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国演义》之后,没有任何一部电视剧能如《大秦帝国》这般令我沉醉。有了《大秦帝国》,我几乎不屑参加关于任何其他历史剧的讨论,我对那些斥资巨大、广告漫天、噱头遍地、大腕如云的历史剧本来就莫名地有一种蔑视的情绪,而自从我有了我的《大秦帝国》之后,就更加不关心它们的宣传,对于它们的那些粉丝们对它们的错误的溢美之词也懒得反驳——我既有凤栖梧桐,又何必去观看燕雀闹檐?我既有明珠,又何必去欣赏普通饰品?我既有大秦帝国,又何必去为了那些劣质的历史剧烦恼?我有大秦相伴,夫复何求?
如果说秦公的求贤令是千古一篇雄文,那这部《大秦帝国》必须是一部雄剧——从剧情到表演,从插曲到配乐,无一不是完美无比。我是一个喜欢挑刺的人,但是面对《大秦帝国》,我根本没有挑刺的想法。事实上《大秦帝国》之中并非没有需要推敲或者欠妥的剧情,我之所以根本不想计较,那是因为大秦是一部有灵魂的电视剧。它的灵魂、性格和气度,在它开篇的第一时刻就浸入到了我身体的最深处,在我的灵魂中也打上了大秦的烙印。
《大秦帝国》,是铁一般的冷硬。
其实在我读《中国通史》、《东周列国志》和《史记》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大秦的冷峻和坚硬,可我并没有因这种冷硬而反感秦国,相反地,我因此而爱上了秦国。也许汉朝的宏伟和盛唐的繁华和才是最值得国人引以为自豪的,然而那遥远的大秦却在那历史的滚滚烟尘和战场的漫漫黄沙之中发出动人心魄的声音——是战马咴咴,还是号角齐鸣?是喊杀阵阵,还是旌旗猎猎?我不知道,我只感觉有一种遥远而又陌生的精神——
一种很少在历史书中或者师长们口中被提及、被提倡的精神——在远古呼唤,呼唤我们的回归,回归那可能是我们丢失已久的精神正源,找回那曾经因为某种原因而被抛弃甚至唾弃的东西——而它,却是深深地沉睡在我的灵魂深处,它使我时常隐隐地自豪又默默地叹息,它就像一个火种,只要吹来一阵烈风就会熊熊燃烧。
电视剧《大秦帝国》就是这样一阵风——冷硬而又刚烈。我绝对是从第一集起就爱上《大秦帝国》的,不是因为白衣卫鞅的潇洒帅气,更不是因为魏武卒的强大善战,而是因为秦军大帐中那两句非常简单但又斩钉截铁的对话:“秦人复仇,就在此一战了!”“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这对话在第一集中出现过两次,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魏军在每次战斗过后都开会议研究,精细谋划,争论不止。可秦军呢?有的只是“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秦公每次只说“将领不改!”就散帐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秦军这种粗放的方式简直有些简单粗暴,作战讲究的就是个“庙算”——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秦军如此“庙算”,怎能不败给魏军呢?可是,这两句斩钉截铁的话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而它也成为了整部电视剧的灵魂所在。这两句话,何其冷硬刚烈!又何其威武勇猛!这,就是老秦的风骨和精魂!尽管粗看上去未免显得粗糙武断,但这精神却是老秦从危难中崛起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大秦留给后世的最深刻印象——正如《秦风
无衣》中所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那是一种无畏,一种勇烈,一种雄浑!那些精细的谋划、精良的战具和豪华的设施,就算一样都没有,也可以渐渐完备,但是假如这种铁一般冷硬的精神没有,那这一切都是徒劳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羊的精神不能领导出虎的军队。
《大秦帝国》的第一集,完全就是在展示这种冷硬精神,剧中的所有细节莫不体现了这一点:和魏军那豪华精致的后方军帐相比,秦军的军帐简陋而又粗放,只吊着两个熊熊燃烧的火盆;和魏军主将光鲜整齐的甲胄相比,秦军主将虽为国君,却白发凌乱,颇有些军容不整;和魏武卒那整齐划一的军阵、精良无比的装备和训练有素的战法相比,秦国的军阵显得凌乱不堪:很多人没有统一的军装、武器和装备也各式各样,战法基本属于奋不顾身的死缠烂打。电视剧中少梁之战无比惨烈,但是最重要的是:它展现了秦国的国风——冷硬如铁!在秦军和魏军那鲜明的对比之中,从理智上说我担心秦国的未来,但是从情感上我却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振奋和激昂!假如我是一名士兵,我宁可舍弃魏军那精良的甲胄和装备,只穿着普通的布衣加入到秦军的轻兵营中。假如我是一名士兵,我宁可舍弃魏军那精妙的战法今儿计策,只拿着普通的刀斧冲锋在秦军杂乱的军阵中。只那一句“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就足以让我选择秦军,更不用说秦军、秦人的那种冷硬作风,更是使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神奇力量在胸中驰骋。秦人以作战勇猛著称,不论老少,上了战场就都是最勇猛的战士。《大秦帝国》的战争场面极其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秦军军阵中那些穿着布衣的百姓冲向敌阵,就如一股汹涌不可阻挡的潮水,连孩童都如猛虎一般勇猛,秦人的血性是与生俱来的,秦人的冷硬是铸在灵魂之中的。秦献公中箭之后依旧不改勇猛刚毅,渠梁生擒公叔痤和救驾时的果敢凌厉……没有一处不体现着老秦人的冷硬风格——没有无用的装饰,有的只是猛烈的精神!秦国的军队可能会有些散乱,看上去显得莽撞,但是胸中有这铁一般冷硬的秦人,有了这般性情,加以训练,不愁不成为一支利剑,一支真正的铁军!
大雪飘落,皑皑落满秦国的山川,冰原上传来苍凉的号子声,悲壮的《赳赳战歌》响起,泪水已经在我眼中打转。能以冷硬之风打动我的,非《大秦帝国》莫属,而能以冷硬之风唤起我热血沸腾的,更非《大秦帝国》莫属。这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感觉:那白皑皑的山原、呼啸的北风、冷硬的盔甲和刀剑、雄浑的呼喊……没有一样能令人感觉到舒适温暖。可正是这种苍凉、悲壮、冷硬,却蕴含着无尽的情感力量。直令人欲举一爵烈酒,遥祭那铁血的大秦,遥祭那早已丢失了的冷硬的秦风——那曾经驰骋在华夏大地上的铁一般的精神,已经被历史碾成尘埃,消散在中庸、仁爱的暖风中。今天还有几人记得那冷硬的大秦,曾经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临战场而叱咤风云?曾经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临函谷而傲视天下?那遥远的秦风,在《大秦帝国》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在我胸中复活,我生不为秦人,却依旧向往,向往大秦一般的冷硬,向往大秦一般雄浑的梦想!
《大秦帝国》,是秦酒一般的炽烈、是苦菜和肥羊炖一般的质朴豪放。
如果说《赳赳战歌》是《大秦帝国》的灵魂,那么秦酒、苦菜和肥羊炖则是大秦的性情。我不记得全剧中到底出现过多少次苦菜秦酒肥羊炖,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它们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仿佛闻到了那浓烈质朴的香气。尽管它们和别国那些精致的食物和醇厚的美酒相比显得粗粝,然而却令人感到扑面而来的炽烈和爽快——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什么样的酒食落肚,生出的就是什么样的气质和性情。我欲梦回那片苍茫的大地,飞跃秦岭那连绵的山脊,跨过渭水那滚滚的波涛,暮日西斜,归鸦入林,也许在那村野的茅屋里,也许在那高大的宫阙中,就飘荡着那么一股热气腾腾的浓香,它渐渐弥漫入夜的薄雾中,笼罩着那片雄浑的土地,养育着那些雄伟的秦人……
洞香春中卫鞅品评过赵酒、燕酒,他喜欢赵酒的“烈焰神韵,肃杀凛冽”,这就是他作为一个法家门生的本色。他不喜欢温润醇和的宋酒,因为他心中怀有大争之世的血气。不知为何,卫鞅当时没有要秦酒来喝——也许当时的魏国风气都轻视秦国,没人关注秦酒,那个时候,卫鞅还不知道,秦酒——是何味道!但当他进入秦国之后,这秦酒,在剧中就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在侯嬴家里,卫鞅第一次喝到秦酒,他形容它为“厚烈”,也第一次尝到肥羊炖,“肥嫩香浓,本色本味,快活肚腹”,第一次吃到苦菜,“清爽特异,与烈酒正成谐趣”,他学会了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抓着食物吃。我不知道这顿简朴的饭食是不是感动了卫鞅、融化了卫鞅,但我知道这一段确实是感动了我、融化了我。不知为何,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就特别想能尝尝这秦国的食物,就感觉这些貌似粗粝清苦的吃食,却别有一股浓厚的滋味,虽然没有吃到,但是却令我感到它们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温暖人的肠胃,温暖人的心怀。在中国,再贫穷的地方也有自己独特的吃食,它们也含着和那方水土一样的性格。中国人讲究吃,也把吃饭当做交际的主要方法,陌生人若是到了一个地方能吃得惯当地的吃食,当地人就会觉得很开心,一下子就觉得亲切起来。某种程度上,能吃得惯当地的食物就是对那片土地的认可,对那些人的认可。在卫鞅喝下第一口秦酒、吃下第一口苦菜和肥羊炖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一部分是属于老秦的了。
之后,卫鞅深入秦国山野之间,不知道喝过多少老秦酒,吃过多少苦菜和肥羊炖。秦国人虽穷却胸怀炽热,民风淳朴,胸中怀着对国家的无限热爱。在最穷的山野之间,卫鞅真正地咥了秦国的苦菜烈酒,真正明白了“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精神含义,卫国之鞅终于变成秦国之鞅。
苦菜烈酒,本色之美,这又岂能仅仅是两种食物而已?!它是秦人的性格,更是秦国的性格,从这里我感到秦国的炽热、质朴和豪放,还有那秦国的本色。有了这苦菜烈酒肥羊炖,那漫天的大雪算得什么?但也正是因为那漫天的大雪,那冷硬的风格,才创就了这炽热猛烈的吃食,创就了那淳朴粗放的性格。那冷硬和这火热根本就不矛盾,反而融合成为一种统一,一种令人羡慕、令人感动,又令人无限向往的本色的国格和人格。
《大秦帝国》,更是青山松柏生死之托一般的热烈温暖。
秦人生性冷硬、质朴,但却丝毫不影响他们胸中炽热的鲜血。没有人质疑《大秦帝国》中最催泪的段落就是青山松柏之盟,我知道这一切其实都不过是艺术的渲染而已。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几千年前商鞅和秦孝公之间的盟誓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只能让思想在历史的空白之中自由地驰骋,用心中的愿望来还原那曾经的永恒。是的,他们的盟誓是永恒的。在春秋战国的三次变法中,只有商鞅的变法是硕果仅存的,这已经充分说明了当年的秦孝公和商鞅之间的盟誓是何等坚固!然而《大秦帝国》把这种坚固但却有些抽象的同盟化作了一种感人肺腑的温暖的力量。这种温暖没有冲动,没有鲁莽,没有私心,它建立在公心之上,建立在共同的梦想之上,它是理智的,博大的,更是炽热的,它是升华了的,老秦人的风骨!
老秦人是秦酒一般的炽烈醇厚,任何时候都是有血性的。在战场上是如此,在仇人面前也是如此,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老秦人的性格有些令人担心,因为它虽然令人感到振奋,却不免有鲁莽之嫌。这样的性格任其发展总让人觉得不够保险。比如举朝上下都要逞血气之勇发兵报仇而不顾国力,比如举朝上下都要不顾一切地杀掉公叔痤报仇却不计后果,这些都是老秦人生就的血气性情,勇不可当,值得钦佩,但却不值得事事都提倡。然而渠梁不同,他心中有老秦人的血气,却不缺沉稳理智。商鞅则更是一个理智的人,他锐气逼人,但是却没有秦人那样炽热。商鞅入秦,与秦国的苦菜烈酒相遇,也与秦公相遇,也就扬长避短,把秦人的炽热和商鞅的理智结合发扬成为大秦新的精神和灵魂。炽热和温暖丝毫无减,刚硬和凌厉也更加发扬。秦,终于将成为那令山东六国闻风丧胆的名字,在历史上刻下那彪炳千年的骄傲!
《大秦帝国》曾给过我无数次感动,就算看再多次,我都忍不住自己眼中的泪水。最初的感动是来自商鞅入秦之前的秦公,我不知道要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商鞅入秦之前的剧集中,他就是整个大秦唯一的主心骨。他用他的生命爱着大秦,那样火热那样无私,只要有利于大秦他什么都不吝惜,为了大秦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封地、精力、鲜血甚至生命……看到他不惜以国君直领封地置换老氏族封地,看到他在朝会上说若战败要自裁谢罪,看到他在国耻碑上割脉洒血虚脱昏阙,如此国君怎能不令人感动?他的身上具有老秦人所独有的,苦菜秦酒一般的温暖、质朴和炽热,但他却并不鲁莽。他思虑谨慎、冷静理智、临危不乱,性情刚猛却不失温和敦厚,再加上胸怀博大,仁爱重情,有他的执掌,化解了秦国潜在的矛盾,秦国在危难的关头团结了起来。秦公眼中常含热泪,那是殷切的期望之火,每次看见他真诚而又深邃的眼神,总觉得再困难的时日都不在话下,总觉得胸中有无限力量,即使被击倒一百次一千次,都还能再爬起来。就在这样一位秦公的带领下,商鞅入秦之前的秦国,艰难而又勇敢地在风浪中前行,每一步都血泪相伴,每一步又都感人至深。我虽知道随后那个在洞香春中意气风发的卫鞅就要入秦了,可他的风格却和冷硬厚重的秦国并不和谐,我倒挺乐意就那样浸泡在炽烈醇厚的秦风之中,浸泡在秦公那深沉的眼神之中,不去期望那个带着肃杀之气的小鞅子来冲淡这种气氛。
而且他事实真的冲淡了一点这种气氛——卫鞅入秦之后,电视剧的味道就稍稍起了一点点变化。说真的一开始我有点不太习惯,觉得那种热气腾腾的秦人性格和冷硬雄浑的秦国风骨被卫鞅给冲淡了。但是当青山松柏之盟定下的时候,我才感到了什么是真的感动——那一刻,秦公胸中老秦人的那股殷殷热血,前所未有地燃烧、沸腾,而卫鞅也一扫之前的骄傲和冷峻——那时的他已经被秦国的酒、苦菜和肥羊炖温暖得如同老秦人一般,他和他的君上把这剧的气氛真正燃烧至顶端。自那以后,它一直熊熊燃烧,直到秦公和商君生命的最后一刻。即使是熄灭,也那样惨烈悲壮,荡气回肠。
杀掉老白驼,实在是令人情感上难以接受的事情,第一次看的时候我真的是担心秦孝公坚持不住,担心他那宽仁的心容不得这么撕心裂肺的刑杀。而当秦国变法,尤其是刑罚开始之后,孝公前面的那些温暖人心的感觉似乎被渭水之畔的刑杀之气冲淡了一些,尽是卫鞅法不容情的冰冷面孔,别说是老秦人,就算是现在的电视观众也可能会有些不适应的感觉。但不论怎么说,最终打动人们的一定会是大理大义。大仁不仁,大善无形,妇人之仁也许可以感动一时,却终不能如大仁大善那样荡气回肠。一个在正确道路上向着兴盛一路飞驰的国家,总是令人感到无比振奋和向往。变法后的大秦就是这样的,秦人依旧铁一般冷硬——只不过那矛戈再也不在内斗中向着自家国人,而是铸成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锋刃直指函谷关外。秦人依旧苦菜烈酒一般本色淳朴——只不过再也不像以前的鲁莽和散乱,而是凝聚在了秦法之下。经过许多坎坷,度过无数艰险,受过几番切肤之痛,在秦公和商鞅的殷切期望和不懈努力下,淳朴厚道的秦人变得理智,变得更加坚韧。变法提纯了秦人本色的淳朴,虽然乍看之下不如过去那般畅快过瘾,但是细细品味却能感到一种深沉而又博大的气息。美玉在于石间,不经过琢磨不能展现光华,可是琢磨的过程肯定充满了纠结,要承受很多,也要割舍很多,这一些秦公、秦人都承受了,割舍了。《大秦帝国》真正的光芒,从此刻闪耀!
而比起秦国喜人的变化更能温暖人心的无异于青山松柏的盟誓。就算时日长久,我忘记了剧中所有的剧情和人物,也不会忘记青山与松柏的盟誓。如果我看很多遍此剧之后,也许也不会再被老秦人战场上的勇猛而落泪,也许再也不会被秦公的血誓而感动,但是“信君如信我,终我一生,绝不负君!”和“公如青山,我如松柏,粉身碎骨,永不相负!”这两句话,我一直都不会忘记,任何时候想起这两句话我都会热泪盈眶。电视剧越是到了末尾我就越是不忍再看。变法一路走来,秦公与商君已经建立起深厚的情感,当商君萌生退意,秦公举着的酒爵突然落下,落爵无声,那不舍的泪,没有滴在脸上,滴滴都在心头。秦公身体日益衰弱,可是心里却放不下因为变法而得罪了所有公族的商鞅。自知来日无多,他张罗着,尽一切可能,不惜破坏法度地保护商君,只为了在自己走后能让商君安然无恙。弥留之际的秦公好像燃尽了的蜡烛,他已经难以强撑虚弱的身体,可是听到商君的名字他的眼中却总是猛然地闪耀着兴奋的光芒。商君前来探望,他就立刻强打精神笑脸相迎,他越是笑得灿烂,越是显得身体健康精神爽朗,我就越是感到无比的心酸。我分明感觉到他内心的不舍和忧虑,他舍不得那二十年与商君共同奋斗的时光,也舍不得那曾经的盟誓,说起还想像原先那样与商君尽情对饮的时候,竟是那样凄凉忧伤。商君不愿秦公为了他而做出坏法的事情,去找秦公理论,病榻上的秦公竟然像个孩子一样搪塞躲闪。最后躲闪不过去的时候,他仰天哭叹:“嬴渠梁终生不负卫鞅!”卫鞅听闻,愿意义无反顾刎颈同死,不论看多少遍,每当看到这里我总是禁不住潸然泪下,此生若得如此知己,真是刎颈而无怨!君上去后,卫鞅用一种类似自杀的方式工作着,不知他究竟是为了护法还是为了君上,或者他正是以这种方式在为君上刎颈殉葬……秋季的栎阳芦花遍地,美得令人窒息。白衣白马的商君策马回到故地,大喊“君上!我回来了!秦公!商鞅找你来了!”更是让我难抑悲伤难忍,泪如泉涌。往事已矣,这份真情却依旧炽热燃烧。即便阴阳之隔也无法隔断这千古情感,不知是知遇还是相惜,不知是君臣还是兄弟,或者已经远远超越那些可以用语言描述的情感,生死相随!
这就是《大秦帝国》,自旧版《三国演义》以来,唯一一部让我觉得简直可以作为精神依托的电视剧。在我极度危难的情况下它来到我的身边,“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誓言激励我在寒冬中咬牙前进,直到春天的来临。也许过去、现在和遥远的将来,我都不可能亲处大秦帝国的气氛之中——也许,那仅仅是一个梦,一个美丽的幻想。但我至少愿意相信,在那遥不可及的过去,曾有一个披着黑色战袍的诸侯,在中华大地上用钢铁的冷硬和剑的锋利刺破华夏大地,滚滚战车驶过,带给这片土地一个雄赳赳响亮的名字“大秦”!因为至今的秦川大地依然有那冷硬的遗风,想起来总令人肃然起敬。而《大秦帝国》中沸腾着的殷殷热血,君臣知遇胜似兄弟——无论历史上是否真的上演过这些令人激情澎湃的场面,我都宁可相信它是真的,就让那千古遗风殷殷荐我。每当无奈于这世态炎凉的时候,每当痛苦于那艰难险阻的时候,每当忧伤于那屡次失败的时候,我都会重看《大秦帝国》,它是永不熄灭的信念,它是永远沸腾的热血。一部有着灵魂的电视剧,不会因为已经熟悉的剧情而变得乏味,哪怕看得次数足够多以至于能够倒背台词,都不会厌倦。
简介 秦桧(hui)
生于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宋体字的创建者,注:宋体字原为秦体字,因其政治迫害爱国英雄岳飞而改秦体字为宋体字。 生平 秦桧出身在一个中小地主的家庭。他父亲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飞黄腾达,因此做过乡村教师。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牢骚满腹,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给,也就可以了。但自从中进士后,他就扶摇直上了。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在宋徽宗,钦宗被俘后,女真贵族要立张邦昌为傀儡,时任御史中丞的秦桧不发一言。御史马伸等人上书反对立张邦昌,要求秦桧也签名。秦桧起先不同意,但数十名官员先后签名,马伸“固请”,秦桧无奈,只得签名。因在上书者中秦桧官职较高(言官之首),于是在靖康二年(1127年),金人以秦桧反立张邦昌,将他捉去,同去的还有他的妻子王氏及侍从等.这时宋徽宗得知康王赵构即位,就致书金帅粘罕,与约和议,叫秦桧将和议书修改加工润色。秦桧还以厚礼贿赂粘罕,金太宗把秦桧送给他弟弟挞懒任用。从此,秦桧亦步亦趋地追随着挞懒,逐渐成为他的亲信,做出了劝降楚州宋军等系列汉奸行动。
建炎四年(1130年),金将挞懒带兵进攻淮北重镇山阳(即楚州,今江苏淮安),命秦桧同行.为什么要秦桧同行呢?从挞懒的策略看,诱以和议,内外勾结,才能致南宋于亡国之境。这个“内”,只有秦桧可用。而秦桧卖身投靠女真贵族的面目,在南宋朝野还未彻底暴露,所以金统治者把秦桧作为合适的人选了。因此,秦桧南行前与妻子王氏密商计议,作了一番戏剧性表演。王氏故意大喊大叫说:“家父把我嫁给你,当时有资财二十万贯,要你我同甘苦。现在大金国信用你,你就把我丢在路上。”争吵不休.挞懒妻子一车婆听到了,就请王氏到家里问个究竟.王氏全告诉了。这一车婆又说给挞懒,于是也叫王氏以及侍从同秦桧南行。山阳城被攻陷后,金兵纷纷入城。秦桧等则登船而去,行到附近的涟水(今江苏涟水),被南宋水寨统领丁祀的巡逻兵抓住,井要杀他.秦桧说;“我是御史中丞秦桧。这里有没有秀才,应该知道我的姓名。”有个卖酒的王秀才,从不认识秦桧,但装作认得秦桧的样子,一见就作个大揖说,“中丞劳苦,回来不容易啊”大家以王秀才既然认识秦桧,就不杀他了,而以礼相待,后来把他们送到行在——临安(今浙江杭州)。
秦桧南归后,自称是杀死监视他们的金兵夺船而来的。臣僚们随即提出一连串的问题;孙傅,何粟、司马朴是同秦桧一起被俘的,为什么只有秦桧独回从燕山府(今北京城西南)到楚州二干八百里,要爬山涉水,难道路上没有碰上盘查询问,能杀死监守人员,一帆风顾地南归?就算是跟着金将挞懒军队甫下,金人有意放纵他,也要把他家眷作为人质扣留,为什么能与王氏偕行而南呢?这些疑问只有他的密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为他辩解,并竭力举荐他忠于赵家皇朝.但疑团并没有完全消除。
《金史》中记载,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年),中书舍人孙大鼎上书追述秦桧被女真贵族纵归南宋的事说,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年),大臣们在黑龙江柳林集会,担心宋朝复兴.宋朝臣赵鼎、张浚志在复仇,宋将韩世忠、吴阶知于兵事.这样既不可威取,又要看到结仇巳深,势难使南宋人民屈服,还是暗中先放纵为好.另在《金国南迁录》中记载,金国大臣考虑南宋复仇事,议及放纵秦桧归国,鲁王说,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顺我”。忠献王粘罕说,这件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三年了。只有一个秦桧可用.我喜欢这个人。“置之军前,试之以事”,表面上虽然拒绝,而内心中经常能“委曲顺从”,秦桧始终主张“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政策,今天如能放他回南宋,他必得志。就这样金人决定放秦桧南归.结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桧回到临安就力主和议,窃踞相位,专权擅国,残杀抗金将领。其后,使南北对峙局势基本形成。
《宋史·秦桧传》记载,南宋政府虽几次派代表与金朝谈判,但仍是一边防守,一边议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际是从秦桧开始的。因为秦桧在金朝时,首倡和议,所以他南归后,就成为女真贵族的代理人。
秦桧南归后,送给赵构的第一件“见面礼”就是,要想天下无事,就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其中的“南人归南”,实只是一句空话,因为,肯不肯让南人南归,其决定权全操在女真贵族手中,是由不得南宋王朝如何如何的;而“北人归北”,则是女真人在 1129年入侵扬州时就曾号召过的,这一次又借秦桧之口把它提出。
由于南宋的军队和将领主要是西北、河北和山东等地人组成的,如果照察桧“北人归北”的主张去办,就等于把北方土地全部奉献给女真贵族,而且大批不愿降金而南下的北方人士,都得回去受金人统治:就等于南宋自毁长城,自己解除武装,表明对金放弃武力抵抗。秦桧奉送赵构的第二件“见面礼”是他首先递上一份致女真军事贵族挞懒的“求和书’。赵构感到秦桧“忠朴过人”,得到他,高兴得连觉也睡不着,说“又得一佳士也”。秦桧得到赵构如此赏识,就迅速爬上了宰相宝座。被罢相伺机再起,与金国签订和约。
秦桧的两件“礼物”摆在赵构面前,又使他十分担心地“睡不着”。他不得不考虑,秦桧说“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我是北方人,该到哪里去呢?秦桧又说,有“二策”,即以河北人归还金国,中原人送给刘豫(他是南宋初年金统治者扶植的傀儡),当宰相几个月,这“二策”就可轰动天下。而赵构说,自己并没有听到什么震撼性的消息.大臣綦祟礼把赵构的这些意思通告朝廷内外。从此,人们开始认识到秦桧的奸邪了。秦桧的主张引起朝野上下的强烈不满。只因那时赵构还怵于抗战派士大夫以及全国军民的议论和气势,还没有下定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决心,所以,秦桧的这条投降路线未被采纳,秦桧本人竟以此而被斥逐出南宋王朝。 后来证实,金朝使节到南宋,要求全部送还北方人,恰与秦桧“北人归北”的主张相吻合.有识之士进一步认识到这正是秦桧与金人合谋的结果,秦桧的面目又被看清楚一些。
秦桧投降卖国的政策,一时难以实现,只得忍受着暂时的挫折,静观宋金政治风云的变幻,伺机东山再起。绍兴五年(1135年)粘罕死,挞懒得势。绍兴八年(1138年),赵构又起用秦桧为相.吏部大臣晏敦复忧虑地说,秦桧是“奸人相”。但因挞懒是秦桧的老主子,这个老主子是主张用诱降议和的策略来促使赵构上钩的。秦桧、赵构和挞懒内外勾结,不愁南宋不亡。
秦桧看到宋金形势在不断地向有利于自己推行乞和求降政策的方向发展,认为此其机也。于是在宋金谈判前夕,以女真贵族代理人的威势,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赵构进行反复试探和考察,增强其求和信心,坚定其投降立场。 南宋大臣在朝见赵构之后,只有秦桧留下面奏.请看一个昏君和一个奸相的绝妙对话;秦桧说:“臣僚们对议和畏首畏尾,首鼠两端,这就不能够决断大事。如果陛下决心想讲和,请专与我讨论,不要允许群臣干预。”赵构说:“我只委派你主持。”秦桧说:“我恐怕有不方便之处,希望陛下认真考虑三天,容许我向您另作报告。”过了三天,秦桧又留在赵构身边奏事,赵构想讲和的思想已经很坚定了,但秦桧还以为没有达到火候,他说:“我恐怕别的方面还有不方便,想请陛下再认真考虑三天,容我向您另作报告。”赵构说:“好吧!”又过三天,秦桧就象当初一样,独自留在赵构身边奏事。他清楚地掌握了赵构确实坚定不移地要讲和了,于是拿出早已草拟好的向金求和书,仍声称不许群臣干预。
绍兴九年(1139年),秦桧不顾赵鼎,胡铨、韩世忠、张浚、王庶,岳飞,李纲等反对议和的上书,签订了第一个宋金和约。赵构怕事,装病躲进宫中,由秦桧代行皇帝职权,跪拜在金使面前,签字画押.从此,秦桧在朝廷中的身价提高了,宋金战和问题开始由他左右。
《宋史·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这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从高宗即位到绍兴八年秦桧再相,历时十一年,南宋朝廷大体上做了四件事:(一)养练士卒,形成一支可与金人抗衡的军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复生产,涵养支撑政权的财力;(三)统一内部,平定靖康以后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包括镇压农民起义),形成一个比较稳固的后方;(四)建立各种典章制度,使遭受战争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正因为如此,才保住相当于北宋时期三分之二的版图。
就高宗当时的思想状况来说,是经常动摇于和、战之间的。靖康以后,群雄割据,义军蜂起,如果高宗专意求和、乞降,谁愿意投到他的麾下去当陪臣?事实上,当时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统一起来,各种政治势力很快能聚合起来,说明高宗还没有把“抗金恢复”的旗帜丢掉,还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间,南宋政权立足未稳,金人必欲消灭而后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从扬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军从江南退出,高宗从温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权才逐渐立住脚跟,先后出任宰相的吕颐浩、赵鼎、张浚等人,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虽多次遣使通和,大体上都是从策略上考虑的(秦桧除外),按照吕颐浩的说法是“贻书以骄之”,“示弱以给之”,“出其不意,乘时北伐”。绍兴二年,吕颐浩请求兴师北伐,绍兴四年赵鼎请求御驾亲征,绍兴七年张浚请求高宗驻跸建康,高宗虽然不十分坚定,毕竟还是同意了。
高宗专意乞和,则是绍兴八年秦桧再相以后的事。正像朱熹所曾指出的那样:
“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戊午谠议序》)
秦桧“始唱邪谋”,应该从他代徽宗上书完颜宗翰算起,在那封书中明确表示“世世臣属,年年进贡”,因而深得宗翰的赏识,宗翰把他推荐给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赐给完颜昌。南归以后,初见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议,进呈了代拟的乞和“国书”,这份“国书”后来改用刘光世名义发出,高宗因之许以“朴忠过人”。但这时南宋的军事力量正在逐步加强,主战派在朝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权的宗翰一派,还不愿放弃消灭南宋的主张,高宗也还动摇在和战之间,所以,这一阶段持续的时间较长。直到完颜宗翰死后,完颜宗磐、完颜昌掌握了金国的大权,对南宋采取了诱降政策,秦桧东山再起,主战派在自相倾轧中内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转向专意乞和。
秦桧是在赵构委托他充当对金投降的全权代表之后,才开始进入朱熹所说“中则挟虏势以要君”阶段的。进入这一阶段之后,朝廷一切重大举措,都取决于秦桧,高宗几乎不可能独立作出任何决定。秦桧在南宋王朝中所处的地位,便不再是居于皇帝赵构之下,而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上,是赵构必须仰承他的鼻息的一个人物了。
当时有个叫胡铨的官员反对“讲和”,并上奏章乞斩秦桧之头,就正是在秦桧挟金人之势以要君的阶段所奏进的。他立即受到秦桧的打击,由秦桧亲自拟定,把他贬往“昭州(今广西平乐县)编管”。他因“妾孕临月”,想稍迟数日起程,结果被临安府“遣人械送贬所”。几天以后,秦桧还觉得对胡铨的处分太轻,未必能使反对“讲和”的从此钳口不言,遂又胁迫赵构特地下了一道诏令,说胡铨的上疏是“肆为凶悖”,“导倡凌犯之风”,戒谕中外,不许效尤。(均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
这可见,进入“挟虏势以要君”这一阶段后的秦桧,已经是老虎屁股碰不得了,他的权势已经可以说是一手遮天,无孔不入了。对这样一个人而若还称之为“区区一桧”,还认为他“亦何能”,那若不是真的昧于当时的历史形势,就只是被认为是有意为秦桧的各种罪恶行径进行开脱了。
宋金第一个和约签订不到一年,金统治集团内部就发生了政变,对南宋主张用诱降讲和策略的挞懒被杀,宗弼(兀术)上台。从绍兴十年(1140年)起,金撕毁和约,以宗弼当统帅,挥军直取河南,陕西。南宋抗金将领岳飞、刘琦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痛击金兵,打出了一个大好局面。金兵将校纷纷准备投降,甚至素以狡悍著称的金帅乌陵思谋,也控制不了部下,只能下令待岳家军到即降,金将军韩常想以五万骑兵内附,岳飞迎着胜利的形势,非常高兴,对部将们说:“直抵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女真族根据地),与诸公痛饮耳!”正待不日渡河,而秦桧却想把淮河以北土地送给金朝,命岳飞退兵.岳飞给朝廷的报告说:“金人锐气丧失,气节败坏,把装备粮草全部丢弃,疾走渡河.而我军将士听命效劳,所向披摩.时不再来,机难轻失。’要求乘胜进军。秦桧深卸岳飞抗金意志不可夺,就先撤张俊、杨沂中的军队,而后说岳飞孤军不可久留,严令迅速退兵。赵构、秦桧一天之内连下十二道金字牌(用木牌朱漆黄金字,使者举牌疾驰而过,车马行人见之,都得让路,一天要走五百里.用它传送最紧急的军令诏令),紧催撤军,岳飞愤慨惋惜地哭着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下令忍痛退兵.人民拦马痛哭,岳飞悲泣.以赵构、秦桧为代表的南宋投降派是实权派。他们既担心抗金战争的顺利发展会激起女真贵族的不满,也忧虑岳家军的迅速壮大,会威胁他们的统治地位,因此,胜利在望之际,迫令岳飞撤退。
绍兴十一年(1141年)四月,秦桧唯恐重要将领难于驾驭,就想法收他们的兵权,以扫除不利于他投降活动的障碍。于是密奏召三大将韩世忠、张俊、岳飞入朝,“论功行赏”。三将到临安,韩世忠、张俊被任命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枢密使、枢密副使都是负责军国要政的)。明升官职,实解兵权。同时还撤销了专为对金作战而设置的三个宣抚司。
宗弼得知秦桧解除三大将兵权,自毁长城的消息后,就乘机一再对南宋进行军事威胁。他通知赵构说,各路大军水陆并进,南下问罪,示意,如肯顺降,须以淮水为界,把淮水以北土地和人民割让给金国。同时,金朝派人指使察桧,必杀抗金战争中最出力的岳飞,才可议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九,十月间,秦桧按金人授意,兴起岳飞之狱.他派谏官万俟卨收集伪证,组织狱词,罗织罪名。秦桧又串通张俊,收买、勾结岳家军重要将领张宪部将王贵、王俊等人,秉承秦桧意旨,诬告张宪欲据襄阳为变,以谋恢复岳飞兵权.张宪遂被捕入狱,将岳飞,岳云父子也送大理寺(甫宋最高审判机关).岳飞被捕后,秦桧加紧投降活动。十一月,宗弼派萧毅到临安,提出“划淮为界,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割唐、邓二州’为议和条件.这就是宋金第二个和约,史称“绍兴和议”。
和约签订后,秦桧照女真贵族意图,变本加厉地迫害岳飞等人。岳飞被捕已两月有余,“罪状’还投编造好.一天,秦桧独居书室,吃了柑子,用手指划柑皮,若有所思。秦桧妻王氏素来阴险,看见秦桧的动作就讪笑着说,“老汉怎么一直没有决断呢!捉虎容易,放虎难哪!”秦桧听懂了王氏的意思,写一张小纸片送狱吏。岳飞当天就死在狱中,岳云、张宪被杀于市,这一天正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 秦桧深恨岳飞多次声盲和议失策,又上书赵构要求制定国家大政方针。这都与秦桧的投降政策相违背,所以秦桧总想杀掉他。岳飞被捕,有正义感的臣民愤愤不平。岳飞将被害时,韩世忠十分气愤,质问秦桧,岳飞父子究竟犯了多大罪,事实如何,有什么证据秦桧说:“莫须有”(这是当时的口语,意思是“可能有”,“也许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时韩世忠已罢枢密使之职,他满腔愤患,只得骑驴载酒绕西湖了。岳飞被害后,家属流放岭南,被株连者或坐牢或流放,或死于狱中,相反,凡跟着秦桧陷害岳飞的,都各有升迁。 总揽大权 排除异已 秦桧除将岳飞等陷杀外,对南宋其他忠臣良将,也不放过。迫害手法花样翻新。
当时秦桧既已“挟虏势以要君”既已能把赵构玩弄于股掌之上,则其权势之伸展和渗透到政治、军事、财政、刑法各个方面。自亦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单就刑法这一方面来说,则如徐自明的《宋宰辅编年录》卷十六于秦桧死后所概括叙述的:
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 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罗织罪名,诬枉陷害岳飞父子和张宪而置之于死地,这就正是秦桧任凭“一时之私意”而“死则死之”的一桩典型事例。
秦桧死后不久,在赵构所发布的一道诏令中,对秦桧的擅生杀之权的事也已经加以揭露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 1156年1月5日)载:
诏: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后,三省将上取旨。
这里面的所谓“大臣”,当即专指秦桧而言;所谓“便作‘已奉特旨'”,实即“假传圣旨”亦即“矫诏”的同义语。在此诏中虽则未将岳飞狱案明确指出,但其必然把这一狱案包括在内,却是断然无疑的。在《宋史·刑法志》(二)当中,就更明确地指出,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冤狱,完全是由秦桧矫诏所造成的。其文曰:
诏狱本以纠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见。……
(绍兴)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卨 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
广西帅胡舜陟与转运使吕源有隙,源奏舜陟脏污僭拟,又以书抵桧,言舜陟讪笑朝政。桧素恶舜 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于狱。
飞与舜陟死,桧权愈炽,屡兴大狱以中异己者。名曰诏狱,实非诏旨也。其后所谓诏狱,纷纷类 此,故不备录云。
与当时的许多史实联系起来,例如,在岳飞系狱之后,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与秦桧交涉和争辩,上疏给赵构进行谏阻的人则极少,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这段叙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实际的。其中的论断,也全都十分公正。“名为诏狱,实非诏旨”,最能反映出秦桧制造岳飞父子及张宪这次冤案的真实情况。所以,只要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地研讨这一历史事件,我们便无法否认,秦桧是残害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元凶大恶。
有关秦慕修、赵锦儿的小说是《锦鲤娇妻》。
小说简介:出生克死了娘,八岁又克死爹,叔叔收养自己不到半年就摔断了腿。好不容易凑合着养到十四岁,家里却是一年比一年穷。眼看着马上要揭不开锅时,镇上的媒婆来说亲了,八两银子。婶婶二话不说就应下了,亲自把她送上了轿。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迫嫁给一个病鬼。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
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部分精彩内容如下:
第二天天没亮赵锦儿就醒了,昨天空着肚子赶半天路,晚上就吃一块喜饼,饿醒的。摸着瘪下去的小肚皮,赵锦儿想起孙媒婆说媒时说的话,“秦家家底儿厚呢,时不时有肉吃。”乡下人家家户户守着两亩薄田过日子,填不饱肚子都是常事,谁家敢动不动吃肉啊?
赵锦儿上次吃肉还是过年,叔叔一家抠抠缩缩做了半盘红烧肉,只把剩盘子给她抹了点汤汁。“今天是我进门第一天,怎么的也算个喜事,会有肉吃吗?”赵锦儿胡思乱想着,不自禁的咽了一口口水。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声邦的一声巨响,把秦慕修都震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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