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三胎政策2023年新规定

生育三胎政策2023年新规定,第1张

法律主观:

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分别按照第(一)项规定标准的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客观:

深圳计划生育出新政策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22万元,赴港生子也算超生;未婚生子不算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深圳女职工产假最多163天。超生一个子女罚款22万据介绍,原《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公民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圳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换言之,明年起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19030元。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出部分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二倍加征社会抚养费。《条例》还规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以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36505元为计征基数,夫妻双方为73010元),符合再生育政策规定,未经批准怀孕第二胎的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也要按计征基数征收2%社会抚养费(730元)。规定赴港生子算超生《条例》首次明确了超生的含义与界定原则: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18个月的,算超生。统计显示,2001年港产内地婴儿只有620人,2011年达44万人。据深圳市卫人委方面表示,赴港生子趋势几乎连年翻番,范围不断扩大,从最早的深圳、广州等与香港接近的广东地区,发展到北京、上海、江苏等相对富裕地区,此趋势对香港医疗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深圳女职工产假最多163天《条例》规定,在深圳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15天。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规定晚育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深圳的晚育产假又增加15天后,共计163天。三大城市产假比较广州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北京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女职工,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上海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法律主观:

全面二孩在元旦实施后,地方开始陆续出台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中央与地方的政策一致。二孩放开后,很多政策都有所改变,那么再婚夫妻生育二孩政策是怎样的呢?二孩再婚夫妻生育最新政策2017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政策是适用于再婚双方,二婚都换了人以后可以再生育,若是先离婚后复婚生育的,视同初婚,适用初婚的政策。未来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法律客观: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再婚可生育二胎的九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河南三胎生育政策2023最新消息,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30(天)×产假天数。总的规则是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产假津贴。截止日期是所有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请注意,社会保险是按地区统筹的,所以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三个孩子的产妇津贴与一个孩子六个月的产妇津贴相同。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的费用可以按同样的报销标准报销。

      河南最新三重生育奖励政策2023

      河南2023三胞胎奖最新政策如下:

      1普遍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家庭和有两个女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现有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完善产假和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为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国家或社会为生育职工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3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救助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救助关爱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无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项目:

      (一)分娩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河南三胞胎生育政策2023最新政策

      河南三孩政策2023最新消息

      2023年河南三胎政策是怎样的

      中国开放了三胎政策,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请求安排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1、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在98天的产假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是出现难产情况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二、国家婚假规定是多少天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主观:

一、婚假产假相关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在对全国31个省级地区的奖励假进行了梳理,主流的奖励形式为女方产假奖励和男方护理假两项,此外还有一些特别奖励,比如北京地区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通过梳理可以看出,女方奖励假最长是三个月,为河南和海南二省;男方护理假最长是一个月,为河南、云南和甘肃三省。另外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三天的婚假;2.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所以建议大家避开。二、各省份婚假产假各省市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可酌情修改,但修改结果不能低于规定天数,下面就整理了各省市婚假、产假、陪产假具体情况。

法律客观: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2023年婚姻法新规定如下: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生育政策新规定如下:

1、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生育保险基金主要来自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包括如下:

(1)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3)滞纳金。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4)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综上所述,医保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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