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求婚仪式吗?

结婚需要求婚仪式吗?,第1张

婚礼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它不仅是两个人相爱相承诺的象征,也是两个家庭相互认可和融合的标志。不同的民族、地区和国家,都有各自独特的婚礼习俗和文化,体现了人类多样性和创造性的魅力。在《中国婚礼-好事成双季》节目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婚礼风情,感受他们对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和期待。

在节目中,汉族小伙柳健和畲族女孩雷夏榕领证后,没有经历过浪漫的求婚仪式,这让雷夏榕心中有些遗憾。为了弥补这个遗憾,节目组邀请了“幸福惊喜官”袁弘和张歆艺夫妇,为他们精心策划了一场温馨又感人的求婚。柳健在袁弘、张歆艺的帮助下为爱人戴上洁白头纱,牵手走过1314级台阶,到达坐落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天空之城”一处精心布置的求婚地。

这场求婚仪式虽然是在领证后补上的,但却并不影响它的意义和价值。求婚仪式是一种表达爱意和诚意的方式,是一种增进感情和信任的机会,是一种创造美好回忆和期待未来的过程。求婚仪式可以让两个人更加确定彼此的心意,也可以让周围的亲友见证他们的幸福。求婚仪式可以有各种形式和风格,没有固定的标准和规则,只要能够体现出两个人的真情实感,就是一次成功的求婚。

因此,我认为即使已经结婚了,如果还没有经历过求婚仪式,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补上一个。这不仅是对另一半的一个惊喜,也是对自己的一个奖励。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或者喜欢求婚仪式,有些人可能觉得这样做太麻烦或者太尴尬。这就需要两个人之间有足够的沟通和理解,尊重彼此的想法和选择。如果两个人都能够满足对方的需求和期待,那么他们就已经拥有了最好的仪式感。

我只是个普通人,大概是因为做对了一件事,才让我这么幸运地遇见你。

我只是个普通人,却又因为做错一件事,把你彻底地 弄丢了。

蔺盛初

已是深夜,我走到落地窗前,点上一根香烟。许久都没再抽过烟,这尼古丁的味道倒是呛得我有些不舒服。现在零点还没到,烟花就迫不及待地在黑幕般的天空中绽放,绚丽的颜色倒映在玻璃窗上煞是好看,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

对面那栋高楼在整点的钟声响起时,突然黑了下来,不消片刻又有规律地亮起来。呵,原来是有人在求婚。

我曾遇见过这样的事情,那次也是除夕之夜,那时候阿浅也还在。我们俩站在旁边观望,不是女主角的她却激动得像个吃了糖的孩子,边摇晃我的手臂边大声喊着,将来 她也要一场这样的求婚,不,比这还要盛大的求婚。只不过,她最终都没有等到。

烟花炸裂的声音震耳欲聋,我忽然想起曾读过的一节小诗:“你撑着头看烟火笑颜动人/我侧着脸看你目光深沉/还是你眼里的烟火比较美丽。”

阿浅,你可知道,只有你的眼里才能装下我的整片星空。

杨浅

回到出租屋时,阿阳正趴在桌子上睡觉,旁边放着已经凉掉的饭菜。我上前想将她抱到床上,她却忽然睁开眼睛笑眯眯地看向我。我失笑,这小家伙又在假睡。我捏捏她的小鼻子,示意她先去床上睡觉,我还有工作要做。阿阳乖巧地点点头,起身走进卧室,不过临睡前又跑出来提醒我记得吃饭。

忙完手头的工作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我把饭菜又热了热,自己一个人窝坐在沙发上,边吃饭边看手机。这一整天忙得都没有空开手机,现在闲下来看看竟收到好几条短信,内容大多是新年快乐之类的。我都简单地回了过去,洗漱好准备睡觉时才发现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我点开,里面跳出来一只棕色小熊,毛茸茸又慢吞吞拜年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阿阳,正巧她要起夜,我便拿这个让她看。睡眼惺忪的阿阳狐疑地瞧瞧我,又指指手机,我不解地拿回一看,里面的小熊早已不见,只剩下一句简单的话:阿浅,新年快乐。

后来,阿阳焦急地坐到我面前,双手比划着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这世上,只有他才会叫我阿浅啊。

蔺盛初

三年前,我还是一名医学院在读大三学生,因为平时课程相对以往少得多,而我又喜欢看书,所以不忙的时候就会去市中心的图书馆做兼职。也就是那一年,让我遇见了她。

那是秋末的一个下午,我正整理书籍的时候,离我不远处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我寻声走过去,却看到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倒在地上,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但是周围的人除了围观什么都没做。虽说我不喜欢我现在的专业,但这样明显的病症我还是可以看出来,于是我立马将小女孩扶正,开始做心脏复苏。当她的脸色稍稍恢复时,我松一口气,拿出手机拨通120。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一直左顾右盼,却不见小女孩的家人过来,我忍不住各种猜测。可是当我把小女孩放到担架上时,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匆匆忙忙跑过来,扑到担架旁一把握住那个小女孩的手。她两只眼睛红红的,嘴里不停地叫着阿阳。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不过那时我对她的印象停留在不负责任上,毕竟她差点把一个小孩子弄丢,还害得那个小女孩出了意外。

杨浅

虽然正值年关公休期,但我还是接下好几份兼职来做。阿阳已经八岁了,我必须挣到足够的钱,让她能到一所好的学校里去学习。

这才过完春节没几天,天气就有了稍微的暖意。我把整理好的资料放进背包,拿出手机看到阿阳发来的短信,只有“地瓜”两个字。我停下脚步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一个卖烤地瓜的摊位。

阿阳尽管没有上学,但我教过她简单的字词,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她想要什么,不过她最爱的还是这冬天的烤地瓜。我把热腾腾的地瓜包好放进上衣的口袋里,然后加快回家的速度。可是当我开门之后却看到阿阳倒在地上,我连忙冲过去把放在抽屉里的药拿出来喂她吃下。好在她过一小会儿就醒了过来,有些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摇摇头,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她在我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示意我不要担心,我没有说话,拿上杯子走到外面。

给她买的地瓜还是热的,在口袋里放着,我掏出来剥好,又倒上一杯白开水。湿润的白色蒸汽从杯口向上飘散,朦胧了我的眼睛,我还是 忍不住掉下眼泪。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的状况了,我真的很害怕哪一天就会看不到她。四年前有蔺盛初救阿阳,可是今后 我又如何会遇见第二个蔺盛初。

蔺盛初

自从救了那个小女孩之后,我有段时间没去图书馆做兼职,因为老教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挺难的作业。等我终于完成任务又去时,已经是半个月以后。那里的阿姨告诉我每天都会有一个女孩来找我,可我实在想不出会是谁。

傍晚时我终于闲下来,随意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屈腿坐在地上看着。不一会儿感觉到旁边有个人,我抬头,看到一张有几分眼熟的脸庞。

“我终于找到你了。真的很感谢你救回阿阳。”

阿阳……原来她就是上次我救的那个小女孩的家人。我没有说话,只是很官方地对她笑笑,我并不觉得她有道谢的必要,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多去照顾那个叫阿阳的女孩,看得出来她身子骨比较弱。

大概是我把距离感表现得太突出,她微微红了脸,很尴尬地笑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她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僵持一段时间之后,她掏出手机向我询问电话号码,我愣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思索着她的用意。她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开口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请你吃顿饭,也想让阿阳见见你,。”

她见我还是犹豫不决有些着急,我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倒是挺可爱,不自觉地笑了笑。其实除去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

杨浅

还记得第一次请盛初吃饭是为了感谢他救回阿阳。虽说我早已跟他说过这件事,但阿阳的病恢复得不太理想,所以这顿饭也是一拖再拖。等到真正约他出来时,已经是来年初春。

那天,他穿着浅蓝色的毛衫外套,手里还抱着两本书,我猜想大概是刚上完课,还好我选的这家餐厅离他学校比较近。阿阳一直笑着看我们聊天,偶尔也会用手语插上一两句,看样子她也很喜欢盛初。吃饭的时候他向我问起阿阳的事情,我告诉他,阿阳其实是个早产儿,身体本来就比别人弱好多,又加上母亲生产时缺了氧,才导致她从一出生开始就不会说话,心脏也不是很好。

说到这里时,盛初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我停下笑笑,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表情,除了这些似乎就不该有别的。正在夹菜的阿阳抬头看看我们俩,把筷子放下后,轻轻拍了拍盛初的手背,他不明所以地望向我,我说她的意思是你不用担心。这一次他的眼睛里又有了不一样的情绪,不过我还未来得及看清,他就垂下眼眸给阿阳夹上她喜欢吃的菜。

临分别时,他把围巾给阿阳围上,说:“她身体不好,还是该小心些。我认识一位医学教授,可能会对阿阳的情况有帮助,改天我带你去拜访。”

“谢谢。”我只是把这当做客套话,没有放在心上,谁会在意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小孩子呢?

蔺盛初

转眼间,我的大学生活就只剩下一年,课程基本已经学完,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进到一家杂志社做实习记者。我挺喜欢这份工作的,可以到各个地方采集新闻,又可以发挥我的写作专长。

每天忙碌之余还会和阿浅聊聊天。是的,我叫她阿浅,第一次这么叫她的时候她调笑我说别人都叫她浅浅,只有我是个例外。我也记不太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关系这样好了,只是会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每次相见都会让人产生一种惊艳的情绪,不是惊艳于外貌,而是那种来自内心深处的与众不同。

初见时觉得她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不过那也只是偏见,是一种不明白前因后果就下结论的武断。后来的时间里,她的坚强、温暖、自立以及对阿阳无微不至的关怀,都让我渐渐被吸引过去。

在我第一个实习月结算薪水后,我偷偷带阿阳去找了那个老教授。之所以偷偷的,是因为如果阿浅知道我要带阿阳去治病的话,肯定会拒绝,她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会欠任何人的人情。只可惜那次我还未到达目的地,就被阿浅发现,协调无果之后我答应把阿阳送回去,但前提要让我给她买好药。其实这几年为了阿阳的病已经花光了本就为数不多的积蓄,可她还是硬撑着不愿找别人帮忙,宁愿自己早早辍学,做好几份工。有时候,我真的很心疼她。

杨浅

家里至今都养着一盆绿萝,那是盛初送给阿阳的第一份礼物。那时候,阿阳再次犯病住进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她开始排斥药物,整日整日地看着窗外。我知道,对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来说,她失去的太多太多。我每天都会给她讲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给她做她最喜欢吃的饭菜,盛初也隔三差五的跑来逗她开心,甚至大街小巷的跑去给她买烤地瓜,可是阿阳依旧排斥着治疗。

直到有一天,盛初带了一个小花盆来看阿阳。他告诉阿阳,小花盆里住着一个绿色精灵,只要她每天都乖乖地接受治疗,也细心照顾这盆小花,它就会变成小精灵来陪她玩。阿阳到底是个孩子,从那天开始她不再把时间用在发呆上,而是很努力地照顾着自己,也照顾着那盆花。当她出院时,那个小花盆里长出了一对小嫩芽,鲜绿鲜绿的,这让阿阳高兴了好久,恨不能晚上睡觉都抱着它。

那年除夕夜,我们三个一起熬夜看电视,等到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俩却睡着了。我不由得扶额叹息,若是往年,我绝不会熬夜做这些无聊的事情。我拿来一床毯子给他俩盖上,不知是我动作幅度太大还是怎样,盛初忽然醒了过来。在这样近距离地对视下,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我讪笑着问他怎么醒了,他却没头没脑的说:“阿浅,我多希望你的眼里只容得下我一个人。”

事实上除去阿阳,我的眼里只剩他一人。

蔺盛初

我知道阿浅很爱她的妹妹阿阳,但我始终没有想到她愿意为阿阳放弃一切。

大四毕业之后没多久,我就被杂志社调往北京总部工作。我很开心,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拿到更可观的薪水,也能给阿阳和阿浅更好的环境去学习和工作。

我只顾着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阿浅,却忘了考虑她内心会有的想法。当她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没有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我所预料的惊喜,反而是一种难以捉摸的迟疑。阿阳在一旁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们,我忽然觉得不该把这件事这么早地告诉她。

阿浅说她不想去,她现在还没有足够的钱去维持阿阳更高的医药费,况且现在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只要照顾得好就没什么大问题。我说医药费的事我会帮忙,等以后安定下来就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我记不清那天和阿浅谈了多久,只记得最终不欢而散。她脾气太执拗,自尊心又太强,根本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哪怕那个人是我。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她到底在坚持些什么。

过后的几天我赌气地没有联系她,径自办理着调职所需要的东西。当我终于沉不住气打电话给她时,却发现我找不到她了,她好像忽然从这座城市消失了一样。

那阵子我到处找她,连她平时工作的地方都去过好几次,但他们都说阿浅辞职很多天了。短信、电话、邮件,所有可能联系到的通讯方式我都用了一遍,结果都杳无音信,我头一次觉得我要失去她了。

杨浅

盛初不止一次的说过我是个坚强到倔强的女孩,我承认,所以我们两个的分开也算是个意外的意料之中。

他是个很好的人,对于我来说能遇上他是幸运到极点的事情。我早已过惯了和阿阳相依为命的生活,或许家里不富裕,不能拥有很多女孩该拥有的东西,但这就足够,阿阳还在,我也有了盛初的陪伴,一切似乎渐渐向好处发展。可也正因为他太好,我才不得不放弃,和他在一块儿我只会拖累他。

我知道他很生气,也明白他对我的好,可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在一起只会成为折磨。他一个人可以去更好的城市里发展,如果带着我和阿阳,他需要付出成倍的努力,我不想成为累赘,也不希望他太累。

我带着阿阳回到乡下老家,关掉手机在那里待了三个月。等我重新回去时,盛初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出租屋里有一份他的留言:

“阿浅,我很后悔那天没能跟你好好谈下去,也很后悔任性地没去联系你,这一次是我把你弄丢了。阿浅,我想给你一份幸福的感情,如果你愿意,等我回来,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后记

冬夜,狭小的出租屋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孩相互依偎。年龄小的女孩早已安静睡去,另一个却摩挲着一张泛黄的信纸,上面的笔迹已经有些模糊,但是看样子似乎对她很重要。良久的思索之后,女孩拿起手机神色郑重的发了一封邮件,随即便把那张纸条丢进垃圾桶。

窗外还闪着烟花绽放的彩光,不经意地映在女孩脸上时,被包裹进从眼角溢出的泪里,这个样子就像是她把眼睛里的星空哭了出来。

北京城的除夕之夜一如既往地热闹,即便整点的钟声早已过去。

一家知名杂志社里灯火通明,所有人都热热闹闹地围坐在桌前吃着饭,而旁边一间装修考究的办公室里,身穿西装的男子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发呆。

忽的房间里响起了提示音,那名男子快步走至电脑前,点开一封新邮件:

“过去终究不会变成未来,盛初,新年快乐。”

合上电脑,他似是掩面而泣。

交往两年,策划好了一切向女友求婚,本以为会听到“我愿意”的三个字,结果却变成了“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离过一次婚,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

在去#西藏# 之前,大木已经当了十年的背包客,走了大半个中国。可他迟迟没有踏上那让人魂牵梦绕的西藏,总觉得差了那么一个冲动的决定。

终于,多年的驴友突然给他发了一个微信,“我和几个驴友约好去西藏,你去不去?”

就这么一句话,燃起了大木心中的那团西藏之火。计划那么久都没动身,那不如别计划了,生活嘛,就是要处处惊喜或惊吓才真实。

他们一行六人,从不同城市不同时间出发,约好了在丹巴美人谷碰头。

那是三月中旬,丹巴美人谷最美的春天,花如雪的梨花,悠荡在春风里。高大挺拔的梨树散发出的迷醉香气和洁白柔情,荡漾在山坡与河谷间,散落在嘉绒藏族民居和藏寨碉楼附近,烂漫了整个春天。

很多人都说,丹巴自古出美人,在这里很容易邂逅转角的爱。

32岁的大木,就在这里认识了34岁的林林。他永远忘不了那个阳光灿烂的清早,长发披肩的林林趴在木栅栏上眺望着远方,手里端着一杯冒着丝丝热气的咖啡,那岁月美好的画面,一下子就触动到了大木的心弦。他对林林一见钟情!

她是一起去西藏的驴友之一,他们聊起才知,他俩都是广东人,也都在深圳上班。他乡遇故知,有共同话题和梦想的人,很快就熟络了。

六人的旅途很愉悦,尤其是大木和林林,他们回到深圳后还常相约吃饭看**。在认识的第三个月,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

大木是独生子,一直都被家人逼婚,当他第一次把林林带回清远老家时,家人欢喜不已。林林能言善道又勤快,左一口妈右一口爸,把二老喊得心花怒放,巴不得立马让他们结婚。

见完大木父母后,二人同居了。大木没有稳定工作,平时接设计珠宝的零散活,一动笔可能就是一天一夜。生活上的大木孤傲话少,但大男人主义很重。林林则快言快语,脾气比较急躁,常常把大木怼得哑口无言。大木不喜欢跟她争,每次都会选择离家冷静,他俩就这样相爱相杀,分分合合了两年。

就在林林生日即将到来之际,大木联系了我们四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一起自驾去西藏,想在她生日那天,在美丽的纳木错湖旁,向林林求婚。

我们一行人揣着求婚的秘密,坐着大木的车如约出发了。我们的路线是广西-云南-四川-西藏,预计一个半月。

我们在云南停留了五天,去了大理和丽江,在香格里拉也停留了两天,再从香格里拉的214国道开到芒康县转入最美公路#318国道# 。

一切出行都在计划当中,也在林林生日当天,如期到了世界海拔最高的大湖,中国第二大咸水湖的纳木错。

在念青唐古拉雪山之下,在微波荡漾的碧蓝纳木错旁,在大自然壮美的画卷里,大林打开了后备箱。

我们前一晚熬夜布置的惊喜车厢出现在了林林面前,一串气球随即飘出,下面吊着戒指盒。大林取出戒指,单膝跪地“林林,还记得这个地方吗?你两年前在这里说,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陪着你去穷游,你负责笑,他负责看;你负责上车,他负责拦车;一起搭帐篷一起窝沙发,一起登山一起徒步。那天起,我就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心,我一定要做那个陪你浪迹天涯的人。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让我陪你到老吗?”

大木还没说完时,林林就已泪流满面。我认识大木五年,第一次见他对女孩如此专情。他以前单身时,总是一副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拽样,自从跟林林在一起后,他变得温和了很多,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一起见证的变化。

我在替他们开心的同时,心里也有一点酸,那点酸出自于他们的求婚仪式感。

很多女人都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求婚仪式,婚礼现场,我也想过。想有一场亲自策划过,参与过,想要的婚礼。然而,事与愿违!

我们几人在旁边起哄“嫁给他!”林林看了我们一眼,抿了抿唇,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翻找,再竖在了大林前面,说:“对不起大林,其实我离过一次婚,这是我八岁的儿子,我妈在老家带他。你介意吗?”

介意吗?大林想了两个月还没想通!

林林辞了工作回了肇庆,两人一直没联系。大林没跟家人说,也不需要听取任何人的意见。

他还在想,他介不介意林林的过往,他能不能接受这个多出来的儿子?他跟林林,还能不能一如既往?他都快35了,还能不能重新遇到一个让他曾那么动心的女人?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他还在想……

婚礼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它不仅是两个人相爱相承诺的象征,也是两个家庭相互认可和融合的标志。不同的民族、地区和国家,都有各自独特的婚礼习俗和文化,体现了人类多样性和创造性的魅力。在《中国婚礼-好事成双季》节目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婚礼风情,感受他们对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和期待。

在节目中,汉族小伙柳健和畲族女孩雷夏榕领证后,没有经历过浪漫的求婚仪式,这让雷夏榕心中有些遗憾。为了弥补这个遗憾,节目组邀请了“幸福惊喜官”袁弘和张歆艺夫妇,为他们精心策划了一场温馨又感人的求婚。柳健在袁弘、张歆艺的帮助下为爱人戴上洁白头纱,牵手走过1314级台阶,到达坐落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天空之城”一处精心布置的求婚地。

这场求婚仪式虽然是在领证后补上的,但却并不影响它的意义和价值。求婚仪式是一种表达爱意和诚意的方式,是一种增进感情和信任的机会,是一种创造美好回忆和期待未来的过程。求婚仪式可以让两个人更加确定彼此的心意,也可以让周围的亲友见证他们的幸福。求婚仪式可以有各种形式和风格,没有固定的标准和规则,只要能够体现出两个人的真情实感,就是一次成功的求婚。

因此,我认为即使已经结婚了,如果还没有经历过求婚仪式,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补上一个。这不仅是对另一半的一个惊喜,也是对自己的一个奖励。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或者喜欢求婚仪式,有些人可能觉得这样做太麻烦或者太尴尬。这就需要两个人之间有足够的沟通和理解,尊重彼此的想法和选择。如果两个人都能够满足对方的需求和期待,那么他们就已经拥有了最好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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