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婚俗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旧时实行的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逾越,男女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老汉娶个小姑娘,大姑娘嫁给朵女婿的事也是常有的。因此婚后感情不合,常遭虐待。女方.到县衙告状,被视为“无礼”,因此只好以“抹脖子”(刀割脖子)、上吊、喝鸦片等方式进行抗争。有的农村青年小伙,因家贫纳不起财礼,男方到女家出卖劳力,三、五年不等,到劳动力钱能抵住所要财礼钱时,男方才能娶回姑娘。有的青年到女方家当“招女婿”,但条件一般是要将女方父母养老送终。有的青年娶不起老婆,一辈子“打光棍”的也不鲜见。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有的男女青年好姻缘不能结为夫妻,只好遗恨终身。
旧时婚嫁程序较为复杂,主要有:
相命合婚。男方父母给儿子选媳妇,先要了解女方的“生辰八字,然后请阴阳先生“合婚”。阴阳先生按照“玉匣记”一书所定“规矩”依据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伦理,如:“壬申癸酉剑逢金”,酉为鸡,属鸡的是“金命”;“甲戍已亥山头火”,亥为猪,属猪的属于火命”。按照“金克火、火克金”,真金不怕火烧的伦理,即可以合婚。又如“午辰己巳大林木”,己为蛇,属蛇的是“木命”,如遇属鸡的则为“金克木”,而木不能克金,鸡蛇命相的人不能相配,即婚姻不合。人的“命相”按照“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的所谓“规矩”,有些属相相配又另当别论,如水命火命相配,又成为“水克火”、“火克水”,视为水火相济,即水可灭火,火可消水,又可以合婚。看罢“命相”又看“属相”,什么“自古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龙见兔儿云断却,金鸡见犬泪交流”等。以上属相一律视为禁忌,马与牛、鸡与犬均互相不能相配。除此,还要看男女“生年八字”。主要按照出生月份和日子,阴阳先生又要按所谓的“规矩”罗嗦一番。旧时就因为阴阳先生相命合婚,拆散了不少男女青年的好姻缘,有些青年愤恨至极,愤然骂日:“阴阳八卦,狗囊的瞎话”。有的人还说:“听三个阴阳的话,盘不上驴槽”。
旧时个别也有不履行“合婚”、“相命”的手续而结婚的。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临泽解放时,在兵荒马乱、盗匪纷起的年月,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一些农家为躲避国民党散兵游勇和匪盗的掳掠奸*,以两匹织布或二斗麦子将姑娘送出门,母女抱头相哭,难以割舍的状况也屡见不鲜。但也未见不“合婚”、“相命”就会“家破人亡”或遭“三灾八难”。所见到的大多都是合家和睦,一生平安。
定亲送礼。“相命”、“合婚”后,男家要请“媒妁”(临泽大多是男人当媒妁),现为介绍人提亲,说定桌面子(现钱)多少,衣服几套,连鞋袜单棉、胭脂花粉几盒,头绳多少尺以及定婚的日子等,都要一一说定,一些贫寒人家,为了能娶上媳妇,不惜卖田卖产卖牲畜,有的借“高利贷”,凑够所送财礼。赶到结婚时,男家已是家贫如洗了。
旧时婚姻因政府没有什么“法规”,女子有十四、五岁结婚的,十五岁生孩子的现象也数见不鲜。有些家庭因养活不起“小丫头”,小小年纪就送给人,养家等待丫头长到十几岁,能结婚时就给“戴头”(辫子散掉梳“纂子”谓之“童养媳”)。
结婚时,男方要请阴阳先生择吉日,什么“羊公忌日”不能结婚,如“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等。一般单日不能结婚,“太岁日”不能结婚,家庭死了老人的年份不能结婚等。不能结婚的日子很多。有的竟把结婚日子推后几个月甚或一年,才能择上“黄道吉日”。结婚时男家要请女家父母吃“同口饭”(意为允许结婚),如女家父母不同意择定的日子,则 要推后另择日子。如女家同意结婚的日子后,就要由女婿娃 给女方家的亲戚下请帖。新女婿认新亲戚,都要一一下跪磕头,娶亲宴宾。结婚这一天,男女双方家都要张灯结彩,贴喜对联,宴请宾客,摆酒席。因贫富而异,富户家庭自然热闹一些,人也较多,穷家小户,待不起席酒,就做一顿便饭或简单炒几个菜,招待亲友。结婚时,男家要准备“亲车”,一般都要用苇席作棚的大车,财主家一般都要专做的大棚车。棚上面要搭红毯,车上也要铺红毡。除“亲车”外,还要准备几辆客车,多为牛车。有些财主家娶亲多用骡马大车有“双大套”(一马架辕,一骡拉鞘)、“三大套”(二骡拉鞘),有时多到七、八辆大车,娶亲车辆浩浩荡荡。新女婿则骑马,一般身穿长衫、戴礼帽,身上挂红绸子绣球。到女家行过礼后,女家招待娶亲的人,新女婿则要单独设小桌招待。新娘上车都要用红绸或红布作“盖头”,由亲友或家人(其属相必须是和新郎、新娘一致的,如用猪兔羊属相,忌蛇鸡牛属相)将新娘抱上车。女家还要有一男孩(属相合的)压轿。加上娶亲、送亲的车上只坐四人。新娘怀抱灯盏碗筷,碗内盛有米、面,以示姑娘在婆家生活应有自己的位置。有钱人家给姑娘赔嫁甚多,除衣着外,要赔嫁大柜、箱笼、红毡、花毯以及洗脸用具等。有些富户家庭的娇惯姑娘,几乎是姑娘要啥,父母要赔啥,连熏炉、鞋柜都要赔。否则姑娘哭哭啼啼不上车,父母不好应付。亲车返回时,新女婿骑马前导,骡马车疾驶如飞,一路上逢人人避,逢车让路,逢见别家娶亲的,新女婿互相则要“换手”(换手巾,新娘也要互换手绢)。到家门前早有迎亲的亲友、家人等候。新娘下车,有些地方是由合属相的男子将新娘抱至新房或举行婚礼的地方,有些地方则是讲究新娘下车,双足不能踩在土地上,要用两条红毡(或白毡)交替换毡,将新郎、新娘引入院内。同时要进行“打煞”、“拜堂”,将五谷杂粮洒向新娘、新郎身上,要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所忌属相的男女(如忌猪、兔、羊)所有这些属相的人都要迥避,更不允许有猪、兔、羊出圈乱跑的现象。新房门上还要置火盆,用木柴生火,还要置一碗清水,以示水火相济。新娘进门要把门上开着的锁子捏住。在新房中,新郎、新娘要喝“交杯茶”(枣子加红糖),茶杯耳子用红线绳连起来,新郎、新娘只喝一、二口,剩余由青年妇女和娃娃们分享,有些男青年也有抢着喝的。当晚在新房中要进行闹洞房、铺床、踩床等活动,房内点“长命灯”,白天黑夜不能熄灭。第二日清早,新娘要给公婆扫地,并给家中长辈磕头祝福,新婚夫妇要吃“支牙”饺子,馅子中有包耳环、戒指的,新媳妇吃出来,就算婆母给的。有些小叔、小姑有意在饺子中包上辣子、盐巴等,示意新媳妇,小叔、小姑也不好惹。新郎要请岳父母来家“会亲”作客。第三日新婚夫妇回娘家,谓之“回门”,必须当日返回,不得在娘家久坐。据说坐久了,来婆家后会变懒。
丧失配偶的男人,再婚叫“续弦”,女方叫“寡妇”,经与主家商定身价后,各种礼俗免除,由男方黑夜去车拉人,不送亲、不迎亲、不鸣炮、不宴请宾客。
中国传统婚礼的风俗如下:
1、古代三书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2、古代六礼
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人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仪礼》中称之为“奠雁”。雁一生中只婚配一次,配偶之后便形影不离,二者中若死去一只,另一只则形只影单终生不再婚配。以此反映夫妇坚贞不移,琴瑟合鸣,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
问名: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纳吉: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纳征: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义,数目取双忌单。
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备礼到女方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即近代意义上的择日《礼仪士昏礼》云“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男家通过卜问神灵,确定了娶亲吉日后,即派人告之女家,征求女家的意见。
亲迎: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作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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