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杜佳丽,今年二十八岁,我和老公认识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当时我们相互认识是通过同班同学的介绍,我的同学是我在大学的第一个朋友,老公则是我那个同学的老乡,我的好朋友能够将老公介绍给我,可想而知老公也是个只得交往的男生。后来和老公聊了段时间,觉得确实如我想的那样,是个很随和的人,跟我很聊得来,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也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从这之后我们俩每天都聊到很晚,有时候也会约出去散步聊天,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大二那年,老公和我表白了。当时我是想拒绝的,因为老公是农村家庭,而我爸爸却是开公司的,我虽然不在乎这些,相反我能够遇到老公这个“知己”心里也充满了喜悦的情绪,可是奈何我的爸妈一直都叮嘱我,说我上大学谈恋爱可以,但是一定要找门当户对的,这样也能够为以后的结婚做准备,而老公显然不在我爸妈的考虑范围内。可是如果说我对老公没有好感是不可能的,最终我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答应了他的告白,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件事我并没有和老公说过分毫,只是自己知道罢了。在一起之后老公对我体贴入微,对我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虽然老公家里穷,但是他能够做到用自己打工两个月的工资,来给我买一件生日礼物,这点钱对我来说虽然不算什么,但是对老公来说,却是他用两个月的汗水换来的,他的心意是火热的,让我深刻的感觉到老公对我的爱。
转眼间大学四年的时间过去,大学毕业之后我就去到我爸爸的公司上班,本来我打算把老公介绍到父亲的公司的,但是老公却拒绝了,这让我很意外,不过他的理由却也让我感到欣慰和开心。老公说他现在没有这个资格出现在爸爸面前,为了将来能够名正言顺地娶我,他选择去外地闯荡。我听完心里满是感动和幸福。老公就这样踏上了闯荡的道路,我则是去到爸爸公司帮他的忙。
转眼间两年时间过去,事情并没有按照想象的故事情节发展,老公出去后开始做生意,却在一次失误中破产了,而且欠下几十万的外债,对此老公很受打击,我为了帮他一把,就把我和老公的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出奇的没有责怪或者看不起老公,相反倒是很欣赏老公,觉得有这个勇气闯荡,并且许诺我未来的男人,是靠得住的男人。我听爸爸说完心里也很开心,就这样,老公在这样的情况下见家长了。虽然很尴尬,但是却顺利很多。见了家长之后,我爸妈对老公还算满意,就答应把我嫁给他,并且答应把老公的外债全部还上,不过却需要他做上门女婿,并且我们的第一个孩子要跟我们家的姓氏,老公不是迂腐的人,也就答应了。
婚礼如期而至,婚后生活就这么开始了。结婚之后老公的时间分配的很均匀,除了工作就是我,对此我也很是满意和放心,因为这样老公也就没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招惹其他的女人。
本以为我们的婚姻生活可以一直这么幸福甜蜜的生活下去,可是好景不长,结婚大概七个月的时候,老公竟然检查出得了癌症,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事实却又摆在眼前,而在全家人的商定中,我的爸妈决定让我和老公离婚,他们说虽然欣赏老公的才能和勇气,但是却也不想我今后一直和一个残废过一辈子,我听完觉得也有道理,就答应了。正在我想着要怎么和老公说这件事的时候,老公突然开口道:“我不想拖累你们一家,我会离开这个家,你们也不用阻拦我,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我听完心里很不是滋味,回想起我们曾经的种种,想起他为我做的一切,心里满是愧疚,但是我也不想和废人过一辈子,就问老公想要什么,是钱还是什么,我打算进我的努力去补偿他,老公沉默片刻,说什么也不要,只想拿走阳台上的花瓶,说是留个念想吧,我听完更加不是滋味,也没有拒绝。老公就这么离开了,第二天母亲来问我和老公说了没有,听说老公自己甘愿离开母亲也很诧异,可是当听到拿走阳台上的花瓶的时候,顿时脸色都变了!直接走过去一看,差点晕倒,我问怎么了,母亲说那个花瓶是爸爸从朋友那里买来的古董,价值七百多万!
我当时听完脸都绿了,赶忙给老公打电话,对面却显示关机,我越想越着急,可是却也无可奈何,这难道是在我自作自受吗?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女方得癌症,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因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没有一方得癌症或者其他重病,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的规定。
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女方得了癌症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什么补偿要看是什么原因了,如果单纯是因为女方得了癌症,在进行财产分配是肯定会有所倾斜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关系破裂,就不好说了。
男方得了癌症女方要求离婚,子女判给那方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得了癌症嫁给男方男方要负责吗你说的负责是什么?让男方掏钱给你治病吗?
首先要看俩人感情怎么样,其次那也要看人家有没有那么多钱啊
毕竟……癌症又不是男方害你得上的。
女方得癌症男方能离婚吗女方得癌症,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因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没有一方得癌症或者其他重病,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的规定。
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下面是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和男方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生活了三年多,在男方提出办结婚证时女方不同意,发现女方出轨后女方要不合理。没结婚要什么彩礼
男方和女方结婚男方能借女方家了音响吗?如果结婚后,女方的父亲赠予了一套房子,明确给给双方,该房子属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双方离婚,男方是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的。如果女方的父亲明确赠予女方一人,那么,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使离婚,男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该房为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属于小产权房无疑,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现在,让女方父亲写成赠予书即可。
女方和男方没离婚,男方能冻结女方财产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因此,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夫妻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女方得了癌症,男方赶女方走,这时女方可以提本身来说对方的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毕竟已经得病的人,是不可以如此的
夫妻之间需要互相照顾,的并需要给与治疗
如果结婚女方没有钱 男方和女方要钱怎么办男方出彩礼,用彩礼钱买嫁妆,女方有钱呢就再加点,买多点,买好点,女方没钱呢,就用男方的彩礼钱就行!没听说男方向女方伸手要钱的!~
离婚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具体时间表,因此,从法律上从一结婚就可以离婚。
而你的情况,是附合离婚条件的: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你的情况完全附合以上条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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