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还暂时没有关于同性能够登记结婚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说法不准确。
同姓结婚没有忌讳,现在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同姓结婚,只要两人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可以结婚。同姓不能结婚,实际上是古代流传来的说法,是因为古代人流流动性很少,所以同姓的人一般都属于近亲关系,很容易造成后代不良好的发育。
同一姓氏的人结婚最担心的结果就是生了一个不健康的后代,但实际上同一性别的人结婚只要不是亲戚关系,那么这种血缘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要把同姓氏跟近亲划分为两回事。
有些地方会认为同一姓氏的人结婚会让别的人瞧不起,于是两家人都不同意同姓氏的人结婚而导致双方分手,假如两个人因为别的人的看法而分手,那确实这样的感情经不住考验也没必要在一起。
战国时期不可以娶同一个姓氏的人主要是因为礼数:如果跟同宗同族的人结婚有违礼数。两个不同姓氏的人结婚不仅符合了礼法的规定,同时也能够达到强强联合,这样生育的后代非常的健康,有利于发展。
中国的婚俗从古至今数不胜数,其中很多人对同姓结婚心存疑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同姓结婚有哪些禁忌吧!
结婚同姓有什么禁忌?
1其实结婚同姓没什么忌讳的。只要两个人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可以结婚。
2同姓不能结婚。其实是古代流传下来的说法。是因为古代人的流动性很小,所以同姓的人一般都是近亲,很容易导致后代发育不良,所以不允许同性婚姻。
3在现代,人口流动性很大。虽然同姓可能来自同一个祖先,但其实只要是不属于三代的近亲就可以结婚,不会影响后代。所以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同姓结婚。
两个同姓的人可以结婚吗?
子情况。
1同性不是近亲。
如果夫妻双方只是同姓,不属于三代以内的近姻亲关系,对夫妻双方的后代没有影响,对健康无害,可以结婚。
2同姓近亲
如果新婚夫妇不仅同姓,而且三代以内关系密切,那么就不要说他们的后代是否健康。目前中国不允许结婚,即使结婚也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有了孩子。但是为了子孙后代,他们最好不要结婚。后代患病的可能性很大。
导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现如今男女双方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旁系三代内的近亲,皆可以结婚,与是否同姓无关,但在我国对于婚姻有着处处讲究的古代来说,部分地区确实也有两个同姓氏的人不能结婚这一说法,但夫妻同姓到底好不好呢,两人同姓可以结婚吗?下面我们就来解答一下。
夫妻同姓有好有坏,坏处是自古代就有"同姓相亲,其生不蕃",意思是说同姓的人如果结亲,其子孙后代不会兴旺。这对同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当时姓氏相同的人往往是近亲血缘关系按照生物学的规定。而好处就在于两个人完全不会因为孩子跟谁姓这类问题而发生争吵。
古代两姓不合不通婚表
1、姓岳的和姓秦的人,在宋朝的时候,宋朝的名将岳飞被秦侩害死了。
2、姓施的和姓郑的人,因为在清朝时期,郑成功害了施俍一家。
3、姓张的和姓廖的姓氏,在清朝时期,张秀才入赘到廖家,他们有约定在他活着的时候要姓廖,但是在死了之后要姓张这样的传说。
4、姓李的和姓朱的姓氏,姓朱的和姓李的,他们是世仇,有两种说法,第1种说法就是军阀朱温篡唐立后梁,第2种说法就是在明末李自成灭明。
5、姓胡的和姓李的姓氏,这两个姓氏源于红顶商人胡雪岩他留下的遗嘱,第一就是后人不许经商,2就是不允许从政,另外就是姓胡的和姓李的不通婚的说法。
6、姓杨的和姓潘的姓氏,之所以他们成为了世仇,受到了文学作品和传说的影响,杨姓的后人把潘杨不通婚的家训写进了他们的族谱,一直流传到现在。
7、姓吕的和姓吴的姓氏,在宋朝时期,宰相吕蒙家族受到了无形官员的伤害,最后死亡的故事,所以在有的地方,有人仍然遵循着不与姓吴人通婚的祖训。
同姓结婚相克吗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历史资料来看,“同姓不能结婚”始于西周(历史上的周朝分为西周和东周两个阶段)。
当时为什么会立有“同姓不能结婚”的规定,根据《国语·晋语四》的记载,理由是“同姓结婚,惧不殖也。”而在《左传》中对于同姓不能结婚也有相关解释,理由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可见,远在3000年前的中国,就知道了亲属结婚的弊端,对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从现在依然还有个别近亲属通婚的现实个例来看,其后代身体或智力不健康的概率要远远大于非亲属通婚的可能。
但是,在周朝时期,只有女性才能姓权,男人只有氏权,姓氏有严格的区分,即子女随母姓,所以,周朝所指的同姓不能结婚,应该指的是同一个女性祖先的后代不能结婚。
战国之后,男人取得了绝对的社会控制权,姓氏开始不分,并且从此子女一般随父姓,但也不绝对,如汉武帝的第二任皇后卫子夫就随母姓。
“同姓不能结婚”这样的规定在当时应该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毕竟,当时的中国人口较少,同姓同宗的可能性相当大,而且这一规定,更利于不同部落之间的联盟,而当时中国的部落众多,并且一般以亲属关系的方式形成,这样,“同姓不能结婚”的要求就必然让部落以婚姻的方式得到交流和改善,为中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从后来历代统治者重视“和亲”,通过“和亲”的方式搞好和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来看,通过婚姻确实是值得推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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