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魔人物简介

睡魔人物简介,第1张

睡魔

睡魔(Sandman)是美国DC漫画旗下的超级英雄,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ventureComics)第69期(1941年12月)。共有四代。其中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与四代睡魔桑迪·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是师徒关系,二人也是最著名的两位睡魔。

此外眩晕宇宙也有三名睡魔。因并非主世界所以很少被计入,但又因眩晕宇宙的二代睡魔是主世界三代睡魔的儿子,所以也有睡魔有7代的说法。

中文名:睡魔

外文名:Sandman

别名:沙人

国籍:美国

民族:美利坚人

出生地:美国

职业:超级英雄

代表作品:《睡魔》系列、《美国正义协会》系列、《地球2》系列

主要成就:参与创立美国正义协会

所属团队:美国正义协会

一代:韦斯利·道兹

二代:加勒特·桑福德

三代:赫克托尔·哈尔

四代:桑迪·霍金斯

梦世界:墨菲斯

梦世界:丹尼尔·霍尔

人物经历

初代

初代睡魔本名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entureComics)第40期(1939年7月),由加德纳·福克斯(GardnerFox)和伯特·克里斯特曼(BertChristman)联合创造。

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出生于1910年左右的一个富裕家庭中,其父母都信奉天主教,1917年,韦斯利母亲去世,从此他和父亲在东方度过了他的青年事关,在古老的东方,韦斯利掌握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草药还有武术。当韦斯利的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父亲的产业,成为了房地产大亨。28岁那年,道兹利用他赞助的实验室,一起开发了一种能让人镇静和催眠的气体,接着他买了几种防毒面具,从而行侠仗义。也就在那一年,梦之主宰睡魔被巫术囚禁于凡间,道兹机缘巧合吸收了睡魔的一丝灵魂,因而能够进入梦乡并通过解梦预言未来,他因此也自称英雄身份为睡魔。

他的大学密友李·沃尔特·崔维斯(LeeWalterTravis)是他的最早搭档,也是终身好友,秘密身份是英雄红色复仇者(CrimsonAvenger),睡魔的催眠瓦斯枪正是来源于李·沃尔特·崔维斯的设计,从此韦斯利·道兹开始当起了一个专职英雄。他的恋人是区检察长拉里·贝尔蒙(LarryBelmont)的女儿,他甚至告诉了他的英雄身份。

睡魔的首个对手叫做狼蛛(Tarantula),是一个连环杀人犯,其他常见的对手还有蝎子(Scorpion)、死亡博士(DrDeath)以及屠夫(theButcher)等。

二战中,道兹响应罗斯福的号召,加入全明星中队,1941年年底,对道兹来说,贝尔蒙**再用睡魔的身份追击纳粹途中,惨遭杀害(后来透露是她还活着),不久,道兹收留了他的侄儿桑德森·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简称桑迪·霍金斯SandyHawkins,四代睡魔,也是曾经的“金沙小子”SandytheGoldenBoy,正义联盟动画中的Sandy),桑德森·霍金斯是个孤儿,不过却是道兹的好帮手,因为他身手矫健,精于搏击,身上常用装备是飞索枪。

事实上,韦斯利·道兹的那身经典服装(紫色大衣,金色面具)正是出自于霍金斯的提议,在早期,金沙小子同道兹一起加入了全明星中队,中队中出名的小助手还有蝙蝠侠的罗宾,红色复仇者的wing,绿箭的助手快手(Speedy)等等。道兹一生中最受打击的事件就是1947年在实验硅枪时把桑德森·霍金斯变成了怪物,道兹再同霍金斯一起研究新发明“硅化枪”时,发生爆炸,为此霍金斯变成了硅基生命体,由于市民强烈的要求杀死霍金斯,道兹不得不把他藏匿于家里的地下室中。

桑德森·霍金斯事件不久,道兹宣布自己的英雄生涯退休,重新做起了商人。由于美国政府的出卖,自己的英雄身份也被暴露,尽管如此,道兹在做自己事业的途中,想尽一切能治愈桑德森·霍金斯的方法。

道兹因为自责而无法入眠,想尽办法向桑德森·霍金斯道歉,此时的霍金斯只能被睡气休眠在玻璃屋中度过了50年。1973年,DC大危机之前,道兹找到办法令霍金斯从VelvetCage中苏醒,霍金斯发现自己能变成砂石,操纵土石,还可以控制地震,美国正义协会中绰号开始为Sand(正义联盟动画中是Sandy也是霍金斯)。道兹宣布英雄生涯退休后,随着正义协会的重新复出,道兹开始作为半退休英雄出现,此时他再次披上最早期的灰色大衣。

在大事件“零时”(ZeroHour)中,时间扭曲者默存(Extant)改变了时间线。在美国正义协会(JSA)与默存交战时,默存使JSA众英雄长期保持年轻的能力失效。包括睡魔在内的许多英雄被变老、被抹除。睡魔与野猫(Wildcat)一起迎战默存,双双被变老数十岁。

在贝尔蒙**去世后,道兹在自己的晚年开始了最后一次周游世界,此时他已受到各种疾病的困扰,当他再次来到了古老的东方,他遇到了命运博士的对手黑暗魔君,魔君想利用道兹能够预言梦境的方式找到博士的下落,道兹同他一起来到山顶,转身跳下山崖。(死于《JSASecretFilesandOrigins》)

在“PrincesofDarkness”(黑暗王子)事件中,为了控制地球多个地震,霍金斯被困于地下,而灵魂则被分离与早期时代,这期间,命运博士告诉肯德拉,她是他的精神支柱,霍金斯不能与地球分离,否则会变的四分五裂。

二代

二代睡魔本名加勒特·桑福德(GarrettSanford),初次登场于《睡魔》第1期(1974年12月),由乔·西蒙和与杰克·科比联合创造。身高6英尺、体重177磅,棕眼综发。

加勒特·桑福德可以入梦,有个超音波哨子和两个噩梦化身帮手,在正义协会活动不多但是与endless的dream关系紧密。几年后,桑福德变得沮丧因寂寞而自杀。两个噩梦化身帮招募赫克托尔·哈尔作为新的睡魔。

死于《无限公司》第50期(1988年)

三代

三代睡魔本名赫克托尔·哈尔(HectorHall),初登场于《全明星中队》第25期(1983年9月),由罗伊·托马斯·杰瑞·奥德维创造。身高6英尺、体重185磅(84公斤)、蓝眼白发。

赫克托尔·哈尔(HectorHall)是飞鹰双侠卡特·哈尔(CarterHall)和希尔拉·哈尔(ShieraHall)的儿子,分别担任过睡魔(3代),命运博士(6代),银甲虫。

而飞鹰双侠则是古埃及法老胡夫和皇后翠阿雅转世,杀害他们的祭司哈斯·谢特以死神Seketh之名诅咒他们的孩子没有灵魂。因此当赫克托尔在20世纪开罗附近的考古挖掘现场出现时只有躯壳,身上戴着哈斯谢特的恶毒诅咒——银甲虫(SilverScarab)。

让赫克托尔更愤怒的是,他的亲生父母飞鹰双侠对教子诺达·坎崔尔——即日后的北风(NordaCantrelltheNorthwind)的关怀。赫克托尔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诺达充满怨恨,在赫克托尔即将借助银甲虫成为哈斯谢特转世的那一天,诺达也命中注定将成为北风阻止他的恶行。

他们小时候的玩伴也都是将门虎子,有一代原子侠的教子——日后的原子粉碎者阿尔·罗斯坦(AlRothsteintheatomsmesher)、一代怒火(fury)的女儿丽塔·崔沃尔(日后成为二代怒火,Hippolyta'Lyta'Trevor-Hall)、一代时侠的儿子瑞克泰勒(日后成为二代时侠RickTylertheHourman)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竟然私自开了一架喷气机到处逛,不料坠毁在白宫,惹出不少乱子,给老英雄们一顿臭骂。

赫克托尔在洛杉矶大学念书时与丽塔热恋,并知悉了丽塔将继承母业成为二代怒火的秘密。于是他又召集了阿尔和诺达,决定四个人以新一代英雄的身份加入父辈们一手创建的正义会,但由于年轻和经验不足被老英雄们拒之门外。他们并不气馁,又找到了一代绿灯侠阿兰·斯科特(AlanScott)的女儿珍妮·海登(JennyHayden,日后的婕德Jade)和儿子托德·莱斯(ToddRice,日后的黑曜石obsidian)入伙。恰好此时闪星小子(Star-SpangledKid)由于年轻人的自卑而离开了正义会,于是他们凑在一起找到神力女侠(PowerGirl)和脑波二代(BrainwaveJr),大家一拍即合,组成了一支少年英雄队,自称无限公司(Infinity,Inc)。这个无限公司后来不但暴露了自己成员的身份,也连累了父母被曝光。

正在赫克托尔与丽塔沉浸在订婚的幸福中时,邪恶的哈斯转世了,他将银甲虫与太阳神之眼(theEyeofRa)合在一起作为利器对付无限公司。幸亏北风及时赶到,与众英雄一同打败了哈斯,但赫克托尔却付出了生命。弥留之际,赫克托尔发现丽塔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正是这个未出世的孩子让赫克托尔恢复了人性,使银甲虫无法与太阳神之眼完全融合,从而终结了千年的诅咒。

赫克托尔没想到自己也和父母一样能够转世,他的灵魂遇到了梦神(Morpheus)的两个仆人——睡魔布鲁特和哥罗布(BruteandGlob,theSandman)。此时梦神正被贬人间,百无聊赖的两个睡魔到处招募凡人担当冒牌梦之王(dreamkings或LordofDreams),想以此控制一切梦界(dreamdimension)。他们看上了赫克托尔,赫克托尔也乐得以睡魔的新身份四处历险,不过他每天只能离开梦界1小时。

他频繁的造访丽塔的梦境,与她梦桥相会。直到有一天好朋友阿尔向丽塔求婚并得到了丽塔的首肯。这时梦神逃脱了囚禁,重整梦界,教训了两个手下,把赫克托尔送回了灵界,并告诉他,他即将出生的儿子丹尼尔(Daniel)将会成为下一代梦之王。

赫克托尔终于在温哥华投胎转世,即将成为第6代命运博士。好事多磨,黑君魔督(MordrutheDarkLord)又来捣乱,幸得飞鹰女郎肯特妮和闪星小子相助才化险为夷,将魔督囚禁在纳布护身符里。

命运博士分别继承了了秩序神和混乱神的力量,保持着两者的平衡。他精通所有你想得到和想不到的魔法,是全宇宙第十二强的人,有强大的精神控制力、会飞行、能洞察宇宙真理。他也继承了飞鹰家族的转世能力。

在《正义协会V2》第80期(2006年2月)中身体死亡。

四代

四代睡魔本名桑迪·霍金斯(SandyHawkins),全名桑德斯·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entureComics)第69期,由莫特·瑞森哲(MortWeisinger)和保罗·诺里斯(PaulNorris)联合创造。

桑德森·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是个孤儿,不过却是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的好帮手“金沙小子”(SandytheGoldenBoy)。因为他身手矫健,精于搏击,身上常用装备是飞索枪(这简直就是翻版罗宾)。道兹一生中最受打击的事件就是1947年在实验硅枪时把桑德森·霍金斯变成了怪物,道兹再同霍金斯一起研究新发明“硅化枪”时,发生爆炸,为此霍金斯变成了硅基生命体,由于市民强烈的要求杀死霍金斯,道兹不得不把他藏匿于家里的地下室中此时的霍金斯只能被睡气休眠在玻璃屋中度过了50年。1973年,DC大危机之前,道兹找到办法令霍金斯从VelvetCage中苏醒,霍金斯发现自己能变成砂石,操纵土石,还可以控制地震,美国正义协会中绰号开始为Sand

道兹通过梦境嘱咐霍金斯继承自己的衣钵,此时的桑德森·霍金斯也已经能够像其恩师一样能够操纵催眠气体,预言梦乡,他采取了类似恩师的服装,自命为睡魔。霍金斯继承了恩师的能力,能够预言梦境,同样他和恩师一样,身穿大衣,戴着防毒面具。协会期间,他与肯德拉桑德斯(鹰女)相爱,度过了一段浪漫时光。随着鹰侠的复活,嗯,三角恋开始了在"PrincesofDarkness事件中,为了控制地球多个地震,霍金斯被困于地下,而灵魂则被分离与早期时代,这期间,命运博士告诉肯德拉,她是他的精神支柱,霍金斯不能与地球分离,否则会变的四分五裂

四代睡魔霍金斯也能够像其恩师一代睡魔道兹一样使用瓦斯枪喷射催眠气体,预言梦乡,他采取了类似恩师的服装,自命为睡魔。霍金斯继承了恩师的能力,能够预言梦境,同样他和恩师一样,身穿大衣,戴着防毒面具。

地球2

地球2的睡魔是韦斯利·道兹,世界军队的一员,初次登场于《地球2》第5期(2012年12月)。此外还有一支睡魔战队。

梦世界

墨菲斯

梦世界的睡魔墨菲斯(Morpheus)是无尽家族(Endless)的成员之一。梦的人格化,当宇宙中第一个生命做梦时,他诞生了,并且只要有人做梦,他就会一直存在。在不同的生命眼中他的形态会不一样,人类看他就是个人,猫看他就是只猫。在现代人眼中他就是个高大消瘦的黑发歌特男,外型上和thecure的主唱RobertSmith很相似。

丹尼尔·哈尔

丹尼尔·哈尔(DanielHall)初登场与《睡魔v2》#22(一月,1991),是三代睡魔赫克托尔·哈尔的儿子,居住在梦的世界,。Morpheus自杀后,DanielHall继任了“睡魔”,但是他在其他成员眼里是不同的,尽管都是睡魔,但是由于他和Morpheus行事风格的不同,其他成员还是会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他。

基兰·马歇尔

07年小短片的睡魔。

其他异世界

地球-22即天国降临宇宙,这个宇宙共有两个睡魔分别是道兹(在开篇时病逝)和桑德斯。

《JSA:黄金时代》中睡魔为道兹。

能力

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

可以让敌人睡去,从而潜入对方的梦境。他预言的梦很神秘,但他可以运用自己的侦探能力解开谜团。他也是一个优秀的化学家和发明家,发明了硅化枪(使别人变成硅基生命体的武器)。在英雄生涯的早期,他积极锻炼、运动,使他具有一个成年男人的运动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力量、耐力逐渐减弱。他的业余爱好是阅读、写诗、哲学和折纸。道兹曾经预言到他死的时候桑德森·霍金斯在他的病床边。

韦斯利·道兹的制服包括一件绿色西装、一顶软呢帽、一个一战时期的防毒面具、一把瓦斯枪和一把绳索枪,他的防毒面具防止他免受自己瓦斯枪的伤害。瓦斯枪是道兹已知唯一一个武器,这种手持武器里藏有装有催眠瓦斯的暗盒,只要按下触发按钮就能释放绿色瓦斯云雾并使道兹附近的人失去知觉。为他设计和改进这把瓦斯枪的是他的大学密友以及知己李·沃尔特·崔维斯(LeeWalterTravis,又名“红色复仇者”CrimsonAvenger,超级英雄),道兹还在鞋中隐藏一些催眠瓦斯,当他的瓦斯枪不能使的时候,他便使用鞋子中的瓦斯作为备用武器。他还特别设计了一把绳索枪,能发射出细长的钢绳。

在他英雄生涯的早期,他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1938年的普利茅斯双门跑车。他升级了这辆汽车的各项性能,用于援助他打击犯罪。

四代睡魔桑迪·霍金斯具有预言梦境、操控二氧化硅的本领,能穿越地球、操纵土石,改变它们的形状的能力。

影视形象

**

动画**《闪点》中出场(未知)

动画《DCSuperHeroGirls》中出场(未知)

动画《超人正义联盟》中出场(四代)

电视剧

1966年系列电视《蝙蝠侠》中出场(未知)

美剧《超人前传》中出场(一代)由CameronMahkent饰演

电视剧《明日传奇》中将登场。

**很长,讲述了简·奥斯汀和勒弗罗伊之间的曲折爱情。

简·奥斯汀,一个贫穷牧师家中的女儿。为了让女儿生活的更好,也为了能够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母亲想让简·奥斯汀嫁给韦斯利先生——一个收入高且能够继承一大笔遗产的绅士。韦斯利先生足够地绅士,但是他的木讷显然打动不了心中充满热情的简·奥斯汀。

在被动地与韦斯利先生交往的过程中,简·奥斯汀遇到了放荡不羁的勒弗罗伊。初次见面,勒弗罗伊就嘲讽了简·奥斯汀的文字,以至于简·奥斯汀并不喜欢这个从伦敦来的客人。两人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见面也并不愉快。但是勒弗罗伊却欣赏并鼓励简·奥斯汀的创作。在那个女性小说家遭到歧视的年代,勒弗罗伊显得与众不同。可以说,他的影响对简·奥斯汀的写作,有着一定的像指路人一样的作用。

渐渐的,他们二人互相吸引,最终一起坠入爱河。简·奥斯汀拒绝了韦斯利先生的求婚,并决定与勒弗罗伊一道,前往伦敦,请求勒弗罗伊的舅舅同意他们在一起。可是勒弗罗伊的舅舅严词拒绝,并且表达了他对简·奥斯汀的严重不满,以及想成为作家的想法的蔑视。因为勒弗罗伊的一切都依靠其舅舅,他退缩了。简·奥斯汀回到了乡下的家中。这是简·奥斯汀和勒弗罗伊的第一次私奔的结局。

因为这次伦敦之行,简·奥斯汀有机会拜访了当时的一位女作家:

“你想写什么样的小说?”

“关于人的内心的。”

“你了解人的内心吗?”

“不是全部。”

“剩下的可以靠想象。”

简·奥斯汀获得了指导,我们也通过这位女作家侧面了解到那个时代背景下,即使是一个成功的女作家,也会遭到别人的歧视,这份歧视甚至可以波及到她的丈夫。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简·奥斯汀进行创作的决心和信心。她还是愿意靠笔去支付自己的生活。

回到乡下的简·奥斯汀接受了韦斯利先生的求婚。不过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对现实的妥协。在简·奥斯汀答应韦斯利先生不久,勒弗罗伊寻来,提出私奔。

“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What value will be there in life if we are not together”

简·奥斯汀答应了。就在私奔的路上,简·奥斯汀发现,勒弗罗伊的一家都靠着勒弗罗伊舅舅提供给勒弗罗伊的津贴过活。这让她陷入犹豫。这一次,退缩的人是简·奥斯汀。她最终还是坐上了回家的马车。在马车里,看着站在原地的勒弗罗伊渐渐变小,直至消失。

不是因为害怕失去名声,也不是因为怕过苦日子,也不是她对勒弗罗伊的爱变淡了,

“如果爱情毁了你的家庭,它就会毁掉自己,在内疚后悔和自责中不断消逝,这就是矛盾的事实。

If love ruin your family, it will destroy themselves, constantly dies in guilt, regret and remorse, which is contradictory facts ”

简·奥斯汀的理智打败了情感,她不想伤害勒弗罗伊的家庭,也不想因为这份伤害毁掉自己与勒弗罗伊之间的爱情,所以她回头了。她回到了自己的家,还是拒绝了韦斯利先生的求婚,坚持靠自己的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影片的结尾,简·奥斯汀与勒弗罗伊在一次音乐会上相遇了。勒弗罗伊身边带着一位少女,他向简·奥斯汀介绍,这是他的女儿,名叫“简”。简·奥斯汀破例为他的女儿进行朗读,最后影片在两人的饱含深情的对视中结束了。

勒弗罗伊结婚成家,成为了爱尔兰的大法官,但是他忘不了简·奥斯汀,于是他给自己的女儿取名为“简”。简·奥斯汀写下楼6部著作,并且终身未嫁。

看完**觉得既悲伤又庆幸。这可能是他们二人之间最好的、最真实的结局。如果第二次私奔,简·奥斯汀不顾一切的跟随勒弗罗伊离开,背后会导致两个家庭的伤心,他们二人的未来也看不出有什么希望。幸好,简·奥斯汀退了。退了这一步,简·奥斯汀没有成为被爱冲昏头脑的女子,她的冷静和理智,换来的是两个家庭的圆满,以及即使若干年后,两人看着对方的眼睛里,依然充满着对对方浓浓的、深沉的爱意。

爱,有的时候并不需要在一起。我成全了你,也成就了我自己。爱情的伟大不只有冲动、奉献、牺牲,还有冷静、克制和成全。

这部**刚开始看总觉得和《傲慢与偏见》的情节有点相似,看到最后才知道这是这本小说的作者的传记。简·奥斯汀在自己的书的王国中给了男女主人公美满结局,就像她一生所不断追求的幸福。她一直高尚、真诚、热情、独立、追求幸福,一直没有变。

前言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是世界上唯一一位被称为可以与莎士比亚齐名的伟大作家。

而《傲慢与偏见》更是其处女作和最负盛名的名作。

这部著作写的是爱情故事,又不仅仅是爱情故事,还有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的婚恋习俗,以及时代风貌。

它主要写了英国一乡绅班纳特家族的五个孩子以及她们的朋友的婚恋故事,其中主线是二女儿伊丽莎白与白马王子绅士达西的爱情故事。

书和同名**都是轻快活泼的旋律,故事易读有趣,三观正。

建议可以作为少男少女的爱情启蒙作去欣赏,培养正确的婚恋观。

01 爱情很迷人,足够的面包让爱情更迷人,同时也为爱情走向婚姻奠定物质基础。

《傲慢与偏见》的男女主角是何时开始动心的?

作者简·奥斯汀给我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达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伊丽莎白的?

从达西发现伊丽莎白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开始。

——伊丽莎白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达西的?

从伊丽莎白看了达西家在彭伯里的美丽的大庄园起。

当然,伊丽莎白和达西能结为连理,最根本是因为彼此志趣相投,精神上互相吸引。

简·奥斯汀作品里反映的价值观是 绝不能为了金钱而结婚,但是结婚完全不考虑金钱是愚蠢的。

作者鄙视没有爱情基础,纯粹为了金钱而结婚的结合 。这一点从伊丽莎白对待好友夏绿蒂的婚姻就可以看出来。

夏绿蒂是一个27岁的剩女(仅仅针对18、19世纪的英国而言),才智见识可以和伊丽莎白媲美,但为了财富,答应了自大、乏味的科斯林的求婚。

科斯林是先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后,3天内转而向夏绿蒂求婚的,可见二人之间毫无爱情可言。

从此,伊丽莎白与夏绿蒂之间有了隔阂,并在心底预料好友的婚姻不会幸福。

那么,作者就认为“有情饮水饱”吗? 显然,以作者理性的思维来看,金钱也是择偶时比较重要的条件之一。婚姻必须有爱情,但选择完全没有面包的爱情务必谨慎。

《傲慢与偏见》里,最好的女人嫁给了最富有的男人,可以一窥作者的小心思。

※ 独立聪慧的伊丽莎白 VS

年入 10000镑的达西

※ 美丽善良的吉英 VS

年入5000镑的彬格莱

※ 聪明大龄不美的夏绿蒂

VS 遗产2000镑年入的

科斯林

※ 娇纵放荡的莉迪亚 VS

负资产的韦翰

《 傲慢与偏见 》 关于金钱的爱情观,与作者简·奥斯汀的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作者的个人经历息息相关。

一、 时代背景使那个时代的女性,除了婚姻别无选择。

作者所处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女性无法像男性一样出去工作,无法自力更生获得收入。作者作为一个小说家实际也是不被当时的世俗接受的。而且女性无法继承财产或者只能继承很少的资产。因此,给女性的选择,好像只剩下嫁一个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了。

二、简·奥斯汀因为金钱而错失初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的婚恋观。

21岁的简·奥斯丁遇到了汤姆·勒弗罗伊,也就是《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的原型,彼时年轻的汤姆·勒弗罗伊还是一个穷小子。这对青年男女一见钟情,但双方家庭都希望他们的儿女找一个更富有的对象。最终他们的爱情黯然收场。

**《成为简·奥斯汀》对他们的爱情进行了合理的想象:

年轻男女相爱了,但是弗勒罗伊的舅舅不能接受奥斯汀做他的外甥媳妇。如果弗勒罗伊执意违反他舅舅的意志,他将失去所有的经济来源及未来的遗产继承权。

青年男女经过一番挣扎后决定私奔。但在私奔的路上,奥斯汀发现了弗勒罗伊的家信,原来弗勒罗伊负担着他整个家族的开支。奥斯汀深知,如果他们不计后果私奔了,毁的可能是男方的整个家族,未来这对苦命鸳鸯可能一辈子在内疚中度过,最终她放弃了私奔。

终于,金钱让这对恋人咫尺天涯,唯有爱情长存于心。

历史上,汤姆·弗勒罗伊的大女儿和他少年恋人同名,也叫“简”,而简·奥斯汀经历了这场刻骨铭心的初恋后,终身未嫁。

02 家世,是从爱情到婚姻绕不过的门槛。

《傲慢与偏见》有别于很多童话故事,正是在于书中的爱情,不是简单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自嗨,而是在追求世俗幸福与精神自由的统一。

达西爱上了伊丽莎白后,是认真地考虑女主的身世家庭,经过了多次心理斗争与挣扎,最后对伊丽莎白的爱情压倒对世俗的偏见,最终才向伊丽莎白求爱。

看看达西教科书式错误的第一次求婚片段,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的家世,曾对这段爱情及姐姐吉英和彬格利的爱情造成多大阻力。

大猪蹄子达西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意时,还不忘将她全家及亲戚贬低一通,引起了伊丽莎白勃然大怒。

——“只怪我老实地把我一误再误、迟疑不决的原因说了出来,所以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否则你也许就不会计较我得罪你的这些地方了。难道你指望我会为你那些微贱的亲戚而欢欣鼓舞吗?”

——“这就是一个绅士的措辞?你十足狂妄自大、自私自利、看不起别人。让我认识到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给你!”

达西情难自禁的浪漫求婚,最终要变成了“求婚火葬场”。

爱情可以浪漫,婚姻注定现实。即使深爱,也免不了受世俗所扰。

03 现代社会有更广阔的空间,可以让女性更独立,从而超越自我,超脱世俗,赢得幸福。

一百多年前的简·奥斯汀错失初恋,于是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愿望寄托于书中,成就了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从而流芳百世。

《平凡的世界》里,小妹孙尚香靠知识改变命运,考上了名校,跳出农门,并找到了同样优秀的人生伴侣。

女演员赵丽颖出生于农村,但是凭借顽强的毅力和敬业的态度,经过十几年的磨砺,成为我国一流女演员之一,事业家庭双丰收。

结语: 与简·奥斯汀那个时代相比,现代人拥有更多的学习深造及工作机会,可以保持精神及经济独立,从而在爱情和婚姻的选择上可以更自由。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可以遇到一份完美的爱情。

但是无论是否拥有爱情,每个人都有拥有幸福的权利。

说不定,失去了爱情,你可以成为下一个简·奥斯汀。

那天去舒庭家,她推荐我看影片,我选了《魂断蓝桥》。这部N年前看过的影片某些情节已经模糊,但主题曲《友谊地久天长》却深深扎根心底。

再看,重温剧情,依然感动,泪目。

1917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男女主人公青年上尉军官罗伊和芭蕾舞演员玛拉在伦敦滑铁卢桥上相遇,两人一见钟情,准备结婚。婚礼前夜,罗伊接到命令奔赴前线,为了见上“最后一面”,玛拉失去了工作,生活艰难。

酒店餐厅里,玛拉等待罗伊母亲的约见,无意中看到报纸上罗伊阵亡的噩耗,悲痛万分。绝望之后沦为娼妓。

不久,玛拉在火车站见到了苦苦思念的罗伊,罗伊的热情重新唤起了玛拉对新生活的希望。可是罗伊家人待她越好,她越内疚,终于在婚礼前夜离开庄园,又来到她与罗伊第一次相遇的滑铁卢桥上,面对疾驰而来的汽车迎上前去。

结局令人唏嘘,是战争造就了这样的悲剧。

看完《魂断蓝桥》,意犹未尽,接着选看《乱世佳人》。

《乱世佳人》的原作也叫《飘》,是我30年前最早购买的一本小说,而且是从洛阳路远迢迢带回的,至今还在书橱里。

故事发生在1861年的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活泼任性的庄园主千金**斯嘉丽爱上了另一个庄园主公子艾希礼,但艾希礼却选择了温柔善良的梅兰妮,赌气的斯嘉丽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南北战争爆发,查尔斯战死在前线,成了寡妇的斯嘉丽遇到风度翩翩的船长白瑞德,尽管白瑞德帮了她很多忙,但她依然爱着艾希礼,拒绝白瑞德的求婚。

又经过一些曲折经历,再次成为寡妇后的斯嘉丽与白瑞德成婚,并且有了孩子,但艾希礼的存在始终影响他俩的感情。当斯嘉丽真正明白艾希礼只是影子,白瑞德才是真爱,为时已晚,伤透心的白瑞德已经不相信她,决心离开她,返回老家生活。

“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斯嘉丽想起了父亲说过的那句话,决定守着土地,创造新生活。

巧合的是《魂断蓝桥》和《乱世佳人》的女主角都是费雯丽,她成功扮演了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性人物。《乱世佳人》是好莱坞第一部彩色影片,时年26岁的费雯丽在这部影片中付出很多,也因此获得奥斯卡金像奖女主角奖。黑白片《魂断蓝桥》是继《乱世佳人》之后接拍的影片。

后来的《欲望号街车》让费雯丽再次登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费雯丽长相漂亮,演技精湛,但婚姻生活不太顺利,53岁因病去世。

上瘾了,有机会再看几部经典老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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