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婚习俗的由来,一般认为是古老的掠夺婚(也称劫夺婚、抢劫婚)的遗存或变异。典型的例证见《周易·屯》爻辞:“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是说一支似寇非寇的马队抢来不从的女子,被抢女子拼命呼喊,血泪汪汪(陶毅、明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4)。但这种掠夺婚俗究竟出现于什么时候、其形成原因是什么,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一说,掠夺婚盛行于以男性为中心的游牧时代。此时因女子已是男子的所有物,所以成为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发生斗争时的掠夺对象(《东莞婚歌研究》,《民俗》第一卷,第二期)。
一说,掠夺婚产生于对偶婚向个体婚演进的原始社会末期。对偶婚制实行“夫从妇居”,男子“寄人篱下”,难以树立性别权威,无法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随着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他们要求不再“嫁”出去,而将女子“娶”回来。但由“妻”方居住改变为“夫”方居住,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其间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激烈的斗争,“抢劫婚”就是以暴力掠夺手段来实现的变革。
一说,掠夺婚出现在母系氏族社会解体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之时。论者同时指出导致这种婚俗的原因有二:一,男性成为主要生产劳动力后,妇女的地位下降,为了生存常有溺杀女婴的现象。由此出现的后果是男多女少,两性比例不平衡。二,女子也是家庭劳动力的一分子、氏族财产的一部分,家长或族长不愿其被分流出去。然而在父系氏族时代,发展族外婚已成为必然趋势,所以抢婚就成了缔结婚姻的方式之一(郭兴文《中国传统婚姻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一说,掠夺婚的出现可追溯到人类由原始杂交向血缘家族班辈婚演变的原始社会前期。当时,家族与家族之间经常为争夺某一生存条件、某一猎获物而械斗。所获俘虏,男的予以杀害,女的则可用以满足性的需要。有了这种诱惑,各家族之间经常发生以掠夺对方妇女为目的的战斗。被抢劫的妇女在对方家族长期与人同居,也会逐渐适应新的两性生活。尤其生儿育女之后,她们与新的家族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于是抢夺妇女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会演成各家族之间习惯性的报复。因抢亲出现的不同家族的远缘结合,其后代远比血缘家族近亲繁殖的畸形婴儿优越。此时人们遂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认识,开始到族外寻找更为美满的婚姻,从此抢亲变成自愿的结合(郑慧生《上古华夏妇女与婚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此外,还有学者断言中国历史上只有虚拟性的“抢婚”仪式,并无野蛮的掠夺婚俗形态的存在。如有人认为,所谓“劫夺婚”,一般是假劫真婚。《仪礼·士昏礼》规定,男方“亲迎”要用全副的黑色装备(“载鬼一车”),可能是受这种风俗的影响。魏晋以后,我国爨族仍实行劫夺婚的制度,“将嫁女三日前,(女家)执斧人山伐带叶松,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族执瓢、杓,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鼓吹至女家,械而斗。婿直入松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父母持械,杓米淅洗婿,大呼亲友同逐女,不及,怒而归”(清人曹树翘嘉庆《滇南杂志》)。这段叙述几乎是对《周易·屯》劫夺婚的疏解,也说明在夺婚之前,男女已有婚约关系,而不是男子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女子(向黎《古代“劫夺婚”》,《文史知识》1981年第4期)。
与上述观点相似,有人把《周易·屯》的爻辞看成一首浪漫的婚礼进行曲,“首先造成一种悬念:这是些什么人强盗吗然后云破月来,挑明主题:原来不是盗寇,而是求婚的队列。接着便是婚礼的发展,介绍求婚的聘礼。最后进入高潮,新娘无声饮泣,泪水中似乎交融着悲与喜”(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巴蜀书社,1995)。
众说纷纭。掠夺婚的时代与成因尚无定论,进而连其是否存在过也成了悬而未决的问题。推敲起来,朦胧难辨的原因,在于直接性证据的缺乏,因而有些论证不无凭假设加上想像之嫌。欲求得上述问题的历史真相,看来还有一段艰难的探索历程。
这个看情况啊,看每个人的选择和每个人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要求你,就是说先求婚了再结婚,他只有少部分的人,就是说需要走这个流程,大部分的人的话,他可能没有这个流程的话,他也会跟你一起结婚的。
组词:求婚 逼婚 赖婚 银婚 婚书 许婚 初婚 再婚 抢婚 金婚 适婚 婚事 军婚 通婚
拼音hūn,注音ㄏㄨㄣ。
部首女部,部外笔画8画,总笔画11画。
五笔VQAJ,仓颉VHPA,郑码ZMRK。
四角42464,结构左右,电码1241。
区位2773,统一码5A5A,笔顺フノ一ノフ一フ丨フ一一。
基本字义:
男女结为夫妇:结婚。新婚。已婚。婚姻。婚约。婚礼。婚变。婚娶。婚外恋。离婚。
相关组词:
求婚[qiú hūn]
请求对方与自己结婚。
逼婚[bī hūn]
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对方(多为女方)跟自己或别人结婚。
婚姻法[hūn yīn fǎ]
以婚姻和家庭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
银婚[yín hūn]
(名)欧洲风俗称结婚二十五周年为银婚。
许婚[xǔ hūn]
应允婚约。
初婚[chū hūn]
第一次结婚。
二婚头[èr hūn tóu]
意思为蔑称再婚的妇女。
再婚[zài hūn]
再次结婚。
求婚前确认以下几点:
1、求婚前需要试探一下女主是否有想与你一辈子的打算,如果女主还没做好这个准备,那么暂时就不要向她求婚,这时候你可以做些让她感动的事情或者让她认为她可以把自己托付给你的事情;
2、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然而结婚确实两个家庭的事情,所以在求婚前,也要弄清楚,双方父母是否赞成两个人在一起;
适合求婚的时机:
1、女友生日。在她生日时,给她什么惊喜比较好呢如果你们两个已经恋爱了很长时间,或许她也在期待着你向她求婚呢。那么,在生日时就不要再只是准备蛋糕和蜡烛了。记得,送一款珍贵的钻戒给她。
2、恋爱纪念日。现在,很多恋人都过恋爱纪念日。试想一下,在你们恋爱恰好两年,或者三年的时候,手拿求婚钻戒,说出自己的誓言时,她是不是会觉得你很有诚意,很用心呢
3、旅行途中。没有特定的时间,只要是旅途中都可以。至于地点,可以是游玩中的两个人,也可以在周围有很多人的火车上。单膝跪地,拿出钻戒,向她求婚。她肯定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求婚吧。
抢新娘又叫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便将之打发回家。
姑娘抢至男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姑娘住处,用一把纸伞将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此举谓之"捉魂",经过"捉魂",姑娘便正式成为男家成员。约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请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正式接亲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苗族宗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丧失了回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作证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习俗。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参考资料:
先求婚再领证这是正常的顺序,想要求得女方的同意,才可以一起步入婚姻生活,领证就代表着在法律意义上你们已经是夫妻了,所以正常的顺序就是先求婚再领证,当然你在领证当天安排求婚也不是不可以啦!
先领证再求婚如果求婚对于你们而言更像是一个仪式,彼此已经心意相许,那么先领证再补上求婚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尤其是想要举办一个比较大的求婚仪式的新人,先领证再求婚的话,有比较多的时间可以慢慢筹备,能给女友一个难忘的求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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