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林区的特色?

美国哈林区的特色?,第1张

美国纽约

  涂鸦城市:美国纽约

  创意度:☆☆☆☆☆

  涂鸦特色:涂鸦发源地、融合本土音乐文化

  纽约是城市涂鸦的发源地。涂鸦在纽约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了,尽管纽约政府曾一度对城市中遍布于街道和地铁上的涂鸦严令禁止,但是依旧没有减弱涂鸦艺术家们的创作热情。在许多人眼中,“没有涂鸦,就不是纽约了”。

  在纽约有许多受政府默认的著名涂鸦艺术墙,其中位于春天大街11号的一座建于19世纪的5层库房建筑由于在过去的20年中不断有涂鸦艺术家在此创作而成为纽约城市涂鸦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而这座建筑的现任业主还在今年邀请了全球近50位知名涂鸦艺术家在这座建筑的外墙上重新创作,成为涂鸦界的一大盛事。

  如果喜欢美国的Hip Hop音乐文化,纽约哈林区106街的涂鸦墙是必游景点,这里的涂鸦墙也体现了纽约涂鸦的音乐特色。每年7月份,世界各地热爱Hip Hop文化的涂鸦爱好者便会齐聚这里,进行狂欢式的涂鸦创作,将新画覆盖了旧画。

  此外,纽约的地铁也是涂鸦艺术家喜欢创作的园地,只不过它却是最不受官方认可的,因为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纽约地铁曾经布满宣泄不满情绪的鬼画符似的涂鸦,直到上世纪90年代,政府大力清除地铁以及车厢内的涂鸦,并在车厢内采用了防涂鸦材料,令涂鸦在纽约地铁内绝迹,不过在地铁站周边,至今仍然有不少涂鸦画作,一般都是由街头涂鸦者创作的,主题也五花八门,水平参差不齐。

  涂鸦集中区域:春天大街、哈林区106街、地铁

55y2 

《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 If Beale Street Could Talk》

导演: 巴里·詹金斯

编剧: 巴里·詹金斯、詹姆斯·鲍德温

主演: 琪琪·莱恩、史蒂芬·詹姆士、雷吉娜·金、科尔曼·多明戈、泰柔娜·派丽丝、迈克尔·比奇、安洁纽·艾莉丝、埃博妮·奥西迪安、多米尼克·索恩、迭戈·卢纳、芬·维特洛克、艾德·斯克林、艾米莉·里奥斯、佩德罗·帕斯卡、布莱恩·泰里·亨利、玛西娅·让·库尔茨、戴夫·弗兰科、马科·查卡、费斯·洛根、桃乐丝·麦卡锡

类型: 剧情、爱情、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西班牙语

上映日期: 2018-09-09(多伦多**节)、2018-12-14(美国)

片长: 119分钟

又名: 爱在无声的街角(港)、蓝色比尔街的沉默(台)、假如比尔街能说话、假若比尔街能说话、假若比尔街能够讲话

《月光男孩》导演巴里·杰金斯日前敲定新片,他将把知名作家詹姆斯·鲍德温的小说《假若比尔街能够讲话》(If Beale Street Could Talk)搬上大银幕,故事设定于上世纪70年代的纽约哈林区,主角是一对刚订婚的年轻情侣芬尼(Fonny)和蒂什(Tish)。芬尼被诬告强奸,而身怀六甲的蒂什将四处奔走寻找证据证明丈夫的清白。梅根·埃里森创立的安纳普尔纳将投资本片,也将和《月光男孩》制片公司Plan B、杰金斯本人的Pastel工作室一同制作本片,10月开拍。

爵士乐的根源

爵士乐来源于布鲁斯,一种从前居住在美国南部的非洲奴隶以及他们的后代们的民间音乐。布鲁斯深受西非文化和音乐传统的影响,这些奴隶也逐渐成为移居到城市的黑人的音乐家。

爵士乐的真正起源是贫穷。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往日黑人奴隶获得了自由,但是生活依然困苦。他们多数是文盲,唯有靠自己故土培植出的音乐娱乐自己。劳动的号子和农田歌曲是在采摘棉花时候唱的,赞美诗歌和圣歌是在种族隔离的教堂里聚会时唱的,而即兴之作则是独唱歌手在一只班卓琴伴奏下吟唱的。在教堂中,黑人牧师接用英国领唱方式来解决唱歌不懂字的问题。

上世纪之交流行的音乐会标准的形式,也就是当时军乐团和舞曲乐队的音乐影响了最早的爵士乐的主流表达方式。这些音乐的乐器:铜管乐器,簧管乐器和鼓成为了爵士乐的基本乐器

主流爵士乐(Straight Ahead)

所谓的主流爵士乐一词意指从1945年咆哮乐出现在爵士舞台上后一直到现在,所有以咆哮乐的风格及其衍生出来,简单直率一脉传承的爵士乐风格。而此音乐风格在爵士乐发展上一直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故名为“主流爵士乐”。就一些关联性而言,也意谓着一种积极有力的持续发展。如独奏者与乐队的吹奏风格或一首曲子的曲风。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影响力如此深远、如此广泛的主流爵士乐(咆哮乐)将随着时代演变,存在于每一个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爵士风格中,成为爵士乐的象徵与日争辉。

此类型的重要性乐手有奥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雷布朗(Ray Brown)、戴夫布鲁贝克(Dave Brubeck)、阿玛德察谋(Ahmad Jamal)和杰瑞莫里根(Gerry Mulligan)等。

小酒馆爵士乐(Cabaret)

“小酒馆爵士乐”意指在40-50年代期间,在俱乐部或小酒馆演唱的爵士乐,节目通常在晚上举行,台上的秀者以诙谐逗趣的谈话和情歌吸引观众的视线。其著名例子是钢琴歌手鲍比萧特(Bobby Short)。

Work Songs (劳动歌、劳动号子)[before 1890]

劳动歌是十九世纪中叶普遍存在于美国南方的棉花地、港口、铁路和农村等等地区。劳动歌是劳苦的黑人奴隶在工作时所唱的歌曲。这种歌曲是黑奴对于生活苦闷、压抑的情感渲泻,是娱乐也是情感沟通的媒介。高傲的奴隶主常会默许这类活动的进行,亦因为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生产量。劳动歌的曲式和节奏是来自黑人西非的家乡,和一种叫Call-and-Respond 相互呼应的音乐方式。劳动歌后来成为蓝调和爵士乐早期表演形式(Minstrel Show)的重要创作灵感与题材。

Blues(布鲁斯)[1890]

布鲁斯音乐是爵士乐创作上的一个重要元素和灵感源泉。蓝调元素普遍存在于爵士乐发展中的每一个阶段,每首歌曲的形式和风格均是在演唱过程中形成的。乐谱十分简单,只是给演唱者提供一个粗略的设想。布鲁斯所表达的是演唱者对某种外界环境或特殊情况的个人反应。

布鲁斯音乐只要分为三类:乡村布鲁斯、城镇布鲁斯和都市布鲁斯。

乡村布鲁斯是布鲁斯音乐的原始形式:一位歌手,弹着吉他,自弹自唱;后来,歌手的演唱改由弦乐队和“土罐乐队”伴奏,弦乐队由小提琴、吉他、班卓琴、曼陀林和低音提琴组成。“土罐”乐队即由普通土罐、班卓琴、手风琴、曼陀林、卡祖笛和普通洗衣板组成。二三十年代城镇布鲁斯由女歌手演唱,钢琴和乐队伴奏,不像乡村布鲁斯那样的粗犷。都市布鲁斯是四十年代以后流行的,由电吉他、电贝斯、打击乐器和铜管乐器伴奏。

这类音乐较后期的代表性乐手有:John Lee Hooker, Joe Williams, Junior Wells, B B King, Luther"Guitar"Johnson, Lillian Boutte

Ragtime(散拍乐,又名:繁音拍子或复合旋律)[1890]

散拍乐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照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它大约起源于1890年,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而它的发源地最初是在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之后是美国南方和中西部等等都开始流行。最后,散拍乐消失在20年代所谓“热的”吵杂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声中。

早期散拍乐的先驱们-钢琴手:史考特卓普林(Scoot Joplin)、汤姆杜宾(TomTurpin)、詹姆斯史考特(JamesScoot)、亚提马修斯(ArtieMatthews)等人所出版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爵士乐所特有的核心元素-即兴演奏与不规则乐句。它们都以步态(Cakewalk)的形式出现,却被冠以‘Rag’(碎乐句)的标题,例如;白人作曲家William HKrell于1897年出版历史性的第一首散拍乐乐曲(Mississippi Rag)、史考特卓普林在1989年出版的(Original Rag)及经典名曲(Maple Leaf Rag)、汤姆杜宾作曲的(Harlem Rag)(1897)和自称发明散拍乐第一人的轻松歌舞剧钢琴手班哈尼BenHarney在同期所创作的一些作品。

在早期的爵士乐舞台上,散拍乐除了与步态舞有关连外,也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兹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形式,散拍乐歌曲、乐器独奏与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到了1917年,白人团体狄西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灌录的历史上第一张狄西爵士乐风的唱片后,他们的乐风在很短的时间内席卷整个美国,造成轰动。而扮演先锋部队角色的散拍乐,正逐渐退出主流爵士舞台,它在20年代被化身为『跨步(Stride)』钢琴独奏乐风,出现在:詹姆斯彼强生(JamesPJohnson)、胖子华勒(Fats Waller)、威廉『狮子』史密斯(William"The Lion"Smith)的多主题(Multi-theatic)即兴演奏散拍乐中。在40年代中后期、50年代和70年代,它也曾经被一些有心的爵士乐手短暂的复辟过,已有一百年历史并且与爵士乐紧密结合的散拍乐,似乎已无法再创昔日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了。

New Orleans Jazz(新奥尔良爵士乐)[1916]

就像许多其他艺术形式的起源一样,爵士乐的起源与发展也是历经十九世纪数十年的蕴育与成长,才在二十世纪初逐渐演化为较成熟的音乐形式,以更广为接受和普遍流行的姿态,走上以新奥尔良为中心的音乐舞台,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

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其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与文化的大熔炉那样复杂:即以赞美诗、江湖卖唱表演与碎乐句(Rag)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erpoint)与散拍乐的切分乐(Syncopation)为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的核心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早期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其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有:小号、单簧管、萨克斯管和长号;伴奏乐器则有:土巴号(Tuba)、斑鸠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钢琴和鼓。它们经常多声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以制造出一种热闹、有劲的气氛与乐风。早期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代表性人物与乐团有: 金奥利佛("King"Oliver)领导的Creole Jazz Band和The New Orleans Rhythm Kings、杰利罗摩顿(Jelly Roll Morton)领导的Red Hot Peppers、路易斯阿姆斯壮(Louis Armstrong)等人也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早期代表性人物。

Dixieland(狄西爵士乐)[1917]

狄西爵士乐是1917年到1923年在新奥尔良和芝加哥等地的爵士乐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格,它在30年代后期曾被一些拥护者重新找出来复兴了一阵子。简单的说,狄西爵士乐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地-“Dixieland”。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1859年Dan Emmett先生的『殖民地歌曲与舞蹈』歌曲集中,因此,我们可以得知:狄西爵士乐与进行曲、江湖艺人(Minstrels)等音乐有关,其中第一首知名乐曲是1860年出版的《Pocahontas》。到了1910年代,演奏这种风格的爵士乐队已经被演化为小型团体,作品题材大半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歌曲,甚至某一首乐曲的某一片断(Rags)都可以被拿来加以延伸、发展,这就是最初的即兴演奏。狄西爵士乐的主旋律一般都由小号、单簧管和长号担任,而伴奏乐器是以钢琴、吉他、斑鸠琴、土巴号、贝斯和鼓为主。

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那个时代『白人』乐手演奏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特别拿出来分类为:狄西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就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其实,要细分这两种爵士乐风格,在技术上与实质上都有困难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两种风格指的都是同一类型曲风,差别只是因‘人’而异。

Swing(摇摆乐)[1935]

摇摆乐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辉煌在1935-1946年间,而将它作精确定义的是“摇摆乐之王”班尼顾德曼六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录音。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与舞厅等娱乐场所甚受欢迎,大量的年轻乐迷、舞者被吸引到这些地方消费与寻欢,需要更多的适合跳舞台(四拍)改编自流行歌曲(TinPanAlley)的爵士乐及摇摆乐可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乐迷。因此,说摇摆乐是起源于商业上的需要,而带有娱乐色彩的爵士乐,一点也为过。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队(这有点像是舞蹈乐队)和“演奏会”乐队如艾灵顿公爵自40年中期以后,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表演。摇摆乐因适合于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有些学者又将它称为“四拍爵士乐”。1930-1935年在摇摆乐尚未定型时,有这类型倾向的爵士乐队逐渐在节奏乐器使用上有了重要变化:土巴号被漫步弹奏的贝斯(doublebass)取代,斑鸠琴被节奏吉他取代,基本的节奏脉动则由鼓转到“hi-hat”或锌钹“ridesymbal”;和声节奏部份进行的比纽奥良传统爵士乐轻快活泼,有时每小节四拍被细分成双2拍;独奏手被要求和期望有更多自主性地即兴独奏旋律以便能够超越变化多端的节奏。这期间重要的爵士艺人有:柯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班尼顾德曼、强尼贺吉斯(Johnny Hodges)和李斯特杨;且将先前不被重视的乐器提升至可以和小号、单簧管与萨克斯管等主施律乐器相同地位。

40年代中后期,摇摆乐逐渐势微,但它的节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于50年代出现的节奏蓝调与摇滚乐。摇摆乐虽然失去辉煌的岁月,但一直到90年代的今天,它所余留的节奏放松感摇摆感都还常被它的忠实信徒继续奉行着。

Modern Jazz(现代爵士乐)[1945]

所谓的“现代爵士乐”是泛指40年代中期咆哮乐诞生后到60年代之间所出现的全部爵士乐风格。但一般专指咆哮乐和它后来的一些分支,如改良咆哮乐(Hard Bop)和放克(Funk)。再者,它不含盖60年代初期的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Bebop或Bop(咆哮乐)[1945]

顾名思义,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是:Bop、Bebop或Rebop。在40年代Bebop的萌芽初期,这三种称法都有人使用。其中,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的一些乐队演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没有人使用它来描述这个诞生在40年代中期的美国爵士乐了。此外,Rebop也可能出自拟声爵士歌手(Scatting Singer)双音节变声法Re-bop(或Be-bop),如:莱尼尔汉普顿(Lionel Hampton)和迪基葛利斯比就曾在他们的作品有“hey-baba-re-bop”的唱法。或许,Bebop(或Rebop)是出自咆哮乐常在乐曲末段以“Bebop”(或Rebop)收尾结束的发音。一般的爵士乐研究者常将这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时期,一切有关咆哮乐的音乐形态称为现代爵士乐(如:改良咆哮乐队,但自由爵士乐除外)。

咆哮乐的开山祖师是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er)、迪基葛利斯比与席隆尼尔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等人,其他如巴德鲍尔(Bud Powell)和迪克特戈登(Dexter Gordon)也是这个时期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乐手。

Cool Jazz(酷派爵士乐)[1948]

万物-无法无中生有,它总有个起源与酝酿期。爵士乐的各种流派的起源与诞生也不是一时一刻就突然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它有其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过程。

酷派爵士乐,按一般的说法是1949-1950年期间,小号手迈尔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国会(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of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风格瞬间由咆哮乐风(Bop)转向另一个相反的方向由热到冷。这种180度的大逆转是历史性的里程碑。然而,第一个演奏出酷派爵士乐“前奏”的先驱人物并非迈尔戴维斯,当1947年,有名的革新爵士乐代言人史坦肯顿指挥他的管弦乐团灌录一首前卫的、有酷派曲风(非咆哮乐)的作品《Collaboration》时,当(出身摇摆乐与咆哮乐)钢琴/作曲家蓝尼特利斯塔诺(Lennie Tristano)以一曲《Coolin’offwith Ulanov》为酷派爵士乐谱下历史性的“序曲”时,迈尔戴维斯还只是咆哮天王中音萨克斯管手查理帕克乐队里初出茅卢的新手。蓝尼特利斯塔诺严谨抒情及简约的触键手法几乎已碰触到它的核心,时机不成熟加上唱片的滞销阻碍了特利斯塔诺向前发展的信心。二年后,这个开天辟地的先机给迈尔戴维斯抢去了。戴维斯以他清新的小号独奏乐风吹出酷派爵士乐的主施律,由 精确成熟的定义,正式向爵士世界宣告“新的声音”已经来临。若说戴维斯是酷派爵士乐的“产妇”,无疑的,特利斯塔诺就 个催生“产婆”;推的更远一些,20年代早逝的天才小号手毕斯拜德贝克和30年代的李斯特杨的独奏乐风,似乎可以被称为“助产护士”。

其他酷派爵士乐代表性乐手是:李柯尼兹(Lee Konitz)、吉尔、艾文斯管弦乐团(Gil Evans Orchestra)和亚提拉佐勒(Attila Zoller)。

Funk(放克)[1955]

放克爵士乐是改良咆哮乐的一个分支,“Funk”一词原是黑人低俗的俚语,它暗指女人生殖器。它第一次被提到是在1953年钢琴手贺雷斯席尔佛(Horace Silver)的一首歌曲标题《Opusde Funk》,其他席尔佛此类型作品还有:《The Preacher》、《Doodlin’》、《Senor Blues》、《Song for My Father》等。另外,加农炮安德烈(Cannonball Adderley)、南安德烈(Nat Adderley)合作的经典名曲《Work Song》也是放客爵士乐代表性作品。其他代表性艺人有:亚特布雷基(Art Blakey)、雷伊安德逊(Ray Anderson)和Blue Box(蓝盒子乐团)。放客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发展依蓝调悲恸与伸吟色彩,只是乐器似乎转到萨克管上面来,如:戴夫山朋(Dave Sanborn)、早期的葛罗佛华盛顿(Grover Washington,Jr)等人都是次风格的高手。

Hard Bop(改良咆哮乐)[1955]

像大多数艺术形式一样,爵士乐的发展脉络也是从一个风格逐渐发展到另一个风格,从一个旧流行迈向另一个新流行。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几欲昏昏睡去的酷派爵士乐感到无奈与疲倦时,一股曾经失势、再次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在诞生,由于它的适时出现,不但填补了酷派遗留的音乐空隙,让柔弱无力的爵士世界打了一针强心剂,更为曾被酷派推下主流舞台的咆哮乐,报了一箭之仇,改良咆哮乐算是得到暂时性的胜利。

改良咆哮乐的中文意思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操作的爵士乐风格,它刚开始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团体“爵士信差”,(Jazz Messengers 50-60年代咆哮阵营的摇篮和训练营)和Max Roach-clifford Brown五重奏。有人把“Hard Bop”翻成“硬咆哮乐”或“精纯咆哮乐”,笔者在思考这类型乐风发生的时代背景和音乐特性后,觉得前者的译法还摸得到边,但后者则完全不对题。基本上,发明Hard Bop的乐手对曾在查理帕克、迪基葛利斯比的咆哮乐队工作过,这些咆哮乐后裔虽然在他们所创造出来的新音乐中,保留了强而有力的咆哮元素,但它已被修正为较易被乐迷接受的形式,虽然在比较上,它们仍是吵杂的,却没有查理帕克与迪基葛利斯比那样多的复杂和声及极端刺耳的高音。Hard Bop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易吹奏中音域、较少的即兴独奏与较大的流通量。再者,Hard Bop被加入大量的蓝调旋律、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因为很多带头的人物都是鼓手)、打的更大声。更具渲染力及更有层次感;钢琴虽触键较轻,但仍具节奏感;贝斯则弹的更流畅平顺。因此,Hard bop的中文应翻为“改良咆哮乐”似乎更接近原风格的本意。50-60年代的改良咆哮乐手大半来自底特律和费城两地的黑人乐手,前者有贝瑞哈里斯(Barry Harries),汤米佛莱那根(Tommy Flanagan);后者则有李摩根(Lee Morgan)、迈克斯罗区(Max Roach)等人。

Free Jazz(自由爵士乐)与Avantgarde Jazz(前卫爵士乐)[1960]

Free Jazz就是自由爵士乐,爵士评论家Dom Heckman曾将之描述为“Action Jazz”(行动爵士乐)。但没有广泛地被采用;70年代中期,在纽约也曾出现一个这类型音乐的衍生物Loft Jazz(阁楼爵士乐)常在阁楼上演奏的爵士乐。显然,自由爵士乐是以它的创始人欧奈柯尔曼(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物还包括西尔泰勒(Cecil Taylor)和亚伯特艾勒(Albert Ayler)等人,较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因此,自由爵士乐也曾被冠以“前卫爵士乐”(Avantgrade Jazz)或“新事物”(The New Thing)。简而言之,自由爵士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的、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形态。它通常不只局限在音调上,而以某一调式去定位一多调式即兴演奏的方向,但不是照本宣科,不重复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来的音乐风格常杂夹着人声的哭号、小号或萨克斯管的乐器悲鸣、混乱无序、多向度(Multidirectional)的鼓或贝斯声。

Jazz Rock(摇滚爵士乐)与Fusion(融合乐)[1970]

摇滚爵士乐专指迈尔戴维斯在60年代中后期所创作的爵士乐风而言。60年代中后期,以咆哮乐为主体的现代爵士乐舞台虽然还拥用一些追随者,但乐迷已明显流失,当道的自由爵士乐由于难涩难解,且颇具争议性,它的影响力除了欧洲之外,欧奈何尔曼的大半美国同乡可不买他的帐。猫王和摇滚乐的新天王(披头士)正在那里摇头晃脑,抖动双腿,侵蚀爵士乐江山的版图。什么时候最受人欢迎的黑人音乐已经变成灵魂乐,电子蓝调音乐或甚至是摇滚了呢?是否真的爵士乐已死?!这些存在当时许多爵士手和乐迷心中的结,终于,在迈尔戴维斯决定以打不过他们就加入他们 作为策略,于1969年连续推出2张结合摇滚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成功专辑《In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后,有了正确答案。

迈尔戴维斯的摇滚爵士乐团体也带出往后在爵士乐坛上失学举足轻重角色的乐手,如:吉化手约翰麦克劳林(John Mclaughlin)、键盘手契可立亚(Chick Corea)和萨克斯风手韦恩萧特(Wayne Shorter)。不久,迈尔戴维斯的团体瓦解,团员们也各自分道扬镳,如约翰麦克劳林所组的“Mahavishnu Orchestra”乐团,契可立亚所组的“回到永远”“Return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韦恩萧特所组的{气象报告}{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乐团。70年代,他们的音乐融合了灵魂乐、放客和拉丁爵士乐,即所谓的“第二波融合爵士乐时代”。其他代表性人物还有菲立浦凯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本(Billy Cobham)、韦纳克朗茨(Wayne Krantz)、间谍(Spies)乐团、蕾妮史坦(Leni Stern)。

迈尔戴维斯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就是所谓的“融合爵士乐”(Fusion),或,有人将迈尔戴维斯60年代末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的风格称为Jazz-Rock Fusion(摇滚爵士融合乐)。

Post-Modern(后现代咆哮乐)[1980]

“后现代”(Post Modern)一词最早出现在70年代中后期的一些文学评论上,它在建筑上的延伸则在指反合理的、理性的、机制的、千篇一律的线条、动脉、造型……与色彩的现代主义建筑创作意念。

红帽唱片公司认为:像希西尔泰勒是开创50-60年代此乐风的先驱者,乔治葛罗(George Grawe)也将成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约翰佐恩(John Zorn)更为许多乐迷和乐评家认定是当代的新锐之一。因此{后现代爵士乐}被制造出来。如果听过约翰佐恩的两张专辑《给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可对将约翰恩的风格有更深入的认识。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录一系列的《Masada》也深受爱乐者称赞。

Harlem Jazz(哈林爵士乐)[1920]

哈林爵士乐是指20年代发生在美国纽约哈林区『哈林文艺复兴运动』在爵士乐上的风格而言。这个时期的黑人自觉运动,最早以弘扬黑人传统固有的文化与精神为主要诉求,尤其强调的是在文学与艺术上,更为这个运动的先驱们所看重。但是后来它也被推广到爵士乐的领域。

Big Band(大乐团)[1930]

大乐团时代大约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与班尼顾德曼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在30年代中期及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迪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吉尔艾文斯(Gil Evans)、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桑若(Sun Ra)、70年代爵士摇滚及融合音乐唐伊尔斯(Don Ellis)、梅纳佛格森(Maynard Ferguson)、及至80年代的克劳斯柯尼(Klaus Konig)后现代咆哮乐都可找到它的踪迹。其他知名的大乐团还有:康特贝西、吉尔艾文斯等人所领导的团体;可以说,大乐团是爵士乐中永恒的象微。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盖的乐器为:3支以上的小号、2支以上的长号、4支以上的萨克斯管(以上乐器亦可分为数部,如果编制够大的话;另有的乐团会增加单簧管为主旋律声部,如班尼顾德曼乐团);伴奏或节奏乐器则有:钢琴、吉他、贝斯、鼓和其他弦乐器。

由于大乐团的形成与发展与1935-1946极盛一时的摇摆乐在时间上有某种程度的重叠,致使许多乐评家与乐迷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为一时不察的疏忽。简单的说,大乐团是一个乐队编制上的组织,透过这个大型的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乐风格的编曲曲目。当然,摇摆乐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或许,有人会说大乐团吹奏摇摆乐让人听来较具摇摆感,但事实证明,一些后来的小型乐团(Combo)也可以摇摆的很好,如:班尼顾德曼的六重奏);另一个差异是,摇摆有效为严谨的节奏和较多的即兴独奏,早期的大乐团独奏乐手则受限较多,也较没摇摆感。另有一些学者将大乐团为分“Swing Bands”或“Hot Bands”,“Hot Bands”如艾灵顿公爵与康特贝西所领导的早期大乐团,而“Sweer Bands”如葛伦米勒(Glenn Miller)所领导的较后期的大乐团。所谓的Swing、Hot与Sweet只是为了要区分这些乐队所代表的细节上的差别而已,并无特殊意义,因为它们同时指向一个主题:大乐团爵士乐。

R&B(节奏布鲁斯)[1940]

简言之,“节奏布鲁斯”早是50年代初,有A&R(负责艺人与挑曲目)经理及杂志专栏主笔们用来描述一种带有强烈节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跃(Harlem Jump)爵士乐、布鲁斯的流行音乐。“节奏布鲁斯”一词被创造后,很快地取代原来的旧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这种乐风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乔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后期则有蕾蒂毕安卡(Lady Bianca)、孟斐斯号手(The Memphis Horns)和玛丽亚马尔道(Maria Muldaur)。

Ethnic Jazz(民族爵士乐)[1950]

“民族爵士乐“在50年代时主要在指结合南美洲的拉丁乐风的爵士乐,但这个用语后来则被扩大泛指所有带有自身民族音乐特性的爵士乐。这种民族爵士乐风著名的乐团有阿拉伯藉的拉比-阿布-哈里尔(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玛丽亚荷奥(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达乐布兰德(Abdullah Ibrahim-Dollar Brand)和匈牙利籍、结合巴西风格的费连史尼伯格(Ferenc Snerberger)。

Modal Jazz(调式爵士乐)[1955]

调式爵士乐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号手迈尔戴维斯(Miles davis)发展出来的一种以非自然音阶(非和弦,如:采用严谨的古典音乐调式音阶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乐的音阶)为主要创作来源的爵士乐形态,调式爵士乐(Modal)常被误认为与大、小调式(Mode)有关。或许,Modal Jazz翻译成“形成爵士乐”或“音形爵士乐”较不会产生这种混淆。这种创作手法因为比一般以“和弦进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创作容易,常为部分乐手采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较自由的和声诠释,使乐手更容易创造出一种从容、沉思的感觉。第一首知名的调式爵士乐风的曲子是迈尔戴维斯1958年为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灌录的《Milestones》专辑同名曲,此曲以AABBA为形式,A部采用G调dorian调式;B部则基于A调aeolian调式。随着迈尔戴维斯的脚步,萨克斯风手加农炮安德烈和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进一步更自由创作的调式爵士乐,如:约翰柯川1960年专辑同名曲《Impressions》。其他重要乐手还有:麦克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麦考提那(McCoy Tyner)。

Latin Jazz(拉丁爵士乐)[1960]

拉丁爵士乐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名、南美洲等拉丁语系的舞蹈、打击乐器节奏元素与爵士乐即兴演奏的一种音乐类型。其特徵是将拍子细分为双拍的倍数,舍弃散拍乐与摇滚爵士乐的贯用节奏,在一个复合的、持续的群音中,重音不规律地落在一或二个小节中。其中最简单、普遍被采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内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节奏。

60节代,大量热情有

1、入学要求:

各校对GPA、TOEFL、GRE、GMAT、TSE、TWE、LSAT、SAT、Subject GRE的成绩标准,以及是否需要面试或电话口试、申请者工作经验、作品要求与申请截止日期等等,皆要细看,以避免浪费不必要的申请费用。

2、奖学金机会:

希望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虽然知道美国大学受到教育预算削减的影响,奖学金的机会已经锐减,但写信向研究背景与自已相似的教授自我推荐、上网查询奖学金参考资料、查考学校发予奖学金的比例、向私人机构申请奖助金的种种管道,仍是可行的。申请助教奖学金的同学,更应准备TSE考试成绩。由于助教必须教课讲解,口说沟通表达的能力不但重要且必要,因此具备TSE成绩的同学远比欠缺该项成绩的申请者,更易取得奖学金。

3、学校排名:

目前有不同的排名资料,但一般仍以Petersons Guide及US News and World Report为准。同学在选校时,应根据系排名,而非校排名来选校;而且切勿集中选择名次太近的学校,应把“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中”的理论运用在选校上,才不致落到最后收不到一所入学许可的下场。

4、学费与生活费:

各校每年平均都会在学费上做10%到13%的调整;至于生活费方面,以东岸及西岸较高。每年学费与生活费平均费用,常约需要美金两万元左右或以上。当然,有些南方、中西部、五大湖区的大学,也有每年学费与生活费在美金一万五千元上下的。

5、学术特点:

学校开设课程的深度、教授知名度、师生比例(理想比例是1:10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比例、图书馆书籍数量、实验室设备、校园设备、学校教学宗旨(重视职业实务训练或研究理论),都能在学校的简介或网站中得知。

6、课程内容:

各系所开设的课程与研究重点,是否符合个人所需与兴趣。

7、学制:

美国学制主要分为学期制(一年两期另加暑假)与学季制(一年四季)两种。希望提早毕业,或工作经验丰富又不介意密集式读书的学生,可考虑学季制的大学。一般学期制的大学,开学时间在八月底,学季制的则在九月底。

8、学校大小:

有些学校座落在大都市市区,土地有限,甚至只有栋大楼,例如纽约大学。对于希望享受校园生活及住校的学生而言,可能要考虑一下。然而,纽约大学周围环境的文化艺术活动或商业气息,对申请艺术、大传、MBA的学生来说,还是具有“走出教室还是教室”的多元影响。

9、实习机会:

有些学校开设的课程与当地工商机构建教合作,学生们可理论与实务并重学习,并且吸取国外新进信息与训练,这些机会都可在学校介绍中查到。

10、就业机会:

有些同学希望学后留在国外,有一年的实习机会(Practical Training)因此在选择学校时就考虑附近是否有与科系相关的机会。例如:计算机/电机选择加州硅谷附近,MBA选择各大都会区,机械汽车工程选择底特律重工业区等。

11、黑人与中国人的比例:

黑人并不可怕,好比麦克杰可逊,不就风靡全球、广受大众欢迎吗?但是黑人比例高且治安差的地区,例如:纽约哈林区、布鲁克林区,单身女子在选校时就该谨慎考虑。但在选校时,因为纽约黑人多,因此就放弃纽约州,你可能会因而错过纽约“大苹果”吸引人的浓厚历史文艺风采,以及多采多姿的多元文化生活了!另外,不少中学生放弃加州,是因为该地中国人多,恐怕会影响自已学习英文的进度。但是别忘了!学习英文的方法与态度,以及选择不与中国留学生合租一栋公寓而勤温中文,远比只因加州中国人多来得重要多了。

12、地点:

如果你的学校是标准的大学城,前往附近的国际机场、大都市,必须另搭飞机才能抵达,那么对于个性喜好五光十色的大都会生活族来说,可能就会形成一大桎梏。所以学校地点是在小乡镇、大都会、大学城,以及学校接近城市的人口比例。和交通的便利性,在选校时也应一并考虑进去。

13、气侯:

美国有些寒冷的州每年常会有七、八个月的雪季,对于已习惯亚热带气候且怕冷的同学,则更要善加考虑。当然,也有些同学还没看过雪,也不怕寒冷,能到雪地堆雪人、打雪仗,品尝一下雪季的滋味,也很不错。芝加哥城的风、亚利桑那州的沙漠、达拉斯城炎热的夏天、加州温暖明亮的艳阳天、被秋天枫叶染红的密西根州等,都曾在多少留学学子心中,留下不可抹灭的深刻回忆。如果你的体质对天气冷热并无特别敏感或反应,那么打开美国地图选择学校时,可把气候两字抛诸脑后!

14、毕业要求:

是否必须写论文或考试?还是修满学分即毕业?这都是留学生最关心的项目。甚至有的学校还限制,硕士学位必须在两年内完成。这些毕业条件,都要事先了解。

15、课程变动性:

学校是否能依个人要求与志趣设计课程、可否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免修学分而提早毕业、是否开设夏季班可修学分提早完成学位、是否与当地公司或工厂有合作计划、是否可交换学习(到欧洲或其它国家就读一学期)以及就业辅导与安排计划是否完善等等,也都需要事先打探清楚

517usa-Mary

  ---“山羊”厄尔-麦尼考尔特

  “所谓的街球传奇都是吹出来的。在街上打球,又没有比赛攻守统计,谁知道他们真正身手如何?一帮过分的神话而已。”前网队篮板王杰森-威廉姆斯的话真是一针见血---统计数据当道的NBA,街坊混混的小道消息是不做数的。

  喂,阿卜杜尔-贾巴尔算不算街头混混?奇克-赫恩的采访算不算小道消息?当“湖人之声”问起贾巴尔:“谁是你交手过的球员中最厉害的”

  “威尔特-张伯伦。”极度吝啬口水的“天钩”居然跟着反问了一句,“在NBA里?”

  “连NBA之外都算上呢?”

  “那得是厄尔-麦尼考尔特。”“天钩”吐出了个奇怪的名字。

  麦尼考尔特这个姓对于纽约街头来说太长太难也太文绉绉,连他的中学老师都念不准,于是被截成了“考尔特”,最后大家干脆把它记做“Goat(山羊)”。当“山羊”在纽约呼风唤雨,无所不能,“Goat”被人拆成了“The Greatest Of All Time(史上最强者)”。年轻人街头斗牛之时,“Goat”一词则是对双手大力灌篮的一种敬称。“你会扣篮吗?”“扣篮?哧,我能Goat!”

  中年“山羊”

  1944年出生的“山羊”在纽约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从小缺乏父亲管束,早早踏上了街头。在那里各种可怕的诱惑正在每天吞噬着年轻人的前程。也许是兜里没钱的缘故,少年时的“山羊”没有沾上恶习,幸运的迷上了篮球。几乎每天晚上,在130号大街拐角,人们都能看到一个瘦小的黑孩子勉强扣篮的身影。球场在白天被高中,大学,甚至职业队的球员们霸占,孩子们只有在清晨和晚上借着街灯练球,盼望球艺和身高快长,有一天能够挑战大人们。有的路人停下来嘲笑“山羊”笨拙的扣篮----他们不知道,在“山羊”的球袜里绑着两个沉甸甸的沙袋。

  1962年加入本杰明-弗兰克林高中的时候,“山羊”的身高是不起眼的1米85,而他的弹跳高度居然达到了不可思议的50英寸---127厘米!和人打赌抓篮板上沿的硬币一直是他的拿手好戏,直到后来全街区的人都不再敢和他赌时,“山羊”又想出了一招----连续反身扣篮,至今还有一些纽约人记得“山羊”连扣36次赢下60美金的场景。

  “山羊”的球技和弹跳一样惊人,很快入选了高中校队,和贾巴尔(当时名字仍是卢-阿尔辛德)所在的Power Memorial高中有过数场恶战。两人很快成为球友,联手扫荡街头。在场下,名震全城但性情孤傲的贾巴尔总是独来独往,而同样出名的“山羊”却结交了一大群三教九流的朋友,染上了不少恶习。高中最后一年,学校以吸大麻为由将“山羊”开除。虽然“山羊”在以后吸毒抢劫入狱并最后悔改,但他直到死前也不肯承认曾经在高中吸过大麻。

  镜头一:1964年洛克全明星赛。“山羊”带球快攻,身高2米的雪城大学球星范恩-哈珀和2米03的中锋费尔-李德迅速回防,两人并肩站住篮下空间,伸手准备封盖。身高1米85的“山羊”视二人如无物,径自起跳。哈珀和李德跃起封盖,只见“山羊”越升越高,最后大力双手灌篮---在两名高出自己15公分还多的对手头上。球场霎时一片静寂,随即传来爆炸般的叫好声,球迷蜂拥入场,比赛被迫中断。

  就在“山羊”几乎要在街头迷失的时候,洛克联赛的创始人霍坎比-洛克找到了这个年轻人,给了他一生中极少得到的父爱一般的关怀和管教。最终洛克先生通过自己的推荐,将“山羊”送到了著名的篮球预科学校----位于北卡夏洛特的劳伦伯格学院。第一次远离大都市的“山羊”开始安下心来补习功课,他的成绩达到了NCAA规定的标准,北卡,杜克,印第安纳等名校的篮球奖学金也接踵而来。出于功课压力考虑,“山羊”挑选了一间不出名的黑人大学---约翰史密斯学院。

  可惜,“山羊”并没有在大学里“存活”下来,教练把本该属于他的首发位置照顾给了高年级学生。“山羊”一气之下辍学回到了纽约,却得知洛克先生已经去世。失去了人生向导的他整日鬼混街头,很快迷上了***。1969年,贾巴尔成为了NBA状元秀,签下百万合同,“山羊”却锒铛入狱,在纽约格林海文监狱一坐16个月。

  69-70赛季纽约尼克斯夺得队史上首个NBA总冠军,作家阿克西兰在记录尼克斯夺冠历程的《篮球城市》一书中提到了“山羊”在纽约街头的传奇,NBA的球队终于开始注意到了他。1970年夏天从监狱释放之后,“山羊”得到了犹它爵士的试训机会,甚至能有机会在一场季前赛和老朋友贾巴尔同场竞技。不幸的是,毒品和牢狱几乎毁掉了“山羊”的身体,他没有等到和贾巴尔的对决就被爵士队中途裁掉。

  镜头二:1967年夏天,“山羊”在洛克公园对垒曾经入选全美高中最佳阵容,有“精钢弹簧人”之称的埃德里奇-韦伯。一次快攻当中,“山羊”带球直奔篮下,看到韦伯从后赶上,便故意放慢速度,伸手招呼韦伯。当韦伯和他同时起跳之时,“山羊”将球抓在右手,低低垂过腰间,眼看要上升到最高点,手臂突然在空中闪电般的划过270度,从韦伯头上把球砸入篮圈。原谅我简陋的文字无法再现当时精彩场景,但“毁灭者”哈蒙德说:“这是我一辈子见过的最精彩的灌篮。”

  拖着支离破碎的身躯,“山羊”回到了街头,仅有25岁的他,在球场上居然脚步踉跄气喘吁吁,丝毫没有昔日的风采。渐渐的,王者隐退了。

  不久之后,“山羊”仿效恩人霍坎比-洛克,回报社区,在99大街创办了“山羊联赛”。各路球星慕名而至,伯纳德-金和阿尔伯特-金兄弟以及后来的火箭马刺双冠军球员马里奥-埃里都是出身“山羊联赛”。

  令人痛心的是,“山羊”一直没有完全逃出白色粉末的控制。1977年夏天,他莫名其妙的取消了自己联赛的开赛日,和一帮朋友驱车开往布隆克斯区。几个小时后,他就被铐上了双手---抢劫600万美金未遂。这一次,24个月的班房。

  出狱后的“山羊”似乎已经真正的畏惧了黑街,将全家远远的搬离了纽约。没有多久,无法忘记他的球迷们将他请回了纽约,重新执掌“山羊联赛”。这一次,他没有让大家失望,联赛至今仍然在纽约街头屹立。

  1998年5月15日,“山羊”死于心脏衰竭。纽约市为了纪念他推广篮球运动的努力,将99街与阿姆斯特丹大道的篮球场命名为“山羊公园”。[文:iOrange 2003/10/28]

  啊哟!居然忘了提“山羊”的注册商标,纽约传奇中的传奇----“Double Dunk”了。纽约许多老球迷都发誓亲眼见过“山羊”双灌篮的神技,还是在正式的街头比赛中。传说“山羊”在终场前球队落后3分的情况下突破篮下起跳,扣篮后在空中把球接住又扣了一次,然后傲慢的说这要算4分。有人会在乎双灌篮算几分吗?这种表演已经完全超越了地球人的篮球范畴,属于另一个时空。NBA的“飞人”后代们每年苦思灌篮大赛新招数,不是没人想到“Double Dunk”,而是-----你要说NBA篮筐上网子太长,球掉得慢)@^%$#$(Q@!!!

  兰尼-库克的碎片

  姓名:兰尼-库克(Lenny Cooke)

  位置:后卫

  身高:1米98

  体重:93公斤

  出生:1982年4月29日,纽约布鲁克林区

  2001年7月9日 CNNSI报道:一年之前,不为人知的兰尼-库克在短短四天时间内征服了整个ABCD 高中训练营,勇夺非毕业生组全明星赛co-MVP称号在今年的训练营里,已经名满全国的库克将成为其他年轻球员的目标“我练得很努力,因为知道大家今年会冲着我来,我不想毁了我的名声。”北卡罗莱纳,辛辛纳提,迈阿密,圣约翰和俄亥俄州立都加入了争夺库克的招生大战,然而这位曾经向科比-布赖恩特下过战书的年轻人说:“科比做到了(高中直升NBA),我为什么不能?”

  2001年7月9日 北卡Insider报道:踏上篮球场的兰尼-库克能够应对任何挑战。今天,他的对手是卡梅罗-安东尼。两人在比赛中你来我往安东尼封盖库克成功并出言不逊,库克马上在安东尼头上一记超级空中接力还以颜色最后库克独得20分,率领球队获胜“我明年打不打高中联赛都没关系,只要成绩够得上,他们(北卡)就会给我奖学金。”库克赛后说道

  2001年6月28日 TheInsiders报道:兰尼-库克观看了今年的选秀大会,为纽约老乡(曾经的天才高中球员)奥马-库克鼓劲。最后奥马-库克跌至第2轮,没有拿到保证合同。兰尼说:“看了这种事情发生,我必须好好考虑,但实际上我已经考虑过了我知道我要好好训练。”选秀前夜他们是高中学生,第二天便是百万富翁

  2001年9月27日 TheInsiders报道:库克计划参加SAT考试,为进入大学做准备许多大学担心库克将会直接进入NBA“每个人都说他应该去NBA,除了他(库克)自己之外他有这种潜力,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什么”

  2002年5月 快艇队网站报道:库克谈起今天在快艇队的试训:“不走运,今天的试训我是带着伤脚上阵,很多事都不能做几次试训里我都投的挺准(我打球像)科比,迈克格雷蒂和达瑞尔斯-迈尔斯(要是进了NBA),我不会急于成为一个超级巨星,只想努力帮助球队取胜。”

  2002年5月6日 PRNA报道:兰尼-库克,20岁,高中平均每场30分15个篮板,今天在纽约的朱尼奥餐厅宣布他将放弃大学入学资格,直接参加2002年NBA选秀

  2002年5月 ESPN报道:参加兰尼-库克新闻发布会的有快艇队球星埃尔顿-布兰德。库克表示实现争取过布兰德和马布里等人的意见:“我听他们都说NBA的教练和球探都很喜欢我。”

  2002年选秀后 TheInsiders网友论坛:

  帖子-“嗯,兰尼-库克现在哪儿呢?”

  回复-“第11轮NBDL选秀被格伦巴斯队挑走了。”

  回复-“我也听说他被NBDL选上,但已经被裁了。教练说要培养他会花太多的时间。”

  回复-“他在超音速队待过,被炒以后到路边卖桔子去了。以后每一个高中大明星都该好好看看他的样子!”

  回复-“库克在我们菲律宾联赛!第一场就得了49分17个篮板!”

  回复-“库克太棒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在菲律宾亲眼看他打球。他绝对是NBA的料。”

  回复-“他现在是个20/20/5级别的球员,在CBA上海东方大鲨鱼队呢。上海队签到他的时候都要哭出来了。”

  2004年1月7日 hoopCHINA论坛:“库克第一场打浙江,十分钟得了十六分六板,但在场上表现得有点毛躁,打了一节不到就六犯毕业。第二场打八一,拿下四十一分,找回感觉。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得分,篮板,mvp在下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镜头就是他面对防守队员连续变速cross over晃得对头七荤八素,然后非常漂亮的no look pass给篮下无人看防的队友,真是晃得轻松传得漂亮不过Cooke在中国,或者其他低水平联赛打下去,终究是浪费了他的天分”

  2002ESPN Tom Farrey长文中的片断:

  库克在智力测试中的“矩阵思维”一项得到“天才”级的高分,可他目前在高中上的课程几乎全部是后进生补习课

  库克从走廊那边走来,身着皮夹克,头顶崭新扬基队棒球帽,脚上的新耐克鞋光鲜发亮

  库克的家住在最糟的城区的最糟的一个街区里地板上的一个大洞用布盖着,雨水毁顺着这里流到楼下的妓女家里去

  手机响了,是科比的老爸乔-布赖恩特打来的

  “我每天上课时都想(进NBA的事情),想像两年后变成百万富翁的样子”

  “他(库克)是个名人。因为什么?因为他做过什么吗?目前为止他什么都没做过。”确实,库克是个站在巨富边缘的穷人,也是一个站在赤贫边缘的富人

  2004年1月9日 体坛周报:确实,最早库克是作为秘密武器来到上海的。一阵扫射过后,库克也确实撂倒了包括八一在内的不少高手,但随着时间延长,他过于独的致命弱点也就暴露得越来越明显刘炜对两个老外的这种表演也表达过反感,“他们有时候太独了,就知道单打,多少球就是这样打坏的!”

  纽约街球之父”霍坎比-洛克

  霍坎比-洛克没有打过一场职业篮球。“可如果不是因为他,不用说纽约的街球,就连NBA也不会有今天。”街头巨星Pee Wee科克兰德说。

  1926年3月2日,霍坎比-洛克出生在纽约的一个穷苦黑人家庭,从小由祖母带大。他曾经是东哈林区本杰明-弗兰克林高中校队的明星后卫,但中途退学,参军奔赴二战的前线。1946年战争结束,洛克复员,回到了依旧穷苦的哈林区。

  霍坎比-洛克

  年轻的洛克有着很强的上进心。复员不到一年,他就拿到了高中毕业证,接着开始在纽约城市大学上夜校。短短三年里,洛克完成了四年的本科课程,被授予学士学位。毕业之后,他找到了一份市政府文化指导员的工作,在哈林区139初中教授英文,同时兼职134号街和第8大街交界处的一座公共体育中心的篮球教练。在那里,洛克组织起一个分不同年龄段的篮球联赛。他的目标是用篮球比赛吸引孩子和青年人,让他们远离街头暴力和各种犯罪。大多数的球员和洛克一样来自穷苦的家庭,洛克通过篮球教给这些孩子许多做人的道理,鼓励他们努力上进,摆脱穷困的生活。

  查尔斯-特纳是当年那群孩子中的一个,几十年前的一场比赛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那天我们在场上嘻嘻哈哈,尽做些花里胡哨的动作,半场下来落后了30分。”特纳回忆道,“我们只是孩子,比赛就和做游戏一样。”中场休息,霍坎比-洛克走到球队跟前,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队员:“每礼拜,每一天,我教你们怎么训练,怎么比赛。可你们都在场上干些什么?”洛克盯着他的年轻球员们,失望的泪水从眼眶中涌出。

  “我们全都吓呆了。”特纳回忆道,“我们都是在街上混的坏孩子,可是谁也没有见过一个成年男人哭的样子。”洛克没有再说一句话。“他不用说什么,”特纳说,“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忘记比赛的尊严,自己的尊严。”

  特纳的球队回到场上,奋力争抢每一个篮板,防守不敢有丝毫松懈,最后反而大胜对手30分。

  查尔斯-特纳至今仍然住在哈林区,他和当年那批队友对洛克一直怀有无比的尊敬。“厄尔-迈尼考尔特,我真想揍他一顿。”特纳的老队友,60出头的莫利斯对伟大的“山羊”毫无敬意,“洛克先生可不是什么扫大街的胖老头。他是市政府的指导员!他把上千个孩子送进大学,把更多的孩子从监狱的大门口拽了回来。”

  几年前,HBO电视台拍摄了一部街球传奇人物“山羊”厄尔-迈尼考尔特的传记影片,在美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影片里,霍坎比-洛克被塑造成了一个大腹便便却充满智慧的清洁工。

  “厄尔是那**的顾问。”特纳也很不满意,“我们都喜欢厄尔这家伙,可是他让人把洛克先生拍成那样,这可不行!”也许特纳的愤怒有他的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洛克先生的形象在公众眼里越来越模糊,已经有不少报纸杂志糊里糊涂的把他描写成一个地位低下的胖老头。

  “给洛克先生打球,你得学会用‘yes sir’或‘no sir’来回答他的问题。”特纳回忆道,“要上场?都得先让洛克先生看看你的履历表才行。”

  1946年夏天,洛克在138街和第5大街交界处举办了一个室外篮球锦标赛。开始一共有4支球队,1个裁判---洛克自己。同时洛克也开始组织自己的球队和纽约其他地区的青少年球队比赛。令人遗憾的是,市政府并没有给予洛克任何他需要的支持。手头拮据的洛克常常还要自己掏钱买哨子,有时候甚至向街上的孩子借球比赛。

  后来洛克遇到一个叫约翰-亨特的“街头大亨”。虽说亨特的钱财大都来自赌博,可他确实给了霍坎比-洛克很大援助。当孩子们没有钱买运动鞋或者球衣时,亨特很舍得放血。他还出钱帮助球员们租车去客场比赛,每次出发之前,都特意关照把油箱加满为止。

  70年代洛克公园的一场比赛

  就这样,越来越多的孩子开始在洛克的照料下享受篮球的快乐。“不管怎样,洛克先生都会带我们去比赛。”莫利斯回忆道,“我们和布隆克斯区的黑孩子比赛,和城里的爱尔兰孩子,还有意大利孩子比赛。其实不管是谁,只要想打球,我们就去。”

  1947年12月,霍坎比-洛克和女友玛丽-格林结婚。两年后,联赛搬到了128街和第7大街交界的圣尼古拉斯-豪斯球场。洛克的办公室也搬到了那里,一张绿板凳,一盏钢架台灯,洛克每天在那里工作十多个小时。成千上百黑皮肤的,来自贫苦家庭的年轻人来到他的办公室,有的是为了篮球比赛,更多的人只是为了听到一些洛克先生对他们生活的劝导。洛克的一句口头禅是“一人教一人”,后来这成为哈林区一间青年团体的名号。

  40,50年代,黑人球员还受着许多不公正的待遇。洛克用自己的劝导和一封封推荐信,帮助许多许多年轻球员走上篮球的正轨,远离街头的罪恶。纽约的篮球渐渐有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强悍,激烈和极强的球员自尊,和印第安纳崇尚精准投篮,加利福尼亚讲求技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洛克的帮助下,一大批黑人球员进入了大学,其中不乏后来凯尔特人八连冠队伍中的托马斯-桑德斯,北依利诺伊大学球星拉尔夫-巴寇特和“山羊”等人。同时,纽约地区的一批大学,比如长岛大学,圣约翰学院等,得益于众多的优秀黑人球员输入,开始在大学联赛称霸。

  1949-1950的大学赛季,纽约城市大学夺得NCAA和NIT双冠王,队中MVP埃德-华纳一举成为全国的篮球偶像,凯尔特人队对他表示了很大的兴趣。就在华纳前途一片大好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赌球丑闻一下子毁掉了他的美梦,他不仅没能参加NBA选秀,反而被投进监狱六个月之久。出狱后的华纳在街区里成了耻辱的代名词,就连当年索要他签名的孩子们也不愿意和他打球。就当华纳感到绝望之时,洛克找到了他。

  “霍坎比对我说,”年过70的华纳回忆道,“埃德,我也觉得你做了件很不好的事。可是人都会犯错,我想我能再给你个机会。你回来,告诉孩子们,你犯了错,告诉他们不要和你一样,告诉他们你正在努力地改正自己。你看,我正在组织一个联赛,你来帮忙吧?”

  华纳听从了洛克的劝导,参加了他的联赛,接着在东部篮球联盟找到了工作,后成为纽约小学体育联盟的辅导员。“我并不是个罪大恶极的人,从来没有人教我怎么做人。”华纳回忆说,“要是我早点遇到霍坎比,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1953年,洛克的篮球联赛有了高中级和大学级两个部分。到了1954年,洛克的梦想终于实现---他的“职业级”联赛建成了。夏天,NBA和其他联盟的好手陆续前来,新泽西,费城和华盛顿等地的队伍也专程到纽约一试身手。可市政府仍然拒绝对他提供帮助,连为球迷搭建一些场边的座椅也不肯。不管怎忙,洛克的联赛越来越出名,NBA球探,大学教练各式各样的人物都向洛克的球场涌来。

  洛克的联赛成了纽约球迷的狂欢节,连卖糖果的小贩都知道洛克的球场是最好做生意的地方。每当比赛日,人们便把赛场围个水泄不通,站在外面的人若不是爬到树枝上,就只能凭着前面观众的喊声揣摩比赛的情形。

  比赛越来越红火,但霍坎比-洛克的信条一直没有改变---他要通过篮球帮助街区里穷苦的人们。洛克的联赛从来不是赚钱的工具,而是球迷的乐园和球员们展示才华的舞台。洛克的工作态度始终如一。“洛克先生不认为每天来到球场,花上十几个小时照料比赛,然后回家就够了。”洛克的追随者斯坦利-希尔说,“如果我们有人需要他的帮助,他一定会到,他教我们道理,用他所有的能力帮助我们。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有人被街头的罪恶吞掉。”

  1965年,市政府终于同意把他的联赛搬到155街和第8大街的交界处,也就是现在的洛克公园所在地。这个球场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篮球运动员表演的舞台,伟大的张伯伦也是其中之一。在没有比赛的日子,商人,政治家形形色色的人仍旧云集公园,对于他们来说,没有比洛克球场更好的交际场所。仍然,公园里见不到一幅广告牌匾。

  球赛蒸蒸日上的同时,长年的辛苦工作和吸烟的恶习吞噬着洛克的健康。1965年3月,年仅38岁的霍坎比-洛克死于肺癌,留下妻子玛丽和三个孩子。

  现在的洛克公园

  “霍坎比-洛克是一个勇士,他一生致力于把尊严和快乐带给贫苦的哈林区。”阿姆斯特丹报这样悼念洛克的去世。

  1969年7月13日,洛克联赛的举办地被纽约市长约翰-林赛正式命名为洛克公园。1970年7月26日,洛克公园连同周边地区被一起命名为霍坎比-洛克广场。

  ---“毁灭者”乔-哈蒙德

  (1) 引子

  1994年10月的一个下午,纽约哈林区。阴森破败的保罗大楼对面的一条街上,一个稍稍驼背的老头正蹒跚地走进篮球场里,一顶棒球帽,一件脏兮兮的高领毛衣,一条破烂不堪的蓝色牛仔裤。显然,他现在的样子更像个老乞丐,而不是什么街球之王。

  “嘿,老先生!你瞎了还是怎么着?”问话的是一个有些生气的后生,他把篮球夹在腋窝下,一手指着头顶晴朗的天空说道,“我们在打球呢!把你可怜的屁股给我挪开!”

  其他几个年轻人也凑了上来,打量着这个陌生人----一个高个,瘦削的黑人,淡色皮肤,短短的胡须。只见他走到场地边线,轻轻放下背上的塑料垃圾袋,转身走回到球场中央,目光投向了两边空空的露天看台,似乎在吸取着某种力量——在他的回忆中,狂热的球迷正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们要乔!我们要乔!”

  昔日街头英豪,如今难见霸者之气

  “我缺几块钱。”他轻轻的说,“你们谁和我打。”

  “别浪费我们的时间。”一个年轻人说。 “到别的地方玩去。”另一个年轻人叫道。

  陌生人疲倦的眼睛打量着球场的地面。“没人想要我的钞票吗?”他问。

  “那把你的钞票亮出来呀!”一个年轻人说。

  “输球的人才亮钱。”陌生人说。

  “少废话。”拿着球的那个年轻人说道,“你不想要钱了,给我就成。”

  “二十块,怎么样?” 陌生人问。

  “好,开始。”

  “你的球。”陌生人说着,从年轻人手里抄下球,单手抓住,晃了几下,又塞回了他的胸口,“相信我,小兄弟,这是我的主场。”

  “上啊,罗勃,做了他!”其它的几个年轻人喊道。

  “对啊,罗勃,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本事。”陌生人说,他身体微微向前倾过罚球线,贴住了对手。

  边上的人站到一起,垃圾话开始了,比赛也开始了。年轻人佯装跳投,快步冲向篮下,看上去是一个势在必得的上篮。可就在出手的一刹那,陌生人伸手碰到了篮球,接着高高跃起,抓住球,落在右边底线附近稍稍停了一下。他仍然留着他的圆蓬头,和20多年前大战J博士时一模一样。第一次进攻机会,陌生人将头往前一探,好像要启动上篮。年轻人的脚挪动了一下,失去了防守位置。陌生人看了看他的对手,轻轻一笑,扬手投篮。篮球划着完美的弧线,似乎在空中停了足有数十载,才穿过了球网,“唰——”。

  “操!”场边的一个年轻人叫道。

  比赛继续,陌生人渐渐拉开了比分。反身上篮,小勾手,左手挑篮,接着连续三次罚球线跳投。一会儿,12比0。观战的年轻人们似乎嗅到哪栋公寓里的发霉气味,表情很是难堪。最后,陌生人只剩一分就能结束比赛。当他跳起投出决胜一球时,一个声音从场边铁栅栏外吼开:“喂!乔-哈蒙德!别难为那孩子,别拿他的钱。”

  “毁灭者”在洛克球场

  年轻人呆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刚刚被一个篮球幽灵戏耍了一回。他低着脑袋,双手按在膝头。“你是乔-哈蒙德?”那孩子问道。他把手伸进右脚袜子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20元钞票,“这是你赢的,没有小瞧您的意思。”

  在纽约的街头,提起乔-哈蒙德这个名字,或者那个常常背着垃圾袋在老地盘闲逛的老头,许多人的脸上都会显出微笑---70年代看过他打球的人飞身扣篮,精准的打板远投和那些不可思议的得分纪录。那时候,他卖着各种白色粉末,腰缠万贯,把湖人队送上门的5万年薪和紫金球衣撇在一边。

  “那是我的好日子。”哈蒙德走去拎起了他的垃圾袋,“我什么都有,什么都能做。我以为我一辈子都能那样呃,今天我该去看我女儿了 ” 哈蒙德回忆起自己的往事,神情有些恍惚。

  (2) 少年成名

  1963年1月,冬天的一场大雪盖住了纽约全城,街上空空荡荡,没有比赛。

  位于120号街和麦迪逊大街交界的库帕初中里,教师兼篮球教练唐纳—亚当斯正坐在办公桌后,看着学生们紧张的考试,教室里只有沙沙的铅笔摩擦稿纸的声音。突然,楼下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

  “啜啜啜”

  亚当斯站起身,告诉学生们继续考试,走到窗边看个究竟。

  “我从窗户往下看,又是他。”亚当斯回忆道,“正把球场上的雪一锹一锹的往外铲。”

  那是已经从学校退学的13岁的乔-哈蒙德。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为了生计四处奔波。每天晚上,他和许多堂兄堂弟表姐表妹一起睡在祖母家的大厅里。白天,他从一个球场溜到另一个球场,有比赛就打,手上满是水泡,脚上的Pro Keds运动鞋(60,70年代黑人中流行的一种便宜的篮球鞋)是用胶带缠在一起的。每天,哈蒙德一直打球到太阳下山后很久才回家。当老天爷试图用大雪盖住球场的时候,他就端起扫帚或者铲子和他对着干。

  “乔在小学7年级一共只待了27天。他几乎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当年哈林区瓦格纳中心的体育指导,“毁灭者”的导师,现在的阿姆斯特丹新闻报体育编辑豪威—伊万斯说道,“十一二岁的时候,他迷上了篮球,整天在那些球场闲逛。只要有地方,他就开始练习投篮,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一面看大人们打球,一面自己训练,乔很快学会了很多东西。”

  “十三岁的乔对比赛的理解已经超出了大多数成年人。在他之前,我训练过成千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有谁能像他那样打球。”伊万斯回忆道,“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控球技巧,很快就和同龄的孩子拉开了差距。你很难看到一个孩子能够在场上指挥其他4个队友,特别是他没有拿球的时候。可是乔可以做到这一点。他有时候会很生气,因为他的队友们该传不传,该切不切。我只好把他拉到一边,告诉他,那些孩子理解不了他已经理解的东西。”

  伊万斯和其他街坊轮流把哈蒙德带回家,给他食物,衣服等等,哈蒙德一直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 https://hunlipic.com/jiehun/266031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30
下一篇 2023-07-3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