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讲的是什么故事啊

洛丽塔讲的是什么故事啊,第1张

小说描述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夭,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

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的12岁女儿洛丽塔,称呼她为小妖精。

由于儿时的阴影,亨伯特对洛丽塔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

后来女房东在丈夫的日记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企图和对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气,于是写了三封信,在寄信的途中被车子撞死。

扩展资料:

作品特色

《洛丽塔》最令人叹服的成就之一就是,作为一个移民作家的纳博科夫比绝大多数土生土长的美国作家更逼真地创造了美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

这种“逼真感”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必不可少的自然背景,并没有给亨伯特的欲望世界赋予任何社会学意义上的现实感。纳博科夫始终是一个醉心于操纵幻觉的魔术师。

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

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阴恶的罪恶感。

作为他的欲望对象,洛丽塔只不过是亨伯特意识的产物,是他异想天开地企图从外部的现实和时间中抢夺出来的一个幻想。

参考资料:

-洛丽塔

一位程序员的自诉:男女合租真的会日久生情

刚到广州工作时,由于经济拮据,选择出租屋里和一位年纪相仿的靓女合租,两房一厅。

就我和她两人。她有男朋友,只不过异地,在北京,偶尔回来广州看看她。考虑到人家有对象,我就没怎么跟她打交道,加上我性格内向,工作经常加班,每次下班回来她房间的门都是关着的,合租了大半年我也跟她只见过几次面,彼此很少说过话。

有次项目上线,我加班到凌晨才回来。进门的时候看见她在厅里的沙发上坐着。

"回来了?"她问

这一问让我这个单身狗特别吃惊,犹如女朋友在家等着男朋友,真幸福。

“回来了”。我答。

两人都对视了很久,难得她跟我倾诉了一肚子的话。

原来她和男朋友分手了。

就这样,要知道,平时我们都不怎么说话,除了偶尔打打招呼。

说得也奇怪,平时这个时间点回来,我都是洗洗就睡了,今天困意全没。

她觉得聊不尽兴,点了些外卖我们一起吃,一直聊到晚上1点多。

当我起身进房间时,她说公司年会给她发了红酒,让我陪她喝。

我们就一起喝,事实上我都没喝多少酒,几乎都是她喝,她喝多之后就坐在我床上似倒非倒地问我一句:“今晚跟你说了那么多,很开心。你女朋友不知道我们聊那么久吧?”

我回答:“我没说过我有女朋友啊”,“那就好”,她说

然后一下子倒在了我床上,睡着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去她房间看看,看到她的床摆满了衣服和一些胸罩内衣之类,房间有点乱。

我懒得收拾,而且也不好动她的东西。算了,眼看凌晨3点多了,天快亮了,我就客厅的沙发上睡。

等到7点多我醒了,我不习惯。然后我给她盖了一层被子,就去上班去了。

等我下班回来后,没见到她,她的房间门也一直关着,后来我听房东说,她退房了……从此就没有音讯了,

我甚至没有她的任何****。我也没有跟房东要她的****,不知从何说起。

文森特·威廉·梵高(Vincent Willem van Gogh,1853-1890),中文又称”凡高”,荷兰后印象派画家。出生于新教牧师家庭,是后印象主义的先驱,并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艺术,尤其是野兽派与表现主义。

梵高早期只以灰暗色系进行创作,直到他在巴黎遇见了印象派与新印象派,融入了他们的鲜艳色彩与画风,创造了他独特的个人画风。他最著名的作品多半是他在生前最后二年创作的,期间梵高深陷于精神疾病中,其最后在他37岁那年将他导向自杀一途。在梵高去世之后,梵高的作品,《星夜》、《向日葵》与《有乌鸦的麦田》等,已跻身于全球最著名最珍贵的艺术作品的行列。 梵高的作品目前主要收纳在法国的奥赛美术馆,以及苏黎世的kunshaus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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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萌芽,第六期《此去经年》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以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视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定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机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日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哗,命运玄妙。若是玛丽自己前去采访,会不会是另一个感情故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认识长平。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也有的时候就在家里聊天,或者各自看书、上网。到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以把最本能的特质表现出来:平头,戴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可是,我爱他么?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的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呢?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着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也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纪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往直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的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像。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的进取要求都有坚实的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仇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的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往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 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陈年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回国,邂逅落野,他已经成为一件规模中等的公司里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过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之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了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了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了能力给你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的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了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炙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的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是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究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了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经离婚,他的妻子早已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自觉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着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以绝决的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可以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累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想念你。”

“**,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的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真的是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细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的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然如此气派,之前听消息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内容过长,楼主可找我要完整版。

“凡高的全部作品的特点,在于极度的力量和粗犷的表现。他对事物特性之明确判断,对形式之大胆简化,面对太阳的傲慢愿望,以及对描绘和色彩的狂热,显露出他是一个强有力的人,一个男子汉,一个敢做敢为的人——有时粗野,有时单纯雅致”

<红色田园>------凡高生前唯一卖出的画

<钱与穷人>

<睡在临终床上的女人>

<吊桥>

<德伦士风光>

<农妇葛狄雅的画像>

<织布者>

<风中的女孩>

<海景>

<把犁者和种马铃薯的妇女>

<木头大拍卖>

<挖掘者>

<吃马铃薯的人们>

<教堂墓园和老教堂塔>

<乡村小屋>

<旧屋折除大拍卖>

<圣经与静物>

<有四棵树的秋景>

<柏杨路>

<百日菊>

<贝母花>

<蜀葵花>

<花与向日葵>

<巴黎>

<城郊咖啡屋>

<蒙马特的风车>

<蒙马特的田园>

<一双鞋子>

<餐厅内部>

<城墙>

<四朵向日葵>

<二朵向日葵>

<水果静物>

<玻璃杯与水瓶>

<三本小说>

<书及静物>

<自画像>

<意大利女人>

<唐基老爹>

<裸女>

<粉红色果园>

<盛开的桃花>

<白色果园>

<海上的渔船>

<干草堆>

<花圃>

<播种者>

<夜咖啡店>

<在杜芳的露天咖啡店>

<街景与黄屋>

<公园小径>

<耕地>

<画家的卧室>

<画家的椅子>

<向日葵>

<割耳自画像>

<星夜>

<绿色麦田>

<收割者>

<农夫与田>

<田野风光>

<精神病院的庭院>

<橄榄树林>

<晚空中的松树>

<橄榄园>

<光秃秃的大树>

等等

苔丝是小商贩杰克•德伯菲尔德的女儿,在马洛特村里,苔丝一家过着清贫简单的生活,无奈父亲的酗酒与懒惰是家庭最大的负担。一日父亲在路上偶遇牧师得知到自己原来是古老的骑士德伯威尔家族后代。父亲兴奋之余,跑去酒店伴着酒气向众人炫耀自己显赫的家族。

由于父亲的醉酒,导致本该夜间就得赶路去送的货,也送不成了。此时苔丝的母亲便安排苔丝与弟弟去送货。夜路上家里唯一指望过活的马儿也出了事故,死掉了。苔丝痛苦自责,这时只有听任母亲之前的安排,去攀附德伯威尔家族另一系的贵族后代,才可以弥补自己给家庭带来的严重损失。

母亲将苔丝打扮的漂漂亮亮,让原本就样貌出色的苔丝看起来更加美妙夺人。苔丝带着为难的心情踏上了去拜访德伯威尔夫人的路途。

德伯威尔夫人的府邸是一座纯粹为了享受田园风光而修建的庄园。苔丝被眼前的景色给迷住了,然而心里更多的是恐慌,于是站在原地不敢踏进一步。这时一位绅士注意到了苔丝,并快速来到苔丝身边。这位绅士便是德伯威尔夫人的儿子——亚历克•德伯威尔,一位冒牌家族的代表。

亚历克说自己母亲卧病在床见不了苔丝,但是自己可以带苔丝在庄园里面随意逛逛。苔丝拒绝了,亚历克从见到苔丝第一眼便被苔丝的美貌给迷住了,于是用堂哥的身份再三邀请,苔丝只好答应亚历克。

苔丝回到马洛特村一周后收到了德伯威尔庄园寄来的一封信,请苔丝去庄园帮他们打理家禽场。苔丝的母亲非常开心,因为她认为苔丝被德伯威尔夫人和她儿子喜欢,或许德伯威尔夫人可以给苔丝介绍一位绅士结婚,那样他们家境就不至于如此落魄。而苔丝的心里却是忐忑不安。

终于,苔丝在家禽场工作还没几个月就被所谓的堂哥给诱奸了。苔丝忍着伤痛和委屈回到了马洛特村。母亲责备苔丝应该让亚克力娶了自己的。然后苔丝心里明白,亚历克对自己启是真心的,他不过是个风流公子,而且自己又不喜欢他。

苔丝回家不久,事情便在马洛特村传开了,苔丝成了众人眼中不再贞洁的女人,甚至在教堂做礼拜时也受到村民的指点议论。苔丝受不了,将自己封闭起来,只有在夜晚时才踏着月光出来散散步。

不久,苔丝生下了一个孩子,苔丝原本以为这一生便与孩子相依为命,自己再也不会结婚了。可是天有不测,孩子在出生没多久便夭折了。因为是未婚生子,这个夭折的孩子连洗礼都不允许有。苔丝发疯的恳求父母恳求牧师,父母本就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毁掉家族名誉而怀恨,又怎会答应。于是苔丝自己在半夜带着弟弟妹妹们一起为这个可怜的孩子进行了洗礼。

苔丝从痛苦中走出来后离开了马洛特村,来到远处的一座奶牛场,做了一名挤奶工。在奶牛场里,苔丝结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三位姑娘,她们是如此的单纯善良。即使共同仰慕爱恋着一个叫安琪尔•克莱尔的绅士,也不会因此而相互妒忌。

三位姑娘在寝室经常谈论起安琪儿。他是一位来农场学习,将来自己开农场的绅士。通过平时的交谈,苔丝渐渐被安琪儿的理念与思想所着迷。直到有天安琪儿向苔丝表明了自己对苔丝的喜爱,苔丝的心才开始凌乱。

苔丝原本希望的是安琪儿可以选择寝室三位姑娘中的任何一位,都是美好的。自己即使再喜欢安琪儿,也不能和他在一起。

无论安琪儿如何追求苔丝,苔丝始终是拒绝退却。苔丝自己的内心也终日不得安宁,脑海中每天都浮现着安琪儿帅气的脸庞与真诚的话语,这让苔丝无法认真工作。

同样遭受折磨的还有安琪儿,由于无法工作,安琪儿暂时回到家里,向家人说明了自己想要娶农场里一个挤奶工为妻。

安琪儿的父母都是虔诚的传道者,虽然不理解安琪儿的这个荒唐决定——放弃早已安排好的婚事,娶邻居家的一位**为妻。而去娶一个做挤奶工的乡下姑娘为妻。但是父母出于对安琪儿的疼爱,再加上安琪儿的坚持,还是答应了。

安琪儿没有了家庭方面的顾虑,快速回到农场,再次向苔丝表明心意求婚。苔丝一方面对安琪儿的喜爱,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以前的遭遇会影响到安琪儿的声誉。因此始终纠结,想要向安琪儿坦白,又不忍心。

苔丝给母亲写信讲明了现状。母亲在信中告诫苔丝,以前的事情千万不要告诉安琪儿。苔丝听了母亲的话,接受了安琪儿。

两人决定在农场附近的教堂进行简单的婚礼,只有农场的几位好友参加。之后再去蜜月旅行,所有的一切安琪儿早已安排好。

婚礼前一天晚上,苔丝辗转反侧,心里始终不踏实,单纯的苔丝终于决定把压在心里的事情告诉安琪儿,于是写了一封信,走到安琪儿门口,此时安琪儿已经睡了,于是苔丝把信从门缝里塞进去,心里忐忑的回去了,生怕第二天这些美好全变了。

苔丝一夜没睡,第二天一大早就等在了安琪儿门口,安琪儿出来了,如同以往一样深情的吻了苔丝,关于信的事情只字未提。

苔丝不确定安琪儿是否看到了信,于是在吃过早饭后迅速到安琪儿的房间查看,终于找到了那封信,被苔丝不小心塞进了地毯里,苔丝拿起信再次确认没有拆开过的痕迹,心里万分焦急。

这时安琪儿叫苔丝赶紧出发去教堂举行婚礼了,同寝室的姑娘和农场主也在催着苔丝,苔丝被大家匆忙的簇拥着坐上马车,苔丝对安琪儿说,我有事情必须向你坦白。安琪儿说,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我们互相慢慢坦白。

婚礼后苔丝和安琪儿立马离开农场。

骑士德伯威尔家族的产业和府邸如今已荒废掉,变成了一座农舍。苔丝和安琪儿便临时租住在这里。

就在租住的第一个美妙难忘的夜晚,苔丝和安琪儿相互坦白过去,安琪儿先迫不及待的坦白自己曾经在伦敦时和一个女人纠缠了48个小时,不过很快自己就清醒过来。苔丝听到安琪儿的过去,内心瞬间松了一口气,以为安琪儿会像自己理解他一般的理解自己。

然而当苔丝向安琪儿坦白完自己的遭遇时,渴望得到的理解之声,一丁点也没有。安琪儿很平静,平静的有些冷峻。然后安琪儿说出去透透气。

苔丝明白了,安琪儿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苔丝理解了安琪儿的过去,却得不到安琪儿对自己过去的理解。更何况当时的自己是受害者,并非自愿。

作为丈夫安琪儿给了苔丝一部分钱财,让苔丝回马洛特村,而自己也将去往遥远的巴西,继续考察农场。

就在安琪儿离开的那一天,他邀请当初在奶牛场时和苔丝同寝室喜欢他的一个姑娘,问伊茨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巴西。伊茨被自己爱的人冲昏了头脑,答应了,随即安琪儿带她回家收拾行李,在路上安琪儿被伊茨的一句话点醒了。

安琪儿问她有多爱自己,对自己的爱是否胜过苔丝。伊茨如实回答,她比不过苔丝对安琪儿的爱,苔丝对安琪儿的爱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安琪儿听到伊茨这样说,才清醒了过来,这时伊茨也清醒了。于是安琪儿自己去了巴西。

苔丝回到马洛特村,将安琪儿给自己钱拿出来一半留给母亲补贴家用,另一半作为自己外出打工的生活费。

苔丝这次打工的农场没有之前在奶牛场待遇那么好了。每天在漫无边际的寒冷里拔萝卜清理萝卜,而且这个农场主是之前与自己有过过节的一个人,因此时不时的为难苔丝。

好在这个农场里有以前奶牛场时同寝室的伙伴玛丽安。当初的三位姑娘在苔丝和安琪儿结婚后便各自沉沦了一段时间,都离开了奶牛场。于是玛丽安写信给附近的伊茨,希望她也来这个农场,这样她们就可以像在奶牛场时一样了。

三个姑娘每天做着耗尽力气的工作,玛丽安和伊茨在失去安琪儿后都开始染上了酒精,因此随身携带着小瓶酒来解乏,而苔丝因为父亲酗酒,所以从小就对酒精反感。在累到气若悬丝时只能靠着意志,对安琪儿的想象坚持下来。

在农场辛苦的工作加上农场主时不时对苔丝的刻薄,玛丽安和伊茨都建议苔丝去拜访安琪儿的父母,帮忙解决自己的现状。安琪儿在离开之前对苔丝讲过,有什么困难就去找他父母。同时安琪儿在父母那里也给苔丝留了一部分钱财。

苔丝终于下定决心去拜访安琪儿的父母,这一天天不亮,苔丝就穿着当初安琪儿给她买的衣服,走了很远的路,来到安琪儿家所在的镇,在山上苔丝将自己平时穿的鞋子脱下来藏在路边草丛里,然后再穿上安琪儿给她买的漂亮皮靴。

这时恰巧晨祷刚结束,苔丝在人群中被大家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于是苔丝往来时的山上躲去,身后却有两个绅士也朝苔丝去的方向走去。渐渐的那两个绅士超过苔丝赶上前面的一位**,从他们三人的谈话中,苔丝听明白了,那两人绅士便是安琪儿的哥哥,那位**就是安琪儿原本的结婚对象梅茜。在山上他们发现了苔丝藏在草丛中的鞋子,一阵取笑。

苔丝慌乱而逃,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亚历克正在布道的教堂。那个诱奸了苔丝的亚历克也发现了苔丝,于是追赶出来。

苔丝拜访不成却招来了自己痛恨厌恶的亚历克。

亚历克向苔丝坦白,自己是假冒的德伯威尔家族后代,自从母亲去世后,自己就不再是以前的放荡样子了。开始沉迷于基督教,而见到苔丝后,苔丝又将自己从疯狂的基督教情愫中解救出来。

苔丝告诉亚历克远离自己的生活,自己已经被亚历克害得失去了丈夫。

亚历克得知了苔丝与安琪儿的事情后,更是变本加厉的追求苔丝,多次向苔丝求婚。都被苔丝拒绝了。

一天苔丝的妹妹丽莎到农场找苔丝,说母亲病倒了,父亲因为酗酒身体也一直不好,最近又出了小问题。当晚苔丝便赶回家里了。

苔丝回到家后发现家里的地还没开荒种东西,而作为种子的土豆也被吃光了,于是苔丝一边照顾父母一边带着妹妹开荒土地种下东西。太阳落下时,苔丝让妹妹先回家休息,自己趁着星空月色再多干会农活,不一会苔丝便发觉一直有个人在自己身旁干活,一开始苔丝以为是父亲雇来帮忙的,但不久便发现,那就是亚历克,他乔装成农民的模样。

亚历克对苔丝说,不希望看到苔丝因为生活受这些苦难,哪怕以朋友的名义接受他的帮忙都可以。苔丝拒绝亚历克这样对待她,也拒绝亚历克对苔丝弟弟妹妹的讨好。

世事的转变总是出奇意料,卧病在床的母亲痊愈了,而一点小病的父亲却失去了生命。苔丝家的租基地和宅基地只租给了三辈人,而苔丝的父亲正是第三辈人。加上苔丝在马洛特村的名声,因此,苔丝家被迫搬离马洛特村。

亚历克知道后找到苔丝,说自己母亲去世后家里的卧室和养殖场也空了,重新装修下完全可以请苔丝母亲和弟弟妹妹一起去住,而且还可以给苔丝弟弟妹妹提供上学。苔丝一心想着安琪儿,盼望着安琪儿立马回来解救自己,不允许任何一点会玷污安琪儿情感的事情发生。所以苔丝拒绝了亚历克。

亚历克说无论如何他都会把房间安排收拾好,等待着苔丝母亲和弟弟妹妹入住。

苔丝一家正赶去她们找的新家,路上突然收到对方的口信,原本租给她们的房子别人已经提前入住了。这天夜里苔丝与家人便露宿星空下。这时亚历克又出现了。

安琪儿到了巴西后,发现被当初看到的宣传广告给骗了,这个地方的气候和土壤根本不适合开农场,心里的焦躁加上水土不服,安琪儿染上了热病,很久之后才慢慢恢复过来。

安琪儿在抵抗病魔期间,满脑子都是苔丝,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太伤害苔丝了,于是回到家里后,便立马去马洛特村找苔丝。心里想着给苔丝留的钱还有那些让苔丝存银行的珠宝,应该够苔丝维持生活了。

经过询问才得知苔丝家的变故,然后拖着病怏怏的身体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苔丝母亲,苔丝的母亲因为安琪儿之前那般对待苔丝,没好气的不太搭理安琪儿。安琪儿百般恳求苔丝母亲,询问苔丝去了哪里。最后苔丝母亲说了大概地方,具体的她也不知道。

安琪儿赶去苔丝母亲说的地方,一个一个打听,终于打听出了苔丝的具体住址。

安琪儿坐在客厅等待着女房东去叫醒苔丝。苔丝穿着睡衣出现在门口,俨然贵妇的姿态。安琪儿恳求苔丝的原谅,苔丝只是说太晚了,安琪儿以为自己如今病怏怏的模样让苔丝不在喜欢,苔丝说他又让我回到他身边了,一切都太晚了……然后转身回到了房间。

安琪儿听不懂苔丝在说什么,一直觉得苔丝还没有原谅自己,懵懵懂懂的走到车站。

苔丝回到房间后,亚历克得知是安琪儿来过之后,便对苔丝种种挖苦,辱骂安琪儿和苔丝。

苔丝忍无可忍,然后用早餐刀杀了亚历克,换了衣服立马离开房间,去追赶安琪儿。

在车站等车的安琪儿看到苔丝兴奋的飞奔过来,说着我把他杀了,这是我欠你的,也是欠自己的。

安琪儿发觉出了事,牵着苔丝的手立马离开车站,去往树林里,路过一座荒废无人住的别墅时,他们躲了进去,在别墅里甜蜜的度过了五天时光。

之后的一天天气很晴朗,他们觉得定期来别墅打扫卫生的人来过了,无形的感觉让他们很不安,于是他们离开别墅再次逃离。

走了很远的路,在一座祭风殿他们停了下来,天色已晚,他们便在这巨石阵中一块又大又平的石头上休息。

安琪儿还在计划着他们接下来的逃跑路线,苔丝经过几天的冷静也看清很多,知道犯了罪是怎么也逃不掉的。迷迷糊糊中,交代了很多身后事。请安琪儿娶了自己的妹妹丽莎,那个出落的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妹妹。

天快亮时,巨石阵外渐渐出现了很多人,他们都是警察,逐渐靠近巨石阵。苔丝还在睡梦中,安琪儿请求大家让苔丝再睡一会。

太阳破晓的一刻,光束瞬间照向大地万物,苔丝被光束刺醒了。

七月的早晨,安琪儿牵着丽莎的手,亲眼目送了缓缓升起的一面黑旗——苔丝的死刑行刑完毕。

到此结束。

最后安琪儿听取苔丝的话,娶了苔丝的妹妹丽莎,帮忙照顾他们一家人。

哈代给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纯洁的女人”。但是读完后,个人觉得“为爱执着的女人”或许更贴切。

苔丝人生的悲剧与安琪儿、亚历克这两位男主人公息息相关,如果再往深的追溯,与苔丝酗酒好吃懒做的父亲也脱不了关系。

苔丝的出场就带有悲剧色彩,以苔丝的性情,之后每走一步,都是在悲剧的路上越走越远。

苔丝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男人,亚历克。这个男人分为两个阶段出现,第一个阶段出现时是完全的恶人形象。第二个阶段出现时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家庭的变故使他有了些改变。这一阶段的亚历克用现代人眼光去看,并没那么讨厌。即使苔丝心里并不喜欢亚历克,并且恨他。但是在苔丝家庭遇到无法解决的麻烦时,出现的是亚历克。他除了无法走进苔丝的内心与她一起承担心里的事物。但对于生活中的责任与困难,亚历克都可以替苔丝承担。

苔丝生命中出现的第二的男人,安琪儿,一个让苔丝无比迷恋的男人。安琪儿一出场就集万千宠爱,那么美好值得爱的一个男人,喜欢新思想。苔丝的很多观念都是由安琪儿塑造起来的。但就是这么完美的男人,在得知苔丝以前的遭遇后,做出的反应却让人大失所望。此时的安琪儿思想又被迅速拉回封建里。给自己和苔丝的心里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安琪儿和亚历克就像夹心饼干的两面,挤压着中间纯洁的奶油——苔丝。一个从外在方面,一个从内心方面。逼迫着苔丝走向极端。

如果最后苔丝没有杀毁掉她和安琪儿爱情的亚历克,一方面苔丝的内心永远都处于愧疚中,另一方面,安琪儿会真的原谅苔丝,不在激起心中波澜了嘛?答案肯定是不会的。男人的心,更何况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男人的心。

只怪苔丝的爱太坚持太执着……

却换不来爱人的理解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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