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Twain's Letter to Olivia
Livy dear,
I have already mailed today's letter, but I am so proud of my privilege of writing the dearest girl in the world whenever I please, that I must add a few lines if only to say I love you, Livy
For I do love you, Livy —
as the dew loves the flowers; as the birds love the sunshine;
as the wavelets love the breeze; as mothers love their first-born;
as memory loves old faces; as the yearning tides love the moon;
as the angels love the pure in heart
I so love you that if you were taken from me
it seems as if all my love would follow after you and leave my heart a dull and vacant ruin forever and forever
Take my kiss and my benediction, and try to be reconciled to the fact that I am
Yours forever and always,
Sam
亲爱的莉薇
虽然已经寄了今天的信,但是能有幸随时给世界上最亲爱的姑娘写信,让我自豪不已,因此不得不再加上几行,只为说——莉薇,我爱你!莉薇,我真爱你!
就像清露爱花朵,就像鸟儿爱阳光
就像皱波爱和风,就像母亲爱第一个孩子
就像思忆爱旧颜,就像孤潮爱月亮
就像天使爱心之纯良
我非常爱你,如果没有你,我的一切情感都将随你而去,徒留一颗空心,如废墟空洞无着,永远永远苦熬…
收下我的亲吻和我的祝祷吧!并试着接受一个事实——我永远永远都是你的!
萨姆
2020年3月29日23:42试译
注马克·吐温Mark Twain原名Samuel Langhorne Clemens马克·吐温是笔名,与其早年水手经历有关。Sam萨姆是撒母耳Samuel的昵称,来源于希伯来。马克·吐温对奥利维亚 (即信中的Livy,Livy一词是Olivia和Olive的昵称) 一见倾心,他向奥利维亚求婚,不过遭到拒绝。不甘于此的马克·吐温展开了情书攻势,向她写了184封情书。马克·吐温最终赢得美人芳心,与她步入婚姻殿堂。
马克吐温的幽默
美国杰出的文学家马克·吐温常常向人说起他小时候的一段伤心往事。
据说,马克·吐温出生时是双胞胎之一,他和他的双胞胎兄弟两人长相一模一样,连他们的母亲也分辨不出来。有一天,保姆为他们俩洗澡时,其中一个不小心跌入浴缸淹死了,没有人知道淹死的究竟是双胞胎中的哪一个。
“最叫人伤心的就在这里。”马克·吐温说:“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那个活下来的人,其实我不是。活下来的是我弟弟,那个淹死的人是我。”
微语录: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爱上了一个名叫莉薇温柔漂亮的姑娘,于是便向姑娘求婚。但姑娘的父亲明确表示,由于对马克·吐温的为人不够了解,所以不能马上答应他,除非马克·吐温找到相关人士证明他的品行。
不久,马克·吐温拿出六位知名人士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中讲了许多对马克·吐温不利的话,而且对这桩亲事表现得毫无热情。尽管这样,马克·吐温还是把这些材料丝毫无缺地交给了莉薇的父亲。
莉薇的父亲看完这些材料后,沉默了许久,最后,他盯着马克·吐温问道:“这是些什么人?难道你在这个世界上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吗?”马克·吐温爽快地回答:“显然是没有。”
出乎马克·吐温的意料,这位父亲说:“那么我本人将成为你的好朋友,和我的女儿结婚吧,我对你要比他们对你了解得多。”于是,马克·吐温和莉薇结婚了。
百万富翁的假眼
有个百万富翁花巨款安了一只假眼睛。这只假眼安得惟妙惟肖,简直可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百万富翁自然十分得意,常常在别人面前炫耀他的那只假眼。
有一次,他碰到马克·吐温,便照例问:“先生,你能猜得出来吗,我的哪只眼睛是假的?”马克·吐温一本正经地端详了半天,终于指着他的左眼说:“这只是假的。”百万富翁万分惊异地说:“你怎么知道的,我这只假眼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出来的呀。”
马克·吐温装着温和的样子笑了笑,回答说:“也不太难看出来,因为你这只眼睛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慈悲,因此断定它是假的。”
一字不差
有一位牧师在讲坛上讲经,他的说讲实在不好,马克·吐温讨厌极了,有心要戏弄他一番。
“牧师先生,你的讲词实在好得很,只不过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见过,你说的每一字都在上面。”
牧师不高兴地说:“我的讲词绝非抄袭!”
“但是那书上确是一字不差。”
“那么就请你把那本书借给我看看吧。”
到了家,马克·吐温就给他寄去了一本大书——字典!
不及一半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在法国旅行。一次,他乘火车要到第戎去。上车后,他觉得非常疲劳,很想睡觉,就嘱咐列车员火车到达第戎时务必叫醒他。他声明:自己 是一个极爱酣睡又不易醒的人。“你在叫醒我的时候,我很可能会对你大发脾气。”他对列车员说,“不过你不要理会,无论如何,拖也要把我拖下车去。”说完, 马克·吐温就去睡了。
过了一段时间,当他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到达巴黎了。他肯定在火车到达第戎的时候,列车员忘记叫醒他了。他非常生气,立即跑到列车员面前大发雷霆。“在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样发过脾气。”马克·吐温说。
列车员却平静地看着他说:“先生,列车到达第戎时,我拖一个美国人下车,他对我发了一顿脾气,你现在发的还不及那个美国人的一半哩!”
马克·吐温丢车票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常常心不在焉。有一次他坐火车时不知怎么把车票丢了,服务员查票时,他怎么也没有找到。乘务员认识他,就说“马克·吐温先生,您如 果真的找不到车票也不碍事,(历史人物 )我们都认识您。”马克·吐温反而非常着急地大声说:“怎么不碍事,没有车票我怎么知道在哪儿下车呀!”
第一次挣的钱
一天,有人问马克·吐温,他是否还记得他第一次挣的钱。
马克·吐温拍着脑门想了一会儿,回答说:“当然,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在我念书的时候。”
“有一天,我损坏了自己的书桌。按学校的规定,我必须缴纳五块钱赔偿金,否则将在全校师生面前挨打。我把此事告诉了父亲,他给了我五块钱,让我交给老师。 但是在给钱之前,父亲把我揍了一顿。由于我已经挨过一次打,再挨打也就无所谓了。所以,我决定回学校再挨一次打,而把五块钱留下来作为己用。噢,这就是我 第一次挣到的钱。”
淹死的是我
马克·吐温是个非常幽默的人,每当他谈到小时候的往事,就显得非常伤心,但仍不失幽默感。他曾经对人们这样叙述过他的身世。
“我出生时是双胞胎,我和我的双胞胎兄弟长得一模一样,连我们的母亲也很难分辨出来。
“有一天,保姆给我们洗澡时,其中一个不小心跌入浴缸里淹死了。没有人知道淹死的究竟是哪一个。”
“最叫人伤心的,也就在这里: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那个活下来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活下来的是我弟弟,那个淹死的才是我!”
不会把手弄脏
一次,马克·吐温去参观画家霍伊斯勒的画室,因为过于沉迷其中,忍不住想用手去抚摸其中的一张作品,霍伊斯勒连忙阻止他说:
“不要去碰,还没有干呢。”
可是马克·吐温却回答道:
“放心吧!我戴着手套呢,不会把手弄脏的。”
死期提前
4月1日,是西方的愚人节。在这一天,任何人都可以开玩笑,说谎话,诱人上当。现代的愚人节,甚至报纸上都可以胡说八道,发表各类假消息。
这一天的新闻报道,消息有真也有假,让人不知信还是不信。
有一年的愚人节,纽约的一家报纸报道说:“马克·吐温于某月某日辞世了。”人们得知后纷纷赶至马克·吐温家里来吊唁,并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悼念这位伟大的作家。
当马克·吐温亲自接见吊唁的人群时,人们惊讶:“他还活着!”于是人们变得又非常喜悦:“上帝保佑!他没有死。”人们一致谴责这家不负责任的报纸竟拿大作家的生命开玩笑,愚人节的玩笑开得也太大了。
可是马克·吐温一点也不发火,微笑着,诙谐地说:“报纸报道我死是千真万确的,只不过把日期提前了一些。”
永远站着
一次,马克·吐温来到法国的一个小城市旅行并应邀作讲演。一天他独自到理发店去理发。
“先生,您好象是刚从外国来的?”
“是的,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
“你真走运,因为马克·吐温先生也在这里,今天晚上您可以去听他讲演。”
“肯定要去!”
“先生,您有入场券吗?”
“还没有。”
“这可太遗憾了!”理发师耸耸肩膀,把双手一摊,惋惜地说:“那您只好从头到尾站着听了,因为那里不会有空位的。”
“是的!”幽默大师说,“和马克·吐温在一起可真糟糕,他一讲演我就只能永远站着。”
贵地蚊子十分聪明
有一次,马克·吐温到某地旅店住宿。有人早就告诉他此地的蚊子特别厉害。他在服务台登记房间时,一只蚊子正好飞来。马克·吐温借机特意对服务员说:“早听 说贵地的蚊子非常聪明,今日一见,果如其然,它竟会预先来看好我的房间号码,以便夜晚光临,饱餐一顿。”服务员听了不禁大笑。
结果这一夜马克·吐温睡得很好,因为服务员也记住了他的房间号码,做好了一切该做的事。
领带
马克·吐温曾经与《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的作者斯陀夫人做邻居。
他比斯陀夫人小二十四岁,对她是很尊敬的。马克·吐温经常到斯陀夫人那里去谈话,这已成为习惯。
一天,马克·吐温从斯陀夫人那里回来,他妻子吃惊地问:“你怎么不结领带就去了?”不结领带是一种失礼。他妻子怕斯陀夫人见怪,因此而闷闷不乐。
于是,马克·吐温便赶快写了一封信,并连同一条领带一起装在一个小盒里,送到斯陀夫人那里去了。信上是这样写的:
斯陀夫人: 给您送上一条领带,请您看一下。我今天早晨在您那里谈了大约三十分钟,请您不厌其烦地看它一下吧。希望您看过后马上还给我,因为我只有这一条领带了。
请再寄个信封来
马克·吐温成名之后,由于忙碌变得很少提笔。有一次,他忘了给某位英国作家回信而后者因为一直没收到回信,就把信件和邮票寄给马克·吐温,希望能借此让他想起来。
不久,马伦 吐温的回信果然来了,可是没想到信中竟然写着:
“信件和邮票已经收到,请再寄个信封来。”
介绍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的人生经历与幽默讽刺写作特点的形成
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出生于一个小职员家庭,成长在密西西比河畔。由于家庭的贫困,使他过早的承担起家务。12岁那年,他失去了父亲,开始了自谋生路的独立生活。从18岁至??28岁这10年间,他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排字工人、领港员、矿工、记者、淘金者等职业,特别是密西西比河上的数年水上生活对他熟识各类人物,认识社会的现实有巨大的帮助,为其日后创作打下阅历基础。 马克——吐温的母亲洁恩——克列门斯是一个生性乐观,机智俏皮的人。她曾因不满长子奥利安——克列门斯那付圣徒的气质,和那种虔诚的甘愿受苦的精神,曾俏皮的训诫他:
“我知道左脸挨了耳光还让人家打右脸的人是要比我高尚的多,圣洁的多。可我还是鄙视这种人,根本不愿和这种可怜虫打交道哩。”
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马克吐温这一名字是取自他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时的常用术语,意思是水深十二英尺(航行的安全深度)。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中的林肯,像后来在世界文坛大名鼎鼎的福克纳、海明威等现代作家都深受他的影响。
马克吐温出生在密苏里州东北边上的一个小村佛罗里达。他生下来时,身体非常虚弱,家里人都担心他过不了第一个冬天。马克吐温4岁时,全家搬到密西西比河边的小镇汉尼拔。马克吐温的父亲一生都非常倒霉,买地未见收益,开店又赔本,逼得他的子女长期为生活而在世上挣扎。马克吐温十二岁时父亲去世,他从此辍学,到处流浪,做过送报人、排字工人、学徒工、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舵手等等。少年时代的贫穷和流浪的生活是马克吐温广阔而悲凉的文学摇篮。
在三十五岁那年,马克吐温认识了当时美国最富有的女孩之一,奥莉薇亚。当时马克吐温并不十分出名,马克吐温的求婚凸现了他的顽皮机灵。为了能在奥莉薇亚家里呆长些,他串通了奥莉薇亚的马车夫搞了个小计谋:把将要送他回家的马车车座弄松,使车一走动,他就会连同车座一起摔下来。安排好后,他就收拾行李,假装同主人握手告别,然后跳上马车,挥手再见。果然,正如他们所计划的那样,马车刚走几步,车座就掉了下来,马克吐温被摔昏。其实他根本没有受什么伤,童年时,他就经常这样摔倒过。但是他却因此在情人的家里养了两个星期的伤,顺便也求了婚。
婚后马克吐温请了当时最杰出的建筑设计师,在哈特福德的西郊修建了这座别墅。具体地点选在20年前就出版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斯托夫人的旧宅后的一个高坡上(那时,斯托夫人已随父亲迁至辛辛拉提市)。这是马克吐温一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温馨的家。
从此马克吐温的文学天赋得到充分的发挥。在这别墅居住的十七年,成为了他最多产的创作顶峰时期。写下了像《顽童流浪记》和《汤姆历险记》这样令人津津乐道的大量优秀作品。奥莉薇亚则为马克吐温最得力的助手和读者,她帮助吐温修改草稿,对她的修改,马克吐温从未提出过异议。马克吐温在回忆这段美好的婚姻时说:假如一切能从头开始,那么我将会在呀呀学语的婴儿时期就结婚,而不会把时间荒废在磨牙和打碎瓶瓶罐罐上。
马克吐温十分喜欢孩子和小猫,马克吐温有句名言:没有孩子的家算什么家?他与奥莉薇亚共养育了三个女儿。每晚睡觉前,他都要在书房给他女儿讲些十分有趣的童话故事。而故事的开头总会是从书房壁炉上的一只小猫座像开始。在故居的客厅里,有一张格外动人的照片:在门前的回廊上,马克吐温叼着雪茄席地而坐,大女儿苏西靠在他的身边,小女儿吉恩坐在父亲与母亲之间,二女儿克拉拉则坐在父亲对面,一家人像在温馨地交谈。
像那个时代的其他人一样,马克吐温除了创作以外,对新技术进行了投资。可是,他投资的研发印刷机的公司破产倒闭。为了还债,他不得不卖掉别墅,并开始了他新的流浪。为了挣钱还债,他不停的工作,不停地环球旅行,边演说,边写书。
几年后,马克吐温终于挣够了钱,于是他叫大女儿苏西归来,买回了那座房子。不幸的是苏西却染上重病,并在这座房子里死去。苏西去世时,只有24岁。当时,马克吐温与奥莉薇亚远在英伦,在接到电报之后,日夜兼程地赶回,但当他们回到哈特福德时,美丽的苏西已经静静地躺在棺柩里,棺柩就停放在别墅的回廊上。
马克吐温最喜爱女儿苏西,她漂亮、聪明、温柔、善解人意,父亲马克吐温认为,将全世界所有的赞美都献给苏西都不为过。13岁,苏西曾为父亲马克吐温写传记,17岁写过一个很好的剧本,并且在父亲的“弹子房”写作间里演出,马克吐温在引用苏西对他的描写时,说一个字都是不能动的,动了一个字都将亵渎那颗纯洁的心灵。大文豪马克吐温在他的自传中,大段大段地使用女儿为他写的传记,一字不改。苏西在她最美的年华逝去,马克吐温说,当他接到苏西死去的电报时,就像子弹穿过胸膛。
马克吐温是一个爱冒险且勇敢坚定的人,哪怕就是破产也没能击倒他,但亲情则将他击毁。马克吐温再也不忍看到这座房子,于是他在离纽约不远的夸里(REDDING)重建了一座房子。那时,无论是晚上还是白天,他都在寻找女儿在房子里留下的踪影、说话、笑声与骑马归来的呼唤,还有少女的芬芳。
到了70岁的时候,马克吐温为自己定做了14套白色衣服和100条白色领带,他从头到脚,全身银装素裹,从此直至逝世。这样为自己准备入殡仪式的古怪念头也只有马克吐温才想得出来。马克吐温诞生那一年,哈雷慧星划过长空,该星于1910年返回。马克吐温预言他将随这颗慧星而去。果然4月19日,慧星闪现在天际,4天之后,马克吐温果真随之离开了人间。
马克吐温对后世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文学形式上,他的乡土文学开创了美国文学的先河;其二是文学表现上,他幽默、诙谐的语言,赢得了读者的青睐。
马克吐温的漫画形象
马克•吐温对当时他所处的社会,有一个比较清醒和客观的认识,而且随着他生活阅历的加深,这种认识也在逐步深刻。他可以洞悉在繁荣表面下的美国社会的丑恶现状,并通过其尖锐的笔触,将其跃然纸上。马克•吐温在文学创作上,采用的是乡土文学的形式,他主张以作者熟悉的生活环境为故事发展的基础。不仅如此,他还在作品中采用方言式的描写,他的艺术特点主要表现为运用口语语体和方言进行创作。将美国的乡土人情,向全世界的读者进行推广。因此,马克•吐温成为了美国文学的鼻祖,他对美国后世文学的创作,影响很深。如威廉•福克纳等人的作品之中,都有马克•吐温的影子。
马克•吐温在文学表现上,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体,这种结合是完美的,他通过对人物夸张、荒诞的描写,将他所要表现的东西,都无限的扩大化,读来让人忍俊不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马克•吐温也是美式幽默的继承和发扬人。
正如帕林顿所说,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用自己的方式和自己的思维思考的美国作家,他对于美国文学的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马克吐温妻子的生平简介
马克·吐温妻子名叫奥莉维亚,父亲是一位煤炭资本家,他们之间的婚姻持续长达34年,之后由于奥莉维亚的去世而告终。
马克吐温和他的家人
1867年,当时的马克·吐温32岁,已经在新闻界凭借着其幽默、犀利的语言打出了一些名气,他被应邀欧洲和中东的旅行,在游轮上,他认识了查尔斯·兰登,而兰登正是奥莉维亚的弟弟。马克·吐温和兰登相见十分投缘,其后在圣诞夜,马克·吐温被兰登邀请前往圣尼古拉斯大饭店的社会名流聚餐。在聚餐的过程中,兰登向马克·吐温介绍了自己的姐姐奥莉维亚和父母。
奥莉维亚是一位长得十分美丽的社会名媛,让马克·吐温一见钟情。在1868年元旦,当马克·吐温再次见到奥莉维亚的时候,向她送上了新年祝福,并在她的公寓里待上了13个小时。马克·吐温幽默、诙谐的言辞,深深地折服了奥莉维亚。
1868年8月,马克·吐温前往奥莉维亚家做客,又待了两个星期,同时他见时机成熟,就向奥莉维亚提出了求婚,结果遭到了奥莉维亚的拒绝。因为在奥莉维亚看来,马克·吐温出身低微,并配不上自己,而且他有抽烟喝酒的习惯,而奥莉维亚的父母并不喜欢这个坏习惯。
但是马克·吐温并没有因此气馁,他依旧和奥莉维亚保持着联系,并在信中要求奥莉维亚监督自己戒烟戒酒。在此期间,马克·吐温给奥莉维亚写了184封信,同时他在新闻界也是声名鹊起。他已经达到了奥莉维亚对配偶的要求。
当马克·吐温再次向奥莉维亚求婚时,这一次奥莉维亚同意了。他们两人在1870年2月2日举行婚礼。马克·吐温妻子奥莉维亚和马克·吐温相爱一生,直到1904年,奥莉维亚在意大利去世而结束。6年后,马克·吐温也因狭心症跟随着他妻子而去。
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指哪些
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分别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苦行记》。正是这四部作品,奠定了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界的地位。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插图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讲诉的是哈克贝利因为被自己的醉鬼父亲虐待,因此他趁父亲到镇上去购买木材的机会,逃了出去。在途中,他结识了一个潜逃的黑奴吉姆。于是两人结伴而行,企图逃亡北方。但是由于他们不认识方向,结果随着竹筏的漂流他们离北方越来越远。此后,他们有遇到了两个自称“公爵”和“国王”的人,这两个骗子登上哈克贝利竹筏,把吉姆卖给了汤姆的姨父。随后,哈克贝利找到汤姆,汤姆一起联手,救出了吉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可谓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续集。讲诉的是汤姆和哈克贝利一起目睹了一桩凶杀案件。他们害怕自己被凶手追杀,因此连夜出逃。而家里人以为他们被淹死了,因此为他们举行了一个葬礼。结果汤姆和哈克贝利一起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指证了凶手。此后汤姆和贝姬又来到野外,结果迷了路,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三天三夜的生死考验。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中篇幅最短的。讲诉的是某天一个陌生人找到了爱德华理查兹,并赠送给他价值4万美元的黄金,以答谢当年给他出主意使他致富的人。结果很多冒充认识这位陌生人的贵族来到爱德华家里,先后遭到了爱德华的嘲弄。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小说,讲是作者在1861年和1866年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在西部的冒险故事。这部作品的形式为故事集,有几百个小故事组成。
1、打开电脑游戏,进入游戏,选择模式,开始主角能自由行动后,打开这扇门。
2、进入到屋内一片诡异,从这个抽屉里拿对讲机,在这个电话这里收听语音信箱。
3、喝杯水玩玩,这家房子主人的照片,突然有个小女孩呼叫对讲机。
4、这时突然背后有僵尸袭击,狂按键盘Q,再按E推开她。
5、一路退到门边,小女孩跑过来了,拿起小女孩带来的榔头砸她,砸死僵尸后,和小萝莉对话,这里让你选择剧情,笔者选择了第二个,待到夜晚。
6、晚上出来后开门出去,突然一声枪响,赶快躲到车子后面去,原来是这两位仁兄把我们当僵尸了,这时真僵尸出现,上车一溜烟跑了。
7、开车来到了其中一个人的家里,他爸爸出来迎接~那个警察自己先走了,四处逛逛,最后和栅栏旁的他说话四处逛逛,最后和栅栏旁的他说话,要帮他锯木头,然后到这个红房子里去和老头子说话。
8、镇上僵尸太多,被包围了这时出现一名御姐拯救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到了总部幸存者们相互介绍,说着说着吵了起来,图中的这位大汉坚持戴帽老汉的儿子已经被咬了,要解决他,这时候玩家可以选择帮哪边或者不出声,笔者帮了老汉,毕竟是自己人吵完后去上厕所的小萝莉碰到了一个僵尸玩家跑过去的时候被绊倒了,但是看见了小萝莉,又奋不顾身去9她,正有点打不过的时候,又是御姐9了他虚惊一场后,这小家伙提出要独自出去找汽油。
9、可是,枪响却引来了大群僵尸~大伙赶快坐上车跑了~回到店里后,再出来到这个地方,用斧子将门劈开~巨大的声响终于吸引了僵尸先生们~这时跑到店员僵尸旁边把他劈死,再拿钥匙不好。僵尸们发现主角了,赶快跑回去关上门,走到药房门口,打开门不料触发了警铃声。
10、大批僵尸涌了过来主角和伙伴们堵着门~两名同伴陷入了险境,主角要选择救哪个,笔者选了救男的,因为选错了,救完同伴后,又救了小萝莉~大家从后门成功撤退了,来到了先前的旅馆彪悍女在堆积尸体和大伙都聊聊天,之后戴帽老汉很高兴地说这地方好,这地方有电力然后就断电了,表示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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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for it I could not have remained in London ,would not have appeared at the minister's ,never should have met her And so I always say, ''Yes,it's a million-pounder,as you see; but it never made but one purchase in its life ,and then got the article for only about a tenth part of its value "
《百万英镑》
作者:马克·吐温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
“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您就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
“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
“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
“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
“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
“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
“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
“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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