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堂吉诃德》《欧也妮葛朗台》《复活》《子夜》《巴黎圣母院》《红楼梦》《三国演义》

《家》《堂吉诃德》《欧也妮葛朗台》《复活》《子夜》《巴黎圣母院》《红楼梦》《三国演义》,第1张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主人公堂吉诃德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洛稷南提,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

葛朗台是法国索漠城一个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

葛朗台精明狡猾,他搞投机买卖,预计得“象天文学家一样准确”;论起他的发财本领,“葛朗台先生是只老虎,是条巨蟒然后安安宁宁的去睡觉,好象一条蛇吃饱了东西,在做交易时,他讨价还价,装口吃期期艾艾,把对方弄得晕头转向而陷入他的圈套,结果他让别人吃亏了,自己讨得了便宜。

由于吝啬和爱财,葛朗台在家庭生活中是个锱铢必较的人物。他指挥一切、命令一切,亲自安排一天的伙食。连多用一块糖,多点一根蜡烛也不许可。

葛朗台在巴黎的同胞兄弟临死前,他打发儿子查理来投奔伯父。查理二十二岁,比欧也妮小一岁。他是个俊俏的后生和花花公子。他带了“巴黎最漂亮的猎装,最漂亮的猎枪,最漂亮的刀子,最漂亮的刀鞘。他也带了全套最新奇的背心”来到伯父家。

欧也妮自出生以来,没有离开过索漠城一步,她整天只知道缝袜子,替父亲补衣裳,在满壁油腻的屋子里过生活。家里也难得来生客。初次见到这样一位标致的堂兄弟,弄得她神魂颠倒。她认为查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妙人儿”。他那光亮而鬈曲有致的头发散出一阵阵的香气。她尽量闻着、嗅着,觉得飘飘然。他那漂亮的精美的手套,她恨不得去摸它一下。她也羡慕查理的小手、皮色、面貌的娇嫩与清秀。查理的来到,使公证人和银行家都忧心忡忡起来。他们担心欧也妮会被堂兄弟查理夺去。

欧也妮高大健壮。她没有一般人喜欢的那种漂亮。但她的美是一望而知的,只有艺术家才会倾倒。她的“前额带点儿男相,可是很清秀,象斐狄阿斯(希腊大雕刻家)的邱比特雕像。贞洁的生活使她灰色的眼睛光芒四射”。恬静、红润的脸上放着光彩,象一朵盛开的花。她对堂弟表现出异常的关心。她瞒着父亲尽量招待堂弟吃喝得好些。并把自己的私蓄掏出来待客。葛朗台却不愿意多花钱。他要女仆拿侬用乌鸦做汤招待侄子。拿侬说乌鸦是吃死人的。葛朗台说:“我们便不吃死人了吗?什么叫遗产?”

葛朗台从弟弟来信中,得悉弟弟破产了,把儿子托给他监护。然而,葛朗台不愿承担什么义务,更不愿把查理这个包袱背在身上。他打算立刻把查理打发到印度去。可是,当天夜里,他又转了个念头,表示要挽回亡弟的名誉。只是这事要做得自己不花一个子儿,又博得了“有义气的哥哥”的好名声。

于是,葛朗台有生以来举行了第三次请客。客人自然又是公证人和银行家两家。因为有求于人,葛朗台又装口吃。他结结巴巴地说:他要清理弟弟在巴黎的债务,不被宣告破产,但必须把债权证件抓在手里。公证人克罗旭表示愿意到巴黎去办这件事,但来往旅费要葛朗台出。银行家则表示不要葛朗台付旅费,他可以到巴黎去照办。葛朗台自然是赞同银行家的主张,并且感到满心喜悦。在银行家上巴黎后的第三天,葛朗台让查理签了一份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然后要他填写一份申请出国的护照,把他打发到印度去。

葛朗台每逢新年,都有把玩女儿积蓄的习惯。一八二○年新年到了,他见女儿的积蓄不翼而飞,便严加追问。欧也妮只好承认她把钱送给了堂弟。于是葛朗台大发雷霆。他把女儿锁在房里,只给她面包和冷水。无论谁来讲情,他都置之不理,“他顽强、严酷、冰冷,象一座石头。”为此,妻子被吓病了。

一八二七年,葛朗台已经八十二岁了。他患了疯瘫症,不得不让女儿了解财产管理的秘密。他不能走动,但坐在转椅里亲自指挥女儿把一袋袋的钱秘密堆好。当女儿将储金室的房门钥匙交还他时,他把它藏在背心口袋里,不时用手抚摸着。临死前,他要女儿把黄金摆在桌面上,他一直用眼睛盯着,好象一个才知道观看的孩子一般。他说:“这样好叫我心里暖和!”神甫来给他做临终法事,把一个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亲吻,葛朗台见到金子,便作出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它抓到手。这一下努力,便送了他的命。最后他唤欧也妮前来,对她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他死了。

欧也妮已三十岁了,还未尝过人生的乐趣。葛朗台死后,她变得富有了,但她仍是孤单一人。对她来说财富并不是一种安慰,她需要的是温暖和爱情。七年来,她一直盼望着查理归来。她把他留给她的首饰盒,当作随身的宝物。可是,他去后连个音讯也没有。

查理在印度发了财。他从事人口贩卖、放高利贷、偷税走私,什么都干。只要能发财,他心狠手辣,贪婪到了极点。真不愧为葛朗台的子孙!他和各种肤色的女子鬼混,早把堂姊忘得一干二净了。一八二七年,他带着百万家财,搭船返回法国。在船上,他认识了一个贵族特•奥勃里翁侯爵。侯爵有一位奇丑而嫁不出去的女儿(长得象只蜻蜓)。查理为了高攀,竟和侯爵**订了终身。他写信给欧也妮,并寄还六千法郎的赠款,外带二千法郎的利息。

欧也妮则幽居独处,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并“挟着一连串的善行义举向天国前进”。

内容简介

聂赫留道夫公爵是莫斯科地方法院的陪审员。一次他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不料,从妓女玛丝洛娃具有特色的眼神中认出原来她是他青年时代热恋过的卡秋莎。于是十年前的往象一幕幕展现在聂赫留道夫眼前:当时他还是一个大学生,暑期住在姑妈的庄园里写论文。他善良,热情,充满理想,热衷于西方进步思想,并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他们一起玩耍谈天,感情纯洁无暇。三年后,聂赫留道夫大学毕业,进了近卫军团,路过姑妈庄园,再次见到了卡秋莎。在复活节的庄严气氛中,他看着身穿雪白连衣裙的卡秋莎的苗条身材,她那泛起红晕的脸蛋和那双略带斜眼的乌黑发亮的眼睛,再次体验了纯洁的爱情之乐。但是,这以后,世俗观念和情欲占了上风,在临行前他占有了卡秋莎,并抛弃了她。后来听说她堕落了,也就彻底把她忘却。现在,他意识到自己的罪过,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怕被玛丝洛娃认出当场出丑,内心非常紧张,思绪纷乱。其他法官、陪审员也都心不在焉,空发议论,结果错判玛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等聂赫留道夫搞清楚他们失职造成的后果,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名律师告诉他应该上诉。

聂赫留道夫怀着复杂激动的心情按约去米西(被认为是他的未婚妻)家赴宴。本来这里的豪华气派和高雅氛围常常使他感到安逸舒适。但今天他仿佛看透了每个人的本质,觉得样样可厌:柯尔查庚将军粗鲁得意;米西急于嫁人;公爵夫人装腔作势。他借故提前辞别。

回到家中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母亲生前的行为;他和贵族长妻子的暖昧关系;他反对土地私有,却又继承母亲的田庄以供挥霍;这一切都是在对卡秋莎犯下罪行以后发生的。他决定改变全部生活,第二天就向管家宣布:收拾好东西,辞退仆役,搬出这座大房子。

聂赫留道夫到监狱探望玛丝洛娃,向她问起他们的孩子,她开始很惊奇,但又不愿触动创伤,只简单对答几句,把他当作可利用的男人,向他要十卢布烟酒钱以麻醉自己,第二次聂赫留道夫又去探监并表示要赎罪,甚至要和她结婚。这时卡秋莎发出了悲愤的指责:“你今世利用我作乐,来世还想利用我来拯救你自己!”后来聂赫留道夫帮助她的难友,改善她的处境,她也戒烟戒酒,努力学好。

聂赫留道夫分散土地,奔走于彼得堡上层,结果上诉仍被驳回,他只好向皇帝请愿,立即回莫斯科准备随卡秋莎去西伯利亚。途中卡秋莎深受政治犯高尚情操的感染,原谅了聂赫留道夫,为了他的幸福,同意与尊重她体贴她的西蒙松结合。聂赫留道夫也从《圣经》中得到“人类应该相亲相爱,不可仇视”的启示。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期代表作。这时作家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了各种社会现象,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托尔斯泰以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对当时的全套国家机器进行了激烈的抨击。然而在《复活》中,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但是小说结尾,仍然把改革社会的寄希望于基督教,又把自己的宗教观强行植入小说当中,并且几乎否定了资本主义一切国家机器的一切作用,不得不说是小说思想境界上的一个遗憾。

《子夜》故事梗概

开丝厂的吴荪甫在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的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

因为金融公债上混乱、投机的情形妨害了工业的发展,实业界同人孙吉人、王和甫推举吴荪甫联合各方面有力的人,办一个银行,做自己的金融流通机关,并且希望将来能用大部分的资本来经营交通、矿山等几项企业。这正合吴荪甫的心意。他的野心很大,又富于冒险精神。他喜欢和同他一样有远见的人共事,而对那些半死不活的资本家却毫无怜悯地施以手段。很快地,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

这时,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农民起来反抗,使他在乡下的一些产业蒙受损失。工厂里的工潮此起彼伏,也使他坐立不安。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了一个有胆量、有心计的青年职员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事发之后,姚金凤被工人看作资本家的走狗,而工潮复起的时候,他使吴荪甫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这样一来,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她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

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倒戈转向赵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傍晚时分,爱斯梅拉达带着她心爱的小山羊离开节日的广场。好奇的甘果瓦一直跟着。行至广场旁的一条小巷,忽然孚罗诺和加西莫多蹿了出来,欲将爱斯梅哈尔达强行抢走。少女大呼救命,甘果瓦吓得不敢动弹。正在危急时刻,路过的王家侍卫长弗比斯救下了少女。孚罗诺趁卫队与加西莫多争打时溜走了,伽西莫多被卫队擒获。从此,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弗比斯。

在这“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甘果瓦。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甘果瓦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爱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

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卡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爱丝美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伽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卡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爱斯梅拉达上演小山羊认字的节目。小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弗比斯的名字。这时弗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法比到广场上,赶走爱丝美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弗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爱斯梅拉达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心神不宁的弗罗洛听说甘果瓦和姑娘已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弗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弗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他径直向那家旅店走去,弗罗洛像影子一样紧随其后。

弗比斯来到旅店的小楼上,爱斯梅拉达正坐在床边等着他。当他们热烈地吻抱时,弗比斯把系在身上的匕首交给姑娘,姑娘顺手把它抛出窗外。恰巧这把匕首落在正在窗外窃听的弗罗洛的眼前。当这对情人再次热烈拥抱时,弗罗洛拾起匕首,从窗外把它刺进了浮比斯的后背。

在审判爱丝美拉达的法庭上,旅店的侏儒老板作证说,看见一个浑身硫磺味的黑衣人,像魔鬼一样,把银币变成了干树叶。坐在审判席上的弗罗洛说:“是魔鬼,而不是这位姑娘刺杀了卫队长。”无辜的爱斯梅拉达只关心卫队长的生死,因为弗比斯可以证明她把匕首扔出了窗外。可是法庭告诉她,卫队长不仅活着,而且对被害经过一无所知。他丝毫不肯为姑娘开脱罪责,这使爱斯梅拉达十分失望。在酷刑之下,姑娘屈打成招,供认自己施用魔术驱使黑衣魔鬼刺杀了卫队长。法庭判处姑娘绞刑,次日执行。

卡西莫多敲钟之后,在塔楼上看到弗罗洛神色紧张地注视着圣母院门前的广场。穿着白色死刑犯袍子的爱斯梅拉达站在夜间匆忙搭起的绞刑架下,绞索套在脖子上,平静地等待着行刑的时刻。伽西莫多不顾一切地从门内冲出,把姑娘抢进了巴黎圣母院。行刑的士兵惊魂甫定,目瞪口呆地看着钟楼怪人独自一人劫持了法场。因为圣母院避难权的原因,士兵们不敢擅入。

伽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他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他把愚人节得到的哨子交给姑娘,告诉她遇到危难时,一吹哨子,他就能赶来救援。

弗罗洛到郊外像发了疯一样,乱跑了一阵之后,回到了圣母院。他发现爱斯梅拉达不但未被处死,而且就在身边。他跟随她走进了卡西莫多的房间,爱丝美拉达发现这个人就是刺杀弗比斯的黑衣人,十分怒火。当弗罗洛正要强奸她时,她吹起了哨子。卡西莫多闻声而至,赶走了昔日的恩人,并告诉姑娘那次抢她的事,也是出于他的主意。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弗罗洛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圣母院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伽西莫多趁弗罗洛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圣母院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不明真相的伽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扔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爱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爱斯梅拉达和流浪汉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伽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弗罗洛正在钟楼上对着爱斯梅拉达狞笑,就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扔了下去。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爱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伽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姑苏阊门外有个葫芦庙,乡宦甄士隐居住庙旁,可怜寄居庙内的穷儒贾雨村,赠银让他赶考。元宵之夜,甄的女儿英莲被拐走;不久因葫芦庙失火;甄家又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遭白眼,其岳父又是个卑鄙贪财的人,又把他仅剩的一点银子也半哄半赚地弄到自己手里。甄士隐“急忿怨痛”、“贫病交迫”,直正走投无路了。一天,他拄着拐杖走到街上,突然见一个跛足道人走过来,嘴里叨念着一些词句。士隐听了便问道人,知道是《好了歌》之后,便将《好了歌》解注作答。经道人指点,甄士隐彻底醒悟,便随跛足道人出家了。

贾雨村中进士,任县令,由于贪财被革职,到盐政林如海家教林的女儿林黛玉读书。京城起复参革人员。贾雨村托林如海求岳家荣国府帮助:林的岳母贾母因黛玉丧母,要接黛玉去身边。林便托贾雨村送黛玉到京。贾雨村与荣国府联宗。并得林如海内兄贾政帮忙,得任金陵应天府。

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宝玉因见美如天仙的表妹黛玉,便砸自己的通灵宝玉,惹起一场不快。

贾雨村在应天府审案,英莲被拐卖。买主为皇商之家、王夫人的姐姐薛姨妈之子薛蟠。薛蟠虽为争英莲打死原买主,但贾雨村胡乱判案,放了薛蟠。薛蟠与母亲、妹妹薛宝钗也一同到荣国府住下。

宁国府梅花盛开,贾珍妻尤氏请贾母等赏玩。贾宝玉睡午觉,住在贾珍儿媳秦可卿卧室,梦游太虚幻境,见“金陵十二钗”图册,听演《红楼梦》曲,与仙女可卿云雨,醒来后因梦遗被丫环袭人发现,二人发生云雨私情。

京官后代王狗儿已沦落乡间务农,因祖上曾和王夫人、凤姐娘家联宗,便让岳母刘姥姥到荣国府找王夫人打秋风。王熙凤接待,给了二十两银子。

薛宝钗曾得癞头和尚赠金锁治病,以后一直佩带。黛玉忌讳金玉良缘之说,常暗暗讥讽宝钗,警告宝玉。

贾珍之父贾敬放弃世职,离家求仙学道。他生日之日,贾珍在家设宴相庆。因林如海得病,贾琏带黛玉去姑苏,他的族弟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百般捉弄而死。

秦可卿病死,贾珍恣意奢华,不仅东西都选上等,还花千两银子为儿子捐龙禁尉,以便丧礼风光。送丧途中,凤姐贪图三千两银子,拆散情人,使一对青年男女含恨而自杀。

林如海死后,黛玉只得常住荣府。一种寄人篱下的凄凉感笼罩着她,常暗暗流泪,身体也更加病弱。

贾政长女元春被册封为妃,皇帝恩准省亲。荣国府为了迎接这大典,修建极尽奢华的大观园,又采办女伶、女尼、女道士,出身世家、因病入空门的妙玉也进荣府。元宵之夜,元春回娘家呆了一会儿,要宝玉和众姐妹献诗。黛玉本想大展奇才,但受命只能作一首。袭人娇嗔说要离开宝玉,深感遗憾的宝玉求袭人别走,袭人趁机规劝宝玉读书“干正事”。宝玉和黛玉两小无猜,情意绵绵。又因有薛宝钗或其他小事。二人常争吵,在不断争吵中情感愈深。

大观园中无所事事,探春倡导成立诗社。第一次咏白海棠,宝钗夺魁;第二次作菊花诗,林黛玉压倒众人。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被贾母知道,便留她住下。在大观园摆宴,把她作女清客取笑;这位饱经世故的老妇也甘心充当这一角色。贾母又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各处。在拢翠庵,妙玉招待黛玉、宝钗饮茶,宝玉也得沾光。

为凤姐庆生辰,从贾母起,各人出分子办席。凤姐饮酒过多,想回家休息,撞到贾琏正勾引仆妇。凤姐哭闹,逼得仆妇上吊,贾母迫使贾琏向凤姐赔礼。

年关到,宁国府庄头交租,送的东西数量惊人,贾珍还嫌少。由于过年操劳,凤姐小产,无法理家,便由探春、宝钗、李纨等人协同理事。探春为赵姨娘所生,赵姨娘弟弟死,探春按例不多给钱,母女大闹一场。探春又在园中实行一些改革,将各处派专人管理。

贾琏为柳提媒,柳答应。到京城后,柳先向三姐之母交订礼,遇宝玉闲谈尤氏一家而起疑,又去索礼退婚,尤三姐自刎,柳出家。凤姐知道贾琏偷娶之事,装成贤惠。将二姐接进府。请贾母等应允。贾琏回来,因办事好,贾赦赏一妾。凤姐借妾手逼使尤二姐吞金自杀。粗使丫鬟傻大姐在园中拾到绣有春宫画的香囊,王夫人大怒;在一些仆妇撺掇下抄检大观园,迎春懦弱,听凭丫环被赶走;探春生气,怒打仆妇;惜春这时和哥哥嫂子断绝往来。晴雯被王夫人赶出,抱恨而死;贾宝玉无可奈何,写《芙蓉诔》祭她。薛蟠娶妻夏金桂后,在夏挑唆下,薛毒打香菱,薛姨妈不准。夏金桂和婆婆吵闹。薛蟠无法在家。只得外出

汉末爆发黄巾起义,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割据一方、拥兵自重的豪强,他们彼此为了各自利益又重新混战。汉灵帝死后,少帝刘辨继位,外戚何进当权,宦官杀死何进。袁绍起兵诛杀宦官,又被董卓打败,董卓废刘辨而立献帝刘协。司徒王允巧施连环计,以貂蝉离间董卓、吕布父子,然后联合各路豪强,杀死董卓,而王允又被董卓部将--李傕,郭汜所杀。随后,袁绍军与另外17镇诸侯割据混战,最后,形成了三股强大的势力:北方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先后歼灭袁绍、袁术等势力,统一了黄河流域,占据了中原地带;刘备最初转徙不定,直至他三顾茅庐。得诸葛亮出山辅佐,才制定了正确有效的战略方针,即以“帝室之胄”、 “光复汉室”为旗号,以“联吴抗曹”为基本方针。最后,经过“赤壁之战”,迫使曹操北还,得以占据益州与荆州部分。逐步发展壮大;江东孙氏自孙坚开始,就以江东六郡81县为根据地站稳了脚跟,直至孙权,实力日益增强。

此后,三国争战层层展开。先是孙权乘关羽和曹兵交战之际,派兵偷袭荆州,关羽败走麦城,死于孙权之手。不久,曹操病死,其子曹丕废汉自立,定国号“魏”。刘备亦继汉统,建立蜀汉。为报关羽被害之仇,刘备亲征江东,结果孤军深入,为陆逊所败,刘备病死白帝城,托孤于诸葛亮。其后,孙权建立吴国。

刘备死后,诸葛亮辅佐少主刘禅,独撑危局。其间,诸葛亮坚持联吴抗曹的基本方略,七擒孟获之后,稳定了后方。又先后六出祁山伐魏,但均以失败告终,诸葛亮也积劳成疾,病死军中。他死后,姜维继其职,先后九伐中原,同样无功而返。后主刘禅昏职聩,朝政腐败,蜀汉国力日渐衰弱。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①田汉的南归讲了:农村少年一再向春姑娘求婚,春姑娘的母亲也有意将春姑娘许配给农村少年,但遭到春姑娘拒绝,因为她念念不忘一年前来过她家的流浪诗人。正当春姑娘望眼欲穿的时候,诗人从北方故乡服然南归,春姑娘要求他留下,诗人犹豫再三终于答应了。然而,当诗人得知春姑娘的母亲已把女儿许给他人后决定离开此地,背上吉他继续步上漂泊不定的人生旅途。春姑娘急忙追踪而去,决意与诗人一道浪迹天涯。

② 精神流浪汉的体现:具有浓重的“精神至上”、 “艺术神圣”色彩

您是问男子求婚失败,气愤之下把戒指随手送给流浪女,没想到却找到真爱是哪部影片里的剧情吧。这是《HOMELESSGIRLWONRICHMAN’SHEART》里的剧情。通过查询国外知名视频网站“youtube”,可知,这是上面的一个10分钟的爱情短片,叫《HOMELESSGIRLWONRICHMAN’SHEART》,讲的是就是男子本来要求婚,但是女朋友没有答应,他气急败坏随手把戒指送给了一个流浪女,流浪女后来找到男子要还戒指,两人的关系也因此拉进,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男子喜欢上了流浪女。两人在一起了。

        在我看来,《呼啸山庄》的主题是自然 “和谐”不断的建立与破坏(机制)下,在人与残酷元素与宁静元素的抗争(动力)中,“永恒”是如何得以存在的。

      艾米莉不是一个关注世界变化的人,她不像夏洛蒂甚或安妮那样对于身边的一切保持敏感,她并没有足够的善良和宽容,她渴望永恒的一切,这种对于永恒的渴望是一种人类的本性,而艾米莉发展的却是如此近乎偏执,她把大自然的一切、把最原始的本能都融入到她对于永恒的理解之中。她对于一切他人看来美好的事物都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她眼中的美景都隐含着死亡的预言:

“在心中

我无法理解自己的双眼

为何用满布乌云

去致意那世间的欢乐”

      洛克乌德曾这样说道:“我能想象在这儿,几乎存在着一种终生的爱;而我过去却死不相信会有什么爱情能维持一年。”这段话在整篇小说中有关永恒的论述中显得微不足道,然而却体现了一个局外人是如何去改变自己并且接受这样的永恒。

      艾米莉借自然的永恒塑造人类的情感,以自然界的伦理和情感去取代人世间的伦理和情感,以自然界的和谐(破坏与重建)去取代人类的和谐,如此艾米莉得到了永恒在自然中向人世的映射,或者可以这么去说:为了证明人类中永恒之爱的存在,艾米莉诉诸自然的永恒,在她的人物中蕴涵着所有一切自然的元素,当自然的一切以人世间的世俗方式得以呈现之时,艾米莉便以此得到了她心中的永恒之爱,而这也是艾米莉·勃朗特自己认知永恒的过程。

      如此写作历程似乎并无危险,或者说艾米莉必然会成功得到自己的论断,然而她必然会面对这样的问题,首先艾米莉如何让她的人物去取代自然中的元素(其中包含伦理以及情感),其次人世间的和谐如何与自然的和谐进行映照,而后在纵向上,在时间的纬度中如何实现和谐的破坏与重建。下面便简要叙述一遍如此主题的展开过程,也同样把小说的主体轮廓进行一遍复习。

      1771年之前的呼啸山庄是一个相对和睦的家庭,恩萧家族是一个古老的以务农为生的家族,恩萧先生与妻子还有两个孩子凯瑟琳和辛德雷以及老佣人约瑟夫、女仆和女仆的女儿丁耐莉生活在一起,日子平淡而快乐。这生活具体情况如何小说并未详细说明,只是在恩萧出门询问孩子们想要什么礼物的时候还是流露了一点线索:

    “辛德雷说要一把小提琴,然后就问凯蒂**(凯瑟琳的昵称)。她还不到六岁,可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任何一匹马了,因而挑了一根马鞭。她也没有忘记我(耐莉),因为他有一颗仁慈的心,虽然有时候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带回来一口袋苹果和梨……”

      小提琴自然显示了辛德雷从小接受的良好的教育,而凯瑟琳选择的马鞭自然意味着她体内的一种野性,加之良好的教育,一种矛盾的品性便是如此在她体内成长。接着一种不安的因素被引进了,这便是恩萧先生从利物浦带回的弃儿希刺克厉夫,他带来最初的破坏便是压碎了辛德雷的小提琴,还有致使恩萧先生遗失了凯瑟琳的马鞭,尽管希刺克厉夫的到来引发了一系列破坏以及人们的嫌恶,此时的呼啸山庄依然是和谐的,这种和谐必然归功于恩萧先生的慈爱、宽容以及严厉,这有些近似上帝的形象,正是在这样一种强大力量的看护之下,庄园保持着冲突之间的和谐,辛德雷“已经学会把父亲当作一个压迫者而不是当作朋友,而把希刺克厉夫当作一个篡夺父亲情感和他的特权的人。”任性而活跃的凯瑟琳则非常喜欢希刺克厉夫,“惩罚她最厉害的一着就是把他俩分开。”而希刺克厉夫也并不是一个完全值得同情的形象,他的某些行为(例如他利用恩萧先生的宠爱去抢得辛德雷的小马)并不值得赞赏,他是一个“忧郁、能忍耐的孩子,也许由于受尽虐待而变得顽强。”至此,一些自然最初的形象便依稀可见了,只是仍不够清晰,艾米莉在这里希望表达的是孩童的成长是如何渐渐去契合自然的本性。

      1777年老恩萧先生的去世导致第一个和谐的破坏,此时辛德雷20岁,正在大学读书,凯瑟琳15岁,希刺克厉夫也约莫这个岁数。尽管恩萧对希刺克厉夫宠爱有加,却在离世之时并未留下对他足够有利的遗嘱(这似乎并不合情理),而辛德雷很快从大学回来接管了呼啸山庄的一切,并且使得辛德雷与希刺克厉夫的矛盾当然激化起来,希刺克厉夫被剥夺了应有的地位以及教育等等特权,而这些本应是他也拥有的。此时的和谐虽然短暂被打破,却因为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之间默契的情感而得到化解:“起初这孩子还能忍受他的降级,因为凯蒂把她所学的都教给他,还陪他在地里干活或玩耍。他们都一心希望能像粗野的野人一样成长……从清晨跑到旷野,在那儿待一整天,这已成为他们主要娱乐之一,随后的惩罚反而成了付之一笑的小事罢了。”于是第一次破坏并未真正造成对于“永恒”的真正威胁,相反却在塑造着希刺克厉夫的本性,那个受尽虐待却依然顽强的生存,犹如亘古不变的岩石形象。

      真正的破坏却是来自大自然另一方面力量的介入,那便是一次偶然事件中被卷入的画眉山庄的林惇家族所代表的自然之宁静与温情。显然凯瑟琳被这种自然的力量所吸引了,她不自觉的在体内容纳了自然两种冲突的力量,这是她后来痛苦的真正根源,在最初的容纳过程之中,一切并未显得多么不和谐,一方面凯瑟琳接受了林惇一家的改革计划,成了一个“非常端庄的人”,然而另一方面她依然深爱着希刺克厉夫,她甚至渴望希刺克厉夫能够成为和她与林惇一样的人!在耐莉的叙述中,凯瑟琳甚至养成了一种“双重性格”,她此时并未懂得自然的本性是如何不容更改的,希刺克厉夫虽然也试图使自己有所改变以适应新的凯瑟琳,然而这一切必然失败,而希刺克厉夫此时也同样并未真正理解永恒的元素在体内是如何成长的。

      如此朦胧的冲突在他们体内生长着,凯瑟琳无疑是其中最大的痛苦者,她本真的接纳着自然的残酷与温情,她此时仍然不懂得如何抉择,于是一种原始的和谐(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之间的仿佛原始的情感)被林惇的介入而破坏了,而这才是对于永恒之爱真正的威胁,这最初的和谐破坏之下,处于残酷的一方退却了,希刺克厉夫在得知凯瑟琳接受了林惇的求婚之后黯然离开了呼啸山庄,至此一种崭新的宁静和谐在林惇与凯瑟琳之间形成了,然而在凯瑟琳体内依然蕴涵着对于自然原初力量的渴望,只不过在甜蜜而平静的生活中被暂时压抑下来了。然而软弱且宽容的林惇也在这样的和谐下却必然面对他可悲的命运,“我想,可没法挽救他了,他已经注定了,而且朝着他的命运飞去了!”那也是艾米莉·勃朗特为此设定的结局。

      我们当然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凯瑟琳便是艾米莉·勃朗特自己,她在通过凯瑟琳阐述自己对于永恒的认知过程。

      新和谐的建立,是基于希刺克厉夫的离家以及凯瑟琳压抑了心中荒蛮而原始的冲动的结果,而埃德加·林惇同时表现了足够的宽容与温情来维持这样的和谐,这段时间持续了三年的时间,1780~1783,在此期间,希刺克厉夫成为了一个懂得各种手段的有钱人,终于他回来了,带着自己已经完善的性格、荒原一般的气质回来破坏这一切。他利用赌博赢得了辛德雷在呼啸山庄的一切财产,并残酷折磨他,而对于画眉山庄的林惇一家,他无情的引诱了林惇的妹妹成婚,对于希刺克厉夫,世俗的伦理从来不能约束他,对他而言,婚姻只是获取画眉山庄财产的一条捷径而已,他已经没有怜悯,只剩下最原始的大自然冷酷的力量,是“一片长着金雀花和岩石的荒野”,可以轻易吞噬所有美好的事物,而凯瑟琳在温和自然中的生活也被彻底破坏了,或者说希刺克厉夫呼唤了凯瑟琳心中荒蛮的力量,凯瑟琳真正开始反思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我想着,苦苦地想发现到底是些什么。最奇怪的是,过去我生活中地整整七年变成了一片空白!我想不起是否有过这段日子,我还是一个孩子,我父亲才下葬,由于辛德雷命令我和希刺克厉夫分开,我才开始有了悲痛……一下子就成了林惇夫人,画眉山庄的主妇,一个陌生人的妻子:从此以后从我原来的世界里放逐出来,成了流浪人。你可以想象我沉沦的深渊是什么样子!……我心里象火烧一样!但愿我在外面!但愿我重新是个女孩子,野蛮、顽强、自由,任何伤害只会使我大笑,不会压得我发疯!”

      凯瑟琳的思索渐渐使她逐渐获得平静,“她是在望着四周的东西,看来总是在凝视远方,遥远的地方——你可以说是望着世外。”而同时埃德加·林惇所代表的自然温和的力量也渐渐放弃了抗争,“因为他确信自己是无能为力的了。”新的和谐逐渐要建立了,然而,这新的和谐不能就一种平静的状态中完成,那代表自然荒蛮力量的希刺克厉夫仍在不断冲击着凯瑟琳心中的和谐,凯瑟琳容纳这一切只有通过死亡,从而在尘世间泯灭了两种悬殊力量之间的争斗。她终于获得了平静,在与荒原的一次剧烈融合中,“我将无可比拟地超越你们,在你们所有的人之上。”随着凯瑟琳的离世,破裂的和谐再次建立了,而永恒也便在死亡中诞生了,从此“有一种无止境、无阴影的信心——他们所进入的永恒——在那儿,生命无限延续,爱情无限和谐,欢乐无限充溢。”

      然而,自然残酷与宁静之间的斗争并未停止,希刺克厉夫与林惇两人依旧支撑着两种力量,而凯瑟琳死后新的力量结合体在后一代的身上再次体现出来,这便是小凯蒂以及小林惇还有那个在希刺克厉夫培养下的哈里顿——辛德雷的儿子。正如凯瑟琳的联结之下两种力量在第一代人之间开始对抗,小凯蒂则牵引了新的对抗。显然艾米莉·勃朗特在小凯蒂身上倾注了新的希望,她是林惇与凯瑟琳的结合体,她体内既有林惇家族的宽容与善良,同时继承了母亲的“过度敏感与活跃的心,她的愤怒从来不是狂暴的;她的爱也从来不是炽烈的,而是深沉温柔的……还有倔强的意志。”这显然是艾米莉·勃朗特的一种希望,在世间能有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合体会实现她对于人性的希望;小林惇则是一个有些畸形的结合体,他完全是自然的残酷与温和强行结合而生成的奇异果实,他极度敏感、脆弱、自私和冷酷,敏感与脆弱显然来自林惇家族而自私与冷酷则是来自希刺克厉夫的血液,显然这里艾米莉·勃朗特对于两者之间的情感曾经抱有一些期望,然而小凯蒂和小林惇之间却彻底失败了,究其原因,在小林惇的体内所缺乏的是一种永恒的元素,这种永恒的元素显然不是天生而来的,正如希刺克厉夫残酷而顽强的气质来自后天的磨难,这也正如荒原经受种种自然的摧残之后所拥有亘古不变的特性一样,否则人本性中的恶则转化为小林惇那样极度的自私;这一点在哈里顿身上却得到了真正的体现,哈里顿自小变经受了希刺克厉夫锻造,“我们要看看用同样的风吹扭它,这棵树会不会象另外一棵树长得那样弯曲!”希刺克厉夫自己却没有料到:“当我在他脸上寻找他父亲时,却一天天找到了她!见鬼!哈里顿怎么这样象她,我简直不能看他。”于是在一颗畸形的果实消亡之时,另一个希望中的人物诞生了,这就是小哈里顿,这个在希刺克厉夫的残酷虐待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同时拥有了自然顽强与温和的气质。

      虽然艾米莉·勃朗特在小凯蒂与哈里顿身上寄托了一种世俗与自然原始气质相结合的希望,然而只有在那两个死去的人身上才真正蕴涵着艾米莉所有对于永恒的理解,那就是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鬼魂在荒原永久的流浪,拒绝天堂与人世,真正的与自然融合。

      于是在文章的最后,两个结局同样完满,一种是自然与世俗的融合,另一种则是与自然永远的合一。

《代嫁丞相》,这部好看的耽美漫画剧情讲的是一个喜欢流连烟花巷柳妹控属性的前朝丞相,因为心疼妹妹,于是将自己假扮成妹妹进宫和皇上卿卿我我的故事。强大面瘫霸道攻vs聪明吐槽炸毛受,友谊的小船说弯就弯,女装扮相的男主和皇上在我眼里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漫画画风美型如图,剧情节操掉尽,什么壁咚地咚公主抱全有。而且这部好看的耽美漫画的总策划竟然是南派三叔,只想说三叔干得漂亮。

  从前有两个流浪汉,白天四处流浪,晚上随便找个地方栖身。

一天晚上,他们来到一个村庄。他们想找个地方过夜,可是,全村没有一户人家肯收留他们。他们无论敲哪家的门,都遭到拒绝。

末了,他们找到一户穷苦人家,这家人的孩子比一年里的月份还要多。这时,正赶上主人的妻子又快要临产。

穷汉对流浪汉说:“我倒很乐意让你们在家里过夜,可就是找不到给你们躺下的地方,我们家的孩子太多啦。”

“没关系,”两个流浪汉回答,“在地上铺点麦秸,凑合睡一个晚上就行了。”

“好吧,”穷汉说,“如果你们愿意睡地上的话。不过,还有个问题,我老婆眼看就要生了,你们怎么办呢?”

“只要想办法,问题总可以解决的。”

谈妥之后,穷汉抱点麦秸进来,铺在地上,好让他们睡觉。主人实在太穷,连铺在麦秸上的床单都没有。两个流浪汉问主人要点面包吃。

穷汉告诉他们说:有二十年了,他没见过面包,光靠玉米饼子过活。

于是,两个流浪汉只好饿着肚子躺下。

突然,穷汉的妻子痛苦地呻吟起来。

“嗳哟,”她叫喊着,“疼死我啦!”

听到呻吟声,穷汉吓了一跳。他想,万一妻子现在生孩子,那两个流浪汉上哪儿住呢?再说,又没有接生婆。

这时,一个流浪汉对另一个说:

“到外面去看看天色。”

流浪汉出去后很快回来,说:“云很厚。”

“嗯,”他的同伴回答,“那就是说,离孩子出生还早得很哩。”

可是,女人的呻吟声越来越大了。

女人哼哼得很利害,第一个流浪汉又对同伴说:

“再出去看看天色。”

流浪汉出去后回来说:“乌云开始散了。”

“离孩子出生还早,”他的同伴回答说。

然而,女人的哼唧声更大了。她呻吟得太利害,第一个流浪汉又对另一个说:“再出去看看天色怎么样了。”

他的同伴出去后回来说:“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那么,孩子该出生了,”那个年纪较大的流浪汉说。

果然,不到一分钟,那女人便生下一个漂亮的小男婴。

在同一时刻,邻居家也生了个婴儿。那家是个财主,非常富有,主妇生的是个小女婴。就是这家的财主不肯让流浪汉借宿。

天亮了,两个流浪汉起身上路。那个年纪较大的故意把一枚戒指落在麦秸里。其实,他是有心要考验一下穷汉的为人。

  穷汉收拾屋子,从地上抱走麦秸时,发现了那枚戒指。

“嗳呀呀,”他说,“这两个流浪汉把戒指落在这儿了。就在麦秸里头。”他对妻子说,“我这就去送还给他们!可我该走哪条道呢?我连他们朝哪个方向去都不知道哩。”

尽管如此,穷汉还是跑出去寻找他们。在远离村子的地方,他看见两个流浪汉的身影,便跟在后面喊叫他们,还挥动着帽子,可是他们都没听见。

其中的一个流浪汉终于听到他的喊声,便对同伴说:

“听,那个穷汉急急忙忙追赶咱们来了,他还在摇晃着帽子哩。会不会出什么事啦?”

“咱们等等他吧,”另一个说,“看看出什么事了。”

穷汉赶上他们时,气喘吁吁地说:

“你们谁落下戒指了;我是送戒指来的。”

“太感谢你啦,”那个年纪较大的说,“我们得报答你。”

“既然这样,我有个请求,”穷汉回答说,“劳你们大驾跟我回去一趟,因为我太穷,找不到人给我那个刚出生的孩子行洗礼。”

“我们很乐意跟你回去一趟。”

于是,他们便一同回去。那家人实在太穷,家里连包裹婴儿的破襁褓都没有,两个流浪汉只好把光着身子的婴儿抱去受洗礼。

与此同时,财主的女儿也被抱会受洗礼。教母们——你知道,有钱人是不愁为自己孩子找教母的——催着让财主女儿在穷人儿子前头洗礼。见此情景,其中的一个流浪汉说话了:

“不能这样,好人们!戴帽子的先,围头巾的后嘛。”

于是,穷汉的儿子在富人的女儿之前洗了礼。

施完洗礼回到家,教母们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说给财主听。她们说,有两个流浪汉抱着穷人的儿子去洗礼,他们愣是不让财主的女儿先受洗礼。一个流浪汉还说什么戴帽子的先,围头巾的后哩。

听了这翻话,财主又是骂街,又是诅咒;他翻来复去地说,那个穷鬼连玉米饼都不够吃,看他拿什么招待孩子的教父!

穷妇虽然头天晚上刚刚分娩,却一点病疼也没有。寒暄一会后,一个流浪汉问她:

“有没有一点白面给我们烙几张饼?”

“唉,”穷妇回答,“我已经二十年没见过白面的影子啦!”

“你往那只木桶里瞧瞧,”流浪汉说,“桶边上总会粘着一星半点面粉吧。兴许能划拉点出来哩。”

穷妇走出去,好不容易才从木桶边上刮下一点面粉,少得连顶针圈也填不满哩。

“行,”流浪汉对她说,“把面粉倒进木盆里去。”

  “这么点面粉,还不够粘盆底哪!”穷妇说。

“没关系,你只管把面粉倒进盆里去吧!”

穷妇于是把面粉放在木盆里,然后往上头浇了点水。

“你就揉面吧!”流浪汉对她说。

穷妇尽量照吩咐的去做。可是,盆里头没有什么可揉的呀。她干脆把面粉全都揉成一团,才那么一小点,像玉米粒一般大。

这时,另一个流浪汉叫穷汉到阁楼去看看,也许还能找到剩下的一小点肉吧。

“唉,”穷汉唉声叹气说,“连吊熏肉用的绳子都早被老鼠啃光啦。”

“照我说的去做吧,”流浪汉鼓励他说,“去仔细瞧瞧。”

穷汉上阁楼去了。他刚踏上阁楼,脑袋就撞在一扇猪肉上。他往四下看了看,啊,那么多肉,有好几扇熏肉,还有排骨、香肠和各种各样的肉,塞得满满当当。他不由得从阁楼朝下叫喊。

“拿哪块肉下去呢?”他问。

“就拿你最先碰着的那块吧!”下面在回答。

于是,他便把那整扇肉扛了下来。

流浪汉对穷妇说,先别去碰那团面。他要她先去生火,把火生得旺旺的。于是穷妇就像人们烘烤面包时那样,把炉火烧得通红。

“行了,”流浪汉说,“把那团面切成六份,放进炉里去烤吧!”

“放进哪儿?”穷妇莫名其妙地问。“在这么旺的火里烤这么点面团,还不烧成炭呀!连灰也不会剩下的。”

“你就别管啦,”流浪汉安慰她说,“只管把面团切成六份,投进炉子里去吧。”

穷妇把面团揪成六份,每份只有麦粒那么大。

她把它们统统放进炉里,码放好。她寻思: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看烤面包了,不知道能不能烤出面包来。

过了一会儿,流浪汉叫穷妇过去看看炉子里的面包是不是烤得了。穷妇往炉子里一瞧,啊,她简直被这一景象惊呆了:六个小面团竟成了六个大面包,每个足有一蒲式耳①重。

流浪汉又问穷汉,家里是不是还有少许的酒。

“唉,”穷汉回答,“我们一直用酒桶装玉米粉,天晓得装了多长时间了。现在,酒桶也朽了,连玉米粉也装不了啦。”

“去吧,到地窖去看看!”流浪汉催促他说。

穷汉走进地窖。啊,木桶里装着满满一桶酒。上好的红葡萄酒。他盛了满满两罐酒上来。

“嗬,”穷汉说,“地窖里有满满一桶酒呢。”

“瞧,这不就是嘛!”流浪汉说,“刚才你还硬说没有肉,也没有酒呢!”

他们把一扇猪肉放进一口大锅里去煮。菜饭很快做得了。他们便坐下来共进晚餐。

  这时,财主家也在举行晚宴,邀请来的亲友们大吃大喝,纵情欢乐。突然,财主对他孩子的教父说:

“不知道那个叫化子用什么东西款待他孩子的教父。”

聚在财主家的那帮婆娘,同其他女人一样,都生性好奇,便去穷汉家打探虚实。正当她们往屋里偷看时,其中一个流浪汉发觉窗子下面有人,便从锅里捞出两块肥美的排骨从窗口扔出去,嘴里说着:“那是给狗吃的!”

女人们把排骨全捡起来,一块也没给狗留下。

“哟,这家的洗礼宴可真丰盛!比咱们那家强多了。”

流浪汉又把一大块雪白的面包扔出窗外。女人们又把白面包捡起来,兜在围裙里。流浪汉时不时往窗外扔肉和面包,不一会儿工夫,所有的女人都兜了满满一围裙的吃食。

她们回到财主家,财主惊奇地问她们:①计算谷物等的容量单位,一蒲式耳约等于35至36公斤——译注

“喂,太太们,那里怎么样呀?”

“那里正在举行一个真正的洗礼宴,跟咱们这里的可大不一样。”她们回答。“瞧,他们把多大块的肉从窗户往外扔呀,还说是给狗吃的哩!我们都把它们捡起来了,是我们,而不是狗要吃它们。他们喝的葡萄酒,红得就像血一样。”

穷汉家的洗礼宴还在继续。这帮婆娘又蹑手蹑脚来到穷汉家门外。一个流浪汉附着另一个的耳朵说悄悄话,可声音大得足够让那些婆娘听得清清楚楚:

“喂,你等着瞧,这孩子将来准要娶财主女儿做妻子!”

那帮婆娘当然把这些话一字不漏地回去告诉财主。

“什么,娶我的女儿?”财主愤怒地嚷嚷起来。“那个叫化子的小子?我要先把他宰了!”

第二天,两个流浪汉告别了穷汉一家,又继续上路了。穷汉家那些肉和酒,没过多久便全吃喝光了。他们一家又只能靠吃玉米饼子度日。

从那以后,财主便一直在动脑筋,想办法怎样才能把穷汉的`孩子骗出来杀死。

因此,有一天,他去穷汉家,对穷汉说:

“把你的小儿子给我算了,反正你们也养不起他。没准我将来还要把女儿嫁给他嘞。我会好好照看他的。我用两蒲式耳玉米换他吧。”

穷汉为了不让孩子饿死,不多加思索,便同意财主用两蒲式耳玉米把小儿子换走。

回到家,财主做的头一件事是钉一口小棺材。他把穷汉的儿子装在棺材里,然后把棺材放进河中,让河水把它冲走。

河水把小棺材冲走了,愈冲愈远,一直冲到河边一座磨坊的墙上。

这时,正在河边钓鱼的磨坊主发现了那口小棺材。“莫非上游什么地方下大雨了,”磨坊主在自言自语,“大水冲走了屋里的小棺材。”

  磨坊主从水里把小棺材小心翼翼地勾上岸,扛回家去。他对妻子说:“瞧,孩子妈,这是水上漂来的一口小棺材!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兴许是个孩子哩。”

磨坊主把棺材盖子打开,里面果然躺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已经奄奄一息。

“噢,咱们多么走运呀,命运之神居然给咱们送来一个儿子!”磨坊主说,“咱们没孩子,而且都上了年纪,没有希望再生孩子了。”

他们解开破布片,把孩子裹在干净的襁褓里,然后喂他吃的。从此以后,他们像对待自己亲生儿子那样精心喂养孩子。磨坊主和他的妻子都已经老了,因此更疼爱孩子。

孩子渐渐长成英俊的小伙子。财主的女儿也长成待嫁的姑娘。很快来了许多求婚的,姑娘也答应嫁给第一个求婚者。于是,财主家便忙着张罗婚事。

财主套上四头牛拉的大车,载着满满一车麦子到磨坊去,好磨成面粉供婚宴使用。

当他来到磨坊时,发现那里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年轻人在磨面,老磨坊主只是上上下下来回在走动。财主马上想到,这小子会不会是他装在棺材里扔到河中去的那个男孩?他仔细观察了一会,肯定小伙子就是当年的那个孩子。

“现在我女儿虽然已经订婚,仍有被他娶走的危险。”财主在心里暗暗说。

于是,他对磨坊主说:

“我忘了点事,请你打发这小伙子给我老婆捎封信。”

老磨坊主回答说:

“我很乐意让他去,不过这里活儿多,他不在我一人忙不过来。”

“他很快会回来的,”财主要他放心。

经他再三恳求,老磨坊主终于答应让小伙子走一趟。

小伙子带着财主的信上路了。他得经过一片草地。

那片草地长着许多灌木丛。正当他打那里经过时,从一簇灌木丛后面传来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的声音:

“孩子,你急急忙忙要到哪里去?”

“我要到村里去,”小伙子回答,“给财主的妻子捎一封信。”

“把信拿来给我看看!”老人对他说。

“可不许拆信,”小伙子提出抗议。

“得了,让我看看吧!”

老人坚持要看信,小伙子拗不过,只好把信递给他。老人拆开信,里头是这样写的:

“我的爱妻,如果你一向听从我的话,那么,这次更应该双倍听从我的吩咐!务必把足够毒死一个人的毒药搀到酒里,给送信的小伙子喝,因为他必须死去。”

老人想了想,马上另写了一封信,装在信封里,照原样把信封好。

  “嗯,孩子,”老人说,“这是你的信,拿去交给那位太太吧!”

小伙子把信带给财主太太。她拆开信来读,信是这样写的:

“我的爱妻,如果你一向听从我的话,那么,这次更应该双倍听从我的吩咐!见信后,马上把女儿许配给捎信的小伙子!务必照办,不得有误!”

财主老婆看完信,马上去村公所,要求公证人给两个年轻人证婚。

原来站在灌木丛后面的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流浪汉,小伙子出生时,他正好在那里过夜,而这封信就是他写的。

财主把磨好的面粉装进口袋,用牛车往家里运。他一跨进院子,就看见两个年轻人站在门廊上,正像年轻人常做的那样在紧紧拥抱。财主见此情景,气得把鞭子抽得噼啪响。

“老婆子,”他气呼呼地问。“我是这样写信给你的吗?”

“信在这儿,”他的妻子回答,“你自己看吧!是你的亲笔信。”

财主看了看信,果然是他的笔迹。

“唔,没关系,”他说,“即便如此,他还娶不走我女儿。我得想法子把他除掉。”

他转身对那个可怜的小伙子说:

“你同我女儿举行结婚仪式也白搭,她还成不了你的妻子。你只有从尊贵的花王那里取来三朵花以后,才能真正娶我女儿!”

他们给小伙子打点行装,小伙子便上路了。他走呀走,走过七七四十九个国家,还接着往前走,一直走到行囊里的食物全吃光。

他终于来到一个城镇。那里居住着一位国王。小伙子想了想,怀着也许能从国王那里得到点食物的希望,进去晋见国王。

国王长了一身的烂脓疮,动弹不了。他问小伙子:

“你要去哪儿?”

“我要去尊贵的花王那里,”小伙子回答,“向他要三朵鲜花。”

“噢,真的吗?”国王说。“既然你要去那里,务必问问花王,为什么我全身长满烂浓疮。等你返回来时,到这里来,把原因告诉我。”

他命人把小伙子的行囊装满食物,还给了他盘缠。小伙子又上路了,他走呀走,走过七七四十九个国家后,还接着往前走,一直走到行囊里的食物全吃光。

这时,他来到另一个城镇。那里也居住着一位国王。国王是个瞎子。小伙子怀着能从国王那里要点食物,好再继续上路的希望,到宫里去晋见国王。

这位国王也像上次的国王那样,问他:

“你要去哪儿?”

小伙子回答他后,国王说:

“唔,你见到花王,问问他我为什么双目失明。等你返回来时,到这里来,把他的回答告诉我。”

  小伙子的行囊又填满了食物,他向国王辞行。他走呀走,走过七七四十九个国家后,还接着往前走,一直走到他行囊里的食物又全吃光。

这时,他来到一条大河边。怎样才能渡过这条河呢?

正当他在那里不知所措时,发现一个妇人在岸边来回地拉木筏子,先往上游拉,然后又往下游拉。他冲那个妇人叫喊:

“渡我过河吧!”

“你要去哪儿?”

“去尊贵的花王那儿。”

“好吧,”妇人说,“我把你渡过河去,不过你得问问花王,我为什么要成年累月在这里上上下下地拉木筏子。”

“好吧,”小伙子要她放心,“我会替你问的。”

于是,妇人便把小伙子渡过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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