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婚礼只需要,一个伴娘和一个伴郎,现在受西方的影响,出现了伴郎团伴娘团,具体人数只要是成双就行,没有要求。
婚礼是一种宗教仪式或法律公证仪式,其意义在于获取社会的承认和祝福,防止重婚,帮助新婚夫妇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和要求,准备承担社会责任。
所有的民族和国家都有其传统的婚礼仪式,是其民俗文化的继承途径,也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仪式。婚礼也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里程碑,属于生命礼仪的一种。世界上最古老、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广的婚礼是儒教婚礼、印度教婚礼、基督教婚礼,即三大文明圈的婚礼。在大部分的文化里,通常都会发展出一些结婚上的传统与习俗,其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其原始所象征的意义,逐渐演变为世俗婚礼。
扩展资料
西方的婚礼则是庄重严肃,《圣经》中说,在远古时代,男子向女子求婚所用证物就是指环。九世纪时,教皇尼古拉一世颁布法令,规定男方赠送婚戒给女方是正式求婚不可缺少的程序。新娘礼服的色彩代表着传统,也有其特定的含义,例如白色代表纯洁的童贞。
由于古代欧洲一些国家是政教合一的国体,人们结婚必须到教堂接受神父或牧师的祈祷与祝福,这样才能算正式的合法婚姻,所以,新娘穿上白色的典礼服向神表示真诚与纯洁。 西方在19世纪以前,少女们出嫁时所穿的新娘礼服没有统一颜色规格,直到1820年前后,白色才逐渐成为婚礼上广为人用的礼服颜色。
这是因为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在婚礼上穿了一身洁白雅致的婚纱。从此,白色婚纱便成为一种正式的结婚礼服。
中西文化的差异表现在很多的方面,婚礼是其一。这主要是来自与中西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背景,在不同的思想和风俗的作用下,慢慢演化而成的。
最近重读《傲慢与偏见》,也重刷了**(2005版)。科林·费斯、詹妮弗·艾莉主演的95版也不错,只是先刷了05版,对凯拉·奈特利饰的伊丽莎白迷之喜欢。伊丽莎白在五姐妹中不算最漂亮,但气质出众,学识过人,有主见,有个性,也最具反抗精神。
《傲慢与偏见》乍一看是讲述英国乡村绅士的爱情与婚姻。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实际上体现的婚恋观,可谓当代爱情婚姻宝典。
四对夫妻展现的四种婚恋观,皆有当今社会的影子。
柯林斯,愚蠢、刻板、自以为是、热衷吹嘘,尤其是对达西姨妈凯瑟琳夫人的谄媚,令人作呕。同时,他充满市井小民的精明算计,不仅要继承贝内特家的遗产,还想顺带娶走一个女儿。刚开始看上美貌的简,得知简名花有主,马上改变主意,换成相貌次于简的伊丽莎白,求婚遭伊丽莎白无情拒绝后,又迅速搭上了夏洛特。他的婚姻充满功利,只为找一个好妻子,有没有感情并不重要。
夏洛特,作为伊丽莎白的闺中密友,二人无话不谈。当夏洛特告知伊丽莎白自己与柯林斯的婚讯,伊丽莎白很震惊。她觉得无知的柯林斯压根配不上自己的好朋友,为何要嫁给他,自贬身价,自取其辱。
这里,两个女孩的爱情观发生交锋,伊丽莎白信奉爱情至上,夏洛特却很务实。虽看时不喜夏洛特,但她不正是芸芸众生的缩影吗?
长相普通,家世普通,年纪越来越大,选择余地越来越小,不得不将就。不过,夏洛特也有闪光点,她理智、务实,清楚自己要什么。
“你知道,我不是个浪漫主义者,从来不是那种人。我只要求能有一个舒适的家。就柯斯林先生的性格、亲属关系和社会地位来看,我相信嫁给他是能够获得幸福的,可能性之大,并不亚于大多数人结婚时夸耀的那样。”
嫁给柯林斯之后,夏洛特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很满足自己的选择。其实,夏洛特是个挺有想法的女性。知道自己要什么,并能紧紧抓住。
莉迪亚是伊丽莎白最小的妹妹,也是最被诟病的贝内特家的女儿,她年轻无知,放荡不羁,爱慕虚荣,喜欢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克姆。莉迪亚只为威克姆的帅气着迷,完全没有考虑过婚姻的物质基础以及所嫁之人的三观和人品。
而人品卑劣的威克姆眼中只有钱,他差点诱拐了家世显赫的达西**,追求过颇有些财产的金**,就算娶莉迪亚,也是漫天要价,捞够好处。他嗜赌成性,挥霍无度,同时又贪图安逸,纵情享乐。
两个人的所谓爱,只靠一时的激情维系。“威克姆不久就情淡爱驰,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点。”
简,贝内特家的大女儿,外形出众,善解人意,待人真诚,且富有智慧。但性格中庸,太过温和,虽喜欢宾利,却不善表达。
宾利,为人随和,心思细腻,坦诚直率,但对感情优柔寡断,稍缺乏主见。
宾利和简是同类人,除去物质基础有些悬殊,两人结合看不出任何瑕疵,极其完美。
关于简对宾利的爱情,书中提到, “如果一个女人用尽办法掩饰自己的感情,心爱的人也蒙在鼓里,他可能会错失良机,失去心上人”。
“恋爱的话,两者都要多表露点爱意,而不是不响应对方。”
喜欢就要说出来。
最理想的、完美的爱情。两人品貌才华相当,三观合拍。
前期互不待见, “偏见让你无法接受我,傲慢让我无法爱上你”。
相识于一场舞会,达西外表出众却个性内敛,不善与人交际,起初因伊丽莎白的家人想利用舞会结交朋友宾利,认为她爱慕虚荣。后来渐渐倾慕伊丽莎白,但介意对方家世,内心很挣扎,也插手了宾利和简的交往。
达西向伊丽莎白表白时,坦诚自己的傲慢与直率,后来逐渐反思正视自己的缺点,低调解决莉迪亚、威克姆私奔事件,帮助宾利向简求婚。这样的达西让人不得不喜欢。
伊丽莎白的魅力也足以与达西相配。面对达西的傲慢、宾利姐妹的排挤、凯瑟琳夫人的刁难,伊丽莎白始终从容不迫,落落大方。因第一印象对达西产生了偏见 , 随着相处渐深,两人消除隔阂,爱上对方。
伊丽莎白的魅力在于其思想独立,有自己的价值观。 她评价一个人不是依据家世财产,而是考量一个人的本质,包括性情、人品、三观等。与凯瑟琳夫人的交锋体现得淋漓尽致:
“她没听说凯瑟琳夫人在德才上有什么出类拔萃、令人敬畏的地方,光凭着有钱有势,还不至于叫她见了就惊慌失措。”
“我认为,我跟你外甥结婚,并不会背弃自己的出生。他是个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是门当户对。”
今天,到处都在鼓励女性经济独立,却鲜有强调女性思想独立的。
婚姻爱情需要保持经济独立和思想独立。
最好的爱情,是势均力敌。
6A Penelope's Web亦作The Web of Penelope故意拖延的策略;永远做不完的工作
A Penelope's Web或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为"珀涅罗珀的织物",典故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卷2。
这部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边伊大卡岛(Ithaca)的国王,他有个美丽而忠诚的旗子,名叫珀涅罗珀。奥德修斯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十年苦战结束后,希腊将士纷纷凯旋归国。惟独奥德修斯命运坎坷,归途中又在海上漂泊了10年,历尽无数艰险,并盛传他已葬身鱼腹,或者客死异域。正当他在外流浪的最后三年间,有一百多个来自各地的王孙公子,聚集在他家里,向他的妻子求婚。坚贞不渝的珀涅罗珀为了摆脱求婚者的纠缠,想出个缓宾之策,她宣称等她为公公织完一匹做寿衣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于是,她白天织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这样织了又拆,拆了又织,没完没了,拖延时间,等待丈夫归来。后来,奥德修斯终于回转家园,夫妻儿子合力把那些在他家里宴饮作乐,胡作非为的求婚者一个个杀死,终于夫妻团圆了。
由于这个故事,英语中的Penelope一词成了a chaste woman(贞妇)的同义词,并产生了with a Penelope faith(坚贞不渝)这个短语。而A Penelope's Web这个成语比喻the tactics of delaying sth on purpose; the task that can never be finished的意思
eg: Mr Jones made a long speech at the meeting Everyone else thought it a Penelope's web
My work is something like the Penelope's web, never done, but ever in hand
7Swan Song最后杰作;绝笔
Swan Song字面译做"天鹅之歌",源于希腊成语Kykneion asma
天鹅,我国古代叫鹄,是一种形状似鹅而体形较大的稀有珍禽,栖息于海滨湖畔,能游善飞,全身白色。因此,英语成语black swan,用以比喻稀有罕见的人或物,类似汉语成语"凤毛麟角"之意。
在古希腊神话中,阿波罗(Apollo)是太阳神、光明之神,由于他多才多艺,又是诗歌与音乐之神,后世奉他为文艺的保护神。天鹅是阿波罗的神鸟,故常用来比喻文艺。传说天鹅平素不唱歌,而在它死前,必引颈长鸣,高歌一曲,其歌声哀婉动听,感人肺腑。这是它一生中的,也是最后的一次唱歌。因此,西方各国就用这个典故来比喻某诗人,作家,作曲家临终前的一部杰作,或者是某个演员,歌唱家的最后一次表演。即a last or farewell appearance; the last work before death之意;偶尔也可指某中最后残余的东西。
Swan Song是个古老的成语,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6世纪的古希腊寓言作家伊索(Aisopos)的寓言故事中,就有"天鹅临死才唱歌"的说法。古罗马政治家、作家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前43)在其《德斯肯伦别墅哲学谈》等论文中,就使用了"天鹅之歌"来比喻临死哀歌。在英国,乔叟,莎士比亚等伟大诗人、剧作家,都使用过这个成语典故。如:莎翁的悲剧《奥噻罗》(Othello)中塑造的爱米莉霞的形象,她在生死关头勇敢得站出来揭穿其丈夫的罪行。她临死时把自己比做天鹅,一生只唱最后一次歌。
eg: All the tickets have been sold for the singer's performance in London this week——the public clearly believes that this will be her swan song
The Tempest was W Shakespeare's swan song in 1612
8Win/Gain Laurels获得荣誉;赢得声望
Look to One's Laurels爱惜名声;保持记录
Rest on One's Laurels坐享清福;光吃老本
Laurel(月桂树)是一种可供观赏的常绿乔木,树叶互生,披针形或者长椭圆形,光滑发亮;花带**,伞形花序laurels指用月桂树叶编成的"桂冠"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用月桂树的树叶编成冠冕,献给杰出的诗人或体育竞技的优胜者,作为奖赏,以表尊崇这种风尚渐渐传遍整个欧洲,于是laurels代表victory, success和distinction
欧洲人这种习俗源远流长,可上朔到古希腊神话相传河神珀纳斯(Peneus)的女儿达佛涅(Daphne)长的风姿卓约,艳丽非凡太阳神阿波罗为她的美所倾倒,热烈追求她,但达佛涅自有所爱,总是逃避权利很大的太阳神的追求一天,他俩在河边相遇,达佛涅一见阿波罗,拔腿就跑,阿波罗在后边穷追不舍,达佛涅跑得疲乏不堪,情急之下只好请她父亲把她变成一株月桂树阿波罗非常感伤,无限深情地表示:"愿你的枝叶四季长青,装饰我的头,装饰我的琴,让你成为荣誉的象征"他小心得将这株月桂树移植到自己神庙旁边,朝夕相处,并取其枝叶遍成花冠戴在头上,以表示对达佛涅的倾慕和怀念
因此,古希腊人把月桂树看作是阿波罗的神木,称为"阿波罗的月桂树"(The Laurel of Apollo)起先,他们用月桂枝叶编成冠冕,授予在祭祀太阳神的节目赛跑中的优胜者后来在奥林匹亚(Olympia)举行的体育竞技中,他们用桂冠赠给竞技的优胜者从此世代相传,后世欧洲人以"桂冠"作为光荣的称号
由于阿波罗是主管光明青春音乐和诗歌之神,欧洲人又把源自"阿波罗的月桂树"的桂冠,献给最有才华的诗人,称"桂冠诗人"第一位的"桂冠诗人"就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先驱者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1304-1374)他的代表作抒情诗集>,全部为14行诗体,系诗人献给他心中的女神劳拉的情诗(彼特拉克喜欢了劳拉一辈子,但是劳拉从来都不知道),抒发他对恋人的爱情,描写大自然的景色,渴望祖国的统一这部被称为西方"诗三百'的诗集,虽不能与我国古代诗经>相提并论,但不失为世界文学的瑰宝
中古时代英国的大学,也曾授予过"桂冠诗人"的称好,但是这只是一种荣誉称号,而非目前含义的类似职务,学衔的专用名称
作为专名的"桂冠诗人"(The Poet Laureate,也称The Laureate),系英国王室赐予御用诗人的专用称号,从17世纪英皇詹姆士一世(James I,1566-1625)开始,延续到现在,已历三个世纪了凡获得"桂冠诗人"称号者,可领取宫廷津贴,每遇到王室喜庆或官方盛典时,都要写作应景诗以点缀和宣扬喜庆事件,歌功颂德,粉饰升平17世纪,在英国被封为第一位"桂冠诗人"的是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他一生为贵族写作,美化君主制度,不过他创造的"英语偶句诗体",成为英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之一从1670到1972这三百年间,英国王室相继封了17位"桂冠诗人"年限最长的是19实际的浪漫诗人阿弗里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他从1850年获得这个称号一直到逝世,长达42年,算是"终身桂冠诗人"了英国最近的"桂冠诗人"是约翰·本杰明(John Benjamin)其实,所谓"桂冠诗人"大部分是徒具虚名的,在英国文学享有盛名者极少;就象中国封建时代的"钦点状元",从公元960到1904(清关绪30年最后一届科举止)近1000年,历代状元341名,在中国文学的寥寥无几
eg: Shakespeare won laurels in the dramatic world
The student gained laurels on the football field, as well as in his studies
Tom won the broad jump, but he had to look to his laurels Getting an A in chemistry almost cause Mike to rest on his laurels
9Under the Rose秘密地;私下得;暗中
Under the rose直译"在玫瑰花底下",而实际上却表示in secret; privately confidentially的意义,语言外壳与内涵,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它源自古罗马的神话故事和欧洲的风尚
罗马神话中的小爱神丘比特(Cupid),也称希腊神话里的厄洛斯(Eros),在文艺作品中以背上长着双翼的小男孩的形象出现,常携带弓箭在天空中遨游,谁中了他的金箭就会产生爱情丘比特是战神玛斯(Mars)和爱与美之神维纳斯(venus)所生的儿子维纳斯,也就是希腊神话里的阿芙罗狄蒂(Aphrodite),传说她是从大海的泡沫里生出来,以美丽著称,从宙斯到奥林匹帕斯的诸神都为起美貌姿容所倾倒有关她的恋爱传说很多,欧洲很多文艺作品常用维纳斯做题材小爱神丘比特为了维护其母的声誉,给沉默之神哈伯克拉底(Harpocrates)送了一束玫瑰花,请他守口如瓶不要把维纳斯的风流韵事传播出去哈伯克拉底受了玫瑰花就缄默不语了,成为名副其实的"沉默之神"
古罗马人对维纳斯非常尊崇,不仅奉为掌管人类的爱情婚姻生育的爱与美的神,而且尊为丰收女神园艺女神罗马的统治者恺撒大帝甚至追溯维纳斯是罗马人的祖先由于上述神话传说,古罗马人把玫瑰花当作沉没或严守秘密的象征,并在日常生活中相尚成风人们去串门做客,当看到主人家的桌子上方画有玫瑰,客人就了解在这桌上所谈的一切行为均不应外传于是在语言中产生了Sub Rosa在玫瑰花底下这个拉丁成语 据牛津英语词典>解释,英语under the rose系源自德语unter der Rosen 古代德国的宴会厅会议室以及旅店的餐室,在天花板上常画有或雕刻着玫瑰花,用来提醒在场者要守口如瓶,严守秘密,不要把玫瑰花底下的言行透露出去这个流行于15至17世纪的德语成语反映了这种习俗
罗马帝国全盛时,其势力几乎席卷了整个欧洲,罗马某些文化风尚也随着他的军事力量渗透到欧洲各国因此,以玫瑰花象征沉默的习俗,并不限于德国……
under the rose 是个状语性成语,在句中修饰动词,其含义因所修饰的动词的不同而略有不同如:born under the rose"私生的""非婚生的";do under the rose"暗中进行"
eg: The senator told me under the rose that there is to be a chance in the cabinet
The matter was finally settled under the rose
Do what you like under the rose, but don't give a sign of what you're about……
订婚是无论古今、个外部比较重要的一项婚礼仪式。订婚的意义实质即是一种对婚姻的约定,所以约定是必不可少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在现代社会有非法律性和法律性的。
一:订婚由来清吴桭臣《宁古塔纪略》:“订婚时,父牵子同媒往拜妇之父母,次日,女之父亦同媒答拜。” 清谭嗣同《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订婚之时,以媒妁婚书为凭,或略仿古礼奠雁之意,随意备礼物数色。” 高一涵 《漫谈胡适》三:“他与江冬秀女士的婚姻,是按照封建家庭的惯例,完全是自小由他的母亲订婚的, 胡适 与他从来没有见过面。”
基督教《圣经》申命记7:3中“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是指异族异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这句话中表明了父亲有包办儿女婚姻的权力。但关于曹菁《爱情信仰论》里所述:“《圣经》里没有婚前爱情描写,也没有对于爱情的论述。在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安排亚当与夏娃结婚。上帝从来没有批评过婚姻包办。”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雅歌里详细描述书拉密少女和她的情郎牧人的忠贞爱情故事,即使当时所罗门王以金钱地位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想打动少女的心也没有成功。
二:通俗意义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三:不同国家订婚的意义
(1)欧美人的“订婚”
在欧美国家,绝大多数民族的订婚礼俗大同小异。男女相处一久,就会产生依恋之情,此时就要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可以作为结婚对象。相恋的男人应事先把自己的恋情告知各自父母,以便让父母作好准备来接待有可能成为婿或儿媳的人。然后男女双方应到对方家做客,以便了解情况,并知道如何适应那里的环境。
当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表示同意时,男方应送一枚适合女方情趣爱好的“订婚戒指”。关于订婚戒指,男方可事先到珠宝店去看看奋何样式可供选择,价格是否适中;尔后再把女方带到珠宝店让她挑选。不过,最普遍的做法是男女一起到珠宝店去,共用选择订婚戒指。若男方有家传的戒指,可让女方从中挑选。女方既可选择一枚传统的钻石戒指,也可选择一枚镶有其他宝石的戒指。蓝宝石;红宝石都是钻石的最好替代品。用紫晶和黄玉做成的订婚戒指也很受人喜欢。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要立即安排一次与女方父母的会晤。男方应向女方父母表示他们将如何相处;女方父母应弄清男方是否认真,真诚对待结婚。如果谈话进行顺利的话,就算应该“正式”订婚了。
由女方的父亲在订婚宴会上正式地或公开的宣布女儿订婚是西方人采用的一种传统形式(女方的父母也常常登报宣布订婚)。订婚宴会通常由女方举办,邀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参加。订婚宴会一般采用鸡尾酒会或晚宴的形式。女方父亲在晚宴上宣布女儿订婚消息,尔后提议向新人祝酒。客人们纷纷向未来的新娘、新郎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幸福的祝愿。订婚宴会上很少赠送礼物,一般客人无需赠送订婚礼物,只有亲朋至友才应赠送礼物。女方往往可以从自己的亲属,好友、父母或祖父母的朋友和男方的家里得到一些订婚礼物。在订婚仪式上,女方应佩戴男方赠送的订婚戒指。在美国,订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有些国家,人们戴在右手上。婚礼上要把订婚戒指取下来,婚礼后再和结婚戒指戴在一起。订婚戒指只表明一对恋人打算结婚,而非是订婚合法性的必需品;但结婚戒指是结婚仪式上所必需的。
按有些民族的习规,订婚双方可以公开地不断地表露自己的情感。对手挽手肩并肩漫步的情侣,大多数人都会用友善和理解的眼光来看待。但对在公开场合又亲吻又拥抱的举止,则反映不一。不过,最好不要在公共场合表露私情,那样会显得轻佻,有损个人形象,同时使身边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自在‘西方绝大多数民族都允许订婚男女自由单独相处。社会并不提倡和赞同婚前性生活,但也变得容忍和理解。今天的男女恋人有充分的自由和机会在一起,难免有过分亲呢之举。但订婚期间男女行为举止应受家庭,社会公德的约束。
(2)东亚人的“纳彩”
在中国、朝鲜、日本、‘越南等东亚国家,因古时同属中华儒教文化圈,故传统的旧式婚俗有许多相似之处。按照儒教的婚姻礼俗,男女双方是听媒的之言、父母之命而订立婚约的。真可谓“天上无云不成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媒的之言、父母之命不可违。”古代男女婚姻大事全凭媒人“穿针引线”,由父母一手操办。当媒人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男女两家同意结成亲家时,双方就会派德高望重的亲戚或朋友去设法了解对方的容貌、学识、人品家境等。在男女双方首肯后,男方就向女方赠送“彩礼”,俗称“纳彩”,也就是履行订婚手续。
在中国,旧时婚嫁的“六礼”流传了2000余年。所谓“六礼”就是婚嫁的六个仪式,即:
(1)纳彩:经过媒人“引线搭桥”后,男方派人送礼品到女家,表示愿和女方结亲;
(2)问名: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生母的姓名以及女方本人的姓名和生辰年月;
(3)纳吉:男方将探询的女方情况,占卦卜问祖先、祖神。如得凶签,便止婚;如得吉签,就“纳币”;
(4)纳币:亦称“纳征”,指男方携带财币去女家订立婚约。
(5)请期:男方确定婚期后,就把日期写在贴上,备上礼物去通知女家。女方若收下帖子和礼物,表示女方同意这个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外再选择;
(6)亲迎:结婚之日,男家到女家迎娶。由上可见,“六礼”中前面的五礼都是属于订婚的范畴。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旧式婚姻逐渐为新式婚姻所取代,自由恋爱代替父母包办,订婚仪式可有可无。不过,在中国广大农村,经人介绍相识的比例仍然相当高,但订婚仪式已大大简化。
在朝鲜,传统的旧式婚姻习俗,仍在许多地方流行,程序较为复杂。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家长为自己的儿女商议婚事和订立婚约称为“仪婚”或“面约”。男方派人给女方送聘礼,称“纳彩”。“纳彩”就是订婚,又称“送函”(木盒)。函内装有书信与青、绿两色的彩缎。书信很讲究,有固定的格式。信封右上方应写“上状”两字,左侧写“××郡××生员下执事”词语。信的格式如下:“伏惟××(季节),××郡氏××再拜。尊慈不鄙寒微,曲从媒仪,许以令爱,职室仆之男××。兹有先人之礼,谨委专人纳彩,伏惟尊慈俯赐,鉴念不宣。××年××月××日××郡氏××白。”女方复信格式为:
“伏承华翰,伏惟××(季节),××官后人××再拜。尊体敬候,万重仰慰,区区之至。弟女儿亲事,既承柱单,寒门庆事,涓吉录呈,章制回示,如何余不备言,伏惟尊察,谨再拜谢,上状。××年××月××日。”讲究排场的男方家往往要用两个箱子,分别装上“礼状”(书信)和礼品送到女家,称为“纳币”。礼品一般有送给女方的衣料以及象征幸福吉祥、多生贵子、长命百岁的五谷、玩具和假发等。过去送函者多为年长者,故称“送函老人”,后来改由男方亲友去送,仍沿用“送函老人”这一称呼。女方家接到来函和礼品后,需要“写一封复信交送函老人带回男方家。不过在朝鲜不少地方,这种媒的之言、父母之命的旧式婚姻已为自由恋爱所代替,至于订婚仪式已变得可有可无。
在日本,古时男女婚嫁大事全由父母包办,采取男方到女方家相亲的订婚方式。进入近代,‘男女开始利用剧场、音乐厅、饮食店等场合会面相亲。到现代,随着时代发展A.科技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相亲的形式也变得多姿多彩。‘男女青年有不少人通过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相识,’经过接触建立感情,然后结为百年之好。有的青年甚至通过电子媒人寻求意中人。不过,目前日本人中自由恋爱成婚的和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成婚的各占一半。按日本习俗,无论是自由恋爱结婚还是由媒人介绍结婚,在结婚前都要举行订婚仪式。以前订婚仪式是由男方委派媒人前往女方家,互赠多种象征吉祥的彩礼,分九品、七品和五品等内容。现代日本人订婚通常采取3种方式:一是举行订婚家庭宴会,邀请媒人和亲朋好友参加。在宴会上,男女双方正式宣布订婚,要互相交换订婚戒指和领带卡等纪念品。这种订婚方式热闹轻松。宴会亦可在饭店举行。二是举行基督教订婚仪式。这种仪式,要求男女双方及双方的父母参加。男女两人在神和教徒面前发表订婚誓言,互赠订婚戒指,互送订婚礼物。出席仪式的双方父母和亲友均将成为订婚的证人,并要在订婚誓约书上签字或盖章。这种订婚仪式非常流行于基督教徒中间,甚至不信教的人也经常采用这一方式。三是现代派的订婚方法,即不举行任何正式仪式,只需男女双方自行交换订婚纪念品就算是订婚。不少现代派头的时髦青年采取这一方法。
(3)西亚的“求亲”
在西亚,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黎巴嫩、约旦等国的婚俗大体相似。男女婚事首先从“相亲”开始。过去男方请媒人说媒或由男方家长直接向女方家长求亲。现在男方家长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到女方家里提亲,或男方家长一起前往。当知名人士们来到女方家里后,女方家长以咖啡招待,待女方家长表示同意男方的求婚后,双方才一起喝咖啡。否则,男方的人绝对不喝咖啡。如果认为婚事不再受到任何阻碍,便可商讨彩礼等事宜。正式订婚仪式应在女方家举行,新娘本人和全体女眷不能露面。订婚仪式要由法官或宗教界人物主持。在绝对肃穆的气氛中,新娘的家长握着新郎的手,说:“你的妻子是我的女儿。”新郎则反复说:“我愿以××彩礼迎娶××为妻。”听到此话后,法官或教长便要起身到新娘处,亲耳听她说是否满意这桩婚事,姑娘同意,订婚便成功,若姑娘表示不同意,则前功尽弃。但后一种情况极少发生。当法官或教长把新娘同意的意见带回时,全体在场的人颂诵读《古兰经》首章。订婚仪式顺利结束。订婚之后,男方要向女方支付很重的彩礼,分预付和后付两种。男方在正式婚礼前付清彩礼,称为“先付”;男方若在离婚时付清彩礼,称为“后付”。按穆斯林的传统习惯,无论订婚或结婚的庆祝活动,男女必须分室进行,不得混杂。订婚后,就开始筹办婚礼。
三:婚约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於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
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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