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结婚风俗介绍

桂林结婚风俗介绍,第1张

0导读桂林文化中,桂林的结婚风俗基本代表了江南婚俗,明清时期时,江浙,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湖北,云,贵,川10多个省籍的巨贾大商入桂经商,使桂林婚俗打上了浓浓的江南特色。桂林结婚风俗有禁止新人上厕所、女子出嫁要刺绣、婚俗中的绣花鞋、经过“炮火”。

中华婚俗文化博大精深,风俗各异,但都突出了希望幸福、安康、和谐的生活。那么,桂林结婚风俗是怎么样的呢?

一、禁止新人上厕所

封建时代的中国认为厕所是最污秽的地方,而新人头上是有神灵的,进入厕所会对神灵不利,所以禁止新人上厕所的。(但人有三急的,该去时还是要去的)在“三拜”的时候,你看那女的蒙着“红盖头”,男的走在前面,用一条“红绸子”扯着女的,进入“洞房”——当然现在是“椒房”。你知道它原来是什么意思?那是“抢婚”的“再现”和表演。“红盖头”是当时套在头上的麻袋;“(92TOcom红绸子”是绑人的绳子;在绑前是要把女方打晕的,打晕的工具就是掀起“红盖头”的小木棒。古代的“抢婚”大多是痛苦的,演变到今天成了一种“甜蜜”。

二、女子出嫁要刺绣

刺绣婚俗是一个系统习俗,婚俗中的绣品是习俗思想的一种物化形态。它承载了人们祈福、求子、驱邪的善良愿望,绣品图案融进了水乡文化的许多特征,这些吉祥图案体现了鲜活的地方历史,也是表现我们民族历史的一套完整的艺术形式。漓江边的东江街几乎“家家有绣棚,户户有绣娘”。桂林人在托媒择偶时,都要看对方姑娘的绣品,以此了解姑娘是否聪明灵巧。

这些绣品不是婚俗中是姑娘人品的折射,是传统的习俗思想的物化形态,不可或缺。在婚俗绣品中鸳鸯图案用得多,一般认为其象征了夫妻爱情的忠贞不渝。

三、婚俗中的`绣花鞋

婚俗中的绣花鞋,图案设计古朴,色彩鲜艳,针功细腻,水乡农村的绣花鞋,更是鞋形别致,鞋形如船,喻路路通,除实用价值外,其图案式样代表了人们朴素的美好愿望,闪现着水乡妇女的智慧和艺术天赋。

四、经过“炮火”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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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因为在壮族人眼里,喜鹊是一种吉祥鸟,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喜庆、吉祥、好运的象征,所以每当有喜事的时候一般要穿黑色的衣服,在娶亲的这一天,就算新娘不喜欢黑色,也要穿黑色的嫁衣。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

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扩展资料: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

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

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

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壮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下父母养育儿女万般辛苦,盼的就是这一天。他们成婚之日就是父母开心之时。实在是可喜可贺。理就欢乐隆重。然后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人类社会从原始母系社会发展至今的你父系社会,自然、本能、公平的男女婚配,变成了男娶女嫁,尤其是到了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使得女性变得可以买卖的商品,婚后的女性成了男性家庭的奴隶,成了男性泄欲的工具,于是男女成婚后的欢乐喜庆原本应该是男方共享的,可到头来只留给男性一方了,这一天变成了女性悲哀的日子,导致了一悲一喜的局面。

逐步形成了请媒婆提亲、合八字、封门定亲、报吉日、十姐妹叙事对歌、哭嫁歌、众姐妹攻媒婆歌、众姐妹刁难轿夫歌、过桥送亲队伍与迎亲队伍对歌、进村仪式、新娘关伞下轿走门仪式、拜堂堂敬茶仪式、闹洞房仪式、夫妻对拜对歌仪式、回门等十五个大项的龙王壮族婚嫁习俗。这种不成文的礼仪,标示着龙王传统婚嫁习俗发展达到了鼎盛时期。

这个时期的习俗,虽然有保留传统的礼仪活动,但由于受到解放战争,以及解放初期清匪反霸和历次运动的影响,传统的婚嫁习俗活动活动被纳入破除四旧项目,为封建活动人们的婚嫁活动,只是保留简单的追媒人认亲、定吉日娶亲,哭嫁及抬轿子等传统的项目再也不敢出现了,故这个时期为衰落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传统文化活动得到了继承的发展,传统的婚嫁习俗活动得到了恢复的发扬,特别是近三年来,合山市连续在龙王村举行了三届龙王壮族文化艺术节,故传统的婚嫁习俗,作为一项传统的展示项目,恢复得较快,作为一项具有独得鲜明的传统文化项目,它对于继承和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文化、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男婚女嫁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具阶段,由于关系到家族的延续,婚姻的幸福和人类的发展繁衍,因此壮族婚嫁礼仪历来受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一旦成婚便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以此来确定事实,昭示同伴,隆重庆祝,其婚俗的演变形式最为完备,场面气氛最为隆重,文化内涵最为丰富,也最能体现壮族传统婚嫁习俗的鲜明特点,如果你有幸到龙王参加壮族婚嫁典礼,你将饱览壮族传统婚姻习俗文化的千姿百态。一般来说,壮族青年男女从对歌恋爱到定情结婚都需要以对歌的形式来体现,青年男女社交依靠择配婚嫁仪式中也处处以歌相伴随。成婚前,举行婚礼时,男女双方亲友要唱《求亲歌》《订婚歌》,还有《讨八字歌》;男女婚事定局后,男方拿礼物前往女方家拜见老人,离别前女方父母送布匹给女婿,女儿送布鞋给好友歌伴,在接收这些礼物时,要唱《谢衣鞋歌》和《答谢衣鞋歌》;办嫁妆期间,同村姐妹来缝新被时要唱《缝新被歌》;姑娘出嫁前,同村姐妹女友来到新娘家,通宵达旦唱《伴女送友歌》;更有那如诉如泣千咏万叹的《哭嫁歌》;婚嫁当天,姑娘出门前,有《嘱女谣》、《贺婚歌》《梳头歌》《嘱姐歌》;出门时唱《撑伞歌》;男方接亲队伍来到时则唱《叫门歌》《接亲歌》新娘到男家后唱《拦门歌》《敬茶敬酒歌》《迎新娘歌》;新郎新娘拜堂时有《 拜堂歌》 ;婚嫁筵席上有 《筷子歌》《贺新婚》《十贺歌》《敬喜酒歌》《嘱婆歌》《夸媳妇歌》《敬饭歌》新人进洞房时唱《喜堂对歌》《闹洞房歌》送亲队伍将要离开男家时还要唱《敬茶歌》《送新衣鞋歌》等等都须要经过如下程序:

一、遣媒说亲

传说壮族婚姻特点是恋爱自由,婚姻不得自主壮族青年男女无论是从歌圩上对歌认识私定终身,或者是通过劳动中相互认识,恋爱定情后,经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一 般先是男方父母了解女方本人及家庭情况,觉得满意后,便托媒人找女方父母说亲

二、合八字

如果女方父母同意,媒人便把女方的生辰八字拿回来,请师公“合命”,把男八字和女八字放在一起推算,如果两人的八字中没有相克和相冲的现象,为“命合”。媒人既带男方的礼物到女方家,通知女方父母,然后男女双方初步确定婚嫁关系。

不好意思,您所说的那个地方我不大了解,希望我回答的这些东西能对您有所帮助。

壮族的婚姻习俗

1、不落夫家婚俗:又称“坐娘家”、“长住娘家”。旧时壮族婚俗。意指女子成婚后,即返娘家长住,短则一二年,长则七八年甚至十年,逢年过节或农忙时,始到夫家短住几天,待到怀孕生育才到夫家安居。此婚俗在古代志书中多有记载。民间流传不落夫家的原因有:主要是女方尚年幼,不知如何在夫家生活,难以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待年龄和生活能力增长后,再落夫家。现在那坡黑衣壮仍有不落夫家婚俗。

2、倚歌择偶婚俗:壮族婚恋社交活动,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或赶圩过节时,选择对歌之人,交朋结友,寻求配偶。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二“粤歌”中记述:“良人(壮人古称之一)之俗。幼即习歌,男女倚歌择偶。女及笄,纵之山野,少年从者数十,以次而歌。视女歌意所答,而一个留,彼此相遗。……约为夫妇,及倩媒以苏木染槟榔定之。”明桑悦亦有诗曰:“男女分行戏打球(指抛绣球),清歌互答自成亲。”这种“唱歌为乐,答歌为媒”的活动,与壮族的审美心理相关。壮人自古好歌,善歌标志着最具聪明才智,并以此衡量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和爱慕。民间传说,漂亮的姑娘,虽有众多的追求者,但他们只嫁给在赛歌中唱得最好取得优胜的小伙子。刘锡藩《岭表纪蛮》第十八章载“善唱歌者,能博得妇女之欢心,可藉此为媒介,而达到最美满的恋爱;并可由此等范围之内。而实验抉择各个恋爱者之谁为惬意,进而达到美满结婚之目的。”“倚歌择偶”反映了壮族的传统文化心理和婚姻道德观念。它缘于歌而重于情,在多次歌场交往中,双方建立深厚的感情,追求自主的婚姻。正如有首传统情歌所唱:“竹篙打水浪飞飞,我俩结交不用媒,不用猪羊不用酒,唱首山歌带妹回。”这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具有抗争意义。青年男女的“倚歌择偶”、“答歌成婚”活动,从唱“见面歌”到“约歌”都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成为歌场社交的礼俗。“倚歌择偶”已将男女社交活动“歌化”,将生活艺术化,因而具有隽永的魅力,传统的文化心理又赋予了它顽强的生命力,为群众喜闻乐见。虽遭历代封建统治者“悬为例禁”,但禁而不止,盛行不衰。这种习俗与当今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风尚相当吻合。

(1)见面歌 又称“初会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一。这类歌常借物喻意,询问对方姓名,家处何方,探明对方来意。它能表现歌者的才智,使对方加深第一印象,达到以歌交情的目的。

(2)求歌 又称“请歌”或“请诗”,即请求对方正式对歌面唱,为“倚歌择偶”歌式之二。在选择合适的对象后,重新发歌开唱,南部壮语叫“西噌”,意即“起头歌”。歌者以二人或五六人为一歌组,因而常出现几个男歌组向一女歌组唱“求歌”的现象。求歌有恳求法、激将法、喻理法、劝说法等几种手法,所以必须出奇制胜,灵活多变,才能将对方引来对歌。

(3)接歌 又称“和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三。被邀请一方表示接受“求歌”者邀请,将对方所唱的歌题、歌韵接过来并与之唱和。一般唱“接歌”是有条件、有选择的,可据对方的“求歌”内容唱“应题式”、“反制式”等“接歌”。

(4)盘歌 “倚歌择偶”歌式之四,为男女相互盘问唱答之歌。所唱内容有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天文地理、岁时农作、生活礼仪、物象猜迷等,以考察对方的才智和试探对方的情意。

(5)甜歌 又称“交情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五。男女经“求歌”、“盘歌”后,彼此爱慕,为抒发情怀而唱“甜蜜之歌”。歌中所唱内容有赞美对方之词,探情之意和思恋之情。它是歌圩上初识的男女交结情谊的一种标志。

(6)信歌 又称“赠物歌”或“定情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六。这是男女在歌圩上确定婚姻关糸,互赠信物时所唱的歌。如有“送鞋歌”、“扇歌”、“巾歌”等“信歌”。

(7)盟歌 又称“誓盟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七。男女定情之后,以歌誓盟,表达他们忠贞不渝、誓死不移的爱情。

(8)思歌 又称“思恋歌”、“念情歌”或“相思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八。为男女在“定情”之后或“会情”之时所唱。恋人常采用借物寓意、拟景托情、谐音双关以及夸张的手法,将自己的痴情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以抒发思恋情怀和相思的衷肠。

(9)别歌 又称“离别歌”、“别情歌”或“相送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九。这是歌场将散,恋人们所唱的辞别之歌,表达依依不舍的心情。

(10)约歌 又称“相约歌”或“约会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十。歌场散后,情人相送,告别分手时以歌相约再会。内容有问询各自住址,约定再次相会地点或确定终身大事等方面。

3、串寨招郎 俗称“串寨”。广西田林县旧州镇一带婚俗。一般在春暖花开或秋高气爽季节进行。届时,女子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之后,便结伴成群串寨以招郎上门。她们到达目的地后,找亲戚或熟人住下。通过东家的婆娘传话,物色对象。女子主动帮东家劳动。从而搏得村人对她们的好评。愿意上门的男子即和她们攀谈,同她们一起干活。在劳动过程中“欢唱”(唱山歌),以“欢”为媒,谈情说爱,定下终身,并商定‘上门’具体事宜。男子上门时,一般无需聘礼,由女方备办。婚仪在女家进行,极为俭朴。(潘海深)

4、哭嫁“骂郎” 意即唱歌骂新郎。旧时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的一种婚姻习俗。当新郎从轿里出来进至女家厅堂之时,新娘带着哭声用近似山歌的腔调骂新郎,当新郎挂了红带,拜完女家祖宗后返家之时,后面又有新娘的“十姐妹”结伴唱“敌歌”送新郎,无句不骂人,无句不挖苦,这种骂郎习俗是古代女子对抗抢婚的遗风。

5、拦嫁 广西西林县壮族婚俗。当新娘刚离开自家庭院,还末出村,便有一群昔日相好的姐妹来拦住迎亲队。这时,迎亲队得上前再三说好话央求,尽量施展其口才,最终说服拦嫁的姐妹放行。拦嫁,体现姐妹们在生活、劳作交往中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别时难分难舍,此情景甚为动人。

6、跨灯梯 广西凌云县一带壮族婚俗。灯梯是用芭芒杆绑成四尺左右梯子的模样,格数为双数,中间点上一盏双心菜油灯,谓之灯梯。新娘拜别父母亲后,从灯梯上一步跨出大门,再坐上花轿,溻为前程艰难,但步步光明。

7、送巾礼 广西德保县壮族婚俗。新娘嫁至夫家的次晨拂晓,便挑水烧温水。待东方发白,即端起一盆盆温水,每盆水中放一条从娘家带来的新洗脸巾,由姑嫂陪同,分别送到亲族面前,表示认亲,并躬身向长者请安。

8、夜婚 又称“火把接亲”。过去流行于广西靖西、那坡、隆林县等地,婚礼在晚上举行,新郎带领村中二三十个伙伴打着火把去迎亲,行至新娘村寨口,受到数十位姑娘拦截,并发歌盘问,小伙子们必须对答如流并得到姑娘们允许,才可进门迎亲。还有一种夜婚为男女方各有数十名伙伴相陪,来到约好的地点相会,几个伴娘装扮与新娘相同,男方要分辨真假新娘,派人串入姑娘群中“抢”新娘,姑娘们多方掩护,男方“抢”到新娘,以唱歌来对付女方“反抢”,且战且退,姑娘们一路追去,实际为送亲,直至男家村寨。那坡黑衣壮的婚礼更为奇特,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后,半夜乘人不备,悄悄和姐妹们返回娘家,第二天晚上再到新郎家,继续举行未完的仪式,如此反复3天,婚礼才告结束。

9、踩脚印 壮族婚姻古俗。流传于桂西马山、德保、靖西县等地。迎亲那天,待新娘快到家时,家婆便躲在大门附近暗处等候,待新娘一踏进大门,家婆就悄悄跟在新娘子的身后,使劲踩踏她的脚印,一直跟踩到洞房门口才止步。认为如此,新娘就不会老往娘家跑,安心成家立业。此外,亦含家婆为上之意。此俗现已少见。

10、盖月 新娘回娘家后三、五天内,男家要派一名父母双全的女孩(十五岁左右),带着酒肉到女家,邀请新娘去“盖月”,意思是婚日当月要走夫家,也是婚后第一次走夫家,以遮盖婚日的脚印。新娘要带一位父母双全的小同伴随去,意为有伴不孤单。这次到夫家只住一天,随家婆姐妹去做活路。晚上新娘与小同伴同床,丈夫不得走近,表示尊重女方。新娘回娘家时,男方老人送出村外,再次叮咛新娘要常来婆家,此属“不落夫家”旧俗遗风。

11、“欧凯“婚俗 隆林、西林、田林一带的壮族民间,至今仍流行“女娶男嫁,夫从妻居”之俗。

壮族的丧葬习俗

壮族的丧事礼仪,其秩序大致是:

报丧

壮家有人死后,家人立即燃放大炮竹三响,以示家里有了死人,向村人、亲朋们报丧。同时主家派人到外家及至亲者报丧,请道公来做道场,着手办理丧事。

洗礼

死者主家报丧后,族内的男女就自动地到主家里,帮忙各种丧事。孝男孝女及族人,披发带孝,戴竹笠,携竹筒或小水桶,到河(塘、泉)边号哭,掷几枚钱于水中,汲水回来浴尸。孝男孝女及最亲者给死者擦洗完毕,俗曰洗礼。死者是男的给他剃头发,是女的给她梳理头发。男的戴上新帽,女的包好头巾。接着给死者穿新衣服、新鞋,还给死者口里放一枚银元,俗曰含金。男性死者给他手中拿一把扇子,女性死者给她手里握一块手巾。目的是让死者干净体面地去到另一个世界生活。

入殓

道公来后,儿女到齐,由道公择定吉时,便举行人殓仪式。其仪式是:由族人在棺材内放一屋草木灰,后铺上一屋白布,将死者尸体抬入棺里,再用一幅白布盖上,作为新被,又用白布缝成蚊帐式罩上,使布角露出棺外。诸事齐备,就将棺盖盖上,用大铁钉钉牢,此时孝男孝女及族人便放声大哭。边哭边歌,以示与死者诀别死者入殓后,棺材放在厅堂中央,用一幅布遮住祖宗神位,以免冲犯祖宗在天之灵,棺材头垂下一张布幔,设一张方桌,桌上设死者灵位,点灯燃香烛,地面铺着席子,孝男孝女日夜坐席守灵。

停丧

停丧日期,视其家贫富而定,一般为三五日。孝男穿白衣服,头戴竹纸帽,腰束麻带,脚穿草鞋;孝女亦穿白衣服,腰束白带,头扎孝巾,脚亦穿草鞋,日夜守候在棺边痛哭,以示忠孝。前来吊丧的亲朋,均戴麻巾。男的束于左臂上,女的扎于头上,以示哀悼。道公日夜念经文。给死者超度亡灵。

出殡

出殡日子时辰,由道公定,多在白天,且定在下午后。出殡时,先由亲属一人提着装有鞭炮、纸钱的篮子走在前面,一路燃炮撒纸钱。道公一路敲锣打鼓,持利剑在前开路。灵柩紧跟道公之后,披麻带孝的孝男孝女扶着灵柩前面,亲友送葬的队伍在后面。行进途中,灵柩绝对不能着地,直至墓地。到达墓地后,下葬前,道公将一只带去的公鸡捧在手中,转了几转,放进墓坑里,以卜吉凶。道公还把带去的谷粒抛向空中,以表示死者到阴间能丰衣足食。随即将灵柩及陪葬物放下墓坑,先由孝男孝女填入一些泥土,之后他们及送葬队伍就转归路,由一些人在那里埋棺筑坟。在回来的路上,道公不得再敲锣打鼓,孝男孝女及送葬的人们不得再哭,不得回头望。人们在路上还摘路边的桃树枝叶来鞭打自己的衣服,以示驱邪,人们回到丧家门口,每人都要在装有桃叶的水盆里洗手,以为去邪。人们吃了一餐饭后分散回家。

出殡后,丧家在屋的一角安桌设死者灵位,朝夕供奉饭菜,过节点灯烧香。满三年孝男孝女才脱孝服。

在死者的葬式上,壮族曾经有过各种葬式。如岩洞葬、悬棺葬、屈肢蹲式葬、水葬、火葬、拾骨葬等。而民间普遍流行的是拾骨葬。

拾骨葬,又叫迁葬,是将棺尸埋葬,上土筑坟,过三五年后,择吉日良辰,再开棺拾骨迁葬,俗曰“拾金”再葬。

壮人认为,拾骨葬是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逢年过节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如今拾骨葬之俗民间尤存。

1950年后,壮族民间的丧葬礼仪风俗文化有了不少的改变。丧礼、礼服、脱服以及迁葬等均从简。然报丧、入殓大体仍沿旧俗,一些地方还请道公做道场念经。

在壮族好些地方,有类似现在治丧委员会的“老人会”。如果这家是“老人会”成员,必须马上去报葬,“老人会”立即出来协助办理丧事。“老人会”现在依然存在,不过已经没有迷信的内容,变成纯粹是互助的团体。参加该会的会员,交十个碗,十个羹匙。并把姓名写在传命牌上,该会积累了一大批餐具,供有丧事的会员借用。平时可以租赁。每年旧历六月初六为改选正副会长的日子,会员各派一名男子到指定地点赴会,各带家酿米酒若干。宰一头猪作宴席。会长主持会,照例要阐述一番宗旨,宣布申请入会名单,用协商办法选下一任正副会长。会务办完,即共饮团结酒。谁家老人去世,会长便召集会员齐心协力处理后事,壮语叫做“含卢过喝”,意思是划船过河滩,同舟共济过难关。会长为死者家属征集钱、米、酒等物。会员各家壮实男子要出来帮助打柴、修桥、铺路、挖坑、扶棺、料理吊唁事宜,事毕,会长设宴酬谢。会长还要出任丧家办理丧事的总指挥。有了“老人会”,即使是贫寒之家,丧事也能隆重举行,使儿女尽到孝道。这是壮家人团结互助的好传统。

扫墓

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1940年后,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气氛更加隆重、热烈。

鬼节

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是人们熟知的中元节。但在壮族地区,壮人却称为“鬼节”,也叫“七月半”、“七月节”。顾名思义,“鬼节”因节日活动内容有关而得名。壮族民间传说:人死后都变成鬼,并都到天上去,由“天上”管着;只有到七月初七至十五,才能“放假”回到人间“探亲”。于是,每年到了七月初七,姑娘们过完“乞巧节”之后,家家都在忙于筹办给祖宗(家鬼)祭拜的活动。至于无家无亲的“野鬼”,只能在荒野上游荡,所以在这个时段里,就听说谁谁在荒山上听到“鬼哭”,谁谁被“野鬼”推下河去做“替身托生”……

祭拜“家鬼”,这是人们对祖宗寄托思念的活动,情深义重,理所当然。至于“野鬼”之说,那便是无稽之谈了。但是,究其因由,也是事出有因的:壮族地区地处亚热带,每年农历七月正是雨季,常常继发山洪,因而也经常有人跌山、跌河而死;“野鬼”之说,便是告戒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别乱到山溪、河流附近去游玩。

各地过“鬼节”的节日安排各有不同,最具普遍性的是:十三之前,家家户户都搞大扫除,特别是祭拜的用具,如桌、椅、板凳、餐具以至香炉、灯盏等,都要一一清洗;平时言行中注意礼节,切忌骂人、闹架(给祖宗回家有个家庭幸福祥和的好印象,让祖宗能够乘兴回来,放心回去);把供品备好,如喂肥鸭子(因每家必杀鸭,故又称“鸭儿节”)、备足猪肉、酿好醇酒、选好糖饼水果等,这样做,一是表达对祖宗的敬重,二是展现子孙能干的治家本事。此外,还要用纸做的房子、衣服、元宝等供与厅堂。七月初八开始“接祖”,十二以前要把祖宗接回家,一日三餐点香供祭。

十四、十五两天(有的地方是十三至十六),全家停止一切农事(相当于放假),集中力量搞祭拜活动,包括置办丰盛的祭品,举行肃穆的祭拜仪式,进行热闹的聚餐,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十四第一次祭拜特别看重,往往是半夜起床,天亮之前便举行祭拜,天蒙蒙亮全家就聚餐了。理由是防“野鬼”跟随祖宗进家,传说天亮之前“野鬼”最安静。不过以卫生的视角来看,也许这与天气有关,七月气温最高,蚊蝇活动猖獗,所以人们就乘清早天气清爽、蚊蝇尚未出来活动之机完成祭拜和聚餐活动。十五晚上为“送祖”日,把所有的纸供品烧化,以示送给祖先带回去享用。

十六是走亲戚,嫁出去的女儿,这天都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已经有了儿女的通常都要统统带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舅舅以及各位表亲。如果有几位姐妹已嫁出去,这天可谓是“不约而同”聚到一起了,而众“表”们(各兄弟姐妹的儿女们)也难得在此一聚,自然洋溢着热烈而和睦的祥和气氛。因此,有的民俗学家便给壮族“鬼节”的这一天称作壮族“团聚节”、也称“姐妹节”。壮族视“鬼节”为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正如过年一样,即使家境如何贫苦,这几天还是要割肉宰鸭、隆重祭拜祖宗的。

壮族婚俗

桂林地区龙胜县龙脊一带壮族,结婚时有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独特婚俗。新娘出嫁时,通常由一个父母健在、子女双全的男子或者由姑娘的父亲,背着出门,叫做背新娘。背时,要脱去新娘的鞋,到门外才给穿上,表示她脚印已经出门,日后一心向着夫家。也暗示姑娘离家并不情愿,是让人背走的。新娘去夫家,不坐轿,由十几位伴娘和歌手陪送。嫁送中必须有给新郎的一双鞋、一套衣服,给家婆、伯娘各人一块胸围,给家公、伯伯各人一条腰带。新娘到达夫家,要踏着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再走过为她架的“新桥”进入洞房。她登完竹梯,一位父母健在的男青年立即将竹梯砍断。进入洞房,后面又立即有人拆去“新桥”、“砍梯”、“拆桥”,表示新娘后路已断,今生永落夫家,生育子女,创家立业,也寓意新人结合,如意美满,白头偕老,永不变心。晚上,伴娘和歌手要与寨上小伙子们对歌。新娘次日回门,新郎当日或次日接回。晚上伴娘和歌手又要与寨上小伙子对歌,连唱3夜,有茶歌、赞歌、情歌等等。有些青年通过这种机缘机中了意中人。

壮家独特的求爱方式——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青年表达爱意的独特方式。绣球有圆形、方形、菱形,有的还做成各种动物形状。上端有条彩带,下端系一束尺多长的彩丝穗子,球内填充谷糠或棉籽,大小不一,轻重不等,一般不超过一斤。比赛时,男女相向分列两队,各有一裁判。一方起抛,球落对方场内,接不住的,要罚唱歌或表演节目。再轮换抛球。绣球作为爱情信物时,抛法又不相同。有的是在对歌时,姑娘趁无人注意悄悄地送给意中人,对方则以手帕、毛巾之类物品回赠,两人继续对唱下去,借以增进了解。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谁,便抛过去,对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礼物,还抛过来。绣球能打开双方心扉,为彼此的进一步接触、了解,创造条件。

壮族岩葬

岩葬是壮族的一种丧葬方式。就是人死之后,不埋入士,而是敛尸入棺,在悬崖峭壁土凿孔插桩置放棺木;或是在悬崖上凿洞,纳棺其中;或就岩石的裂隙和天然岩洞,将棺木抬进去,凌空悬置。

广西西部地区石山耸立,岩洞遍布,所以,当地壮族多选在下临江河的悬崖峭壁上的天然岩洞入葬逝者。岩葬棺木多为圆木,剖开为二,然后挖空而成,也有用六块木板镶成长方体的。壮族岩葬的起止年代大约在东汉时期,直到民国年期还在部分壮族地区流行,大部分的壮族岩葬主要是明、清时期的。

古代壮族为什么要耗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棺木悬于峭壁上的岩洞中呢 这是由壮族经济生活与宗教信仰所决定的。考古资料证明,在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低,壮族先民多是居住在岩洞里,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人死之后仍与活着的人一样进行生产与生活,同样要衣、食、住、行。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岩葬就和人类居住的岩洞联系在一起了。

壮姑夏装

龙胜县龙脊一带壮族姑娘的传统夏装,上白下青,用料多为细棉布,现在也有用绢和洛纶的。上衣款式为平领、对襟、中袖。中襟缀两只布扣,手工精巧,有蝴蝶形、菱形等样式。袖筒中腰和袖口绣有“花栏杆”,用丝和配色极为讲究,花形也多种多样。衣衫腰身部位比较宽松。裤子为青色,宽筒,裤筒中腰也镶有两道宽约一寸的“花栏杆”,多为锻带加绣花色。壮姑穿上这套衣裳,配上线底细花胸围和方形法净印花头巾,耳挂串珠环,腕戴白银镯,走在乡间路上,给人以潇洒、自然、和谐的内蕴美感。

壮族的歌

壮族人民素以能歌善舞著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被称为歌的海洋。壮民善于以歌来表现自己的生活和劳动,抒发思想感情。青年男女恋爱有情歌,婚嫁有哭嫁歌,丧葬有哭丧歌,互相磐考比赛智力有磐歌,宴请宾客有劝酒歌和节令歌,祈神有求雨有祈祷歌;教育儿童有儿歌和童谣。每年春秋两季,男女青年盛装打扮汇集到特定的场所进行对歌,这种歌会形式称为“歌圩”亦称为“歌节”。柳州几乎天天都能听到壮族山歌的对唱,立鱼峰、江滨公园、喷泉广场都是对歌的场所,但以农历八月十五的中秋歌会最为热闹。

三月三和歌圩

三月三和歌圩是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现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的壮族歌节已逐渐发展成“三月三”文化艺术节。

板鞋舞

在壮族的文体技艺中最妙趣横生的就是像军阵般有威有势的“板鞋竞技”和“板鞋舞”。板鞋竞技是以几个人为一队,大家同穿一对长板鞋赛跑;参加者必须步调一致,同心全力,谁要是一个不少心,就会令全队人仰马翻。相传板鞋舞源自明代。嘉靖年间,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率领广西郎兵赴浙江抗击倭寇,她用三人缚腿赛跑的方法训练郎兵,使得军纪严明、同心协力,后来便演变成这种有趣的运动了。

牛魂节

牛魂节又称脱轭节,流行在桂北龙胜一带壮族山村。传说农历四月初八这天是牛王诞辰。要给牛脱轭,刷洗身子,放牧到水草丰美的地方。牛栏要打扫干净,铺上干爽稻草。不准役使,更不准鞭打,还要给牛唱山歌,喂乌米饭。过去有些寨子里还建有牛魔王庙,过节这天,要杀猪祭祀,村民们在庙里聚餐。当地流行一个传说:当初陆地只有岩石、黄沙,牛王奉命下凡播种百草,原定跨3步撒一把草籽,牛王记错了,变成跨一步撒3把,使得大地百草丛生,连庄稼都长满野草。天帝大怒,罚牛王下人间吃掉百草。但天帝并没有忘记它,每当它生日,便派牛魔王下凡看望、佑护牛王和它的子孙,为它们灭病去灾,由此便建起了牛魔王庙。牛魂节表现了壮族人民对耕牛的爱护和对农业丰收的期望。

踩高跷踢足球

壮族的“高脚球”,玩起来很像足球。不过却不能用脚来踢,无论奔跑、拼抢和踢球都要用那高跷。现在用的球是足球,但以前踢的是柚子。原来,早在南宋时,广西南丹县人就有踢柚子的游戏,每逢中秋还要举行踢柚子比赛,近代发展为踩高跷踢足球,更是别开生面。

狮子上金山

在壮族人眼里,狮子是祥瑞之物。壮族的舞狮绝技,有高台舞狮、双狮戏球、狮子梅花椿、过天桥、刀尖狮技、狮子上金山等。这一招“狮子上金山”,更是险象环生。“金山”是用约35张长条凳叠成17层,高85米;表演者扮成“狮子”登上“金山”,在晃荡不定的“金山”上跳跃、腾空、起舞,惊险万状,令人叫绝。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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