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礼,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国古代婚嫁礼仪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国古代婚嫁礼仪
一、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及红包。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 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
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 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 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洗澡
洗澡一般并不意味着庆贺什么,但是中国的婚前洗澡却绝不仅是你平常所认为的20分钟泡在浴盆里。水里溶入了文旦(柚子)的气味,或者花草如竹子、松木或艾属植物的芳香,新娘洗完澡,也就洗走了身上的"邪气",而且还意味着幸运、长寿以及繁荣,除了这些精神上的作用,花草的味道还有助于让皮肤光滑、鲜嫩,许多女人都希望的效果。
古代婚礼礼仪是指男子过了冠礼或是女子过了笄礼后,两个人经过媒人介绍,双方父母认定后,来举办婚礼所用到的约束。婚礼礼仪要求繁多,需要按照流程走下去。中国的婚礼礼仪分为三个部分,分别都是:礼,就是指订婚礼仪;正婚礼,指的是结婚时候的礼仪,通俗来讲就是年轻男子和年轻女子相结合的礼仪;婚后礼,指的是成为妻子或是成为妇女、成为女婿所要用到的礼仪。
中华民族是礼仪大邦,生活在这里的人民,质朴善良,懂得谦卑为怀、尊老爱幼。三书是古代婚礼礼仪的一种,它具体的是指在相互下聘礼的过程中,需要的文书,分别是:“聘书”,指的是订亲时候所用到的文书,在订婚期间进行交换;“礼书”,指的是结婚所使用到的礼物,将各自的种类及数量列清楚,过大礼的时候,进行交换;“迎书”,指的是将新娘迎娶到家时候,所要用到的文书。
六礼,也是古代婚礼礼仪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它的意思是说,从求婚到说媒,再到迎娶新娘,完成婚礼中的手续。
分别是“纳采”,指的是男方聘请的媒婆将婚事说成后,男方的家人会准备礼品,前往女方家求婚;“问名”,指的是即将结婚的青年男女八字相合,这个的判定,一般男方会拜托媒婆问清女方的出生时间及姓名,准备合婚的事情;“纳吉”,指的是男方的家人占扑算卦,得到吉祥的兆言,准备礼物去通知女方家庭,结婚的事情可以开始商量了;“纳征”,别名过大礼,男方家庭会选择吉祥的日子,到女方的家里,举办订婚的大礼;“请期”,选择吉祥的日子,完成结婚的大事,一般讲究双月双日,不喜欢选择三、六、十一月,因为“三”谐音“散”,不选择六,是因为不想让刚结婚的新人只能有半辈子的姻缘,十一月隐含的意思是不尽;“亲迎”,是结婚的那天,男方亲自带着迎书,去女方家里迎接新娘。
古代婚礼礼仪规定的礼数较多,可以看出其中的规矩,都有各自的要求。其中,“三书”、“六礼”,是古时候结婚中必须要有的两项。当时的人们,也比较看重这两个礼数。这个代表女孩将要嫁的家庭,是否能够真正的尊重女孩。
古代的“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是古时候嫁娶的礼仪,起源于周代。至今民间婚嫁习俗中还在延用,不过没有那么严格按照。
西周时,周公确立了结婚的条件,即六礼。奴隶社会开始了六种仪式。封建社会的婚姻程序虽然经历了时代的变迁,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唐、明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这种婚姻程序是包办婚姻、强迫婚姻和商业婚姻的结合,充满了强烈的迷信。
这六个仪式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实际上是结婚的六个程序;新娘家邀请媒人向新娘家求婚,新娘家同意讨论结婚,新郎家准备求婚的六个仪式。问名字意味着男人的家庭要求媒人问女人的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男子将女方的八字,名字拿回来,在祠堂里占卜。利维,也被称为金钱,意思是男人的家庭给新娘的家庭一份嫁妆。
在邀请期间,男子的家庭选择结婚日期,并通知妇女的家庭准备仪式以征得她的同意。新娘在结婚前一两天送去嫁妆,铺床,第二天新郎去新娘家娶她。
在每个过程中,这个人都要送一只大雁。因为雁是一种候鸟,所以它很准时,值得信赖。。原来,大臣们送羔羊,大夫送大雁,学者送野鸡。后来,它们都被统一成大雁。在其他程序中发送大雁只是象征性的。
六礼的婚姻程序非常复杂,普通人没有时间或财力来承受。因此,只有官员和贵族严格遵守它。但是,民俗也以此为参照,合并了一些程序,比如第一和第二可以一次完成,第三和第四可以合并。到目前为止,民间婚俗也能看到西周六礼的影响。
旧时,绍兴有指腹为婚习俗。清末民初,此俗虽基本绝迹,但将儿女自幼许字者为数不少。男女婚事大多由父母包办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男女青年取得婚姻自主权,但事先多征求父母意见。
婚姻,一般经历做媒、订婚和结婚等阶段。
做媒
旧时,绍兴有以说合婚姻为业之中介人,多为中老年妇女,俗称媒婆,亦有尊称大媒太太者间有男性媒人,俗称媒公、大媒先生。媒人平时十分留意小官人(未婚男子)、大姑娘(未婚女子),遇有年龄、财产等条件相当者,即于男妇双方游说。上虞等地俗为:媒人至男家先行试探:“我来向XX老爷令郎年XX岁大吉”字样。若小官人之叔伯较其父有声名,则改令郎为令侄。即男家以最具身份者出面托媒。开媒条之时,须择逢双之黄道吉日,且日支须与小官人生日相合。媒条字数须成双配对,书写不得错漏。
男媒取得媒条后,约女媒同去女家。如女家愿开媒条至男家,则为女家允婚之非正式表示。女家所开媒条格式与男家同,仅将令郎改作令嫒。媒人见女家开出媒条,即取出随身所带书有“茶仪”字样、内装钱币之红封筒送给妇家,俗称收茶钱。
订婚
男女双方经媒人撮合,略有头绪后,即须“合肖”。旧时以为生肖不合则不能相配,如龙与虎、蛇与鼠均会发生争斗,鸡与犬、羊与鼠均索不相和,虎羊相配会“羊落虎口”,羊鼠相配会“羊鼠俱休”等等,因而忌通婚。男女年龄相距及属相亦有忌讳。男女年龄相差六岁称“大六冲”,相差三岁称“小六冲”。“小六冲”尚可,“大六冲”则忌婚配。绍兴有谚云:“男子属羊闹堂堂,女子属羊守空房”,以为男子属革命佳。女子属羊运舛,以致男子多不娶属羊女子为妻,属羊女子或嫁命“硬”男子,或屈为“填房”。此俗表明旧式婚姻不仅须门当户对,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须获得迷信认可。
昔日,绍俗同族不许通婚,同性亦不能联姻。金、刘两姓虽不同姓,但据称金姓来自刘姓,故金、刘两姓亦不得通婚。新昌袁、吕两姓为世仇,通婚视为有违祖训。
男女双方如合肖,且均愿意结亲,即须互相送帖。订婚吉日由女方拣送,婚日则由男方择定,女方拣定吉日后,男家出“求帖”,连同“拜贴”送至女家;女家则出“允帖”,连同“拜帖”于当日带交男家。拜帖书有“全福”或“正肃”字样,落款为“忝姻年家眷愚弟××庄敬顿首诚拜”。求帖余书“全福”或“正肃”字样外,另附“敬求台允”四字大红签条一纸。允帖与求帖相同,但签条上改写“敬遵台命”。
男家送帖时,须随送荔枝、桂圆、核桃、红枣、莲子、松子、百子糕、榛子、桐子、青豆等“十全果”。女家循例收受大部礼物。女家出“允帖”后择日,男家“发盘”(即送彩礼),过礼订婚姻。
男家发盘有“头盘”、“二盘”、“三盘”之分。头盘彩礼,为姑娘身价钱,含有偿付女家养育费之意。一般按女子年龄计价:清道光前,“越风,贫女许字,婿家聘以钱,按女齿每岁贰仟文”计;清同治后,“女稀,钱增数倍”;民国8年(1919)前后,绍兴“女子每岁须洋钱六元,至少四元”;1949年,“订婚付的聘金,在乡下有以一石米或石半米合女人一岁”。范寅《越谚》“发盘”条云:“结婚姻行聘盛,备钱银、绸缎、喜花、红贴、钗镯、粘果、结果、响果、鸡鹅、鱼肉、船亭、果亭、茶架、花雕酒、拜柬而往”。女家收下彩礼,回赠龙糕、凤饼、袍褂料子、文房四宝、锡酒壶等物。礼品中,男家必备花雕酒,女家必备茶叶,故有“男酒女茶”之说。此礼仪,即“三茶六礼”。新昌、嵊县等山区农家贫女订婚,男方一般准备一篮外货、两#壶老酒及少量聘金,由媒人送至女家即可。
男家发送头盘彩礼后,即向女家“请庚”,请问女方生日时辰,再将男女双方生辰送至择日店,请星相家排“八字”,拣定“安床”及“合卺”吉日。请庚时,男家备两份红全贴及一对提盒送至女家。红全贴亦称拜贴或求贴,只是求贴书有“敬求淑造”字样。提盒内盛湘莲、白糖等“茶料”。女家循例璧还茶料,将拜贴与允贴送至男家。
此后,男家发送二盘彩礼至女家,用于置办嫁妆。礼仪与发送头盘时大致相同。所送帖为红绿帖,分别书安床与合卺日辰,格式通常为“谨詹×月×日×时安床(或合卺)大吉”。同时,男家须送成双“缎头”(绸布料子)、“衣折”(成衣)等彩礼。
少数男家头盘、二盘同时发送,俗称“随盘进”。
结婚前夕,男家须送三盘彩礼,用于女家置办喜酒。女家如高堂健在,男家须致送孝敬钱及礼品。花矫临门迎娶时,男家还须送“开门钱”、“上轿钱”等。贫素之家有以下几种节省聘金办法:
以劳动力代聘金。经媒人从中周旋说妥,并立下条规:男方须至女家无偿劳动若干年,期满男家不必筹办彩礼,只须张罗—笔结婚时所需费用即可完婚。
调亲,即换婚。双方各将女儿许配对方为媳,藉此省却彩礼及节约婚礼费用。
老亲结亲。 旧时,此俗普通流行,多为姑表、姨表、舅表亲联姻。除为增强戚谊,亦可少花彩礼,但近亲结婚,常祸延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收革婚姻制度。男女青年虽多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但大都仍赖介绍撮合。80年代,共青团、工会、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团体机构组织婚姻介绍所,为男女青年乐当“红娘”。恋爱成熟,即至当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旧时婚姻陋习基本不存,但婚时大办酒席之风甚炽,靡费之习未止。
结婚
旧时,新人眠床之棕棚暂用木棒搁架。婚礼前,男家须择吉“安床”, 即于吉日拿去木棒,使棕棚落榫。绍俗,新人眠床不可空,自安床之日起至结婚之日,新郎或陪郎均须睡新人眠床。陪郎须为童男或夫妻双全之族中男姓。
女子出嫁前,女家即发送嫁妆至男家。嫁妆中梳头桌等称方件,脚盆等称圆件,并须有火熜等铜器,饭锡锅等锡器,彩瓶等瓷器及首饰、衣箱等。除首饰等少数嫁妆于婚日随花轿送至男家外,大部分嫁妆均由执喜役者(俗称“行郎”)用“眠桥”或船先送至男家。行郎多为男女双方亲友、佣工、人数视嫁妆多少而定,但务必成双。
婚前,新人须举行淴浴仪式。仪式由两位夫妻双全、多子多女之夫妇主持。一人手拿砻筛。上放红色喜果、鸭蛋,下接大脚盆,另一人以热水自砻筛淋入脚盆,再以毛巾浸盆内热水,绞干后让新人揩试,如此重复三次,仪式即算完成。
同时,男方须剃头。先点烛,供茶食。理发匠进门须恭喜道贺,口念“七子保团圆”或“十全如意”等吉祥语,并拔下7根或10根长发,挽成花结,准备送至女家。女方则须“开脸”,雇用老嫚用纱棉线绞除脸上汗毛。开脸时,亦须拔下7根或10根长发,与未婚夫之长发混合搓线。扎于发髻,称“发线”,为结发夫妻象征,系妇女最为珍贵之信物。
婚前一日,男女双方均须祀神(俗称祝喜福)、祭祖(俗称请大人羹饭)。祀神礼仪与祝福相似,但唯新人及主婚人朝拜。祭祖礼仪与平时相同。但最后跪拜者应为新人。
绍俗女子出嫁,必用彩舆。不坐花轿者多为妾或再醮之妇。花娇顶有“五岳朝天”的锡制饰物,遍置灯彩,嵌空玲珑。花轿多向轿店租用,每逢嫁娶之日,必先期赁定。
男家在发轿迎娶前,须请两位夫妇齐眉、儿孙绕膝之长者作“福星”、“禄星”,至花轿内借烛光以镜映照—遍,再以满燃檀香之熨斗熏轿,俗称“搜轿”,意在驱逐轿内妖魔鬼怪。
男家发轿时,新郎身穿吉服至门口向花轿作三大揖,以示恭送,称“送轿”。迎亲仪仗队伍,轿前为对锣、铳手、吹鼓手、后有行郎手执各种灯伞、红绳束腰之木柴(俗称膛柴)等,并有乐队随行。女家收受膛柴后,换上红绳束腰之木炭送还男家,即所谓“柴新郎炭新娘”,取人财两旺之意。绍兴城内有以“五福”、“大庆”、“宝#、“长安”、“万安”、“福禄”等吉语命名之桥,花轿自男家抬出,须绕道至少抬过其中两座桥,方至女家、以博吉利。俗以花轿与花轿不得迎头相遇,故迎亲队伍前面、手持肩头灯之两行郎,不仅带路,且负有设法回避其他花轿之责。花轿不得途中停顿,且前进时必奏乐,转弯时必鸣锣,过桥时必放铳,为驱邪亦为显示隆重。俗称结婚为“小登科”,即使官员亦须让道。
花轿临门,女家有“哭轿”之俗。除惜别外,尚有为免新娘所产子女致哑之意。
男方迎亲队伍临门前,女家须请两位“顺流”妇女将新娘衣装入箱,称“叠箱”。送嫁老嫚为新娘梳太婆头、穿耳嵌等,此举均须伴以吉语。新娘兄弟则须为新娘准备行装称“打铺陈”。
女家于新娘上轿前亦须搜轿,仪式与男家相同,惟“福、禄”两星改由女性充任。新娘上轿时,不能随带剪刀之类快口,以免冲犯“轿#”,招惹不测之祸。
女家发轿前,男家行郎不时狂敲大锣,催促新娘上轿。新娘上轿前循俗进上轿饭,叩别祖宗,辞别父母亲友,扎“兜脚绸”,穿红罗大袖、全红太婆衣,戴花冠,盖袱,由兄弟抱入花轿并挽轿杠送出大门。花轿须连绕三个圆圈(俗称望娘弯)。此时,其母须坐于房内马桶上按“哭嫁调”即兴吟唱,多为劝诫、祝颂之辞。绕罢望娘弯,兄弟将轿杠前推,以示送行。新娘穿新鞋与扎“兜脚绸”后,即不能接触地面,以免带走娘家财运。新昌嵊县一带,哭嫁之俗为新娘之母边哭边上楼梯。新昌,新娘上轿前有腰插铜镜避邪之俗。诸暨,姑娘出嫁,须随嫁两箱上锁素衣。嵊县山区,新娘则穿素服上轿,至夫家方易吉服举行婚礼。
花轿循原路抬至男家,新娘兄弟及轿子应接踵而至。男家铺床,按规矩叠放“铺陈”,送嫁老#献妆:向男家点交新娘首饰等物。亲送新娘之兄弟通常为4位,亦可以侄辈凑数。男家出门恭候,并须放铳与奏乐欢
婚礼在鼓乐声中举行。男家所雇老#代婆母向轿内新娘献三道茶。此时“礼生”(司仪俗称)呼:“行亲迎礼!”“奏乐!”“请新贵人登堂!”,4位手执“裤脚灯”、“子孙灯”行郎步入内室请新郎。新郎身穿“开气袍”,腰束“扣带”,脚登粉靴自右边步入厅堂。面南、向北各作3个大揖,于礼生赞“请新贵人回玉”后从左边步入内室。
接着,拜堂成亲。礼生依次高赞“行合卺礼!”“奏乐!”“请新贵人登堂!”“请新玉人降彩舆!”(各请3次)新郎、新娘各由两位“顺流”太太按到厅堂“福禄寿”星像前恭立。鞭炮声中,新郎、新娘先向外拜天地,再朝内拜“三星”,最后行交拜礼。婚礼主持人为礼生,副礼生读祝词(花烛诗)。平民亦有请厨师权充礼生者。
此后,新郎、新娘又面向“三星”恭立,举行“晋福杖”礼仪。其时,请长者扮“南极仙翁”,由行郎迎至厅堂,以束红绳之甘蔗所充“福杖”,向新娘头上轻打5次,每次均配以如“—闭和气”、“五子登科”之类祝同。其后,由行即送出厅堂。
待礼生呼“请新贵人、新玉人喜绾同心”、“鸣锣升炮送入洞房”时,鼓乐声、鞭炮声大作,即行“牵红”。新人至新房途中,须铺放米袋、酒盅,新人行过其上,从人即须将米袋、酒盅拿起越过新人头顶,又铺放于前面地上让其走道,如此重复,直至洞房。此举名曰:传宗接代(“宗”与“盅”、“代”与“袋”均谐音)。
进入洞房,“扶郎”、“舅爷”须帮新郎、新娘抢坐新床。俗谓占坐位置多者,日后在家权力亦人。此外,新郎须设法将衣襟覆盖于新娘衣襟之上,以示权力大于妻。坐定后,两位“顺流”太太给新郎、新娘各喂7颗小汤团,俗称“喂子孙汤闭”,“七子保团圆”。新昌、嵊县、诸暨一带,则让新人食糖拌饭、团圆果。此后,“顺流”太太各给新郎、新娘呷一口醇酒,交换后又各呷一口,两小盏混合后再一分为二让新郎、新娘呷完,是称“交心酒’(亦名“交杯酒”)。饮毕,新郎以一对同样长短、红绳束腰之甘蔗将新娘盖头袱及花冠挑起并抛至床顶。“送嫁老嫚”迅即放下帐门,以防“热脸冲热脸”。此时,撤出喜果,贺客竞相拾取。
婚日,男女双方均大办喜酒,宴请宾客。男方发轿迎娶前,办“发轿酒”、“暖房酒”。婚礼日俗称“好日”,须办“正酒”。中午,女天地方办“女酒”,邀女方亲友参加喜筵。晚上,男方设筵,丈人(即岳父)、舅爷循例坐首位,新郎、新娘均须向尊、宾客一一敬酒。新昌有“满筵”之习,即男家在厅堂临时搭台为新娘设专座。送上第二道菜肴后,新娘开始“脱通换通”,即脱去一件外衣,另外换穿一件。至第九道莱肴上桌,新郎、新娘在伴郎、喜娘陪同下、从东首第一桌至西边末一桌,依次一一敬洒,此后方可进房。宴后,按俗闹新房。
绍兴各地婚礼一般于冬季夜间(多为寅卯时)举行、循序履行繁缛礼仪,往往至半夜,故有“舅爷怕日光”之说。是日,女方兄弟均不在男家留宿。
翌日清晨,老嫚登门“送子”。即将一红衣绿裤木质“小人”送入洞房,置于床上,焚香烛奏乐祝祷,谓之送子。
是日早饭为新人首次会食,俗称头聚饭。新娘须坐上首,新郎则屈居下席。
头聚饭后,新婚夫妇循俗至附近寺庙、当坊上谷祠(土地庙)和宗祠拜谒,祈求神灵先祖保佑。回家后至厅堂“拜三朝”,即祭祖、跪拜长辈及受晚辈拜见。
婚后第三天,新人至女家“回门”,拜见尊长,俗称“过三朝”。礼仪与男家拜三朝同。新人务必当天返回夫家,绝不能在母家过夜。入夜,新娘须向各尊长请晚安,而且须到婆母房间“坐夜”。婆婆启齿放行,新娘方能回房歇息。
至“正三朝”,新娘又须与夫家及房族尊幼行见面礼。此时,方可开口按称谓呼叫家人(俗称开金口)并操持家务。至厨房应先添柴烧火,取其火红、兴旺之意;裁剪缝制应先做裤、袜,取“裤”“富”,“袜”“发”谐音求吉利,俗有“若要富,先做裤;若要发,先做袜”之说。
绍兴婚姻观念与习俗亦有变化。民国时期,城区开明士绅曾倡导简化礼仪,文明结婚,但城区平民及农村依然如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俗趋向文明、简约。结婚时间多在五一劳动节、国庆、元旦或春节,并出现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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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 婚
解放前,婚姻论门第,讲究“户当门对”。男女双方不见面,媒妁撮合,双方父母同意即可永订终身。一般男方托媒人(俗称“介绍人”或“大人”)访寻合适的女子,问其生辰八字,若与男方合婚,提单瓶酒去女家说亲。女家若同意,将酒瓶打开喝酒,如果不同意,不开瓶口,将酒瓶退回,从此不提。
一旦同意联姻,就选吉日订婚。订婚时媒人领求婚者,带上成双的衣服或布料及点心、连瓶酒(两瓶相联的一种瓶)去女方家。女方家请来至亲盛情招待,喝完连瓶酒就算订婚。男方回去时,女方家在空酒瓶中盛满粮食让带回去。解放后,逐步由介绍人“引线搭桥”,男女双方见面,互相了解,情投意合后,约定日期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俗称“提提盒”或“下订礼”。
二、下 彩
订婚后,男方逢年过节和平素都可去女方家拜访老人及未婚妻。每去一次,必带一份薄礼。在结婚前一年或前几个月要下彩礼,俗叫“下酒”。男方备好衣物、礼钱、酒肉等,请介绍人同去女方家,女方家设席款待,其仪式同订婚,但规模略盛而已。彩礼钱根据双方家境而定。解放前,俗有“养女度荒年”之说。解放后旧习继续,彩礼钱,1956年前一般在80元至240元之间;1978年前,在400元至1000元之间;1979年后,上升到1600元至4000元之间。城市略高于农村,水川地区略高于山区。
三、结 婚
结婚时,男女两家根据双方生辰八字择选吉日良辰举行婚礼。男方结婚俗叫“娶媳妇”;女方出嫁称“嫁丫头”,出嫁日称“催妆”。女方家亲友恭喜俗称“添箱”,多送首饰、衣物、器皿、钱等。女方家设宴招待比较简单,择选至亲若干人随姑娘去男方家作客,称“西客爷”。给姑娘陪嫁妆据家境而异。一般是一对箱子、毡被、衣服及鞋袜、梳妆用具等。80年代开始,陪彩电、洗衣机、缝纫机、组合柜等家具。不可缺的要陪一对碗,叫“衣饭碗”。意为去婆家后衣禄不断。女方还要给公婆、至亲长辈及兄嫂要带件见面礼物,多为枕头顶、鞋袜之类的东西,在婚礼上认亲见面时赠送,俗叫“抬礼”。
男方家结婚之日备轿车两辆,按所择吉时迎娶新媳妇。到女家要带上“报恩索’’ (也称离娘索),即给女方父母送的衣物布料。还带上花馍馍、肉方子(四根猪肋条肉)及酒等。今民乐、大有、连城、通远等乡镇(原连城鲁土司辖地)在娶亲时,女方家要求男方要带一只母山羊(俗称讨吃羔)羔领献给家神。传说,原鲁土司辖民的家神叫“旮旯神”。姑娘出嫁如果不献“讨吃羔”,旮旯神就不喜欢,婚事就不吉利。娶亲去的人数要单,其中要有一妇女,叫“娶亲奶奶”。此人要选合属相的,父母、丈夫、儿女都齐全的,俗称“全和人”。娶亲轿车忌用骡子。姑娘离开娘家时要哭,否则,要被人耻笑的。出娘家门前,手拿一把筷子,转身抛在地上,表示不带娘家的财。女方家的人要偷藏轿车上的挽具等东西,临走时让新女婿出钱赎回。
新娘上下轿车要有合属相的亲人抱上抱下,俗称“抱轿”。娶进门时放炮、打锣,用和着食盐、五谷杂粮的色纸花打身,以示驱邪。这时不合属相的人要暂时躲避。新房炕上有合属相的未婚男子守床,俗叫“压床”。新房窗户用软红纸糊,新娘进房时要戳破窗纸。炕头、被中藏放核桃、红枣,象征团圆、早生贵子之意。举行婚礼时,男左女右,行三叩首礼,拜天地、祖先、父母。然后新夫妇互拜,再给来宾拜。这时,主持人说一些生财得福、尊老爱幼、早生贵子的古语喜话。尔后,新夫妇给父母及至亲长辈敬酒,磕头馈赠礼品,这叫“抬礼认亲”。有的女方陪嫁的东西这时让小姑开箱,展示于众,叫“摆针黹”。在摆“针黹”时,有些地方,还请一位能说会道的宾客,向亲朋好友们致词赞美新娘的针线手艺如何高超;同时也谦辞述说姑娘如何年幼无知、家教不严,手拙嘴笨,尚请婆家公婆多加谅解之类的话。女方给新女婿做一身衣服或鞋袜、腰带,在婚礼上由新娘的弟妹或侄辈呈上让新郎试穿。这时,新郎的同辈人用腰将新郎束住紧勒,让他掏钱给呈盘的人,这叫“掏腰包”。
婚礼毕,众人把门,新夫妇抢先入洞房,认为谁先进洞房,将来谁就是当家的。晚上闹新房,俗称“闹床”。有“三天的新媳妇没大小”之说。
结婚第三天,娘家的父母或兄嫂来吃“三日酒”。来时带着护襟、护袖等物,新娘穿戴上,下灶房做饭,这顿饭叫“试刀面”。有的在地上抛一把筷子让新娘去拾,测验其麻利与否。这一天,新娘由“全和人”领到麦场上给石磙磕头上香,这叫“回对爷”。这样一做,从此可以出门。回第一次娘家时要乘早出门,忌让路人看见。娘家住的时间不能超过在婆家待的时间。婚后,男方要携带酒礼答谢媒人。
旧时有纳童养媳之俗。寡妇改嫁被视为不贞,常由娘家、婆家干涉。解放后,恋人到结婚年龄,双方持介绍信一起到乡(镇)政府登记,领结婚证书,选定日期举行婚礼。其礼仪基本沿袭传统,但一些迷信、陈旧的礼节逐渐淘汰。如禁纳童养媳,寡妇改嫁自由,不拜天地,不抱轿,娶亲用车不用轿。70年代后期开始,县城机关、厂矿青年结婚时,也有政府、工会、青年团、妇联等部门组织集体婚礼,多选节假日举行。有的兴旅游结婚,其婚礼简单、文明而不多花钱。多以请来至亲好友,以糖果烟酒、饮料招待,再跳舞结束婚礼。这种习俗当地人大多不习惯。嫁娶讲派场,广收礼,大摆宴席,讲究烟、酒、菜的档次及娶亲车的数量、豪华等。自1980年以来,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城乡渐浓。
回民结婚,先请媒人向女方说合求婚,经女家允许后,只送“订茶”(茶叶、水果、羊肉等四色礼)表示已订婚,待双方准备就绪后,择日送大礼,并议定婚期。结婚前一日,请阿訇到女家问明生辰、经名,征求双方的同意后,诵“尼卡”(从宗教角度使婚姻合法化的经文)一遍。将女子净身接至男家入洞房。新郎在阿訇前承诺向女方交“尼卡”金若干,不拘何时付,许给新妇。若终生未交者,到临终时,必须向子女当面说清,双方才能俱无所憾。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 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 “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 “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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