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媳妇花了十万彩礼,她不仅没有嫁妆而且不同意生孩子,我该怎么办?

娶媳妇花了十万彩礼,她不仅没有嫁妆而且不同意生孩子,我该怎么办?,第1张

当代社会,很多独立女性在看多了婚姻矛盾造成的争吵后,选择了保持单身状态。她们担心婚后的生活失去了自由,更担心与婆家人出现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给自己徒增没有必要的烦恼。按理说这种想法并不是多余的,但其实婚姻幸不幸福,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你爱的那个人是不是值得你托付终生,如果你爱的他能够在婚姻中给你最好的保护,那么两个人的小家将是你最温暖的港湾。

我和老婆已经结婚两年了,不过让我一直头疼的是,我妈似乎对老婆并不是很满意。结婚之前我每次带老婆去家里,我妈都明显地表现出了喜爱,拉着手嘘寒问暖的,没想到一结婚,就换了一个态度。两年以来,小矛盾虽有,但大的矛盾还没有出现过,我就以为只是磨合期还没有过去。

我和老婆是熟人介绍认识的,家里都知根知底,就少了很多再去了解的麻烦。结婚之前我们商量到彩礼的时候,老家的规矩一般是八万左右,但老丈人家里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最后决定给十万。我原本想着,这笔钱就不要了,留给老丈人家养老,自己偷偷把钱出了,但是老丈人怎么都不同意,可能是怕女儿在婆家受欺负吧。我妈知道了之后也和我说这笔钱老丈人还是出得起的,毕竟刚结婚家里需要钱,攒着毕竟不是坏事,所以我也没有再纠结。

离结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老丈人突然地病倒了,需要做一个大手术。老婆很难过,和我商量能不能把彩礼钱先拿来给爸爸做手术。我立刻告诉她不用在意这么多,直接去交手术费和治疗费,本来钱就是老丈人给老婆的,怎么支配都由她决定,更何况,老丈人现在的情况,由不得我们再多考虑一分钟,给老人看病尽孝道,花再多也是应该的。

幸运的是,老丈人的手术做得很顺利,再加上一家人精心地照顾,身体恢复了不少。家人把医药费的单子拿去报销,结果只能报销三分之一。报销回来,老婆要把钱给我,我拒绝了,老丈人家这次花了不少钱,这笔报销费应该拿去给老人养老。妻子听到之后很感动,对我和我家人更好了,不但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还隔三差五的给我妈买礼物,我妈平时就散散步跳跳舞,晚年生活轻松幸福。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件事过了之后,我妈就不停地数落我,说我耳根子软,早晚被我老婆拿在手里,而且还跟小区里的人到处说我老婆不好。说得多了,我总能看到老婆委屈地抹眼泪,心里很是不舒服,就找了个时间,想着好好和我妈谈谈,为什么会对我老婆有这样的偏见。

当我问及原因的时候,我妈突然急了起来:“你老婆家没给嫁妆,咱要给她点颜色瞧瞧!当时说好的陪嫁到现在都没有,我数落数落怎么了?”搞了那么久,原来还是因为嫁妆。我听到我妈这样说,也很生气,明明是因为老丈人生病,儿女想尽一份孝心,才把彩礼用的了,而且这也是该花的钱,怎么能这么想呢?我对我妈说:“妈,我不会让他她受委屈的,您经常教育我,要孝敬老人,尊老爱老,老丈人出了那么大的事情,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呢?”我妈听完,沉默了很久,这次把话说开了之后,她心里就敞亮了很多,婆媳关系终于走向了融洽。

情感寄语:大部分的矛盾都是起源于误会,一点点的小误会,在心中酿成了小苗,如果一直不去处理,就会拧成一个大疙瘩,到时候就难以解开了,本来应该和谐的关系也会受到影响。在婆媳关系这个矛盾中,只要老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中间人,坦诚的和双方沟通,这样,家庭才会成为每个人心里的那片热土。

彩礼,从古代起就成为我国于婚礼程序之一,彩礼又称为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在我国男女双方结婚前,两人关系初定确定之后,男方就会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也就是所谓的彩礼。结婚后彩礼的适用,还是男女双方商量着用比较合适。

彩礼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前提下才会下的聘礼。全国各地彩礼用途也不尽相同。在我们当地,一般的彩礼在男方向女方赠送之后,先由女方管理。在结婚前,男女双方需要添置一些结婚必需品,她们就会商量着来花销这部分钱。一般的会用彩礼买金饰、服饰及其他两人共同商量之后所需要买的物件。

沟通很重要,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对彩礼花销剩下的钱更要合理消费才能更好的维系一个家庭。不要因为沟通不到位而使得新婚夫妇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比如现在很多年轻小两口婚前受家庭经济的影响各方名因素,在买房或买车时会进行分期购买,那么在结婚之后两人就会背着房贷或是车贷,在这钟情况下,可以商量为了共同的家庭,可以将彩礼的部分拿出来去还贷。如果女方很大方的作出这一举动,相信今后男方会加倍的爱你、珍惜你的。

对于家庭经济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家庭来说,也许彩礼不需要及时地去买大物件或是还贷款,但是夫妻二人一定要做到彩礼的公开透明。你们可以共同商量着将所剩彩礼去做某项投资、或是买些理财产品,但是一定要相互同意,不要在有歧义的情况下作出这些决定,更不要背着自己的老公或是老婆乱花这部分钱。谨记别让自己的小聪明给你们今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一颗炸弹。

美好的家庭生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维系的,所以彩礼的合理安排也很有必要,一定要记得多商量、多沟通,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彩礼已被女方花光是否能要回需要根据情况来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男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生活困难的,是可以要回彩礼的,至于能要回多少,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是以双方有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期限长短、彩礼的数额、生育子女的情况、财产使用情况、是否有过错等作为考量依据。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多倾向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又生活了较长时间之后又离婚,是很难要回彩礼的。如果能举证证明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回部分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一年,彩礼被丈母娘掌控,明着花了我五万,一共17现在就剩下不到五万,怎么办还有必要拿回来吗?回答:没有必要拿回来。你给的彩礼丈母娘,根据风属习惯,丈母娘有权处理你给的彩礼。你没有权利要回。为什么?你送给丈母娘的彩礼,是为了报搭丈人及丈母娘养育你老婆几十年,或者十几年的恩情,是一种孝顺与报恩的双重表达,是爱妻与爱人一家的表现。当然,丈夫娘对“你送给丈母娘的彩礼”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全部归为娘财产,自行处理;三是全部归为娘财产,一半给女儿一半自己用;三是全部归为娘财产,然后家庭条件好的,一分钱不用,还加一点钱送给女儿作嫁妆。

彩礼是从古至今结婚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仪式或者是一种符号,就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心意,感谢女方家人对女方这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或者是自己对女方的一种关心,一种爱的表现。所以彩礼在结婚之后,应该两个人一起用才比较合适。

彩礼虽然说是男方给女方家的,但是这毕竟是男方的钱,所以两个人应该商量着用这笔钱。这笔钱相当于是男方的父母给新婚的两个人一笔启动资金,不能够将这笔钱浪费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好钢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两个人可以用这笔钱做一些小生意或者一些小买卖,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富足,可以使生活更加有滋有味。

同时使用彩礼的时候,男方一定要给女方商量,一定要注意女方的感受,不能够强取豪夺,不能够专横独权。要很好的给他们解释,给他们沟通,相信他们一定会理解自己的一片苦心的。同时也应该让女方监督自己对这笔钱的使用,使两个人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所以两个人结婚之后的彩礼如何使用,应该两人商量着办才行。女方不要一味的把这笔钱攥在自己的手里,同时男方也不要认为这笔钱是自己的。一定要很好的沟通,很好的商量,为了自己的日子更加的美好,为了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幸福,一定要把这笔钱用在正道上,用在好的地方。

结婚在中国人民心里是一件人生大事,而结婚中的花费更是十分昂贵的。虽然《民法典》已经明令禁止不允许索要彩礼,但是仍然有少数封建地区认为结婚还是应该给彩礼和嫁妆的。因此,在结婚这件事情当中,男方不仅要承担房子的首付或者全款,还要给予女方以彩礼、婚宴、酒席、婚纱、礼服等各种费用,这对男方家庭无疑是一个件很大的经济压力。中国人结婚花很多钱,几乎花费了两个家庭全部老人的存款,我认为这有一定的仪式感,也确实是对人生大事的重视,但是未免铺张浪费。

首先,我认为结婚花钱确实是对人生大事的重视。相信所有人在谈婚论嫁的时候都希望这是自己一生唯一一次的婚姻,认为两个人可以白头偕老,因此他们会在这场婚礼中花费巨额的金钱,为的就是满足自己结婚的愿望。我认为在结婚中花费金钱确实是对人生大事的重视,这也符合中华传统的一些习俗和礼仪,更是对两个人未来生活的一种美好寄托。

其次,我认为结婚中的花费一定要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很多女性在结婚之前觉得要省钱,然而在看到美丽的婚纱、礼服之后就想穿上更美丽的衣服,这样才可以满足自己的婚姻。然而我认为结婚中的花费一定要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不要为了追求绝对的完美而超前消费,更不要贷款去为了结婚中的花费。无限的攀比只会增加两个人的生活负担,多存下一些钱,为了今后更好的生活,这样才是最理智的。

另外,我认为结婚中一部分花费可以免去。两个人最重要的是过日子的时候生活质量的提升,而非做给外人看的一些面子工程,结婚中很多钱可以尽量的减少,比如说女方不要索要彩礼,在婚宴中适当减少支出,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的金钱,无论做给外人的面子是如何美丽,自己过得如何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实在的东西。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更是很多男性和女性对未来婚姻生活的美好寄托。女生披上婚纱是一生中最浪漫又美好的事情,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过度地超前消费,更不要盲目攀比,把面子做给外人看是最虚伪的事情。

法律主观: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但离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追回彩礼: 1、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的; 2、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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