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红楼研究》2007年第1期浙江平湖潜问根先生的文章,题目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读《红楼梦》札记”。读后很有一些不同看法,想提出来与先生商榷,以利于共同提高。不妥之处,还请潜先生和读者批评指教。作者曹雪芹笔下的女仆鸳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怎样看待鸳鸯的拒婚?从“奴隶”到“人”的转变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必须首先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坚持从《红楼梦》文本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2、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3、必须坚持思维的逻辑,遵守思维规律。下面是我对这几个问题的基本看法。一、 鸳鸯是一个优秀的女奴《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写“鸳鸯女誓绝鸳鸯侣”。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集中展示了鸳鸯作为一个优秀女奴的与众不同的特点和优点。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的最高领导者贾母选中她作了自己的贴身秘书或叫领导助理兼大总管。鸳鸯对外代表贾母行使最高权力,连凤姐和王夫人也要让他三分。贾母对鸳鸯的评价极高,说她是“一个可靠的人”,“还细心些”,“我凡百的脾气性格儿他还知道些”,“他还投主子们的缘,……这几年一应事情,他都料理,从你(邢夫人)小婶(王夫人)和你媳妇(凤姐)起,以至家中大大小小,没有不信的。所以不单我可靠,连你小婶和你媳妇也都省心。我有这么个人,便是媳妇、孙子媳妇有想不到的,我也不得缺了,也没气可生了。这会子他去了,你们弄个什么人来我使?你们就弄他那么大一个珍珠人来,不会说话也是无用。”凤姐也说“鸳鸯是个极有心胸见识的丫头”,“鸳鸯素习是个可恶的”。(引自《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下同)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才被大主子贾赦“看中了”,“要他作房里的人”。叫邢夫人“冷眼选了半年”,认为鸳鸯在这些家生子儿的女孩子里头,“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一概是齐全”,“是个要强的人”,“心高志大的”人,是一块“金子”,“金子终得金子换”。因为鸳鸯是优秀的,所以,贾府中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大丫头都成了她的朋友。“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金钏、可儿、麝月、翠墨、翠缕、茜雪等(庚批:亦是十二钗),连上你(平儿)我,这十来个人”是无话不说,无事不做的好朋友。鸳鸯是优秀的,是作者曹雪芹“为闺阁昭传”而浓笔重彩描绘的“几个异样女子”之一。作者讴歌的鸳鸯,其“出于我之上”的“行止见识”集中体现在她对贾赦的拒婚上。鸳鸯拒婚的胜利,是她冲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鄙视哥嫂的趋炎附势,顶住了大主子贾赦的*威和巨大压力,凭借自己的优秀,取得了贾母的支持,赢得了拒婚的胜利。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高度赞扬了鸳鸯的大智大勇、超凡脱俗、心志高远的人品和气节。对于鸳鸯拒婚的胜利,潜文作了与作者完全相反的评价:鸳鸯拒婚“只是想一辈子忠于贾母,做贾母的可靠丫头而已”,“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愈是忠于自己的主子,便愈能够坐稳奴隶,保住奴隶的地位”,“这也正是鸳鸯这一类奴隶的共同特性”,“正是愚昧的‘忠君’这一思想让她表现得如此‘矢志不嫁’”,“充分表明鸳鸯是百分之百的遵守着‘奴隶规则’”,“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由此看来,潜先生还没有完全读懂《红楼梦》,还没有真正懂得作者曹雪芹写书的目的!二、 鸳鸯的优秀是鸳鸯拒婚胜利的根本原因贾赦想娶鸳鸯为妾,鸳鸯拒婚,贾母反对,因而贾赦失败了,鸳鸯胜利了。说起来,这可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是“值得称道”的。贾府的女仆,一是买来的,二是家生的。鸳鸯是家生女仆,即世代为奴。在贾府,女仆就是家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人生、前途、命运都掌握在主子手里。其婚姻,或配小子,或家人包办,或卖掉,也都是由主子决定。在世俗的眼里,女仆嫁给主子为妾,由奴才变为半个主子,对女仆来说,无论如何是一件幸事。所以,邢夫人对鸳鸯说,“你这还不愿意不成?若果然真不愿意,可真是个傻丫头了。放着主子奶奶不做,倒愿做丫头!三年、二年,不过配上个人,还是奴才。你跟了我们去,你知道我的性子又好,又不是那不容人的。老爷待你们又好,过一年半载,生个或男或女,你就和我平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作去,错过了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在贾府,主子欲娶女仆为妾,简直易如反掌,女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拒婚”权利的。然而,贾赦与鸳鸯是个极个别的特例。鸳鸯不想嫁给主子,不想做半个主子,却想做整个的奴仆。而贾赦呢?一个大主子,竟然连娶一个女仆为妾的愿望都不能实现,您说这个主子当的窝囊不窝囊。鸳鸯拒婚,也是因为贾赦欲娶鸳鸯为妾这件事本身在贾府上下并不被人看好。这也是贾赦纳妾鸳鸯失败的必然性。贾赦欲纳鸳鸯为妾,托邢夫人和老太太讨去。邢夫人虽然认为“这倒是平常的事”,但又底气不足,“只是怕老太太不给”,于是找儿媳妇王熙凤商议。王熙凤认为这事也不好办:“依我说,竟别碰这个钉子去”。“太太别脑,我是不敢去的。明放着不中用,而且反招出没意思来。如今老爷上了年纪,行事不妥,太太该劝才是。比不得年轻,作这些事无碍。如今兄弟、儿子、侄儿、孙子一大群,还这么闹起来,怎么见人呢?”贾母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对贾赦纳妾曾多有微词,早就有言在先:老爷“如今上了年纪,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没的耽误了人家。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做去,成日家和小老婆喝酒。”鸳鸯的态度更是十分明确:“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大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什么主意!我只不去就完了。” “老太太在一日,我一日不离这里;若是老太太归西去了,他横竖还有三年的孝呢,没个娘死了,他先放小老婆的!等过了三年,知道又是个怎么个光景,那时再说。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当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样?乐得干净呢!”“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喝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叫了我的老子娘来就愿意了不成?”袭人也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就是连贾赦自己也看出了鸳鸯的心思,说:“‘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是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宝玉,只怕也有贾琏。……想着老太太疼她,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总之,从贾府上上下下、主子奴才、包括两位当事人都认为这是一件“不中用”的事,从而注定了贾赦纳妾的失败和鸳鸯拒婚胜利的必然结局。鸳鸯拒婚的胜利,既是鸳鸯优秀人品的胜利,也是贾母支持的胜利,更是主子们权力较量的必然结果,其中还包括了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在这里,鸳鸯的优秀是问题的根本。如果没有鸳鸯的优秀,也就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也就没有鸳鸯拒婚的胜利和贾赦求婚的失败。怎样认识贾府里女奴的优秀?怎样认识金钏的跳井和晴雯的死?怎样认识鸳鸯的拒婚?这在整个红学界里,争议是比较大的。比如王蒙的“不奴隶,毋宁死”一书就受到众多读者的批评。我也著文指出了“王蒙红学的七个错误”,(请参阅“红楼艺苑”网“刘振兴的文集”或“和讯博客——刘振兴2117”)认为他的红学观、自由观、阶级观、道德观、历史观、认识论、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错误。他的“不奴隶,毋宁死”、“袭人是特务”等观点,与《芙蓉女儿诔》,与《红楼梦》主题,与作者的写作目的都是相悖的。其指导理论和研究方法都是错误的,没有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是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出发的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潜先生同意王蒙的观点,属于同一个思想体系,望先生斟酌。三、“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提法不太恰当在这个提法中,有两点不妥:一是“奴隶”和“人”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二是“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究竟指哪个历史阶段?是从“奴隶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社会”?是指社会和阶级的转变,还是指奴隶个人的转变?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的概念。奴隶的概念:它的本意是,在奴隶社会,奴隶是一个阶级,它和奴隶主阶级是奴隶社会的两大主要阶级。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奴隶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奴隶主的眼里,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只不过是一个会说话的工具,可以随意处置,甚至可以自由买卖和处死。与奴隶相近的两个概念是农奴和家奴。农奴和家奴是封建社会中奴隶制度的残余,其本质属性仍然是奴隶。奴隶的引申意义:有时我们把拜金主义者叫做“金钱的奴隶”,把卖*者叫做“性奴隶”等,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比喻。人的概念:人的概念有两个基本的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是拥有双手会劳动的高级动物。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这里的“人”应该是指社会的人和阶级的人。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属性就是人的阶级性。在奴隶社会,人分为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在封建社会,人分为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分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人的社会属性也就完全区别于阶级社会,全国人民,包括每一个中国人,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同时又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还存在着旧社会的阶级的遗迹,因而,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多数人民的幸福,还不得不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剥夺他们的某些权利,限制他们的某些自由。所以,当我们论述“奴隶”向“人”的转变时,必须首先搞清楚它们概念的基本内涵。其次,“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题目,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从潜先生文章的标题“从‘奴隶’到‘人’待何时”来看,应该是指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最后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的演变。“从奴隶到人的转变”应该是指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而不是指“奴隶”的个体到“人”的个体的转变。具体到十八世纪满清王朝统治下的国公之家贾府中的女仆鸳鸯和1925年民国时期鲁迅笔下的女佣祥林嫂等个体的“奴仆”地位向“主人”地位的转变,不能离开她们所生活其中的那个社会的转变和她们所属阶级的转变。所以,我们在讨论鸳鸯和祥林嫂之类历史人物的个人命运和前途的转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所在的阶级和所处的社会一起来讨论,必须把问题放回到她们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去讨论,而不能孤立的、抽象的、超越时空的去讨论。从这个角度谈问题,潜先生的标题就有了问题。因为无论是个体的“奴隶”还是阶级的“奴隶”,都不会直接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所以,潜先生的“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命题不能成立。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经过了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转变,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终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具的改进。五种社会形态对应的是五种经济形态: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气时代。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转变,必须经过四个社会形态。这是一个漫长的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脱离开这种社会的转变和阶级的转变,期盼“奴隶”个体向“人”的个体的转变,是绝对的天方夜谭!不仅鸳鸯这个“奴隶”不能转变为“人”,祥林嫂这个帮工(不是“奴隶”)也不能转变为“人”。从潜文的结论可以看出,他所说的这个演变,这个“从奴隶到人的演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似乎还不仅仅是指鸳鸯和祥林嫂的角色的转变,还指新中国成立后的“文革”错误和改革开放以后“历史的沉渣泛起”。说“文革”时期“广大的知识分子就没有被当作‘人’来看,更别说一般劳动者了”。还说“文革”时期是“最不把人当作人看”,“是‘人’整‘奴隶’的时代”,把“文革”的结束说成是“给你做‘人’的时代终于真正开始了”。把改革开放以后的“历史的沉渣泛起”、“表现的淋漓尽致”的“人性中的丑恶”现象也说成是“形形色色的‘奴隶’纷纷登场”。从而提出了“从‘奴隶’到‘人’待何时?”的疑问。这种表述充满了概念和逻辑错误。整人的人不是“人”,被整的人也不是“奴隶”,社会丑恶现象中的人也不是“奴隶”。这段话中的几个“人”的概念都是有区别的,潜先生完全混淆了。潜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人”,是指“***人为着人民大众的利益奋斗牺牲,解除了奴隶脖子上的枷锁”的人,即摆脱了剥削和压迫的、做了国家主人的“人”。这样的“人”只能从国民党蒋介石统治下的中华民国的“国民”转变而来。这样的国民,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奴隶”,祥林嫂勉强算一个,而鸳鸯这个女奴则挨不上边。至于说到“我们的执政党今天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纲领,其中就有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则完全是文不对题。社会主义的中国不存在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农奴”和“奴仆”,因而也就不存在“促进加快这个演变过程的意思”,更不存在“我们今天读《红》,是否也可以多想想如何让自己让他人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个问题”。“以人为本”中的这个“人”,应该是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全体公民,如果说这样的公民还不算是潜先生所说的那个“真正的人”的话,我们可以认为毛泽东“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说的那种人是“真正的人”,即“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民”到这样的“真正的人”确实需要一个演变过程,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教育、改造、提高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也绝对不是从“奴隶”到“人”的演变过程!潜文还说,“资产阶级标榜‘自由、平等、博爱’,但是请问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奴隶能享受到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吗”?首先肯定,“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与无产阶级无缘。其次,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基本劳动者是无产阶级,而不是奴隶阶级。这里的“奴隶”概念也不要混淆。四、正确理解鲁迅和王蒙的话的确切含义看得出来,潜先生的文章是以鲁迅和王蒙的话作为指导的。然而如何理解鲁迅和王蒙二位大师的话也很值得商榷。下面是潜先生的引文:——鸳鸯的“矢志不嫁”是否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呢?非也。……这便正如鲁迅在1925年《灯下漫笔》中所说: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如此看来,鸳鸯的“矢志不嫁”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因此,我同意王蒙对此的评点: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鸳鸯的胜利带来的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因而《红》的后边第110回写“鸳鸯女殉主登太虚”,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和匕首。它用辛辣的讽刺来鞭笞丑恶,讴歌美好,揭露黑暗,崇尚光明,以唤起民众。鲁迅的这句话,写在1925年的民国时期,帝制已被推翻,本来意义上的奴隶已经不存在了。鲁迅笔下的“奴隶”二字,是比喻,而不是本意,是文学语言,而不是政治语言,不能把它与鸳鸯这个实实在在的本来意义上的封建社会的贵族家奴相提并论。鲁迅讲的是国民的一种心态,一种奴隶思想的遗存。一些人仍然过着“下于奴隶”的生活,讲的是一种社会现实状况。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号召他们要象中国***人那样,去努力“争”取做“人”的资格。鲁迅这里所说的“人”的概念,应该是指拥有了民主权利的中华民国的人。当然,民国时期的“人”,也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不是超阶级的人,而是阶级的人;不是地主资产阶级的人,就是农民工人阶级的人。鲁迅这里讲的人,主要是讲人的尊严、资格和权利。鲁迅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至多不过是奴隶”。这里的“中国人”,应该理解为封建帝制统治下的中国老百姓。“没有争到过‘人’的资格”是因为封建帝制的统治者不给老百姓这个做“人”的资格。“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是说一直到了1925年的“中华民国”,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仍然处于“下于奴隶”的地位,而没有丝毫的改变。这应该是在讽刺、鞭笞中华民国的当权者,是他们应该给而没有给老百姓们“国民”的权利和做“人”的资格。用鲁迅的话作指导,然后说鸳鸯的“矢志不嫁”没有“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于是得出结论:“可见,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样的结论难道是正确的吗?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鸳鸯充其量正是一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而已”。这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单靠鸳鸯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改变的。在那样的情况下,鸳鸯取得了拒婚的胜利已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了,我们后人还能企盼她做出什么样的惊天壮举呢?企盼她通过一个所谓“矢志不嫁”就能“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简直不可思议!这种研究,既不符合历史的逻辑,也不符合思维的逻辑。王蒙的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实,但对于鸳鸯“拒婚”胜利的评价,却有待商榷。在满清统治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封建地主贵族阶级专政。满清贵族家中的奴仆们,“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前景”,“其实是阴森森、血淋淋的”。这是一种真切的残酷的社会现实,是女奴们仅仅凭借自己的力量所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的。他们所有力所能及的改变,仅仅是通过自己对奴隶地位和生活环境的正确认识,去争得类似“拒婚”这样的微小“胜利”,并进而集小胜利为大胜利,会些许改变一下自己的被剥削被压迫“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命运和前景,而不至于十分悲惨,如此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鸳鸯拒婚的胜利,难道还不“值得称道”吗?难道还能苛求她们怎样呢?“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胜利了,值得称道”,相对于“作为奴才的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则一点没有改变”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鸳鸯们的那个“前途”是她们自己所能“改变”的了的吗?如果没有象辛亥革命那样的巨大革命变革,彻底推翻封建制度,鸳鸯们的“前途”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在鸳鸯们所属的那个阶级的“前途”尚未“改变”之前,“作为个人的意志较量”,鸳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了贾赦,取得了抗婚的“胜利”,难道不值得大大“称道”一番吗?我们千万不能小看了这个“胜利”,因为这个“胜利”是奴才对主子(族权)的胜利,是女奴对男主子(夫权)的胜利,是被压迫者对压迫者(政权)胜利!同时,这种胜利也不是每一个奴仆都能够获得的,只有象鸳鸯这样的优秀奴仆才能获得!至于“王蒙一针见血的指出:主仆恩义云云,是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更是不能简单的归罪于那些可怜的奴、仆们自己!这个“永远套在仆、奴脖子上的枷锁”,不是奴隶们心甘情愿的自己给自己“套”在脖子上的,而是那个罪恶的阶级社会和罪恶的剥削制度强制的“套”在他们脖子上的。“主仆恩义”是奴隶们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是奴隶们为了相对减轻、相对延缓“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前途”和命运,而被迫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明智之举!“主仆恩义”属于意识形态,它是受社会制度和社会存在决定的。我们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个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贬斥那些“被侮辱被损害被虐杀”的奴隶们的“主仆恩义”,应该更多谴责的是那些大小主子们的*威,而不应该过多的去责备那些弱小的女奴们的无奈和悲哀!鸳鸯不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她胜利了。秋桐、嫣红难道是心甘情愿的愿意做贾赦的小老婆吗?贾赦不是说过“自古嫦娥爱少年”吗?难道秋桐、嫣红不爱少年?同样是女奴,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如果仅仅依靠鸳鸯自己的力量,而没有贾母的干预,鸳鸯也是绝难“胜利”的。鸳鸯利用了自己的忠心(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主仆恩义和自己的优秀(这是真的)赢得了贾母的支持,所以鸳鸯“胜利”了。相对于贾迎春、贾探春、尤二姐、尤三姐等这些女性主子们的婚姻“前途”来说,鸳鸯的拒婚胜利,不仅仅是可以“称道”的,简直可以说是非常伟大的!
这是四川地震时发生的 真的很感动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陌上花开,尘世静好,宁夏悠然而至。在这个季节,擒一缕幸福的暗香,去与相爱的人在小园香径漫步斜阳。不吵醒红尘过往,不平仄未来韵脚,只与你幸福在当下。
看《锦衣之下》,大人和今夏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回到京城后,今夏的身世还未揭晓之前那一段时光。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一见钟情的遇见,而是两情相悦的后来。”大人与今夏,在京城六扇门第一次见面,到扬州查案,到杭城抗倭,最后又回到京城,一路山高水长,情节跌宕,感情循序渐进,最后回京城前终于互相确认心意,两情相悦,再无不妥。
再次回到京城,大人穿上飞鱼服,跨马游街,一脸肃穆,目光如炬。仿佛回到第一集大人初次亮相之时。但是又有什么分明不一样了。那时的他是铁血锦衣卫,内外俱冷。如今的他,外冷内热,锦衣卫是工作,这项工作只能严肃。而内心却收获了一个人,一份温情。这个人点亮了他,温暖了他,心里总有一处为她柔软,为她做什么,都是笑着去做。
接下来,两人开启了温馨浪漫的小两口模式。
特别喜欢一段话:
“最好的爱情大抵如此:两个人的相互迁就和改变,朝着相同的方向努力,而不是一个人的委曲求全。我崇拜你像个英雄,你宠爱我像个孩子,不求轰轰烈烈,只求相伴一生。”
大人和今夏正是如此。大人骑马游街,今夏眼中无限爱慕与崇拜,怎么看怎么欢喜,不由自主地说,“这锦衣卫就是威风。”不开窍的大杨居然都听出了今夏的心思,“你的意思是锦衣卫里某个人威风吧。”
大人和今夏约好晚饭后见面。今夏早早找了借口让袁大娘进屋休息。自己开了院门,在院中整理豆腐制品。她的手无意识地摆放着,刚拿过来又放回去。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一直望着门外,唯恐错过那个熟悉的身影。天色愈晚,见不到大人今夏什么也做不下去了。她来到门外,东望望,那是大人官暑的方向,他一定会从那边过来。西看看,说不定大人办案,也有可能从西边回来。夜愈深,今夏安慰自己,大人可能公务繁忙,今天就不来了。失落瞬间爬上俏脸。
我们的大人怎么能让他的今夏失望呢?他一日三用,总算把离京这么长时间堆积的公文都处理完毕。趁着夜色快步走向袁家。远远地就看到那个娇小的身影,不苟言笑的大人忽地想要逗弄她。他想看她想他的样子,说想他的话,而且是一辈子都不嫌多。
他有把一切他喜欢的关心的人事物都与她分享的冲动。她说饿了,累了一天也没觉得饿的他立刻也饿了。他知道她重情义,一定喜见故人,所以带她去见蓝骗子,给她惊喜。她高兴喝酒,他怕她喝醉了。又一想,醉了有我在身边守护她,一醉又何妨。端起酒杯,他的眼也要看着她,连同她幸福的笑一起饮下。难怪蓝骗子都感受到他俩糖分太高,不免感叹,“今夏,你真的把握住了幸福啊。”
夜,静谧,长街上,月华无声,掬几声更漏,踏着一地碎玉,大人背着微醺的今夏回程。两人你侬我侬,把过往拿来咀嚼回味。“那时你就喜欢我了是不是?”“是啊。”更早就喜欢你了,别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你不知道,傻丫头。
那日,他去酒楼查案。她被母亲压迫着去和易家老三相亲。当他下楼恰好看到她是如何打发了相亲对象,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笃定。这世上能娶袁今夏的非他莫属。他宠溺地为她擦去胭脂红,笑着问她,你就这么想嫁?心下已经有了主意。
她关心他如何处理于大人的案子,特意去北镇抚司找他,明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也要给他宽慰。他心中始终记得她要寻找亲生父母的事,特意嘱咐岑福去查。当看到今夏小时候的档案,她不吃亏,贪吃,能打架。他唇角含笑,“真的是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爱一个人,有多深,连她缺点也去宠溺。岁月如故,他依然爱她眉眼如初。
他备下礼物,恭谨地去袁家提亲。他要把这个叫袁今夏的小女子迎娶回陆府,做他陆绎这辈子唯一的妻子,用一辈子的时光与她琴瑟静好。人人都像袁大娘一般,质疑他官宦出身世家子弟,为何要娶市井出身卖豆腐家的女儿。今夏不知的是,自从回京,他不知打发了多少求婚的大家闺秀。父亲询问他的亲事,他只说自有主张。世人都看他俩不合适,但他偏偏非她不可。只有她暖了他的心,只有他,称了她的意。爱情从来没有外人看着如何,只有自己心生欢喜。
“你足以配得上这世间万千的美好,因为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最后一个。万家灯火,我知道有一盏是你在等我,不论夜雨敲窗,还是鸡鸣如晦。人世沧桑莫测,有你同行,就会花香满途,人间究竟值得。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都是要靠运气,比如买**,爱情也是如此。遇见你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就算我们没能走到最后。
昨天凌晨一点,我突然醒来,做了一个梦。梦到了2012年正在操场跑步的林楠,一身灰色休闲运动服,板寸头,脸上挂了几滴汗珠。他跑的很认真,好像浑身都散发着光。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不禁走了神。这个我认识了很多年的男生,是我心中无法言说的存在。
醒来后,睡意全无,拿起手机刷微博。看到林楠三个月前发的那条动态。他说:“我会爱着你,然后娶别人。”
1、
“钱包什么时候被偷了我都不知道,月底都过不下去了。”刚发完这条动态之后,林楠就打电话过来了。
“你在哪儿?饿了吧?我带你去吃饭。”
“嗯,好。”挂完电话,我就飞奔到和林楠约定吃饭的地方。
“老板,一份豆腐脑,多加点榨菜。”他一向都知道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
“楠哥,你怎么不吃啊?”刚才光顾着自己饥肠辘辘的胃,都忘记他一点都没吃。
“我不饿,你吃吧!”楠哥看着我,眼里满是疼惜。
“雪中送炭,小女子无以为报。”我看着楠哥小声的说道。
“嗯,那你以身相许好了,哈哈。”他拿着手机的手突然抖了一下,手机就滑到桌子上了,瞥到他的壁纸是我发在朋友圈的照片。
心里一股暖流,再加上热气腾腾的豆腐脑,那顿是我吃过最香的饭。很久以后,身边的朋友都说,“你这个吃货,竟然因为一碗豆腐脑,就把自己卖了。”“不过幸好因祸得福,钱包丢了还捡到了男票,不错。”
2、
2012年,我大三。学校的课程结束之后,我大半个学期都在外面实习。那段时间,实习的公司事多,经常很晚才回到学校。身心俱疲我坐在在公交车上,钱包什么时候被偷都没有察觉,那里面有我剩下半个月的生活费。自从实习以后,我跟我妈扬言说,不再跟她索要生活费。现在屋漏偏逢连夜雨,咬紧牙关也要撑到下个月发实习工资。
那几个星期真是太穷了,一包榨菜将就着一天三顿。林楠用一碗豆腐脑救我于水深火热之后,我们就谈起了恋爱。和他在一起之后,生活的窘迫并没有改善。因为他也穷,比我还穷。林楠的老家在广西的一个不知名的山里面,从小家境不好,考上大学学费是贷款的,就连来H城的路费都是家里人借的。平时的生活费全靠勤工俭学或者家教,但也能自给自足,偶尔还能带我出去吃顿好的。他勤奋好学,年年拿一等奖学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眼中的好同学。和他在一起之后,我逢人就说:“看,我们家林楠长得多帅,多优秀,他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的。”朋友总会给我一个白眼,骂我花痴。
没有谈恋爱之前,我曾幻想过无数个浪漫的情境。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就是图书馆的摸样。”对我和林楠来说,图书馆就是天堂。因为冬天有热空调,夏天有冷空调,不花钱还能看到想看的书。林楠带我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看杂志,看小说。我不是一个好学的人,经常在林楠写数学题的时候,我偷偷的把他的草稿纸藏起来。经常等他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给他化两个小胡子。等他睡醒了,我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惊奇的看着他。他总是摸摸我的头,然后去洗手间把脸洗干净。
3、
2013年冬天,我和林楠准备考研。
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依旧是图书馆,看书看得累了就跑到图书馆前面的湖边聊一会儿天。憧憬着读研以后的日子,林楠说他那个专业研究生毕业以后能拿到1万多一个月。我说:“好啊,等你有了足够的钱,我们就开一家火锅店,我当老板娘,负责数钱。”从小别人问我以后要干嘛,我都是说长大了开个火锅店,当老板娘。别人都说我没志气,但是林楠说:“嗯,火锅店就用你的名字,你什么都不用管,就负责数钱好了。”图书馆门前的湖成了我们唯一的娱乐场地,一阵风吹来,林楠把我搂得更紧了。十月的天气,已经变得寒风刺骨了,那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都来得早。那时候我们一无所有,却过得无比幸福,因为有他在,我什么都不怕。
备考的岁月,真的太特么苦了。林楠比我聪明,也比我努力,我感觉学渣选择考研,简直就是对自己的羞辱。我常常去食堂的路上在林楠的旁边就哭了,我说:“你那么厉害,要是你考上研究生了,会不会不要我了?”他依旧把我拉进怀里:“傻丫头,你想什么呢?我们是要永远在一起的。”每次我低气压的时候,林楠都会带我去吃火锅。我们每次都是吃多少点多少,舍不得点贵的。“我这么能吃,要是把你吃穷你了,你怕吗?”我看着林楠傻笑着。“以后都是要当火锅店老板娘的人了,尽管吃,有我在,哥养你。”
每次跟我吃火锅,林楠都很少吃肉。他知道我喜欢吃肉,本来肉点的都不多,都留给我吃了。我看穿却不说穿,只是一个劲的给他夹肉。我说:“我不喜欢吃肉了,我想减肥,你把肉全部吃了吧!”“我们都在用心复习,很伤脑的,多吃点。”我又顺便给他夹了点菜。他好像知道了我看懂了他:“老板再加一份牛肉卷”,然后看着我说:“以后我们谁都不要为了省钱,不吃好。”我点了点头。好像眼前这个男孩子,就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人,他会把最好的留给我。
4、
2014年,我们考研失败,毕业的浪潮把我拍打的体无完肤。
我说:“林楠,对不起,要不是我影响你复习,你肯定能考得上。”他说:“就算考上了又怎么样,没有你的生活,我不会去的。”那天,我躲在他的怀里哭了好久。
毕业以后,林楠在H城找了一份工作,工资不高,但是前景好。公司老总许诺他,干满一年就给他升职加薪。但我知道,在公司和体制内选择,林楠其实更喜欢的事体制里面的工作。而我却觉得体制就相当于养老,我更想去闯一闯。
而我,在H城一所不知名的学校当了老师。每天下班之后,我都会去找林楠。我说:“感觉看着你工作,我就觉得当火锅店老板娘的日子就近了。”他说:“只要两三年,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老板娘。”我们面对面站着,笑了好久。
工作之后,我妈知道我和林楠在一起后,打电话的时候旁敲侧击的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在H城买房。“嗯,快了,阿姨放心。”林楠支支吾吾的回应着我妈。“妈,你干嘛?我们有自己的打算。”说完我就挂了电话,留下我和林楠站在原地。我不敢去看他,因为这个时候四目相对,我都觉得尴尬。
一年之后,林楠果真加薪升职了。我们准备好好庆祝一下,还是那家火锅店。这次,我们点了很多很多的肉,是以前的好几倍。正在吃的时候,林楠的手机响了,是他妈妈打来了。原来林楠的爸爸在外面干活的时候,突然晕倒了。林楠连夜的赶回了老家,我回到家给他发了条短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林楠打来电话说:“我爸妈身体不好,我已经准备留在老家,考进体制了,顺便照顾爸妈,你愿意跟我回老家?”我站在原地,愣了好久:“对不起,老家太远了。”林楠在电话那头用沙哑的嗓音:“对不起,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挂了电话后,我躲在房间里哭了很久。
5、
2016年,我二十六岁了。一般来说,女孩子到了二十五岁的时候,都会去寻求稳定。每天下班回到家,我爸和我妈都会轮番的轰炸我,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好啊,那个对门火锅店的老板怎么样?我已经打听好了,单身未婚,你们觉得合适的话,我明天就去求婚。”我妈总是骂我脑子不清醒,没个正行,从小就没志向,就想当个火锅店的老板娘。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
那天,我在朋友圈看到林楠的微博:“我会爱着你,然后娶别人。”是的,林楠结婚了。听说新娘也是个老师,贤惠、美丽、温柔大方。
后来,跟林楠一直联系的同学跟我说,他在老家开了一家火锅店作为副业,里面的老板娘美丽又大方,生意很好。
有些人,有些事,是注定的。我从小就想当火锅店的老板娘,可是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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