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的婚礼习俗 各族婚俗
由于瑶族内部支系不同,婚姻文化也千差万别。但一夫一妻制是各地瑶族基本的婚姻制度。瑶族青年男女到了一定的结婚年龄他(她)们或父母就会通过恰当的方式选择伴侣。
婚前自由恋爱
瑶族男女婚前有充分的社交自由。他们一般通过生产劳动、节假日、参加婚礼、走亲访友、赶集等活动来结交彼此心爱的人。
有的求爱方式还很有特色,如有隔窗对唱、吊楼谈情、圩日择侣或伞下相会等。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盛行隔窗对唱。当地瑶家姑娘的卧室之前或之后一般都开有一个求偶的窗口,到了三更半夜未婚的小伙子点着火把或打着手电筒前来寻找姑娘对唱。不论小伙子来自远或近,相识或不相识,姑娘们都不会轻易打开房门。小伙子只站在窗外,与窗内的姑娘对唱,即自报家门,叙述身世,倾诉爱情。如通过对唱,彼此情投意合。小姑娘则把门打开,引情郎入室与父母见面,并热情招待,定下终身。
吊楼谈情的求偶方式盛行于广西金秀瑶山的拉珈瑶地区。这一地区的住房往往在主楼外设有一个吊楼,这一吊楼是专门给姑娘居住、绣花或谈情说爱的。小伙子晚上去找姑娘谈情说爱时,得从楼外往吊楼上爬;如果姑娘有意,她自然打开楼门,笑脸相迎,并拉小伙子一把。否则小伙子就会吃闭门羹。圩日择侣,即每逢圩日(有的地方每隔三天为一圩期)青年男女相互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广西南丹县白裤瑶许多未婚男女青年,在圩日这一天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到圩场去寻找自己心中的“目标”;也有的成群结队地聚集于街头巷尾,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白裤瑶青年男女求偶,女方要比男方主动。当女方看到意中人时,就主动向对方唱歌求爱,而且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双双对对面对面地站着,仅半尺之距,悄声而唱,情语绵绵,当唱到一定的时候女方就出其不意地夺走男方随身携带的雨伞、手镯或腰带之类物品,欢喜而逃,女跑男追,直到山野的僻静处才停下;如果男方不乐意与女方深交的,也出其不意地从女方手中夺回自己的物品而分道扬镳。如果女方有情,男方也有意,女方则把男方领到家里留宿数日,由女方父母考察其为人和劳动态度。如果女方父母觉得满意,男女双方就可以互相交换信物,表示后会有期。一般女方给男方赠送的是烟袋,男方给女方赠送的是银手镯或红丝线等。但这还不能算是订婚。订婚或者结婚还得经父同意。
伞下相会,是云南勐腊县的金门瑶谈情说爱的一种方式。即青年男女互相约定好时间、地点,到时大家聚集在一起进行对唱。对唱时,女方常常是把小阳伞遮着自己脸面。男方只听其歌而不见其面。当双方唱得情投意合时,男方才可以掀开女方的阳伞,双方就在伞下倾诉各自的情怀。如果钟情的,则互相赠送银手镯、腰带、挎包或丝线等礼物。再经一段时间的交往,感情至深,志同道合,则山盟海誓,而且女方还在男方的手臂上咬上一口,留下伤痕,表示对男方的爱慕和忠贞。
订婚
青年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双方情投意合,就分别转告自己父母。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带上彩礼,即酒、肉、鸡或订金,前往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婚的内容主要是征求女方父母同意不同意姑娘与小伙子结为夫妻,要不要收身价钱,并商定办婚事的大致时间。订婚仪式告成,就由男方选择吉日良辰举行婚礼。
婚礼
瑶族婚礼有繁有简,形式多样。广西金秀拉珈瑶和花兰瑶的婚礼最为简朴。结婚时,男女双方都 不请客,不送财礼,也不敲锣打鼓,更不燃放鞭炮。同时,女方既不请客,也不做嫁妆,而且结婚仪式是在夜深人静时举行的。也就是在接亲那天晚上天黑时分,男方派几个女青年带上五斤猪肉、五斤酒和五斤大米,悄悄地到女方家去。女方的家人与接亲者同桌吃一餐便饭,就点着火把将新娘接到男方家去了。男方家人三更半夜与新郎、新娘和接亲者及几个近亲的长辈同桌吃一餐便饭,婚姻大事即宣告结束。
在广西三江县,老堡、文界一带地区的红瑶青年男女结婚仪式更是独特。他们是背着女方父母互许终身、缔结婚约、举行结婚仪式的。婚礼过后才派人同新郎、新娘带上两只鸡和十二斤喜酒前往女方家报喜,并赔礼道歉。女方父母只好默认这门亲事。实际上,女方父母不是绝对不知道,只不过是一种婚俗罢了。他们婚后,妻子“不落夫家”。每逢年过节或农忙时,丈夫才去接妻子回家住上几天。之后又返回娘家去了。等到妻子有了身孕,产前才到夫家生活。
拜堂仪式,在勉瑶中尤其盛行,且隆重。即结婚之日,男方派数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女方也派数位男女送亲去男方家。
拜堂之夜灯烛通明,堂屋摆着数张长方形筵席,亲朋满坐。新郎和新娘穿着民族传统盛装,新娘头一蒙着一块四方形的瑶锦,新郎和新娘站于厅堂中央(男左女右),面向神台,由司仪主持一十二跪拜礼。跪拜的主要对象是:拜祖父母,拜父母,拜叔叔伯伯和兄弟姊妹等。按辈受礼,逐一进行。每拜一位都要行一十二次跪拜礼。并给以敬酒。金门瑶接亲要唱“拦路歌”,当男方派10余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时,要唱十几轮“拦路歌”。当接亲队伍把新娘接回新郎家时,得举行进门、合婚、认亲等仪式。第三天新娘和新郎则一起“回门”。在新娘家住上一个晚上,又返回新郎家生活。广东连南县八排瑶当新娘出嫁时,由先生公为新娘念瑶经、朗颂吉利语,由新娘的亲婶、亲嫂帮新娘梳妆打扮;新娘出门时,倒着穿草鞋走。
入赘
瑶族有“女大当婚,男大当嫁”的习俗。如在勉瑶或金门瑶地区,当女子达到结婚年龄时,凡不愿出嫁的则留在家里娶女婿;有的男子长大了,不愿在家娶媳妇的,也可以出嫁到女方家去。男子出嫁到女方家以后,所生子女的姓名,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则随父姓。属多子女的,则以此类推。男女双方各自都有与自己同姓的子女送终接代,承顶香火门第。男子如是孤儿或被收买到女方做女婿的,男方得更名换姓,即改随女方姓氏。所生的子女也全随母姓。男方如果是独生子,嫁到女方以后,家里无其他人照料父母双亲时,则采取“两边走”的形式。即男女双方都有流帮助父母劳动之责,都有承担赡养双方父母义务,也都有继承双方父母财产的权利。因此,独生子女出嫁后,父母也无后顾之忧。�
由于瑶族社会既有男婚女嫁,也有女婚男嫁的习俗,所以对于生男还是育女,皆一视同仁,决无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现象。
离婚与再婚
历史上,瑶族婚后,夫妻关系比较稳固,离婚并不多见。寡妇再婚,也不受歧视。
瑶族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居家习俗
大山区瑶族住房多为“茅寮”,四壁用小木条扎成,俗称“千个柱头下地”。上盖杉皮或茅草。有少量木板房,多为一栋三间,名曰“三间堂”。正屋两侧多用杉条另辟两间,俗名“披杉”。东间堆放杂物或作畜圈、厕所;西间作伙房、洗澡间。瑶族习惯洗热水澡,不论寒暑,每日一次。另有一种“吊楼”式木板房,一半在平地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用树木支架起来,上面居人,下面放东西,俗称“瑶家吊脚楼”。现在,“茅寮”式房屋逐渐减少。
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砖木结构,上盖青瓦、二层窗户形式的“三间堂”楼房。楼上虽有窗户,较矮,不住人,用作储存室。中堂开大门,两侧有侧门。
生产习俗
进入大山区的瑶族,当时因地广人稀,实行插标占地,刀耕火种,“种了这山种那山”。后随着人口增多,封建统治势力逐渐向大山区深入,瑶胞的土地逐渐被侵占,为了生计,被迫借土耕种。借土的条件:“种树还山”。即瑶胞在借种的土地上,播种作物时,要为“山主”种上林木;在护理作物时,要结合护理林木,待林木成长,土地不能再种作物时,才把土地和林木交还“山主”,再到别处借土耕种。造林,习惯“插条”和林粮间作。
粮食作物以玉米、红薯、旱禾、小米、荞麦、山芋为主,间种油桐、棕片、茶叶、药材等,肥料就是利用新伐地土壤中的腐殖质和烧垦的草木灰。生产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斧头,辅以竹木工具。运输主要靠人力背、挑。背篓是瑶胞最习惯用的运载工具。劳动形式,以户为单位,男女同劳动,需要请帮工时,被请的人不管自己的事多忙,都得去帮助。垦殖大片山场,则采取按户或按劳动力入股,秋后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劳动。
打猎是大山区瑶族人民的生产内容之一。主要是打野猪,只要发现野猪危害作物,就集体进行围猎,直至捕获或赶走为止。围猎时1~2人带猎犬觅踪,其余人守卡。捕获野兽的分配即使是背着的小孩,也可分得一份。个人捕猎,主要是放套绳和装弩。
婚恋习俗
一、婚前交友:历来,瑶家青年男女,交友恋爱,比较自由。在生产劳动,赶圩做客,节日聚会中,多以歌声为媒介,表达爱恋之情。一经双方同意,即可互相往来,父母不加干涉。这种行为,男方称为“交客姑”,女方称为“带后生”。到正式结婚时,如新郎不是初交之友,男友则必须备一篮子礼物(糖食及梳妆用品),送给女友,名曰“拿篮子”。女方备一包袱,内装云头鞋、带子等,作为回赠,叫做“丢包袱”。
在大山区,盘、赵两姓可同姓通婚,其它各姓一般为异姓通婚。但瑶汉一般不许通婚,民国时期,稍有松动。解放后,民族交往日多,团结融洽,通婚之禁,基本放开。
二、婚姻形式:主要是“赘婿”(即招郎),瑶语叫“纠千”。男到女家落户,通常要写“赘书”,内容为赘后男子的义务和权利、子女承祀、财产继承等条款。入赘者一般要改名换姓,按女家排辈,也有少数夫妻换姓的。赘婿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种叫“两边走”,男方仍用原来姓名,夫妻共同照顾双方父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承父姓,以此类推;另一种叫“明招暗讨”,这种婚姻多因女方父母年老,弟妹年小,家里无劳力,一旦上述条件改变,男则携妇归家,所生子女随父姓。女嫁男家的,主要在平地瑶中,妻保持原姓,子女随父姓。
三、结婚仪式:男到女家入赘的,婚事由女家操办,新郎由一群未婚青年陪送步行,女家鼓乐半路相迎,晚间举行拜堂仪式,并遍接亲友(有的不请自来),“坐歌堂”通宵达旦。女到男家的,出嫁前,女家“坐歌堂”,出嫁日,新娘由父兄或娘舅背负出门,然后,本村姑娘陪送打伞步行到男家,举行拜堂仪式,接受亲友祝贺。
四、离婚与再嫁(赘):岭东高山瑶,妇女地位较高,婚后双方共同劳动,如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一般请村寨老人“喝茶”,提出离婚原因,经调解无效,就“判”离婚。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一刀劈为两半,各执一半,相背而行,就此分手。入赘男子,如违反“赘书”条约,女即可“休夫”,财产全部归女方。寡妇再嫁不受限制,但严禁兄终弟继、姐去妹继的婚姻结合。解放后,瑶族人民按“婚姻法”规定办理手续。
五、哭嫁:姑娘出嫁前,遍接至亲好友及村中姐妹,来家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夜晚设酒宴。宴后齐集堂屋,唱“女歌”、道私情或笑语逗乐,“坐歌堂”。新娘则按辈分依次向亲友“哭嫁”,亲友赠送“红包”。
六、打新郎:婚后三日,新郎回门到岳家,女方村中妇女,相约而至,争打新郎,以示今后不可虐待新妇。有的村寨,则是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到岳家拜年,村中青年男女,敲锣打鼓(有时还要耍龙舞狮),向新郎祝贺,新郎则回赠“红包”,这也叫打新郎。后来逐渐演变成全村妇女小孩索取“喜彩”钱,否则,便不罢休,有时弄得新郎大为尴尬。
丧葬习俗
瑶族都实行土葬,老人垂危时,便为之梳头、淋浴、穿寿衣,亲属守候“送终”。死后移置厅堂(男左女右),全家举哀,子女前往亲友报哀,择吉安葬。停柩一般三天,请师公做“道场”。家贫者则一碗水为之“开路”。死者若是师公,则要请同等水平的师公念咒,将尸体用红布捆在坐凳楼梯上,法事完后才入棺。
出殡时,师公只引送到门口,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高山瑶不讲究什么“风水”宝地,只要在离住房不远的山脚,选上一地,即行安葬。
现在,瑶族已经实行殡葬改革,丧葬办法开始试行火葬。
在贵州从江,瑶族的婚礼仪式向来古老,并充满着神秘感,不但有着独特的传奇色彩,也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由于瑶族大多数都居住于茫茫无际的原始森林,那里山峰连绵,景色如画,受外来文化的冲击极小,因此他们还保留着自己传统、原生态的民族文化。 其中,“嫁郎”——瑶族婚嫁十二拜习俗也有着自己浓厚的民族风采。
瑶寨全景
拜祭灶神
什么是“嫁郎”
“嫁郎”是瑶族新郎落户新娘家的俗称,它与其他民族的“招婿上门”有所不同,瑶族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后,要改跟女方姓,与女方家族不是外戚关系,而是宗族关系,是家族香火传承人。另外,“嫁郎” 是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女方多为是独女或多女户家庭,男方到女方家要承担照顾家庭、赡养老人、维护家族的责任。瑶族“嫁郎”家庭夫妻和睦、家庭稳定,极少有离婚和不赡养老人现象发生。在瑶族传统文化里,是男女平等、忠孝仁义的道德典范。
唢呐迎亲
嫁郎”那天早晨,天刚亮,新娘家早已是灯火通明、亲朋满坐,大家都在等候着新郎的 到来。这时新娘家主事者拿着铜锣,伸向走廊栏杆外敲打,向村子喊到“接新人去啰”。此时,礼乐师傅们吹起唢呐、敲着锣鼓,在接亲队伍的跟随下前往新郎住处接亲,一路上唢呐声、锣鼓声、鞭炮声连续不断,直到新郎住处。新郎早 以穿好瑶族传统盛装,满脸带着笑容正在等候。不多时,出门的鞭炮响起,接亲公走进房内,用一条毛巾牵着新郎出家门。大门外,陪郎 为他打起一把红雨伞,与接亲公一道,跟随礼乐师傅后面出门了。迎亲队伍没有直接前往新娘家,而是沿着道路绕村走。一路上,接受亲朋好友燃放鞭炮和烟花的祝福,村寨在鞭炮声中显得格外喜庆。
新郎着装
瑶族嫁郎
队伍迎接新郎到新娘家,新娘穿着婚礼盛装在厨房的火塘边等待。新郎进门先用左脚过门槛,在接亲公的牵护下来到堂屋。堂屋的神龛贴着红色的对联,神龛前的地面上着红色婚被,一对新人被牵到婚被边。拜堂仪式开始,仪式由阴阳先生主持,他诵读着起拜夫妻和美、拜子孙满堂、拜金银满仓、拜大富大等等礼词,新郎、新娘对着神龛拜十二拜。
瑶族婚礼十二拜
即:一拜祖宗香火,
二拜上堂父母,
三拜上堂伯父,
四拜四季平安,
五拜五子登科,
六拜季花宝贵,
七拜七子团圆,
八拜八路齐传,
九拜五谷丰登,
十拜风调雨顺,
十一拜富贵双全,
十二拜拜兴又拜旺,拜吉又拜利。
这十二拜中既有忠孝,又有祈祷。
阴阳先生诵读祝福词
神龛前十二拜
瑶族男子“出嫁”与女子“出嫁”都一样,视为平常的事,不会被人嘲笑和歧视。“嫁郎”是跟瑶族历史上艰难的迁徙历程有关,因为在迁徙过程中,瑶族人口少, 为了“传宗接代”和对祖先、神灵的承诺而形成的婚姻习俗。瑶族青年男女从古至今都是自由恋爱,父母从不随意干涉。但在选择婚期热 上老人特别谨慎和认真,他们按照“角、足 商、徵、羽、宫”五音进行卜算,一个姓氏一个音:角音属木,商音属金,徵音属火,羽音属水,宫音属土,全部搭配成形后,方可结婚。
瑶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小节几乎每月都有,各地过得也不尽相同。大节日有春节、清明、社节、盘王节、“祝著节”、“耍望节”等。
1、春节期间,瑶族人民举行唱堂歌、打铜鼓、赛陀螺、射弩、围猎、抛绣球、斗画眉等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
2、盘王节又称“做盘王”、“还盘王愿”、“跳盘王”,是盘瑶纪念始祖“盘王”的盛大传统节日,20世纪80年代前一般在秋后至春节前的农闲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
3、祝著节是广西布努瑶纪念始祖母密洛陀生日的节日,非常热烈隆重。人们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为正日,敲打铜鼓,欢庆三天。耍望节每三、五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农历十月十六日前后举行,是青年男女对歌求爱的日子。
扩展资料:
瑶族丧葬的习俗
大部分地区的瑶族实行土葬,广西金秀县六拉的茶山瑶盛行火葬,贵州荔波县瑶麓乡的青瑶实行岩洞葬,白裤瑶也实行过这种葬式。
广东连南八排瑶人死后,将尸体绑于椅子上,出殡时,抬轿似地将尸体送到墓地,称为“游尸葬”。
过去广西金秀的茶山瑶、花篮瑶和坳瑶认为小孩来到人间,是一个管理生育的“花婆神”送来的,如果小孩在五、六岁之前死亡,就用破絮、破衣服、棕皮等物将尸体包裹起来。
装入竹筐,挂在深山老林的树上,实行挂葬,以便让他的灵魂回到“花婆神”那里,再次投胎转世。这种小孩的葬式叫“挂葬”,现在已经很少见。
参考资料:
瑶族是我国南方山区的一个古老民族 江华瑶族自治县是湖南瑶族人口最多的县,占全省瑶族总人口的38%,占全县总人口的62%根据居住地和经济生活,可将江华县瑶族分为高山瑶、过山瑶和平地瑶,其中高山瑶主要集中在明渚岭及其以东的高山区,主要经济活动为林业生产"招郎入赘"是江华高山瑶十分流行的婚姻形式在这种婚嫁模式下,形成了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生育文化 被誉为“中国瑶族第一县”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其瑶家婚俗独具风韵,令人神往。
恋爱 赶歌圩、会歌堂,是瑶家姑娘小伙恋爱的独特方式。
江华歌崽多又多,出门三步歌绊脚。瑶家姑娘小伙都是在歌里浸泡出来的。每年的二月初一歌鸟节、三月三日瑶歌会、四月八耍春牛,五月五端阳节、八月十五中秋节、十月十六盘王节,各村寨都会举行歌会。 届时,姑娘小伙都要打扮一番赶歌圩。小伙子会主动把山歌抛过去:“山高岭陡弯弯多,看见小妹想唱歌。歌唱不好不怕笑,就怕小妹连别个”,以试探虚实。若姑娘有意会马上把山歌接住:“你要连妹就唱歌,你要撑船就下河。半心半意不会唱,唱就唱到心窝窝。”至此,小伙更会扯开喉咙尽情唱:“我要连妹才唱歌,我要下河才解脚,连妹就要真心连,哪个骗人四个脚。”这样,一唱一和,就撞出了爱的火花,情到深处就会互相赠物留念,播下爱情的种子。
“会歌堂”是瑶家姑娘小伙子谈情说爱的另一种途径。“会歌堂”又分几种:客来歌堂——外村青年到村上做客,村中青年相邀客人对歌;路遇歌堂——在赶集路上几个男女青年相遇对歌;婚嫁歌堂——是姑娘出嫁前在家里特设的歌堂,唯独小伙子们不请自到。
订婚 求婚、看家、送日子,是瑶家姑娘小伙结婚的前奏曲。
小伙子求婚时,媒人会拿一包竹叶包扎好的4只鸡蛋到女方说亲。女方收下了表示应允,媒人立即将喜讯告之男方。媒人第二次去时,带酒肉各两斤、少许糖食果品,与男青年一起到女方相亲,双方愿意,则求婚成功。接着,女方在姑嫂姐妹的陪同下到男方“看家”,了解基本情况。女方满意时,男方则选择“好日子”举行订婚仪式。订婚的当天上午,男方请一位诚实稳重的同辈人相陪,挑60斤酒、60斤猪肉到女方。女方把姑娘的出生年月日写在大红纸上,做成“龙凤帖”,郑重地交给男方。姑娘家里将男方送的60个半圆形约两斤重的油炸粑粑分赠给亲戚的家族,传播喜讯,表示姑娘“名花有主”。
姑娘出嫁前,男方要办“过礼茶”,备米酒80斤、猪肉60斤、衣物若干、首饰一套,送至女家。之后便是送“日子”。 男方择定结婚的良辰吉日,用大红纸修成“吉日书”,再备60个糍粑,放在柜中堆成宝塔形状,两人抬送到女方。女方虔诚地收下“吉日书”并珍藏好,等待喜庆的日子到来。
结婚 坐离娘月、吃鞋子饭、哭嫁,结婚是瑶家姑娘与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难舍难分的日子。
姑娘见男方送来了“日子”,依恋之情油然而生,便开始“坐离娘月”。临近出阁的一个月 ,不下地干活,只在家做针线嫁妆。同时还要“吃鞋子饭”,即女方亲朋好友在这个月内相继 请姑娘作客惜别。姑娘 要给亲戚朋友送一双亲手做的布鞋,表示感谢与纪念。
出嫁前两天,新娘开始“哭嫁”,遍接至亲朋友及村寨里姐妹来家里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哭家人。先哭父母,除叙离别之情,感激父母养育之恩外,对父母不顾死活把自己推入火坑的作法和内心的怨恨一一哭数出来;后哭哥嫂,即数感激之外也历数哥嫂的“错处”,不容己,将自己推入他人家里受苦受罪;再哭姊妹,姊妹对哭时,心心相印,同病相怜,感情丰富,生动感人,似有生离死别的痛苦,依次大小哭完为止。次晚设酒宴,宴后齐集歌屋“坐歌堂”。
天亮后,鼓乐齐奏,鞭炮齐鸣接新娘下座,同时,欢送男歌手出门,坐歌堂到此结束。
早饭后,新娘梳妆打扮一番,头戴花冠,髻插银钗,两耳垂吊银环,手戴银钏,胸束崭新围裙,腰上系着耀眼银链,脚穿绣花尖头鞋,在一片鼓乐声中上轿出嫁,被颤悠颤悠地抬着前行,进村庄,拜堂、入室、进洞房。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
瑶族的婚礼习俗 各族婚俗
由于瑶族内部支系不同,婚姻文化也千差万别。但一夫一妻制是各地瑶族基本的婚姻制度。瑶族青年男女到了一定的结婚年龄他(她)们或父母就会通过恰当的方式选择伴侣。
婚前自由恋爱
瑶族男女婚前有充分的社交自由。他们一般通过生产劳动、节假日、参加婚礼、走亲访友、赶集等活动来结交彼此心爱的人。
有的求爱方式还很有特色,如有隔窗对唱、吊楼谈情、圩日择侣或伞下相会等。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盛行隔窗对唱。当地瑶家姑娘的卧室之前或之后一般都开有一个求偶的窗口,到了三更半夜未婚的小伙子点着火把或打着手电筒前来寻找姑娘对唱。不论小伙子来自远或近,相识或不相识,姑娘们都不会轻易打开房门。小伙子只站在窗外,与窗内的姑娘对唱,即自报家门,叙述身世,倾诉爱情。如通过对唱,彼此情投意合。小姑娘则把门打开,引情郎入室与父母见面,并热情招待,定下终身。
吊楼谈情的求偶方式盛行于广西金秀瑶山的拉珈瑶地区。这一地区的住房往往在主楼外设有一个吊楼,这一吊楼是专门给姑娘居住、绣花或谈情说爱的。小伙子晚上去找姑娘谈情说爱时,得从楼外往吊楼上爬;如果姑娘有意,她自然打开楼门,笑脸相迎,并拉小伙子一把。否则小伙子就会吃闭门羹。圩日择侣,即每逢圩日(有的地方每隔三天为一圩期)青年男女相互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广西南丹县白裤瑶许多未婚男女青年,在圩日这一天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到圩场去寻找自己心中的“目标”;也有的成群结队地聚集于街头巷尾,选择自己的意中人。
白裤瑶青年男女求偶,女方要比男方主动。当女方看到意中人时,就主动向对方唱歌求爱,而且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双双对对面对面地站着,仅半尺之距,悄声而唱,情语绵绵,当唱到一定的时候女方就出其不意地夺走男方随身携带的雨伞、手镯或腰带之类物品,欢喜而逃,女跑男追,直到山野的僻静处才停下;如果男方不乐意与女方深交的,也出其不意地从女方手中夺回自己的物品而分道扬镳。如果女方有情,男方也有意,女方则把男方领到家里留宿数日,由女方父母考察其为人和劳动态度。如果女方父母觉得满意,男女双方就可以互相交换信物,表示后会有期。一般女方给男方赠送的是烟袋,男方给女方赠送的是银手镯或红丝线等。但这还不能算是订婚。订婚或者结婚还得经父同意。
伞下相会,是云南勐腊县的金门瑶谈情说爱的一种方式。即青年男女互相约定好时间、地点,到时大家聚集在一起进行对唱。对唱时,女方常常是把小阳伞遮着自己脸面。男方只听其歌而不见其面。当双方唱得情投意合时,男方才可以掀开女方的阳伞,双方就在伞下倾诉各自的情怀。如果钟情的,则互相赠送银手镯、腰带、挎包或丝线等礼物。再经一段时间的交往,感情至深,志同道合,则山盟海誓,而且女方还在男方的手臂上咬上一口,留下伤痕,表示对男方的爱慕和忠贞。
订婚
青年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双方情投意合,就分别转告自己父母。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带上彩礼,即酒、肉、鸡或订金,前往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婚的内容主要是征求女方父母同意不同意姑娘与小伙子结为夫妻,要不要收身价钱,并商定办婚事的大致时间。订婚仪式告成,就由男方选择吉日良辰举行婚礼。
婚礼
瑶族婚礼有繁有简,形式多样。广西金秀拉珈瑶和花兰瑶的婚礼最为简朴。结婚时,男女双方都 不请客,不送财礼,也不敲锣打鼓,更不燃放鞭炮。同时,女方既不请客,也不做嫁妆,而且结婚仪式是在夜深人静时举行的。也就是在接亲那天晚上天黑时分,男方派几个女青年带上五斤猪肉、五斤酒和五斤大米,悄悄地到女方家去。女方的家人与接亲者同桌吃一餐便饭,就点着火把将新娘接到男方家去了。男方家人三更半夜与新郎、新娘和接亲者及几个近亲的长辈同桌吃一餐便饭,婚姻大事即宣告结束。
在广西三江县,老堡、文界一带地区的红瑶青年男女结婚仪式更是独特。他们是背着女方父母互许终身、缔结婚约、举行结婚仪式的。婚礼过后才派人同新郎、新娘带上两只鸡和十二斤喜酒前往女方家报喜,并赔礼道歉。女方父母只好默认这门亲事。实际上,女方父母不是绝对不知道,只不过是一种婚俗罢了。他们婚后,妻子“不落夫家”。每逢年过节或农忙时,丈夫才去接妻子回家住上几天。之后又返回娘家去了。等到妻子有了身孕,产前才到夫家生活。
拜堂仪式,在勉瑶中尤其盛行,且隆重。即结婚之日,男方派数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女方也派数位男女送亲去男方家。
拜堂之夜灯烛通明,堂屋摆着数张长方形筵席,亲朋满坐。新郎和新娘穿着民族传统盛装,新娘头一蒙着一块四方形的瑶锦,新郎和新娘站于厅堂中央(男左女右),面向神台,由司仪主持一十二跪拜礼。跪拜的主要对象是:拜祖父母,拜父母,拜叔叔伯伯和兄弟姊妹等。按辈受礼,逐一进行。每拜一位都要行一十二次跪拜礼。并给以敬酒。金门瑶接亲要唱“拦路歌”,当男方派10余位男女到女方家接亲时,要唱十几轮“拦路歌”。当接亲队伍把新娘接回新郎家时,得举行进门、合婚、认亲等仪式。第三天新娘和新郎则一起“回门”。在新娘家住上一个晚上,又返回新郎家生活。广东连南县八排瑶当新娘出嫁时,由先生公为新娘念瑶经、朗颂吉利语,由新娘的亲婶、亲嫂帮新娘梳妆打扮;新娘出门时,倒着穿草鞋走。
入赘
瑶族有“女大当婚,男大当嫁”的习俗。如在勉瑶或金门瑶地区,当女子达到结婚年龄时,凡不愿出嫁的则留在家里娶女婿;有的男子长大了,不愿在家娶媳妇的,也可以出嫁到女方家去。男子出嫁到女方家以后,所生子女的姓名,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则随父姓。属多子女的,则以此类推。男女双方各自都有与自己同姓的子女送终接代,承顶香火门第。男子如是孤儿或被收买到女方做女婿的,男方得更名换姓,即改随女方姓氏。所生的子女也全随母姓。男方如果是独生子,嫁到女方以后,家里无其他人照料父母双亲时,则采取“两边走”的形式。即男女双方都有流帮助父母劳动之责,都有承担赡养双方父母义务,也都有继承双方父母财产的权利。因此,独生子女出嫁后,父母也无后顾之忧。
由于瑶族社会既有男婚女嫁,也有女婚男嫁的习俗,所以对于生男还是育女,皆一视同仁,决无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现象。
离婚与再婚
历史上,瑶族婚后,夫妻关系比较稳固,离婚并不多见。寡妇再婚,也不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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