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女方退回18万8彩礼,离婚是否该退还彩礼?

夫妻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女方退回18万8彩礼,离婚是否该退还彩礼?,第1张

我认为在结婚不到半年的情况之下,选择离婚是应该退还彩礼,因为彩礼是女生的一种保障,在两个人离婚之后,就不需要保障女生的生活了。

我们必须要明白的是,彩礼是女生生活的一种保障,在两个人结婚的时候,男方所在的优势更大一些,所以必须要给女方一些彩礼钱,才能够保证女方在结婚之后的生活条件。既然两个人在半年的时间之内就会选择离婚,说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不牢靠。

彩礼是女生的一种保障。

彩礼之所以能够在我们国家存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那是因为在两个人结婚之后,男方所具有的优势更明显一些,而且拥有着非常强的赚钱能力,但是女生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家庭里面,所以赚钱的能力会更小一些,这是一种保障而已。

退还彩礼会减少更多矛盾

既然两个人在一起已经生活了半年的时间,那么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并且两个人最好是不要把关系闹僵。退还彩礼对于女方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既能够落得一个好名声,而且也能够让自己在未来结婚的时候更容易一些。

北方城市的彩礼较高。

我们国家的南方一些城市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多高的彩礼,但是在我们国家北方的一些城市,甚至一些小县城里面的彩礼较高,基本上都已经超过20万元,这个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越是比较贫穷的地方的彩礼越高。我们国家必须要对这种现象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这涉及到了我们国家的结婚率。

从根本上来讲,彩礼就是女生在结婚之后的一种生活的保障而已,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离婚,于情于理都应该退还彩礼。

法律主观:

不能。只要当事人登记 结婚 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彩礼 。 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因此实践中,夫妻结婚时间其实对是否退还彩礼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实际情况符合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规定的情形,那无论夫妻结婚之后多久离婚,其实都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可以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彩礼的范围界定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首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而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结婚的条件没有实现,彩礼应当返还。

男女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你好,如果存在结婚事实情况的,在离婚后一般是不会返还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您的离婚理由是什么

结婚不到半年,现在离婚,能要回彩礼吗

结婚后共同生活的,离婚时无法主张彩礼返还。如果只是登记结婚,没有共同生活,可以主张返还。

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15万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援: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失,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没领结婚证,这个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你之前的彩礼也没有凭证,这个属于需要私下解决的问题。不过怎么这也夫妻一场,至于这样吗

结婚不到半年,我想起诉离婚能要回点彩礼吗

已经领取结婚证但是没有实际生活的,或者能够证明给付彩礼造成实际生活困难的,才可以索回一定比例的彩礼。

结婚两个月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已缔结婚姻关系的(领证),除特殊情况外,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结婚51天就离婚,天价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法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援: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不到一年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不能 彩礼是结婚的承诺 结婚了 承诺就兑现了

法院一般会根据彩礼的多少来酌情判决的 一般情况是不判退彩礼 如果金额多 生活时间短 估计会让你们自己协商 或者劝对方退一部分

我要离婚结婚一天彩礼能要回来吗

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甘肃定西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只要办理了结婚证,又共同生活,离婚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结婚不到半年,女方主动退回188万彩礼,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人没有爱情,从而也就让女子选择离婚,这样的他活得比较清醒,而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在我看来,女方能够主动退还188万彩礼,说明他能够对婚姻负责,并且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对于他而言,既然两个人并不是真心的相爱,即便已经结婚也不能委曲求全,从而才会导致他有离婚的选择和想法。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既然两个人在婚姻当中没有真正的爱情,这样也就让彼此很难坚持走下去,这样的他们肯定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

要知道很多人结婚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在婚姻上面根本看不到任何的希望,既然婚姻当中看不到任何的希望,感受不到对方的爱意,自己也觉得被受委屈,从而也就导致他们婚姻彻底破裂。婚姻本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两个人应该为了爱情走到一起,可是婚后的生活让女子感受不到任何的幸福,从而也就导致她有离开对方的想法和行为,这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没有爱情的婚姻难以走到最后。

每个人面对婚姻的态度和想法不一样,对于女子而言只有爱才会让婚姻继续走下去,但是一旦失去了对方的爱,也就让自己无法继续坚持,这也是他们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结婚之后两个人需要朝夕相对,如果没有爱情,这样很容易让两个人感受不到对方的诚意,这样的婚姻毫无意义,也让人不再向往,从而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

婚姻本来是很美好的事情,两个人需要对彼此负责,只有两个人思想达到一致这样才会拥有幸福,如果没有爱的婚姻肯定会让人失望,从而找不到任何方向。

法律分析:办理了结婚登记的,一般女方不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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