富,比斗罗大陆略小一些,但却只有一个国家,是为日月帝国。

两大陆碰撞之后,战争立刻就展开了。斗罗大陆上的三大国家在同仇敌忾之下,出动联军,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战争,终于击败了日月帝国,从而将大陆统一名称为斗罗,日月大陆之名不复存在,只有斗罗大陆上的日月帝国。

不过,日月帝国虽败,但却并未被完全侵略,凭借着自身优势以及原斗罗大陆上三大帝国彼此之间的矛盾,四方渐渐形成了僵持却稳定的局面。但战争却是连年发生。

公爵因为经常踏上战场,在府邸内的时间很少。而霍雨浩母子在公爵夫人的刻意隐瞒下,也渐渐被他所遗忘了。公爵问起时,公爵夫人只是说霍雨浩的母亲身患恶疾。

霍雨浩的母亲含辛茹苦的将他抚养长大,六岁那年,他在府邸中进行了武魂觉醒。

武魂,是斗罗大陆上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能力,日月帝国虽然与其他三国的发展方向不同,但武魂也同样是根本。

每个人天生都会有一个武魂,六岁可以进行觉醒,武魂可以是任何东西,譬如器具、动物等等。动物类的武魂一般被称之为兽武魂,除了兽武魂以外,其他类型的武魂被统称为器武魂。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变异武魂例外。

在武魂觉醒后,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的武魂会带来一种特殊的力量,就叫做魂力。也只有这些在觉醒时拥有魂力的人,才能修炼成斗罗大陆上最高贵的职业,魂师。

魂师分为九等,由低到高分别是:魂士,魂师,大魂师,魂尊,魂宗,魂王,魂帝,魂圣,魂斗罗和封号斗罗。

等阶越高的魂师,能力就越强大。到了最高的封号斗罗级别,近乎有移山填海、斗转星移的恐怖实力。

魂力从一级到十级都属于魂士的范畴,武魂觉醒时,出现的先天魂力越强,就意味着成为魂师后的天赋越好,修炼速度也会越快。觉醒时如果魂力为十级,那就是天赋最好的先天满魂力,也被称之为天才魂师,只要武魂本身不会太差,都会有不小的成就。

霍雨浩虽然身为公爵之子,却并未继承属于公爵一脉的强大武魂,否则的话,就算公爵夫人再不喜欢他,只要他有公爵一脉的武魂出现,也必须要上报公爵,从此霍雨浩和母亲的命运也会改变。

可惜,霍雨浩的武魂却出现了极其罕见的变异。

灵眸,这就是霍雨浩的武魂。

在武魂的类别中,有一个细小的分类,既不属于器武魂也不属于兽武魂,是为本体武魂,就是觉醒后武魂是身体的一部分,譬如手、脚等等。

几乎所有的身体武魂都非常强大,但出现的几率又极小,可以说是凌驾于兽武魂、器武魂之上的存在。所以一经出现都会很受重视。

可惜的是,霍雨浩的武魂却是个例外。

灵眸武魂出现的位置自然是眼睛,而且,更是极其罕见的精神属性武魂。正常情况下,霍雨浩本来应该受到极大的重视才对。可惜的是,有两点制约了他的发展。他在武魂觉醒时,先天魂力只有一级,可以说是天赋极差,修炼速度必定是慢之又慢。而第二点则更加致命,精神属性不但是武魂少见,精神属性的魂兽也同样是极其罕见。而每一位魂师当修为提升到以十级为单位的瓶颈时,都必须要猎杀一只与自己属性相合的魂兽,获取魂环而产生突破。

魂环不但是突破瓶颈的必需品,更能提供给魂师一个技能,这也是魂师强大起来的根源所在。

两点制约,几乎已经注定了霍雨浩这一生不可能有所作为。

不过,无论怎么说他也是公爵之子,终究还是得到了最简单的魂力修炼方法。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也证明了他在修炼方面的天赋确实是太差了。

公爵府内,就算是一些仆人的孩子,只要先天有武魂觉醒,最多三年,也足以达到魂力十级,由最低的魂士级别去冲击魂师级别了。

可霍雨浩今年已经十一岁,足足用了五年时间,他的魂力才堪堪达到十级。而且,这五年来,他付出的努力几乎是同龄人的三倍啊!

母亲死后,霍雨浩在公爵府中又留了一年,他还小,冒然离开公爵府根本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所以他只能将一切的恨意与委屈都压在心中。而在生活所迫之下,他的心也比同龄人成长的快得多。

母亲告诉霍雨浩,想要出人头地,唯一的可能就是成为一名魂师。哪怕只是一名最普通的魂师,在大陆上,也有着比普通人高得多的地位。

就在昨天,霍雨浩通过五年的刻苦努力,硬是在天赋极差的情况下,将魂力修炼到了十级。而这也是他给自己制定的离开公爵府的日子。

他需要一个魂环,哪怕是最低等的十年魂环也好啊!那样,他就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魂师,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技能了。

在斗罗大陆上,魂兽的级别是按照存在年限进行区分的,魂环的能力就和魂兽生存的年头以及魂兽本身的能力息息相关。一般来说,魂兽被统一区分为十年魂兽、百年魂兽、千年魂兽、万年魂兽和十万年魂兽。

魂师必须要亲手猎杀魂兽,才能在魂兽死亡后从其身上得到一个魂环。

继续留在公爵府,霍雨浩知道,自己根本没可能获得魂环的。在那里,根本没有人会帮他。因此,哪怕他知道自己孤身去寻找精神系魂兽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但却凭借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硬是离开了公爵府。

一路向北,很快他就踏上了官道,霍雨浩虽然年龄还小,但为了达到获得魂环的目的,他早就开始做准备了。在他那小小的背包中,除了一身换洗衣服外,还有一些干粮和这些年他母亲在府内做粗活攒下来的一点钱和一柄短刀。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张简易的大陆地图。

公爵府和星罗城都位于星罗帝国中北部,而霍雨浩选择去猎杀魂兽的地方,就在星罗帝国北部,与天魂帝国接壤的星斗大森林。在这片几乎占据了一个行省大小的森林中,生活着种类繁多的魂兽,其中不乏超级存在。

如果有人知道年仅十一岁的霍雨浩,在没有师长陪同的情况下竟敢孤身前往星斗大森林,一定会被他的不自量力所震惊。一个魂技也没有的他,就算是遇到了十年魂兽也未必能够战胜啊!

大路笔直,霍雨浩延着路边快速向前走着,他虽年幼,但毕竟已经是十级魂士,比一般成年人体力还要好上许多。

一边向前走着,霍雨浩极目远眺,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他那双深蓝色的眼眸瞬间变得更加澄澈,隐隐似有光晕流转。

自从灵眸觉醒之后,霍雨浩就发现自己的视力远超常人,近,能看到许多旁人无法看清的细节,远,则能看到普通人两倍以上的距离。

而随着魂力的提升,视力还在不断的进步之中。正是因为身体随着修为增加而出现的变化,也令他越发坚定了母亲所说的话,魂师,一定要成为一名魂师。

“妈妈说,如果我能够拥有一个魂环,那么,我就是一名控制系战魂师了。我的武魂并不差,天赋差,我就用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努力修炼。”

在这份坚定的信念支持下,霍雨浩一边前行一边修炼,渴了,就找些山泉水喝,饿了,就吃点随身所带的粗饼。除了赶路就是打坐冥想,以他的年纪,一天时间竟然能赶路三百里,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他身上只有七个银魂币和五个铜魂币,花钱极为节省。

自从斗罗大陆与日月大陆之战结束后,大陆经过数千年衍化,货币完全统一,一金魂币等于十银魂币等于一百铜魂币。

小时候,母亲为了让他吃的好一点,偶尔会带着他悄悄溜出公爵府,在外面的树林里找一些果子和野菜吃。所以小雨浩认识的植物种类相当不少。很多时候,他甚至连最便宜的粗饼都舍不得买,就在赶路的过程中从路边树林里找些吃的——

霍雨浩终究是第一次出门,尽管有地图的指引,但他还是不可避免的几次走错了路。还是在不断询问路人的情况下,才重新找到了正确的路径。

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几天下来,他自己都觉得学到了不少东西。少了公爵府中的压抑与束缚,心情也好了许多。一路行来所见到的新奇事物令他兴奋不已。他毕竟还小,身体恢复的也快,赶路不觉疲倦,反而像是脱离了笼子的鸟儿,在母亲去世后,第一次有了快乐。

“已经走了六天了,应该就快要到了吧。”霍雨浩小心翼翼的看着手中纸绘的地图,再看看道路两旁树影所指引的方向,他断定,自己距离星斗大森林已经很近了。

抹掉额头上的汗水,霍雨浩走进路旁的树林,找了个树荫处刚要坐下来冥想恢复体力,突然,淙淙的流水声传来,顿时令刚要坐下的霍雨浩兴奋的跳了起来。

有水,就意味着可以改善生活了啊!

闭上双眼,霍雨浩静静的聆听那流水声传来的方向,身为精神武魂的拥有者,他的六感要比普通人强得多。尤其是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其他五感就会放大几分。

很快,他就认准了方向,小心翼翼的树林中前行。他的小心并不是因为树林中的地面不平,而是怕衣服被荆棘划破。这还是妈妈亲手为他做的。

不到两百米,他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条宽约三米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清冽的溪水带来一份舒爽的清凉。

霍雨浩欢呼一声,迅速脱掉衣服,一下就跳入了只有不到两尺深的溪水之中。上次洗澡还是两天前呢,两天的赶路,早就令他一身的汗渍,在这清冽的溪水中洗个澡简直是再舒爽不过的享受。

洗了个痛快,当他重新上岸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心中暗想,反正也快到星斗大森林了,就在这里先好好休息一下。

他换上包袱里的干净衣服,将之前的脏衣服在溪水中洗好,晾在树枝上。然后又掰了一根长约三尺的树杈。

右手从后腰处摸出一柄连鞘短刃。短刃大约有一尺二寸长,刀鞘呈墨绿色,是用坚韧的皮革做成,霍雨浩也不知道是什么魂兽或者是动物的皮革。他只知道,这柄短刃是父亲送给母亲唯一的礼物,一直被母亲拱若珍宝,直到去世前的一刻,才将这柄短刃交给了霍雨浩。

刀柄长约五寸,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却给人一种古朴之感。握在手中不但契合,而且异常舒服。

抽刀出鞘,没有发出半点声音,长约七寸的刀刃宛如一汪秋水,纤薄的刀刃仿佛透明一般,森森寒气令已经有所习惯的霍雨浩还是不禁打了个寒颤。

白虎匕,这是母亲告诉他的名字。

霍雨浩看着白虎匕,眼中的兴奋顿时变成了浓浓的伤感,从那光可鉴人的刀刃上,他仿佛又看到了母亲的身影。

拿起刚刚折下的树杈,白虎匕在树杈前端削了下去,散发着淡淡碧光的刀刃从树杈上划过,就如同切入豆腐一般毫无阻隔。三两下,树杈前端就被削的锋锐起来。

霍雨浩将白虎匕插回刀鞘重新别在自己的后腰上,拿着树杈来到小溪边。

略微深吸口气,他的双眸顿时亮了起来。顿时,清澈的溪水中,一切细节在他眼眸中放大。水波流转的细微变化,甚至是河底石缝中的小小虾米都逃不出灵眸的注视。而且,这所有的一切在他眼中都慢了下来。

突然,霍雨浩出手如电,手中树杈飞速向溪水中插去。

“噗——”抬手,翻腕,一条半尺长的青鱼就被他插了上来。

插鱼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个技术活。但对于有灵眸准确定位的霍雨浩来说却是再轻松不过。这也是为什么他听到有流水声时那么兴奋的原因。除了自己抓鱼之外,这六天来他再没吃过什么其他的肉食了。

一条小鱼当然不够他吃的,只是一会儿的工夫,霍雨浩就从河里插上来十几条半尺到一尺长的青鱼。

“太好了,起码够吃两天的呢。烤熟了也不容易坏。”

霍雨浩兴高采烈的蹲在溪水旁用白虎匕辅助,将这些青鱼全都处理干净。锋利的白虎匕无论是刮鳞还是开膛破肚,都是轻松如意。对于从小就跟母亲一起干活的霍雨浩来说,这种工作毫无难度,一刻钟的时间,十几条鱼就全都处理好了。

从树林中找来一些大树叶,在溪水中洗净,再把洗干净的鱼放在上面,找来一些干树枝当做柴禾,一会儿的工夫,一小堆篝火就在溪边点燃了。

霍雨浩身上的调料只有盐巴,但对于烤鱼来说却已是足够。他用粗树枝做成几个小架子,再用细树枝穿上洗干净的青鱼,把盐巴抹在青鱼肚子里,再从包袱中拿出前几天在树林中采摘的一种名叫紫苏的叶子洗净、撕碎也塞入青鱼腹中,这才放在粗树枝做成的烤架上烤了起来。

时间不长,一股特殊的香味儿开始在火堆上方弥漫而出,香味儿很浓郁,更有着一种只属于它的诱惑。在霍雨浩缓慢的翻转中,青鱼渐渐变成了金**,陪着那浓浓的香气,分外诱人。

第一次霍雨浩只烤了两条,其他的鱼则先都处理好。一次烤太多的话,火候掌握容易出问题。

“好香啊!”

正在这时,一声惊喜的娇呼声响起,声音清脆悦耳,却吓了霍雨浩一跳。

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延着溪水旁走来两人,走在前面的是一名少女,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长长的黑发梳成马尾垂在身后,一身淡蓝色的劲装将她那含苞待放的娇躯勾勒得充满青春气息。

丹凤眼,眼睛大而灵动,挺翘的鼻梁,近乎完美的瓜子脸,漂亮的娇颜带着几分惊喜之色,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霍雨浩的烤鱼。

跟在少女身后的是一名看上去和她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年身材修长而挺拔,一头深蓝色的短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宛如宝石般的光泽。他年纪虽然不大,但看上去却给人一种儒雅的感觉,英俊的面庞上带着一丝懒洋洋的温和笑意,双手抱着后脑,也是一副感兴趣的样子看着霍雨浩这边,不过他看的是人而不是烤鱼。

走在前面的少女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般雀跃的跑到霍雨浩面前,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道:“小弟弟,你这烤鱼卖不卖,好香哦,你是怎么做的啊!”

漂亮的女孩儿霍雨浩不是没见过,在公爵府中,甚至有许多丫鬟都很美,但却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而且,公爵府内那些女子没有一个能和眼前这少女相比的。这少女并不是绝色的完美无瑕,但她却有一种钟灵之秀的气质。

霍雨浩小脸有些涨红的道:“我、我请你们吃吧。”

少女噗哧一笑,道:“小弟弟,你还害羞呢。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哦。”一边说着,她伸手接过霍雨浩递来的烤鱼,很没形象的坐在一旁一边大呼着“烫”,一边小心翼翼的吃着。

与少女一起的少年此时也已经走了过来,一脸无奈的先向霍雨浩抬手打了个招呼,然后向少女道:“小雅,这小兄弟还没吃呢,你倒是先吃起来了。”

小雅美眸大睁,嗔怒道:“你叫我什么?”

少年顿时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啦,小雅老师,总行了吧。”

小雅白了他一眼,道:“这还差不多,要注意你的身份。”她年纪虽然不大,但这一瞥却是风情万种,看的少年不禁一呆,旁边的霍雨浩更是不敢再看,将烤好的另一条鱼递向少年,道:“大哥哥,也请你吃。”

少年微微一笑,道:“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兄弟,你还没吃呢。这些鱼是你从河里抓上来的么?”

霍雨浩点了点头,道:“没事的,我还可以再烤。”一边说着,他站起身将烤鱼塞给少年,自己动作熟练的将处理好的另外两条烤鱼放在了木架上继续烤了起来。

少年温和一笑,道:“我叫贝贝,她叫唐雅,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霍雨浩。”霍雨浩一边认真的烤鱼一边回答道。他这一路走来,在野外露宿的时候不止一次遇到过旅人,也得到过他们不少的帮助,因此,唐雅向他要烤鱼吃的时候霍雨浩毫不犹豫的就将烤鱼递给了她。这些天让他学会了,出门在外就是要互相帮助的。

贝贝在唐雅身边做了下来,他吃烤鱼的动作就要比唐雅优雅的多了,起码不会弄得满手都是油。

霍雨浩第二轮烤鱼熟了的时候,唐雅早已眼巴巴的等在那里,在贝贝无奈的注视下,她还是抢了一条。

不过,这次贝贝却不肯再吃了,示意霍雨浩自己先吃。霍雨浩也早就饿了,一边继续烤鱼,自己也吃了一条。

虽然调料只有简单的紫苏和盐巴,但烤鱼的味道却极为鲜美,十几条鱼虽然体积都不算大,但总量也是不少,却被三人全都吃掉了。

“太好吃了。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的烤鱼。霍雨浩小弟弟,要不我聘请你做厨师吧。好不好?”唐雅直接躺倒在草地上,满足的伸着懒腰,曲线毕露自己却丝毫不觉。贝贝看着她的样子直挠头却是毫无办法。

“你有钱吗?小雅老师?”贝贝泼凉水道。

“呃……,以后会有的。”唐雅有些尴尬的坐起身,瞪了贝贝一眼,似乎很是不满他的拆台。

霍雨浩站起身道:“贝大哥,唐姐姐,我要先走了。”

贝贝道:“霍小弟,这里荒郊野外的,而且距离魂兽出没的星斗大森林不远,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霍雨浩摇了摇头,摘下树枝上已经基本干了的衣服收好在包裹里,向两人笑了笑挥手告别。在唐雅有些惊讶的注视下转身离去。

“他不会是要去星斗大森林吧?”唐雅看着霍雨浩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的说道。

贝贝摇了摇头,道:“不好说。我能隐约感觉到他拥有魂力,但却很弱小,可看他的样子又像是孤身一人。确实有些奇怪。”

唐雅吐了吐舌头,道:“有魂力哦,要不,吸收入我们唐门?”

贝贝没好气的道:“你不会是因为人家烤鱼好吃所以才想要吸收人家入门的吧?”

唐雅被说中了心事,俏脸一红,向贝贝吐了吐舌头。

贝贝道:“这位霍小弟一定是有过什么经历,从他的眼神中能看出远超同龄人的成熟。只是不知道天赋如何。”

唐雅脸上涌起喜色,道:“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贝贝苦笑道:“伟大的唐门门主唐雅**,在你收我为徒之前,唐门就你这一个光杆司令。你的志向又是要壮大唐门,有适合的人当然要吸收了。这霍小弟看起来挺沉稳的,如果天赋还可以的话也是个选择。从他的衣着上能看出来,他的家境应该不会太好。我们唐门现在也就能吸收、吸收这样的弟子了。”

唐雅有些好奇的看着贝贝,道:“看不出来,你还挺狡猾的嘛。”

贝贝站起身,掸掸衣服,道:“这叫聪明,或者你说睿智我也能接受。走吧,吃了人家这么多烤鱼,无论是否吸收他入唐门,总要保护他一段路程,以免他遭遇到魂兽出现危险。”

唐雅也站起身,嘻嘻一笑,道:“这次你确实是聪明的,因为你和我想的一样。我清洗一下咱们就走。”

霍雨浩自然不知道他走后贝贝和唐雅的交谈,原本计划带着一些烤鱼上路的,现在却没能实现。他不想暴露自己是魂士的身份。所以才没有再次抓鱼。妈妈教导过他,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虽然他对贝贝和唐雅印象很好,但吃饭后还是选择和他们分开了。

霍雨浩虽然年纪小,但心思却不少,他能看得出,唐雅和贝贝应该不是普通人,因为正如贝贝所说,这边是荒郊野外,可他们身上却连包袱都没有。所以最后他认为还是尽快和这两位哥哥、姐姐分开比较好。

吃了一顿好的,霍雨浩的疲惫已经完全恢复了过来,他在地图上标注了之前小溪的位置,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能用得到呢。

前行不久,路边的一块木牌吸引了霍雨浩的注意。

“前方五十里处将进入星斗大森林境内,有魂兽出没,注意安全。”

果然没走错,终于要抵达目的地了,此时的霍雨浩,除了兴奋之外,多少还有一丝紧张,摸了摸后腰上的白虎匕,他压下心中的那份不安,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行去。

成为魂师,是唯一的出路,这是霍雨浩心中的执念,他绝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空气渐渐变得清凉起来,在清凉之外,似乎也有着一份特殊的凝重,星斗大森林就像是一只张大了嘴的魂兽,等待着一个年轻生命的进入。机遇或是……,吞噬!

---------------------------------------

好看吗,这是《绝世唐门》第一章,唐家三少写的

要说金庸笔下的人生赢家,大伙的脑子里一定闪过一个名人,他就是韦小宝。

这个人一天到晚不务正业,鬼灵精怪事儿还多。但他一路奇遇,一路红尘,坐拥七个老婆,生活简直不要太开心!

这不,在韦小宝众多的老婆中,就有着一个让人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夸赞一番的好女子双儿。

作为一个丫鬟,双儿的出身不高,但她却一直是韦小宝的大老婆。要知道古代很看重出身,出身卑微的她,按理说应该是韦小宝后宫中的底层人物,可事实果真如此吗?

金庸用这么一段话告诉我们答案:

有几个老婆不太好的嘛。像方怡老是骗他,公主老是打他,所以都要离开他。双儿对他是最好的,要留下。

其实这一句话也说明在韦小宝的七个老婆中,金庸最喜欢的也是双儿。

双儿的父母和两个哥哥都被贪官杀害,她自己辗转流落成庄家三少奶奶的丫鬟。本为一介女流,理应安分做女工,专心服侍人。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学了一些武功,但是练得一身武艺的她,没有蛮横的性子,做事心细有条理,还是那么的乖巧可人。

而且她练武功只是为了更方便照顾韦小宝,她用自己的拳头保护自己认为很重要的人,用陪伴向自己爱的人告白。

双儿道:我跟你去好不好?你独个儿的,要是遇上了什么事,没个帮手。

韦小宝的气运一直很好,他在机缘巧合之下得了庄三少奶奶的眼缘。庄三少奶奶为了感谢他,二话不说就把一直伺候自己的双儿给了他。

自此之后,双儿在一直追随韦小宝,而且还多次救了韦小宝性命。

在韦小宝的心中,只有双儿才是他的最爱,即使是阿珂也比不上她,这一点双儿也很清楚。

当然也有人说双儿不喜欢韦小宝,她对韦小宝是一种奴性,这一点我不认同,而且金庸在书中也曾用用一句话给出答案。

双儿嫣然一笑,双颊晕红。她虽和韦小宝做夫妻已久,听得丈夫调笑,却仍有羞涩之意。她也清楚知道,天下所有的女子,丈夫最心爱自己,即令阿珂也及不上。

在韦小宝眼中没有地位的高低,就算是公主,也和双儿差不多。正是这样的韦小宝,才让双儿坚定不移的跟着他一起走下去,她对韦小宝不是一种奴性,而是真正的喜欢。

不像是后来的苏荃、阿珂、建宁公主、方怡、曾柔、沐剑屏等人,双儿一开始就跟着韦小宝,感情的深厚程度是其他人无法比拟的。韦小宝最信任的、最依赖的,也正是双儿。

双儿就像是一个邻家女孩,温柔体贴,让人看着舒服,在大部分人看来,双儿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贤妻良母,所以说在韦小宝的七个老婆中,金庸最喜欢双儿。

金庸先生在书中还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一千个中国公主也不及半个双儿。

这样的一句话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在韦小宝的心中,谁也比不上他的双儿,只有双儿才是他的真爱。

他讨好公主,只是迫于无奈的形式主义。追求阿珂,也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只有双儿是与众不同的,韦小宝对她是真情实意。

陈小春演的鹿鼎记里,双儿的武功是何惕守教的。

双儿从小在湖州生活,由吴之荣告发、鳌拜操办的《明史》一案,使她的父母被害死。双儿和庄家三少奶等众家的一群女子在充军宁古塔的路途中被何惕守(何铁手)所救,并安顿在河北(直隶)的深山中,聚居在一座大屋(庄家大屋)。

双儿从何惕守那习得华山派武功。后来,双儿因缘际会邂逅了生命中的归宿韦小宝。庄三少奶奶为了感谢韦小宝擒杀仇人鳌拜将双儿送给了他,从此,双儿便跟着韦小宝东游西闯,并屡次救了韦小宝,最后成为韦小宝最亲厚、最不能割舍的妻子。

扩展资料:

双儿乖巧听话,有时候也会有疑虑,不过她还是会去做,因为她完全相信小宝。双儿也是直率的,她的心情骗不了小宝,小宝看得出来她的疑虑,这个时候小宝都会及时用各种方法直接或者间接地解开她的疑虑。

双儿还是个武功高手,尤其擅长点穴,时常跟随小宝身边一身男装打扮,每当小宝遇到危险,双儿总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小宝。小宝也最在乎双儿,双儿瘦了他会心疼,双儿为自己受伤了他会难过,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共患难。

小宝习惯双儿在自己身边,习惯双儿的体贴照顾,在小宝的七个老婆之中,除了小郡主和双儿,其他几个都是让小宝吃了些苦头的,有的还骗过他,可是双儿从来没有,因而小宝最信任的也是双儿。

      在看《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时候,最心疼又觉得最厉害的就是明兰这个人了。她年少的时候,母亲因为被林小娘暗害导致大出血,她不顾别人的阻拦,冲出府去找郎中。可惜还是没能救过来。就算这样,她仍然没能得到过父亲的疼爱。养在祖母身边,应该是上天为她打开的一扇窗,之后从剧情的慢慢发展中,就感受到了明兰的大智慧了。

明兰与丫鬟小桃 

     明兰与丫鬟小桃,是从小就一起长大的关系。从《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部电视剧一开始,我们就能看到小明兰和小小桃在一起的日子。在林小娘故意陷害明兰小娘的丫鬟的时候,能够在明兰身边的只有小桃了。而这也正是明兰与小桃情同姐妹的原因。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小桃有些傻傻的。但是,在小桃听到别人说明兰坏话的时候,小桃也直接怼了回去。甚至在明兰被打的时候,小桃也出来维护明兰。由此能够看出,在明兰三个贴心丫鬟中,明兰最喜欢、最亲近的也是小桃。甚至在最后的时候,能够看出小桃逐渐对顾庭烨的侍卫石头产生了爱慕之情。

丹橘为什么会嫁人

     丹橘应该是明兰身边丫鬟中,最受人喜欢的了。虽然,她没有翠微懂得道理多,而且一开始只是帮老太太盯住明兰。但是相处的久了就能够发现,丹橘是真心为明兰好的一个。口直心快是丹橘的一大特点,而这也让她圈了不少粉丝。随着明兰嫁到顾府之后,顾庭烨的继母笑秦氏就一直惹事端。甚至为挑拨明兰与顾庭烨的夫妻感情,就一直处心积虑的想给顾庭烨纳妾。为此,明兰觉得纳妾也最好从自己身边人出,再问了丹橘之后,丹橘推荐了小桃或翠微。虽然有的人认为是丹橘对顾庭烨有心,才会这样回答。有稍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但是在我看来,明兰之所以给丹橘打听她的婚事,一是觉得丹橘也似乎向往夫妻举案齐眉的家庭生活,二是因为明兰虽然不介意纳妾,但是并不想与自己的贴身丫鬟分享丈夫。

明兰另一个丫鬟翠微的结局

     明兰的另外两个丫鬟,出了出嫁的丹橘,就剩下翠微一个人了。相比爽快、伶牙俐齿的丹橘,翠微给人一种很沉稳的感觉。翠微原来就是明兰祖母身边信得过的丫鬟,在明兰后来管家之后,就被老太太送到明兰身边。协助明兰,并且保护明兰不受到下人们的刁难。办事利落的翠微,也没有让信赖她的祖母和明兰失望。在明兰遇到下人们撒泼的时候,翠微的出场镇住了他们。在明兰嫁给顾庭烨之后,翠微也随明兰一起到了顾府。仍然做事妥当,是明兰的好帮手。并且在丹橘出嫁之后,仍然能够帮明兰主持大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60282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7
下一篇2023-07-1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