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个忙,找一下小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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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简介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德国十八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约翰·歌德[1]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使歌德由德意志诗人而成为一个世界诗人,小说风行各国,掀起一股“少年维特热”。 《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于1774年,是歌德早年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它的出版也是德国文学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在《浮士德》的第二部出版以前,欧洲足足有五十年之久,歌德的名字总是和《少年维特之烦恼》连在一起。 《少年维特之烦恼》篇幅不长,情节也并不复杂曲折,主要角色只有维特和绿蒂两人,全书以主人翁维特不幸的恋爱经历和在社会上处处遇到挫折这一根线索串连起来,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 这部小说采用的书信体形式开创了德国小说史的先河。主人公维特是一个市民出身的青年,他向往自由和平等的生活,并且希望从事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但是,当时的社会却充满着地位等级的偏见和鄙陋的习气。保守腐败的官场,庸俗的市民,还有傲慢的贵族,使他与周围的现实不断发生冲突。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歌德对夏洛特·布夫的爱

  小说的情节在极大程度上是自传性的:当歌德在韦茨拉尔(Wetzlar)的帝国最高法院实习期间,他结识了年轻的夏洛特·布夫,并爱上了她。但夏洛特已经和一位名叫约翰·克里斯蒂安·凯斯特纳(Johann Christian Kestner)的法律工作者订了婚。在夏洛特的父亲看来,凯斯特纳显然比年轻、有着艺术方面抱负的歌德更加稳重可靠;歌德在那时就已经更想成为一名艺术家而不是律师。歌德仓促地离开了夏洛特。后来,他又认识了一位枢密顾问的女儿马克西米利安娜·冯·拉·罗歇。歌德把两个女子给他留下的印象融合到了绿蒂的形象中。据歌德本人说,他在四周的时间内写出了这部书信体小说,以抵消爱情的痛苦并使自己从自杀的念头中摆脱出来。

  耶路撒冷的自杀

  小说中的一部分情节,特别是结尾的部分,不同于歌德的经历。维特自尽了,歌德却沉浸在痛苦与写作中。小说中自杀的情节是受到了一位年轻的同事耶路撒冷的激发而产生的。耶路撒冷确实因为巨大的爱情上的不幸而自杀,他在韦茨拉尔的墓地成了不幸的年轻恋人的朝拜圣地。卡尔·威廉·耶路撒冷(Karl Wilhelm Jerusalem)是歌德的泛泛之交,他于1772年10月自杀。此事是凯斯特纳告诉歌德的。具有悲剧性的是,耶路撒冷用来自杀的手枪是凯斯特纳借给他的。这使歌德把他自己在1772年夏天的经历和耶路撒冷的命运混合起来,而在小说的第二部分,耶路撒冷的命运越来越多地成为叙述的主要对象。歌德将耶路撒冷的许多性格特点和其他特征转移到他的维特形象上。为了更近地了解耶路撒冷自杀的情况,歌德于1772年11月初再次短暂地来到韦茨拉尔。他以与熟悉耶路撒冷的人的谈话,以及他自己对耶路撒冷的记忆构成了小说的基础。他甚至原文引用了凯斯特纳对耶路撒冷之死的报告的一些段落。

  [编辑本段]主题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内容梗概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善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 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学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 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 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花草都枯了,一片荒凉。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不禁惊愕。后来得知那位被解雇的农夫杀了人,维特很是同情,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编辑本段]小说结构

  歌德这本以第一人称书信体写成的小说可分为第一编和第二编。

  第一编

  维特是个能诗善画、对大自然无比热爱的青年,依靠父亲的遗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1771年大地回春之际,为了料理母亲的遗产事宜,他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无论是这里的大自然的美景,还是当地农村挚朴的农民,都使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以致留连忘返。不久,他在一次乡间舞会上认识了年轻貌美、善解人意且富有教养的法官的女儿绿蒂。两人一见如故,维特从此以后与她频繁往来,经历了一段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美好幸福的日子。但绿蒂已和一名叫阿尔伯特的青年订婚在先。不久,她的这位未婚夫旅行归来,并在此间侯爵府任职,与维特也很快成了好朋友。但他那种老成持重的性格和强烈的事业心则与感情奔放的维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维特自感追求绿蒂已毫无希望,心灵上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为了摆脱这种精神上的烦恼和尴尬的处境,他被迫告别了一往情深深爱着的绿蒂和可爱的小山村,到某地一公使馆任职。

  第二编

  维特在公使馆任职期间,经常受到迂腐的公使的百般挑剔。翌年春季的一天,他正在C伯爵家中吃饭,碰巧赶上当地的贵族男女到伯爵家聚会。维特从未想到过像他这样的小人物是无权跻身于他们其间的,因而遭到这些贵族乡绅的奚落,而且将此事闹得满城风雨。维特忍无可忍,愤而辞去了公使馆的工作,到另一位侯爵的庄园作客。 由于他后来发现,他与这位侯爵也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志趣,加上对绿蒂的思念剧增,几个月后维特返回了原先的小山村。他循着当初去接绿蒂参加乡间舞会的大路,追忆着当年的往事,可此时当地已景物全非,一切成了过眼云烟,绿蒂也已为人妻。爱情上的绝望,世态的炎凉,官场的腐败,这一切使维特再也无法忍受,产生了告别尘世以求永生解脱的念头。同年圣诞佳节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又一次来到绿蒂住所,在诵读至动情伤感之处,情不自禁热烈拥抱和亲吻了绿蒂。两天后,维特在给绿蒂写完不忍卒读的遗书之后,于午夜时分,用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按他自己的遗愿,当地百姓将他葬在他自己选定的地方,没有任何牧师或教士来给他送葬。因为按照基督教规,自杀者是不能进入公墓安葬的。

  [编辑本段]作品影响

  《少年维特的烦恼》被视为狂飙突进运动时期最重要的小说。这部小说获得了那个时代相当高的印数,并且是引发所谓的“阅读热”的因素之一。 歌德本人也没有预料到这本书会获得世界性的成功。为了记录所谓的“维特热”,现在在韦茨拉尔,除了一本珍贵的第一版《少年维特的烦恼》外,被展示的还有它的戏仿作品、模仿作品、争鸣文献和多种语言的翻译本。但这本小说的成功并不仅仅是一种流行现象,用歌德自己的话来说: 这本小书的影响是巨大的、惊人的、很好的,因为它产生的正是时候。(《诗与真》)

  [编辑本段]书评

  这部小说激起了批评家和支持者们极为热烈的反应。其中的原因在于,歌德以维特作为他小说的中心人物,而这个人物完全违背了市民社会的规则。市民大众将维特视为一个和睦婚姻的破坏者,一个反叛者,一个无神论者,他与市民大众的观念完全相悖。他们期待的文学,更多的是“实用的东西”和“娱乐的东西”,而歌德的小说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他们直接在故事中寻找“实用的东西”,他们希望有一个他们能够认同的人物,并从他的行为中得到学习。特别是小说充满了优美的抒情格调,文字洁净明快,很值得称道。但这部小说却是以自杀告终的——从市民的价值标准来看这不可想象。许多市民批评这部小说仅仅因为它的主要人物不符合他们的观念,还威胁到他们的价值标准。他们认为《少年维特的烦恼》是一本和传统文学决裂的书,这种决裂是他们不希望看到的。他们认为这本书颂扬了与他们的利益相悖的价值标准,赞美了自杀的行为。 针对这部小说对自杀的赞美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教会和一些同时代的作家,因为,据说许多青年模仿了自杀行为。实际上的确有模仿性的自杀行为,但其数量远远低于教会宣称的数量。在一些地方(如:莱比锡、哥本哈根、米兰)这本小说甚至受到了封禁。歌德的反驳大意如下:他以自己的生还给出了最好的例子:人们必须写出内心的痛苦。歌德对指责自己诱惑他人自杀的冯戴尔比(von Derby)主教和布里斯托(Bristol)爵士做出了辛辣、讽刺的回应: 现在你却把一个作家托来盘问,想对一部被某些心地偏狭的人曲解了的作品横加斥责,而这部作品至多也不过使这个世界甩脱十来个毫无用处的蠢人,他们没有更好的事可做,只好自己吹熄生命的残焰。 “维特热” 正当歌德经受着来自教会和市民方面的愤怒和批评的时候,这部小说也拥有着热心的追随者。首先在年轻人中间爆发了一场不折不扣的“维特热”,这场热潮使得维特成了一个偶像人物。当时出现了“维特装”(黄裤子、黄马甲、蓝外衣)、“维特杯子”、甚至还有“维特香水”。小说中的场景装点着茶壶、咖啡壶、杯子、饼干盘和茶叶罐。对于那时的有教养的市民来说,喝茶喝咖啡的时间成了接触文学的美好一刻。 小说的追随者首先是那些和维特处境相似所以立刻受到吸引的人。那些正确理解了歌德的人可以以这部小说间接地反映他们的处境,并从维特承受的痛苦中找到鼓舞和安慰。

  概述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写作特色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入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1]。 《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勿庸置疑的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人物列表

  简·爱——女主人公。(善良、努力)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特恩费德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的生活,后来决心认真生活,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晚年时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最后成为简爱的丈夫。 贝茜——盖茨赫德庄园的仆人,相较之下她对简爱很好,后来嫁给看门人利文,曾来庄园看望过简爱。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曾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对简·爱并不公平。儿子自杀使她中风,临死前良心发现,告诉简·爱她还有亲属在世真相。(已死) 里德先生——简·爱的舅舅,对简·爱比较好,但过早离世。 伊莱扎·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习惯把自己的一天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常生活规律如钟表般精准,因弟弟的行为和家庭的败落而痛苦,决心隐居,后当了修女,后来成为修道院院长,将所有财产都捐献了。 乔治安娜·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貌美如花,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常常沉溺在她曾在伦敦度过的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季的回忆里,后来嫁给了一个年老力衰的富豪。 约翰·里德——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长大后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后自杀。(已死) 海伦·伯恩斯--简·爱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好友,聪明好学。因为肺结核而死。(已死) 布洛克尔赫斯特——洛伍德慈善学校总管,虚伪且刻薄。 丹伯尔**——洛伍德学校教师,是简·爱的良师益友。 圣约翰李维斯——简爱的堂兄,英俊,有极高的信仰。向简爱求婚,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后来一个人去印度传教了。 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简爱的堂姐,聪明善良且好学,戴安娜很活泼。(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拉--罗切斯特旧情人(一个法国舞女)的女儿,沉溺于奢华的生活风,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饰物。在学校英国式教育下改变。(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布兰奇**——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罗莎蒙德·奥利弗**——活泼美丽善良的贵族**,圣约翰教区内唯一一位富人奥利弗先生的女儿,她帮助圣约翰创办学校救济穷人,他们相爱却都不表达,圣约翰以她不适合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为由拒绝简爱撮合他们的好意。她最后嫁给了格兰比爵士。

  小说中的著名对白

  你忍耐一会儿,别逼着我回答,我——我现在多么依赖你,唉,该怎么办呢?简爱,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后来他遇见个女人,一个二十年里他从未见过的高尚女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可是世故人情阻碍了他,那个女人能无视这些吗? 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 你的怀疑折磨着我……答应吧!答应吧……上帝饶恕我,别让任何人干扰我,她是我的,我的…… 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情的机器。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书评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63年(1847年至今)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作者体验生活的结晶,从书中多少可看出作者的影子。《简爱》也是如此,大量的细节可以在作者的生活中得到印证。当然 《简爱》并不是一本自传 ,作者只是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充满想象力的文章里。人们知道《简·爱》是作者生活中的写照,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作者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下《简爱》的呢?

三生有幸遇见你新婚被打是第4集。海星对钱小燕一见钟情 侯爵电脑被黑邮件遭散播 侯爵说了一大番话又故意送上大钻戒令黄悦十分难堪,新郎白泉对侯爵大打出手,伍十一见侯爵有人身安全立马上前保护,场面顿时混乱不已。伍十一拉着侯爵离开婚礼现场,一路上还有白泉的兄弟追着侯爵要揍,伍十一保护着侯爵的安全,终于成功将侯爵带离婚礼现场。

人物介绍

海星的生活习惯和追女孩手段,不难看出他是真的小气,对于钱钱,海星是真的喜欢,可相对于金钱而言却略显低微,但即使海星有着不言放弃的决心和继续做舔狗的脸面,却依旧没能换得钱钱珍惜。

1、公爵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2、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3、伯爵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4、子爵,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5、男爵,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区别:

1、等级不同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2、服装不同

公爵: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联系:

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

扩展资料:

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英国爵位

-英国王室爵位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公爵: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蠡指幢劝赂L氐木粑弧5��救巳捶炊云蚯蠊�酰�⑺担骸昂罹裟耸且桓鲂碌娜儆�坪牛�耆�晃�热怂��K�裕�Χ源死淠�又��⒉蝗衔�邮芩�敲髦侵�佟!钡搅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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