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简爱的读后感

水浒传、简爱的读后感,第1张

简爱
第一篇
简·爱是个孤女,她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
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过了10年倍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但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的思考和努力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斑疹伤寒中去世了。
这次斑疹伤寒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的离开,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也是时好时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大献殷勤,简·爱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爱,他只是想试探简·爱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爱求婚时,她答应了他。
第二篇
在婚礼前夜,简·爱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爱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后来在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后,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爱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古白话文写成的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版块结构小说,以宋江领导的起义军为主要题材,通过一系列梁山英雄反抗压迫、英勇斗争的生动故事,暴露了北宋末年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按120回本计,前70回讲述各个好汉上梁山,后50回主要为宋江全伙受招安为朝廷效力,以及被奸臣所害。
第一篇。官逼民反、逼上梁山

作为80万禁军教头的林冲,经济收入宽裕,妻子年轻美貌,家庭生活温馨。这样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环境决定了他安于现状、怯于反抗的性格。面对调戏他爱妻的高衙内,虽然怒气顿生,但碍于对方是自己顶头上司高太尉的义子,只好忍气吞声地收回了那高举的拳头。之后,高俅指使陆谦设计骗他的爱妻,并诱骗他误入白虎节堂,他仍然忍气吞声。在充军途中他受尽折磨,在野猪林里险遭暗害,他依然甘受凌辱,幻想能回家与爱妻团聚。直到高俅指派陆谦等人,要在草料场将他烧死,才使他忍无可忍地杀了陆谦等人,雪夜上了梁山。投奔了梁山后,因为王伦害怕控制不住,一直得不到寨主王伦的重用。寨主王伦嫉贤妒能,多方刁难,要林冲献投名状,结果林冲与青面兽杨志打得难分高下,当晁盖等上山入伙时,王伦又托词推拒,林冲在吴用的智激之下,火并王伦,将他杀了,推晁盖为大头领,开拓了梁山的局面。

第二篇。宋江招安
宋江一上台,就把“招安”作为一项基本“山策”来抓。他先是通过好言相劝打压了武松、鲁智深等主战派将领的反对意见,又通过呵斥、威吓等办法安定了李逵等心腹干将的谋反之心,进而不惜一切手段拉拢了一批像呼延灼、徐宁、卢俊义这样的中上流人士入伙梁山,来扩大“招安”的民意基础。这样,“招安派”的主张就占了上风,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就成了梁山的路线,不同意见完全被雪藏起来。

而这种好同恶异、强加于人、权力最大者说了算的方针,正是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的根本特征。只要符合“整体利益”,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千万人的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团聚,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独立、尊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手段和目的是不可分割的,手段就是目的;而在一个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看来,目的可以说明手段的正当性。只要是领导集团的命令——最后总是简化为领导个人的命令——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干的。吴用秉承宋江旨意,为赚卢俊义上山,可以害得他家破人亡;宋江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世清名,可以将生死兄弟李逵谋杀。

在这种道德观的支配下,个体不允许有运用良心判断是非的自由。他的尊严、地位、发言权以及伤害别人的能力,取决于它在这个暴力集团中的位置,而不是他的勤勉、才智和有益于公众的道德水平。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种想成为某个集团成员的渴望,往往是出于对某种理想的无私热忱,就像宋江天天把“忠义”挂在嘴边一样,但实际上,这种对权力秩序有强烈依恋情结的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信念,掩盖在热忱之下的通常是一种单纯的对权力本身的热爱。
那么,在砸烂机器和成为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之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也就是说,如果宋江不投降,有没有别的选择?有,只是宋江不想。问题是,在体制之外,宋江不可能活得自在。“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他看来,只有荣耀在史书里的荣耀,才是真的荣耀;成功在别人目光里的成功,才是真的成功。他想不出,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依赖国家而自得其乐?谁来奖惩他的功过?谁来记录他的操行?没有国家眼睛的注视,他手足无措。千百年后,我们知道,宋江缺少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人自上天得来的生命天然地享有追求幸福和尊严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并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同;个人应当成为自身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并要为其担负主要责任。
《水浒传》通过艺术形象表现的“官逼民反”的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本质,它所表现的梁山泊英雄轰轰烈烈的大起义,有力地冲击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它描写的梁山义军受招安后尽管讲忠义,打外敌,平内乱,还是不见容于当权执政者,还是落得悲惨的结局,也深刻地传达了一种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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