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结婚男方给女方聘礼吗?

古代结婚男方给女方聘礼吗?,第1张

古代的原义,彩礼是男方家庭给女方父母的,注意,是给女方父母家,与新家庭无关,因为在古代,女人出嫁就是夫家的人而不是娘家的人了,后半生就为夫家尽心尽力,而不太能为娘家做什么,所以给女方父母一部分经济补偿,可以理解,男方出彩礼越多当然越体面。

嫁妆是女方父母给女儿的财物,注意,是给女儿的,不是给男方家庭,也不是给新家庭的,女儿愿意贴补给小家庭或夫家也可以,自己压箱底也可以(夫家用媳妇的嫁妆,在古代是很丢脸的事,一般是压箱底的),以后要是离婚,女方也是可以带着嫁妆走的,所以嫁妆越丰厚,女儿的经济越独立,在夫家就越挺得起腰板。

到了现代,女方出嫁就成夫家的人这种现象弱化了,所以有的地方就不要彩礼,或者现在所谓的“彩礼”也是指给新家庭的,而不是给女方父母的,与原本意义的彩礼区别很大。现在的彩礼嫁妆,不如说是双方家庭各给一笔钱给新家庭,让他们日子好过一点而已,按各自的财力出就好了。不过结婚讲究财力相当,门当户对,古今还是一致的。

如果现在某些地方还是比较封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夫家的人,不能为娘家做什么了,那么要高额彩礼的概率很大。如果不是,那就是风气太差了,仗着嫁女儿发一笔财,光棍这么多,女儿金贵,坐地起价,越是穷越是落后的地方,这种现状越多吧。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法律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知识,不要因为不懂法而去做违法的事情,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维护正当权利。law79cn和您一起了解更多法律相关知识)  不少的恋人都败在了彩礼这上面,遥不可及的彩礼,都让你们经历了些什么呢?为什么有些父母就死咬这关口呢?  有些父母是为了面子,而有些父母则是用心良苦。对于彩礼和陪嫁,你知道它们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吗?  父母提出的彩礼,是为女孩要到的尊严和态度;而父母给到女孩的陪嫁,是最后的爱。  不管是彩礼还是陪嫁,那些都不是给女孩过日子的,而是女人在万不得己的时候保命的钱。  许多女人在结婚之后都会选择照顾家庭,为了孩子、为了丈夫、为了生活,她们逼不得己选择放弃事业,然后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全职妈妈。  这样的女人牺牲是非常大的,然而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丈夫不理解,孩子不懂事,长期没收入,这一切的一切都有可能让女人变得失去自我价值。  真当女人无私贡献时,却被不少男人拿此时来做编排或嫌弃的理由。男人背叛了她,也放弃了她。  那么,一无所有的女人又该何去何从呢?陪嫁和彩礼,就是她们生存下去的资本,也是父母给她们准备的最后一份慈爱。女人可以拿出自己最后的底气和保障,给自己一份温暖和生存。  女人想要与男人真正建立平等的夫妻关系,第一点是要对男人有长期的喜怒哀乐,第二点是要有自己的底气和资本。

彩礼作为当下社会客观存在的现象,民法典给出法律条文,规定彩礼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返还,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这位专家偏偏在18分钟的讲座视频里大讲特讲彩礼的合理性和“巨大好处”,最后还抛出一个结论:“彩礼是人类婚姻走向文明的标志”,这就属实离谱了。

  难道国内那些移风易俗、不要彩礼的婚姻还成了不文明行为?西方大部分国家在近现代以来就没有了 “彩礼”这个事物,它们还成了不文明社会?

  文明具有地域特征和时代特征,作为中国古代文明习俗之一的彩礼,同样是“特定时代”的“特有事物”,只是这个“特定时代”有点长,延续了两千多年。

  中式婚礼的习俗据说起源于周朝后期的“周礼”,并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下来。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或聘礼,《礼记.昏礼》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小农经济时代,家庭的稳固是统治阶级稳固统治的基础。因而《礼记》关于“昏礼”的表述,至少字面上是将“昏礼”视作“君子”重视婚姻和家庭的重要形式体现。

  央视专家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阐述了“彩礼的功能”:

  然而,央视专家也承认了一个历史事实——“彩礼是‘买卖婚’的产物”:

  进而得出结论,“彩礼实现了从掠夺婚向聘娶婚的历史转变”,进而认为“彩礼是人类婚姻走向文明的标志”。

  不可否认,“从掠夺婚向聘娶婚的历史转变”的确是一种历史进步,但这样的“进步”是很有限的。

  掠夺婚的现象不仅出现在原始社会的“蒙昧”时代(氏族之外的人不被当作人),哪怕是人类文明已经开始和发展之后,在民族战争中,女性被掠夺的现象一样普遍存在;“买卖婚”只存在于私有制国家内部。而无论是“掠夺婚”还是“买卖婚”,女性都已经被“物化”了——要么是掠夺的对象,要么是买卖的对象,成为父权制的附属品。

  那么,这样的“特定历史阶段”的文明在历史向前发展之后还有必要被继续保留下来吗?或者说,时代发展到了向共产主义迈进的现代文明社会,还要鼓吹这种“父权制的产物”,把它当作“人类文明标志”,不觉得荒唐吗?

  准确来讲,从“买卖婚”发展出来的彩礼,是私有制的特定产物,彩礼流传至今,也不过是私有制“流传”至今的结果。

  在阶级对立、社会贫富分化的私有制社会,彩礼的多寡往往成为社会地位的象征,而有产者的婚姻往往带着“经济联姻”性质,如《红楼梦》里的贾史王薛通过几代人的姻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

  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这样一个男权社会,女性无论是在上层统治阶级内部,还是下层被统治阶级内部,地位都是低下的。聘礼往往带着买卖性质,特别是“灰姑娘嫁白马王子”实现阶层升迁的“桥段”里,交易性质体现得往往更加明显。

  而在古代广大劳动人民家庭,女儿嫁出去就成为“别家人”,不再承担父母的养老义务,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方到男方家,相当于多了一个劳动力。因而,男方支付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费用,如同“卖女儿”——这种习俗根本上来讲是由于封建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的。唐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涌流,“卖女儿”的现象也就越来越普遍了,彩礼已经从“实物”开始逐渐向“货币化”转换。

  民国时期,体现封建社会“明媒正娶”的彩礼之风依旧盛行;在那样一个小生产者大量破产的动荡时代,穷人付不起彩礼娶不了亲,而地主阶级则普遍地“妻妾成群”——这不仅仅是封建恶俗,更是社会贫富差距严重拉大的体现。

  歌剧《白毛女》中,杨白劳一辈子辛辛苦苦,却反而欠下了地主黄世仁还不清的利滚利的债,最终被逼将喜儿“卖”给黄世仁抵债。在万恶的旧社会,“卖女儿”在广大贫苦劳动人民家庭普遍地存在着。

 歌剧《白毛女》剧照

  而退一步讲,在不平等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卖女儿”究竟是公平“买卖”还是“掠夺”?

  五四运动以后,一批先进青年知识分子走上了反帝反封建的道路,反对“买卖包办婚姻”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1920年的冬天,19岁的杨开慧和27岁的毛泽东结婚。他们的婚礼一反当时的社会潮流,用杨开慧的话来说,就是“我不做俗人之举!”

油画:毛泽东和杨开慧

  这场婚礼没有彩礼、没有花轿,也没有那些繁琐而隆重的仪式,仅仅是换上了新装,在亲人和几位挚友的见证下,在湖南一师的教员宿舍里进行了简朴而简洁的婚礼,新房里没有一件家具是新的。毛杨婚礼在当时被传为佳话,成为进步青年竞相学习的楷模。

  然而,仅仅作出这样的表率,离改造中国与世界的远大理想仍相去甚远。不彻底摧毁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平等社会,那么作为不平等社会产物的天价彩礼“卖女儿”现象就不可能被消灭。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彩礼”被视作“买卖包办婚姻”的产物,在古今中外几千年来的法律中,第一次被明文禁止。

  然而,仅仅在法律上明文禁止是没什么用的。私有制社会旧传统、旧习俗的彻底消除,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时期。

  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彩礼虽然被作为封建社会极具代表性的社会风俗,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批判(事实上也没有采取过火的强制行为),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消失。

  真正促使彩礼现象进一步消亡的,其实是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以后,社会主义福利保障体系,特别是集体养老制度的建立。

结婚彩礼和嫁妆是中国传统婚嫁文化中的重要元素,有其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在传统观念中,彩礼代表着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诚意,而嫁妆则代表着女方家庭对女儿的关爱和支持。因此,一般认为结婚有彩礼就该有嫁妆,这是一种相互尊重和支持的表现。

然而,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改变,彩礼和嫁妆的意义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在一些地区,彩礼和嫁妆已经成为一种攀比和炫耀的手段,甚至成为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年轻人的生活质量和婚姻关系。

因此,我认为,彩礼和嫁妆应该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应该强求和攀比。在现代社会中,彩礼和嫁妆的意义更多地是象征性的,代表着双方家庭对新人的祝福和支持。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新人之间的感情和信任,而不是物质上的攀比和炫耀。

彩礼和陪嫁是相互的。

嫁妆和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是赠与女方的,嫁妆本身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双方即便离婚的情况下,也不参与分割。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彩礼和嫁妆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和嫁妆是属于女方的,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

彩礼的解释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

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

彩礼对女方家来说意味着男方的诚意,而嫁妆也意味着女方家庭的态度,因此有人觉得彩礼和嫁妆是应该存在的

首先要说明,彩礼和嫁妆虽然都是古代婚俗,但是二者是平行的两条线,并不是说彩礼多,嫁妆就一定要多,也不是说陪嫁少,那么彩礼也一定要少。

彩礼对女方家来说,意味着你愿意为婚姻做多少物资准备,你愿意付出多少来娶我的女儿,不可否认,有一些父母会狮子大张口要天价彩礼,特别是六七十年代时,儿女较多,女儿嫁出去收到的彩礼,常常被用来给儿子娶媳妇,女儿要是多,还可以赚一笔。

但现在,如果你仔细琢磨就会发现,似乎每个父母在要彩礼的时候,好像都很小气,一点都不愿意退让,这场中国式婚礼流程中彩礼或者嫁妆的碰撞总带着一些博弈的意思,父母都在以过来人的身份为儿女“计算”,担心孩子婚后吃亏。

但其实衡量爱情的从来不是彩礼,结婚要彩礼不代表不爱,不要彩礼也不代表就是真爱。有彩礼,也有嫁妆。

彩礼和嫁妆有什么意义

彩礼和嫁妆其实就是两家人做亲家的礼尚往来,代表着承认,也是相互尊重。彩礼要的不是钱,而是男方的一个态度,说明男方重视女方。当然不宜太多,根据每个人的经济情况来定。

若硬说不必要,陪嫁也不应该。什么过年在婆家过年也不应该,随父姓也不应该,孝敬公婆,洗衣做饭包办也不应该。

越是贫困的地方,越在乎彩礼,而越富有的家庭,越愿送出高额嫁妆。既然自古就有,一时半时难以取消,他的合理存在,不是人为能说有没有必要。当下及今后一段时间,彩礼与嫁妆会依然存在的。

而现在呢,都变了质,变成了,多少彩礼是爱情,多少彩礼是多在乎,多少彩礼是多有面子,如果真的来衡量,那要那么多彩礼,又考虑对方家庭吗多少家庭因为彩礼负债的。

彩礼和嫁妆是成正比例的,就像你走亲戚一样,相互拿的礼物,而不是单一的一方付出。大家可以认定为彩礼和嫁妆就是交换信物。爱情信物,两家做为亲家的信物。

彩礼是一种古老的婚姻习俗,存在于许多文化和社会中,尤其在亚洲地区。彩礼是新郎家庭向新娘家庭支付的一笔金钱或财物,以示对新娘家庭的尊重和感谢。虽然彩礼的形式和具体金额因地域和文化差异而有所不同,但它在传统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彩礼作为一种婚姻习俗产生的原因有多种。首先,彩礼起源于古代社会的男权制度。在过去的社会中,男性通常被视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和继承人,而女性则被视为嫁入丈夫家庭的附属品。因此,新郎家庭支付彩礼可以被视为一种补偿,以克服女性在婚姻中的社会地位较低的不平等。

其次,彩礼也被认为是一种经济保障。在一些地方,彩礼不仅是一种象征性的行为,还被视为一种经济合约。新娘将彩礼带入婚姻,以支持新娘和她的家庭在新家庭中的生活。这可以为新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并确保她在新家庭中得到尊重和关注。

此外,彩礼还扮演着社会地位和面子的象征。在一些社会中,彩礼的多少被视为一个家庭的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支付较高的彩礼可以显示出新郎家庭的成功、财富和社会地位,为新娘家庭带来荣耀和声望。因此,彩礼也是一种社会压力和期望的体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性地位的提高,对彩礼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过度昂贵的彩礼,并呼吁取消这一传统。一些地区的法律也已经规定了彩礼的上限,以避免过度负担和不公平对待。

总之,彩礼作为一种婚姻习俗存在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无论是历史文化的原因,还是社会地位和经济保障的考虑,彩礼在传统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对彩礼的看法也在发生改变,逐渐趋向于平等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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