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没夫妻生活正常吗?

结婚一年多没夫妻生活正常吗?,第1张

这个不一定的,因为对你们之间来说只有一个月没有见面而已,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是因为自己精神或者说体力上比较疲惫,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这样的一个行为也是很正常的。

除此之外对于你们这些来说毕竟经历了很长的一个婚姻关系,所以说对于你们之间来说已经进入了平淡期,没有原有的那种激情和浪漫,也没有那种新鲜感,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有这样的一个想法也是完全正常的。

因此对一段感情来说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想去主动的情况下,对于你来说你也是完全可以主动一下的,因为对于一段感情的维持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的,所以说在这个时候自己不要多想,既然在一起了尽量选择信任对方还是比较好的,如果自己内心有这样的一个疑问,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跟对方沟通一下,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你们之间不会出现其他的一些矛盾。

不怎么正常的

频率偏低

​国外学者根据年龄因素对性能力的影响规律做出的一个参考公式。计算时,只要拿自己年龄的十位数乘以9,所得乘积的十位数即为一个性爱周期所持续的天数,而个位则为应有的性爱频率

以30岁的人为例,他的性爱频率应该是“3×9=27”,即20天内以过7次性生活为健康,大约每3天一次;40多岁人的性爱频率应该是“4×9=36”,即30天内应过6次性生活,大约每5天一次;而50多岁的人为“5×9=45”,即40天内过5次性生活,大约每8天一次。但性生活毕竟是一个情之所至,很大程度上受激情和体力所左右的事情,不可能按照条条框框的束缚进行,自己的感觉才最重要。

性医学研究显示,年轻时的性交频率往往能决定中老年时期的性活动频率。也就是说,如果年轻时有较多性生活的话,那么到了中老年阶段后,他的性需求也不会太低。

决定性爱频率三大要素:

感情:对伴侣的感觉是性欲强弱的决定因素。如果对他(她)不再感兴趣,甚至充满怨恨,性欲肯定不高。

心情:一个沮丧、常年生活在压力、焦虑中的人,很难对性生活产生兴趣,因为性爱需要激情和放松。

年龄:研究显示,男性性欲高峰在18—25岁之间,女性在35—45岁之间。此后,性欲逐渐减弱。

如果夫妻处在不同年龄段,性爱频率就很可能不一致。这时候,夫妻俩应该相互理解、支持。其实,性爱并不仅仅是性交频率。健康的性生活内容包括自慰、性梦、不需性交却有性高潮的嬉戏等多种,它们都可以带来性高潮体验。

这种情况分为两种

一、身体原因,比如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炎症引起的,就需要看医生。

二、如果是童年时候遭受过性侵,或者接受过错误的性教育,就需要看心理。

相信现代科学和医学,能够帮你解决这点问题,加油。

法律分析:结婚一年没有夫妻生活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需提前写好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配等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只能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并提供由缺乏夫妻生活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你认为:你对性的需求很旺盛,他满足不了你,而这事对你有特别重要。那么,你可以考虑堕胎,离婚。

每个人的身体素质不一样,有的人40多岁了,还可以天天来。有的人20多岁,一个月才一两次,都属于正常范畴。都一样可以让女人怀孕生子,建立家庭。

其实我老公也满足不了我,不过,我跟他在一起是为了感情,为了共同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相伴终生。并非单纯为了性。性这个东西,对有些人很重要,对有的人就不重要。自己的伴侣无法满足自己,那只好平常心了,这种事情,有就有,没有你也求不来的。

我怀孕以后老公也不肯碰我了,他说对孕妇没兴趣。呵呵,我也没办法。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可以让我们快乐开心放松的事情,性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再说了,男人女人都可以自慰的呀,市面上还有那么多产品啊。。。。如果你为了性,可以弃婚姻家庭于不顾,那么,你根本不该结婚生子。

女人,路在自己脚下,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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