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企业的要求,也并不违规的。
曾经也在网上看过以下的这篇新闻,一个企业非要单身才能够用。
法律规定不可能穷尽,判断歧视与否,关键在于这个条件是否岗位正常履责所需。至于是否比已婚人士更适合一职,并没有权威的说法,大家所依据的,这是一个基于常识的猜测。由于家庭,尤其是养育小孩会牵扯已婚人士不小的精力,一些人可能倾向于认为单身人士更适合助理岗位。另外,公司不管是招女助理,还是招男销售,无一例外都要求单身。由此可见对女性似乎没有歧视,如果确有其事,那也是对已婚人士的歧视。
此外,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对于歧视的理解,大众是存在误解的。一般人认为,歧视就是被不平等对待,所以歧视就是坏的。但是在经济学,或者说营销学领域,歧视有了另一个意思,这就是区别对待。比如常见的价格歧视,不同的定价,也即价格歧视有利于磋商交易的达成,非但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又如服务歧视,带小孩去餐馆用餐,幼儿被区别对待,他们可以享有BB凳,这种“歧视”其实是需求导向下的精准服务。
回到招聘的话题,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列出条件,可以理解只是为了提高筛选效率。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该公司的女老板招聘单身女助理,这只是公司的真实想法,光明正大写出来说出来并不丢人。相反,如果他们为了避免风波,不开诚布公,不将其写进去,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动声色照此操作,只会无端耗费大家的精力,对应聘者也好,对公司自身来说,都是不经济的选择。
这属于企业的要求,也并不违规的。
曾经也在网上看过以下的这篇新闻,一个企业非要单身才能够用。
法律规定不可能穷尽,判断歧视与否,关键在于这个条件是否岗位正常履责所需。至于是否比已婚人士更适合一职,并没有权威的说法,大家所依据的,这是一个基于常识的猜测。由于家庭,尤其是养育小孩会牵扯已婚人士不小的精力,一些人可能倾向于认为单身人士更适合助理岗位。另外,公司不管是招女助理,还是招男销售,无一例外都要求单身。由此可见对女性似乎没有歧视,如果确有其事,那也是对已婚人士的歧视。
此外,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对于歧视的理解,大众是存在误解的。一般人认为,歧视就是被不平等对待,所以歧视就是坏的。但是在经济学,或者说营销学领域,歧视有了另一个意思,这就是区别对待。比如常见的价格歧视,不同的定价,也即价格歧视有利于磋商交易的达成,非但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又如服务歧视,带小孩去餐馆用餐,幼儿被区别对待,他们可以享有BB凳,这种“歧视”其实是需求导向下的精准服务。
回到招聘的话题,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列出条件,可以理解只是为了提高筛选效率。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该公司的女老板招聘单身女助理,这只是公司的真实想法,光明正大写出来说出来并不丢人。相反,如果他们为了避免风波,不开诚布公,不将其写进去,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动声色照此操作,只会无端耗费大家的精力,对应聘者也好,对公司自身来说,都是不经济的选择。
会羡慕,因为这种求婚方式非常简单而且温馨,这是最打动人的一种求婚,让人看人难免会羡慕和憧憬这种爱情。李荣浩在求婚的时候将这个时刻记录下来,并且制作成VOLG发不出来,让很多网友看了都非常羡慕。
李荣浩和杨丞琳恋爱五年,在去年李荣浩求婚杨丞琳,可以说是非常幸福的一对。在求婚视频中,李荣浩单膝下跪,深情款款向杨丞琳表白。杨丞琳同意之后,李荣浩开始给杨丞琳戴戒指。不过因为在购买戒指的时候杨丞琳并不在,所以戒指的尺寸不适合,李荣浩当场表示回去再改。之后李荣浩就将杨丞琳紧紧搂住,在亲朋好友的注视下进行求婚,这个画面可以说是非常朴素又非常温馨。
这是一个真实情感的求婚记录,因此旁观者看的时候也会被感动。很多时候让人感到的不是那些华丽的东西,而是简单又温馨的事情,更容易让人羡慕和感动。杨丞琳和李荣浩这段感情已经有五年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简简单单,但是却又像神仙眷侣般,大大方方求婚,又非常浪漫的官宣结婚。
这一路两个人的感情都非常稳定,也非常幸福。从一开始微博上的互相祝福,到演唱会的强吻,再到如今的求婚以及结婚,我们见证了她们爱情的成长,是简单朴素的,也是温馨感人的,让人看了不免感到非常羡慕,也非常憧憬这种感情。
1近日,东莞一女子在求职平台上应聘某公司行政岗位时,被HR告知只要单身,该女子以“色情低俗”为由举报这家公司,岗位随后被下架,账号也被封禁。对此,该公司老板回应称,其公司正规,要求单身很正常,此事对公司造成了影响,会起诉举报者。不出意料,“招聘女助理要求单身”这事又被贴上了“就业歧视”的标签,新闻中受访的律师就持这样的观点——举报是应聘女子的权利,而且封号和下架职位的处理是平台做出的,与女子无关,公司起诉求职者于法无据。要求单身是否涉嫌歧视?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就像大家对“单身是否属于个人隐私”一样,大众也是有不同意见,坊间很难达成共识。是不是歧视,首先要看法律怎么判定。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就业歧视一般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有关。我国的劳动法也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注意,由于这里没有用“等”,一种理解就是:就业歧视就只涉及这四个维度,不能擅自将单身与否纳进来,将其扩大化。而另一方面,法律规定不可能穷尽,判断歧视与否,关键在于这个条件是否岗位正常履责所需。至于“单身汪”是否比已婚人士更适合老板女助理一职,并没有权威的说法,大家所依据的,这是一个基于常识的猜测。由于家庭,尤其是养育小孩会牵扯已婚人士不小的精力,一些人可能倾向于认为单身人士更适合助理岗位。另外,该公司不管是招女助理,还是招男销售,无一例外都要求单身。由此可见对女性似乎没有歧视,如果确有其事,那也是对已婚人士的歧视。此外,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对于歧视的理解,大众是存在误解的。一般人认为,歧视就是被不平等对待,所以歧视就是坏的。但是在经济学,或者说营销学领域,歧视有了另一个意思,这就是区别对待。比如常见的价格歧视,不同的定价,也即价格歧视有利于磋商交易的达成,非但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又如服务歧视,带小孩去餐馆用餐,幼儿被区别对待,他们可以享有BB凳,这种“歧视”其实是需求导向下的精准服务。回到招聘的话题,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列出条件,可以理解只是为了提高筛选效率。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该公司的女老板招聘单身女助理,这只是公司的真实想法,光明正大写出来说出来并不丢人。相反,如果他们为了避免风波,不开诚布公,不将其写进去,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动声色照此操作,只会无端耗费大家的精力,对应聘者也好,对公司自身来说,都是不经济的选择。一言以蔽之,我们固然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就业歧视,但过于敏感、不加辨别地将任何区别对待都视为就业歧视,也值得警惕。一些合理的、基于岗位需求的要求,应该将其与歧视区分开来,在就业歧视的治理上,也该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践中,遵守规则的招聘者与应聘者,都应该是被呵护的,他们不应该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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