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魔人物简介

睡魔人物简介,第1张

睡魔

睡魔(Sandman)是美国DC漫画旗下的超级英雄,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ventureComics)第69期(1941年12月)。共有四代。其中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与四代睡魔桑迪·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是师徒关系,二人也是最著名的两位睡魔。

此外眩晕宇宙也有三名睡魔。因并非主世界所以很少被计入,但又因眩晕宇宙的二代睡魔是主世界三代睡魔的儿子,所以也有睡魔有7代的说法。

中文名:睡魔

外文名:Sandman

别名:沙人

国籍:美国

民族:美利坚人

出生地:美国

职业:超级英雄

代表作品:《睡魔》系列、《美国正义协会》系列、《地球2》系列

主要成就:参与创立美国正义协会

所属团队:美国正义协会

一代:韦斯利·道兹

二代:加勒特·桑福德

三代:赫克托尔·哈尔

四代:桑迪·霍金斯

梦世界:墨菲斯

梦世界:丹尼尔·霍尔

人物经历

初代

初代睡魔本名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entureComics)第40期(1939年7月),由加德纳·福克斯(GardnerFox)和伯特·克里斯特曼(BertChristman)联合创造。

韦斯利·道兹(WesleyDodds)出生于1910年左右的一个富裕家庭中,其父母都信奉天主教,1917年,韦斯利母亲去世,从此他和父亲在东方度过了他的青年事关,在古老的东方,韦斯利掌握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草药还有武术。当韦斯利的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父亲的产业,成为了房地产大亨。28岁那年,道兹利用他赞助的实验室,一起开发了一种能让人镇静和催眠的气体,接着他买了几种防毒面具,从而行侠仗义。也就在那一年,梦之主宰睡魔被巫术囚禁于凡间,道兹机缘巧合吸收了睡魔的一丝灵魂,因而能够进入梦乡并通过解梦预言未来,他因此也自称英雄身份为睡魔。

他的大学密友李·沃尔特·崔维斯(LeeWalterTravis)是他的最早搭档,也是终身好友,秘密身份是英雄红色复仇者(CrimsonAvenger),睡魔的催眠瓦斯枪正是来源于李·沃尔特·崔维斯的设计,从此韦斯利·道兹开始当起了一个专职英雄。他的恋人是区检察长拉里·贝尔蒙(LarryBelmont)的女儿,他甚至告诉了他的英雄身份。

睡魔的首个对手叫做狼蛛(Tarantula),是一个连环杀人犯,其他常见的对手还有蝎子(Scorpion)、死亡博士(DrDeath)以及屠夫(theButcher)等。

二战中,道兹响应罗斯福的号召,加入全明星中队,1941年年底,对道兹来说,贝尔蒙**再用睡魔的身份追击纳粹途中,惨遭杀害(后来透露是她还活着),不久,道兹收留了他的侄儿桑德森·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简称桑迪·霍金斯SandyHawkins,四代睡魔,也是曾经的“金沙小子”SandytheGoldenBoy,正义联盟动画中的Sandy),桑德森·霍金斯是个孤儿,不过却是道兹的好帮手,因为他身手矫健,精于搏击,身上常用装备是飞索枪。

事实上,韦斯利·道兹的那身经典服装(紫色大衣,金色面具)正是出自于霍金斯的提议,在早期,金沙小子同道兹一起加入了全明星中队,中队中出名的小助手还有蝙蝠侠的罗宾,红色复仇者的wing,绿箭的助手快手(Speedy)等等。道兹一生中最受打击的事件就是1947年在实验硅枪时把桑德森·霍金斯变成了怪物,道兹再同霍金斯一起研究新发明“硅化枪”时,发生爆炸,为此霍金斯变成了硅基生命体,由于市民强烈的要求杀死霍金斯,道兹不得不把他藏匿于家里的地下室中。

桑德森·霍金斯事件不久,道兹宣布自己的英雄生涯退休,重新做起了商人。由于美国政府的出卖,自己的英雄身份也被暴露,尽管如此,道兹在做自己事业的途中,想尽一切能治愈桑德森·霍金斯的方法。

道兹因为自责而无法入眠,想尽办法向桑德森·霍金斯道歉,此时的霍金斯只能被睡气休眠在玻璃屋中度过了50年。1973年,DC大危机之前,道兹找到办法令霍金斯从VelvetCage中苏醒,霍金斯发现自己能变成砂石,操纵土石,还可以控制地震,美国正义协会中绰号开始为Sand(正义联盟动画中是Sandy也是霍金斯)。道兹宣布英雄生涯退休后,随着正义协会的重新复出,道兹开始作为半退休英雄出现,此时他再次披上最早期的灰色大衣。

在大事件“零时”(ZeroHour)中,时间扭曲者默存(Extant)改变了时间线。在美国正义协会(JSA)与默存交战时,默存使JSA众英雄长期保持年轻的能力失效。包括睡魔在内的许多英雄被变老、被抹除。睡魔与野猫(Wildcat)一起迎战默存,双双被变老数十岁。

在贝尔蒙**去世后,道兹在自己的晚年开始了最后一次周游世界,此时他已受到各种疾病的困扰,当他再次来到了古老的东方,他遇到了命运博士的对手黑暗魔君,魔君想利用道兹能够预言梦境的方式找到博士的下落,道兹同他一起来到山顶,转身跳下山崖。(死于《JSASecretFilesandOrigins》)

在“PrincesofDarkness”(黑暗王子)事件中,为了控制地球多个地震,霍金斯被困于地下,而灵魂则被分离与早期时代,这期间,命运博士告诉肯德拉,她是他的精神支柱,霍金斯不能与地球分离,否则会变的四分五裂。

二代

二代睡魔本名加勒特·桑福德(GarrettSanford),初次登场于《睡魔》第1期(1974年12月),由乔·西蒙和与杰克·科比联合创造。身高6英尺、体重177磅,棕眼综发。

加勒特·桑福德可以入梦,有个超音波哨子和两个噩梦化身帮手,在正义协会活动不多但是与endless的dream关系紧密。几年后,桑福德变得沮丧因寂寞而自杀。两个噩梦化身帮招募赫克托尔·哈尔作为新的睡魔。

死于《无限公司》第50期(1988年)

三代

三代睡魔本名赫克托尔·哈尔(HectorHall),初登场于《全明星中队》第25期(1983年9月),由罗伊·托马斯·杰瑞·奥德维创造。身高6英尺、体重185磅(84公斤)、蓝眼白发。

赫克托尔·哈尔(HectorHall)是飞鹰双侠卡特·哈尔(CarterHall)和希尔拉·哈尔(ShieraHall)的儿子,分别担任过睡魔(3代),命运博士(6代),银甲虫。

而飞鹰双侠则是古埃及法老胡夫和皇后翠阿雅转世,杀害他们的祭司哈斯·谢特以死神Seketh之名诅咒他们的孩子没有灵魂。因此当赫克托尔在20世纪开罗附近的考古挖掘现场出现时只有躯壳,身上戴着哈斯谢特的恶毒诅咒——银甲虫(SilverScarab)。

让赫克托尔更愤怒的是,他的亲生父母飞鹰双侠对教子诺达·坎崔尔——即日后的北风(NordaCantrelltheNorthwind)的关怀。赫克托尔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诺达充满怨恨,在赫克托尔即将借助银甲虫成为哈斯谢特转世的那一天,诺达也命中注定将成为北风阻止他的恶行。

他们小时候的玩伴也都是将门虎子,有一代原子侠的教子——日后的原子粉碎者阿尔·罗斯坦(AlRothsteintheatomsmesher)、一代怒火(fury)的女儿丽塔·崔沃尔(日后成为二代怒火,Hippolyta'Lyta'Trevor-Hall)、一代时侠的儿子瑞克泰勒(日后成为二代时侠RickTylertheHourman)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竟然私自开了一架喷气机到处逛,不料坠毁在白宫,惹出不少乱子,给老英雄们一顿臭骂。

赫克托尔在洛杉矶大学念书时与丽塔热恋,并知悉了丽塔将继承母业成为二代怒火的秘密。于是他又召集了阿尔和诺达,决定四个人以新一代英雄的身份加入父辈们一手创建的正义会,但由于年轻和经验不足被老英雄们拒之门外。他们并不气馁,又找到了一代绿灯侠阿兰·斯科特(AlanScott)的女儿珍妮·海登(JennyHayden,日后的婕德Jade)和儿子托德·莱斯(ToddRice,日后的黑曜石obsidian)入伙。恰好此时闪星小子(Star-SpangledKid)由于年轻人的自卑而离开了正义会,于是他们凑在一起找到神力女侠(PowerGirl)和脑波二代(BrainwaveJr),大家一拍即合,组成了一支少年英雄队,自称无限公司(Infinity,Inc)。这个无限公司后来不但暴露了自己成员的身份,也连累了父母被曝光。

正在赫克托尔与丽塔沉浸在订婚的幸福中时,邪恶的哈斯转世了,他将银甲虫与太阳神之眼(theEyeofRa)合在一起作为利器对付无限公司。幸亏北风及时赶到,与众英雄一同打败了哈斯,但赫克托尔却付出了生命。弥留之际,赫克托尔发现丽塔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正是这个未出世的孩子让赫克托尔恢复了人性,使银甲虫无法与太阳神之眼完全融合,从而终结了千年的诅咒。

赫克托尔没想到自己也和父母一样能够转世,他的灵魂遇到了梦神(Morpheus)的两个仆人——睡魔布鲁特和哥罗布(BruteandGlob,theSandman)。此时梦神正被贬人间,百无聊赖的两个睡魔到处招募凡人担当冒牌梦之王(dreamkings或LordofDreams),想以此控制一切梦界(dreamdimension)。他们看上了赫克托尔,赫克托尔也乐得以睡魔的新身份四处历险,不过他每天只能离开梦界1小时。

他频繁的造访丽塔的梦境,与她梦桥相会。直到有一天好朋友阿尔向丽塔求婚并得到了丽塔的首肯。这时梦神逃脱了囚禁,重整梦界,教训了两个手下,把赫克托尔送回了灵界,并告诉他,他即将出生的儿子丹尼尔(Daniel)将会成为下一代梦之王。

赫克托尔终于在温哥华投胎转世,即将成为第6代命运博士。好事多磨,黑君魔督(MordrutheDarkLord)又来捣乱,幸得飞鹰女郎肯特妮和闪星小子相助才化险为夷,将魔督囚禁在纳布护身符里。

命运博士分别继承了了秩序神和混乱神的力量,保持着两者的平衡。他精通所有你想得到和想不到的魔法,是全宇宙第十二强的人,有强大的精神控制力、会飞行、能洞察宇宙真理。他也继承了飞鹰家族的转世能力。

在《正义协会V2》第80期(2006年2月)中身体死亡。

四代

四代睡魔本名桑迪·霍金斯(SandyHawkins),全名桑德斯·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初次登场于《冒险漫画》(AdentureComics)第69期,由莫特·瑞森哲(MortWeisinger)和保罗·诺里斯(PaulNorris)联合创造。

桑德森·霍金斯(SandersonHawkins)是个孤儿,不过却是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的好帮手“金沙小子”(SandytheGoldenBoy)。因为他身手矫健,精于搏击,身上常用装备是飞索枪(这简直就是翻版罗宾)。道兹一生中最受打击的事件就是1947年在实验硅枪时把桑德森·霍金斯变成了怪物,道兹再同霍金斯一起研究新发明“硅化枪”时,发生爆炸,为此霍金斯变成了硅基生命体,由于市民强烈的要求杀死霍金斯,道兹不得不把他藏匿于家里的地下室中此时的霍金斯只能被睡气休眠在玻璃屋中度过了50年。1973年,DC大危机之前,道兹找到办法令霍金斯从VelvetCage中苏醒,霍金斯发现自己能变成砂石,操纵土石,还可以控制地震,美国正义协会中绰号开始为Sand

道兹通过梦境嘱咐霍金斯继承自己的衣钵,此时的桑德森·霍金斯也已经能够像其恩师一样能够操纵催眠气体,预言梦乡,他采取了类似恩师的服装,自命为睡魔。霍金斯继承了恩师的能力,能够预言梦境,同样他和恩师一样,身穿大衣,戴着防毒面具。协会期间,他与肯德拉桑德斯(鹰女)相爱,度过了一段浪漫时光。随着鹰侠的复活,嗯,三角恋开始了在"PrincesofDarkness事件中,为了控制地球多个地震,霍金斯被困于地下,而灵魂则被分离与早期时代,这期间,命运博士告诉肯德拉,她是他的精神支柱,霍金斯不能与地球分离,否则会变的四分五裂

四代睡魔霍金斯也能够像其恩师一代睡魔道兹一样使用瓦斯枪喷射催眠气体,预言梦乡,他采取了类似恩师的服装,自命为睡魔。霍金斯继承了恩师的能力,能够预言梦境,同样他和恩师一样,身穿大衣,戴着防毒面具。

地球2

地球2的睡魔是韦斯利·道兹,世界军队的一员,初次登场于《地球2》第5期(2012年12月)。此外还有一支睡魔战队。

梦世界

墨菲斯

梦世界的睡魔墨菲斯(Morpheus)是无尽家族(Endless)的成员之一。梦的人格化,当宇宙中第一个生命做梦时,他诞生了,并且只要有人做梦,他就会一直存在。在不同的生命眼中他的形态会不一样,人类看他就是个人,猫看他就是只猫。在现代人眼中他就是个高大消瘦的黑发歌特男,外型上和thecure的主唱RobertSmith很相似。

丹尼尔·哈尔

丹尼尔·哈尔(DanielHall)初登场与《睡魔v2》#22(一月,1991),是三代睡魔赫克托尔·哈尔的儿子,居住在梦的世界,。Morpheus自杀后,DanielHall继任了“睡魔”,但是他在其他成员眼里是不同的,尽管都是睡魔,但是由于他和Morpheus行事风格的不同,其他成员还是会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他。

基兰·马歇尔

07年小短片的睡魔。

其他异世界

地球-22即天国降临宇宙,这个宇宙共有两个睡魔分别是道兹(在开篇时病逝)和桑德斯。

《JSA:黄金时代》中睡魔为道兹。

能力

初代睡魔韦斯利·道兹

可以让敌人睡去,从而潜入对方的梦境。他预言的梦很神秘,但他可以运用自己的侦探能力解开谜团。他也是一个优秀的化学家和发明家,发明了硅化枪(使别人变成硅基生命体的武器)。在英雄生涯的早期,他积极锻炼、运动,使他具有一个成年男人的运动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力量、耐力逐渐减弱。他的业余爱好是阅读、写诗、哲学和折纸。道兹曾经预言到他死的时候桑德森·霍金斯在他的病床边。

韦斯利·道兹的制服包括一件绿色西装、一顶软呢帽、一个一战时期的防毒面具、一把瓦斯枪和一把绳索枪,他的防毒面具防止他免受自己瓦斯枪的伤害。瓦斯枪是道兹已知唯一一个武器,这种手持武器里藏有装有催眠瓦斯的暗盒,只要按下触发按钮就能释放绿色瓦斯云雾并使道兹附近的人失去知觉。为他设计和改进这把瓦斯枪的是他的大学密友以及知己李·沃尔特·崔维斯(LeeWalterTravis,又名“红色复仇者”CrimsonAvenger,超级英雄),道兹还在鞋中隐藏一些催眠瓦斯,当他的瓦斯枪不能使的时候,他便使用鞋子中的瓦斯作为备用武器。他还特别设计了一把绳索枪,能发射出细长的钢绳。

在他英雄生涯的早期,他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1938年的普利茅斯双门跑车。他升级了这辆汽车的各项性能,用于援助他打击犯罪。

四代睡魔桑迪·霍金斯具有预言梦境、操控二氧化硅的本领,能穿越地球、操纵土石,改变它们的形状的能力。

影视形象

**

动画**《闪点》中出场(未知)

动画《DCSuperHeroGirls》中出场(未知)

动画《超人正义联盟》中出场(四代)

电视剧

1966年系列电视《蝙蝠侠》中出场(未知)

美剧《超人前传》中出场(一代)由CameronMahkent饰演

电视剧《明日传奇》中将登场。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著有《马丁·伊登》《荒野的呼唤》(或译《野性的呼唤》)等50多本书。

杰克·伦敦24岁开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时,曾特意请人朗读小说,其中就有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列宁给予这部小说很高的评价。

[编辑本段]写作风格

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编辑本段]火一样的性格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

[编辑本段]杰克·伦敦的一生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

杰克·伦敦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通过半工半读最终取得巨大成就的作家。他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生活经验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年少时光

穷苦和缺少欢乐的童年使 杰克·伦敦 早早地成熟了。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不满9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因为贫困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他最喜欢的活动是驾驶船只。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别人几乎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来是为了好玩,不久之后却结识了蚝贼,便也跟他们一样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巡警去追捕追捕蚝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参加了狩猎海豹的种种活动。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他驾船很有一套,在船上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行们的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所以他交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有趣的和可怕的故事。这些都成了他的海洋小说的宝贵素材。《海狼》描写的猎海豹船的丰富生活便是一个精彩的例子。 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第一次写作获奖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荣获了第一名,得到奖金二十元(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也许他便是受此鼓励,走上文学之路的。

教训·醒悟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从早期的蒙昧里醒悟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他为了掌握技术什么苦都肯吃。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的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顶去了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里的煤铲。

这次苦役让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一八八四年,他参加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进发。他途中因故脱离了队伍,便偷乘火车在北美大陆流浪,跟车警、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他曾经被捕,发作了三十天苦役,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这次特别形式的旅游给了他丰富的人生体验,尤其是贫困的流浪汉的体验。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

步入共产主义之门

他对读书一直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也在他的小艇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大量阅读。他读过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甚至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他参加工人集会,发表激烈的演说,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并曾经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这样,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淘金之旅

他曾经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却发现那几乎是个幻想。他在一家洗衣作坊工作,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在他的读书梦濒于破灭时,阿拉斯加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一八九七年三月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之旅。

他求得了一点支持,和三个同伴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准备在克朗克过冬。他们在寒冬到来之前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在那儿度过了冬天。

在到育空河流域去的路上,伦敦的巧妙的驾船技术得到一次精彩的表演机会。他们自己砍伐木料,造了两艘船,沿育空河往下游航行。途中他们遇见了一段湍急凶险的河道,许多人都曾试图通过而失败,说那段河是无法穿越的天险,但是杰克·伦敦却说他有把握通过。他果然和两个同伴驾了船在围观者的一片欢呼中安然度过了急流,再回来驾驶第二只船。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进退两难的淘金人的注意,他们陆陆续续来请求杰克他们帮助把船只驶过急流。杰克·伦敦向每只船索要二十五元报酬,他掌舵,和伙伴们一起把一艘又一艘散的木船驶过了险区。他们为此挣了三千元之多。他们原可以再赚五千的,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他们还得在严冬到来之前赶到下游去。

他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读了许多书,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斯宾塞的《首要原理》、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布朗宁的诗。这些我们在《海狼》里见到海狼拉尔森读过,也和范·魏登、布露斯特讨论过。

可惜他们并没有新鲜水果和蔬菜,杰克·伦敦得了坏血病,只好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十九天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从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利亚。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勾勒出了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写了出来,为自己赢得了不休的名声,也让克朗代克的一些人和狗的故事广泛流传,其中便有《野性的呼唤》里巴克那只狗和其他一些人。

从育空河回来以后他大约有了一点钱,便又读了许多书。他读的很辛苦,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读经济学,读历史学和历史著作,读生物学、人类学和哲学,也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的主人公马丁·伊甸身上我们看见了对这段极其艰苦的读书生活的细致刻画。

杰克·伦敦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在找工作的时候,杰克·伦敦写成了《顺流而下》,可是稿子给退回来了。在等待退稿的日子里,他又写了一篇两万神出鬼没的连载小说,不料也给退回来了。尽管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稿费只给了5元钱。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

名声大震

一九零零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在美国作家中,杰克·伦敦可谓是多产的,在前后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出版的作品达五十余部,其中中长篇小说二十一部,短篇小说集二十部,剧作三部,政论、随笔、特写等文集多部,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杰克·伦敦以自己的创作实力在美国文坛赢得了声望。值得一提的是,杰克·伦敦只间接的接受过一些正规的教育,作为一位世界知名的作家,他是通过自学而获得成功的。

记者生涯

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继续写作,但他不是个安分人,他的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新的沸腾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应美国新闻社的委派,他去非洲采访波尔战争,到了伦敦,新闻社中途改变了计划,来电不要他去了。这时他却以美国水手的身份到伦敦贫民窟中住了三个多月,深入那里的生活,作了详细得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回国后出版了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这本书让他在美国社会主义者中名声大振。

一九零四年他接受了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远东采访日俄战争的消息。他来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难各国记者的打算,便起、悄悄一个人去了长崎,想搭上一艘开往朝鲜的船到前线去,却被日本警察当作俄国间谍抓了起来。释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鲜的釜山。汽艇上没有百人的食物,也无法遮风避雨,只能在严寒的露天甲板上睡觉。到了釜山他弄到了一条无篷的船,雇了三个不会说英语的朝鲜人帮忙,靠自己的驾船本领驶进了黄海,沿着海岸行驶,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和风涛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终于到达仁川。这时他已经遍体鳞伤,脚、手指和耳朵都冻坏了,但是他稍事休整之后便又出发。这回他是骑马旅行的,连续几个星期的马背急行军把他带到了平壤,那已经是当时一切战地记者所能够到达的最北点。他在那里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监狱。出狱后他来到距离战线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从那里发出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和许多照片,完成了其他记者没有完成的任务。他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胁,直到引起了美国总统的干预,才得以脱身。在这次完成采访任务的履行里,杰克多次在严寒之中驾驶者无篷船航行,对那样严酷的生活有很切身的体会。《海狼》里有对这样生活的引人入胜的生动描述。

未实现的浪漫计划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誉满全国,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决定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他预计旅行七年,绕地球一周,可他并不是一个好理财家,造船活动几乎成了个笑话。那船原计划花七千元,实际上让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不能能够在等待,仗着自己驾船的本领就出发了,可他勉强把船驾到了夏威夷,便不得不开始修理,修好后有很吃力地开到了澳大利亚。那船已经无法在前进,他便只好把它以三千元的低价卖掉,结束这次虽然浪漫却失败的航行。

但是,他在那次航行里仍然粗昂造了惊人的成绩。他曾经驾驶那艘蹩脚至极的船从夏威夷直航马克萨斯。当时的《太平洋航运指南》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贸易风的影响,那一带海流异常复杂,从来没有人胜利驾船通过,但是杰克·伦敦却驾驶了吗艘勉强修复的船经过九死一生闯了过去。他在途中染上了一身怪病。在《海狼》里我们读到的对于热带海洋和贸易风的很富诗意的描写,其素生活素材大约便是从这里获得的。

杰克·伦敦的信仰—社会主义!

杰克·伦敦成名之后做过几次演讲旅行。在那时的美国,社会主义思想是很犯忌的但是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却总直言不讳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在加州大学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受到强烈反对,却得到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到商人俱乐部大力宣传其社会主义革命,并把一九零五年俄国革命中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员的革命者称作自己的弟兄,引起轩然大波,报纸攻击他,说他把杀人犯当作自己的弟兄。他在耶鲁大学发表题为《革命》的演说时,用经济的解剖刀对资本主义剖析了一个小时,最后宣称:“工人阶级的七百万人说:他们就是要是全体工人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他的报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尽管听众里真正相信他的理论的人寥寥无几。

因为他的社会主义信仰,他曾经被提名做社会党奥克兰市市长候选人,甚至还做过社会党美国总统候选人。

杰克·伦敦之死

杰克·伦敦之死至今是个谜。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中途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死去了。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那时他害着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做他的死因时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是计算药量错误。从他白天的安排来看,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

不过,如若说他时自杀也不是毫无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来越令他烦恼。他和妻子离了婚,却发现新的妻子跟原来的妻子具有同样的毛病,而他钟爱的女儿却爱着母亲,和他疏远。朋友们因为财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别墅“狼舍”突然被火烧掉了,给他带来了大笔债务。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树苗全部死去;他牧场的良种马和猪牛羊也陆续死光了。他心力交瘁,引发了疾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浇愁,越来越沉湎在酒精里,难以自拔。也许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饮下了过量的吗啡,悄然脱离苦海,谁知道!

关于杰克·伦敦之死的思考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在他的豪华牧场里服用过量吗啡自杀。他的死,为作家自杀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实例。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自杀作家的名单:莫泊桑、弗吉尼娅·伍尔夫、海明威、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三岛由纪夫、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茨维塔耶娃、海子、顾城、老舍等。人们在谈论作家自杀现象时,总是企图从作家的痛苦、孤独与绝望中体会出某种哲学蕴含,这种过度阐释有可能将作家自杀这一复杂现象简单的诗化了。

当然,人类毕竟处于向死而生的境地中,生命的有限性使人类无法放弃对死的思考,而作家更加专注于人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理想的追求和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更加强烈,对现实世界更加敏感和苛刻,所以,作家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精神事件、心灵事件。

在他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主人公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淘金者,他在荒原上与一匹病狼遭遇,淘金者最终用强大的生命意志赢得了这场搏斗,放射出生命的光芒。杰克·伦敦没有赋予这位淘金者一个具体的名字,“他”是一个脆弱而又坚韧的抗争者。杰克·伦敦描述这段生命奇迹的意图并不在于塑造一个“强人”,而是着力表现人在绝境中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在小说开篇,杰克·伦敦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我一定要达到目的。一切都有希望。我要成功。我就靠一种力量的感觉提起了勇气,抛下嘈杂的地狱,走上甲板去,甲板上的雾气在夜色中像鬼影般飘过,空气很是甜美,纯洁,宁静。”这是杰克·伦敦在《海浪》中写下的一段话。在杰克·伦敦看来,生活的目的是在粉碎障碍、战胜挫折中实现的。

杰克·伦敦这样写道:“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让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杰克·伦敦用作品和自己的人生经历揭示了这样一重悲剧,即一个人在困境的时候,可以靠梦想坚持下去,而一旦走出困顿获得成功,生命的意义便成为一个问题。苦难可以使人的内心很强大,而成功却能够毁灭一切。

成名之后的杰克·伦敦陷入了金钱的泥沼,写作粗制滥造,批量复制了一些低劣之作。他的生活也充满了堕落气息,在购置游船、建造豪华别墅中,打发着内心的无聊。而这无聊增长到极限,死亡便成了唯一的选择。杰克·伦敦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他40岁的生命。这一结局,不仅仅是生命的终结,也是对空虚生活的一种否定,更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永远被悬置的发问。杰克·伦敦用死亡的方式背叛了他的成功。他可以忍受痛苦和磨难,却不能面对快乐和舒适。

怎样走完自己的一生,这真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编辑本段]杰克·伦敦的学习方法

凡是到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家中的人都觉得很奇怪:窗帘上、衣架上、柜厨上、床头上、镜子上、墙上……到处贴满了形形色色的小纸条,初到他的房间里的人还以为那是什么特殊的装饰品呢。实际上,这些小纸条并不是空白的。上边写满了各种各样他搜集来的材料:有美妙的词汇,有生动的比喻,有五花八门的资料。杰克·伦敦没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为了掌握文化知识,实践写作,他争分夺秒地勤奋学习。他把生字写在一张一张的纸片上,插在梳妆台的镜缝里,以便在早晨修脸和穿衣时背诵;他把一串串的字用扣针悬在晒衣绳上,以便他向上看或者走过房间时可以看见这些新字;他每个衣袋中都装有写着一行行字的纸片,当他到图书馆或出外访问的途中便加以朗读,甚至在吃饭或睡觉时,也默诵着它们。他随身带着笔记本,记下了劳动时的所见所闻:景物的描绘、人物的速写、精采的语言、谈话的片断、动人的故事……他还对他所读到的一切都作了卡片索引。日积月累,他不仅学到了文化,而且积累了大量的词汇,建立了储存写作素材的“参考阅览室”,这些

材料直到他逝世时都没有用完。

[编辑本段]关于杰克·伦敦的名言

1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2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

3丢给狗一块骨头算不上慈善。和狗同样饥饿,又能和狗分享一块骨头,才是慈善。

4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

5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

6凡是使生命扩大而又使心灵健全的一切便是善良的;凡是使生命缩减而又加以危害和压榨的一切便是坏的。

失去最爱的人之后就把他放在心底了,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自己的爱人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痛苦的活着。

毫无疑问,失去爱人的悲痛是人类所能经历的最痛苦的事情。不管你是因为死亡而失去了对生命的爱,还是因为一段关系的结束,所受的痛苦都会让你心碎。

人们面对失去的方式不同,有些人可能会遭受心碎痛苦太大而难以承受。但失去爱人也可能是一个积极的学习和启迪的过程。虽然你永远无法做好准备,但这样的悲剧也许会给你带来启发或启迪。

你可能听过很多次人们在说时光短暂,但这也意味着你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地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相反,你必须每天都行动起来,建设一个积极、高效的生活。

当你被工作、家务和责任耗尽棱角,你很容易忘记你所做的事情的意义。所以,你放弃了那些能丰富你生活的追求。你把梦想和目标放在一边,因为你认为现在你必须履行你的义务。

然而,这种心态会导致人们停留在他们讨厌的工作或他们怨恨的人际关系中。当你一直做着你并不真正关心的事情时,你只会失去充实自己生活的机会。

失去所爱的人的痛苦也许会觉得它永远不会结束。有时候,你想让世界停下来,或者让时间倒流,因为如果没有你的另一半,你似乎就无法继续生活下去。

但你会慢慢意识到,生活还在继续,即使你仍然沉浸在悲痛之中,地球仍在继续转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以不同的方式走在恢复的道路上。最终,你会重新开始你正常的生活。把悲伤留给回忆,你会看到希望逐渐恢复。

1、这个杀手不太冷

豆瓣评分:94 (1735689人评价)

大叔萝莉的爱情故事。

萝莉有个御姐心,大叔有个正太身。

邪恶又天真,残酷又温柔,多完美。

“你最好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你都将会后悔你没有让我知道:我爱你,Leon。”

2、泰坦尼克号

豆瓣评分:94 (1494912人评价)

这部当年的大片感动了无数人,就是因为杰克和罗丝的爱情浪漫热烈而美好,至死不渝,犹记得沉船以后两个人漂浮在海上,杰克鼓励罗丝要活下去,他说不后悔打赌赢来了这张船票……

泪流满面的人不在少数吧,看着杰克的面孔沉入海中,观众和罗丝一起经历了生离死别……爱情总是这样令人感动。

3、怦然心动

豆瓣评分:91 (1273902人评价)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

如果你爱她,就和她一起种上一棵树吧。

佩服小女孩的勇敢也庆幸小男孩的醒悟 每个小女生估计都想拥有这么一份青梅竹马的爱情吧。

4、剪刀手爱德华

豆瓣评分:87 (806649人评价)

如果我用双手拥抱你就无法用刀保护你。

这就是现实,冷酷又无情,总是无法合你心意,但又能怎么样呢,我们能做的只有坚强的活下去。

抱不到最爱的人是很寂寞的,如果你的那个ta正在你的身边,给ta一个拥抱吧。

5、天使爱美丽

豆瓣评分:87 (770736人评价)

浓重的法国情调,浪漫到了骨子里。很典型的法国**!喜欢的人为它如痴如醉,不喜欢的人看的昏昏欲睡,两种极端。我只能说非常好,非常适合一遍一遍地欣赏。艾米丽是天使,拥抱世人,容纳那些世界不美好。

6、罗马假日

豆瓣评分:90 (704161人评价)

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浪漫的爱情**,虽然是黑白的,却让人的内心充满美妙的色彩。赫本美的像天使,派克帅的不象话。演员们表演细腻投入,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全片没有一句“我爱你”,却教人感受到爱的力量。

7、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豆瓣评分:89 (696975人评价)

"她有什么罪过?她唯一的罪过就是太美丽。"

有一种丑,是卸下人性的伪装。美丽本无罪,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力,难道天生比别人美,就是一种罪过吗?

8、美丽心灵

豆瓣评分:90 (542766人评价)

本片是关于20世纪伟大数学家小约翰•福布斯-纳什的人物传记片。

“我的追求带我穿越了物理、形而上学、幻觉,又带了回来”,顶尖科学家的世界已经足够神奇,何况他还有着伟大的爱情。

这部**不仅是纳什的精彩传记,更是对爱情的崇高礼赞——爱是无限,爱是信仰,爱是一切逻辑和原由。

9、傲慢与偏见

豆瓣评分:86 (546570人评价)

油画般的**。英伦田园的风景美丽如画,绅士淑女的爱情曲折如诗,导演对镜头,光线,画面的掌控太让人赞叹了。

10、真爱至上

豆瓣评分:86 (523656人评价)

“这是我一天当中最喜欢的时光,载着你;这是我一天中最痛苦的时候,离开你…”

这是一出由10个爱情故事串成的喜剧杂烩。

里面充满了各种爱,各种快乐,各种感动,温暖你我的心。适合圣诞节聚会的时候看。

1,杰克本来就是同性恋,恩尼斯不一定,有可能只是正好喜欢的杰克是个男人。至于谁先喜欢谁,是暗中互生情愫。

2,两人在断背山上相处的时光里诸多细节暗示对彼此产生好感,十分隐晦。

3,杰克表示随时可以抛下一切包括离婚,只要恩尼斯愿意和他走。杰克甚至已经向父母出了柜并计划好了两人的未来,就等着把恩尼斯带回家盖牧场。至于恩尼斯的离婚,是迫不得已其实恩尼斯并不主动希望离婚。原因1恩尼斯妻子阿尔玛看见了丈夫和男人相爱2贫穷3恩尼斯不爱妻子4阿尔玛找到了合适的对象。

李安导演的《断背山》里所描写的杰克和恩尼斯的爱情,总让我想起亚当·兰伯特那首Outlaws of love ,歌词里唱到“我们走遍天涯,寻找希望的太阳,可无论去往何方,都没有可供我们白头之所,我们只能永远在奔逃。”这也是**里所要表达出来的杰克与恩尼斯的命运。

这部**之所以优秀,首先是因为它聚焦的是人心深处最真挚的感情其次也是**史上第一部讲述同性之恋的主流**,它身上承载着许多曾经“见不得光”的人的感情和不平。其次也得益于原著小说的优秀和导演高超的场面调度功力,他们用了大片的阴凉背景来和两人内心烈火一般的热情相对比,用最平淡的叙事和刻骨的相思做对比,让故事里的爱情显得格外惨烈与悲伤,由不得人不动容。

一部优秀的**必然是聚焦于人心深处最真挚的情感

这个世界上最能打动观众的,最能让观众共鸣的,始终是我们心底最真挚的感情。在**中,杰克和恩尼斯长达二十年的爱情轻易就让我们为之落泪。感谢李安导演,在描写这样一段不为世俗接受的感情的时候,并没有运用任何奇观化的手法,而是切切实实从人心最基本的爱出发的,这也让这部**的受众不再局限于LGBT团体,而延展到全体有情有爱的人类。让人在观影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放下了偏见,敞开了心怀。

导演对**语言的精确运用

**说到底更倾向于导演的表达,正是李安导演对这个故事的熟稔和洞察,以及在**调度上的精湛功力,才可以让这个故事呈现出如此别样的凄美动人。

1)阴凉的外部环境背景和烈火般的内心情感的对比

故事发生的主体断背山,是冬天的牧场,冷白的羊群,绵延无边的绿色,都给人一种退缩,遥远和压抑的阴凉感,而故事发生的季节也是冬天,是一个并没有什么温度的季节,在山上寒冷的北风里,唯一温暖的就是他们对彼此的热情了,可这一点温暖,在那样广袤无边的寒冷里,又显得那么不堪一击。

2)**整体的平淡叙事和恋人间的刻骨相思又是一层对比

《断背山》里并没有什么特别激烈的冲突,更准确的说,是李安导演刻意回避了那些激烈的场面,用了一种平淡如水的叙事风格,来讲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哪怕是杰克的死,也没有正面的描写,可正是这种回避激烈冲突的做法,反而更让人觉得一切的风平浪静背后的惊心动魄。看完**以后,很长时间内,我都无法忘记恩尼斯在杰克死后发现的那件二十年前的衬衣还被杰克细心保存着,没有嚎啕痛哭,也没有其他歇斯底里的表达,可那件被恩尼斯珍藏的杰克的外衣又恰如其分地告诉我们,他们之间无需言明的一往情深。

在那个年代,他们的故事为世不容,他们的感情冒犯人伦,导演极为聪明地运用了平淡叙事和阴凉的背景,把整个大环境让人窒息般的压迫巧妙带给了观众,让我们在戏外也可以感受到那种沉重的压力,沉重到有多少相思都不能大声言说。以真情打动人心,再以精湛的导演艺术和契合人物的选角来讲述故事以征服观众挑剔的眼光,是李安的高明,也是这部**的高明。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angman/47185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6-30
下一篇2023-06-3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