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的情况你都没有说清楚,农村的房子不是土地证,而是宅基地证;宅基地证上你妈和你后爸两个人的名字?不会是两家户口的名字;房产证是指你家在有你妈和你后爸两人名字的宅基地证上建的房子吗?
2 农村的房子,目前情况下一般人只有一个宅基地证,没有另外的房产证。 如果是宅基地房,宅基地上有你妈和你继父的名字,这房子应该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你继父死亡,你母亲可以分得一半房产,但这是基于共同财产分得的属于她她自己的一半房产,而不是继承。
3 你母亲和你继父,如果是1994年2月1号以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即使没有领结婚证,有车或相邻亲友的证明,也可以视为事实夫妻,可以继承你继父的一般房产。
如果他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在一起的,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夫妻,如果你继父死亡,你母亲没有对你继父遗产的继承权。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只能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农村土地赠与他人的,属于委托耕种,要按协议履行义务,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耕地。
这个问题很复杂,关键在于合隆镇是郊区。如果你母亲的户口是纯农村的,这个问题要好解决一些,也符合政策解决,但郊区的土地比纯农村的土地要紧张得多,所以有些郊区地方就婚姻问题以及婚后的土地分配问题内部制定了很多规定,一般象你母亲这类情况的问题很多地方制定的政策都不能分到土地,因为如果这种情况能分到土地,那么这个郊区村外嫁的女人都会仿效,郊区村也没有那么多土地来解决这些类似的问题。郊区村的土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说穿了就是钱的问题,郊区的土地绝大多数都是要被国家或企业征用的,征用补偿一般都几万元,像你们那里起码一亩田要补偿3万以上,所以这种问题难以解决。
这个问题一般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你可以到当地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去谘询一下。
可以的,“养子当然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是否合法,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1、房屋,如果是你父母修建的,那么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子女的份额的。2、关于宅基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以户为单位,免费划拨的使用权使用。严格来说,如果你们还没有分户,你对宅基地是有使用权的,但是这个无法分割。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子女如果已成年,达到分户条件并分户,是可以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子女无需和父母争宅基地。
3、关于土地,这里特指农村的承包地,也是农用地。这种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即常说的三权),如果在取得土地时,已经有上述题中的子女,那么这个土地中是有该子女的份额的。如果取得土地时,子女还没有出生,那么这块土地仅仅是原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和后出生的子女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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