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结婚的新人,女方满二十周岁,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可以享受三天的结婚假期;
2、即便是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新人,女方满二十三周岁,男方满二十五周岁,也不再享受晚婚假期,一样只能享受三天的法定婚假;
3、结婚的时候,如果新人双方不在同一个工作地点的,可以视路程的远近,额外给予路程假;
4、在探视父母期间结婚的新人,不额外给予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与初次结婚者一样,等同享受法律规定的婚假;
7、部分地区晚婚假正式取消,根据近年结婚情况调查,北上广一线城市女性初婚的平均年龄均已超过30岁,鉴于目前的婚育形势,相关法律修订后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部分区域取消原有的晚婚假。当然,目前该条例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地方仍然可以享受晚婚晚育假。
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法律分析:婚假,主要指的是员工结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员工在结婚时,用人单位给予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如数的支付其相应的工资,这是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员工的福利政策,以及对其权益的保护。
目前国家法定的婚假天数为3天,自2016年6月起,已经有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已经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的规定保持一致,统一按照三天法定婚假实施,已删除的省份有:湖北省、广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浙江省、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天津省、山东省。
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全国标准为3天,但各地实际执行的标准不一,例如山西婚假30天,青海婚假15天。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
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扩展资料:
1、法定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职工婚假期间工资按照人社部门审批的标准全额发放,工资项目为:岗位、薪级、保留福补、住房补贴、津贴、基础绩效等。
2、为鼓励婚前检查,黑龙江、河南、陕西3地在新条例中提出,参加婚检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数。如,黑龙江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10日;河南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可再增加7天;陕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在法定3天的基础上增加10天婚假。
-婚假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
人民网-各地新规:3省参加婚检可增婚假 产假最长至子女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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