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不是什么院长,当时只是一个普通法官,主审了彭宇一案,并以吓人逻辑判彭宇败诉。
可以百度这么一评论文章“法院必须交待:“彭宇案”判错了!”在文中作者提到,这个“做出那个惊世骇俗判决的法官王浩,被安排到鼓楼区一街道办的司法所,不再从事审判工作。”
听说还年轻啊年轻不懂事,几个钱就让他乱判啊
王浩
据南京中院和市检察院以及市局的综合消息(本消息是由在市检察院的一位资深检察官透露):
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
涉案的市某区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现在没有从事法官工作了,因为受彭宇案的影响,他已经被调离了法院在街道办的一个司法所工作。
南京彭宇案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被很多人认为是“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王浩也受到很大影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法官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后王浩是被安排在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任职,不过该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工作,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扩展资料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
司法所的职责包括: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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