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跟表白或求婚,很多人都希望一击即中,所以在这方面都会很用心的去准备,所以在我们看来都很有创意,有的人会用花朵或蜡烛铺成心形,有的人会拉横幅,在这里,说一下我大学宿友跟女士表白的情况,也算是我亲身经历过最有创意的表白了。
当时我们男生宿舍在6楼,对面就是女生宿舍,而我们宿舍的一个舍友叫陈明,他喜欢对面女生宿舍7楼的一个叫阿艳的女生,我们宿舍跟他们宿舍刚好是相对的,就是说我们走出阳台,她们也走出阳台大家就可以见面和打招呼,所以有时候手机没信号打不通电话的时候,女生宿舍的阿艳只需要在阳台对我们宿舍喊一声,陈明就可以知道并给于回应。
那时候陈明和阿艳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只是他们在学校的一些协会认识,算聊得来的朋友,但陈明是喜欢阿艳的,所以想在宿舍里跟阿艳表白,他找我们帮忙,说表白成功后会请我们吃大餐,所以我们也愿意帮他,其实不是为了吃大餐的缘故,我们是真心想帮他的。
陈明是想在阿艳生日的时候跟她表白,因为之前她们晚上经常通电话,也知道对方超过12点后都不会睡觉,或者在睡觉前都会彼此通电话聊一会,更何况当天晚上12点后就是阿艳生日了,所以在晚上11点多的时候,陈明就开始给阿艳打电话,先说一些其他的事,东扯西扯的,等到快12点的时候他让阿艳走出阳台,接着阿艳好奇的走出了阳台,而在阳台对面,我拿着吉他,另外几个宿舍加陈明早就在阳台上等候着,阿艳一出来,我就开始弹五月天的《天使》,然后其他人就大声的唱起来,这一下阿艳感动坏了,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招,等唱完《天使》的时候,陈明大声的对着阿艳喊:阿艳,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好吗?阿艳在感动中答应了他的表白。
由于在晚上12点,只要有一点点声响大家都能听见,而我们宿舍动静太大了,又是弹吉他又是唱歌的,所以男生的其他宿舍和面对大部分的女生宿舍的人全部都走出阳台看热闹,还有很多人在吹口哨和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学校的教导主任都闻声赶了过来,第二天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被约去谈话和喝茶,付出的代价有点大。
后来陈明和阿艳谈恋爱两个星期后,在我们一次次的追问下,陈明也终于实现了他的口头承诺,请了我们全宿舍去吃了顿大餐,再次声明一次,我们不是为了吃大餐而帮他的,是真的希望他们幸福,不过他这次的表白,确实挺有创意的。
美国作家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原文: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
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着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关,气吁吁的老家伙的常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绘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
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总是,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声,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停止吹口哨。
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幛砖屋的墙壁。一标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樊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地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天早晨告诉你,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幛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种。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
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
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区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 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希奇古怪的念头。好吗,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翻转过身的权弃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1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喊苏艾,苏艾正在煤卸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想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户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痉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窨是到什么地方去了。
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样子,还有几去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
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 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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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处于历史大变动时期,1861年至1865年的美国南北内战,最终推翻了残酷落后的黑人奴隶制度。1873年7月,林肯阐述了一个理想政府的三条原则,即民治、民有、民享。
美国国会还曾为此于1868年和1870年分别颁布了其宪法的第四和第五修正案,所有这些举措都极大地鼓舞了民心,在当时的人们眼中,美国好像真成了一个人人平等、博爱而又自由的理想国度。
经济上,垄断资本主义逐渐形成,现代工业社会在飞速发展,电报通讯网络在美国全国广泛建立,电话、计算器、打字机、和现金出纳机也开始出现于商务往来之中。爱迪生发明白炽灯,并带动了社会上更多的发明创造。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生产规模,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欧·亨利的小说通俗易懂,其中无论发生了什么,发生在何处,也无论主人公是何等人物,他的故事写的都是世态人情,并且易有浓郁的美国风味。一般说来,驱使人们行动的欲望和动机是相当复杂的,但是欧·亨利人物的思想相对来说却都比较简单,动机也比较单一。
矛盾冲突的中心似乎都是贫与富。这一方面大概因为美国是个平民社会,不存在天生高人一等的贵族阶级,既然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贫富就成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此时正值美国内战后的“镀金时代”,拜金主义盛行,坑蒙拐骗样样齐全,贪污泛滥成灾。
似乎只要人能赚到钱便是成功,并不问问钱的来历是否清白合法,金钱的占有程度便成了人们关注的中心,欧·亨利笔下的芸芸众生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金钱主宰的世界中,他们的处境动机,他们的喜怒哀乐,大都与金钱的占有有关。
所以欧·亨利描绘的世态人情,无论是善是恶,都有某种美国式的单纯。欧·亨利小说中感人至深的落魄的小人物在艰苦的求生环境中,仍能对他人表现出真诚的爱与关怀,做出难能可贵的牺牲。为了给丈夫购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
而丈夫出于同样的目的,卖掉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情感是无价的。为了鼓励贫病交加的年轻画家顽强地活下去,老画家于风雨之夜挣扎着往墙上画了一片永不凋落的常青藤叶。
他为自己的杰作付出生命的代价,但青年画家却因此获得勇气而活了下来。一个富人已经沦落到挨饿的地步,但他坚持履行自己的一年一度在感恩节请穷苦朋友吃饭的职责。而刚吃饱饭的穷朋友为了使对方满意,也忠实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
他们各自做出牺牲,为的是给他人一点安慰。所有这些都未必称得上轰轰烈烈的大事,而是小人物们日常完成的小事,但正在这些小事上,他们达到了善,达到了自己精神境界的至高点。欧·亨利对恶具有同样的敏感,他把美国这个名利场上的把戏看得十分透彻。
那些“丛林中的孩子们”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巧取豪夺,行的都“丛林法则”。残忍遇到狠毒,小骗碰上大骗,强盗骗子纵然高明,却仍然斗不过金融家,华尔街的经纪人是决不手下留情的,更可悲的是,在这种对财富的角逐中,人们的灵魂受到腐蚀。
年轻的姑娘明明在饭馆当出纳员,却偏偏装腔作势,假冒名门望族。忙忙碌碌的经纪人竟然忘了昨夜的新婚,向妻子再一次求婚。在一个金钱万能的世界里,父亲的财神可以在最关键的时刻制造一起交通堵塞,从而使独生子获得求婚的机会,爱神对此只能甘拜下风。
不过,欧·亨利笔下的善与恶并不那么截然分开,泾渭分明,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广阔的中间地带,其中存在着良心发现,幡然悔悟,重新做人的种种可能性。
作者介绍:
欧·亨利(O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又译奥·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美国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等。
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
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纽约去世。欧·亨利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
1885年,欧·亨利认识了一位名叫阿索尔·埃斯蒂斯(Athol Estes)的17岁的姑娘,当时她还在中学念书。欧·亨利当时是吉他手和琴师。欧·亨利追求了她两年。1887年7月1日夜,也就是阿索尔·埃斯蒂斯才念完中学的那天晚上。
她瞒着父母与欧·亨利双双跑到奥斯汀的一位牧师家结婚,请他证婚。这位牧师虽没料到两位年轻人夜里跑来结婚,但见他们已经成人,便顺水推舟,给他们证了婚。于是,他便于1887年7月1日夜与阿索尔·埃斯蒂斯结了婚。
婚后,阿索尔·埃斯蒂斯改名为阿索尔·波特(Athol Porter)。姑娘的母亲本希望她嫁个有钱人,得知此事后十分生气,竟数月不肯上教堂,更不理那位牧师。不过,这一次婚姻只持续了10年。1897年,欧·亨利的妻子因病去世。
1907年,欧·亨利跟早年时代的恋人莎拉·林德赛·科尔曼结婚,次年离婚。
1
第一次认识,我27,她19,我们相差8岁
她说,你老得都可以做我爸啦。
我笑笑,27与19差的8岁,不象37与29差的8岁,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们恋爱了,她喜欢叫我爸爸。
时常粘过来,坐在我腿上,爸爸,你说我明天去面试好呢,还是和同学去唱歌好?
我喜欢这种感觉,奇怪的是,我竟然喜欢。
当一个女孩子叫你爸爸时,你感到你对她的宠爱绝对应该是无条件的,当她在床上,大汗淋漓地叫,爸爸,快一点,再快一点时。好刺激,简直让人兽性大发,当她乖乖地躺在你怀里,和你一起看碟时,你给她做鸡翅吃,她拿着送到你嘴巴里,然后自己只是抿一抿手指上的酱汁,然后撒娇地说,我孝顺吧?——的时候,她好乖。
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当我们一起出门去街上,看起来是这么般配,她挽着我的手臂,我淡淡地走着,在人群中,她显得是这么成熟,这么游刃有余,只是回到家,她的孩童本性才暴露无疑,她才19岁,在爱的人面前,9岁都不为过。
的确我也渐渐发现了这一点,刚开始的新鲜刺激都变成了怀疑,她真的只象是我的女儿,永远在问,我这样好还是那样好?永远调皮捣蛋,永远在我骂过她后第二天在学校给我发来消息说,爸爸,我错了,对不起。我工作上的压力,我在这个人际场上遭遇的挫折,永远别想在她这里得到舒解,我跟她探讨一些形而上的问题时,她永远眨着眼睛,在钱柜里,她只认识SHE,我只是在不断地宠爱她,渐渐,这宠大过了爱,这和女儿有什么区别?和真的女儿有什么区别?
女朋友难道不应该是那个和你有精神交流的人吗?
恋人之间难道不应该是彼此扶持吗?我好累。
我说我们还是分开吧,或许你真的只适合做我的女儿。她说爸爸你是不是要给我找个后妈?我看着她,哭笑不得。
她说,那你还会疼我吗?象爸爸疼女儿一样,我说恩,我会的。
她走了,双目含泪,问我,爸爸,我还可以找男朋友吗?
我有了新的女朋友,和我一般大。她没有了消息,我们再少联系。我渐渐忘了她,女朋友很好,我们在一起,我感到宁静,不那么累,她是如此善解人意,我开始有信心,工作有起色,只是偶尔会想到,曾经有过一个女孩子叫我爸爸。
有过一次在一个酒吧遇到她,我牵着女友的手走出去的时候,她和一帮男女嬉闹着拥进来,她没有看到我,我却注意到她,头发长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和女友正准备睡觉,她打电话来,外面正在下雨,她站在我家门口,说太晚了,回不了宿舍,女友过来问是谁,我说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妹妹,她有些愕然,但马上甜甜地唤,嫂子好。我给了她另一个房间,去卧室睡了。
半夜睡不着,去洗手间上厕所,一进门差点魂飞魄散,她正穿着牛仔裤坐在马桶上发呆,我问她在干什么,她只是看着我说,爸爸。
我们心急火燎地拥进另一个房间,在房间我们互相脱着彼此的衣服,互相野兽一般地吻,我突然想到套子在我与女友的卧室里,她说不要紧,进来。
黑暗中我搂着她,问她现在还好吗,她说好的。
回到卧室,女友已经起来了,在床上吸烟,我问她大半夜吸什么烟,她淡淡看我一眼,说我在计算时间,一支烟五分钟,我想看你厕所上了多久。然后一字字道,让她走。
第二天大清早,她早已不知所踪,留了张条子说,嫂子,对不起,爸爸是好人。女人嗤了一声,看我,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抄起手机就去上班了。
再一次看到她是再几个月后,也是在一个酒吧,我也很奇怪怎么我偶尔去酒吧,怎么每次都遇到她,她居然是这个酒吧的DANCINGQUEEN,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甜甜地笑着问我,爸爸,我孝顺吧的女孩了,我走出酒吧,回头发现她站在门口,穿着小可爱,远远地用手掌在小腹上划了一个圈。
这个动作让我莫名其妙了很久,回到家,用钥匙插进锁扭动的刹那,突然全身每个毛孔都沁出一滴冷汗。
那晚她说不要紧,进来。
我拨她手机,没有人接听,我再拨,接起,我冲着电话喊,你不要那么任性!突然电话里是我女友莫名其妙地问,你说什么?
我一个人呆呆地想,是的,这都是计划好的,她来我家,与我,然后我拨她电话,第一遍她看着手机不接,然后在我拨第二遍的时候迅速把号码转移到我女友手机上。
她行事如此眉头也不皱,我毛骨悚然。
我们在一起时她曾说过,要和我生个孩子,叫她妈妈,让他爱上自己的妈妈,她叫我爸爸,我们是**家族。我当时觉得她无比可爱。
其实我不知道她在肚子上划个圈究竟是不是这个意思,我一点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怀孕,只是我开始明白,她从来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小孩子,她太了解我,从一开始她就了解我,她用一个动作就可以让我魂飞魄散,我一直以为她很幼稚。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本世纪最感人的小小说2! 2006年07月12日 00:00
2
人有时候喜欢自以为是地去解决什么问题,到头来捉襟见肘,我认为我应该主动地坦白从宽。
出乎我的意料,女友并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和“女儿”究竟做了什么,不过现在她知道了。
也知道了爸爸是什么意思。
她冷笑地看我,我努力让自己有勇气面对她。
努力让自己有勇气面对我和女友的将来。
可惜,没有将来了。
女友走了,我一个人在空荡的房间住了三天,突然跳起来往女儿的学校跑。
我在校门口堵住她。
你那天那个动作是什么意思?
什么动作?她眨着眼睛看我。
我闭起眼睛,叹气。
她笑了,笑得阳光灿烂。
我如坠冰库。
朝她赞赏地竖起大拇指,话也讲不出。
她笑得象只甜蜜的小狐狸,一个男生远远跑来。
对不起,下课迟了。
男朋友?我斜着眼,望她。
她朝我吐吐舌头,搂着男生的手往校门外走去
回头招手,爸爸再见。
男生远远狐疑地问,爸爸?
认的啦!她笑,两个人如初春的阳光般慢慢离开。
晚上,她和那个男生来了,来做客。
我不动声色地,“慈祥地”地招待他们。
我“爸爸”对我可好了,他喜欢我的朋友们。
男生胆怯地望着我,我朝他点点头。
把刚才买的碟拿出来!爸爸这里音响好!
音响都是我和她一起时买的,我愿意砸钱在这种地方,她当时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
啧啧,好贵。
贵死啦!
怎么会有这么贵的东西?爸爸,你买这个干吗呀。
你好罗嗦……
恩……嘟嘴。
我把音响全部打开,把他们的碟放进去,她和男生坐在沙发(违规词)上。
我……去厨房,给他们做吃的。
看看他们买的一通碟,我实在嗤之以鼻,完全没兴趣陪他们看。
我把薯条,水果,鸡翅端到茶几上。
吃吧吃吧,我说,撑死你们。
谢谢叔叔。男生说。
叔叔……
我真是想掐死他。
转眼看她,对着鸡翅发楞。
怕是想到以前的情景吧。
你们慢慢看。
叔叔你不看吗?男生问我
这孩子真是傻得可爱。
我去自己房间看书,我跟你们有代沟。
男生真是懂事,好象很体谅地朝我点点头。
她听到代沟这个词,朝我飞了个媚眼。
神采飞扬。
我回到房间,给女友写MAIL。
我向她求婚,希望她嫁给我。
外屋一声尖叫。
我张皇冲出去。什么事?
可乐喝光了。
她拿了可乐瓶冲我招摇。
我下面买!男生蹭地站起来
你给我坐下!她斥道,笑吟吟望我,爸爸,你疼我的吧?
我微笑,我去买。
这男生好爱她,看她的眼神都惊慌。
她不该如此骗他,利用他。
今天周末,不用上班?我微笑看着她,盯着她问。
每个周末她都会是一个酒吧的DANCINGQUEEN。
那男生不会知道,果然他瞪大眼睛望她,上班?
她亦微笑地看着我
不用,有爸爸养,我干吗要上班呢?她盯着我。
说得也是。我叹气。
下楼买可乐,突然很想哭,拿着可乐上楼,打开门。
他们正在接吻。
听到开门,男生想挣脱,她箍住她。
没关系,就当在自己家好了。我慈祥地说道,把可乐放在桌上。
鸡翅一只也没有动过。
我回房,隐约听到。
他到底是你什么人呀?
爸爸呀。
真的吗?
不信就给我滚!
3
其实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后来记得不是很清楚。
后来到了一点多,我在卧室里辗转反侧的时候,她推门进来。
你又想叫我买什么?女儿?我讥讽地看着她。
她哀求地看着我,不发一言,我突然心软,搂住她,你怎么了到底?
不要赶我走。
我看着她的眼神,突然记起以前好多个这样的夜晚,她调皮捣蛋的样子浮现在我面前,她对这里是多么熟悉,这里曾经是她的家。
如果女友回来怎么办?我问自己?
我和女友再无可能。
可她,我说了,我会此生象爸爸一样疼爱她,宠她。
或许,今夜,事情会有转折,或许,我会和她重新开始。
你想住下来?我问她。
恩。她重重地点点头。
我同意了,出乎我意料的,她马上兴高采烈地转身向客厅里的那个男生大叫,我爸爸同意啦,我们去睡觉吧。
我呆呆看着她,他也住这里?
他是我男朋友啊,你不是说我可以找男朋友吗?
我感到我的心脏因为愤怒而颤抖,是的,她在玩我,她在用尽她19岁的智力在玩她曾经深爱的人。
我想我不会玩不过你。
好啊,我微笑道,当然。
我们注视着对方,她狠狠地盯着我,凶巴巴的。
曾经无数次,她这么瞪着我,我们在一起时,每当她不高兴时,她会大声宣布,我生气了!
然后整个人嘟着嘴坐在那里。
乖啦,我恐吓她,再不乖把你卖掉!
她就抬起头,用这种眼神看我,瞪着我,凶巴巴的。
然后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撒娇道,爸爸,我看起来吓人吧?
无可否认,当时她这样看着我,我没有感到恐惧。可是,心痛如绞。
他们去睡了,音响,电视,统统不关。
我一一关掉,突然看到一张碟片,是他们刚才买来的。
《我的野蛮女友》
她曾经无数次央着我陪她一起看,说实话,我实在看不下去,看到一半就跑去阳台抽烟,每次被她拽回来,我就开始假寐。到后来,我乘她不注意,把碟找出来,扔掉了。
她看了无数遍,看得台词都背得出来,居然今天又找人看了一遍。
这个疯子。
收拾完客厅,我回卧室,刚要进去,他们那边房间打开,她打开门,笑嘻嘻地说
老爸。
干吗?
借个套子。
什么?
借个套子
我大爷!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一会,低下头开始掰手指——你是我爸,我大爷就是……
我的眼泪突然流下来。
4
那天晚上在我印象里有两个版本。
在第一个版本里,我躺在卧室的大床上,瞪大眼珠望着天花板,任凭隔壁欢愉的尖叫潮水般一波波涌来,我跳下床,翻箱捣柜地找棉花,塞耳朵。
不容怀疑,我是故意翻得惊天动地的,在翻弄的过程中,我脑中反复出现了一个被遗弃的怨妇的经典形象,头发散乱,动作迅疾且频率很大,还兼抽搐症状,如果你有看过尼古拉斯凯奇演的《离开拉斯维加斯》,那会比较好理解一点,对,就是浑身发抖的那一种,最后我瘫在写字桌下,手里握着唯一找到的两片邦迪创可贴,上面还有一只小熊,一只小兔子。那是她上次从楼梯上摔下去,我给她买的,她觉得太可爱,不忍心贴。于是我把它们撕下来,贴在脑门上,呼呼喘气。
在第二个版本里,隔壁是很安静的,好象很纯洁,但这安静在脑中变成了最最恐怖的声音,他们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在用什么姿势?没有声音,他们不会在台灯下研究杜蕾斯包装上的英语语法吧?
老爸,这玩意好好玩哪。
老爸,你戴这个不难受吗?
老爸,这活象被人死死勒住脖子啊。
老爸,会不会里面的血倒流啊?
我走出家门,凌晨三点,到了女友家,灯还亮着。
我敲门,她开门。
又是一场相对。
她讶异地看着我。
能不能进来坐一坐,我说,突然发现自己嗓子都是哑的。
你怎么了?她问,你哭过了?
没有,我想抱抱你。我说
那天晚上我是在女友家度过的,这是我生平最希奇的一夜。
我住在分手的前女友家,原因是我被自己的前前女友从自己家活生生逼出来。
讽刺吧,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
女友为我铺床叠被,当然,好笑的是,她在为我打地铺。
她睡床,我睡地。
一旦分了手,最狭小的空间也要分隔出最远的距离。
我躺在地板上,听着女友安静而均匀的呼吸声。
想与之共度余生。
她睡得这么安稳。
她会同意吗?
她翻了个身。
她翻身时呼吸的频率一点没有改变。
她根本没有睡着,她在装睡。
我想她会的。
你会不会嫁给我?黑暗里我问她。
你说什么?
你会不会嫁给我?
不会,永远不会。
我心凉了下去,为什么?
她沉默了很久,一字字道
你太变态了,我不适合你。
有没有人告诉你什么叫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我就是万念俱灰的。
我本来与她有最温馨的感情,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周末看**,一起逛家具店,经过钻饰店,她会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让我觉得,随时我牵她手进去,出来她就会是我的妻。
直到有一天,那个19岁的女孩闯了回来,把我打回原形。
那段过去,原本是恋人的私密,现在全成了险恶。
我无法往前走,前路全被堵死。
早上回家的路上看到那个男生和她正去上学,迎面走来,她朝我摊开手。
什么?
给我点钱。
作什么?
老去你家也不好,还是去开房。
OK。退无可退,也就无需再退了。
那一刹那,我决定正式应战。
我微笑望着她,伸出手指抵住脑门——那个贴着小熊创可贴的位置,笑。
地狱一共有几层?
我想,我和我的宝贝女儿很快都会知道。
5
我讲故事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我从来不喜欢给人物编名字,这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称呼这样东西。
一个人只有一个名字,但是可以有无数个称呼。
每一个称呼是一个故事。
所以这是一个没有名字,只有称呼的故事。
但是我不知道这种只靠他和她的称谓能坚持多久。
要报复一个人有多少办法?
其实要惩罚她最好的办法就是接受。
于是我接受了“女儿”和她的男生。让他们自由进出我的房间,为他们所欲为的任何事。
那段时间是我记忆中最为诡异的时光,每天下班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她和那个男生坐在桌子前,要么在看电视,要么凑在一起做作业,那个场面极其温馨,甚至在好几次,刹那间我产生异样的幻觉,对面坐着的长发女孩确然便是我的女儿,而她心之所系的并非是我,而是边上那个男生。
她亦变得温驯起来,看到我回来抬头望我,乖乖道,爸爸,你回来了。
男生道,叔叔。
我带回披萨给他们吃,问他们的功课,陪他们一起看幼稚无聊的韩国片,每当边上的男生笑得浑身抽搐时,我都感到边上一双冷冷的眼神,注视着。
她越来越频繁地住在我隔壁房间,而他的男朋友则大多回宿舍。每次我们都站在门口,朝他挥手告别。
路上小心。她叫。
有空来玩。我说。
有一次,我私下问那个男生要张照片,他很奇怪,但还是给了我一张报名照。
后来一天晚上我和她一起晚饭,吃完我不动声色地起身收拾碗筷,她无限幽怨地看着我。
我把刚学的新歌唱得兴高采烈。
我洗碗,她从背后抱住我,从额头抵住我背脊,我转身,从口袋里掏出放大N倍的那张报名照,乐呵呵地展示。
她的“男友”在相片里无限肃穆地望着她,仿佛象遗容。
她无限怨毒地望着我。
猪。
不孝!
一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事。
那夜从女友家走出来时,我抱住她喃喃自语,如果你改变了主意,一定要告诉我。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她改变了主意,可我再也没有机会得到她。
那天我在家,临时下楼买包烟,上来的时候发现女儿在哭,我没有理她,回到房间,上网,突然发现MSN里女友已经消失,我心生不详,马上打开聊天记录。
我冲到她房间,拼命砸门,她死也不开。
女友试图与我重新开始。
而她则冒充我严厉地拒绝了她。
女友觉得不对劲,打电话到我家,她接了电话,甜蜜温柔。
装疯卖傻。
开门!你他妈给我开门!
不开!死也不开!
你给我等着!
那天晚上,我去了一个酒吧,叫了一个鸡,把她带回家。
她在客厅呆呆地看着我带着一个艳俗女人回家,开门进了房间。
脱了衣服,站在我面前,展示身材。
我一眼没看她,从皮夹点出一千块钱。
叫。
叫什么?
床。
我凑近她,低声说,我什么也不跟你干,你只要使劲叫。
所以说有些东西是需要专业素养的,那只鸡在我房间叫,我皱着眉头在边上翻杂志。
她困惑地望我,怕是从来没碰到如此疯的客人。
十分钟后,我嘴笑泛起微笑。
她终于来了。
她在门外砸,使劲砸。
开门!开门!
不开!死也不开!我冲着门外叫。
让她滚!
我置若罔闻,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鸡,不要停!
屋外开始号啕大哭,她已经疯了。
我宁愿和只鸡也不想抱她。
开门!你给我开门,她开始门外使劲踹门。
她整整哭闹了十分钟,我懒散地去开了门。
她已瘫软在地上,哭着朝我喊,让她滚。
这是我家,要滚你滚。
她走了。
什么也没说,默默走了。
我闭上眼睛,但愿从未认识她。睁开眼,我已痛得躬下身去。
事情本来就这样结束的。
几天后,我接到那个男生的电话,他问我女儿为什么好几天没去学校。
我默不作声。
她失踪了?
电话那里沉默了很久。
她怀孕了你不知道?男生在电话那头问我。
6
她怀孕了?
是的。
我心脏一阵痉挛,是我的孩子?
是的。
我闭起眼睛。
电话里问:你是不是想问,那天晚上我们……,他笑了笑。
我不喜欢女孩子的,他轻轻讲。
全明白了。
万死莫辞。
在普通的故事里,我找到了她,我们幸福地在一起。
对不起,这可能是你们想看的,却不是我想说的故事。
我去了她学校,教务处的人说她已经办了退学手续,我到她寝室,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一空,空荡的床上轻轻飘动着粉红色的纱帐,那是学期开学时我买给她的。
她寝室的同学说,她整理东西时,大家都问她干吗,她笑吟吟地说,搬到男朋友家去住。
大家都羡慕地看着她,东西猜测。
她同学嫌弃地看着我,仿若我是纠缠不清的第三者。
我去了她跳舞的酒吧,所有人都说她辞职了,我不信,天天去那里等,我拽着新上任的DANCINGQUENN,一相情愿地肯定她知道她的去向,然后我就被打了。
我做得确然有些过分,我把那个女孩子堵在女洗手间门口,她不告诉我,我决不让她上台,她耸耸肩,拨了电话,过了会来了几个人,先是好言相劝,我朝他们翻白眼,他们拖着我往酒吧门口拉,经过一张台子,我抄起一个酒瓶,然后我就被打了。
我爬回家,坐在家门前擦着眼泪一遍遍拨她手机。
没有“您拨的用户已关机”,没有“您拨的是空号”,没有“您拨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没有“您拨的用户正在通话,请稍后拨。”,什么都没有,就是无止境的空白。
躺在地上,还在痴痴笑。
明天她就会回来了吧,摇着我的胳膊说,老爸,我好饿。
老爸,我出去逛了圈,还是喜欢你这里。
我就这么痴痴笑着睡去,我把房间整理得很干净,我在门上贴着对联。
上联是“欢迎你回来。”
下联是“不许再走了。”
看了看,对自己的书法很是满意。
三个月后我撕掉对联。
揉成一团,放进嘴里使劲咽,最后趴在马桶边干呕。
我大病一场。
睡梦中常见一个华丽的景象。
一个婴儿在天花板上缓慢地爬,转过脸来,面容与她一般无异。
再也没有人见过她。
一年后的一天,我有事坐出租车路过一个师范学院,在车窗,远远看见一个与之一模一样的背影。我连忙叫司机停车,我冲下车,追上去一把拉住她。
回过头,是个陌生的女孩子。惊恐地望着我。
对不起,我放开。
她笑了,认错人了吧。
她要赶去一个地方,打不到出租车,为了抱歉,我送她,到了目的地,她下车,我留下了她的电话。
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在她后面保持一段距离走着,因为她们有着一模一样的背影,我常常痴痴地望着那张背影,然后缓缓走上去,搂住她,对她说,别离开我。
她摇着头笑,傻孩子,我不离开你。
她25岁,叫我傻孩子。
渐渐地,走在一起时,我离她的背影的距离越来越短,当我们终于可以并肩走着,而我转过脸和她说话时没有一丝怀疑时,我向她求婚了。
我确实是爱她的。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不爱她。
爱只是一个词,内容千差万别。
我不这样爱你,不代表我不爱你。
婚礼很简单,然而我们却异常幸福,我没有问过她的过去,她曾与谁恋爱,她也没有问过我有什么过去。
她从师范学校毕业,在一个幼儿园兼托儿所的所在教授小孩子。
我辞去工作,开了一个广告公司,渐渐居然也招了些人来,添置了一部车。
周末,便与妻开车去近郊,归来时买些当地零碎杂食供奉她的同事,我的员工。
时间,就是这样慢慢过去的,我把她的照片放在最最隐秘的地方,隐秘到自己都不敢翻动,也不敢销毁。
婚后的四个月零三天,如往常一样,我去接妻下班。
妻正在和一个穿着长裙,化着淡装的女子聊天,他们并排坐在绿色的小长木凳上。
一个小孩子在他们四周调皮蹒跚地跑来跑去。
妻看到我,笑着介绍说,这是我先生。
我一动也不敢动,呆呆望着她。
我的女儿,她不再扎着马尾,长发流泻下来。
震惊从她眼眸中一闪而过。
你好,两秒钟后,她礼貌地伸出手,淡淡笑道。
小孩子摇摇晃晃地抱着我腿,牙牙地唤,爸爸。
笑得春光灿烂。
妻笑起来。
那不是你爸爸。
那年,我29,她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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