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这种情况,那就要看女方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拒绝你了。毕竟每个人拒绝别人的求婚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的,所以我们要看你女朋友,她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拒绝你,我们才能更好地建议你做出怎样的行为来应对。
我们经常常见的拒绝求婚的理由无非就是女方觉得太突然了,因为毕竟你求婚肯定是不在她的意料之中的。所以你要她一时接受的话真的很难,如果是在她对你感情不是特别深的情况下,她是没有办法这么快就接受你的求婚的,所以你应该要衡量一下你和你自己女朋友到底处于什么样的感情地位,这样你才能够决定在什么时候求婚,而不是贸然地求婚,这样的话搞得你也非常尴尬。
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建议你就是被她拒绝了之后呢,你一定要缓缓再说,因为你一定要让她真正信任你了,感觉和你过一生才是她正确的选择,这个时候你才能向她求婚。
但其实归根究底来说,她不接受你的求婚也就是因为考虑的非常多,也就是她其实并没有那么爱你,因为也许是她家里的原因,也许是其他的原因,总之,她在这些原因和你之间摇摆不定,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些原因而没有选择你,所以就说明她的内心现在是十分不坚定的,而如果就算这样子她答应了你,你们以后还是会有离婚的危险,所以说我介意你还是放弃这种女人吧。
我个人觉得从纯文学角度讲,三毛和张萧二人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当然我也喜欢三毛,这里就简单比较下张爱玲和萧红吧。倘若拿两人的文章比较,张爱玲就像是文学界的李安,张的笔触,精准无比,起承转结无不严丝合缝,多一点不多,少一点不少。而萧红更像姜文,在细节上的瑕疵和技巧上的噪点非常明显,但并不妨碍她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天才。张爱玲是新派的人写新派的东西,可能是因为身在上海,出身世家,她写出了中国作家都极少刻画的,人在现代以及后现代社会中的彷徨、压抑、矛盾和苟活。张的作品大多数都脱离了前现代主义的趣味。她的文言文和英语的功底都非常好,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张爱玲式”的语言奇观。英语相比较汉语,形容词更多更繁杂,逻辑上也更为精确,更为直截了当。我们有时候看英文小说,一个人物的呐呐自语、千回百转,可以写得长短句错落,满满当当,而不觉得啰嗦。但翻译成汉语,北方话说,就觉得这人“事儿妈”。而张爱玲有效借鉴了英文中的这种叙述描写方式,将英语中的形容词,置换成了汉语写作中大量出现的意象,丰富了汉语的可能性。讲张爱玲的文章太多了,这里再说说萧红。人说萧红是“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我想是因她作品的好,不知道好在哪里。凭空而起,抓不住的那种好。这种好,前面没有依傍,后来也没有附着,一点都不妥帖,成就了一种空前绝后的美。萧红从20岁之后开始颠沛流离,在1934年的上海大陆新村与鲁迅夫妇结识,她得到父爱一般的欣赏和保护。此时,住所相距不远的张爱玲刚进入青春期,为了跟继母挣要生活费,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我在幼时读《呼兰河传》,印象并不深刻,只觉得这并不是一本小说。萧红把语言揉碎了捏在诗里,又把诗切成了块,铸成了小说。小说中时间和空间的序列,在这里无从体现,被作者刻意地忽略。从小长在江南,我并不见惯风霜雨雪。而后我经历了一场严酷的寒冬,在美国中西部的农村,大地被冻得裂开,到傍晚就一直冒着白烟。人在白茫茫中走,鲜艳,孤独。空气极端干燥,下雪了后里总弥漫着烧东西的味道,萧红说,“为了这烟,不觉得寂寞”。可还是孤独啊,纯良温厚都迈不过去的孤独。老天爷给了人一块小小的方格,铜墙铁壁,在里面爬,萧红抬头了,看见了一朵红花开在墙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这样的鲜明也是得由爱情。《小城三月》里萧红尝着爱情的滋味,觉得“日子一寸一寸的都有意思”。比起“十指不沾阳春水”并总是奇装异服的张爱玲,萧红可算得上全能型主妇了。她用从店铺七毛五分钱买来的绒布头,缝制了一件衬衫给萧军,随后萧军拥抱了她。爱情的拥抱是甜腥而火辣的,像喉头流出的血,断断续续,止也止不住。星辰投射在肉身上的沉重,爱情是一剂止疼药,但可能也只有一点点的消解。人从生到死,总是要独自面对孤独。在这点上,我们和萧红都不例外。萧红的《生死场》大概是民国时期的小说中,为数不多标题带有“死”这个字的。她大段地描写了死亡,那个王婆死去的女儿,金枝被摔死的儿子,牛和马也在栽培自己的痛苦。看完之后,甚至会觉得萧红太残忍了,她在23岁的时候,看到了这些,又摊开来给你看,一点都不拐弯抹角。饥饿,贫穷都是恶的表象,真正的恶在于活着的本质,人从未跨过生存而活着,并且从未消灭对死亡的恐惧。《红楼梦》里,所有的诗最后归结到一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是面向死亡的万红一枯,没有终结的空妄。生育、死亡、病痛,接踵而来,没有留下所谓体面的余地,人们接受这一切,像从未来过又消失一样。萧红把这些都摊开来写,一点也不回避,手起刀落。在文学中,她似一个侠士,也像一位菩萨。而跟同时期小说相比,萧红不太关注世俗世界的框架。一般小说善于塑造清晰的人物形象,人物同时也拥有着模棱两可的性格特点。其他文本中对庸常世俗感情的反复歌颂,或者严谨的叙事框架,在萧红这儿,她都不太感兴趣。萧红是要拿把大锄头,去割开天与地的。她不甘心成为精卫,又觉得自己是女人,所以做不了刑天。“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丁玲说萧红是“决不会长寿的”,丁更明白,她显然比萧红更适合世俗的法则。萧红活了32岁,这对任何一个作家来说,都未免显得年轻了一些。 萧红的临死绝笔,“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 她像是那个林黛玉,带着一身的病去渡天河,满腹的委屈和倔强,扯着她,从最高处坠了下来。许鞍华在采访《黄金时代》时说,《黄金时代》大概要和《呼啸山庄》摆在一起看,都是“生命里特别原始及不讨好的东西”。在这点上,许鞍华大概是懂萧红的。另还写过一篇张爱玲的
因为高云翔是一个对婚姻比较看重的人,所以他比较渴望一段比稳定的婚姻关系。但是当时的唐嫣正处在自己事业的一个上升期,所以两个人最终的目标是不一样的。所以尽管两个人都对彼此有一定的好感,可是这些好感并不足以支撑他们能够最终走到最后。
高云翔和唐嫣当初是因戏结缘。因为剧中两个人有非常多的对手戏,再加上私底下也有很多的互动,所以两个人都对彼此有了一定的好感。再加上当时两个人都处在一个单身的状态,于是最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确认关系以后的他们还是非常幸福的,而且高云翔甚至还多次向唐嫣提出了求婚。
其实大家都以为唐嫣会答应他,毕竟两个人都谈了这么多年恋爱了,但是当时的唐嫣并没有想那么快结婚,因为她的事业也处在一个上升的状态。所以最终两个人还是不欢而散了。
分手之后的高云翔也沉寂了一段时间,毕竟唐嫣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甜蜜的过往。但是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后面高云翔和唐嫣的好朋友董璇通过拍戏认识。两个人不知是怎么的,迅速的坠入了爱河,而且立马宣布了结婚。
其实当时两个人结婚的信息曝光出来,大家还是比较震惊的。他们的速度都已经算得上是闪婚了。结婚之后的两个人也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但是最后还是因为高云翔的个人原因,两个人结束了这段感情。
其实由此也能够看出来,当初唐嫣没有草率的和高云翔结婚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毕竟事业还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娱乐圈的更新换代也很快,如果放弃工作回归家庭化,那么很容易被观众遗忘的。而且后期唐嫣也为观众带来了非常多优秀的作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是世界上流传最广、最久的名著之一,毛姆推荐的“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也是简·奥斯丁最为人喜爱、流传最广的作品。
《傲慢与偏见》主题是爱情与婚姻。主要讲述了第一男女主人公达西与伊丽莎白、第二男女主人公宾利与简的爱情故事,通过讲述伊丽莎白的故事带出了另外三门婚事的概况:伊丽莎白的父母、妹妹莉迪亚、好友夏洛特的婚事。
达西从最初傲慢、看不起伊丽莎白,到渐渐被伊丽莎白所吸引,不能自己地爱上伊丽莎白,向伊丽莎白求婚。尽管求婚被拒,但他还是暗地里帮伊丽莎白解决了妹妹莉迪亚的婚事;改变了对别人的傲慢态度,变得彬彬有礼,最终抱得美人归,过着幸福快乐的美满生活。
伊丽莎白从反感达西到厌恶达西,再到得知自己误信了威克姆的话,对达西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遂放弃偏见接受了达西的第二次求婚,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以下是对几个主要人物性格的简析。
一、
伊丽莎白。性格外向、活泼可爱,是乡绅贝内特先生的二女儿,父亲的掌上明珠。在父亲贝内特先生的眼中:“姐姐妹妹几个,全都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跟别人家女孩儿没两样,就数利齐(伊丽莎白的爱称)比起来有几分聪明。”
伊丽莎白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男宾少女宾多的舞会上,宾利劝达西跳舞,与他说伊丽莎白长得漂亮、讨人喜爱,达西却说伊丽莎白还算看得过去,并不真漂亮,还贬低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听到达西的话,心里对达西没有好感。她生性活泼,所以并没放在心上,还把这事绘声绘色地说给朋友听。之后她听了威克姆中伤达西的一面之词,认定达西是个傲慢且卑鄙之人,对达西越发地厌恶了。
伊丽莎白聪慧。赫斯特太太(宾利姐姐)和宾利**对简说,愿意与伊丽莎白和简多多往来,但伊丽莎白发现,宾利的姐妹是两个虚伪的人。她们说那些话只是碍于宾利喜欢简,实际上她们轻视伊丽莎白家的每个人,包括自己兄弟宾利喜欢的简在内。
伊丽莎白重视姐妹情谊。简由于病重留在宾利家,为看望简她徒步到宾利家,尽管裙底鞋子袜子上都是烂泥,一副狼狈相,但她并没有自卑自贱,仍泰然自若,保持着应有的礼数。她守在发高烧的简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姐姐,直到简基本康复才一起回家。
伊丽莎白有主见,不畏权贵,敢于追求幸福,不为爱情以外的任何条件谈婚论嫁。
伊丽莎白家只能算中产阶级,由于父母膝下无儿子,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财产得由一个远房亲戚——牧师柯林斯先生继承。柯林斯提出为补偿继承遗产要娶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当达西第一次对她说:“我的感情已无法克制。你一定得听我说,我有多喜欢你,有多爱你。” 面对豪门帅哥的表白,伊丽莎白直言不讳地告诉达西自己厌恶他,不会答应一个毁了自己姐姐幸福的人的求婚。
收到达西为自己辨白的信,伊丽莎白知道自己犯了听信威克姆的谎言、对达西带有偏见的错误,责备自己有眼无珠,对达西的人品不再怀疑,但也不后悔自己拒绝他的求婚。
在参观达西的庄园时,遇到了提早回家的达西,伊丽莎白非常惊异地发现了他的变化。达西一改往日的傲慢,变得彬彬有礼,包括对她身为商人(在当时属于下三流社会)的舅舅舅妈也一样的彬彬有礼,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彻底改观,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在得知妹妹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之事时,伊丽莎白发现自己已爱上达西了。
伊丽莎白到凯瑟琳夫人家做客,面对高高在上的凯瑟琳夫人,她不亢不卑,应对得体。
当风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事后,一心想把自己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找到伊丽莎白,非常无理地提出要她永远不接受达西求婚的要求,伊丽莎白拒绝了。她说:“毫无道理的要求我不会答应。我决心做的事仅仅是,我觉得怎样可以得到幸福,就怎样得到幸福。”
得知威克姆能与莉迪亚结婚是达西的功劳,而达西并不想让伊丽莎白知道是他一力促成此事后,伊丽莎白真正认识到,达西是个正直善良品德高贵之人。在达西再次向她求婚时,她答应了他的求婚,有情人终成眷属。
二、
达西。出身显赫的富贵家庭,多金又高大帅气,性格内向,有种上流社会人的优越感,不喜欢与陌生人打交道,在认识伊丽莎白之前是傲慢的。
第一次见到伊丽莎白,对她并无特别好感,甚至因为伊丽莎白的母亲脑子笨和妹妹的行为不检有点看不起她。认为伊丽莎白只是个看得过去的人,远谈不上漂亮;还对劝他跳舞的宾利说:他不愿与被人挑剩下的人跳舞。
随着接触时间的增多,他不知不觉地被伊丽莎白吸引,发现她那双眼睛灵动,表情丰富,觉得她聪明,只要伊丽莎白在场,他总喜欢默不作声地站在她旁边听她与人交谈。
他终于无法压抑自己对伊丽莎白的喜爱,向她求婚时,却是一副傲慢、施舍的态度,认为凭自己的财富地位,无论向谁求婚,被求婚对象都会感激涕零,更何况是门第财富都不如自己的伊丽莎白。伊丽莎白的拒绝,让达西震惊、难堪,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求婚被拒,而且伊丽莎白明确地告诉他:厌恶他。因为他傲慢的态度,因为他破坏她姐姐与宾利的幸福,还因为他对威克姆做了卑鄙可恶的事。
达西是个君子。他知道威克姆的为人,但并未在人前揭露过他,只是为消除伊丽莎白对自己的误解,才将威克姆引诱自己年幼妹妹私奔末遂,及威克姆种种劣迹告诉伊丽莎白。
被伊丽莎白拒婚后,他没有因此对她怀恨在心,他反醒了自己求婚时对伊丽莎白的态度,想着伊丽莎白说的话:“如果你有礼貌些”,认识到自己是个傲慢自负的人,遂逐渐改变自己。他不再以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示人,待人彬彬有礼,尽显绅士风度。
在得知伊丽莎白妹妹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之事后,没有为此事看不起伊丽莎白,而是暗地里通过她的舅舅,答应了威克姆的诸多条件,终于让威克姆同意娶莉迪亚,帮助她家里消除了私奔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并让伊丽莎白舅舅为他保守密秘。
达西正人君子的行为,让他羸得伊丽莎白的心,终于抱得美人归。
三、
简。伊丽莎白的姐姐,是个漂亮、娴静、大方、心地善良且心肠柔软之人,总是把人往好处想。与伊丽莎白是家中仅有的俩个举止不凡,有头脑、有气质,使人无可非议的人。
她与伊丽莎白姐妹情深,无话不谈。与宾利一见钟情,但在不明确宾利对她的感情时,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表面上不动声色,致使达西得出简没对宾利动情的结果。
简在伦敦时去过宾利家,希望能见到宾利,但宾利的姐妹设计没让简见到他,简依然没起疑心是她们欺骗她。当她与宾利的喜事尘埃落定时,她才认识了宾利姐妹的虚情假意,但还是选择原谅她们。
四、
宾利。达西的朋友,单身贵族,英俊潇洒,为人随和、温厚,总是为别人着想;在舞会上劝达西跳舞,不要把一屋子的姑娘们晾在一边。
他耳根软,遇到重大事不敢自己拿主意,对达西言听计从。初次见到简就喜欢上她,但达西对宾利说简并不喜欢他,并说了简家人的缺陷,说简配不上他,他听信了达西的话,留在伦敦。
一直对简念念不忘的宾利,再次回到简所在的郡,达西告诉他自己曾有意隐瞒了简在伦敦住了三个月的事,宾利虽然很生气,但在明白简对他心意后也原谅了达西。几经周折,他与简终于喜结连理。
五、
柯林斯。牧师,贝内特先生的外甥,也是贝内特先生的财产继承人。对爱情没有期望,结婚对他而言只是人生必然要完成的任务而已。在希望娶简的愿望落空后,转而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后又向夏洛特求婚,最终与夏特结成一对。
柯林斯是个谦卑与谄媚相结合的人,面对权贵总是一副奉承巴结的嘴脸,特别是面对凯瑟琳夫人。在她家用餐时,每上一道菜,他第一个叫好;夫人说什么就附和什么,打牌时羸夫人一根筹码向夫人道一次谢,觉得羸夫人太多又向夫人陪不是。他正是靠这功力羸得凯瑟琳夫人的青睐,从而得到牧师的职位。
六、
夏洛特。伊丽莎白的朋友,大龄剩女,是个很现实、能干的人。知道自己相貌平平又无财产,唯一的希望是给自己找到一个归宿。在得知伊丽莎白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后,就抓住机会筹谋自己嫁给柯林斯。她用“女人有两分感情时最好表现出有三分”的理论,成功将柯林斯抓到手,找到了一个对她而言上好的结婚对象,尽管这个男人既无才气,也不讨人喜欢且相处起来索然无味。婚后把家庭打理得井井有条,为了丈夫的前途,能忍受高傲挑剔的凯瑟琳夫人。
七、
莉迪亚。伊丽莎白五姐妹中的最小妹妹,性格轻佻,15岁就出去社交,喜欢跳舞。爱上威克姆后与他一起私奔,完全不顾此举会给自家造成极坏的影响。在达西找到她劝她迷途知返回家时,死活不肯回家,她认为威克姆会与她结婚,不在乎时间的早晚。后在达西的帮助下才顺利嫁给威克姆。婚后不会理财管家,常常向大姐二姐讨钱过日子。
八、
威克姆。达西家老管家的儿子,长得一表人才,给人一副谦谦君子的感觉,实际上虚伪自私,嗜赌成性,用情不专。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留下一大笔债务。专找有财产的姑娘谈恋爱,只为图钱,曾想骗达西的妹妹私奔未遂。他骗得莉迪亚私奔但嫌她财产少不想娶她,在达西为他付完一大笔债务,又帮莉迪亚争取到一笔钱后才同意与莉迪亚结婚。
《傲慢与偏见》里的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作者描写细腻生动:伊丽莎白的活泼可爱,简的大方娴静,达西的傲慢与彬彬有礼,宾利的亲切随和,以及贝内特太太的神经质……读来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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