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从军人的利益考虑出发,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扩展资料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
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
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而如果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军婚
亚洲人特别知道亚洲女人对美国军人的爱慕及美国制度的无知,就利用这编故事骗人。居然到上将了。有点概念上将是什么职位吗?那可以号令整个国家的部队了。他可这闲,还有时间上网讲恋爱。另外,你不是第一个在网上认识三句话就求婚的美国上将的,许多美女,都在问这个情况。不是他忙着上网交的女友太多,就是冒牌美国军人的太多。
你好,我觉得感情的事情最好由你自己来决定吧。
你喜不喜欢男朋友?然后你想不想和他结婚?
这些都是凭借你自己的心愿呀。
如果你觉得现在结婚为时过早的话,也可以说我们还是再把感情融洽融洽,然后彼此找到工作稳定下来再结婚吧。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个人觉得,确实是你太心急了。因为男人么(特别是现役军人),都有自己的事业心。他现在还在部队,将来退役之后,回到地方上,具体从事什么工作等等都还没落实。而你现在又急着跟他确定关系,甚至是结婚,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为时尚早(甚至是不能考虑,因为他目前还在服现役,个人的思想包袱太重可能会对他在部队的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换位思考一下,我认为你应该理解他、支持他。
另外,你说现在看到你的朋友、同学结婚,你就会感到很难过。其实,这也完全没必要。试想,你选择嫁给一个军人,且你们还有着牢固的爱情基础,而且他还是个有事业心的人,如果将来你们能走到一起,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到时候就轮到他们来羡慕你们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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