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亦儒也表示和曾之乔之前其实已经相识有着10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两个人始终有着情感上的互动,但是因为在娱乐圈所以两个人始终保持着秘密恋爱的情况,并且在相处这么多年的时间当中,两个人也有过分分合合的情况出现。所以在这样经历坎坷之后,彼此也就认定了对方。而且辰亦儒在访谈当中还给大家讲述了自己准备秘密求婚的很多细节,不仅让观众非常的感动和温馨。
对于这对夫妻让观众非常的惊讶,毕竟在这个娱乐圈当中明星之前的情感多多少少会出现很多的消息,然而辰亦儒和曾之乔之前并没有很多的绯闻和消息,这样的突然宣布让很多观众有一种突然的感觉。并且在聊天过程中徐熙娣也和辰亦儒谈到了这段情感的发生经过。
辰亦儒透露,自己是浪漫的人,为了策划一场惊喜求婚,求婚当天约了自己初高中的好兄弟和老婆的好闺蜜从玄关到客厅布置蜡烛,自己还做好妆发,让曾之乔一进门看到他直说:“你怎么把自己弄得那么帅?我这么样子!”辰亦儒连忙解释,“我老婆怎样都漂亮。”又接着说:“自己想要当白马王子,所以才先妆发好求婚。”他还原求婚语句:“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你就是我要找的Missright。”让曾之乔相当感动。
汪东城还在节目中帮辰亦儒解释隐婚行为,蔡康永惊呼:“所以他们每次上我们的节目都在说谎?”汪东城替好友解释,他们没有说谎,只是没有官宣恋情而已,让小S直呼辰亦儒是“撒谎鬼”、“撒谎精”。
陈小春是香港影视演员中最多变的一位。
在很多人心目中,陈小春首先是一名男歌手,其次才是一名演员。这或许是他早年担任豹小子、风火海乐队成员的因素有关,特别是《神啊,救救我》和《没那种命》至今仍被传唱。
从红极一时的《古惑仔》高点起步,到后来的古装、动作、喜剧、恐怖、爱情全面开花,以电视剧《鹿鼎记》为代表的巅峰状态,再到领衔主演《好命先生》、《黑白迷宫》等影视作品,标志着陈小春成功转型。
好兄弟,讲义气,《古惑仔》中的“山鸡”哥上世纪90年代,改编自牛佬同名漫画的香港黑帮系列影片《古惑仔》火遍大江南北,大陆观众虽无法在**院看到这系列**,但借着盗版VCD、DVD还是大饱眼福。本身就散发出一股“痞气”的陈小春,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如鱼得水的演出机会。
对很多人来说,《古惑仔》是影响了一代人的黑帮**。**的热播,让很多年轻男孩子都想出去当混混,而女生也对那种痞气十足、好勇斗狠的小混混情有独钟。但《古惑仔》的创作初衷,其实讲得是弥足珍贵的兄弟情义,以及扑朔迷离的人性善恶。
因在《古惑仔》系列**中饰演了洪兴帮举足轻重的角色“山鸡”赵山河,陈小春的演艺之路发生了改变。在此之前,他因出演了陈德森导演的《晚九朝五》而成为最具人气的影视新人,随后被陈可辛提携,参演了其执导的**《金枝玉叶》,这部**让他获得香港**金像奖最佳男配角的殊荣。
在《古惑仔》中,“山鸡”这个角色很特殊,他是仅次于郑伊健扮演的洪兴帮话事人陈浩南的重要人物,同时,也因硬气十足的形象和讲求义气的做派,成为《古惑仔》系列影片中最有情有义的风云人物。
对于陈小春来说,可谓成也“山鸡”败也“山鸡”。《古惑仔》超出预期的成功和“山鸡”的形象塑造,令陈小春自此搭上了“古惑仔”的烙印,此后很长时间,陈小春被定格为善演黑道的演员。
爱情喜剧主打,影视之路的全面开花《古惑仔》之后,陈小春身价大涨,例如其领衔主演的爱情**《我爱厨房》,连莫文蔚都要排在演员表第四位。
2003年,陈小春与曾志伟搭档出演了彭浩翔执导的喜剧**《大丈夫》,片中,陈小春饰演了与伙伴进行一场14小时“偷食”行动的男主李永详。
在这场“分秒必争”的刺激之旅中,陈小春和伙伴们精心部署、小心策划,结果在实际过程中却险象环生,处处遭遇意想不到的挫折,令四人一度怀疑人生。原来,是他们的妻子早有准备,与偷腥的丈夫们明争暗斗、斗智斗勇,一幕好笑又奇葩的故事就此上演。
细心的观众会发现,被“特性化”的陈小春,依然难逃本片“黑帮偷情片”的评论。
其实,陈小春也饰演过有一定文艺范儿的爱情喜剧,比如那部被很多人深深记住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相信很多朋友都记得这本台湾网络爱情小说,但陈小春出演**版《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主角“痞子蔡”令人颇感意外。
片中,与舒淇、张震搭档的陈小春,将男主现实中腼腆内敛、行事保守的一面与网络中自信、幽默、真诚甚至有点混蛋的一面,演绎得惟妙惟肖,完美诠释了一个男孩初尝暧昧、收获爱情、面对挫折、走向成熟的成长曲线。
寻求自我突破,不再被“山鸡”之名牵绊1997年,当红明星陈小春意外出演了一部特别的影片——《基佬四十》。这部由舒淇导演,林子祥、吴镇宇出演的作品中,陈小春饰演了一名自信又花心的男同性恋。
虽然本片主打喜剧元素,但氛围略显压抑。片中,陈小春的表演可圈可点,一方面,他带着一点痞气的样子很讨喜,另一方面又能很好的融入角色,在制造和解决矛盾中,展现出陈小春极强的可塑性。
近年来,陈小春依然活跃在影视界,《树大招风》中跋扈嚣张的劲头令人难忘;《好命先生》里与安以轩搭档的小保安,上演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姻缘。
《黑白迷宫》中,陈小春再次饰演了黑道人物,然而,那种痞气十足的味道减了几分,成熟稳健的演技让那个行走在黑白之间的人物丰满立体。
时至今日,陈小春依然炙手可热,但在尽力摆脱“山鸡”的标签上,陈小春一直很努力。
霍雨浩和王冬在日月帝国带了几天就准备会史莱克学院了,在路上霍雨浩送给了王冬一对魂导器翅膀,用不了多少魂力就可以轻松的催动,而且飞行速度也是很快的。王冬自然是很喜欢的,只要是霍雨浩送的礼物王冬都是喜欢的。不单单如此,霍雨浩还有一件礼物要给王冬,当王冬拿到自己手里之后,开心坏了,因为是一枚戒指!
这让王冬落差有点大呀!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男孩子送的戒指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一般不是定情信物,就是求婚礼物。虽然现在王冬是女扮男装,但是并不能改变王冬是女孩子的属性呀!所以王冬看见霍雨浩送给自己戒指,自然是很开心,可是王冬多想了,戒指不是定情信物。
王冬开心坏了,甚至不敢相信,霍雨浩居然送给自己一枚戒指,可是霍雨浩接下来的话,差点让王冬气坏。霍雨浩告诉王冬这可不是普通的戒指,而是一件魂导器,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而且霍雨浩还告诉王冬,这件东西是要给史莱克学院的,所以让王冬保护好。听到这里,王冬立马收回了自己的心思,本来还以为是什么定情信物,可是到头来,东西是给史莱克学院的。
其实王冬在好几次都想同霍雨浩表明自己女孩子的身份,但是都被霍雨浩这个低情商的人给破坏了。大家还记得拍卖会上的事情吗?霍雨浩特意把王冬带到了后排比较阴暗的地方,然后霍雨浩的手就抓住了王冬。王冬心想:难不成霍雨浩发现自己女孩子的身份了?可是这样也发展得太快了吧?紧接着霍雨浩一句话就把王冬打入了地狱,他说:“快点把魂力输过来呀,发什么呆?”这样可真是煞风景啊。
一个神奇的种族 一只骁勇的队伍 一枚具有魔力的戒指
当黑暗试图吞没光明时 谁来拯救人类的命运?
这是一部带给无数人震撼的**,它改编自一部让魔幻文学界叹为观止的巨著——英国的托尔金原著,《THE LORD OF THE RINGS》(又译《指环王》或《魔戒》)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魔戒》的小说和**——“看《魔戒》小说时最感动于博大深邃的意境,看《魔戒》**时最惊讶于美所能达到的极致。”这的确不假。可以说,小说和**各有千秋。而**的成功,更是让一贯挑剔的《魔戒》小说的FANS心悦诚服。3亿美元的投资,近万人参与制作,巧夺天工的道具,历时3年的拍摄历程,《魔戒三部曲》是当之无愧的好莱坞巨作。
《魔戒》的大手笔注定了它画面的精良。导演彼得认真的态度让这部**屡屡创下纪录——剪切率150:1,演员们有时一个镜头要返工30余次,戏服一万多件,所有器具,兵器为了追求古老和与众不同的感觉,均以最原始的方式,由各种匠人手工制成,单是霍比特人独特的大脚掌,要给演员穿上就要一个小时……幕后如此精细的工作,前台的演员也是十分敬业。饰演精灵王子莱格拉斯的演员奥兰多·布鲁姆,在拍摄过程中多次骨折,脊椎受过伤的他却依然忍着病痛,扮演让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的优雅王子。殊不知他看似轻盈的每一次跳跃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忍住撕扯般的疼痛继续保持微笑;扮演霍比特人的四位演员,为让假脚固定在自己的脚上,每天要站一个多小时;阿拉贡的扮演者维高,为进入角色,随身携带者道具剑,戏服破了也是自己补;阿尔文的扮演者为演出而减肥,山姆的扮演者为达到角色形象而增肥……这些演员的敬业,值得我们在**之外,再投上一票。
除去**制作的精良与演员的敬业,故事本身才是最大的卖点。《魔戒》构建在一个包含了多个种族的世界——中土上的故事。第二纪时,邪恶的黑暗君主索隆制造了至尊魔戒并企图控制整个中土世界。人类与精灵等种族联合起来,共同对抗黑暗的势力。人类的君主埃西铎砍下了索隆的手指。然而不幸的是,埃西铎被魔戒诱惑,并没有将它丢进末日火山摧毁。千年之间,魔戒多次易主,落入住在地下的怪物咕噜姆的手中后,被探险的霍比特人毕尔博抢到手中。在毕尔博将魔戒作为礼物赠与侄子佛罗多之后,一系列风波席卷而来……
魔戒,具有蛊惑人心力量的魔物,必须投入末日火山销毁。勇敢的佛罗多担负起了这艰巨的任务。同行的还有他的族人,山姆,梅里,皮平;杜内丹人,埃西铎的直系后代,刚多王位继承人——阿拉贡;黑森林精灵族王子,瑟兰迪尔之子——莱格拉斯;来自孤山的矮人族贵族,吉穆利;刚多摄政王的长子,博罗米尔;灰袍巫师——甘道夫。九位不同种族的使者,为避免人类乃至整个中土世界的毁灭而组成魔戒远征队,向复活后的索隆所在地——莫都进发……
《魔戒》并不只是单纯的魔幻作品,其中人物表现出来的一些品德值得我们欣赏。
友情
这一点的最佳体现,首先在于佛罗多和山姆。山姆是佛罗多的厨子,跟随佛罗多完成这艰巨的任务。在第二部中,佛罗多一行人受到邪恶巫师萨卢曼手下的强兽人攻击,佛罗多认为自己会位同伴带来死亡,毅然决定自己踏上征途。他划着小船到大河中时,被山姆发现了。山姆不顾自己不会游泳,执意冲入水中,要伴佛罗多左右。在古鲁姆的带领下,发现了古鲁姆的不忠的山姆反被陷害,被佛罗多遗弃。然而,他并没有抛弃他的佛罗多。危急时刻,他再一次挺身而出,从毒蜘蛛口中救出佛罗多。
最为让人动容的是,两人在末日火山烈焰的炙烤下,均已无力前行。山姆挣扎着背起佛罗多,说“既然我无法为你背负着重担,就让我来背你吧!”在佛罗多将咕噜姆和魔戒一同推下末日火山口后,自己也命悬一线,几乎跌下去。关键时刻,是一直陪伴他的山姆伸出了援手。在佛罗多支持不住时,也是他坚定地说“别放弃!”
山姆和佛罗多,最开始时只是主仆关系。后来他们经历一系列的事件,这种普通的关系升级为了友情,甚至更深的羁绊。可以说,如果没有山姆这位忠诚而奋不顾身的人,佛罗多绝不可能走到最后。山姆只是一个厨子,其精神的光辉却要胜过主角佛罗多。
另一对就是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吉穆利。小说前端交待,由于黑森林的国王瑟兰迪尔曾关押过矮人,致使千年来矮人和精灵的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莱格拉斯和吉穆利最开始在未加入魔戒远征队时就有过争执。那个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对方将是自己以后生死与共的好友,
日常的相处与几次浴血的奋战,精灵与矮人之间的隔阂逐渐化解,他们在战场上的配合日趋完美。在地下岩洞时,矮人跳过断层是不小心滑了一下,眼看就要跌入地狱。莱格拉斯眼疾手快,抓住吉姆利的胡子救了他一名。吉姆利有些好面子,圣盔谷一战中,因为无法远距离跳跃而恳求阿拉贡把它丢进敌群中,末了还特地嘱咐阿拉贡一句“千万别告诉精灵小子。”两人在战场时比赛杀敌的场景亦十分有趣。
最终决战开始时,面对索隆的万人大军,吉姆利对身旁的莱格拉斯说“我从没想到要和一个精灵一起战死。”莱格拉斯笑着回答“那么和一个朋友一起战死呢?”吉姆利爽快地点点头“我愿意。”
莱格拉斯和吉姆利是化解时代恩仇的一对,那么下面这一对接不同于上面的人们了。梅利和皮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其友情并没有什么激烈的过程。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平淡而温馨的一幕——梅里递给即将和他分别的好友一包烟草,轻声说“这是最后一包,我知道你的早就抽完了。你抽得太凶了。”这种体贴的温柔,是真正的朋友之间才会有的。
二爱情
贯穿全篇的,是阿拉贡和精灵公主阿尔文的爱情。尤其是阿尔文,她甘愿为阿拉贡舍弃远渡佳离地的机会,舍弃精灵永生不死的命运,将代表自己力量的“暮星”戴在阿拉贡的颈项上,以保佑他在远征路上一路平安。
三领导者
小说中的主角是佛罗多,**也是这样的。然而我却觉得阿拉贡更像主角一些。且不说他后来身为人皇所具有的天然的魄力。单是在远征队中,阿拉贡就表现出了领导的风范。在经历了甘道夫与炎魔同归于尽,佛罗多和山姆单独离开,梅利和皮平被半兽人掳走,这样四分五裂的局面后,阿拉贡仍能平静的带领莱格拉斯和吉姆利,并做出正确的决断。无论是圣盔谷战役,白城之战,还是最终决战。各国国王的光辉的胜利都是靠阿拉贡广博的人脉,英勇的抗争,睿智的决断,坚定的信念而得到的。在圣盔谷战役中,他本可以置身事外,却选择了与洛汉国的人民共患难;在白城之战中,他冒着生命危险,带来了亡灵军团;最终决战,他一剑砍下了索隆使者的头颅。来听听我们的王者在最终决战时激昂的话语吧:刚多和洛汉的好男儿,我的好兄弟我在你们的眼中,看见我心中也感受到的恐惧
有一天人类将失去勇气
我们会众叛亲离,一败涂地
但不是在今天!
有一天邪将胜正,人类的世界也完全毁灭
但不是在今天
今天我们要誓死奋战
为了你们在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
一定要奋战到底!
而这样一位英勇的王者,势必将带领他的臣民走向胜利。
四牺牲精神
加入远征队的九个人都知道,此行很可能是有去无回。事实很快证明了这一点。在地下洞窟时,甘道夫为了保护众人与炎魔拼死厮杀,最终坠崖。掉下去之前他只说了一句话“你们快走吧”。不久后,悲剧发生在博罗米尔身上。这位人类的代表,武艺高强的将军为保护霍比特人身中数箭而亡。其他的人,虽最后无恙,但当初他们决意拯救这个世界时,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牺牲。放弃了高贵的身份,离开了温暖的家庭,出生入死。
五人物塑造
**的人物塑造之成功自然不用我多言。主要是想谈一谈我喜欢的人物。阿拉贡的王者之风,莱格拉斯的轻盈优雅,这两大帅哥在**中占尽风头。然而我最为敬佩的人,乃是洛汉国的公主伊奥温。
这位女性不仅是风华绝代的公主,而且是一名出色的女战士。在国家有难之时,毅然穿上戎装,奔赴战场。其出色的剑术不输给男人。在戒灵即将杀死国王时,她无所畏惧,面对戒灵的嘲讽“没有男人可以杀了我”(no man can kill me),她潇洒的摘下头盔“我不是男人”,一剑结果了戒灵。平日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变得娇气,安排民众,照料国王,是人民的模范,也是一位伟大的巾帼英雄。
终曲
自始至终,《魔戒》带给我的不止只有视觉上的震撼,还有心灵的悸动。这些人的友谊,他们的勇气,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美德,成为贯穿人心的雄壮交响。随着第三纪的结束,精灵等其他种族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人类时代到来了。远征队的故事已成为传奇,永远在中土,在我们心中激荡。
Frodo和Gollum:魔戒系列的悲剧英雄
Frodo是不是英雄,对我来说本来毫无疑问 可是有不少人觉得他配不起这个头衔 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想我无意攻击他们的观点,也无意说服他们 只是借此重新整理我对Frodo的理解,希望在这过程中, Frodo之为英雄就象1+1=2一样理所当然(我将尽量不谈原著,只谈**中的角色)
我可以从某种似乎强词夺理的角度来论证魔戒系列是不是成功的** 应该是吧! Frodo是不是男主角 我想是的至少是最重量级的男主角之一 象魔戒这样庞大的**,如果男主角角色本身或演员表演失败的话,它是不可能成功的它整体上是表现英雄主义的片子, 如果观众不能认可主角Frodo是英雄, 他们是不会满意的 当然其他角色也都是英雄,可主角不够英雄,足以摧毁整部片子从这个角度讲, 魔戒的成功已雄辩地证明了Frodo的成功,尽管他看起来是多么脆弱, 多么凄怨, 而且,他其实并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想到这里,我才想到Gollum, 才发现Gollum与Frodo的不可分割 是的, Frodo和Gollum的关系,某个方面,比Frodo与Sam的关系更密切 他们都是持戒人 Gollum对魔戒的刻骨之恋和切肤之恨,无人能出其右, 只Frodo能稍稍理解 Gollum是Frodo地狱般的未来,是Frodo的前车之鉴, 他们因此惺惺相惜又互相憎恨
Oracle对Neo说Smith是他的opposite, 他的negative 我觉得这句话也适用于Frodo和Gollum, 毫不突兀 Gollum是Frodo的opposite和negative, 如果魔戒不被摧毁,Frodo将变成Gollum, 而Gollum, 很久很久以前,曾是个单纯的水边Hobbit 他并不想变成现在这样, 甚至几百年后,Smeagol人格还一度击败Gollum人格, 足见他的本性之坚韧 所以Frodo要救他 就在Frodo决定放开Gollum,让他做向导的那一刻, Frodo其实是决定了他自己和Middle Earth的命运
他说: “Maybe he does deserve death But for now that I see him, I do pity him” Frodo之为英雄,在这一刻已经完成 英雄不一定要力大无穷战无不胜, 他也不总是在最后成功英雄是超我的勇气, 过人的胆识和悲悯的胸怀 这三点, Frodo都做到了,更有孤注一掷的执着 当然多数时候,我们看到他在银幕上跌跌撞撞,担惊受怕,更因为Elijah的那双超大的湛蓝的眼睛, 我们不习惯看到这么”脆弱”的英雄,所以我们不舒服渺小短视的我们!
我承认前两集里的Frodo有点让我失望,因为他看上去真的不堪一击 但第三集, 不知怎的,他完全赢得了我的尊敬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时时担惊受怕,一天比一天衰弱,甚至还当了一回唐僧 可是就象他带着魔戒一步步爬向末日山口一样,他也带着我越来越信任他的坚强 是的,就是这份不顾一切,抛开生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说服了我,也担起整部影片的道德重量和希望 当他对Sam说: “No, Sam, I cannot see them No taste of food, no feel of water, no sound of wind… I am naked in the dark”谁能不叹惜他挣扎之惨烈 谁还会怀疑这小小的Hobbit身上有着巨人的勇气
“可是,他最后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你说没错,他最后失败了 他将魔戒据为己有 不过试想如果Frodo站在火山口,将手一松,轻易地丢下魔戒, 是不是非常不合理魔戒折磨他这么久, 此刻在Saurun的地盘中心, 它的魔力更强 Frodo虽然鼓勇将它带到这里, 但是让他放手却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完全合理不然至尊魔戒也不成其为至尊魔戒了
也只有这时, Frodo的宽容和悲悯得到了回报,救了所有人而Gollum,如果你认为他的出现只是做Frodo和Sam的向导,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另类英雄,他是毁戒人冥冥之中,Frodo和Gollum联手,才摧毁了魔戒 Gollum深恨魔戒,受荼毒最深,由他来毁也最适合当年我读完全书,越想越佩服作者巧夺天工的情节安排这一情节PJ是无法做另外的改编的,这是唯一的,最强有力的,最精巧的毁戒方式
Gollum,不管他曾经多么卑微,罪恶,狡诈,肮脏,受难深重,他救赎了自己, 虽然他自己并无意于这一救赎 而且,他最后是快乐的很欣赏影片中没有让他在坠落中恐怖地嘶喊,而是浑忘一切地沉浸在重得魔戒的狂喜中,不知末日将临 Bless you, Gollum!
写到这里,我沉浸在对Frodo和Gollum的感怀中,一时间写不下去了
本来还想说说Elijah Wood的表演是否合格,现在发现不必要了我闭上眼, Elijah就是Frodo 他的大眼睛清澈无底,就象个真正的Hobbit一样纯洁 如果你只记得他的眼睛,就抱怨他没有演技,那是因为他的眼睛太会演戏了事实上,他那副五官可以演出从天真到绝望,从喜爱到怀疑到厌憎,从脆弱到坚强的种种表情 上个月我重看FELLOWSHIP, 当Frodo第一次出现在Shire的绿荫地上时,才惊觉从FELLOWSHIP到TWO TOWERS, 从Shire到Gondor, Elijah已经把Frodo改变了这么多,而我却浑然不觉 他是不是好演员,不用再说了吧
1、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的预兆
青年多劳,切莫悲观则劳终有成,与人合伙须善处理,更胜独营。于中年或壮年可得成功,名利双收,并得大发展之庆,可惜因基础运劣,使成功运受牵制,故突发之灾遇或损失也不少。吉多于凶
吉凶指数:80(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的宜忌「宜」宜给父母打电话,宜致谢,宜调情。
「忌」忌斥责不文明行为,忌爽约,忌爬楼梯。
3、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是什么意思怀孕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预示生男,春占生女、勿过分劳累动胎气。
梦见受兄或姊欺负而心有不甘——兄弟运蕴酿着波折。仅仅为了一支铅笔、或一块橡皮,就要起一场争执。这时,最好由父母出面做公道人。
上学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意味着面试口试失误影响录取成绩。
做生意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代表顺利如意,不可过份自信再大投资。
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黑色,幸运数字是7,桃花位在正东方向,财位在东南方向,开运食物是栗子。
本命年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意味着多反省警惕、过刚会得罪人,慎防受害。
出行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建议顺利平安,延后一两天回家。
恋爱中的人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说明掌握时机求婚必有结果,婚姻可成。
梦见一群好兄弟散了各奔东西,与家人间有些不愉快的气氛,如果是自己的错误还是乖乖认错。才能有个好心情游乐的日子哟。随时有状况出现且容易判断失误,所有该决断的事情最好都能延一延。上午时段需自重一些,重要的约定宜定在傍晚后。空_时将房间好好整理一下,该_的东西就_掉,这是转运的好方法喔。
男人梦见桌子,意味着开销增加。
怀孕的人梦见好兄弟吵架,预示生男。四月生女。
做生意的人梦见好兄弟疯了,不听付言,顺理经营,得名得财利。
本命年的人梦见家具散了,意味着贵人在外,得扶助顺利吉、口舌是非难免。
梦见鞋带散了,相当突出的一天!你天生的美感,会在今天带给你许多惊喜,就是杂乱无章的东西,经你手摆弄,也会变得井然有序,甚至活活脱脱就是一件艺术品。因此,今天如果有漫画比赛、插花展览,创业设计大赛之类的活动,千万不要错过才是!
梦见同事各奔东西,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幸运数字是2,桃花位在正北方向,财位在西南方向,开运食物是红薯。
梦见自己好兄弟,这两天将会是十足忙碌的日子,要做的事情很多,加上进展缓慢,所以虽然你很着急,但也得有耐心的等待,才会有好的成果,毕竟有些事情是急也急不来的。要注意的是本日的肠胃系统易因为紧张而不适,要适度的放松,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恋爱中的人梦见鞋带散了,亲人有意见,不可灰心,终有希望成婚。
上学的人梦见已故好兄弟,意味着不如前次的成绩好,无法上榜。
恋爱中的人梦见香散了,说明年纪女大于男,经一场风波之后才有结局。
恋爱中的人梦见好兄弟,说明经过多次考验,可望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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