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世界首富换了人。
伊隆·马斯克击败亚马逊CEO贝索斯,成为世界首富。
在2020年初,他只有270亿美元的资产。
短短一年时间,他的身家暴增至1950亿美元,折合人名币12626亿元,相当于每秒钟增长30万元。
马斯克成为世界首富的消息,震惊了不少人。
他本人却很淡定:
马斯克出生在贫穷的非洲。从童年时期的屡遭凌辱、创业期的精神崩溃,到如今的世界首富,马斯克的一生,可以说是幸与不幸纵横交错。
他的母亲梅耶·马斯克,优雅自信,气质雍容不凡,在马斯克的成功路上,一直为他保驾护航。
但他的父亲埃罗尔·马斯克却是一个恶魔,被人指责为同性恋、厌女症、恋童癖。
他父亲还家暴、虐待妻儿,曾亲口承认,掌掴幼年的马斯克。
马斯克小时候博览群书、过目不忘,被赞誉为“埃隆百科”,是大家眼里公认的天才。
但因为他性格内向孤僻,所以经常在学校里受到排挤,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创业时,他和弟弟一起建立的信息网站卖了3亿美元,马斯克分到巨款,成为了开豪车、住别墅的大富豪。
但他梦想“上天”,去太空种菜,于是疯狂投钱造火箭。
结果火箭年年炸成了烟花,逼得他不得不变卖所有家产,精神崩溃。
**《霸王别姬》中,有这样一句台词:
可以说,马斯克能够逆风翻篇、绝地反击,正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梦想,达到了痴迷的境界,所以他才能把赚钱这件事做到极致。
读了世界首富马斯克的故事,我悟到了5个人生真相。
第一个人生真相:原生家庭不可以选择,但要去的地方可以。
年轻时,梅耶过于单纯,面对前夫的求婚,她未加考虑,就仓促答应了。
婚后,丈夫在蜜月期就动手打她,还把她的护照藏起来,让她无法逃走。
她怀上马斯克,丈夫也不会因为她有孕而怜惜。
反而当着客人的面羞辱她,让她挺着大肚子干体力活,甚至禁止她和家人联系。
梅耶在自传中回忆那段日子:
童年时瘦弱的马斯克,用这样的方式保护他的母亲。
(梅耶年轻时,曾当选为选美冠军)
一直到四十多岁,马斯克接受《滚石》杂志的采访时,谈到父亲,他仍旧会浑身颤抖:
马斯克结婚生子后,坚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和父亲见面。
他的父亲离婚后,又娶了三任太太。
当时,他父亲的二婚妻子带过来一个女儿,结果,这个继妹成为了他父亲的最后一任太太,还给他父亲生下1个女儿。
这个名义上的妹妹,曾和马斯克有6年相处时光。
很难想象,有这样私生活混乱的父亲,马斯克要经受怎样的内心煎熬。
(梅耶年轻时)
原生家庭在马斯克的身上留下烙印,但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堪称独立女性典范的母亲。
当初,为了孩子,也为了自救,梅耶坚决离婚。
丈夫为了逼她回到原来的家中,反复起诉她十年,一再向法院证明,她没有独自抚养孩子的能力。
梅耶带着3个孩子,生活很拮据,她白天要打两份工,同时还要兼职做模特、营养咨询师,晚上还要去夜校进修硕士学位。
她们租住在小房子里,孩子们睡在卧室,她就睡在客厅或者厨房,晚上只能吃便宜的花生酱三明治和豆汤。
即使生活如此清苦,梅耶还是坚持离婚:
(1976年,梅耶带着3个孩子在南非)
在一篇关于梅耶的专访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
很赞同这个说法,是马斯克的母亲,用自己的经历,教会他坚持自己的热爱。
他在母亲的帮助下,完成了自我治愈,成长为一代传奇。
第二个人生真相:不经过千锤百炼,谁也成不了一块好钢。
在同龄人眼里,马斯克是个喜欢臭显摆的书呆子。
有一次,他被人从高高的楼梯推下去,被追着打得鼻青脸肿,昏死过去。
马斯克身体开始发育后,他立即开始学空手道和柔道。
再受到欺负,他瞅准机会,一拳把最大的霸凌者打到在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
多年后回想起来,他狠狠地放话:
有这些悲惨经历,马斯克变得内向,但他骨子里那种不服输、敢于反抗的特质,也越来越明显。
他高中快毕业时,正是80年代后期,当时的美国国力强盛,他下定决心到美国去读书发展。
但对一个高中生而言,去美国很不容易。
他母亲梅耶在加拿大出生,保留有加拿大护照,根据加拿大法律,他可以申请加拿大国籍。
于是,马斯克的第一步,就是花费整整一年的时间,申请到加拿大国籍。
父亲坚决反对他去加拿大,侮辱他是白痴,还威胁他说,不会给他一分钱生活费。
17岁的马斯克,只想远远地离开父亲,他孤身一人登上飞机离开南非。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
曾看到这样一段话: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最终,马斯克经历过的苦难,都变成了他惊喜的铺垫。
第三个人生真相:所有的天赋异禀,都源于日积月累。
马斯克从小就是个笼罩着光环的天才。
12岁的马斯克,编写了一款外太空射击 游戏 ,被一家公司用500美金的名义买下。
那时,他还想和弟弟一起开一家 游戏 厅。
他们已经买了机器,租好店面,但因为政府不给18岁以下的孩子颁发营业执照,父母又不同意代办,他的商业计划才被迫终止。
28岁时,他和弟弟一起创办了一家信息网站,把商家的位置等信息放到网络上,提升客户的到店率,类似于现在的美团。
当时互联网刚刚兴起,这个想法十分超前。
后来,这家公司以3亿美元的价格被收购,他分得了2200万美元。
经此一役,马斯克蜕变成了有钱人,买了豪车、豪宅。
(年少时的马斯克)
紧接着,马斯克创办了第二家公司。
他搭建了一个可以通过邮箱支付的网站,革新了当时的信用卡交易,就类似于现在的二维码取代现金交易。
不用说,马斯克又在2002年,通过这家公司套现18亿元,顺利完成了从千万富翁,到亿万富翁的跃进。
他在事业上取得的成果,足以证明他的天才头脑。
(创业时期的兄弟俩)
其实,马斯克和弟弟刚开始创业时,两人一共才凑了2000美元。
他们租了一间链接的办公室,因为没有没多余的钱,吃住都在办公室,就连洗澡,都要去教堂的公共浴室。
而且,马斯克从小就喜欢看书,小学时就看叔本华、尼采的书,平均每天的阅读时长高达10小时。
读书时代,几乎翻阅完了学校图书馆的所有书籍。
他当初在加拿大读了两年大学,又申请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继续学习。
先读了经济学专业,为了多掌握一些技能,他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文理学院读了一年物理学。
他拿下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物理学和经济学双学位。
刚到美国时,他和弟弟搜罗了无数商业高管的电话,挨个给这些高管打电话,问对方能不能和他吃一顿午饭。
打了无数个电话,才获得一个机会,而这位和他一起吃午饭的高管,则给了马斯克一个实习机会。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横空出世的天才,只有成功背后不为人知的努力。
第四个人生真相:有非凡志向,才有非凡成就。
31岁的马斯克,实现了经济自由,此时的他,完全有能力去追逐梦想。
可他的梦想是:用火箭把温室送到太空,在太空建立一个生态系统。
即使是现在看来,他的这个梦想也很疯狂。
他的朋友为了阻止他,想到太空实验需要老鼠,而老鼠最喜欢吃的食物是奶酪,就给他买了一大箱奶酪送去,还故意嘲讽:“哥们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马斯克却并没有被外界的声音左右。
他计划投资2000万美元买火箭,但和买家讨价还价失败,对方还嘲讽他:“没钱别玩这个。”
他气得不轻,发誓自己投钱,一定要把火箭造出来。
为了追梦,马斯克出资 在洛杉矶郊区成立了SpaceX公司。
从2002年到2006年,他带着团队彻夜工作,历时四年造出了火箭。
但发射25秒以后,火箭失去了控制,一头栽到在地。
之后又连续发射了两次,均以失败告终。
有人调侃地说:
马斯克却有一种“上天入地,不成功誓不罢休”的气概。
他疯狂变卖房产、私人飞机等资产,卖无可卖时,又四处联系朋友借钱,再难他也要造火箭。
持续到2008年,马斯克的火箭终于成功升空,正式开启了商业航天之路。
现在,SpaceX公司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商业卫星运营商,马斯克从中获得的利润,无法估量。
而他的下一个目标, 是2050年前,让100万人移居火星。
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有这样一句话:
其实,这句话不止适合用来形容马斯克,也适用于每个追梦人。
处境越是艰难,越是要坚定自己的凌云之志。
第五个人生真相:渴望极度成功,就要先把自己逼疯。
在马斯克的商业传奇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工作团队,他们为了完成马斯克制定的工作目标,每周累计工作100个小时以上。
谁要是在马斯克的面前说工作完不成,他就会说:“你被炒了,接下来你的工作由我来承担。”
他就真的把对方炒掉,然后把对方的工作接过来更好地完成。
在他眼里,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谁说做不到,就是承认无能,或是不想做,用做不到给自己当借口。
可他忘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天才马斯克”。
有一次,一个员工因为小孩出生,缺席了某个活动,马斯克发邮件把他大骂一顿。
曾经,马斯克两个月大的儿子,因为被子蒙住头没有及时发现,被捂死了。
那时,马斯克正为了造火箭疯狂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掉一滴眼泪,他的前妻贾斯汀因此责怪他冷血无情。
其实,对马斯克这样极度渴望成功的人来说,当然是自己的事业更重要,但对别人来说却未必。
担任了他12年助手的布朗女士,因为提出涨工资,被他直接开除。
跟着他全天候待命的布朗女士,离职时,只获得了N+1的补偿金。
为了成功,马斯克可以舍得一身剐,他却不能要求别人和他一样忘记所有。
在类似于“知乎”的外国社交网站上,有这样一个问题:
马斯克的前妻贾斯汀回答说:
对此,你怎么看呢?
--END--
作者:七月
参考资料:
《量子位:专访梅耶·马斯克:硅谷钢铁侠是怎样被炼成的?》
《天下网商:马斯克终于当上了世界首富》
《何加盐:伊隆·马斯克:下一站,火星》
《华尔街见闻:马斯克登顶全球首富》
说起来,娱乐圈很多女演员都想嫁入豪门。毕竟嫁入有钱有势的人家,就意味着不愁吃穿就成了有钱有势的老婆,一辈子不用东奔西跑,但很少成功。其实有钱有势不是重点。关键是嫁对了人,好好爱自己,嫁入豪门不幸福。很多明星嫁入豪门后,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不顾一切地想要孩子,就像古代的女人一样。
但是今天我们说的不是吴佩慈,而是一个著名的台湾省模式,名叫殷琦。这种著名的模式有些不同,并不是为了嫁入一个富裕的家庭。近日有消息称,在殷琦身家10亿新台币的张世玉已经印好了结婚请柬,而殷琦则去法国采购结婚用品,男方张世玉甚至向殷琦求婚十次才换来了一份美好的回报,这似乎就是真爱。
作为一个著名的模特,殷琦除了脸和身材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张世玉的话与殷琦的面值不太匹配。很多网友说看了婚纱照很不舒服。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美女猛兽”!而且,张世玉不是第一次结婚,即使不是第一次结婚,他还有一个女儿。因此,有媒体问尹是否不介意生女儿,非常大方,表示不介意,会把的女儿当亲生女儿看待。
殷琦也获得了很多网友的称赞,因为殷琦的情商还是挺高的,他曾经在媒体面前说过,他对张世玉的长相垂涎三尺。这个聪明的回答避免了他的尴尬,维护了张世玉的面子,也很聪明。虽然殷琦现在嫁给了一个富裕的家庭,但她没有退出娱乐圈的计划,将继续为自己的事业奋斗。这样的选择没有错。不管怎样,女人一定要独立,不能完全依赖伴侣。
殷琦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和母亲一起生活。这样的殷琦知道他从小就想独立。长大后,殷琦非常努力,最终成为一名著名的模特。他对母亲也很孝顺。现在殷琦已经结婚了,但仍然不想和母亲分开。张世玉也很体贴。他直接在台中给未来婆婆买了房子,殷琦也说是因为张世玉照顾自己和家人,感动
网友们也很羡慕这两个人的感情。殷琦在节目中也表现出了大爱,称张世玉非常爱自己,在没有收到结婚礼物的情况下承包了所有亲友的住宿,让网友感叹有钱真好!不过,我还是祝福这对夫妻,希望一直幸福下去。有时候外表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但内心才是最重要的。你怎么想呢感谢收看!喜欢就喜欢,关注就好!
21、世间的爱情,总是陌生的,很多时候,不知情,却让人动情。著名画家杨彦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只是因为偶然看到了一个非洲女孩的雕像,心中产生了黑暗的感觉,还威胁要娶一个非洲女孩像雕像一样。
杨彦是我国的一位中国画画家,他的中国画相当精通。
杨彦生于1958年,1964年6岁开始热爱绘画。从那以后,她一直在学习画画。杨彦长大后,进入了绘画行业。他还是从许多名家,如著名画家李可染和华佗,他们都是他的老师。杨彦在国画中的表现相当突出,因此,在整个画坛,杨彦还是有点名气的。
杨彦第一次看到这座雕像是在1998年。那一年,杨彦40岁。那天,他去拜访一个朋友家。在他的房子里,有一座雕像。据他朋友说,那是一个非洲女孩的雕像。当杨彦看着他面前的雕像时,他觉得很美。虽然这是一个不同的国家,但它让人们觉得非常美丽。杨彦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
当他把自己和自己的想法讲出来是,每个人都把他当笑话听。然而,杨彦非常坚持。尽管家人一直催促他结婚,但杨彦仍然没有放弃,坚持要找一个非洲女孩。然而,这种做法真的会让人困惑,很明显,只有一尊雕像,怎么会让人如此执着呢?
2011年,53岁的杨彦去了非洲,在那里他遇到了他的真爱——一位美丽的非洲女孩。当他看到她一次,杨彦觉得这是他的命运。那个女孩,就像那雕像活着的样子,那么美丽,让人无法忘记。
虽然语言上有差异,交流也不是那么简单,但杨彦还是成功地与女孩约好了第二天见面。第二次见面时,杨燕就向她求婚了。所谓的闪婚可能就是这样。2011年9月,杨燕在青海省花了4000万元与这位非洲女孩举办了一场超级盛大的婚礼。杨彦一直在想的事情终于实现了。也许这也是黑暗的命运。
为什么女孩在认识杨彦不到两天就接受了他的求婚?
这位名叫阿依达的非洲女孩遇到杨彦时只有24岁。当时她正在大学三年级,对绘画有着强烈的爱好。第一眼看到杨彦,她就觉得他与众不同。当时,杨彦常年画中国画,习惯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生活。他留着长胡子,穿着唐装,看起来像个画家。艾达发现这个比她大29岁的男人对伯恩来说不同又有吸引力。
他们说那是一见钟情。阿依达遭到了家人的反对,杨燕也遭到了家人的反对。面对这样一场“错门错户”的婚姻,大家都觉得不太可靠。但他们的行为证明了他们是幸福和令人羡慕的,
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会聚在一起,他会握着她的手教她;他穿着唐装,她穿着旗袍,挽着头发。这种跨越中国和非洲的爱,让人们重新相信爱。
盖茨比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原来,盖茨比靠贩酒发家致富,十九世纪初的美国是禁酒的,换作现在,盖茨比就是“大毒枭”,是法理不容的。为了心爱的人铤而走险,过上那种虚假繁荣的生活,归根究底,是他的毅力和虚荣心造就的。他爱黛西,他想用最好的最堂皇的荣华富贵来留住黛西。谁也不能想象,光鲜亮丽的他的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从底层爬上上流社会,他会多么的孤独。正如他所说:虽然我拥有很多东西,可是有时候我却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所以,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
当然,这种反核心价值的生活总有一天会破灭。盖茨比人生的又一转折点发生在某一天的聚会。他想尽办法想向汤姆坦白一切,然后带着黛西远走高飞。可是,当汤姆揭露了盖茨比“大毒枭”的身份的时候,黛西崩溃了,她没有想到她所谓的幸福竟然是一场骗局。盖茨比崩溃了,他失去控制地打了汤姆。用尼克的话来说:他激动的好像他刚刚杀了一个人。更令他失望的是,黛西在这场闹剧中告诉他她爱汤姆。
故事的结尾,是另一个高潮。它太让人痛苦了,以至于我不知道怎么去叙述它。我能够说的是,黛西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盖茨比为她顶罪。而汤姆借刀杀人,盖茨比葬命。
我想,盖茨比了不起的地方,在于:实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为心爱的人赴汤蹈火。难道,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吗?难道盖茨比不知道黛西可能已经变心了吗?我想他是知道的,可是,他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不管是非黑白,他只想一腔孤勇地走下去。即使他变得极端,即使他被世人唾弃,他至少曾经拥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为黛西而死,也是他心甘情愿的。
相比于更多的懦弱者,盖茨比是了不起的。“the great”他当之无愧。
如果他出生在平和年代,会不会一切都不同。
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却被浪头不断地往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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