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斯理文中,以花为名的女特工的名字。

卫斯理文中,以花为名的女特工的名字。,第1张

是东方红太阳吗?

其实卫斯理并没有把所有的特工都写出来

而且一些特工不是出现在《卫斯理》中

而是出现在《原振侠》等其他倪匡的小说中

东方太阳——特工十二花简介

先看看柳大姐。

柳絮,出现在无间地狱。脑部有讯号器,体内有核弹,靠意念控制,随时可以爆炸。

杨柳,落叶乔木,雌雄异株,葇荑花序,花期3~4月,4~5月果熟,种子细小,外披白色柳絮。

喜光,喜温暖湿润气候及潮湿深厚土壤。较耐寒,特耐水湿,但亦能生于土层深厚之高燥地区。萌芽力强,根系发达。生长迅速,寿命较短,30年后渐趋衰老。 枝条细长,柔软春天 “翠条金穗舞娉婷”;夏天 “柳渐成荫万缕斜”;秋天,“叶叶含烟树树垂”。常植于河、湖、池边点缀园景,柳条拂水,倒映叠叠,别具风趣,也可作行道树和护堤树。

海棠,大家都应该很熟悉吧。从精怪开始,就跟原医生纠缠不清,多本书都有出现,分量较重,性格也突出。 据明代《群芳谱》记载:海棠有四品,皆木本。这里所说的四品指的是:西府海棠、垂丝海棠、木瓜海棠和贴梗海棠。海棠花开娇艳动人,但一般的海棠花无香味,只有西府海棠既香且艳,是海棠中的上品。其花未开时,花蕾红艳,似胭脂点点,开后则渐变粉红,有如晓天明霞。西府海棠花形较大,四至七朵成簇朵朵向上。 海棠历来为文人墨客喜爱,有大量诗词留下。

水荭,在亚洲之鹰系列多次出现,是罗开的小妹妹,看起来非常可爱。可惜先生居然后来把她跟陶启泉唉!

水荭,即荭草,一种小花而已。一年生草本,高1~3m,全株被长软毛。茎直立,多分枝。花淡红色或白色;瘦果扁圆形,包于宿存花被内。花期7~8月,果期8~10月。

生于田间、路旁、湿地。性微寒,味咸。荭草全草亦入药,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痢疾、吐泻

凤仙,在游侠列传传奇有详细描写,情节少儿不宜。

姓凤的我几乎没见过,就雪山飞狐里记得凤天南。

大家都应该熟悉凤仙花吧,可以用来涂指甲的,所以又叫指甲花。

一年生草本植物。株高20~150cm,茎多汁。叶互生、披针形,边缘具锐齿。花单朵或数朵簇生于上部叶腋,或呈总状花序状。花瓣左右对称。蒴果尖卵形,熟时种子弹出。株形多样,花色有白、水红、粉、玫瑰红、大红、洋红、茄紫、紫、雪青等色,花型有单瓣型,玫瑰型,山茶型,顶花型等。

喜暖畏寒,喜阳光充足,宜深厚潮润、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土壤。花期6~9月。

凤仙花为中国民间最受欢迎的草花之一,适应性强,栽培容易,花色丰富,花型多样,而且株型多变,适于花坛、花径、花篱、自然丛植和盆栽观赏等。

王莲,倪匡后期作品非常遭遇出现。树上这样写: 王莲:睡莲科,大型多年生水生植物……第二十片叶后开花。飘浮水面,有芳香,花径可达四十公分,颜色由白变粉红列深红,原产南美亚马逊河流域。

另外找了些材料,说是浮莲。云南最大浮莲是西双版纳勐仑植物园水池中的王莲。王莲成熟的叶片呈圆盆状,浮力大,可乘坐体重20公斤的小孩。王莲花大而美丽,露出水面,直径25-30厘米,初开为**,后变为玫瑰色。其种子含淀粉,可食用,称为"水中米"。王莲属多年生浮叶水生植物,原产巴西亚马逊河流域。

再来看朱槿。朱槿第一次好像是在遗传里,是大亨的情妇,看起来其实是任务。

朱槿又名扶桑,是原产于我国的热带亚热带重要观赏花卉。

花期长,花 大而艳丽,栽培品种繁多,有单瓣或重瓣,有红、白、粉、黄等各种花色。

接下来看看黄蝉。在还阳里,白素道:“那是一种很普通的花,花朵艳黄,有硬枝的品种和软枝攀藤的品种之分,夏季开花时,需要大量的水分。”宋自然迷上了她,不得不人工清除记忆。

夹竹桃科,高约1m的常绿直立或半直立灌木,也有高达2m的。具乳汁。花冠鲜**,漏斗形,中心有红褐色条纹斑。花期5月—6月。喜高温多湿、排水良好、土壤肥沃及阳光充足之地。同属还有藤状的软枝黄蝉。产于热带美洲,原产于巴西。中草药南方各省区均有露地栽培,北方盆栽观赏。花色鲜黄,置室内几架上极为耀眼夺目。植株虽有毒汁,但仍为很多人钟爱。

现在来说秋英。在暗号之二中,由黄蝉带出来。白素说:秋英是正式的名称,俗称波斯菊。」卫斯理又补充写道:,「秋英」是古称,俗称波斯菊,又称大波斯菊,是一种极灿烂易长的花卉。) 我始终没搞明白的是,秋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人形工具,到底是丹玛女神还是有意乔装的,她是不是和黄蝉合谋的。

再看看算帐中的浮莲。浮是个很少见的姓,我看是倪匡硬凑的。而且浮莲好像是某些花卉的通称,根据某些说法,跟后来出现的王莲有重复的意思。

准确的应该是水浮莲。

还有卫茅,杜鹃,忘了在哪里出现,可能是小角色,只是稍微提了一下,忘了出现在哪本书里了。另外,丁香那么普通的名字,倪匡怎么没写呢?写出来的好像只有11个

忘了贴资料了,补充一下。

[卫茅]

落叶灌木,高达3米。5~6月开花,花淡黄绿色,3~9朵成腋生聚伞花序。蒴果椭圆形,带紫色,果期9~10月,果熟时开裂,露出橙红色假种皮。

卫矛枝翅奇异,早春初发嫩叶及秋叶均为紫红色,十分艳丽,在落叶后又有紫色小果悬垂枝间,颇为美观,是优良的观叶赏果树种。园林中孤植或丛植于草坪、斜坡、水边,或于山石间、亭廊边配植均甚合适。也是绿篱、盆栽及制作盆景的好材料。

杜鹃

常绿灌木。别名映山红、照山红、野山红。根据花期一般分为春鹃、春夏鹃和夏鹃;根据地区的分布可分为中国杜鹃、东洋杜鹃和西洋杜鹃。

枝细而丛生。4~6月开花,2~6朵簇生枝端。花冠钟形或漏斗形,单瓣或重瓣,花色丰富,有粉红、玫瑰红、淡紫、粉白、白、红白相间等色。

喜半阴,忌烈日直射,能耐阴,较阴时枝叶生长繁茂,但开花数量减少。喜温暖、湿润环境,不甚耐寒。。

杜鹃开花期长,其时“花团若锦,灿如云霞”,可群植于疏林下,或在花坛、树坛、林缘作色块布置。

丁香

丁香别名百结、情客、紫丁香。木犀科、丁香属。丁香属植物主要应用于园林观赏,因其具有独特的芳香、硕大繁茂之花序、优雅而调和的花色、丰满而秀丽的姿态,在观赏花木中早已享有盛名,已成为国内外园林中不可缺少的花木。可丛植于路边、草坪或向阳坡地,或与其他花木搭配栽植在林缘,也可在庭前、窗外孤植,或将各种丁香穿插配植,布置成丁香专类园。还宜盆栽,并是切花插瓶的良好材料。丁香对二氧化硫及氟化氢等

倪匡太博学了 他写的这12个(实际只有11个)人中每个人的名字和花卉的名字一样 她们的性格表现得也和代表名字的花卉一样

至于最后一个 我怀疑是倪匡写的书太多了 他自己也忘了这个桥段还有人没写完

柳絮,海棠,朱槿,黄蝉,水荭,秋英,王莲,凤仙,浮莲,卫茅,杜鹃,丁香

刘德华的演艺生涯中合作的女星不在少数,但是合作最多的还数关之琳。九十年代两个人可是金童玉女,很多人都因为她们演的**以为她们就是一对,然而事与愿违她们只是朋友。刘德华演了一百多部**,而与关之琳一起主演的就多达十多部。

1、《整蛊专家》

周星驰、刘德华、关之琳、邱淑贞、吴孟达。看主角阵容就非常令人惊喜,剧情跌宕起伏,出其不意非常吸引,全程搞笑之余也穿插很多感动点,令人回味。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作品,体现了王晶的创造力和想像力以及恶搞力。

2、《至尊无上》

这是一部很老的赌片了,但同时也是赌片当中的另类,在本片中,没有一如既往的好似《赌神》中发哥的神一般的赌技,本片强调的是一种兄弟之间的友情,华仔饰演的螃蟹为我们创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亚洲第一神手”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当华仔为救谭咏麟而被高雄斩断手筋的那一场,无疑对友谊作了最好诠释。

3、《卫斯理之蓝血人》

这部**其实是一部科幻**,由舒淇,刘德华,关之琳主演,导演还是刘伟强,这样的搭配怎么都能在香港金像奖上提个名吧,但是万万没想到,这部**的粗糙程度,简直让人忘记刘伟强还拍过《无间道》这样的好**,说起来,这部**的剧情也是非常让人想吐槽的,讲的是蓝血人来到地球上,不小心被FBI抓住了,准备拿她做研究。当时男主角是有女朋友的,但是看到了蓝血人之后义无返顾的爱上了她,这样的爱情观简直让人觉得不太好。而男主角的身份是外星生物分析局重要成员,作为一个经受过高等教育的科学家,为了一个外星人,决定背叛自己的国家?这得是多大的勇气啊。

4、《侠圣》

虽然剧情有点欠缺,但笑点密集,最重要的是动作戏虽然夸张但是特别好看,刘德华就算没功底但做出来的还是很帅而且替身镜头衔接很好,武指李擎柱不愧是刘家良带出来的。另外,颜值太棒了,展示了男女猪脚各种风格的美,尤其是关之琳,美得不可方。

5、《九二神雕之痴心情长剑》

无理头无逻辑莫名奇妙的人物故事,但绝对情感动人有情怀的**。元导果然是营造男女主花火瞬间的高手!除了徐老怪,最能在动作戏中展现江湖儿女的来电瞬间和伤感遗憾精髓的,就是元导了。

  天书:

  还记得一个名字叫姬娜的可爱墨西哥小女孩吗?

  只怕不记得了,连我自己也几乎忘记了。

  姬娜,是我多年之前,一件奇事中遇到的一个小女孩。那件奇怪的事情的始末,记在名为“奇门”的故事中。那件事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在宇宙飞行中迷失了的飞行员悲惨故事,那个飞行员叫米伦太太。

  米伦太太留下了一些东西,其中有一枚红宝石戒指,那是一块美得令人惊心动魄的红宝石,我得到了这枚红宝石戒指之后,就送给了那个叫姬娜的小女孩,当时,她不过十岁左右。

  其后,各种各样的经历:使我忘记了这件事,姬娜回到墨西哥之后,曾经写过信给我,后来,音讯也断绝了。

  如今记述的这件事,我名之为“天书”,整件事,从那枚红宝石戒指开始。

  我和白素自欧洲回来之后,书桌上有一大堆信件:当然要逐封拆开来看,我先拣重要的,例如电报:没有重要的事,不会打电报。

  我看了几封电报,其中有一封,甚令我莫名其妙,电报来自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发报人是一个叫连伦的人,电报的内容如下:我们恳切地期待阁下的答覆,但不知缘何,一直未有阁下的消息。请尽速与我们联络。

  我看了看电报的日期,是我回家前两天。

  这封电报,可以说是莫名其妙之极,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他为甚么要和我联络,所以我看完了电报之后,只好随手将之搁在一边。

  直到第二天,我在整理信件之时,才又发现了这位连伦先生的一封信,看完了这封信,我立即拿起电话,要接线生驳接到荷兰的长途电话。

  连伦先生先写了信给我,因为没有回,所以才拍电报来询问究竟。我先看了那封电报,自然莫名其妙,但等到我看完了信之后,就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以下,是连伦先生的那封信的内容:

  “卫斯理先生:冒昧写信给你,请你原谅。本人是荷兰阿姆斯特丹极峰珠宝钻石公司的负责人,本公司和本人如今面临一个难题,希望阁下能协助解决。

  “昨天,一位美丽高贵的女士,她自称来自墨西哥,姓名是姬娜.基度,想出售她拥有的一块重量达七克拉的极品红宝石。老实说,我本人和我所负责的公司,一贯买卖极品珠宝,如果阁下对世界珠宝市场有认识,应该知道敝公司在珠宝市场中的地位。但是,我们也被基度**所带来的那块红宝石所震惊。

  “毫无疑问,这是稀世之宝!像这样品质的红宝石,不可能在历史上没有记录,比它次许多级的红宝石,自从一开采出来之后,就有着各种各样的记录。但这块极品红宝石,却完全没有来历可稽。

  “当然,我们绝不怀疑基度**是这块红宝石的主人,但是我们在收购这块宝石之前,我们想要知道这块红宝石的来历,基度**宣称,阁下知道这块红宝石来历。

  “由于阁下在珠宝世界之中并非闻人,所以我们本来很难接受基度**的推荐,但我们在基度**的坚持之下,通过国际警方,得到了有关阁下良好信誉的保证,所以,我们想请阁下对这块红宝石的来历,下一个断言,以使我们和基度**的交易,得以完成。

  “再者,基度**是阁下的朋友,本公司深以能获得这样的稀世奇珍为荣,而看基度**的情形,她似乎也急于求售,以换取一笔庞大的现金,想来阁下必然乐于见到基度**的愿望得以实现,请阁下尽快与本人联络,顺致谢意。”

  看完了这封信,在等待长途电话之际,我思潮翻涌,想起了多年前的事情来。

  姬娜现在应该有多少岁了?二十三?二十四?当然她已经成年。而那块红宝石,当时我送给了姬娜,想她永远保存,如今她拿去求售,当然是她遇到了困难,我不相信她对那么美丽的红宝石,会忽然厌倦了,不喜欢了。事实上,事隔那么多年,那红宝石给我的印象,仍然极其深刻,那种透明的血红,那种夺魄的光芒,毫无疑问,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一块红宝石!

  能够收购这样稀世奇珍,当然一定是在国际珠宝市场中极有地位的珠宝公司。而珠宝公司在付出巨款之前,希望弄清楚宝物的来历,是很正常的要求,他们当然有权要求卖主,清楚地说明宝石的来路。

  可是,我该怎么向这位珠宝商连伦解释呢?难道我告诉他实话,说这块红宝石,是来自一位叫米伦太太的金发美女,而这位美女,根本不知道是甚么时候从地球起飞,去作伟大的探索宇宙的飞行,而结果,由于不可知的因素,而回到了我们的年代中来,郁郁十年,终于死在大海之中?

  我当然不能这样讲,因为就算我讲的每一个字都是实话,一个脚踏实地的成功商人,决不会相信我所讲的话。

  我已经想好了几个谎言,准备骗连伦先生,例如,这块红宝石,是来自一个印度土王的宝藏等等。但是,这是次要问题,问题是我想知道,姬娜究竟是为了甚么,要放弃那枚如此可爱的红宝石戒指。在她如今这样的年龄,正应该是对珠宝最狂热的时候。

  其次,我自己也想要这枚红宝石戒指,我不知道连伦先生出价若干,如果我可以负担的话,我愿意将它买下来,因为那实在是美丽得不可言喻的稀世奇珍!

  在我思潮起伏之间,电话铃响了起来。我拿起了电话,接线生道:“电话接通了,请讲话!”

  我等了一会,就听到了一个有十分浓重鼻音的男子声音道:“我是极峰珠宝公司的连伦。”

  我忙道:“连伦先生,我是你要我解决难题的卫斯理!”

  连伦“啊”地一声,说道:“太好了!”

  我道:“连伦先生,那颗红宝石的来历,决不成问题,我想知道基度**现在在哪里?”

  连伦道:“基度**受本公司的招待,住在酒店,等候你的消息。我想知道这颗红宝石的上一任拥有者是谁,以及它更早的拥有者,和它开采,琢磨的记录。”

  我答非所问:“请问,基度**在哪一家酒店之中?多少号房间,我要和她联络。”

  连伦犹豫了片刻:“为了甚么?”

  我道:“在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已经认识她了,我想再见她。”

  连伦呆了片刻,才道:“基度**说,这枚红宝石,是阁下在她十岁那年送给她的?”

  我心中苦笑了一下,原来姬娜为了出售这枚戒指,已经对连伦说了不少,可能连戒指原来是米伦太太的,都告诉他了!

  我听到对方这样问,只好答道:“是的。”

  连伦又呆了半晌,才道:“先生,我不认为你对珠宝毫无认识,这样名贵的宝石,送给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这——这——似乎——似乎——”

  他迟疑着没有说下去,显然是认为这种事太不合情理,我心中不禁有点怒意:“你可以作一百种不同的想法,但是,这枚戒指,的确是我送给她的。老实说,我不知你们出价多少!我要和她直接联络,我愿意将这块红宝石买回来!”

  连伦发了急,连声道:“不!不!先生,红宝石是我们的,基度**已经预支了一笔钱,红宝石肯定是我们的,我们只不过——”

  我打断了他的话头,冷笑了一下:“你怕甚么?怕那是贼赃?”

  连伦连忙道:“不!不!绝对不,请你别见怪,我可以知道,米伦太太是谁?我们查遍了拥有名贵珠宝的名人录,可是查不到米伦太太!”

  我越听越是怒气上冲,大声道:“我劝你,如果要这颗红宝石的话,赶快买下来。我敢断定,你出的价钱,最多不过是真正价值的十分之一!至于这颗红宝石的来历,讲给你听,你也不会相信!”

  我刚对着电话在吼叫之际,白素推开书房门,走了进来,向我作了一个询问的神色,我向她无可奈何她笑了一笑。电话那边,连伦连声说道:“是!是!那可能是来自东方某一个神秘的宝藏——”

  我道:“随便你怎么想,现在,你可以将基度**的住址告诉我了么?”

  连伦犹豫了一下:“好,我告诉你。”

  他给了我酒店的名称和房间的号码,我记了下来。连伦又道:“无论如何,我本人以及我们的公司都很感谢你,这颗红宝石实在太美丽了,我们出的价钱也不低,先生,一百万英镑。当然,这颗宝石如果拿出来拍卖,究竟可以卖多少钱,谁也不敢预料!”

  我笑了笑:“请别介意,我刚才的意思是,这颗红宝石,是真正的无价之宝,任何数字的金钱,都难以衡量!”

  连伦道:“是的!是的!你说得对!”

  我和连伦的通话,到此结束,白素走了进来,我道:“还记得那个叫姬娜的小女孩?”

  白素道:“记得,怎么?她要出售那枚戒指?”

  我道:“看来是这样,我要问她,为甚么要卖掉它呢,我实在不希望这枚戒指落入珠宝商手中!”

  白素作了一个无可奈何的神情,我又拿起了电话,再要接线生接荷兰的长途电话。

  十分钟之后,电话铃响了起来,但是我却没有听到姬娜的声音,仍然是接线生:“先生,酒店方面说,姬娜.基度**,已经在一小时之前退了房,离开了酒店,对不起!”

  我呆了一下,说了声多谢,就放下了电话。

  姬娜已经退掉了酒店的房间,我绝不认为那是有了甚么意外,可能是由于连伦等我的回音等不到,已经决定向她购买这颗红宝石,那么,姬娜取到了钱,自然就离开了!不过连伦似乎十分可恶,他刚才和我通话,还一点口风都不肯透露。

  我想,姬娜知道我急于和她联络,连伦一定会和她谈起,她会主动来找我,那倒不必心急。

  事情,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了,当天,我和白素讨论了不少有关那枚红宝石戒指的事。

  第二天一早,我还在床上,就被电话吵醒,拿起电话来,是荷兰来的长途电话。我以为,那一定是姬娜打来的电话了。

  谁知道我等了一会,又听到了连伦有浓重鼻音的语声。他好像十分愤怒,以致鼻音听来更重。他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大声道:“先生,我不知道你对基度**讲了一些甚么。”

  我呆了一呆:“我甚么也没有和她讲!昨天,我和你通话之后,立即打电话到酒店去找她,可是酒店方面,说她在一小时之前,已经退了房!”

  连伦怪叫道:“见鬼!”

  我十分恼怒:“见鬼是甚么意思?酒店方面,应该有长途电话的记录,你可以去查一查!”

  连伦喘着气:“对不起,我并不是说你,我是说,基度**离开酒店,并没有通知我,当我决定向她购买那块红宝石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她了!”

  我呆了一呆:“找不到她?她没有将红宝石留在你们处?”

  连伦道:“没有,我劝她将宝石留下,可是她不肯,我已经通知了警方,你知道,先生,一个女人,带着价值如此高的宝石,可以发生任何意外!”

  我也感到事情不寻常,一时之间,不知说甚么才好,连伦又道:“基度**预支了的那笔钱——”

  我大声道:“她预支了多少,由我来还!重要的,是尽一切可能,找到她的下落!有了她的任何消息,立即与我联络,电话费由我支付!”

  连伦答应。我和她的第二次通话,就是这样。

  当我坐在床上发楞,白素拿着早报走了进来,我道:“姬娜失踪了!”

  白素呆了一呆,我将连伦的电话对她说了一遍。白素道:“不知道姬娜最近的生活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她为了甚么要出售那枚戒指,一切的猜测,全没有用!你要知道,那么多年,她不再是你当年认识的那个小女孩子!”

  我叹了一声:“你说得对,我看只有等连伦进一步的消息,看来,他比我还要着急。”

  等到晚上,连伦的消息来了。

  连伦在长途电话中告诉我:“警方一直找不到基度**,也没有她出境的记录,她离开了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她。警方的高层人员说,阁下对于疑难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如果你能够来,找到基度**的希望就大得多。”

  我苦笑了一下:“我才从欧洲回来,请问,基度**可曾向你透露过她为甚么要出售宝石?”

  连伦像是因为我的问题太怪,所以呆了一呆,才道:“为甚么?当然是为了钱!”

  我没有再问甚么,因为我也想不出除了钱之外,姬娜还有甚么原因要出售那枚可爱的戒指。

  我道:“请荷兰警方继续努力,如果明天这时候,仍然没有消息,我会考虑来。”

  连伦唉声叹气,挂上了电话。他的心情,倒很容易明白,一个珠宝商,在见到了这样美丽的宝石之后,忽然失去机会,心里自然难过。连伦所关心的,只是那枚红宝石,决不是姬娜!

  接下来的一天,我有点心神恍惚,白素看出我的心意:“又要出门了!”

  我苦笑了一下:“事情本来很平常,可是忽然之间姬娜不见了,这不是很怪么?”

  白素摊了摊手:“看起来仍然像是普通的失踪,不像可以发掘出甚么奇特的事情来。”

  我道:“那也很难说,那颗红宝石的来历如此奇特,如今又自它开始而发生了事,实在有必要去探查一下!”

  白素点头道:“我不反对!”

  我道:“等等连伦的消息再说。”

  连伦的消息又来了。他的电话比我预期的来得早:“没有基度**的消息,先生,一位祖斯基警官,想和你讲几句话。”

  我等了一会,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我是祖斯基,我曾在巴黎国际警察总部服务过,见过你几次,只怕你不记得我了!”

  我只好直认:“对不起,没有甚么特别的印象。基度**失踪的事,是不是有特别疑难?”

  祖斯基道:“是的,第一,她带着价值极高的珍宝——”

  我立时打断他的话头:“因为身怀巨宝而失踪,还只是普通的案件,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有甚么特别的地方,非要我来不可的?”

  祖斯基吸了一口气,在电话中,可以清楚地听到他长长的吸气声。他道:“有!”

  他在说了一个“有”字之后,又停了半晌,我心急,忍不住催道:“是甚么,请快说!”

  祖斯基说道:“有,在她退掉酒店的房间之前,她曾经出去过一次,拿着一本包好了的书,向酒店柜台的职员要邮票去投寄。”

  我道:“警官,你的话有问题了,既然是包好了的,谁能肯定那是一本书?”

  祖斯基忙道:“柜台职员说的,他说那形状、大小,是一本书,或者,是一叠纸。总之是相类的物件。酒店没有邮票供应,她就问了邮局的地址,走出去,在半小时之后又回来。”

  我忙问道:“她投寄的东西,寄到哪里?”

  祖斯基道:“不知道,她并没有寄挂号,可能只是投入邮筒、邮局当普通的邮件处理,不可能有记录。”

  我想了一想:“那也不能说明甚么!”

  祖斯基道:“是的,可是一个女侍——”

  我不禁有点冒火,说道:“警官,你说话别一截一截!”

  祖斯基忙道:“对不起,请原谅,实在是事情发生得很乱,所以我才不能一件一件告诉你!”

  我有点啼笑皆非:“好吧,算我刚才没提过抗议,请继续下去。”

  祖斯基这才又道:“酒店的一个女侍,曾经看到基度**在包那个邮包,据她说,包的好像是一本书。”

  我叹了一声,道:“警官,是一本书,就是一本书,甚么叫作『好像是一本书』?”

  祖斯基也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情形是这样,那是一本书——一本书的原稿。那女侍说,她看到的是一厚叠纸,纸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那好像是一本书,她看到的情形,就是这样。”

  我听到这里,才松了一口气,总算弄明白了姬娜在失踪之前寄出的是甚么东西。那是一句稿件,也可能是一包文件,总而言之,是一厚叠写满了字的纸,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一本书。

  我道:“我明白了,不论她寄出的是甚么,那和她的失踪有关系?”

  祖斯基道:“我无法知道,因为我没有看到过这本书的内容,而且,也不知道她寄给了甚么人。”

  我道:“那就将这件事暂且搁在一旁,别把它当作是主要的线索。另外可还有甚么值得注意之处?”

  祖斯基的声音听来像是很抱歉:“暂时没有,或许你来了之后,会有进一步的发现?”

  我苦笑道:“我不明白何以你们一定坚持要我来。我看不出对事件会有甚么帮助!”

  祖斯基沉默了片刻,虽然我只是在和他通长途电话,可是我也可以料到他那种犹豫的神色。他显然无法立即回答我这个问题,可是他短暂的不出声,却又表示他还是坚持要我去。

  这种情形使我感到一点:是不是另外有甚么隐秘,连伦和祖斯基不肯在电话中告诉我呢?我正想这样问他之际,祖斯基已结束了沉默:“总之,如果你肯来的话,事情一定会有帮助!”

  他这样说法,使我心中的疑云更甚,我道:“好的,我来。”我答应了之后,又补充了一句:“可是你们别将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这样的补充,自然有理由。虽然我认识姬娜,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虽然那只红宝石戒指是我送给姬娜的,但我也不是宝石的真正主人,宝石的真正主人,是那位神秘的米伦太太。在这样的情形下,就算我去了,对姬娜的失踪,能不能有帮助,只有天晓得。

  可是,祖斯基一听到我肯去,他的高兴,出乎意想之外,他先发出了一下欢呼声,接着,又像是发觉自己太以忘形了一样,欢呼声陡地停止,可是又禁不住连声道:“太好了!太好了!”

  我并不是一个感觉迟钝的人,我已经感到,祖斯基的态度,十分不正常。作为一个处理姬娜失踪案的警官而言,似乎没有理由听到一个对案子其实不相干的人肯去和他会面,就高兴成这样子。

  可是尽管我有了这样的感觉,我再也想不到此后事态的发展会如此出人意料之外!

  当然,日后的事,谁也没有法子预料!

  我放下了电话,正在呆想着,白素已来到了我的身前,我道:“荷兰警方坚持要我去一次,我看——”

  白素笑了起来:“不必向我解释,去好了。我看这次旅行,一定是你所有的旅行中最乏味的一次!”

  我摊了摊手,我也绝不认为整件事有甚么怪异之处,只不过是姬娜忽然失了踪而已。

  第二天,我就上了飞机,旅途中并没有甚么可以记述的,我只是在起飞之前,又和连伦通了一个电话,连伦说他和祖斯基,会在机场接我。

  等到我到了目的地,走出机场,就看到一个金发美男子,高举着写着我名字的纸牌,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半秃的胖中年男子。我迳自向他们走了过去,那秃顶中年男子一开口,那浓重的鼻音,就使我知道了他是连伦先生。我先和连伦握着手,连伦又介绍那金发男子,他就是祖斯基。我一面和祖斯基握着手,一面道:“你好,警官先生,又有甚么新的发现?”

  连伦和祖斯基两人互望了一眼,在他们互望之际,可以明显地看出两人的神情,都极其尴尬。

  本来,我们一面寒暄,已一面一起在向外走去,一发现了这一点,我便停止了脚步,用严厉的目光,盯着他们。两人神情更是不安,祖斯基摊着手:“对不起,不关连伦先生的事,全是我的主意!”

  我不禁心头有点冒火,这两个家伙,有事瞒着我,鬼鬼祟祟,我脸色自然也不会十分好看:“那么,关谁的事?”

  祖斯基道:“是我的事。”他顿了一顿,才又道:“我不是警官!”

  这时,我真的十分生气,祖斯基不是警官!那么他是甚么人?他和连伦在玩甚么鬼花样?将我千里迢迢,骗到荷兰来,为了甚么?

  我闷哼了一声,那种受人欺骗的愤怒,不但形于脸色,而且,还十分明显地表现在我紧握着,而且扬了起来的拳头上。

  祖斯基像是未曾料到我的反应会如此之愤怒,他慌忙后退了一步:“请听我说!”

  连伦也忙道:“卫先生,请原谅,请原谅!”

  我冷笑道:“你大概也不是甚么珠宝公司的负责人?”

  连伦一听得我这样说,不但胀红了脸,连他半秃的顶门上,也红了起来:“我当然是,而祖斯基,是我们公司的保安主任!”

  我向祖斯基望去,只见他神情尴尬,实在无可奈何,而且充满了歉意。看到他这样情形,我怒火稍戢:“那么,你们的目的是甚么?”

  祖斯基苦笑了一下:“我们有难以解决的事,想请你来帮助,但又怕你不肯来。”

  我陡地一呆:“不就是为了基度**失踪么?”

  连伦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

  我伸手指着他们两人:“等一等,先弄清楚,我是为了基度**的失踪才来的!”

  祖斯基忙道:“当然是!警方、我们公司、我本人,正在尽一切努力,要找她出来!”

  我“哼”地一声:“那么,我还是直接和警方接头好些!”

  我一面说,一面不理会他们两人,迳自向外走去。我实在不喜欢有人向我弄狡狯,我这时,真的打算直接去和警方接触。

  可是我一向外走,连伦急急跟在我的后面,祖斯基的身手看来十分敏捷,他赶过了我,转过身来,面对着我,我一直向前走,他一直向后退,一面道:“等一等,卫先生,基度**失踪的事,暂时不会有甚么进展,可是她那枚红宝石戒指——”

  我陡地一呆,停了下来。

  祖斯基不由自主,有点气喘:“那枚红宝石戒指,有点事要……你帮忙!”

  我立时向连伦望去,连伦一面抹着汗,一面道:“真对不起,我向你说了谎!”

  我冷笑一声:“红宝石在你这里!”

  连伦道:“是的,基度**一来求售,就将戒指脱了下来,放进了我们公司的保险库中。”

  我真正感到怒不可抑,大声道:“浑蛋!你们究竟是关心姬娜的失踪,还是关心红宝石?”

  连伦忙分辩道:“两者都有,请你原谅!”

  我一字一顿:“我不会原谅一个骗子!”我略停一停,又补充道:“不会原谅两个骗子!”

  祖斯基和连伦两人的神情,尴尬之极,因为我讲得十分大声,引得不少人向他们望了过来。

  祖斯基道:“我们也不敢祈求你原谅,只想你来了之后,知道一下不方便在电话中讨论的事实,给我们一点意见,就感激不尽!”

  这时候,我心中一则以气,也一则以疑。祖斯基提到了“事实真相”,那究竟是甚么意思?

  我瞪着他,想听他进一步的解释。祖斯基向我走近了一步:“卫先生,请你到我们公司去,才能真正了解事情的真相。”

  

卫斯理简介

倪匡,原名倪亦明,后改名倪聪。

一九三五年生於上海,原籍浙江镇海。

一九五一年,倪匡以十六岁之龄进入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受训三个月,继而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公安干警,并先后参与『土地改革』、『治淮工程』以及在苏北、内蒙兴建农场。

一九五七年来港,一直只曾在夜校读书,大部份时间乃是自修,算得上没有正式接受过学校教育。倪匡最初在染厂里做杂工,并开始投稿《真报》,后来被《真报》录用,任职助理编辑及杂役,同时用笔名『衣其』写专栏。

倪匡先后使用过的笔名计有:卫斯理、沙翁、岳川、魏力、衣其、洪新、危龙等等。

六十年代初,於查良镛(金庸)的鼓励下,开始用笔名『卫斯理』写科幻小说。第一篇小说名为《钻石花》,在《明报》副刊连载。

六十年代末,武侠影片大行其道之际,转而从事剧本创作。十多年间,所写剧本不下数百部,代表作有张彻导演的《独臂刀》。

倪匡自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又回到科幻小说的创作道路上。

倪匡在一九八七年,与梁小中(石人)、哈公、黄维梁、胡菊人、张文达等发起成立香港作家协会,并出任会长。

倪匡於九十年代初移居美国三藩市新唐人埠,闲时在家里种花养鱼,如蔓陀罗及神仙鱼等。他笑称洗手间可以看到金门桥,所以作了一句诗∶ 『举头看金门,低头看「小鸟」』。移民后的倪匡生活优哉悠哉,自称厨艺第一、园艺第二、文艺仅是第三。

倪匡宣布了「戒酒」,但定义是酒可照饮,不过不要饮醉.

倪匡不懂驾驶,但迷上研究汽车时,曾经独个儿把一部汽车化整为零后再装嵌回原状.他又曾花上几年收集及钻研贝壳,虽然最后意兴阑珊把心爱的收藏卖掉,但他对贝壳的认识已达专家境界。

在香港,纯以写稿而致「富」的作家甚少,倪匡是其中之一。

倪匡自称是世界写汉字最多的人,因为他自一九五七年由内地来港后,写了三十年,一个星期写足七天,每天写数万字.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可以写三十年而灵感不断,题材不尽,且是畅销的保证.江湖中人更戏称他为「袋装书大帝」.出版界流传一个笑话:即时倪匡写的是无字天书,也会迅速售清.极其量下次购买倪匡作品时,看清楚是不是无字天书续集罢了!

全球著名科幻小说家

卫斯理系列小说原著

倪匡简介:

倪匡,原名倪聪,字亦明。一九三五年生于上海,原籍浙江镇海。

一九五七年来港,最初在染厂里做杂工,并开始投稿《真报》,后被《真报》录用,任职助理编辑及杂役,同时用笔名“衣其”写专栏。偶然的机会,开始用笔名“岳川”为《真报》写武侠小说,并逐渐由业余写作转为职业写作。

倪匡离开《真报》后,转为《新报》写稿。早期作品包括《女黑侠木兰花》、《浪子高达的故事》、《神仙手高飞的故事》以及《六指琴魔》、《五虎屠龙》等武侠小说。

倪匡后来又以“岳川”、“倪匡”、“沙翁”等笔名为《明报》写武侠小说和杂文。六十年代初,在查良镛(金庸)的鼓励下,开始用笔名“卫斯理”写科幻小说。第一篇小说名为《钻石花》,在《明报》副刊连载。

六十年代末,武侠影片大行其道之际,转而从事剧本创作。十多年间,所写剧本不下数百部,代表作有张彻导演的《独臂刀》。

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又回到科幻小说的创作道路上,并在东南亚等地区引起很大反响,获得成功。《卫斯理系列》便是他的代表作。

倪匡先生的作品范围极广,包括武侠、科幻、奇情、侦探、神怪、推理、文艺等各类型的小说及杂文、散文评论、剧本等。

金庸评价倪匡先生为:无穷的宇宙,无尽的时空,无限的可能,与无常的人生之间的永恒矛盾,从这颗脑袋中编织出来……

倪匡近况(节录自<蔡澜人生真好玩>)

倪匡住在三 市的新唐人埠,甚似一个多士垆.他家 种花养鱼, 如蔓陀罗,神仙鱼等.他的洗

手间可以看到金门桥,还作了一句诗,「举头看金门,低头看『小鸟』」他在蔡澜节目大 谈在<买命>中的生命配额和世上最不公平的事(人人皆要死)(请参看<买命>),他 还说自己的饮酒配额已完了.原来三名嘴之一黄 也不知倪匡原名叫倪聪,以为是倪亦聪.其实 倪匡的原名叫倪聪,字亦明,匡是他在辞海中点出来(也不知是不是说笑)倪匡一九三五年出生,现已六十二岁了,但仍孜孜不倦地写作,现 在仍有出版新作,实在令人敬佩.我听说他曾在东北省看见过外星人,所以他的科幻小说才这么出色 ,而他自已说本身是喜欢写武侠小说,但有金庸这位老友金玉在前,只好舍难取易,专心 从事 科幻小说.(写科幻小说容易???)他的妹妹是亦舒是众所周知的,他笑说出版社每次找他都是为了取 得亦舒的出版权,他的反而无人问津.他的儿子倪震,也是出版界的人,出版”yes ”杂志,更游说倪匡写少年卫斯理!相信最多人关心的是他现在的女友是否周慧敏!

倪匡和金庸是很好朋友,他的小说只在明报连载,而大部份的小说 也由明窗出版,他更曾为金庸写了一部份的<天龙八部>(不过后来金庸对倪匡说想删去 他写的一段,倪匡只说来问我就不是当我朋友)

倪匡说他最喜欢的故事是寻梦,然后是黄金故事.

倪匡致广大网友的公开信

各位在各种网路上介绍、关心、评论我作品的小朋友:

自从一年多之前成为「网中人」之后,一直在浏览各种有关我作品的网路,

很出乎意料之外,中港台三地,竟然有很多,可知近四十年来我的作品「流毒」

甚广,很是高兴。

在众多网路之中,香港和台湾的小朋友,由於在文明社会成长,所以知道有

「知识产权」这回事,所以他们设立的网路,尽管热心介绍作品、热烈讨论作品,

却没有把作品上网。而中国大陆的网站上,却未经任何认可,把我作品全部上网,

「共」享他人财「产」的作风,鲜明之至,令人骇然。

这种情形和中国大陆上把我的作品大量翻版相映成趣。

事实上我对这种情形并不十分介意,可是必须指出一点,尤其要对小朋友们

说明。

我的作品,十多年之前,在中国大陆就被官方明文禁止,属於禁书。当然书

是禁止不了的,自从有禁书这种愚蠢的行为以来,从来也没有成功过,而失败的

例子很简单:官禁,民传。

官禁越严,民传越广,自古已然,於今尤烈。

「深夜闭门读禁书」,其乐无穷;可是「白日网上传禁书」,只怕会有可能

惹上麻烦。看小说本来是为了找乐子,若是为看小说而惹麻烦,未免不值,请热

情传播我作品的小朋友,多考虑环境因素,小心行事。

至於盗版商,他们既然在盗版行为中获利,若是因为犯禁而惹麻烦,至少并

不冤枉。

很感谢各位小朋友对我作品所发表的各种意见,我每一条都看过,带给我很

大的乐趣,像是和各位小朋友面对面交谈一样,所以真心感谢,谢谢。

信,请我的电脑启蒙老师叶李华发给雪人的网站——他主持的论坛有超过七

十四页的意见,在他的网站中发表,大家都可以看得到。不过有可能因为繁简字

体的不同,会收不到,所以又放在新书《偷天换日》之前,希望大家可以看到。

二○○○ 四 八 七:二○ 三藩市

才开始看叶李华带来的一本奇书,雀跃如贫童得尝八宝饭。

卫斯理是台湾著名小说作家倪匡的笔名,同时也倪匡先生笔下系列传奇小说的男主人公的名字。

一九六二年,倪匡于查良镛(金庸)的鼓励下,开始用笔名“卫斯理”写小说。第一篇小说名为《钻石花》,在《明报》副刊连载。至第四篇小说《蓝血人》起,卫斯理系列小说正式走向科幻系列。(《蓝血人》一书于二零零零年入选“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成为倪匡科幻小说的代表著作)。

六十年代末,武侠影片大行其道之际,倪匡转而从事剧本创作。十多年间,所写剧本不下数百部,代表作有张彻导演的《独臂刀》。

一九七二年,卫斯理系列小说《新年》发表后,倪匡暂停卫斯理系列小说的创作,时间长达六年。

一九七八年,卫斯理系列小说《头发》发表,被评为最受香港青年欢迎的小说。倪匡此后又回到了科幻小说的创作道路上。

一九八六年复活节,倪匡在台北一家教堂中受洗(不过仍然肯定上帝就是外星人)。原因是与牧师祷告后,治好了多年以来的酒瘾。近年来他笃信基督,频频在香港及台湾作见证。

一九八七年,倪匡与梁小中(石人)、哈公、黄维梁、胡菊人、张文达等发起成立香港作家协会,并出任会长。

一九九二年秋,卫斯理系列小说《运气》发表后,倪匡移居美国三藩市新唐人埠,居所甚似一个多士垆。闲时在家里种花养鱼,如蔓陀萝及神仙鱼等。他笑称洗手间可以看到金门桥,所以作了一句诗:“举头看金门,低头看‘小鸟’”。移民后的倪匡生活优哉悠哉,自称厨艺第一、园艺第二、文艺仅是第三。

搞笑

《神勇双响炮》吴耀汉 卷毛 《双龙吐珠》吴耀汉 卷毛

《双龙出海》吴耀汉 卷毛 《瘦虎肥龙》洪金宝 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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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列车》洪金宝 元彪 《九星报喜》张国荣 吴倩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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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开得胜》梁朝伟 郑伊健 《孖宝闯八关》陈勋奇 郑则仕

《败家仔》林正英 元彪 《空心大少爷》陈勋奇 叶倩文

《反斗马骝》刘德华 梁朝伟 《鬼马保镖贼美人》陈勋奇 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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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街拍档》梁朝伟 谭咏麟 《笑星撞地球曾志伟 李美凤

《十兄弟》钟镇涛 张敏 《烂赌英雄》冯淬帆 陈百祥

《顽皮家族》胡瓜 蓝心湄 《欢乐龙虎榜》胡瓜 蓝心湄

《至尊计状元才》刘德华 陈百祥 《智勇三宝》许冠文 陈百祥

《小小小警察》曾志伟 张学友 《播种情人》刘青云 黄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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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吉祥》张学友 张曼玉 《迷你特攻队》成龙 林青霞

《铁拳无敌孙中山》钟镇涛 谭咏麟 《黑豹天下》张卫建 梁家辉

《卫斯理之霸王卸甲》钱嘉乐 元华 《千面天王》郭富城 吴孟达

《至尊三十六计之偷天换日》刘德华 梁家辉

  卫斯理的作者,笔名倪匡

  原名: 倪聪,字亦明。(“匡”字是他在《辞海》中点出来的)

  生日: 一九三五年五月三十日中午十二点三十七分

  出生地: 上海

  籍贯: 浙江镇海

  生肖: 猪

  星座: 双子座

  血型: O型

  家庭状况: 二兄、二弟、一姐、一妹

  最喜欢的食物: 海鲜(鱼、虾、蟹、贝……)

  一九五一年,倪匡初中毕业后以十六岁半之龄进入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受训三个月,自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毕业”后,继而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公安干警,并先后参与“土地改革”、“治理淮河工程”后至苏北、内蒙古垦荒,足迹并远至东北大兴安岭。在内蒙时因“破坏交通”(严冬冰封河道时,将一条小木桥拆下来充作木柴)被打成“反革命”,遭隔离软禁数个月。

  一九五七年,倪匡由内蒙古逃亡至广州,七月间偷渡澳门再逃进香港。从此义无反顾,再也没有回过神州大陆。初至香港时曾在夜校读书,因而认识了倪夫人,李果珍女士。倪匡最初在染厂里做杂工,并开始投稿《真报》,后被《真报》录用,先后任工友、校对、助理编辑、记者与政论专栏作家(笔名为衣其)。

  一九五七年底,倪匡第一篇有关“土改”的小说《活埋》在香港工商日报发表。第一篇发表的散文是《石缝中》。第一本小说是《呼伦池的微波》(创作于五十年代末,背景为蒙古草原)。

  一九五八年,倪匡开始写武侠小说,笔名为岳川。

  一九五九年,倪匡与李果珍女士结婚,现有一女(倪穗)、一子(倪震)。后大部份时间乃是自修,算得上没有正式接受过学校教育。

  一九六二年,倪匡于查良镛(金庸)的鼓励下,开始用笔名“卫斯理”写小说。第一篇小说名为《钻石花》,在《明报》副刊连载。至第四篇小说《蓝血人》起,卫斯理系列小说正式走向科幻系列。(《蓝血人》一书于二零零零年入选“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成为倪匡科幻小说的代表著作)。

  六十年代末,武侠影片大行其道之际,倪匡转而从事剧本创作。十多年间,所写剧本不下数百部,代表作有张彻导演的《独臂刀》。

  一九七二年,卫斯理系列小说《新年》发表后,倪匡暂停卫斯理系列小说的创作,时间长达六年。

  一九七八年,卫斯理系列小说《头发》发表,被评为最受香港青年欢迎的小说。倪匡此后又回到了科幻小说的创作道路上。

  一九八六年复活节,倪匡在台北一家教堂中受洗(不过仍然肯定上帝就是外星人)。原因是与牧师祷告后,治好了多年以来的酒瘾。近年来他笃信基督,频频在香港及台湾作见证。

  一九八七年,倪匡与梁小中(石人)、哈公、黄维梁、胡菊人、张文达等发起成立香港作家协会,并出任会长。

  一九九二年秋,卫斯理系列小说《运气》发表后,倪匡移居美国三藩市新唐人埠,居所甚似一个多士垆。闲时在家里种花养鱼,如蔓陀萝及神仙鱼等。他笑称洗手间可以看到金门桥,所以作了一句诗:“举头看金门,低头看‘小鸟’”。移民后的倪匡生活优哉悠哉,自称厨艺第一、园艺第二、文艺仅是第三。

  倪匡人生阅历丰富,什么苦难都尝过。他为人风趣幽默。古怪兴趣多,古怪想法更多。(曾经有一次,在一只小小的跳蚤身上感悟到自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生命力原来如此脆弱,对于恶劣环境的适应性和忍耐力,还不及一只构造简单的跳蚤。)所以他写文章手疾眼快,千变万化。倪匡自认是个很胡闹的人,但对于工作他是很严谨的。他规定自己每天要写八千多字,这样他便可以工作一个月,然后休息一个月。他又规定自己在黄昏前尽量把工作做好,因为一入黑,他的手便蠢蠢欲动,想摸酒杯了。他写各种类型的小说,如科幻,侦探,武侠以及爱情文艺小说,他又写**剧本,乃至抒写个人感受的杂文和散文。自一九七五年来港后,他笔下出现了不少科幻,侦探及武侠小说,**剧本不下几百部,而且在本港各报刊上他每天都发表专栏文字。

  倪匡是个怪人,做事往往出人意表,他不懂驾驶,但迷上研究汽车时,曾经独个儿把一部汽车化整为零后再装嵌回原状。他至少有两次遇鬼经验,坚信灵魂的存在与不灭。早年时还经历过“狐仙显圣”,因此,至今仍然认为不同的生物在通过所谓的修练,是可以让身体产生结构上的变化,就会成人成仙。(卫斯理科幻系列《成精变人》,就是一只神鹰经过种种的变化,最后变成人的故事!)

  传闻说倪匡曾在东北省看见过外星人,所以他的科幻小说才这么出色,而他自已说本身是喜欢写武侠小说,但有金庸这位老友金玉在前,只好舍难取易,专心从事科幻小说。(写科幻小说容易???)在所有作品中他最喜欢的人物是卫斯理,最喜欢的作品是卫斯理系列《寻梦》,其次是卫斯理系列《黄金故事》。最喜欢的武侠作品是《火并》。

  倪匡的广泛兴趣,过目不忘的本领以及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使他自一九五七年来港后的著作深入民心。他的作品组织严谨又带启发性,常使人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倪匡先后使用过的笔名计有:倪匡(武侠与科幻)、卫斯理(科幻)、沙翁(杂文)、洪新(高达、高飞传奇)、魏力(木兰花传奇)、岳川(武侠)、衣其(政论)、九缸居士(杂文)、危龙等等。

  倪匡是最多产、多样化的作家,他自称“自有人类以来,汉字写得最多的人”。(其实这是倪匡自谦,这句话中的“汉”字大可删去。古今中外,倪匡唯一可能的对手,只有西方科幻大师艾西莫夫。然而艾大师的英文多是由打字机或文字处理机打出来的,所以这句话绝无人能找到反证。)倪匡也是最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作家,他从不拖稿、欠稿(早期写得太快,写完后还故意搁几天再交稿)。但稿费、版税奇高,并有两大原则:请先付钱;货出不改(小说绝对不准人改,剧本如何改则绝不过问)。

  倪匡的作品包括小说(武侠、推理、科幻、奇幻、奇情、色情)、散文、杂文、专栏、政论、**剧本。(请参考倪匡著作目录)从没有写过的文体只有歌词与广告词。

  倪匡的小说气氛逼人、情节诡异、构思奇巧。小说的数量已超过三百本。**剧本已超过四百部,保证是世界记录。

  倪匡的写作动机,一、谋生;二、兴趣;三、没有别的本事(但后来又发现自己是个很称职的演员)。写作收入,稿费加版税,一年超过二百万港币。写作风格,喜欢玩花样,变题材,不投读者所好,却总能牵着读者的鼻子走。写作天赋,自认是与生俱来的。(倪匡相信一种理论,就是有文学天赋的人,大多也都嗜酒,例如古之李白,今之古龙、倪匡。)写作习惯,一定要听音乐(否则静不下心来),书桌桌面成三十度仰角(才不会腰酸背痛);从来不能也不会以电脑或口述代替手写。写作速度,最高记录为一小时四千五百字(格子),那是“革命加拚命”的速度;最慢一小时也有二千五百字。写完之后从不再看第二遍(最早期作品例外)。自谓“汉字写作,速度之快,世界第一。”

  倪匡对小说的理念:“小说只分两种——好看的与不好看的”(他认为不好看的小说,即使里面有再多的学问、道统或艺术价值都没用)。小说的主体是创作意念,至于情节安排则各凭功力。 他认为作家的责任是写出的作品让读者废寝忘食。他对色情文学的定义是小孩子看不懂的文学——看得懂的就不是小孩子,当然就有权利看。

  倪匡的个性极端情绪化,难得不糊涂。率性放任,热情爽朗,慷慨侠情。绝对的自由主义,不喜欢受约束,不爱争胜负,不喜欢正经八百,绝不会道貌岸然。

  倪匡的爱好很多,有养鱼、种花、集贝壳、木工、烹饪、古典音乐等等,皆是由迷转痴,由痴变狂。推而广之,任何具有许多不同式样的东西都喜欢研究、收集。喜欢读书,什么样稀奇古怪的书都看,但最喜欢看小说。阅读速度最快时,可达到平均一天看二十万字的小说。

  倪匡还有三个嗜好,一曰酒,以前一天至少可以喝一公升XO。最近,他宣布了“戒酒”,但定义是酒可以照饮,不过不要饮醉。如今可喝可不喝,但仍认为酒是一种最好的“抗忧郁剂”。二曰烟,曾有过三十五年的烟龄,最高记录一天四到五包(刷牙时都不停——刷左边牙齿时香烟咬在右边;刷右边时咬在左边)。直到有一天,忽然听到上帝的声音说了几遍:“你可以不抽烟了!”从此就再也不抽了。(上帝的意思倪匡想了一下子才弄懂,所谓“可以不抽烟”,是指上帝加诸自己的三十五年“烟刑”已满。)三曰女人,最欣赏柔顺听话的女人,当然外在美也很重要。《鹿鼎记》中的双儿是倪匡心目中完美妻子的典型。

  倪匡最推崇的小说家分别是金庸、古龙、琼瑶、亦舒、高阳、夏树静子、爱伦坡;最推崇的散文家是柏杨与李敖。

  倪匡是业余刻图章高手,当年就是靠伪造图章与路条,才能一路从内蒙古逃到香港。伪刻图章的原料是肥皂,并没有依照任何样本,只知道刻得愈大就愈唬人。他还是业余海洋贝壳分类专家,曾购上千本参考书,并租下一个居住单位,陈列所收藏的各种贝壳。又曾花上几年时间收集及钻研贝壳,虽然最后意兴阑珊把心爱的收藏卖掉,但他对贝壳的认识已达专家境界。

  倪匡绝对赞成人性本恶。对婚姻不赞成也不反对。他认为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东西是快乐。(不过倪匡也承认很难,倒是自寻烦恼一定不会令自己失望。)认为人类之所以有进步的主要原因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

  倪匡做人的态度:“看得顺眼的多来往,看不顺眼的,不管你怎样,当你不存在。

  倪匡有几位至交好友,古龙,两人于一九六七年结识,旋结为莫逆之交。古龙过世,倪匡伤心欲绝,吊祭时泪洒灵堂(还把古龙陪葬的洋酒喝了一大半)。结果古龙的遗体竟然当场吐血!倪匡不顾他人的警告,将故人之血郑而重之珍藏起来。金庸,倪匡多年的好友与老板。他的小说只在《明报》连载,而大部份的小说也由明窗出版社出版,倪匡曾替金庸代写连载中的《天龙八部》数个月,故意把阿紫的眼睛弄瞎。(不过后来金庸对倪匡说想删去他写的一段,倪匡只说来问我就不是当我朋友。)金庸于一九八二、八三年之间赞倪匡曰:“无穷的宇宙,无尽的时空,无限的可能,与无常的人生之间的永恒矛盾,从这颗脑袋中编织出来。”黄沾,倪匡誉其为:奇才;香港粤语流行曲之父。传说两人是“文曲星”下凡,一分为二的结果。倪匡曾于一九九三年秋赠黄沾对联一副:“两日烹调有黄沾,一生煮字无白雪”,但黄沾却认为这两句次序应该对调。张系国,两人同为中文科幻的开山祖师,但是对科幻小说的理念、表现形式、角色与使命的看法都截然不同。张系国描写初见倪匡的情形:“倪匡则人未至笑声先到,完全是红楼梦里凤姐儿出场的架势。后来每次见面,都是先听到他的朗声长笑才见其人。”又说:“坦白说,我是先喜欢上倪匡本人,才读他的小说。看他瘦瘦小小的个儿(注:那是十年以前),怎么样也不能想像他竟有如此旺盛的精力,每小时能写四千五百字,四五天就可写完一部小说或剧本……文坛鬼才的美称,倪匡可当之无愧。”沈西城,倪匡专家。曾以“洛人”为笔名,替倪匡续写浪子高达的故事。著有《我看倪匡科幻》、《细看卫斯理科幻》、《金庸与倪匡》等。叶李华,另一位倪匡专家,精研倪匡作品近二十年。因酷爱科幻小说,与倪匡结为忘年至交,也是倪匡的电脑启蒙老师。

  倪匡的妹妹即著名小说家亦舒,本名倪亦舒。他笑说出版社每次找他都是为了取得亦舒的出版权,他的反而无人问津。他的儿子倪震,也是出版界的人,出版《yes》杂志,更游说倪匡写少年卫斯理!

  倪匡在四十岁生日时,曾撰自寿对联:“年逾不惑,不文不武,不知算什么;时已无多,无欲无求,无非是这样”。他自撰的墓志铭:“多想我生前好处,莫说我死后坏处”。

  倪匡下笔如有神,六十分钟四千余字,虽云快矣,但仍不如其讲话速度,他说话快如连珠炮,速度比写字速度还要快近十倍(最高记录五秒三句),放慢了速度就说不出来。(据说这是因为倪匡本来是左撇子,被硬性矫正,从小受了“脑伤”之故,也因此至今仍左右不分。)称为名嘴,实至名归。

  倪匡自称是世界写汉字最多的人,因为他自一九五七年由内地来港后,写了三十年,一个星期写足七天,每天写数万字。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可以写三十年而灵感不断,题材不尽,且是畅销的保证。江湖中人更戏称他为“袋装书大帝”。出版界流传一个笑话:即使倪匡写的是无字天书,也会迅速售清。极其量下次购买倪匡作品时,看清楚是不是无字天书续集罢了!在香港,纯以写稿而致“富”的作家甚少,倪匡是其中之一。

2003年,一部《少年王》开启了无数少年科幻世界的大门,“卫斯理”犹如一场蓝色风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少年王》又名《冒险王卫斯理》,根据倪匡小说《卫斯理》改编而成,由吴奇隆、阳光、于波等领衔主演。全剧40集,分为古墓魅影、百里杜鹃、红岩天书、蓝色情迷四个单元,今天就为朋友们带来这部剧。

军阀孙师长盗掘清皇陵,却迟迟无法攻破地宫大门,踌躇之际,考古博士桑秋雨带来白老大贡献的图纸,皇陵成功打开。

守墓太监沐天恩和徒弟卫斯理双拳难敌,众人冲进皇陵哄抢,皇陵遭严重毁坏。

桑秋雨趁乱进入密室。密室内有一石棺,棺中一女子栩栩如生,身着金缕玉衣,手持玉片。桑秋雨取走玉片,女子尸身随机消散,孙师长随后盗走玉衣。

白老大的儿子、警官白奇伟赶到,声称棺中女子是自己的母亲,他误会卫斯理**母亲遗物,两人大打出手。

沐天恩为向白老大报仇,将卫斯理与石棺送到考古专家原教授家中,并谎称卫斯理是不死之人,引起原教授的研究兴趣,入住原宿。卫斯理和原宿的原振侠、齐白、陈长青三个年轻人成为好友。

军阀抓了原宿四青年,途中卫斯理将兵丁制服,四人换了军装,混入服装秀现场。孙师长正在等着小情人穿着金缕玉衣出场,却不想穿着玉衣压轴出场的人却是白素,卫斯理初见白素,惊为天人。

从此白素成了原宿四青年的女神,四人整天追踪着佳人芳踪,乐此不疲。

这日,几人跟着女神到了图书馆,正好孙师长手下也为玉衣失窃而来盘问白素,眼见女神有难,原宿青年制造混乱,卫斯理则趁乱带着白素逃走。

两人几番周折,摆脱了追兵。独处时,白素发现卫斯理胸口的图案和古墓里玉片的图案十分相似。

脱险后,白素取回金缕玉衣,交给卫斯理替自己保管,此时卫斯理才知道,女神叫白素,是白老大的女儿。

桑秋雨得知玉衣交给了卫斯理,赶忙催促白素将玉衣取回。于是,白素来到原宿找卫斯理,沐天恩发现后欲杀白素,卫斯理巧妙化解危机,沐天恩大为恼火。

孙师长追踪白素到原宿,卫斯理带白素逃跑,沐天恩被孙师长打伤,石棺也被孙师长抢走,但玉衣却被原夫人拿去向街坊展览赚钱,阴差阳错逃过一劫。

桑秋雨追到了卫斯理和白素,卫斯理指正桑秋雨是盗墓贼,白素并不相信,得知桑秋雨是白素未婚夫,卫斯理心绪复杂。

白老大听江湖传言,是他送给孙师长皇陵图纸,决定查明真相,以证清白。

白老大向白素和桑秋雨讲起往事。原来古墓的玉片是他和妻子留学墨西哥时探险偶得,他破解了玉片上的符号,是一组坐标,地点对应的就是皇陵,他们在皇陵苦寻三年才找到密室,妻子打开石棺发现玉衣,却被石棺的烟雾侵体,不久病亡,他将妻子葬入石棺,从此长眠密室。

存放原宿的金缕玉衣突然被盗,卫斯理等人心急如焚,偏偏此时白素到原宿索取玉衣,卫斯理百口莫辩,白素愤而离去。

原来是齐白的盗墓贼父亲盗走玉衣,桑秋雨得知了玉衣下落,便高价买下玉衣。

桑秋雨以白家的名义将玉衣赠于川帮舵把子曹操,让曹操处置了企图绑架白素的手下,来博取白老大的信任。

桑秋雨一边诋毁卫斯理偷盗玉衣,一面买通齐白的父亲,将卫斯理引到古玩店,古玩店老板正好被杀。白奇伟带警队赶到,卫斯理被当做杀人犯。

重伤未愈的沐天恩为营救徒儿,不惜以身犯险。混乱中,白奇伟鸣枪示警,沐天恩应声倒地,卫斯理误会白奇伟杀害师父,发誓要白家血债血偿。

在白素面前,桑秋雨表现得对卫斯理宽仁同情,暗中却找人取卫斯理性命,卫斯理躲过暗杀,成功越狱。

白素和卫斯理不谋而合,都回到案发地,发现白奇伟的子弹射入高墙,并非打入沐天恩体内,白素开始怀疑桑秋雨。而白奇伟验古玩店老板的尸体时也发现端倪,断定卫斯理并非真凶。

桑秋雨到原宿取石棺,卫斯理随石棺潜入白家。白素捡到桑秋雨的子弹,桑秋雨承认沐天恩是自己所杀,但他狡辩是为了白家着想,卫斯理要杀桑秋雨报仇,白素却挡在桑秋雨前面,阻止了卫斯理。

白素的言辞令卫斯理伤心欲绝,卫斯理醉卧街头,卖艺女孩灵儿为他包扎伤口。

卫斯理醒来,正遇灵儿被曹操纠缠,卫斯理上前解围,并将她带回原宿暂避。

听闻师父要被火化,卫斯理为送师父最后一程,甘心让白奇伟拘捕自己。

白素支走白奇伟,带卫斯理来到火场,卫斯理见师父被焚,痛心疾首。 

灵儿对卫斯理暗生情愫,但几经波折,还是被曹操抓回,卫斯理到曹宅营救灵儿时发现玉衣,卫斯理将玉衣送还白素。

桑秋雨伪造了有石棺的印度遗址照片,以调查石棺为由,骗白素同往印度。卫斯理识破桑秋雨诡计,并告诉白素,白素渐渐认清桑秋雨的虚伪狡诈。

孙师长的情人参加选美比赛夺冠,孙师长为她戴上了曹操送来的传家玉片,不料孙师长的情人被玉片当场勒死。

卫斯理和白素潜入曹宅查找玉片杀人的线索。卫斯理和曹操打斗,桑秋雨趁机开枪,子弹却正好被卫斯理胸前的玉片阻挡,躲过一劫,卫斯理被抓。

白素愿以玉衣交换卫斯理,和曹操谈判中,得知之前是桑秋雨将玉衣送给曹操。

白素回家取玉衣,玉衣却早被桑秋雨取走,他用激光激活玉衣,发现这是一件外星人的宇航服,石棺则是外星飞行器。

灵儿为救卫斯理,答应下嫁曹操。白素摆脱了桑秋雨,带着玉衣赶去搭救卫斯理,可为时已晚,灵儿已经嫁给曹操。

所幸曹操是个宠妻狂魔,对灵儿百依百顺,放走了卫斯理与白素,灵儿也渐渐爱上了这个简单粗俗但无比宠她的曹操。

桑秋雨骗出曹操家传的另一半玉片,将它和古墓里那块合二为一,成为玉简,光芒万丈。桑秋雨利用玉简的秘密,要挟白素和他带着石棺同往皇陵,白素只能听之。

灵儿说服曹操带了原宿一干人同往皇陵。途宿旅店,卫斯理想起师父说过,他身上的字符和身世有关,并且“逢玉而动”,他和白素以此猜测石棺和玉简的作用。

两人开始测试,果然“扫码有惊喜”,玉简在扫描卫斯理胸前“二维码”后,直接生成了一套“裸眼3D实操说明书”。

卫斯理和白素根据“说明书”的演示,进行同样的操作,成功启动了石棺,石棺穿越时空,往事一幕幕在白素眼前重演。

孙师长劫持卫斯理和白素,桑秋雨逼卫斯理说出启动石棺的密码,为免奸人得逞,卫斯理自行烧毁胸前的图案。

桑秋雨用灵儿和白素的性命要挟卫斯理,卫斯理以错误的密码相告,桑秋雨跳进石棺消失,下落不明。

贪财的原夫人扯动石像的金耳环,触动机关,导致皇陵地震,岩浆滚滚,孙师长葬身岩浆之中,卫斯理奋不顾身将耳环归还石像,众人才得以脱险。

劫后余生,卫斯理决定接替师父镇守皇陵,他和白素告别。这段随着皇陵地宫大门开启而始的故事,也最终随着皇陵地宫大门的缓缓关闭落下帷幕。

这部剧无论是脑洞大开的科幻、充满悬疑色彩的剧情、还是精彩的特效,即使过去了十八年,也秒杀很多当今的电视剧,在18年前,同时代的作品中,更是数一数二的经典良心之作。吴奇隆在拍摄这部剧时,多次受伤:脚底板、左手掌骨折,眼睛缝了两针,至今仍有疤痕,从2米高的柜台上跌下,挫伤了脊椎骨,险造成瘫痪,演员的敬业也确实赋予了这部剧现实中的“冒险王”的精神。

《少年王》第一单元《古墓魅影》的回顾就止步于此啦,后续还会有更加精彩的其他单元更新,不见不散哟!

我是墨浅缘深,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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